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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大全(15篇)

时间:2023-12-24 16:24:10 作者: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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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xx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20xx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县局制定20xx年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全县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其中20xx年重点检查对象包括:

(一)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单位;保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单位。

(二)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大型生产企业。

(三)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四)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

(五)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

(六)各级监管部门认为应重点监管的其他食品生产单位。

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一)检查频次安排。

1、对每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1年不少于3次检查。

2、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划分风险等级,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根据企业的风险等级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

3、县局按照《xx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小作坊划分风险等级,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开展的飞行检查次数可计入各所检查频次。

4、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年度检查企业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发证产品类别,现场监督检查数不少于5家。县级辖区内获证企业少于5家的,要组织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

(二)检查层级安排。

1、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室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对辖区内普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参与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2、各所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管并开展相应频次的监督检查,局机关相关股室对肉制品、湿米粉、酒类及花生油等高风险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对不合格小作坊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各所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参与省、市、县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对有淡旺季等季节性生产规律的单位,应安排在生产旺季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年度检查期间,省、市、县(区)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检查要点安排。

1、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检查要点:企业是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实施精准管控,是否落实登记造册、规范防护、每周核酸检测全覆盖以及是否能实现闭环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场所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是否健全产品、环境检测消毒台账,对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使用进口冷链原料的食品小作坊是否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

2、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点还应当包括注册备案要求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管理、原料前处理等情况。检查中通过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四)检查数据归集安排。

检查情况应根据检查对象使用相应的检查表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并及时将日常检查数据归集。其中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推广使用手机app系统实时无纸化记录检查情况,通过系统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督促所有获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对照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要通过“x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所组织制定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确定监管团队和分工,明确责任和人员,把属地监管“四有两责”落到实处,形成市、县、所联动监管机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检查,注重实效。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现场检查。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两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实施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改正的单位移交稽查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处置。对市局及县局移交的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县局将监管需求为牵引,加大对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xx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等日常食品生产监管实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同时,还要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于市局及县局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各所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于检查后30日内将企业整改报告书面上报。请各所于6月24日和12月24日前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到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并书面简要汇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我局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自2010年1月起,局党组研究决定由财政监督股负责对全县68个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实行按月催收和审查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进行规范,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会计人员的任免、考核纳入财政监管,并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和财务联查会审活动,要求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制度。

我县由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较少,实行财政监督机构和各股室监督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的模式进行各项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制度,并实行重点资金调度、拨付集体审批、印鉴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内部牵制制度、县级报账制的项目,实行由相关部门联签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批的'制度。在已有的《罗江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罗江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罗江县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17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3月份,又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县级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重点强调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审计监管。此外,财政监督股还要定期对各股室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的制度,对外检查,由相关股室牵头,有关股室配合进行,确保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狠抓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饲养畜禽的乡镇至少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村开展面达到95%以上,其它牲畜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90%以上,家禽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100%。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申报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畜禽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印章)加封率100%。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杜绝“隔山开证”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的检疫申请审批率达100%。

(二)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省级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每年进行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般程序案件要达到1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应对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1次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饲养、屠宰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经检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按规定进行确认。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县级以上城区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分别控制在0。5%以内。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监管覆盖面100%。

(六)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等^v^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通过张贴挂图、标语,发放明白纸,在电台、电视台等制作访谈节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大《动物防疫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畜禽及畜禽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识别能力、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禁止为市场上未经同步检疫的禽类等畜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继续加强完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证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出证行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出县境动物特别是出省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按照类别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各类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关。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集贸市场尤其是活禽经营市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定点屠宰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集贸市场,还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诊疗活动以及执业兽医注册、从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动物、动物产品准调管理。在h7n9等应急防控期间,加强与调运者的沟通与指导,严格执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关省份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回收率达到100%。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整改通知书替代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对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推进动物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物检疫记录格式统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积极试行监督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执法工作日志。

1.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通过追溯体系的应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和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畜禽养殖、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保障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履行,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财政部门依法依纪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移送财政监督检查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移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不得移送其他机关。

第五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需要由税务、银行、证券、保险、海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主管或者监管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办理案件移送。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公务员,财政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监察机关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处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办理案件移送。

同一案件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具有管辖权的,向案件所涉嫌主罪的管辖机关移送。

第八条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为应当移送的案件,凡涉嫌犯罪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责任人员涉及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以及其他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报送财政部决定移送机关。

省级财政部门派出机构的移送案件,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其具体情形及移送机关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移送案件时,应当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其他机关。

