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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建议书(专业22篇)

时间:2023-12-24 20:02:08 作者:笔尘

给出意见和建议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对问题的负责任态度的体现。在这个部分,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优秀的意见建议范文,希望能够启发大家的想法和创意。

员工奖惩制度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文档为doc格式。

员工的奖惩制度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五、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员工奖惩制度

1、在本月门诊工作的员工各项很优秀,按直接或间接及医护人员推荐或多次受员工及患者好评的奖励方法。

2、表扬与其他业绩奖励方式相结合。

4、在任何发放奖励资金由行政主任同意批准,及科室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发放。

1、门诊将制定以下员工有任何有于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议均应予表扬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得到同事及科室负责人的充分肯定者。

3、在一个月全勤者(含每月公休假3天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4、遇有紧急以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门诊的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5、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是为同仁表率及多次受到病人普遍好评者。

6、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7、对来电咨询的患者,并登记或通过关心询问病情况进行沟通推荐治疗技术治疗者。

8、准时上午8点-下午6.30上岗服务,着装整洁整齐。仪表端庄,主动热情迎候病患,为微笑站立接待来就医病患,询问与了解病患诊疗专科,妥善安排就医并与医生讲明外有病患等候(担负向导、付款、取药送药)。

9、门诊医护人员一个月内无窜岗闲聊、无吃零食、无看杂志、无大声喧哗、无乱扔纸诮、无玩电脑游戏及其它事项等,在考勤报表中无弄虚作假者。

10、药剂人员各项工作表现优秀、无发错药品,对药品断档、变质、失效管理妥当,做好四查十对的规定及无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者。

11、在工作当中有责任心者,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无推卸无延误诊治与抢救,无造成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无纠纷,医护人员按二个月内无事故者。

1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无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无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不给门诊造成经济损失及门诊不良形象者。

1、根据影响的范围进行处罚。

2、最多处罚的金额不得大于医护人员工资的.40%。

1、医护人员工作服穿着不整齐、不整洁、戴首饰、不带胸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工作区域内脏乱或穿工作服进食堂者,每人每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班中脱岗者,1—5分钟扣款10元;6—10分钟扣30元;11—20分钟扣5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替人或委托人打卡,上班干私活,窜岗聊天、吃零食、打电话、发信息、看小说听mp3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考勤报表中弄虚作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无故不参加门诊开会等集体活动或未经允许不上班和自调休者,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70元。

3、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视而不见,语言生硬,失误等原故引起患者不满或纠纷投诉,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100-200元,在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4、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差错事故的,如有投诉纠纷,经调查属实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有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6、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委病人而耽误病人抢救,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7、员工之间相互不协调,影响工作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者,每次扣罚100-200元,投诉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者,按赔偿数额地20%扣罚(含退款)。

8、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私自收费或私自出售药品、物品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款金额为当次交易数额的5倍,严重者给予解聘,造成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负。

9、上下班不及时关灯、水管、门窗或浪费表格纸张,一次性用品者,每次扣款10元,(头次警告),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10、药剂人员发错药品者,每人每次扣款30元。药品断档、变质、失效及不按规定履行四查十对或管理不善影响工作时,除每人每次扣50元外亦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双倍责任。违反毒麻药品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每次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处理。

12、业务考核成绩不达标或医疗护理质量不达标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13、向患者索取“红包”礼品外,每次按“红包”金额加倍扣罚。

14、对病人治疗病种耻笑泄露隐私者,每次扣款50元。

15、医疗文书书写不全或不规范及违反感染控制要求,纠正不改者,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导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每次扣款200-300元,经协调不能化解赔偿,按赔偿数额地30%扣罚(含退款)。

17、药库、药房、化验室等科室,要及时反映本科室本月及下个月的情况及计划,如没及时上报采购导致门诊不能正常运作,利益受到损失,直接与间接的对负责人扣款100-200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中铁员工奖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下称《奖惩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公司工作调配,完成本职及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施奖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和员工和谐发展为目的。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实施的奖惩,按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包括: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和授予“劳动模范”、“金牌职工”、“开路先锋奖章”等荣誉称号;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予“员工之星”、“管理能手”、“经营标兵”、“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股份公司对员工的奖励,严格按照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员工奖惩办法〉的通知》(股司人[2009]162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一)通报表彰奖励,实行及时表彰。

1、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内有重要影响力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2、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或产生经济效益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3、通报表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给予非货币性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按一事一办的原则确定。

办法〉的通知》(物资司人[2007]7号文)相关条款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九条奖励实施程序。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阐明理由并附有关依据,报公司劳动人事部核实并提出意见,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公司给予员工的奖励,在公司相关会议或工作平台上公布,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受奖员工个人事迹失实,除撤销奖励决定外,公司将追究呈报单位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公司有关会议决定执行。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包括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处理包括:减发工资、罚款和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一)(二)。

(三)项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减发工资。减发工资标准为不超过当月本人绩效工资的100%。

(二)警告和罚款: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的,或年度内批评教育3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和罚款。罚款金额为不超过本人3个月绩效工资的100%。

(三)记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

(四)(五)项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或年度内警告2次的,给予记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记大过处罚和经济赔偿: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20000元的,给予记大过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依据具体情形确定,但最低额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

(五)降职、撤职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至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内的,给予降职、撤职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金额为直接经济损失额的100%,或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六)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处理:员工有《奖惩办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处罚权限及实施程序。

