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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13篇)

时间:2024-01-22 20:47:03 作者:雨中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专业13篇)

工作方案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更是为了实现工作的高效和质量。这些范文既包括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方案,也包括了一些复杂和创新的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县化债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稳步推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化解村级债务会议精神,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总体要求,坚持“遵守法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重在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搞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促进我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农村“三资”等工作的联席会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包村行政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指导和督导各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财政所和村两委会中抽调,负责全镇化解村级债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清收化解原则。

(四)坚持民主议事原则。

(一)债权目标和任务。

自20xx年5月起,全镇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记债权基础上,根据债权构成和类别,分别拟定清收方案,提交党员群众议定,拟定三年内完成债权清收计划。

(二)债务目标和任务。

一是财务清理目标:全面清理村组所有财务帐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折款、“一事一议”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是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对每笔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每笔利息进行重新核实;所有干部工资尾欠进行重新审定;确保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是化解债务目标: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一)强化工作纪律。在化解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均由村会计经手,按照代理记帐手续办理,其他专班人员协助进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时,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往前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债务化解过程中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扎实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严禁激化矛盾。

2、工作专班团结一致,严禁拉帮结派,制造矛盾。

3、严格执行议定办法,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更改议定内容。

4、严禁提前宣传透漏议定内容。

5、未经履行议定程序,严禁私自更改债权债务化解金额。

6、非工作专班严禁插手债权债务业务。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涉及面广,数额大,成因复杂,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qq群、给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实行村干部带领专班入组开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电话或邮寄信函形式告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认真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搞好债权债务的合并、分类及账务处理,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切实挤干水分,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用途、原因、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三)召开会议,民主议事。

对本村债权债务结果进行议定程序,由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后,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逐条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定实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按照议定的债权债务方案措施,专班进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带队,专班入户进行,按先集中户后分散户进行,对个别特殊情况户可合力攻坚。

2、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相结合,对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时有债权或债务的,经协商履定手续后可对冲核销。

3、对于死亡户和失踪失联人员等,认真做好清收化解记录,保留证据,每笔进行充分议证后按类型区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帐处理。

4、清理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化解过程中遇到黑恶势力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打击。

5、村集体发展经济与化解清收相结合,对积极主动对债权进行偿还的,根据村规民约,可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债务化解效率。

(五)帐务处理。

1、做好化解债务帐务处理。一是组织搞好结账,由村两委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

2、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后的集中归类账务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化全解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结帐处理帐务,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按时还款或账务调帐处理,所有的还款调帐等手续须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确认并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六)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本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上报乡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财小组将清理情况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资料归档。

债权债务化解由专人建立独立档案,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专班会议,图片,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动态。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开原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以20xx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债务风险防控工作汇报

摘要:在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第一次把债务风险防控列为下一年度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债务风险防控就是要化解和控制政府性债务,严格规范各级政府举债程序,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就是要明确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级政府的债务负责,更要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gdp政绩导向。

关键词:政府性债务风险;形成原因;债务风险防控。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详见表1)。如这一趋势延续,那必将给我国经济带来系统性风险。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从偿债年度来看,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有17.17%、11.37%和9.28%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到期。这意味着我国将进入政府性债务偿债高峰期,对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2013年12月13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第一次把债务风险防控列为全国下一年度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充分显示了中央对我国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的重视。

二、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来源与形成。

我国的政府性债务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需求与各级政府财力有限之矛盾所造成的。国家要改善民生,就要发展经济,就需要我国各级政府完成基础性设施建设,也要提供大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而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发展。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各级政府就会实施积极财政,甚至举债完成投资,且我国以gdp为政绩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也催生了各级政府举债投资的现象。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负债建设是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行国债及各种政府债券在各国具有其合理性与现实性。国债在我国还具有以下经济职能:一是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二是弥补我国财政赤字;三是筹集建设资金、资源配置和稳定经济。国家要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在财政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必然会借债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工商业投资环境和国民生活环境,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造成了我国大量政府性债务。

