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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4-02-25 17:21:02 作者:文锋

工作方案是指在一项工作开始之前制定的详细规划和安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一些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的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灵感。

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汇报

摘要:在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第一次把债务风险防控列为下一年度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债务风险防控就是要化解和控制政府性债务,严格规范各级政府举债程序,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就是要明确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级政府的债务负责,更要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gdp政绩导向。

关键词:政府性债务风险;形成原因;债务风险防控。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详见表1)。如这一趋势延续,那必将给我国经济带来系统性风险。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从偿债年度来看,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有17.17%、11.37%和9.28%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到期。这意味着我国将进入政府性债务偿债高峰期,对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2013年12月13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第一次把债务风险防控列为全国下一年度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充分显示了中央对我国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的重视。

二、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来源与形成。

我国的政府性债务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需求与各级政府财力有限之矛盾所造成的。国家要改善民生,就要发展经济,就需要我国各级政府完成基础性设施建设,也要提供大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而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各级政府就会实施积极财政,甚至举债完成投资,且我国以gdp为政绩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催生了各级政府举债投资的现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负债建设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行国债及各种政府债券在各国具有其合理性与现实性。国债在我国还具有以下经济职能:一是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二是弥补我国财政赤字;三是筹集建设资金、资源配置和稳定经济。国家要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在财政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必然会借债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工商业投资环境和国民生活环境,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造成了我国大量政府性债务。

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出口和经济增长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为减轻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尽快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危机,我国中央政府采取了增加政府支出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宏观运行和发展经济。于是,我国中央政府提出了四万亿元的积极财政刺激计划,地方各级政府也筹借大量资金。这导致了我国各级政府、金融银行等机构负债率急速上升,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上升。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协调也是造成我国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加上政府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步伐相对滞后,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并没有随“事权”的增大而同步增加。而地方政府过多依赖土地财政,在土地财政供应有限的情况下,只得靠举债融资,形成了我国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务风险也随之不断积聚。如果这种债务风险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及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公共风险的化解者和承担者,各级政府将会面临巨大风险,美国底特律政府危机就是一个例子,所以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

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我国政府性债务上升势头过快。有数据显示,2007~2010年,我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增长率高达31.63%,远远超过我国同期gdp的年增长率。2010年年末,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为10.7万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在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第一次把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控制和化解作为2014年全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这是中央对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的高度重视。中央也藉此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予以规范和化解,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所蕴含的可能风险。正如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的那样,要把化解和控制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以后全国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任务,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化解和防控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对策。

债务风险化解和防控需要多策并举、加强防范。债务风险防控需要完善和加强政府举债制度、健全担保机制。债务风险防控需要建立政府性债务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使各级政府自觉防范债务风险的恶化与扩散。

(一)纠正gdp崇拜,落实政府债务责任,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gdp政绩化刺激了各级政府领导借债投资建设的冲动,这是我国各级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快速高速增长的根源。不正确的政绩观导向加剧了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的积累同我国gdp政绩导向有很大的关系。要化解各级政府债务风险,就要改变各级政府的gdp政绩考核方式,通过综合各种政绩考核来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落实政府经济责任,防控债务风险。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防范债务风险,要加强制度规范,把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各级政府举债程序。各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的政府性债务负责,明确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责任,把债务筹集与相关人员责任联系起来,也要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gdp政绩导向。

(二)重新调整我国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分配,使各级政府事权、财权相匹配。

要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使各级政府在事权上有财权搭配。要推进我国政府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要允许地方政府开辟适当的、匹配的地方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财政税收制度和投资融资制度,增加地方政府财政保障力度,从制度根源上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各级政府对我国微观经济、社会微观事务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产权的激励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强化利益主体的风险自我约束,避免不良债务的形成。凡是政府投资范围内的项目,都应组织专家进行投资与收益分析,确保各个项目的融资、投资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对具有可见经济效益的收益性投资项目,应坚持“谁借谁还”的融资投资原则,用项目的收益偿还项目投资的债务。