(一)批评教育由员工所在单位领导实施。

(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含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以及经济处理由员工所在单位对违纪事实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报公司劳动人事部,由公司劳动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征求公司工会意见后,报公司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除批评教育外,处罚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其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六条受处罚员工,处罚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经济处理未了结之前,不得办理调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适用专项奖惩办法的,按专项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制度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版权所有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员工奖惩建议书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管理者奖:对突发事件、事故能妥善处理、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实效性。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量,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导、不旷工、擅离职守、离岗串岗,管理人员根据日常表现记进行评选,每个月进行一次评比,选出优秀员工,予以奖励。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旷工不报、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4.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8.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0、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1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3.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无论是民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以上建议,纯属本人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员工奖惩制度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员工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积极性,并使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领取每月工资或奖金和加班工资,并执行延长集团统一工资标准的所有正式及合同制职工,对于其他奖项也参照本考勤的出勤率进行核定。

3.管理规定。

3.1.1由于公司属于生产性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定工作时间和无节假日的管理制度,一般的工作时间参照工人的作息时间执行。

3.1.2考勤周期:为从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作为本月的考勤周期。

3.1.3考勤方式:采用手工连续登记签名(上午、下午)的办法进行考勤。

3.1.4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依据:按照现行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每位员工的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基数。对于在本公司上班而不在本公司领取工资的'人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基数参照本公司其他同等级别人员的最高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作为其基数。

3.1.5各类假期规定3.1.5.1对于因公出差或办事人员的考勤:出差或办事不能正常出勤者应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考勤专管人员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其他人员出差或办事连续2日(含)以内,应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并经授权批准,报考勤专管人员进行说明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事项和时间,3日或以上者需向公司领导申请,对在本县以外出差或办事者周日、周六未办完事者按正常因公出勤,具体时间按差旅报销单上审批时间为准,在该考勤周期内的差旅报销应在本月的26日前完成,对夸周期的应在下月考勤中注明,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而出现的考勤责任自行承担;对在本县以内办事者周日、周六不能办事而未出勤者按缺勤对待;对于未办理上述要求申批的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者全部按缺勤对待。

3.1.5.2病假:员工休病假不能正常出勤者,时间超过一周者应提供县级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十天以上的,需提供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出院诊断证明、票据等),否则按缺勤对待。对于超过30天应另行申请。对于确因重大疾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需提供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住院手续证明,一年内发放基本工资,超过一年者单位只负责全部社会统筹和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补助。

3.1.5.3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15天婚假。

3.1.5.4丧假: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12天。

3.1.5.6工伤假: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以上请假(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其他重大事项不能亲自办理者可以在假条中注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及时得到批准者,应先电话申请并经授权批准,后办理申批。否则将按缺勤或自动离职处理。办理要求需按照外出或办事的时间权限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办理。

对于3.1.5.1、3.1.5.6审批完整的按正常出勤对等待,并按照发放奖金和加班工资标准发放,对于在3.1.5.2-3.1.5.5项的规定以内,审批完整的发放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合计扣除社会统筹及个税部分)。

不参与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对参加本单位职工的各类宴请按正常出勤登记,其余事假均按缺勤对待。

事假包括:病假、婚假、丧假、产假与哺乳假、陪产假、工伤假。除此以外的均缺勤对待。对于该制度中有另行规定着除外。

4.奖金和加班工资计算办法:

4.1月出勤15天(含)为基本出勤天数,无奖金和加班工资。

4.4月出勤超过23天(含)至27天(含)以内按日平均工资的8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4.5月出勤超过28天(含)以上者按日平均工资的100%×出勤天数计算奖金和加班工资。

4.6连续三个月出全勤者第三个额增补1000元全勤奖。

4.7连续六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2000元全勤奖。

4.8连续九个月出全勤者第六个额增补3000元全勤奖。

4.9全年出全勤(春节20天假期按全勤对待)者年终增补5000元全勤奖。

5、基本工资发放要求:

5.1对于请事假者在规定条款的时间内给予发放全额工资,超出者按有关条款执行。

5.2每月正常出勤少于15天(含)只发放基本工资。

5.3连续3个月出勤不足31天(含),核定当月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的80%。

5.7在一个年度内连续三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5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单位只负责交纳单位部分的社会统筹不发放基本工资。正常出勤后两个月不发放基本工资和其他奖金工资。

5.8在连续六个月不出勤或累计不出勤天数超过180天的,从到达月份开始按自动离职对待,解除与本公司的任何关系。注:如因单位领导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考勤人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请假,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的经查实按缺勤对待,并扣除一个月基本工资,对已发的工资在以后月份扣回并累计缺勤时间。

6考勤要求。

各考勤主管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每天填写考勤日期,并对各考勤人员进行监督不得补签、不得提前延后签名、不按时间填写、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等事项,如果发现让其立即纠正,不纠正者用红笔注明,当天按缺勤对待,两次发现此类问题扣除本月全部奖金和加班补助,考勤主管人员不作为者一经发现并证实后按被考勤人同样处罚。对部分事项进行备注,每天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前各位职工按时自觉签名并填写当时的时间,每天签名一次或不是因公外出两次签名相隔不超过5小时(含)者按半天对待,两个半天可累计为一天计算。者并连续不预留空格让他人补签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按缺勤和提供虚假证明对待。

7附则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综合财务科。本制度经一半以上职工讨论同意并经单位领导签发之日起生效。

员工的奖惩制度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标准

奖励先进员工、惩罚违纪行为,是促进员工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的工作氛围的基本保证。

一、奖励、处罚程序:

各类奖励、处罚由上一级主管(项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填写《奖励、处罚申请单》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应的奖罚手续。

二、奖励标准:分为部门级奖励、公司级奖励和晋升奖励。

1、部门级奖励:

a)一个月内多次受到业主或上级的表扬;b)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成效显著;

c)积极推介顺驰品牌产品,树立良好口碑;d)拾金不昧,见义勇为;

e)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公司级奖励:

a)总经理特别奖:依据相应程序经总经理审批后,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b)优秀员工评选: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依照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授予称号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岗位标兵每月增加100元奖金,并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3、晋升奖励: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经考核可给予晋升奖励。

