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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范文(15篇)

时间:2023-12-23 10:14:50 作者:LZ文人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特定主题的详尽调查和分析的结果,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问题的实质和规律。请看以下一些调查报告的案例,它们揭示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问题和挑战。

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时间:xxxx年12月1日—10日。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报纸、调查地点:xx县新桥镇马厂村。

目前,农村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马厂村在外务工人员达到427余人之多,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马厂村下马厂、上马厂两个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其原因大多是:马厂村地处山区、半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老人,年岁小的小孩。

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平均收入为2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20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7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10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

1、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

2、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

1、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2、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

3、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规医院费用太高;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没有钱,为了节约。

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

1、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

2、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马厂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调查过程中我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的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

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关于3。

调查目标:近些年来,大批农工涌入城镇打工。他们的到来为城市又增加了一条风景线,又多了一群忙碌的影子。他们用自己的汗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对于后来进入城镇谋生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生活方式或许与城镇人口显得有些许的差别。更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较脏,工作较累,常常衣冠不整,因而常常受到人们的另眼相待。与城市人的生活显得格格不入。我利用寒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从而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实生活状况。

调查时间:xxxx年1月25日——xxxx年3月5日。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

到目前为止,城镇中已有大量农工。他们干的往往是最脏、最累的活,然而他们为社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但就在他们身上却存有大量的问题值得我们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现状也牵动着社会上许多人的心,现在就将此次实践活动的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较好管理的树木。现在庄稼地中树木所占比例已越来越重。而家中青壮年也几乎常年在外,因而家中留守的几乎全是老年人。

尽管国家对农民工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很多负担,但是农民工为了生计还是不得不进城打工,生存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根据网上调查的数据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工资为1000元,其中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所从事的多数是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这样的行业既脏又累,工资还低。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农民工的工资依然没有较大长进的根本原因有两个:

一、农民工接受的教育文化程度较低,只能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而这种部门的工资是较低的。

二、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严格限制农民工加入某些行业工作。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天,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近一半的农民工每周工作七天。长时间、高负荷的劳作必定会导致农民工身心疲惫。某些包工头为了追求高效益,不顾农民工的身体劳累,想方设法的.拖延时间;随着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大,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但由于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近40%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合同,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费;57%得不到工伤补贴;80%不能带薪休假;90%不能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实现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想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

1、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

2、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

3、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

1、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项税收和费用所困。

3、新型合作医疗方面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

大量农民工进城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居住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的农民工居住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城郊之间。

在寒冷的冬天,当我走进临时搭建的工棚时,感觉到有风不停地从门外透过缝隙刮到屋内,其温度和室外不差上下。工人们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的,密封性很差,晚上冻得都穿着衣服睡觉。”

通过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得知:近40%的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

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近几年来一直困惑着人们。在农民工家里,剩下的或许只是老人,这样不健全的家庭成员关系必然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这样的成长环境,很容易造成孩子的孤僻,甚至很难与他人交流,最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必将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重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潍坊市调查过程中,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权益,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

农民工涌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的生存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从而更好的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让我们一起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又不可或缺的社会群体吧!

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研究目标:

(1)通过对大学生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家庭,生活、权益、身心健康等方面出发调查,使社会了解大学生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引起社会对大学生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关爱。

(2)通过调查采访结果统计大学生农民工的比率,分析大学生农民工群体的形成原因、生存现状、发展趋势等,客观把握大学生农民工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

(3)将大学生农民工群体的存在问题、社会需求等收集起来,引起社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进一步改善完备大学生农民工就业信息的反馈,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举措。

调查研究内容:

第一部分:问卷调查及亲身体会。

(1)在调查问卷过程中了解大学生农民工的现状,对苏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徐州、常州、无锡、南京、扬州、宿迁等地的大学生农民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2)将调查和实践中的体会结合,统计、分析和对比调查数据,找出大学生农民工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

第二部分:个案访谈,典型案例分析。

(1)从企业、学校、个人等不同方面的个案进行访谈研究,从不同角度对个案进行重点调查。

(2)联系目前就业问题和就业形势,记录访谈,深入分析大学生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形成原因,形成访谈报告。

(1)在调查问卷过程中,关注大学生农民工现状,切实给出建议。

(2)根据已有的数据结果,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准确了解大学生农民工的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研究结论与提出建议。