不得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代替案件移送。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承办机构或者承办人员认为需要案件移送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移送建议。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或者内部有关机构对案件是否移送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或者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移送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形进行复核,并提出移送处理意见,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移送处理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案件移送或者不予移送的决定。

决定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的受移送机关,办理移送手续,并将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完整地移送受移送机关。

决定不予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记录在案,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时,应当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并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的检查报告或者调查报告;。

(三)已作出处理处罚的情况以及处理处罚建议;。

(四)有关证据;。

(五)涉案款物清单;。

(六)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时,应当附送案件移送通知书送达回证,并要求被移送机关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移送后超过30日尚未收到送达回证的,或者受理后超过90日尚未收到书面处理结果的,财政部门应当制发《财政监督检查移送案件询问函》,向受移送机关询问移送案件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对受移送机关不接收或者不予受理的案件,财政部门仍有异议的,应当与受移送机关进行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对其他机关移送财政部门处理的案件,财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向移送机关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移送的案件材料;对予以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在9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移送机关。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送登记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对案件移送情况、处理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有关汇总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受移送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受移送机关在查处移送案件过程中,需要财政部门配合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者违反规定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xx〕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预算内外收支相关、接受财政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财税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的指导。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举报。财政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督:

(一)本级各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

(六)国有资本金管理;。

(七)本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

(八)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

(九)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质量;。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财税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接受财政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改变税种和税收入库级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办理退库;。

(三)擅自扩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收范围;。

(四)违反规定提取征管手续费;。

(五)截留、侵占、挪用财政收入或擅自将预算收入存入国库之外其他账户;。

(六)帐外设帐、多头开户、设立“小金库”;。

(七)虚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九)违反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规定,坐收坐支;。

(十)违反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已作出检查结论,并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需要的,财政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九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检查的需要,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二)帐户开设和税收分成、退库、减免、代征、代扣、代缴的有关资料;。

(三)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款项的资料;。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一般应于实施检查3日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的,经负责人批准,也可于进点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一条检查组通过检查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检查中如有特殊需要,检查组可聘请专门机构对检查事项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应当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认定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前,应当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监督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取证。

第十四条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办结的财政监督检查的全部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办理检查事项,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行政,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反财政管理、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违法收入的,责令其退还或收缴,并追回违法支出。对有财政拨款的,应当暂停拨付与该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拨付的款项,责令其暂停使用或予以收回。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财政监督检查的精神,结合本区的重要工作任务。主要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及主要经验。

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切实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牵头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强农惠农、社会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等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领导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第一,扎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根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自查、规范、查处”三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对规范财经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都对乡镇落实粮食直补、教育“两免一补”、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惠农补贴方式改革启动后,抽调工作组,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

第三,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搞好督查工作。一是对全区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边远地区教师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二是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类资产债务清查、干部“吃空响”、单位银行账户、财政津贴补贴、公务用车、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等专项清理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夯实了基础资料。

第四,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然后对电城、博贺、爵山、龙山等4个食品公司实施了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和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扩大了会计监督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第五,认真抓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内部“灯下黑”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局机关重点业务科室以及部分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账本、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防微杜渐,从而达到堵塞漏洞、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确保了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的“双安全”。

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未建全,检查人员较少,检查力量薄弱;财政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及时性、有效性和主动性;财政监督的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低。

第一,扩大检查队伍,加大财政监督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梳理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实现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完成区委、纪工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重点对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三,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财政所代理村委会账务的信息质量。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民资金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成市规定的不少于10%的比例。继续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物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迎接xx大召开,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重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和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机关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必须认清我们的事业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自觉地把卫生监督工作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统一起来,把卫生监督部门的自身利益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二)以落实中央和局党委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巩固和扩大党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把党员的职业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业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岗位要求,使广大党员真正在岗位上成为业务素质一流的“先导者”,进而展示我所^v^员的先进性。把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措施,固定下来,逐步形成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平常时刻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时刻豁得出。就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党员讲党性修养,一是要解决为社会服务意识问题,二是要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三是解决对待个人利益问题。目前,治理商业贿赂正在向深入发展,这对我所的党员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要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把个人利益看得淡一些,把责任看得重一些,以克己奉公的形象赢得人们的尊敬。

(一)建立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办法,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地、准确地、科学地评价党员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员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完成我所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建强支部领导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创新支部工作方式,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学识丰富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员发展对象复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审查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在一线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中发展^v^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特别是思想进步、钻研业务、具有发展潜质、能培养成业务骨干和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要重点培养。我所今年计划发展党员1-2名。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确保^v^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推动党员坚持月学习的促学机制、激发党员奋发向上的鼓励机制、解决党员群众实际困难的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权利的维权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预警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的退出机制等,从而不断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一系列长效机制。