三、处罚标准: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职或降级以及辞退。

1、警告处分:

a)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月达2次;

2、记小过处分:

3、记大过处分:

a)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b)一个月内旷工两天;

f)工作时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影响。

g)主管人员对员工违纪行为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h)遗失或损坏公司重要物品;

4、撤职或降级:

a)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b)管理不善,部门内部存在数起违纪现象,影响极坏;c)严重渎职现象;

d)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5、辞退:

a)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擅自对外散布污秽性言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形象的;

i)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消极怠工者;

四、员工申诉权:

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品质部进行调查,并于15天内作出回复。

第九章员工培训制度。

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及工作水平,以适应公司的发展。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正式员工在职培训两部分。

二、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岗位知识等,以便较快的适应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为时六天;维修、保洁人员培训为时四天。课程内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新员工培训实施方案”统一进行。

三、在职培训主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1、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每年年底根据员工需求及公司要求制定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2、同时建立培训网络,由各项目经理指派项目培训联络员,与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切合,实施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基础培训。

3、人力资源部实施的培训按照计划分批、分阶段、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与专业部门切合或联系专业讲师开展培训。

四、培训方法:

1、专业讲师讲课,系统讲授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公司内部经验交流会,达到资源共享作用。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五、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培训组织者做好《学员培训签到表》的管理,培训结束通过对员工的考核,记入培训卡,作为员工晋升发展和项目优秀团队评比的依据。

六、公司根据需要派遣相应人员进行外部培训,各部门在月底将培训计划交到人力资源部,以便对培训费用统筹管理;员工培训后所取得的资格证件交人力资源部,由公司统一保存,该员工离职后不交还个人。

员工的奖惩制度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本站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的奖惩制度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员工奖惩规定

一、奖惩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奖优罚劣,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1、按照权限进行提报、审核、决定、报备。

2、奖惩记录,由项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信息及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扣除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奖金按照财务流程支付给项目办公室。

3、奖励中提及的‘工作创新、降低费用’,严禁通过偷工减料或降低服务标准实现。

4、及时处理(当时发现当时处理)、实事求是;特别是处罚员工,教育为主,应坦诚沟通并做谈话记录,核准事实,指明错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不服,可在10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提出书面申诉。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四、奖励内容:

1、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对于现金奖励,要当众发放,而不是放在工资中。(1)、通报表扬:每次奖金为100元。由部门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公司总经理。

(2)、嘉奖:每次奖金为500元,授予嘉奖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3)、记功:每次记功奖金为1000~3000元,授予记功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决定。经总经理特批也可予以其他形式同等价值以上奖励。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2)、对员工安全、效率等改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3)、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者。(4)、预防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工作不中断者。(5)、其他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干部员工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革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5000元以上)或有明显社会效益。嘉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提合理化建议或发明创造,使公司获得明显效益者。

(2)、对于主管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或提升社会形象者。(3)、维护公司利益,抵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者。(4)、策划、承办、执行、督导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5)、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干部员工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等方面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20000元以上)或社会效益显著。记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为公司管理有重大改善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3)、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在突发事故中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者。(4)、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六、员工惩罚规定:当场填写过失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1、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合同。

(1)、口头警告:给与口头警告,不进行经济处罚。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可以决定。

(2)、书面警告:给与书面警告,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2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3)、通报批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5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4)、重大过失: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人资总监、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5)、员工惩罚实施累进制:在1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升级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相当于三次书面警告),升级为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报批评(或相当于三次通报批评),自动升级为解除合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未给公司直接造成损失。口头警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胸卡、或瞌睡、禁烟区吸烟、吃东西、喧哗、闲聊、上网玩游戏、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网页等。

(2)、对上级合理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礼貌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者。(3)、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两次以上或旷工半天者。

(4)、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情节较轻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或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开展工作的。(6)、浪费、不爱惜公物或设备,情节轻微的。(7)、个人办公场所、更衣柜等不符合5s规定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口头警告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但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2)、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工作岗位、干私活者。

(3)、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公司安排的业务招待除外)。

(4)、超越职权或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指挥不当、有章不循、或监督不周,致使发生错误者。(5)、对合作伙伴或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或恐吓威胁的。

(6)、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及其主管领导。(7)、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以上或旷工一天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书面警告的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下)或直接造成公司工作程序等发生混乱,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不按流程、消极怠工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2)、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

(3)、发表损害企业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4)、库存与实物不符,以虚报手段掩饰差错,推脱责任者。

(5)、库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备料不及,影响工作正常运转者。(6)、由于管理不善或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对知情不报采取同等处罚。(7)、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通报批评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合同: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或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未经允许,泄露公司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5)、在公司范围内与顾客、同事发生打架斗殴。

(6)、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故意侵吞或非法占有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利益者;(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8)、伪造、盗用公司印章、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者;(9)、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部门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10)、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11)、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联合协创(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o一六年三月五日。

员工奖惩

1.目的:

为了加强奖励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发挥奖励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更好地激发员工对工作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维护公。

司正常运营。

2.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运营平台为本制度的制定和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培训、推广、解。

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授权执行日常奖惩工作。3.3武汉中货相关部门负责奖惩制度执行的指导监督。

4.1.1公平、公正、公开;

4.1.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4.1.3以事实为依据;

4.1.4员工享有举报权和申诉权。4.2奖惩形式:

4.2.1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日常表彰、阶段性鼓励、参加培训等方式,促进员工不断发展。