调查研究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个案访谈,以及采访相关专业的专家、单位领导相结合的方式,在苏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徐州、常州、无锡、南京、扬州、宿迁等地的人才市场进行调查,广泛发放问卷,积极采访应届大学生毕业者,对具有突出特点的个案进行深入访谈。随后根据深入了解和专家分析进行本课题的总结和讨论,并形成最终的调查报告。

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1、矛盾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1)土地承包纠纷集中。

土地承包纠纷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后,由于生活困难、利益驱动等原因,强烈要求收回原承包土地,与现承包人多次发生矛盾,引发毁损青苗、打架斗殴等事件,严重的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的事件。由于政策法律与农村现实出现冲突,加上这些返乡农民工外出时间很长,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基层干部为此头疼不已。

当前土地纠纷主要为三类:

一是返乡农民工与各类移民之间的矛盾;

二是返乡农民工与在家农民之间的矛盾;

三是返乡农民工与村里之间的矛盾。

产生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几点:

一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过去为了逃避繁重的税费、提留,对自己的承包土地长期抛荒,有的时间长达xx年以上,致使村里将抛荒的土地重新调整给当地农民和移民,有的还经过了消赤减债处理。

二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口头协议居多。

三是土地升值产生的利益驱动,土地由“包袱变财富”。一方面是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大,不但不用上交税费,还能获取补贴;另一方面由于各类建设加快,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加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另据预测,土地纠纷爆发的高峰期将出现在三四月份的春耕期间以及十月前后秋冬播期间。

(2)债权债务纠纷严重。

农民工返乡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碰头,引发纠纷。主要是村集体与返乡农民工之间的债务纠纷,其次是返乡农民工之间、返乡农民工与留守人员之间的债务纠纷,再就是返乡农民与其它主体之间的债务,比如企业等。某村返乡农民工李某,给当地某企业借款10多万元,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多次讨要未果,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而且和他一样借钱给该企业的农民工还有7个左右。

(3)户口婚姻矛盾突出。

一是户口问题。部分返乡农民工在外流动频繁,与所在地户籍部门长期失去联系,错过了几次户籍整顿,加上故意躲避税费而销户,以及违法生育等原因,致使户籍资料不全、遗失,口袋户口、黑户口现象增多。部分农民工在外结婚,因为没有户口,未办理结婚证,导致小孩上户困难。某村返乡农民工要求补录户口11户,有8户无结婚证。

二是婚姻矛盾。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婚姻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加上工作难找、工资不高,返乡之后,婚姻矛盾增多,特别是本地与外省市通婚较多,出现纠纷调处较难。某乡司法所春节期间调解纠纷7起,其中涉及返乡农民工2起,且都是婚姻纠纷。

(4)邻里之间的老纠纷爆发。

农民工返乡后,接触磨擦增多,因耕地、宅基地、人际关系、生活作风等引起的邻里纠纷上升,特别是“算老帐”的多,报旧怨的多,私了的多,大多数不经过法律程序。返乡农民工中,普遍存在借返乡之际把在外期间不能了结的纠纷做个了断的想法,突出的是要了结留守老人或孩子之间的纠纷,极大地增加纠纷调处难度。某村2户留守老人(其子女均外出务工),为宅基地纠缠不清,发生冲突,多次扬言等子女返乡后,要作个了结。

(5)交通事故纠纷不容忽视。

农民工大量返乡,导致人流、车流增多,特别是农村以摩托车居多,车辆手续不全,性能不强,安全意识欠缺,致使交通事故多发,引发纠纷。

2、侵财性犯罪案件上升,破案难度加大。

尽管和往年相比,刑事、治安案件没有明显的上升,但是仍然呈现高发案趋势。而农民工集中返乡后,导致矛盾迭加,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极个别人在生活压力下,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破案难度加大。

据当前调查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盗窃案多发。特别以盗窃摩托车居多,某镇去年底破获1起盗窃摩托车案,经查实,系2名外出返乡人员作案。而在少数偏远山区乡镇,出现了多起以前很少发生的盗窃人情款案件,涉案金额较大。

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据调查,农民工返乡后,从发案情况进行分析,局部地区犯罪行为手段出现新变化,犯罪意识更为大胆,性质更为恶劣,作案技巧明显提高,出现智能化倾向。某镇春节期间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出现了防盗门被整块撬掉的新型案件。