(七)把服务理念引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为中心服务的工作链条,使我所党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我们今年将继续抓好三项活动。一是深化^v^员志愿者活动。要求支委带头把此项活动开展的更扎实、更实在,真正把每个^v^员都调动起来,送技术、送讲座、送知识、送服务到基层等等。二是大力开展创新竞赛活动。今年的创新竞赛活动要按照各个工作岗位要求来立项,通过创新小组,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开展“三争当三服务”活动。要督促每名党员认真填写《记实手册》和“服务卡片”,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1、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把《卫生监督简报》打造成精品栏目,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各科室要不断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将《卫生监督简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利用各种纪念日、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升卫生监督所的社会知名度。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全面增强我市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按照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部署和《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具体政策落实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确保各项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是否按照要求完成。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检查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四)水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用水总量控制、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是否得到落实。

(五)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以江河治理重点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检查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一)检查组组成。由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市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执法室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抽调。

(二)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方法。检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中央、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阻扰和拖延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高效。

(二)加强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检查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法,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2020年9月24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副县级纪检监察专员、第二检查组组长周珊带队,一行3人来到集团开展第三季度监督检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市城投集团监察专员丁安亮、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仁忠的委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汇报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沟通交流、查阅资料、财务凭证等方式,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纠‘四风’树新风、政治生态研判、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一案一整改’‘六稳’‘六保’以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风险排查”等方面,对集团相关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随时向集团涉及部室人员仔细问询、沟通了解,在对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推进纪检机构体制改革、《民法典》学习贯彻以及社会风险排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存在资料归档不够完整的不足之处。

检查结束后,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丁安亮同志立即组织参会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持续巩固取得的成绩,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造城投特色和亮点;二是针对检查组指出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立即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梳理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实力城投、建设品质贵阳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4年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制定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方案如下: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负责人)作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在参加培训、参与调研、参加会议、传阅文件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二)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1.落实信息员。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指定一名信息员,名单报县纪委办公室登记备案,信息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岗位有空缺要及时补上,不能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告。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定信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培训,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信息工作分解为具体目标,并纳入年度评选先进、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重点编报、挖掘、开发信息,重点在综合调研、反映建议、案件分析、社情舆论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具有特色的“亮点”,确定信息报送主题,加大综合性、分析性、调研性和问题性信息报送力度,减少情况反映式信息的报送。

(一)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供各级领导参阅。

(四)负面信息的报送。既要坚持喜忧兼报,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还要注重负面信息的编报,特别是总结分析案件查办、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方面的负面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两种方式:

(一)定期通报检查。

县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信息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对信息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约谈、年终评比扣分、通报批评等,漏报或迟报被催稿的一次扣1分,督促整改一次扣3分,约谈一次扣5分,三次扣分或总分为负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终考评。

根据信息采用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此项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按年终考评评分标准中对应级别进行扣分;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各乡镇纪委书记、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须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说明。

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会议及州工商局务虚会、工作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我州工商系统确立的“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执纪监督、继续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惩治_,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_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工商干部队伍,为稳步推进工商体制改革和湘西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工作要点如下: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取、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职责,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行职责制状况的检查考核,构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职责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潜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职责。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湖南省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6、立足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示、绩效考核为抓手,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齐,查处一齐,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科室等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务实的举措、实在的行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入培训计划,并突出工商部门特色,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大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_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用心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将属于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和职责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二是落实群众领导和分工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群众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8、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力运行流程、“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预防_、廉洁自律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_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_行为。

一是持续惩治_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齐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__、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_、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礼貌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用心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状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状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重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工作的开展,制定2006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2月6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月,以多种形式收集掌握各区县、市级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2·6”大会精神、制定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办实事项目等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3月,建立100个企业联系点、10个重点项目联系点,3月下旬,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检查了解市级机关贯彻“2·6”大会精神的情况,向市委、市*专题报告。

4月,组织监督员以回访等方式,督查“群众评议机关”中有关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能解决的问题争取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

5月,围绕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组织监督员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一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机关重点处室履行审批、执法、收费、服务职能等情况。二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重点项目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转变作风情况。三是组织部分监督员以暗访方式,了解机关服务窗口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情况。

6月,组织监督员走访百企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了解市级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方面的情况。