总之,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化解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长期制度建设和短期应对措施结合起来。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必须加强制度规范,严格各级政府的举债程序,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以gdp为导向的政绩观,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和发展后劲。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和防控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宋凤轩,孙健夫.财政与税收[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安康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方案》(安金融发〔20xx〕1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夯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由县政府办牵头,统筹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会同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全县非金融企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县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县内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县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镇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县政府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银行金融机构每季度要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县政府办金融股(联系人:刘正楚,电话:xxx,邮箱:xxx)和县人行(联系人:王旭,电话:xxx,邮箱:xxx)。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法院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镇、各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要聚焦县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镇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金融股。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严禁逃废债务。各镇、各银行机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县政府办要会同旬阳人行、各银行机构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及县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二)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要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三)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推进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四)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县发改局、人行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五)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县法院负责)。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强化县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年),之后视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强化协作配合。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讲究策略方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办金融股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xx〕2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天办发〔20xx〕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根据前期推进情况确定具体清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

为切实加强开展《石家河镇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设立《石家河镇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谢国清。

组长:谢红宜。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管所,余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刚兵、梁卓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村级资产清查工作,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管所、各村(居))。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镇统一管理。对有明确偿还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制定还款计划,由镇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化债办)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责任单位:镇化债办、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存在欠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对恶意欠款拒不偿还的对象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子以核销。(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司法所、镇财管所、各村(居))。

(四)落实政策减免。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依法依规给子政策减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给予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对因上级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产生的村级债务,各村应积极筹措资金化解。金融机构负责落实上级相关优惠政策,对村级呆账贷款按程序予以核销。(责任单位:镇化债办、镇财管所、镇农商行、镇农业银行、镇邮政银行)。

(五)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培育更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要维护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一般不宜采取出售资产抵债的办法。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制度。加快推动省、市两级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落地见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经济发展办、镇乡村振兴办、镇财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镇财管所、镇经济发展办、各村(居))。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下决心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管所、各村(居))。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进行摸底调查、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宣传培训,统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镇、村分别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级小广播、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化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使农民真正理解、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化债工作,形成全镇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工作氛围。

(三)摸底调查,分类造册(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结合年度农经统计年报、“全国村级务摸调查管理系统”,村级账簿等资料对各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镇财管所指导各村(居)按照债权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四)公示公告,接受监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将清查结果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在“村级财务流水账公开栏”和村组微信群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科学分析,精准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针对摸底调查公示确认的债权债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精准制定化债的筹款方案,精准确定化债范围、化债比例、化债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级债务。

(六)考核验收,实施奖补(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20xx年各村化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实施奖补。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镇化债工作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化债办具体组织实施;镇组织办负责对各级干部在化解债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镇纪委负责对化债中违规举债、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镇司法所负责欠款国家公职人员、恶意久款对象依法清收的指导;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镇财政所负责对化债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承担直接责任。

(二)强化检查督导。镇化债办及镇纪委要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督导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化债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向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情况。镇化债办负责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察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镇化债工作整体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各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乡村基层治理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县化债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稳步推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化解村级债务会议精神,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总体要求,坚持“遵守法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重在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搞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促进我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农村“三资”等工作的联席会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包村行政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指导和督导各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财政所和村两委会中抽调,负责全镇化解村级债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清收化解原则。

(四)坚持民主议事原则。

(一)债权目标和任务。

自20xx年5月起,全镇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记债权基础上,根据债权构成和类别,分别拟定清收方案,提交党员群众议定,拟定三年内完成债权清收计划。

(二)债务目标和任务。

一是财务清理目标:全面清理村组所有财务帐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折款、“一事一议”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是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对每笔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每笔利息进行重新核实;所有干部工资尾欠进行重新审定;确保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是化解债务目标: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一)强化工作纪律。在化解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均由村会计经手,按照代理记帐手续办理,其他专班人员协助进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时,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往前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债务化解过程中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扎实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严禁激化矛盾。