三是作案手段暴力化。某镇去年全年无1起抢劫案,今年正月初六早晨发生了1起抢劫中巴车司机案,案值6000多元。据公安部门初步侦查,极有可能是返乡农民工作案。

四是流窜作案增多。返乡农民工中的违法分子多流窜作案,并与外地犯罪分子相串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加之治安信息没有共享,案底难掌握,防范打击难度大。

五是少数有前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同期返乡,不安定因素增多。六是公复场所寻衅滋事增多,性质更加恶劣,多次发生吸毒、打架斗殴等案件。

3、失业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加大,收入降低,给社会治安带来不稳定因素。

一是目前企业不太景气,就业十分困难。

二是今年企业工资待遇普遍降低,农民工收入降低。某村民去年在北京某装修公司打工,年初月工资2500元左右,年底就降至1200元。因嫌工资低而返乡从事卤菜加工。

三是务农收入太低,自主创业困难。在家务农,因为基础设施落后,抗灾能力差,农业仍然存在“靠天吃饭”的现实,加之流通信息不畅通,科技含量不高,导致收入太低,难以养家糊口。而自主创业主要受资金、技术和市场风险的困扰,难以保障农民增收。当前的危机和困难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和国际背景,经济危机导致的收入下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贫富差距等,以及当前工作、生活上的极大压力,极有可能导致心理上的不平衡和信心上的丧失。由于就业创业困难,失业和闲散人员必然大幅增加,容易诱发利益冲突,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有些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者可能灰心丧气、铤而走险,从而引发严重的刑事犯罪。

4、中长期影响不容小视。

农民工返乡后,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中长期影响值得引起重视。当前,按照农民的习惯,正值春节期间,农民工一是安心过年,无暇处理纠纷。

二是大多数农民工已经或准备节后外出务工,寻找就业机会。一旦外出务工未果,农民工可能会出现新一轮“返乡潮”。到那时,将引发更加激烈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形势将更加复杂。目前不少外出的农民工打电话回乡,称在外面工作不好找,有工作的工资低,或是发工资不及时。

都市农民工的权益侵害与保护研究

容提要:本文通过大量调查数据的分析,描述了当前武汉市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从中可以看出在汉农民工存在着严重的权益被侵害事实。对此,笔者在社会政策、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力市场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作为华中重镇,因其发达的交通条件和较强的经济辐射能力,现已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选择目的地之一。根据武汉市劳动局于公布的外来人员务工情况调查汇报可以看出,武汉市的农民工总数为45.6万人。如此庞大的人群在城市做出贡献、付出代价的同时,其各项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鉴于此,我们特进行了一次访问调查,于暑期在武汉市中南路、高家湾、丁字桥、彭刘杨路等建筑工地、东西湖区各类工厂企业等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点进行了访问。此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和深度访谈方式进行,共有216名各类农民工接受了访问,并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以下就是我们访问结果的介绍和分析。

一、农民工工作现状及分析。

表1、您每天工作多长时间表2、您工作中安全设施的状况是(特指从事建。

工作时间人数比例。

8小时及其以下73.2。

9――10小时6128.2。

11――12小时7434.3。

12小时以上7434.3。

合计216100。

筑行业的农民工)。

状况人数比例。

有,且齐全3631.3。

有,但不齐全4135.7。

没有3227.8。

不知道65.0。

合计11599.8。

从表3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低于800元,如果减去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所剩更少,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约有28.6的老板或公司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对本来收入就少的农民工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加上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打工是挣钱养家糊口,所以每个月还需要留一部分钱寄回家,自己的生活开支就更少了。另外,农民工的工作不是固定的,时常面临着失业、重新寻求就业机会的情况,从表4可知,农民工就业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占71.6,而三年以上的只有8.4,这说明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这对他们的正常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

工资人数比例。

400元以下5224.1。

401――800元11854.6。

801――1200元2612.0。

1201――1600元209.3。

1600元以上00。

合计216100。

表3、您的月工资是表4、在您从事过的工作中,就业时间最长的一次有:

时间人数比例。

一年以内13271.4。

2――3年3720.0。

3年以上168.6。

合计185100。

为了解农民工的受保障情况,我们特询问了表5的问题,虽然工伤保险只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但从中也可看出保障水平。结果,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保险部门出面解决的比例竟然为0,大多数农民工都是靠公司、老板出钱解决的,而这又带有极大的不可靠性,如果老板们不理不睬,农民工如何解决工伤事故实在是让人难以想象。