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市级机关落实办实事项目、履行承诺制方面的情况。

7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街道、社区和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涉及基层和群众的办实事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8月滤布,监督检查市级机关部分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

9月,组织监督员对市级机关部份直属处级事业单位落实“六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的情况。

10月,组织市级机关部分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方式,了解市级机关各部门制定评议内设处室方案及进度、任期满五年的重点处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情况。

11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身边群众,了解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下旬集中交流监督情况,汇总群众比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解决。

12月,组织对市级机关部分重点处室进行作风评议,开展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评价。

1、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学习培训,了解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任务、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计划,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

2、认真研究和改进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客观*和时效*,压滤机滤布尽量减少对机关正常工作的影响。

3、及时汇总和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对监督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

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

我县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重点对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产品进货渠道、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许可事项变动、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完整收集供货方合法资质证照、制度建立不完善、购进验收记录不全等情况,已要求企业认真整改,并对一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总结阶段。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县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两会”、春节期间违反“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大操大办不良社会风气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包括局机关、乡镇站所和公司所有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

为确保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入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集中督查。

1、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紧紧抓住春节和周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吃喝、违规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集中督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扎实开展问题自查与督查,重点对以节日慰问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补助,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代金券、商业预付卡;违规发放和使用工会经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是作风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作风整治主要责任人,按照职能分工,对分管部门要亲自帮助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把关。局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整顿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责。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股室站所公司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发动,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为正确把握监督“第一职责”,探索日常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和实施路径,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鞍山市铁西区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制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拟订方案,监督对接。

根据工作安排,利用三个工作日对15家派驻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并与派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工作对接,摸清监督对象底数,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思路措施,专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专项了解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强调“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性。针对日常监督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让派驻单位有所依据、有所参照,更加精准高效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依据试点操作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目前,8家派驻单位已建立并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并且围绕监督措施,排查各自单位廉政风险点,查找风险表现方式和防控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个性监督清单”。其余7家派驻单位主体责任清单拟定中。

加强督促检查。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一线”的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体化压缩腐败空间,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深监督“后半篇文章”,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单位,坚决防止被监督单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表面认账、虚以应付,就事论事、抓不住根本,推动从惩处发力到监督生威转变。

为了切实做好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照我室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任务,现制定我室调研督导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要作为任务,进一步营造尚廉戒奢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廉洁建设。

9月21日至9月25日。

第一组:(检查单位:)。

第二组:(检查单位:)。

第三组:(检查单位:)。

1、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了解各单位总书记批示精神执行落实情况,持续巩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成果,驰而不息纠治“舌尖上的浪费”,进一步营造我市尚廉戒奢良好氛围。

2、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情况。聚焦各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基本民生保障四个方面,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关键症结,推动解决阻碍政策执行的深层次问题。

3、督促检查各单位关于市委四届巡查整改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市委四届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检查是否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整改到位多少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进行检查。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围绕推动监督工作文字化、具体化、形象化、动态化,督导各单位“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的完成情况。

5、督促检查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围绕各单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和日常管理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确保公务用车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督促保障执行作用。要充分认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对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确保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圆满完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要紧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做到不先打招呼、不预排线路、不层层陪同、不开汇报会,坚决防止为检查而检查、防止“作秀式”检查、防止增加各单位负担,使监督检查做到“脚步轻、脚印深”,对照工作安排,精准发现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3、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于每周五前梳理汇总并报告六室,由xx统一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应该高度重视,强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201x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整顿四风”以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为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有影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活动,以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1、学校党支部要定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有力地督促和落实。要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等进行研究,明确工作主体、职责、环节、程序、目标和效果,切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成效。

2、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通过结合与渗透,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在教育和预防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觉悟。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认真学习新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遵照“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校校长及中层领导分期做廉政建设辅导报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反腐倡廉历来都是党建工作的重点,而学校又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要切实地引导师生树立廉洁光荣,*可耻的正确价值观念。我们将通过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制教育报告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教育。继续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让廉洁意识、廉洁文化更加深入广大干部教师心中。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的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经济活动的监督。

1、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继续坚持重大决策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优良传统。实行校务公开,开展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学校收费、招生、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等一律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2、关于大宗物品采购:一是要确保全过程无缝隙监督到位,杜绝各种问题发生。二是注重过程监督,在采购的各个环节,采购人员要主动、及时邀请监督人员参加,监督人员也要主动地零距离监督。

3、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收的政策性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按财政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加强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率。学校纪检员要明确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学校正常运转过程中人、财、物的进入和使用等进行全过程零距离无缝隙监督。