2、工作专班团结一致,严禁拉帮结派,制造矛盾。

3、严格执行议定办法,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更改议定内容。

4、严禁提前宣传透漏议定内容。

5、未经履行议定程序,严禁私自更改债权债务化解金额。

6、非工作专班严禁插手债权债务业务。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涉及面广,数额大,成因复杂,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qq群、给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实行村干部带领专班入组开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电话或邮寄信函形式告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认真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搞好债权债务的合并、分类及账务处理,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切实挤干水分,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用途、原因、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三)召开会议,民主议事。

对本村债权债务结果进行议定程序,由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后,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逐条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定实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按照议定的债权债务方案措施,专班进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带队,专班入户进行,按先集中户后分散户进行,对个别特殊情况户可合力攻坚。

2、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相结合,对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时有债权或债务的,经协商履定手续后可对冲核销。

3、对于死亡户和失踪失联人员等,认真做好清收化解记录,保留证据,每笔进行充分议证后按类型区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帐处理。

4、清理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化解过程中遇到黑恶势力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打击。

5、村集体发展经济与化解清收相结合,对积极主动对债权进行偿还的,根据村规民约,可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债务化解效率。

(五)帐务处理。

1、做好化解债务帐务处理。一是组织搞好结账,由村两委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

2、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后的集中归类账务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化全解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结帐处理帐务,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按时还款或账务调帐处理,所有的还款调帐等手续须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确认并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六)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本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上报乡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财小组将清理情况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资料归档。

债权债务化解由专人建立独立档案,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专班会议,图片,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动态。

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结合全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初步排查情况,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就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排查防范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础上,重点就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压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发挥现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作用,统筹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各县区制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跨区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将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级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承担辖区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各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全市各县区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辖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安康银保监分局和各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向各县区政府提供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相关情况。县区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确保应排尽排、重点突出。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夯实基础工作。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县区每季度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送。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县区要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县区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罗晓,电话:xxx,邮箱:xxx。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理性投资,回归主业,严禁逃废债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市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银保监分局要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企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各县区政府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二)发挥银行债委会作用。要强化债委会机制的指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会商,开展联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更新债委会信息,动态掌握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安康银保监分局牵头,市金融办、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配合)。

(四)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安排,对市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设立县区分支机构,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五)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市发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牵头,市电子政务办、工信局、金融办配合)。

(六)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协调本级人民法院落实)。

(一)加强统筹,夯实责任。切实强化安康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年),之后视全市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紧密配合,强化协作。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市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市政府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相关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凤险预测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确保政府性债务稳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存量债务结构像还力度。按照“杜绝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化解存量,杜绝新增,减少债务风险,减轻融资压力,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根据我镇债务现状,通过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存量,确保全镇政府性债务在20xx年全部偿清不新增债务,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债务事件。

为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根据省、市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

(一)工作原则。

据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旧债、杜绝新债,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对历史性债务进行限期偿还。三是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镇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合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财务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台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和领导负责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缓解偿债压力。通过缩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偿还台账,采取一对一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减少债务额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实施一次性偿还。(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単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镇统一领导的功能,合理调配资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全镇建设,杜绝举债建设。(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债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主任,按偿还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时间节点,责任要到人,时间到日,确保各项清偿工作按步推进。同时,在明责包干的基础上,单位内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确保全镇的债务偿还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xx〕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xx〕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县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

(一)政府债务风险。

1、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23号)规定,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严防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2、为切实加强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xx〕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制定桦南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3、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3号)规定,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人民银行)。

4、县财政需将当年债务还本支出等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流动性风险。

5、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信用风险。

6、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桦南县20xx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桦南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金融风险的舆情监测,抓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风险排查工作,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风险的管控,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监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四)融资担保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根据确定的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对已出现风险的担保圈,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五)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典当行业风险。