表5、您在工作中若发生工伤事故,则。

解决方式人数比例。

靠自己解决3230.8。

由公司、企业解决3937.5。

由保险部门解决00。

由自己的老板解决2221.2。

其它1110.5。

合计104100。

二、农民工与本地职工工作情况比较。

笔者通过对比在汉农民工与本地职工的一系列资料信息,发现其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待遇不公平现象,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机会。根据一项调查显示,来汉就业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很低,中学文化程度的占58,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6,文盲占6(外来人员在我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1999,8),基本上不能胜任技术性的工作,加上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只能集中在武汉市民所不愿意从事的城市传统服务行业中,92的农民工工作粗、重、脏、累、险、苦,即使农民工频繁地更换工作岗位,由于他们的先赋地位也只能在一系列低声望职业中水平流动(殷晓清,5),工作机会因此受到限制。

另外,武汉市近年来实施“清岗腾岗”政策,即将行业工种分为允许使用、控制使用、不允许使用农村劳动力三大类,控制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数量,腾出岗位安置下岗职工。这种做法使本已面临困境的农民工更无找到工作的机会。本来农民工从事的就是城里人包括下岗职工不愿干的工种,即使把这些岗位清出腾出,城市下岗职工也不一定愿意接手,据市劳动局的工作会议报告可知,全年实际完成清退1200余人,安置下岗职工400人,仅仅安置了三分之一的下岗人员,反而造成了农民工的不必要的失业,这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又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效率。所以,清岗腾岗只是一个权益之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下岗人员与农民工的工作问题,也不利于城乡之间公平合理的职业流动。

2.同工不同酬。据表1可算出在汉农民工劳动时间为平均每周55.7小时(按一周劳动五天计算),远高于武汉市本地职工的每周40小时;据表3可算出农民工月收入为625.9元,远低于武汉市本地职工816.7元(武汉市统计年鉴,2001)的月工资。两者相比,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巨大差别。表6更是直接地反映了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表6、武汉市某一食品加工厂正式职工和农民工月收入对照表:

基本工资住房及各种津贴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交通补贴合计。

正式工400200120122018770。

农民工30000000300。

――资料来源:外来人员在武汉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1999,8。

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劳动法》的规定大相径庭,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等一系列权益。

3.社会保障。对。

于城市职工而言,大部分人一旦成为一个单位的正式职工,或申请了合法执照的就业,一般能够按照劳动法交纳医疗、养老等保险金,因此能够享受一定的福利保障待遇。即使是城市下岗职工,也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最后防线。但进城农民工就不同了,他们大多数从事苦、脏、累、险、高空及有毒有害工作,工资又低,用人单位也不承担他们的养老、医疗、住房等费用,所以,农民工完全被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外,他们为城市的建设付出巨大的代价却换不来同城市职工同等的待遇。

表7、您自进城以来,本地人与您。

状况人数比例。

经常来往,相处融洽42.0。

除请我们做工外,一般不跟我们来往14972.6。

从来不来往2813.7。

其他2411.7。

合计205100。

范围只局限于同乡或工友范围内,除了工作与无法避免的情况外,他们很难与城市人交往,无法真正走进城市,不能与城里人达到心灵的交流与沟通,久而久之,彼此之间的隔阂、敌视只会加重。

5.公共政策及服务的滞后。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防范式管理理念的影响,城市各类管理机关(公安、劳动、工商、计划生育等)“以罚代法”、“以罚促管”成为管理农民工的主要思路,面向农民工的各项收费已成为他们的经济负担之一。而真正向农民工提供的服务却显得微不足道,请参看下表:

途径人数比例。

自己找4219.4。

通过工友、朋友、亲戚等熟人找14768.1。

通过劳务市场、中介机构等62.8。

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73.2。

其他146.5。

合计216100。

表9、您在工作中出现各类纠纷后是如何解决的?