4.2.2处罚:以帮助引导员工发展,促进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目的。处罚采取日常督促改进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罚分不同等级,层级递进。4.2.3公司奖惩根据级别附带经济奖罚。

4.3奖惩结果运用:公司奖惩与绩效考核工作同步,员工奖惩记录由人事定期收集汇总,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绩效评估成绩、晋升、降级、人才梯队建设及培训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1页。

5.奖励类别及实施:

5.1优秀个人及团队的评选。

5.1.1奖项设立5.1.1.1。

1)团队奖项。

整合片区内一年的考核数据和项目操作情况,对所有片区进行评比,评比出‘优秀片区’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300元,对片区进行整体奖励,给予奖励证书。

2)。

个人奖项。

优秀员工奖、优秀干部奖、季度之星。

根据考核成绩评审出优秀员工、优秀干部、季度之星等。

优秀片区。

3)。

特殊贡献奖。

由平台直接操作部、风控部、人事部共同提名5.1.2奖励流程。

公司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依次为考核、汇总、排名、评审、奖励。5.2日常行为奖励:

5.2.1公司奖励的种类有:通报表扬、通报表彰、晋升提级等三种。公司将视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所有奖励记录均由人事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给予员工升职、升级、加薪、经济奖励等形式激励。

5.2.1.1通报表扬:员工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100元,可采取口头表扬、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通报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并有具体事实者。5)团结同事,领导有方,较好提高部门成绩的基层管理人员或监管员。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8)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或超出一般水平(如合同签订管理、项目操作管理等)。9)提出较为良好工作建议和行动方案的员工。10)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的行为。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群体和银行群体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12)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以及改善工作绩效者。13)敢于抵制不良现象的行为。

14)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事实证明者。

第2页。

5.2.1.2通报表彰:员工若有下列“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并给予现金奖励300元,通报表彰以公司报批文件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有特殊奖励要求的事项除外)。被授予通报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的员工。2)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4)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如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临时性,专项性的工作,且成绩优异)。

7)对于操作业务有创新革新,并具有实效者;

5.2.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获得晋升提级,即在原岗位职级基础上上调一级,奖励金额500元,年底作为薪资调整和岗位职级调整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公司给予公开表彰:1)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2)提供合理化建议,取得良好效益或有一定成就者。3)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4)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极为出色,并取得良好效益或成就者。

9)研究改善公司现有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特殊功效者;10)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日常行为的奖励不局限于上述奖励方式,亦可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在综合素质考核评估中体。

现,可重复奖励。

5.2.3日常奖励申报批准流程:

第3页。

2)审核:在员工奖励推荐表提交之后对员工进行考察并审核为期1周3)批准:由经理签字批准后,人事部公布名单并落实奖励工作。4)实施:人事部依据公司批示材料执行。

5.3特殊奖励:

如果因员工表现特别突出,上述奖励不能涵盖,可由部门主管、人事部、风控部共同申请。

特殊奖励,即特别贡献奖,指给公司带来重大收益,且完成公司重点战略指标,后期收益及。

带来的影响非常显著,经公司总裁批准进行一次性现金奖励,并给予岗位晋升,人才梯队培。

养等方面的奖励。

6.授予奖励人员的培养。

被授予以上奖励项目的个人,以上述奖励为重点参考依据,作为后期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的入库人选。

7.处罚类别及管理实施。

7.1处罚类别及实施:

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愿意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高自身工作,与公司共同成长。

7.1.1处分的种类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薪留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四种。公司将视员工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7.1.2所有处分记录均由人事部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导致员工降职、降级、减薪等后果。

员工若第一次发生下列“过失行为”,将会被口头警告同时要求以公告的形式进行通报。此行为影响到所在考核期的综合素质评分,但不影响员工的调岗。具体条例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初次);

第4页。

4)个人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或岗位卫生不符合要求,当月经检查提醒仍不改正的;5)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休假等;6)无故未按规定召开或参加例会;7)当月经常未佩带或遗失员工证。8)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初次);9)工作疏忽或不认真。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当期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降5分,书面警告的有效期为半年,员工在有效期内不能升职但可调岗并给予200元的罚款: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小时以上的;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

6)如果口头警告中所列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可直接导致书面警告。

7)经常上班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情况,经查实,予以书面警告以上处罚。

8)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或任何不诚实的行为,一经证实,将至少受到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9)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同事、领导或客户来信、来访、投诉等较大服务问题。10)工作态度恶劣,谩骂、侮辱他人。11)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未造成公司损失)。12)违反规定私自挪用公司办公设备。13)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14)未履行岗位职责。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7.2.3。

停薪留职警告。

第5页。

降职、降薪的处罚,停薪留职警告时间根据个人犯错和改正进度而定,有效期间取消享受当年奖金及升职调薪、转岗等资格:

1)威胁、谩骂、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者;

12)其它管理政策中提到的相关内容;13)两次书面警告相当于一次停薪留职警告。

7.2.4。

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实,可不经预告予以辞退,同。

时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7.2.4.1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有以下几条:1)员工故意隐瞒或伪造学历、体检状况等方面的信息;2)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3)员工试用期内不能认同企业文化的;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7.2.4.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有下列情形:

第6页。

14)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内赌博、做博彩性游戏、炒股、浏览非法网站者;

16)所有《劳动合同法》中提及的有关条款,依据其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行为同时违反多项条款时,应参照执行相应较重的处罚。8.处罚程序。

8.1任何处罚均需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施行。在举证、查证过程中,当事人有充分的申辩权利。

8.2处罚流程。

8.2.1由违纪人以书面形式就违纪事件进行描述与说明;

填写《员工违纪惩处意见书》(此表正在构造中),报相关领导审批;