做好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把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并把它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是继续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基建维修、物质采购、公款招待、招生、资料征订、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学生补助发放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

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要求每个党员要对自己的践诺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在全体党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信访工作是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基层、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学校纪检监察要继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经常了解广大教职工情况,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教职工举报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有关调查情况和解决意见。

1、加强调查研究。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要围绕教育工作中心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制定调研计划,走访师生,接触群众,实实在在了解百姓对我校教育教学的所需所盼,解决实际问题。

2、力求服务优质。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杜绝“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任何人不得在工作中故意刁难学生家长,不得接受学生家长各种好处。学校食堂应切实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严格出行管理。学校应该严格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学习培训回校后要起到引领作用。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继续‘五个坚持’,继续治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慵懒散浮拖现象。

4、规范接待工作。按照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接待规定,学校常务性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内部食堂,学校开展活动要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不搞迎来送往,坚决反对各类形式主义。

5、严肃工作纪律。全校教职工严禁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上班时间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擅自离岗、旷工、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6、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教师聘用、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各类评先表彰等事项上,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廉洁干事。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把学校在纪检方面的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宣传好学校的纪检工作。努力完成好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根据《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为全面加强对我中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落实,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该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全中心要加强思想教育、组织自查自纠、推进问题整改、完善内控机制等工作,统筹推进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正风肃纪,遏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工程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1.对中央和上级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单位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9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由罗汝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4月上旬,召开专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认真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治方向和责任分工。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综合计划科(政务组)在一楼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征求办事群众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科(部)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并于4月26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

(三)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党组和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好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重点督查各党小组学习研讨、问题查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措施制订等是否深入和符合单位(个人)实际,并督促做好会议记录。

(四)全力抓好整治。4月底前,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以下措施大力整治:一是警示教育。各党小组通过开展集中整训、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全覆盖;二是专项检查。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党支部纪检委员协助纪检监察组对扶贫工作、扫黑除恶、支取贷款审批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实现对所有整改事项督导全覆盖;三是明察暗访。综合计划科(党务人事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实现对各科(部)暗访监督全覆盖,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纪检监察组报告。

(五)总结整治工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针对本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和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制度管人,防范于未然。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决心意志,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各科(部)要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确保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中心党组将对纪检监察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谈话;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为扎实推进我市20xx年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好典型,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1、督查新农村建设点:

(1)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重点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执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

(3)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完成情况。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重点是村庄绿化、改栏、改房、用洁净能源等相关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文化、农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文化室、阅览室、休闲场所等文体场所建设和村点建设资金使用和帐务公开等情况。

2、督查乡镇(街道):

(1)组织推动工作情况。重点是领导力度、责任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

(2)资金配套和管理情况。重点是乡镇(街道)每个省定建设点不少于3万元配套资金和建设点资金报帐管理等情况。

(3)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理事会成员学习培训,新农村信息上报和媒体宣传等工作情况。

(4)档案资料工作情况。重点是档案收集、整理、存档和及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情况。

(5)储备点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理事会建设,群众筹资,“三清三改”工作开展情况。

(6)原有省定建设点巩固完善情况。重点是“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和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领导督查:通过全市领导干部流动现场会,农业农村工作流动现场会,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市领导到新农村建设点调研、指导工作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

2、联合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督查,并向全市发出相应的督查通报。

3、常规性督查:由市新村办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分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常规性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

4、重点督查:在建设点建设的各个阶段,市新村办要组织不定期的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单项重点督查。

1、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建设点和农户,了解和掌握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典型,提炼升华;发现问题,帮助解决。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集中汇总,及时报告和反缋。

2、乡镇(街道)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摆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抓紧整改。

3、市新村办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并存档,作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考评的主要依据。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督检查通报范文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活动成果,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使基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根据^v^党组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族文化宫职工奖惩暂行条例》,经宫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从3月1日到6月30日开展民族文化宫工作纪律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工作纪律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人事处牵头,办公室、纪检、保卫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组织这次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遵守上下班时间情况。按照民族文化宫工作人员上午8:30上班,下午5:00下班的规定,检查干部职工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特殊岗位按本部门规定执行)。

2、遵守就餐时间情况。按照早晨7:30--8:15,中午11:50—12:30用餐时间,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用餐时间等问题。

4、办公室内卫生秩序是否整洁、整齐;是否存放与工作无关且影响工作环境的个人物品。

5、工作期间是否存在饮酒问题(包括夜间、节假日值班)。

三、具体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3月15日前完成)。依据检查内容各部门进行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整改。