8、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摸底排查、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9、加强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的,金融办牵头会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金融办、工信局、社区办)。

10、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监管,防止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利息费、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牵头单位: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11、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贷款”“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字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非法集资风险。

1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建立新增、存量非法集资台账,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提供奖励政策,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办、市监局、社区办)。

(七)突发金融案件等风险。

13、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工作,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信访局、金融办、市监局)。

14、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突出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人民银行要紧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交流和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合分析,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引发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商业银行)。

(八)互联网金融风险。

15、p2p网络借贷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责任,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6、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7、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8、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金融办)。

成立桦南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梁庆民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国宏利、县委常委张凤军、县政府副县长徐景新担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监局、公安局、信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社区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交流,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案件。各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向金融办提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防范监控。逐步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监管排查等多途径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要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健全征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辟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信贷优惠支持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公平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采用典型案例加以引导,深化警示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各地方国资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立足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通过加强“两金”管控、亏损企业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剥离等措施,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严控低毛利贸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风险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管住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投资规划、财务监管、考核分配、资本预算、产权管理、内控管理、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合力,筑牢风险底线。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证监局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债务风险信息共享,共同预警防范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日常监测机制、风险评估指导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各省级国资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地市和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年度某市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表态发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市紧紧围绕“三个确保”目标,扎实做好“清、规、控、降、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顺利实现年度化债降等目标。2022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债务管控政策,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完善科学规范的政府投融资机制,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闭环体系,坚决守稳守牢风险底线,做到“三突出、三坚决”。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力而为、量力而行,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逐一过堂,区分轻重缓急开展分类指导,严控新增项目投入和工程支出,严禁新增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强化项目和债务源头管控。按照非迫切、不紧要原则,大幅压减项目支出,有效控制债务增速。规范引导国企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执行资产收购、股权并购、对外投资等论证、审查、审批程序,最大限度防范决策和投资风险。

严格落实园区和国有企业融资计划审批程序和限额管理,将还本付息置于计划首要位置,保障刚性兑付需求。指导国有企业将年度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保持企业稳健运行。督促债务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执行融资监督、发行信用类债券等管理办法,规范融资行为,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发挥财政、国有资金杠杆撬动作用,优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促进银企深度合作,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提高银行融资比重,严控新增非标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对已取得的信用类债券批复,创造条件加大发行力度。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拓宽融资渠道,稳步推进长期债置换短期债、低成本债置换高成本债,缓解债务压力,平滑偿债风险。严格落实全口径债务增长率、资产负债率、融资成本率考核,纳入园区绩效考核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强化责任约束。

推动实施“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指导国有企业做实资产、做强主业、做优机制,明晰发展路径,拓展经营业务,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盈利水平,提升整体信用评级,提高资本市场融资份额。整合集聚具有现金流的资产,坚持现金流匹配原则,将政府性债务合规转化为经营性债务。加快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绿色贷款、置换展期贷款等融资产品发行,开展市场化合规融资。通过元素打造和要素重组,着力解决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占比不高、市场主体意识不强、整体竞争力偏弱等难题,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企业运营思维、理念和模式。

落实园区、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主体责任,压实“关键少数”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常态化落实防范债务风险月调度机制,按周、按月、按季细化资金预案,做好到期债务资金接续工作,深入开展债务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隙、不留盲区。做实应急“资金池”,保持适度偿债备用金,建立应急调度机制,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科学研判土地市场发展形势,创新和完善土地储备、价格形成及开发交易机制,合理把控土地上市节奏,有效释放土地潜能,为债务化解提供财力保障,确保序时、争取提前偿还债务。按照化债降等工作要求和年度债务化解目标,有序推进化债方案月度执行,全程跟踪督查隐性债务化解,对重点单位实行“点对点”监测,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适时通报,按月形成分析报告,加强前瞻性谋划和刚性化约束。深入开展债务管理联系点督导,加强政策辅导、业务督导和压力传导,协调解决债务化解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推动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物价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首要前提,也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单位和岗位工作特点,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廉政风险点,使其做到准确到位。