8.2.4对经查属实的惩处,员工本人拒不签字者,经人事部核实、见证人签字及上级领导审批后,惩处同样生效。

关于处罚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时,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处理。

9.争议处理。

惩处通知书》当事人留存联向运营平台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生效。

第7页。

工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9.3经复核证明被惩处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人事部开具撤销惩处书面通知或声明,通知被惩处人所在部门、财务部门,撤销惩处。

9.4经复核仍维持原惩处决定的,惩处有效,并为最终结果,由公司人事部通知被惩处人复核结果。

9.5员工在申诉期间,应正确使用民主权利,不得无理取闹、妨碍工作,更不得干扰他人的工作生活。

10.处罚权限。

10.1所有处罚决定均按以下级别批准:

a)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主管共同批准。

b)片区组长级员工:由部门主管、人事部主管和运营平台经理共同批准。

c)。

副主管(含)及以上员工:由运营平台经理批准。

关规定,按照相关管理流程对该员工减少或取消享受下列款项的资格:奖金、浮动性收入、岗位补贴等收益。

10.3当部门负责人在处理纪律事宜有不明之处时,应向人事部咨询或征求建议。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1.2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11.3以往发文有悖之处以此为准。

员工奖惩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运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商场专卖店员工。

三、内容:

惩罚:

1、每日检查,各店卫生不达标,着装不至位,饰口摆放不整齐,展厅形象不到位的,店员罚款10元/次,店长罚款20元/次。

2、每日检查,各店单据(包括收据,送货单、盘点表、考勤表、每日收款报告、月销售报表等)填写潦草、不规范的,店员处以5元/次罚款,店长处以10元/次罚款。

3、销售合同单出错的,责任人罚款20元,直属上级监管不到位罚款50元。

4、上班口气清新,女员工要求化淡妆,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扣除当月化妆补贴,继续违规者处以20元/次罚款;男士不得留长发、胡渣,面部清洁,工作服干净整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5、销售过程中,折扣过低或送货地点超出市区范围而未加收运费的,示经品牌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作主的,罚款100元。

6、传真单据不及时,交接不及时或漏传单据的,罚款50元/次。

7、上班时间私聊电话,罚款50元,情况严重的(煲私人电话粥等),由其支付当月店内的电话费。

8、不得在专卖店中大声喧哗、吵闹,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否则罚款20元/次。

9、上班时间销售人员手机开为振动,不得做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10、上班时间不得坐货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1、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一天工资)。

12、不能与客户有语言性质和肢体冲突,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

13、店员不能对店长安排的工作置之不理,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4、工作其间,同事间应互相帮助,不得相互诋毁,谩骂等行为,否则处以50元/次罚款,视情节严得者公司给予开除。

15、上班时间不得因其它事情对客户视而不见,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6、所有员工不得将公司产品款式、销售情况、利润等公司相关信息外泄,如发生此类事件视情况而定,给予50-300元/次罚款,视情况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

17、店员与店长要互相监督,不得有包庇,否则给予20元/次罚款。

18、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内不认真学业习,没有销售业绩,业务知识不熟悉,各种表现均不积极的,给予辞退。

19、周六,周日不得请假,请假一天则扣除两天工资。

20、公司要求上交的各项数据及报表应及时上报,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21、展厅内的货品人为损坏,按实际情况罚款50元—100元。

22、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利益的,公司给予开除。

23、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煸动闹事的,公司给予开除。

24、偷盗公司物品或同事财物的,公司给予开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5、匿藏客人遗忘物品的,公司给予开除。

26、造谣、拉帮接派的,公司给予开除。

奖励:

1、新入职店员试用期,如表现及销售业绩良好(独立开单较多),个人业绩完成个人基数80%以上(含80%),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

2、个人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必须完成基本任务),公司给予500元奖励。

3、对于比较难处理的样品或者损坏变形的货品以及比较难处理的库存货品,在经理同意的价格范围内,将其销售出去,除公司本有的佣金外,根据折扣高低,额外奖励100元—300元。4.每月个人讲客达25人以上(讲客20分钟以上,并留下电话号为有效客户),公司奖励100元.

员工奖惩通知单

一、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归管理部门。

四、奖励。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终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8.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升职位: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

2.在一年的公司绩效考核中连续9个月得a的,并未得e者;

3.团结互助、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业绩显著;

4.有工作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效益的;

5.其他条件被公司总经理认为可以提升职位的。

6.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升职位的。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力资源部审核;

3.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实施并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

5.奖励档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五、处罚。

(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除罚款;降级,在降级的同时,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

(1)统一着装,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和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遵守“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属区域及员工进行管理,保持清洁、优美、卫生的环境,培养员工素养。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罚款10元;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50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20元;在岗睡觉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吃零食、瓜果等,违者罚款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空调未关闭现象,每次罚款1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公司通报批评。

(10)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每次不准超过2分钟,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违者罚款5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私自将公司设备和工具带回家,罚款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500~30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5)擅自透露和传阅尚未公布的有关会议内容和组织建设、干部配备、人事档案、人事考察报告、奖惩决定等机密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内部下岗处理,并罚款3000元;透露本公司的经济和技术情报,对外提供客户电话、内部课程培训等资料,在对外业务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全年效益工资和奖,并罚款3000元,责令退出不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7)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中层干部罚款20元,高层领导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8)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9)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20元。

(20)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

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50~300元。

(2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财务规定,对玩忽职守、违反现金保管制度和财经纪律,致使支票失窃、现金丢失、账目错误、罚款500~1000元。内外勾结、贪污挪用者,罚款1000~3000元,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构成犯罪者,交司法部门惩处。

(23)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4)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25)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0-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轻者。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6.破坏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企业形象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8.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9.擅离职守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10.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11.借本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企业名誉情节较轻者。