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出口和经济增长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为减轻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尽快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危机,我国中央政府采取了增加政府支出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宏观运行和发展经济。于是,我国中央政府提出了四万亿元的积极财政刺激计划,地方各级政府也筹借大量资金。这导致了我国各级政府、金融银行等机构负债率急速上升,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上升。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协调也是造成我国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加上政府改革和机制创新的步伐相对滞后,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并没有随“事权”的增大而同步增加。而地方政府过多依赖土地财政,在土地财政供应有限的情况下,只得靠举债融资,形成了我国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务风险也随之不断积聚。如果这种债务风险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及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公共风险的化解者和承担者,各级政府将会面临巨大风险,美国底特律政府危机就是一个例子,所以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三、

我国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我国政府性债务上升势头过快。有数据显示,2007~2010年,我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增长率高达31.63%,远远超过我国同期gdp的年增长率。2010年年末,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为10.7万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增长了12.94%。在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国政府第一次把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控制和化解作为2014年全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这是中央对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的高度重视。中央也藉此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予以规范和化解,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所蕴含的可能风险。正如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的那样,要把化解和控制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以后全国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任务,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化解和防控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对策。

债务风险化解和防控需要多策并举、加强防范。债务风险防控需要完善和加强政府举债制度、健全担保机制。债务风险防控需要建立政府性债务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使各级政府自觉防范债务风险的恶化与扩散。

(一)纠正gdp崇拜,落实政府债务责任,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gdp政绩化刺激了各级政府领导借债投资建设的冲动,这是我国各级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快速高速增长的根源。不正确的政绩观导向加剧了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政府性债务的积累同我国gdp政绩导向有很大的关系。要化解各级政府债务风险,就要改变各级政府的gdp政绩考核方式,通过综合各种政绩考核来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落实政府经济责任,防控债务风险。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着力防范债务风险,要加强制度规范,把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各级政府举债程序。各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的政府性债务负责,明确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责任,把债务筹集与相关人员责任联系起来,也要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不正确的gdp政绩导向。

(二)重新调整我国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分配,使各级政府事权、财权相匹配。

要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使各级政府在事权上有财权搭配。要推进我国政府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要允许地方政府开辟适当的、匹配的地方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财政税收制度和投资融资制度,增加地方政府财政保障力度,从制度根源上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各级政府对我国微观经济、社会微观事务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产权的激励和市场的调节作用,强化利益主体的风险自我约束,避免不良债务的形成。凡是政府投资范围内的项目,都应组织专家进行投资与收益分析,确保各个项目的融资、投资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上,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对具有可见经济效益的收益性投资项目,应坚持“谁借谁还”的融资投资原则,用项目的收益偿还项目投资的债务。

总之,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化解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长期制度建设和短期应对措施结合起来。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必须加强制度规范,严格各级政府的举债程序,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强化教育和考核,从思想上纠正以gdp为导向的政绩观,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和发展后劲。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和防控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宋凤轩,孙健夫.财政与税收[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债务风险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xx〕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xx〕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有关规定为基准,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建立健全职权明晰、风险公开、制度防范、层层监管、责任落实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全校范围内,从学校、部门、岗位三个层次,全面排查并切实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全体教职工,重点是学校行政领导、中层干部,财、物、人事、招生等管理人员。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廉政风险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监控推进机制。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明白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运用校园橱窗、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重点推进:

1、清权确权,绘制工作流程。

梳理明确学校、处室及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岗位职责。(1)清权确权,编制“岗位目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权职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学校、部门和各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各岗位名称、职责、内容和法律依据等。(2)制定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对每一项职权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包括名称、内容、职责等。并经审定后,在单位内予以公示。

2、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从涉及到用人、用权、用钱、招生、收费、评优、职评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容易发生问题、反映较多的微观环节和具体的重要岗位,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等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本单位内公示。

3、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

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围绕权力运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4、健全防控措施。

围绕排查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针对个人岗位风险制定防范措施。由本人对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自查出的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针对部门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人事、招生管理和行政审批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针对学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特别是要结合查找出的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要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验收:

按照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风险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要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工作过程资料的收集,建立专项档案,接收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估。