解决方式人数比例。

自己先忍着,看以后的情况或按自己的想法、思路去解决12363.4。

与工友、朋友、老乡等人商量解决办法4422.7。

通过仲裁机构、政府部门、法律等方式解决2713.9。

合计194100。

深渊的。如果政府能够多为农民工着想,多为他们提供法律、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就可以减少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事。

对策建议。

从根本上说,农民工权益之所以受侵害就是因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乡分离的劳。

动力就业市场等制度性瓶颈造成的,加上绝大多数农民工被排斥在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群体权益受侵害就不可避免了。因此,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多方面、多层次入手,有体系、有目的地加以解决。

1.应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抗拒性、歧视性制度,给予农民工向工人转变的一种地位准入机制,使他们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国民待遇,因为农民工也是公民,应该与城里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转变观念,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庾德昌研究员的看法,就是要“打破保护城里人,排斥农民工的观念,城里人要放下城里人的架子;要充分认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要看到城市化的主体是农民,工业化的主体也是农民,离开和排斥农民,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不可能成功。”当然,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看,文化各个层面的变迁速度不可能完全一致,制度文化的变迁往往要快于观念文化的变迁。因而,当前政府能够为农民工做到的是从政策和制度方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放宽对农民工获得城市户籍的限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地废除户籍制度,并改革相应的劳动人事制度,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一个较为公平的环境,让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由地流动和择业。而且要尽量不干预城市企业在用工上的自主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自主选择用人的数量和来源,要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减少行政手段和政府直接干预。政府要做的是对外出就业的农民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工资制度、合同关系和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做出基本的政策规定,让公司、企业有章可循。另外,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仲裁机构,现有的执行部门应增加或强化这方面的职能,在农民工群体中大力宣传用合法、合理的方式、途径来解决劳资、人事矛盾,使农民工在出现各类纠纷后能在政府机构的帮助下理智、正确地处理,为农民外出就业创造宽松的'宏观环境。在制度容纳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巩固进城农民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改善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进而实现“农民工”这一标签的揭落及其内涵的转变。

2.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郑功成教授在接受《经济日报》专访时指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失控和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状态若不及时改变,其社会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他主张国家有必要尽早介入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来,对已经非农化的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迫在眉睫。当然,在现阶段发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事业还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但由于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结构的顺利转型,关系到千千万万农民工的眼前和长远利益,我们还是应当充分予以重视,力所能及地采取行动逐步将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

(1)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未出台之前,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法规最根本的功能是能规范组织与个人的权利、义务,规范组织与个人的行为标准、模式,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制化就可以避免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行政部门的各行其是,企业的逃避、越轨行为,个人的模糊意识等,使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制度化。

对社会的贡献适当挂钩,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工劳动积极性,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做好了这两个保障项目后再有计划地实施其它项目,最终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3)在社会保障基金方面,针对大多数企业只给正式职工交保险而忽视对农民工的保险支出的状况,各级政府机构应制定强制性法规并建立一个有权威的管理机构,规范企业行为,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单位应予以处罚。另外,筹资可以多元化进行,除了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外,还可通过合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变现部门国有资产、将利息税等收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等方式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1999)。民工的保险基金由其所在的企业、公司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按时缴纳给银行或保险公司上的个人账户上,农民工如若更换岗位,只需将自己的账户告诉新的公司、企业即可。

3.大力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按照《劳动法》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规范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行为,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并减少政府干预。对农民工加大宣传力度,让他们多了解劳动力市场的作用,通过正常、有保障的渠道获取工作。劳动力市场、中介机构也应专设农民工就业咨询台,主要负责发布民工主要输入地区、输出地区等各地区的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和招工时间等,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防止徒劳往返。对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及其虚假用工消息应予以坚决打击。另外,对农民工应进行一定的培训。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思想和技术素质,增强法纪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4.应积极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城镇农民工就其本质来说,他们与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并无大的差异,但由于不是工会会员,每遇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往往无人替他们说话,因此也就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工会组织应积极主动地把城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维权要求引导好,使他们在工会的帮助下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袁亚愚.对近年来歧视进城务工农民现象的思考.社会科学研究..6。

(2)、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2001.5。

(3)、周庆华.农民工在城市内交往局限性探析.城市问题..4。

版).1995.2。

(5)、外来劳动力管理文件汇编.武汉市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处编印.1999。

(6)、外来人员在我市就业情况的调查汇报.武汉市劳动局.1999.8。

陈吉元庾德昌,1993,《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北京:人民出版社。

abstract:thereportdescribesworkandlivingconditionsofthefarm-workersinwuhanbyanalyzingagreatdealoftheinvestigationdata.wecanseefromthemthatthefarm-workers’rightsinwuhanareviolatedseriously,sothewriterbringsupsomecountermeasuresattheaspectofsocialpolicy,socialsecurityandworkforcemarketprotectthelegalrightsofthefarm-workers.

keywords:farm-workerrightssocialsecurity。

附:本文已于发表于核心期刊《社会》杂志!