1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13.负责考勤员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或计算错误。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严重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6.扰乱社会治安,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受公安机关拘留的。

7.伪造、编造或滥用企业有关证明材料、发票、单据,性质严重者。

8.吸食毒品者。

9.故意撕毁本公司章则布告、通知或扰乱公司生产和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

10.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

11.与经营同性质行业的企业或个人勾结者。

12.参与社会流氓或械斗活动,性质恶劣者。

员工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7)与客人发生争吵、态度蛮横、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严明员工纪律,加强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激励先进员工,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和我矿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励。根据员工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由管理部门直接奖励或将员工突出表现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科,两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后,报矿领导班子研究,对员工做出奖励决定。

第三条:对员工的处分。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矿党政领导班子责成业务部门成立调查小组,由纪委监察科、人力资源部参与,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及本规定条款进行调查。根据调查认定结果,报矿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奖励主要形式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

第六条:根据员工践行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情况,由其直接领导或上级领导做出口头表扬奖励,有突出表现的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励;员工个人行为使矿上挽回重大损失或免受损失,为矿上节约成本、创造经济效益或赢得荣誉等,根据贡献大小或影响程度,由矿做出通报表彰、奖金奖励、提升晋级奖励。

第三章。

处分。

第七条:处分的主要形式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第八条:经济损失的区分。

2、造成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情节较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3、造成经济损失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给予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处分。

4、造成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给予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九条:影响程度的区分。

1、影响不大是指在矿区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一定影响是指在矿区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5、恶劣影响是指在国家、省、市、矿区造成极坏影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工作过失、失误情节轻微的;

2、对过错行为能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挽回损失或影响的,有效阻止危害程度发生的;3、因不可抗拒或无法预见的;4、其他可以从轻处理的情况。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因主观故意且多次发生执行过错行为的。2、过错行为严重,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3、在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4、其他可以从重处理的情况。

第四章。

第十二条: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

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责任者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除给予直接责任者处分外,同时给予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降低档次处分。

第十四条:共同责任和主办责任。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部门人员,存在共同过失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承担责任大小共同承担责任。

2、按照工作主办负责制原则,负有组织、领导、牵头的部门人员,或者共同责任中起主要责任的人员,负主要责任。

3、共同工作中起次要、协调、配合作用的人员,负次要责任。

4、对于次要责任人员,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五条: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之日起10日内,向纪委监察科申请复查,受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维持、改变或撤销处分的决定。复查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责任行为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前,其结果发生在本规定执行后,按照本规定处理。

第二编。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视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或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上下各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监督、落实、整改不力,造成影响的;

3、发现安全质量存在问题,蓄意迁就,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处理,造成影响的。

4、对“三违”制止不力,造成影响的;

5、对现场检查不全面,无超前预防措施,出现影响的;6、对矿区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监督不力,影响矿安全生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常进行的;

3、对矿井顶板管理指导、检查监督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的;

4、对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造成事故的。

5、对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的。

6、因组织不力,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连续三个月)。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机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地质测量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矿井地质水文资料掌握不全、不细,制定的矿井水患治。

3、擅自对外提供矿井地测资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基本建设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3、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期目标的;

4、因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审查不严,监督实施不力,造成经济损失的;

5、在工程建设工作中,行动懈怠,工作进展缓慢或提供资料不真实,造成工作受阻的;

6、对工程施工工作监督不力,验收不按标准,把关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调度信息传递不及时,延误安全生产的;

2、调度失误,提供信息不准确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3、不能及时准确调度,指挥处理不当的。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事故的。

4、影响生产时间达到《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5、对夏季“三防”、冬季“四防”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科技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4、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环保部门关系协调不力,造成不。

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5、对矿区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集团公司事故暂行处理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章。

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二十七条:在经营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或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和矿有关规定,擅自销售煤炭的;

4、对所运输线路及设施管理不到位,影响正常装车和发生机械人员事故的;

5、对煤炭库存情况掌握不准,提供虚假情况,影响正常生产的;

6、不及时组织装车,造成装车延时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财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不入帐,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应交款而未及时上缴的。

5、向企业领导人提供错误会计信息,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6、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财务秘密,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供电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管理不严,使当年各用户电费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3、矿区发生窃电问题,对主管单位和区域使用单位监管不到位的;

4、因与上级供电部门工作协调不力,使矿用电受到影响,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煤质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未按规定对各类煤炭及时分析化验,提供各种数据不准,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设备租赁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综采设备、机电设备不及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租赁而影响生产单位正常生产;

2、未按规定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在使用中发生质量事故;

3、对废旧、闲置设备不及时办理退回手续,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企业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招标法律法规,未按集团公司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招标的;

2、负责招议标工作人员,组织不力,使质次价高的产品应用。

于生产建设中,影响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的;

3、对矿整体督查考核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矿采购及内部设备修理、租赁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矿属车辆保险工作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6、随意加盖合同专用章,出具介绍信,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规定标准对矿中层和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评,或。

考评结果不实的;

6、因协调不力,造成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7、对政策执行不当,造成离退休职工队伍不稳定的;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物资供应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违反集团公司和矿物资供应“四集中、五统一”管理办法,擅自采购物资的;

3、不结合生产实际,随意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盲目采购物资,导致物资严重积压和浪费,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计划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未按矿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使建设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落实企业国补资金项目的申报与资金的落实,造成经济损失的;

5、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研究不够,提供信息不准,预算资金不切合实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经营管理其他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对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或有关案件线索隐瞒不报的;