(一)强化教育培训。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编制职权目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机构改革新定方案,对单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出单位职权目录。

(三)明确岗位职责。根据职权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特别是具有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管人、管财、管物和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自由裁量权问题较多的重要岗位的岗位职责,切实把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增强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排查廉政风险。在2014年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全面深化五类廉政风险的查找。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五类风险的查找: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思想道德素养不高、自律不严、品行不端、生活习惯不良和懒、散、软、等、拖、冷、浮、俗等不良作风引起的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指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权力。三是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指执行制度不严格、操作程序不到位,缺乏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缺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权力界限不清楚造成越权失权。四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执行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性工作措施。五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

2、重点深化三个层面廉政风险的查找。一是深化岗位风险排查,继续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再次查找个人在各个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后由本单位备案。二是深化科室风险排查,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三是深化单位风险排查,要结合实际,围绕“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要突出个性化内容),重点查找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而引发廉政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规范材料。

3、综合评议各类廉政风险。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邀请行风评议员代表、廉政监督员等参加,采取大会讲解和设计民意问卷等形式,对岗位、科室、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岗位、各科室及本单位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廉政风险综合评查记录》。

4、评析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结合单位职权,分析风险危害程度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期、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和几率等等。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形成《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廉政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对分析评定的风险和等级目录报单位党组织审定,形成规范材料备案。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

(一)深化廉政教育,增强抗风险能力。只有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才能筑牢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活化教育形式,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贪耻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在加强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的同时,创造性地规划和开展珍惜岗位、廉洁履职的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首先,要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在什么行政环节、什么业务环节、什么管理环节、什么岗位、什么人身上存在或可能发生。然后,要对现有的制度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查找和防控管理就跟进到哪里。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已有完善制度的,要抓好落实;已有相关制度但不完善的,要修订完善制度;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制度。每个重要岗位都要有规范权力运行、限定自由裁量权等防范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把强化问责作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抓手,对损害或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促使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以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认真总结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对去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比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足,写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前后效果对比经验分析材料。二是按照要求编制《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主要内容:1、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2、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预防制度;3、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制度;4、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继续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要强化对人事行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资金和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的监控,探索建立和完善体现针对性的防控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省纪委《2011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晋纪办发[2011]18号)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晋高工纪[2011]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权运行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形成健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建立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规范管理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学院制度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教、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全院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和在岗人员;各附属医院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同步进行。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分管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所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学院纪委协助党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全面实施,扎实推进。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实效。

2.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排查及防范工作要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流程入手,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3.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全院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学院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迅速行动,按时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保在12月底之前完成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单位领导要带头分析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环节,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时要细化和分解责任,抓好岗位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有效监督,加强考核。各二级单位的排查防控领导小组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加强群众监督,通过自查、检查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确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建管中心公务车使用单(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018年5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清廉xx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xx〕x号)及《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x委办〔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深入开展“三大攻坚”、加快推进“六大提升”的决策部署,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单位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贯穿于xx工作始终。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管党治党的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公职人员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防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一体推进,全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全局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谨,业务精通的xx干部队伍。

(一)制定明细化清单,找准廉政风险。

1.全面排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局本级、科室(队)、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2.评定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风险类别的评定和各等级比例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审定,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3.细化清单。在风险评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和科室(队)“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参考样表见附件)。同时,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二)注重点线面结合,健全防控机制。

1.岗位定措施。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将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科室(队)、各个岗位,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从岗位“点”上防控廉政风险。

2.科室(队)定流程。各科室(队)要以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标准化程度过低、工作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实施流程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从科室(队)“线”上防控廉政风险。

3.单位定制度。要深入研究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风险,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单位“面”上防控廉政风险。

(三)加强动态化管控,实时预警处置。

1.动态收集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本级和各科室(队)的廉政风险信息,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