(三)加强学习,做好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方法、步骤,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要把教育收费、招生、教师流动、校安工程建设、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财务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在范围上,要突出领导班子和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突出权力集中部门以及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在内容上,要突出本部门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以重点带全面,抓关键促整体,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从查找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从健全防控机制上做文章、从切实管用上想办法。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与“廉洁文化进校园”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要统筹兼顾、廉勤结合,既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又提升工作效能。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党委和实训基地党支部(以下简称校党委)决定在学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实际,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建立融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本学期将实施的岗位职责考评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

(一)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水平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资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流程各环节进行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规章制度风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查找学校以及部门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制度不到位,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根据学校、处室(含教学部)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轨迹,从三个层次排查岗位风险:。

(一)领导岗位风险。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填写《党委班子成员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二)中层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岗位风险。根据职责定位,查找处室(含教学部)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三)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个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职权行使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三级指一般风险岗位。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一)分级自控完善制度。个人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学校、处室(含教学部)在对每项业务流程梳理、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工作规程和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二)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通过风险排查,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重新设计和构建制度,完善和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岗位职能设置和业务流程顺畅、精简,做到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规避风险。

(三)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结合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廉政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全员责任风险意识,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高风险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内部轮岗、跨处室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

(一)动员部署(9月17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局党委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二)风险排查和评估(9月下旬)。

在风险点的排查和评估中,主要采取“个人找、互相查、处室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围绕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三个层次,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方面的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要通过一定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风险防控(10月份至12月份)。

针对查找并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修订完善制度、健全监控手段等方面的工作。适时召开教代会,审议岗位督查考评工作相关文件,成立督查考评小组,将日常考核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强化部门主体意识,形成依靠群众、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校党委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行按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根据责任分工抓好分管处室、教学部和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处室、教学部负责人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处室、教学部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风险等级的划分严格把关审核,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评估考核。对查找的风险点不全、不深,风险等级划分不合理、不准确,防控措施不具体、不完善的,要责令重新查找、评估。要实施动态化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变化、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防控内容,修订完善防控措施。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处室、教学部、个人的岗位目标考核,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xx”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按照“清廉xx”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xx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积极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把廉洁、奉献、守纪、礼仪等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全市金融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朝阳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用发展的思维解决金融风险,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协调共进。通过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五个专项行动”,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采取多项举措,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妥善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规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行为,清理不良贷款,引导重点银行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资产质量。推动农信社改制,确保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规范经营风险可控。

(二)有效化解部分企业债务风险。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企业逐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落实机构建设、宣传引导、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三级联动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完成公职人员拖欠银行机构债务清理工作,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四)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宣传,活跃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融资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实施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行动。

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隐性不良贷款监管,依规分类、认定,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从其每年盈利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处置隐性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化解不良风险;列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完成改制工作;推动个别村镇银行风险化解工作,采取主发起行增资扩股等方式,化解个别村镇银行不良资产。(牵头单位:市银监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农信社、朝阳银行、各村镇银行及相关县(市)区政府)。

2.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一是推动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制度。对全市30户债务风险企业,明确由贷款银行牵头,属地政府,市银监局、人行及相关部门配合,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尽快化解风险。二是成立银行债委会共商进退。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共同对企业风险债务进行分类处置和有效管控,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三是推广使用“封闭贷款”业务。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融资支持,解决企业暂时性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走出困境。四是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由市建投公司出资设立转贷资金,为贷款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五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谋划发展布局,实现理性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实行多元化的融资策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从源头减少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银行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市人行、银监局、公安局、国资委、工业信息化委、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3.开展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完成)坚持舆论先行、合理分类,联合行动,加大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贷款)力度。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问题,使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金融机构、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法院、检察院及相关主管单位)。

4.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清理专项行动。(20xx年2月开始,长期保持)市银监局负责对p2p网贷,市人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股权众筹,市保险协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互联网金融广告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坚持打早、打小,采取多项举措予以整治,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开展规范民间融资专项行动。(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重点规范部分房地产和工业企业中民间融资额度较大的企业、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民间融资业务机构及个人融资行为。引导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落实小贷公司风险检查监督机制,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加强对民间融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动房地产和重点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地税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业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20xx年2月至12月末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审查和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规避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预防和消除理赔和给付风险。深化保险与银行等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落实联防责任机制,堵塞保险市场风险漏洞。(牵头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责任单位:相关保险机构)。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20xx年2月开始,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复杂金融产品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金融产品,一律不准对外发售;加强金融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任职资格审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