4、对企业合同管理、监督不到位,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七章。

非煤管理及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十八条:项目调研不深入,论证不实,信息失真,严重失职,造成投产后亏损,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九条:在与外方合作开发项目工作中,因对合作方资信状况、履行能力掌握不真实,盲目签定合作协议,注入资金,使投资无法追回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条:在引进外资工作中,由于调研不深,信息不准确,对外方资信状况不了解,盲目向领导提供信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矿有关规定程序,擅自批准立项,造成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外部单位挂靠矿非煤厂点审查不严,将其产品纳入内部自制产品保护范围,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四十三条:非煤单位违反矿用工管理规定,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劳务纠纷或重大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八章。

房产后勤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房产后勤管理方面,有失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房产管理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不能依法保护国有资产,造成企业房屋、土地资产严重流失的;

4、管理不善,造成矿区房产开发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存在严重不安隐患的;

5、工作监管不力,造成矿区房产出现私搭乱建,影响矿区形象,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7、对社区管理不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引发不稳定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计划生育工作不力,致使单位被当地政府黄牌警告的;

3、对两堂(塘)一舍指导管理不力,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的;

3、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及时科学鉴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监督和检查剧毒、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使用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上级关于疫情通报,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向有关领导反映的;

6、对上级疫情不及时做好宣传引导,造成矿区恐慌或引起不稳定事件的;

7、对上级下达各种医疗管理制度方案不积极组织实施的;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

第四十八条:因管理不力,公共场所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九章。

执行力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四十九条:因员工执行力不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作延误、经济损失、不良影响或影响矿整体工作进度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1、不认真传达贯彻矿或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造成职工群众有误解的;

2、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相互推诿或拒不执行的;

4、各业务科室下达的工作指令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造成执行单位无法实施的;

5、其他执行力不到位的情况。

第十章。

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条: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违反组织纪律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宣传报道及统战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2、因与宣传、舆论部门协调不力,给企业造成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3、在“文明区队”的检查评比中,组织不严,检查不细,造成恶劣影响的;

4、未按规定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造成政治影响的;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工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职工群众严重不满,影响稳定的;

3、组织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

4、因工作不力,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保卫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本辖区内因防范不到位,而发生盗窃案件或使公共财物遭到破坏,造成损失的;

2、对矿区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管理不到位,发生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被盗的;

3、因控制不力,导致上访人员无端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出警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5、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办公室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对上级机密文电管理不善,导致丢失、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2、擅自用印,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印鉴盗用;

3、向领导提供信息失实或有重大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

4、接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矿形象的;

6、因工作不力,影响机关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的;

7、服务态度不好,衣帽不整或行为不端,影响正常工作或单位形象的;

8、违反禁酒令,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人民武装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管理不善,造成装备器材损坏或丢失的;

2、不严格按政策办事,徇私舞弊,选送不合格兵员,造成责。

任退兵等不良影响的;

3、对军人家属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造成上访或不良影响的;

4、对预备役民兵管理不力,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的。

第五十八条:发展党员、团员,不按程序审查把关,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十一章。

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十九条:对职工或家属群众到矿上访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越级上访或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信访处理和稳定工作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

1、对上级和矿领导批示意见督促协调不力,导致职工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

2、对越级上访人员控制不力、处置不当、酿成事件,影响恶劣的;

4、因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原因,造成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有群体性上访的;

第三编。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未明确对某种责任行为给予处理,其行为已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与矿上其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第六十五条:本规定分三编十一章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矿。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守法之精神,使各级员工奖惩行为办理有所遵循,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励或行政处罚(包括精神激励)。在行政奖励上分为嘉奖,记小功,大功。在行政处罚上采用警告,记小过,大过,除名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

第四条、奖励部分:员工奖励分为三种,即嘉奖,小功,大功。同时给予通报表扬,晋升,授予优秀员工、先进个人等精神奖励。员工奖励除给予绩效加分外,另设奖金。绩效加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

(一)、嘉奖:每嘉奖1次,给予绩效加1分,奖励rmb50元,最高加绩效分2分,奖励rmb1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能及时完成各项专案工作任务的;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案改善各项管理措施的;

3、拾金不昧,价值达100元以上的;

4、在社会上言行表现良好,经公务机关,媒体披露或感谢人信件证实的;

5、品德良好、技术超群、克尽职守足为同仁表率且有具体事迹者;

6、代表公司参加对外竞赛,获取优良名次的;

7、积极维护公司声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8、忍受较为困难,肮脏难受之工作足为楷模者;

9、节约意识强,避免资源浪费有显著成绩者;

10、及时制止公司内部恶性斗殴事件的发生或发展;

11、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12、有其它嘉奖事迹,足以成为其他员工效法的依事实情况评定;

(二)小功:每记小功一次,给予绩效加2分,奖励rmb100元,最高加绩效分6分,奖励rmb3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对生产技术提出改进提案,经采用实施卓有成效的;

2、检举违规或舞弊等危害团体利益,使公司能设法防止或免受损失的;

3、发现职责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节约物料及对废料利用有成效者;

5、发现意外事故,能及时汇报或及时终止,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三)、大功。每记大功一次,给予绩效加6分,奖励rmb300元,最高加绩效分60分,奖励3000元。

具体事项如下:

1、重大意外事件,能尽力保护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避免遭受损失的;

2、杰出之发明与贡献,足以节省成本及创造利润在3000元以上的;

3、其它特殊优良事迹,能成为公司全员表率的;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五条、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员工因无意或故意违反本规定,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行政处罚分四种,即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公司在给予违纪员工行政处罚的同时并连带给予绩效扣分。绩效扣分列为绩效考评项目,与绩效奖金挂钩。违纪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相当于扣款10元),当月警告两次给予记小过处分。

page1of42、在宿舍通道赤身露背的;

4、在工作场所、宿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的;