农民工现状的调查报告

近日,按照上级的要求,县人社局对该县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农民工回乡创业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呈现双向流动的新局面。目前,该县农村劳动力流动性越来越大,已经打破了农民工长期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旧格局,呈现出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的新局面。我县新增农民工创业1300人,同比增长7.4%,农民工回乡创业步伐正在明显加快。

(二)回乡创业者以中青年为主,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据调查,该县回乡创业者的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5岁,年龄在30岁至45岁之间的占了76%。并且男性占79.8%,女性只有20.2%。回乡创业者的农民工中,具有初中学历的占44.8%,高中及以上学历占24.2%,中专以上学历的占17.3%。

(三)回乡创业者大多从事非农产业,企业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企业规模较小。从产业构成看,农民工回乡后大多从事特色种植养殖业、加工业、小型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运输业、农村旅游业等。回乡创业最主要的经营形式是个体经营,所占比例为78%,其次是私营企业,所占比例为7.2%,其余为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社等形式。他们通过外出务工,在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有38.5%的创业者接受过技术培训,有的还积累了丰富的财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

二、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做法。

(一)建立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县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认真落实上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建立了以就业创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就业资金扶持为主要内容,覆盖就业创业前中后各时期的政策扶持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了县级人社综合服务中心、镇(街道)人社所、部分社区(村)人社服务站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全面的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了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服务、项目推介、创业导师志愿团一对一指导服务、创业贷款服务。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三)拓宽创业融资平台,积极为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我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解决了创业人员创业不足的问题,截止目前,累计为273名农村居民提供贴息贷款2654万元。创业项目涉及服务业、加工运输业、黑牛养殖业、现代农业等,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提高培训效果,推广使用了“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项目,邀请省市专家前来授课,实施了“创业意识+创业技能+专业知识”的“三合一”创业培训,提高了创业者的创业能力。今年以来,共完成创业培训203人,创业成功率显著提高。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创业载体建设不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是政府为创业者搭建的创业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的创业条件、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可有效化解创业风险,降低创业难度,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被称为“企业家的摇篮”。目前我县尚未建成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创业载体建设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

(二)创业者普遍存在“三缺”现象。

一是缺资金。多数农民工白手起家,缺乏资金。我县唐坊镇的蒋科宇想开办养蜂场,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因此他向县人社局申请了小额担保贷款。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在严格审批后为蒋科宇提供了10万元贷款,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二是缺能力。多数创业农民工的市场经济和专业知识欠缺,对市场把握不准。返乡农民工普遍缺乏相应的创业知识、创业实践和创业能力。我县就业办针对返乡农民工举办的免费的创业培训课程学习,使创业者对创业有了更多的认识,我县的.谢小想加盟了一家餐饮连锁公司,开业后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后来主动报名参加了创业培训,在参加了创业培训后,使她在市场运营、财务管理等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能够更加顺利的经营自己的事业,目前,其经济效益大大提升,于今年初新增了两家分店。。

三是缺项目。部分返乡农民工虽有创业的冲动和愿望,但找不到合适的创办项目,对已有的创业项目也把握不准,不敢投资。县人社局每年将较好的创业项目进行收集和整理,形成项目库,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进行项目的推荐和指导。

四、对国家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创业孵化园,安排优惠场地。根据创业者的行业特点,创业园对其提供面积不等的孵化场所,并且适当免受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二)加大创业资金补助。对于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节能环保等项目进行创业资金补助,增强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

(三)实行税收扶持,减免行政性收费。根据销售额,对创业者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管理类、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一是社保诉求。

返乡农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会保险问题,这是他们最大的顾虑。大部分农民工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务工多年,所在务工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交纳了社保金。但农民工返乡时,无法将社保关系转回本地接续,单位缴纳部分不能转出,只能退回个人部分,损失很大。他们要求尽早实现社保统筹,返乡后能够正常接转社保关系。

二是创业诉求。

调查发现,返乡农民工中,有意继续外出务工的19人,占40.5%;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5人,占10.6%;希望在家务农的13人,占27.7%;希望自主创业的10人,占21.3%,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项目。某村民返乡投资生猪养殖,已投入10多万元,当前迫切需要资金支持。据他反映,金融部门发放的“惠农卡”贷款门槛较高,手续复杂,难以拿到贷款。