(四)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体责任。(20xx年2月至12月完成)按现行监管要求,明确各部门金融风险主体职责。市银监局、人行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机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社会众筹机构;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市银监局负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p2p网络借贷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投资公司;市农委负责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负债实体企业金融风险化解负主体责任。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以上排查处置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国资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登陆各类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建立专项基金服务体系。推动市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正式注册,加快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旅游发展、绿色环境发展等专项基金。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作用,促进产融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工业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xx年2月至20xx年末前完成)立足信贷征信体系,健全全市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促进征信信息共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列出“红、黑”名单,让诚信者通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及各县(市)区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朝阳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中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二是实行“五个专项行动”季度调度制度。每季度由牵头部门分别将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银监局等各牵头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按国家、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全市金融监管部门职责配置,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与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对接,依法运用监管手段,履行各类机构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对应我市监管力量配备要求,加强本地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建设,履行工作职责,达到综合防控目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编委办、人行、银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让全社会了解全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工作会议精神的举措。要采取各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力协调配合。20xx年启动的“五个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的开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细化责任分工,20xx年2月末前完成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3月15日前完成各具体方案的制定工作,于3月18日前将“五个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金融办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银监局、人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营商局、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工作督导。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双纳入”考核体系。即:纳入政府考核重点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出考核标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工作机制,对履职不力,引发金融风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情节依法追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管局、人行、银监局及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稳妥化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全县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

(一)政府债务风险。

1、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xx〕23号)规定,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严防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2、为切实加强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和使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xx〕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制定桦南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

3、为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17〕43号)规定,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制定桦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审计局、国资办、人民银行)。

4、县财政需将当年债务还本支出等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将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牵头单位:财政局)。

(二)流动性风险。

5、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贴现、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各商业银行)。

(三)信用风险。

6、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桦南县20xx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桦南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金融风险的舆情监测,抓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风险排查工作,紧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和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监测,加大风险的管控,积极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牵头单位:市监局、人民银行,配合单位: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四)融资担保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根据确定的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对已出现风险的担保圈,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五)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和典当行业风险。

8、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摸底排查、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等工作,严防借贷主体非法集资、暴力催收、高息长期放贷、逃废债务,超范围经营。(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9、加强对投资咨询类公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现有投资咨询类公司进行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的,金融办牵头会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受理。(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公安局、金融办、工信局、社区办)。

10、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监管,防止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超标准收取利息费、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牵头单位: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公安局、市监局、社区办)。

11、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贷款”“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字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监局)。

(六)非法集资风险。

12、强化行业监管,加强风险排查,建立新增、存量非法集资台账,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专项整治,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提供奖励政策,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快侦、快破、快诉已发案件,及时处理新发案件,注意挖掘隐案,减少案件存量,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金融办、市监局、社区办)。

(七)突发金融案件等风险。

13、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工作,强化信访维稳,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依规正确维权,防止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信访局、金融办、市监局)。

14、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突出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手段,着力提升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人民银行要紧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交流和联系,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合分析,进一步发挥反洗钱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引发辖区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及处置工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商业银行)。

(八)互联网金融风险。

15、p2p网络借贷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责任,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运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6、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7、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市监局、金融办)。

18、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宣传行为应依法合规、真实准确,不得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牵头单位:市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公安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金融办)。

成立桦南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梁庆民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国宏利、县委常委张凤军、县政府副县长徐景新担任副组长,县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市监局、公安局、信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社区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由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交流,联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案件。各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每季度向金融办提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防范监控。逐步建立群众举报、平台监测、监管排查等多途径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防范处置金融风险问责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高效务实的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格局。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要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源,健全征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落实守信激励措施,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开辟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信贷优惠支持的“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金融风险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加大整治力度。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公平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合理合法反映诉求。采用典型案例加以引导,深化警示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管、防控机制,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债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安康市非金融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县域金融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夯实责任、持续摸排、密切监测、分类处置”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帮扶和债务风险处置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及重大社会风险。