2.全程跟踪研判。对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效果,跟踪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仍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

3.实时预警处置。对于公职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突出精准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1.落实监督责任。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

2.加强日常监督。要把两张廉政风险清单,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科室(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

3.严格问责处理。对各科室(队)因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xx年x月前)。

认真对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部署工作开展。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学习《廉政准则》、《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全员找、相互点、专家议、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1.逐级排查廉政风险点。排查要认真、细致,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一是岗位自查。科室工作人员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认真剖析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查找,确定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二是科室排查。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对本科室行使职权的主要环节、关键部位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并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等社会层面征集意见,确定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三是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科室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四是单位汇总。各科室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梳理、汇总,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单位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审定,在征求第五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制定局本级和科室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在局微信公众号和局公告栏进行公示。

2.设定风险类别。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科室所排查上报的风险点按风险点发生的概率大小、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影响危害程度等设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类别。

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应立行立改。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xx年x月前)。

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做到预警分析精准识别,动态处置及时有效,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切实将防控廉政风险化为内心认同,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一是健全内控机制。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分别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工作制度,形成严密的内控机制。二是落实防控责任制。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进行管理。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各科室要建立符合本科室实际的督查制度,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提出风险预警,堵塞漏洞,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不同廉政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重点防范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点,对属于集中度较高的权力要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监控、制约机制。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xx年x月前)。

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将各个阶段工作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是否健全明确,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是否有力;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结合xx工作实际,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在全面排查、全面防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抓好xx数据质量管控,xx数据发布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重点对象,规范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权力行使,抓好选人用人、xx执法、资金分配使用、财物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防控工作;突出重点环节,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

(三)完善机制,总结提升。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xx业务工作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推动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为进一步推动物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物价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首要前提,也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单位和岗位工作特点,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廉政风险点,使其做到准确到位。

(一)强化教育培训。继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编制职权目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机构改革新定方案,对单位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规范格式编制出单位职权目录。

(三)明确岗位职责。根据职权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特别是具有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管人、管财、管物和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自由裁量权问题较多的重要岗位的岗位职责,切实把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增强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排查廉政风险。在2014年廉政风险点查找的基础上,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1、全面深化五类廉政风险的查找。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化五类风险的查找: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思想道德素养不高、自律不严、品行不端、生活习惯不良和懒、散、软、等、拖、冷、浮、俗等不良作风引起的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指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权力。三是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指执行制度不严格、操作程序不到位,缺乏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缺乏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权力界限不清楚造成越权失权。四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指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执行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性工作措施。五是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

2、重点深化三个层面廉政风险的查找。一是深化岗位风险排查,继续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再次查找个人在各个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后由本单位备案。二是深化科室风险排查,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审核。三是深化单位风险排查,要结合实际,围绕“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要突出个性化内容),重点查找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客观因素而引发廉政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规范材料。

3、综合评议各类廉政风险。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邀请行风评议员代表、廉政监督员等参加,采取大会讲解和设计民意问卷等形式,对岗位、科室、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岗位、各科室及本单位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形成《廉政风险综合评查记录》。

4、评析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结合单位职权,分析风险危害程度和发生几率,着重分析每一项权力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在什么时期、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和几率等等。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形成《廉政风险点和等级目录汇总表》。廉政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级: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是一级风险;存在风险,可能产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二级风险;存在苗头,可能产生轻微违章违规行为的是三级风险。对分析评定的风险和等级目录报单位党组织审定,形成规范材料备案。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一系列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纪违法事实。