5、未经允许私自开启餐厅电视或乱调频道的;

6、厂区骑车(单车/摩托车)或未按规定停放的;

7、工作时间脱岗、串岗、嬉闹、电话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的;

8、公司早会、公司集会、授课、开会迟到的;

9、讲话不文明或未按公司电话礼貌用语接听电话的;

10、违反写字楼门禁进出规定或厂区大门门禁进出规定的;

11、上岗前饮酒影响工作,情节轻微的;

12、未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已自行离厂的;

13、利用饮水机洗涤物品、洗手的;

14、带食物到工作场所食用的;

15、下班后,未将办公台或工作区物品摆放整齐的;

16、参加各种活动、会议或领工资未按规定排队的;

17、上班期间私自回宿舍者;

20、违反公司进出规定,拒绝接受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劝阻者;

21、非放行时间外出无外出放行单或外出携带个人物品无放行单强行带出的;

22、文件、单据、技术资料失效作废未依作废规定处理的;

23、下班铃响前提前关机,提前下班等候刷卡者;

24、私自在宿舍内安装电源的;

25、卫生责任区内混乱。

26、使用水、电、气后不关闭或上下班未按规定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电器设备的;

27、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故意污损墙面清洁的;

28、蓄意破坏卫生设备,故意将杂物、垃圾丢入洗手间下水道的;

29、工作经常出错,教育未能改进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31、站在手拉叉车上滑行的;

32、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的;

33、拒不参加培训学习者;

34、上班穿拖鞋,短裤,打赤膊者;

36、其它违纪事项足以依照警告处分的;

(二)、小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记小过处分,并予绩效扣分,小过每次扣除绩效5分(相当于扣款50元),当月小过两次给予记大过处分。

1、浪费原材料,毁损机器、工具、用具等情节轻微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2、在宿舍内喝酒及赌博情节较轻微的(严重者除名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将生产现场各种物料带到宿舍的(严重者除名外理);

4、在禁烟区吸烟,违反公司吸烟区规定的(严重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5、上班打瞌睡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6、未尽职责,消极怠工情节轻微者;

8、在公司与人发生争吵或向他人施行暴力或恶意攻击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处理);

9、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明知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0、上班中途离岗出厂或回宿舍睡觉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1、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2、管理人员未按程序作业,滥用职权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3、打向或泄露公司技术、工资资料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成绩的(严重者记大过或除名处理);

15、上岗前饮酒影响工作,情节严重的;

16、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17、受到处分或对他人有意见时摔打设备、产品和不完成工作任务者;

18、其它违纪事项足以依照小过处分的;

(三)、大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书面记大过处分或降职处理并予扣绩效分,大过每次扣除绩效10分(相当于扣款100元),当月大过两次给予除名处理。

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上的;

3、拒绝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挥监督,经教育不改进的;

4、违反国家、公司安全作业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5、在宿舍用电器煮食物、烧热水的(严重除名处理);

6、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占用安全通道或破坏消防器材的(严重除名处理);

7、担保使用假证件的人员入厂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8、发现违规人中有重大违规事实知情不报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0、厂外不注意个人品行,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1、对他人进行恐吓、威胁、辱骂情节轻微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2、在禁火危险区吸烟或使用明火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3、未经批准私自带人进入厂区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14、非公务到异性宿舍、浴室、洗手间的(严重者除名处理);

处理);

16、聚众要挟破坏厂规或生产拖慢生产进度,经查属实者;

17、集团宿舍男女混住,有伤风化者;(严重者除名处理);

18、其他违纪事项足以依照大过处分的;

(四)、除名:对于以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之职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予绩效扣分20分(相当于罚款200元)。

2、私自携带公司公文资料等物品及他人物品出厂的;

3、为达晋升目的,有请客、送礼、行贿等行为严重的;

4、相关干部在人员晋升中接受他人行贿、收受贿赂的;

6、私自操作机械设备,因而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报废的(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9、挑拔劳资双方关系,非法煸动员工怠工罢工者;

10、伪造公文的(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遇重大事故,伺机逃避或事后做不实记录并转嫁其责任者;

12、3个月迟到、早退或二者累计10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的;

15、怠慢、擅离职守3次以上或不完成工作任务3次以上的;

16、不服从工作安排3次以上的;

17、在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收受回扣或有利用公司条件谋取个人非正当利益行为;

21、故意严重过失损害公司声誉的;

(1)提供虚假身份证及其它身份资料的;

(2)提供虚假工作履历的;

(3)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成绩单的;

(4)提供虚假离职证明;

(5)其它致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愿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2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的;

25、其它严重违规事项及有违良好风俗的。

反纪律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引导,培训为主,行政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七条各项违纪处分视当事人违规轻重和态度酌情处理,对严重过失当事人在进行规劝处理时态度恶劣的可从重处罚。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处分时,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转。惩罚对象是违反以上行为准则但不局限与此,所有违背公司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本规定制裁。

第九条凡因没有按照操作流程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了按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及绩效扣分外,还应按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损坏物品价值以公证金额为准),赔偿金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原则上不要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的20%,如当月按20%扣除后仍不够扣,则可以分月扣除;如果在扣款期间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酌情减少。

第十条绩效分数为绩效考评的重要项目,涉及各人员的绩效奖金,也是务晋升考核之重要项目。

第五章奖惩流程。

最高负责人审批后送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

部门提报奖励员工,经人事行政部审查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辩,慎重决定,记大过处分者需经人事行政部审查上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二条奖惩单一式两联,第一联人事部存档,第二联部门公布。重大奖惩人事行政部届时全厂通告。

第六章生效。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08月01日起生效,之前与之有关的规定同时作废,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

员工奖惩标准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创新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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