(一)建立工作机制。

由县政府办牵头,统筹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会同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全县非金融企业债务排查化解方案,综合运用各类支持政策,协作会商县域风险问题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协调等。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制度,重点帮扶县内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的化解。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平稳有序处置县内企业突发债务风险,严防负面舆情事件出现。

(二)持续排查监测。

各镇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辖内民营企业债务特点,制定民营企业债务风险动态排查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早发现、早介入”。县政府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大型骨干、行业龙头、就业大户等民营企业进行摸排。通过实地调研、包抓走访等现场方式和企业三表、税务征缴、信用信息等非现场方式,摸清企业资产现金、负债担保、投融资等真实底数。要根据排查掌握的风险数据,“一企一档”建立名单,实行清单式,表格化管理,原则上“一季度一汇总一分析一上报”。各银行金融机构每季度要将逾期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逾期时间在90天以上的企业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营企业名单,并将债务风险情况报送县政府办金融股(联系人:刘正楚,电话:xxx,邮箱:xxx)和县人行(联系人:王旭,电话:xxx,邮箱:xxx)。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法院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防范工作。

(三)分类处置化解。

各镇、各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要聚焦县内民营企业、分层次分类型加强指导帮扶和风险处置化解,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有关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债务情况、行业特点综合施策。对遭遇流动性风险的民营企业要及时救助,对关系社会稳定的就业大户要重点关注,对限制性行业的僵尸企业要在做好债务处置和就业安置的前提下果断出清。对列入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名单中的民营企业,各镇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分类处置化解情况于下一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金融股。

(一)组织资金帮助民企纾困。在处置化解民营企业风险过程中,企业要担负主体责任,要“以我为主”充分挖掘自救潜力,积极处量低效资产,严禁逃废债务。各镇、各银行机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一是积极对接引入银行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市场化纾困基金,对遇到流动性问题、有市场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营企业实施财务救助,支持其通过股权、债权投入等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二是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特点,县政府办要会同旬阳人行、各银行机构共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有针对性解决当下中小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维护企业信用。(县政府办牵头,各镇及县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二)支持民营发债企业稳健运行。要督导民营企业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妥善化解债务兑付、股票质押风险。加强与股票挂牌交易、债券发行市场联系,及时研判辖区发债民营企业风险情况,支持民营企业在各类股票交易市场挂牌。(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行配合)。

(三)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推进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的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担保的增信分险的撬动作用。要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反担保方式,拓宽抵押品范围,探索以企业品牌、专利、订单等作为抵押品的科学评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辖内民营企业互保的担保链问题,定点清除融资梗阻,破解融资困境。(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四)推进银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建档,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银行信贷产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务。推行第三方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服务产品,为银行机构识别信用风险、甄选客户、贷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信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按照“最大行牵头,成员行配合,协会组织,监管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情况;“一企一策”研究稳贷、续贷方案,不简单停贷、断贷;组织银团贷款支持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按照稳预期、稳信贷、稳支持的“三稳”原则支持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强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防止多头授信、交叉授信导致企业出现融资过度、杠杆率过高现象。(县发改局、人行牵头,县政府办、经贸局配合)。

(五)强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好出险企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问题,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的各项政策措施。(县法院负责)。

(一)夯实工作责任。要切实强化县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和政策协调,有效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担当意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配备精干人员,启动辖内民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本项工作的实施时间初定为2年(20xx-20xx年),之后视全县民营企业债务风险状况另行统筹安排。

(二)强化协作配合。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成因复杂,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企业多、工作量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有效协作,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运用经济、金融、法律等各项政策措施排查处置好企业债务风险,债务摸排、监测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讲究策略方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办金融股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过程中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排查过程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行政问责和相应组织处理。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项制度措施,提高院感防控工作水平和能力,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组长:

副组长: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新冠病毒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新冠病毒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四)各科室对巡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并于每月6日前将巡查情况(详见附件)报送至局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xx年2月6日,以后每月6日上报前一个月的巡查情况。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负责汇总各科室巡查情况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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