(一)深化廉政教育,增强抗风险能力。只有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才能筑牢廉政风险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活化教育形式,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着力营造贪耻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在加强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的同时,创造性地规划和开展珍惜岗位、廉洁履职的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首先,要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分析,分析廉政风险在什么行政环节、什么业务环节、什么管理环节、什么岗位、什么人身上存在或可能发生。然后,要对现有的制度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查找和防控管理就跟进到哪里。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检查现有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情况,已有完善制度的,要抓好落实;已有相关制度但不完善的,要修订完善制度;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要创新建立制度。每个重要岗位都要有规范权力运行、限定自由裁量权等防范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把强化问责作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抓手,对损害或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促使各项防控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以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认真总结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对去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比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在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上存在的不足,写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前后效果对比经验分析材料。二是按照要求编制《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主要内容:1、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2、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预防制度;3、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追究制度;4、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继续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要强化对人事行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资金和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行使过程的监控,探索建立和完善体现针对性的防控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局系统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总结近几年局系统开展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等廉政建设做法,聚焦局系统廉政防控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一)排查廉政风险,做到评定风险清单化。

1.厘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2.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单位、内设机构、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分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3.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

4.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清单,构建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5.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审批、执法等岗位履职的深度融合,实现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6.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切实将防控的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确保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三)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管控处置动态化。

7.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内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机关、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

8.做好动态管控处置。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日常监督精准化。

9.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各党总支(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10.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局系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19年12月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步骤方法、年度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

2.开展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防控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梳理职权目录。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目录。针对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固化权力和责任事项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并结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使得每项权力行使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

4.查找廉政风险。针对重新梳理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通过全员找、相互点、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立足于单位(部门)职责,结合单位(部门)特点和生态环境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剖析,包括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十个方面典型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没有常态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瞒报漏报现象,处理不到位;因公出国境超规定次数,存在照顾性安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严,超标准接待、会议培训审批不规范,变相发放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预决算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竣工验收长期不决算;市直单位房产管理问题较多,有的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房产,有的房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绩效不理想),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5.评定风险类别。对于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认真分析再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6.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在风险类别排查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城区五分局和直属单位“两张风险清单”(参考表见附件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岗位。上述两张清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分别于8月1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经局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20年12月前)。

7.动态处置防控。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坚持深入排查与动态防控相结合,把预警防范、动态处置、有效防控贯穿始终。对已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应立行立改。要分解廉政风险清单,分解落实防控责任。要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8.健全廉政档案。要把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两张廉政风险清单,要作为单位(部门)廉情信息,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并将相关信息分别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21年12月前)。

局机关纪委和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由此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制定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新祥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五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马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全局面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3)。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范畴,并作为市委“大党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局系统党建考核和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管理服务的行业、领域、系统存在廉政风险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从而推动形成切合局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和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贯穿于教育系统各个领域,体现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到教育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系统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把以人为本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各项措施之中,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机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

(四)坚持科学推进、系统防控。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谋划、部署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分类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优化权力配置,改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逐步建立覆盖全省教育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配套完善、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使预防腐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工作更加规范、成效更加明显。

(二)阶段目标。xxxx年至xxxx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实现风险排查、风险定级、评估预警和防控措施全覆盖。xxxx年至xxxx年为深化提高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梳理职权清单。

省属各高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岗位要求,对各自职责职权、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的职责权力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和分项梳理对管理、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以及部门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摸清职权底数。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对职权交叉的项目进行调整,理清权力边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主要职能、主要工作事项(参照附件x)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在厅内公示。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本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职权清理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校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登记表》(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规范权力流程。

逐项规范职权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制约监督方式。特别是要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并重点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利用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务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各自主要职权运行流程图绘制完毕(参照附件x),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规范权力流程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领导班子主要职权运行流程图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运行流程,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

1.思想道德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思想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贪图享受、漠视群众、以权谋私、形式主义、脱离实际、我行我素等。省属各高校、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的每位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本着对组织、对工作、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找和分析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2.权力行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权力行使风险的重点是管人、财、物和具有审批审核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和规定,独断专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要把单位、部门集体讨论和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自身查找相结合,细化、分析权力行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制度机制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点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忽视制度建设,造成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形势需要和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由于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等因素,造成制度得不到认真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损失和工作疏漏等。