第二阶段:统一检查(3月15日至6月15日)。检查小组每半月对各部门落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6月底前)。对整个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修改完善民族文化宫职工管理有关规定,把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常态化。

四、检查结果运用。

结合起来。对问题比较突出的个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其进行戒免谈话;在检查中对出现问题严重的部门,宫领导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免谈话;对问题严重,形成影响,造成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年底取消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资格,并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五、要求。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今年,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区作风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让我们做得更好,让群众更满意”主题活动,不断完善区镇村“三级联动”作风效能建设体系,切实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全面推进了城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一)紧抓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学习培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随岗培训、军事会操、执法骨干培训、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廉政风险点回头看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经常化、规范化开展执法督查,组织开展执法案卷抽查评比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问责制度,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监督健全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和评议作用。由区人大、政协、商会、社区等单位聘请的20名城市管理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请他们从各方面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局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工作人员、执法队员队容风纪、服务态度、执法形象,以及上级督办案件、来信来访和重大任务落实情况、效能建设创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督察督办,切实加大了效能的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对镇级城管队伍的经常性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程序、工作纪律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将城市管理工作推上新的高度。

(三)加强工作作风日常督查。围绕按要求着装、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去向牌标注等方面开展日常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如实记录,并及时反馈,有效改善了工作作风。

二、加强组织,持续开展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活动。

(一)促进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理念。

1.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在政府内网、局门户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扎实有效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至10月底共公开各类党务、政务信息300余条,切实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提升服务基层能力。承办区“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26件,其中主办18件,协办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处办数字城管工单1508件,结案1463件,办结率97%;认真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案件172起,其中“寒山闻钟”工单56件,努力做到“为群众办事,为群众解忧”。

(二)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

1.根据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岗位设置、职能安排、职责定位等实际,分别从个人、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进行查找存在或潜在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经局党组辩识、确认廉政风险点后,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局纪检领导小组积极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干部提拔任用、财务资金支出等过程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各项制度,积极预防各类违规范行为的发生。

2.认真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组织相关科室通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修订下发了《xx区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勤廉预警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力度;开展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和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强调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严禁”。节日期间未发现一例违规事项。

三、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创新重点工作。

(一)高位协调全区城管工作。加快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完善城市综合协调管理系列文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加快全区各板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紧跟政府实事项目进展,目前全区计划新改建的垃圾(压缩)转运站已建成4座,在建3座,1座处于招投标阶段;公共卫生间已建成20个,在建6个,5个处于招标设计阶段;环卫休息室已建成20个,在建4个,2个处于招标设计阶段;环卫停车场已建成10个,在建2个。

(三)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范围进一步向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大型企业延伸,城镇80%的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处置;加大部门协作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考评、“金点子”公益创投大赛、有害垃圾兑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逐步健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网络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狠抓整治、长效管理,提升全区市容环境综合面貌。

(一)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的要求,围绕20整治任务切实抓好牵头工作。年全区共确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9个,计划投入资金1亿多元。截至10月底,已开工55个,开工率93.2%,其中48个已完成,完成率81.4%。

(二)积极推进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实行部门协同和区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共计投入整治资金6400余万元,引导板块配备充实保洁员、督查员、巡视员等管理队伍,对镇、村工作进行月度检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和和随机暗访,并严格督查结果责任追究。

(三)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新增户外广告管理科,成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强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景观照明等方面的'职能,对我区现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立“一户一档”,落实吴中大道、环太湖路沿线的日常综合管理和检查考核,强化与沿线责任单位对接,提高联办审批效率。

(四)重点开展城区环境专项执法行动。7月至9月,联合城区城管、住建、工商等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共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63次,结案处罚各类违法行为69起,查处违章停车2766起,增建工地围档1400余米,查处道路开挖等违章行为15处,较大改善了城区市容环境。

五、健全机构、资源共享,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

(一)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加快镇级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实现区、镇(街道)两级“数字城管”指挥平台的对接互联、资源共享,5月起按“大城管”模式派发工单;无缝对接市局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从市局引入公安部门的视频监控资源,提升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方面的能力。

(二)实施“数字环卫”一期工程。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环卫业务全方位的数字化监控和管理。截止10月底,数字环卫一期系统平台已基本开发完毕,硬件设备第一轮安装全部结束,预计11月可上线调试。

城管局将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述,将作风效能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构建“文明城管、和谐城管、法制城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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