对每个岗位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可能发生风险的机率和危害程度客观进行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先由个人和处室、单位自我评定。一般工作人员和岗位的风险点等级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处室、单位风险点等级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厅领导小组审定。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廉政风险等级按风险发生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凡可能出现和滋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点,评定为高风险等级。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等调配权力、操作较灵活、有较大自由载量权的岗位,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凡容易出现和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的风险点,评定为中风险等级。主要是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职位影响和工作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一旦发生会在单位内外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凡是容易出现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并且可能受到内部责任追究或被通报批评、诫勉、提醒谈话的风险点,评定为低风险等级。主要是不涉及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的岗位,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处置或解决的风险。

认真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附件x)、《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附件x),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按以下要求向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省教育厅各处室报送处室《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和处室人员《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厅直属各单位报送《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和领导班子《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表》,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以上材料集体审定。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2月15日前完成学校及校内机关各部门和各院系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等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学校《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一览表》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

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个人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明晰职责,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风险,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x)。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2021年2月15日之前上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度登记表》。

省属各高校和厅直属高校于2021年2月15日前完成制定防控措施和制度工作,厅直属高校同时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度登记表》上报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1.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方面: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着力抓好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在防范权力行使风险方面: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方法,规范权力行使;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及考核方法、标准,做到权责明确,特别是明确不履行职责将要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在防范制度机制风险方面: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堵塞制度和监控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多种形式抓好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学习,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全面落实。

(五)强化监督管理。

根据权力运行的不同风险内容和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审定为高风险的,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审定为中风险的,在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定为低风险的,由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六)实施预警处置。

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省教育厅和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预警处置。

1.建立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部门。

2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导。高风险单位和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3.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

[收藏]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教育局按照市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文件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教育系统2019年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点、薄弱点进行了认真地排查梳理,并提出了风险应对策略与预案、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风险隐患问题一:

教育系统战线长,人员涉及面广,全市目前有教职员工126987人,学生21.2万人。仍然面临着非法宗教、邪教渗透问题。党员干部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有可能回潮问题,阵地失守风险依然存在。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严肃学校课堂纪律,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三是对全市各学校开展的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究等项目和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四是把好学校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学校重点人群的管控。五是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把是否信教、搞封建迷信活动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说明事项。六是全面排查党员信教问题,对信仰动摇、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及时帮助教育,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是深入开展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治理,确保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信息安全。八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大海市教育局相关要求使用教材,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

需要各乡镇办事处和民主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管理职能。

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清查核实(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二﹚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意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三﹚分类梳理,及时整改到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时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校工作职能和承担的任务,针对在履行学校职能职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优化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查找评估岗位和办事机构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促进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落实责任和建立完善监控体系,通过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完成学校任期目标,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为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0日—20xx年3月10日)。

1、成立工作小组。为更好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

2、学习动员。学校组织所有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方法步骤以及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防范廉政风险意识。

3、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上级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

(二)查找风险点及风险等级评估阶段(20xx年3月11日—4月10日)。

依据学校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管理权限以及学校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学校党支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廉政风险事项,针对工作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确定风险科室、风险岗位、岗位责任人、风险事项负责人。填写《部门(单位)职权事项目录表》、《部门(单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和《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制定措施阶段(20xx年4月11日—5月10日)。

1、规范工作流程(5月1日前)。在厘清职权事项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使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工作相互监督和制约。针对每项业务,绘制业务流程图,明确业务承办科室岗位、运作程序、监督制约,确保简明清晰、程序规范、易于操作、方便办事。在此基础上,编制《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

2、制定防控措施(5月10日前)。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完善办事公开机制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形成《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

(一)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带头明晰职责边界、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严格工作进度。

每位管理人员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细。注重调查研究,多听师生意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张贴栏、召集会议等形式广泛发扬民主,集中教职工的智慧,收集各种信息。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做好业务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找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三)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

在各阶段工作实施过程中,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渠道向全校师生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本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工作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xxx中学党支部。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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