三是其它诉求。

主要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地就业;简化户口、签证、身份证等证照办理和补录手续,方便外出务工和生活;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程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降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等等。

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问卷构成:

本次调查由两份问卷构成。其一为大众对于大学生农民工地认知调查问卷,共有八道题,分别从“大众对大学生农民工这一群体的认知程度、大学生农民工的基本特点、大学生农民工群体的形成原因、大学生农民工面临的困难、家庭条件对于这一群体的影响、企业和政府应给予的帮助、这一群体扩大产生的影响、大学生农民工地发展趋势”这八方面考虑,用以了解大众对于大学生农民工地认知。

其二为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情况,同样由八道题构成,围绕“受访者的学历及就业情况、理想职业及目前职业、求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就业时受到的各种压力、家庭条件的影响、“就业难”形势的根源、缓解大学生农民工这一群体发展的根本途径、这一群体将以怎样的形式发展下去”这些方面展开,以此从大学生农民工自身的视角来了解他们的情况。

问卷发放情况:

本次调查中,大众对于大学生农民工的认知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75份。大学生农民工现状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55份。为了更好的分析,得到更贴近实际的结果,两份有效问卷统一取955份。此次问卷调查范围为苏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徐州、常州、无锡、南京、扬州、宿迁等地的人力资源市场、地方企业以及学校,调查对象为群众及大学生毕业者。

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工伤权益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在治疗阶段,大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治疗还是比较积极的,但大多数还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有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而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故意除外),只要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给予承担全额责任,如果是伤残程度较高的工伤,在农民工保住命后,后续治疗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治疗费用,单凭农民工的经济能力是根本承受不起的。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旦发生事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但这只受用于那些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企业。所以说政府保障对于大多数徘徊于法律之外的农民工工伤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办法的,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也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地申请工伤认定,也不按法律规定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调查发生工伤案件的单位中,没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一家曾在30日内为农民工申请工伤认定,94%的农民工都需由自己或其亲属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只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4、农民工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相结合,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是工伤保险的最根本目的所在。

我县的工伤保险一直以来只是着重于待遇的处理(即工伤补偿),对预防和康复没做出特别的要求,但对于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来说,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职业康复这三个步骤缺失得很明显。发生工伤事故后,由于用人单位大多通过与农民工协商而私了来解决问题,他们仅仅是支付几万或者十几万元的补偿就什么事都不过问了,但这根本无法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有些高残工伤人员一回到家,几个月就把赔付的`十几万用光了,对于后期的治疗费用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更不用说康复治疗了。去年年底,我一个朋友的弟弟在外打工时不幸从建筑架上摔下来,当时全身多处骨折,生命奄奄一息,在医院医治了一个多月,就把工地老板私下赔付的20多万元用的所剩无几,回到老家后,由于设施条件差,又缺少专业的护理人员,身体情况每况愈下,结果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到半年就郁郁而终了,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如果当时他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他的后续治疗费用就不会没着落,还说不定有康复的可能,即使他身故后,他的孩子及家中老人的生活也不用发愁,更不至于家破人亡,然而这样的事例又何止一件两件啊!那是举不胜举啊!因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应与工伤预防紧密相结合,只有重视职业康复工作,提高和恢复伤残职工的劳动能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和重新融入社会,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保障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对策与建议。

加快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让更多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中的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如果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门的人员,工作无法落实,所以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有关经办工作人员的技能;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感,与时俱进,以应不时之需。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制度的三大功能是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目前,我县工伤保险主要是工伤补偿,工伤预防还没有完全展开,工伤康复根本没有开展,可是工伤保险不能仅仅局限于消极的单纯补偿,只有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发生,降低风险,才是我们追求的更高境界。因此,在做好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

3、社会保险应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事业。

据调查,我县虽然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但相当一部分单位却为农民工买了商业保险。由于商业保险特有的盈利属性,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定额缴费,出险后可以定额给付。但是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定额给付性质,不能满足发生了工伤事故的农民工的给付要求,不能保障农民工在受伤期间能有适当的治疗,不能保证其家庭不至于因工伤而陷入困境,这也就是现行问题中工伤保险给付不足的根本原因,而要改进此点,就意味着很需要工伤保险的介入,用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或有条件、有主次的相结合的方式,来改进、规范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定额性质,极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得到工伤事故给付的权利。

4、有关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级劳动保障、人事编制、安全监察、财政、地税、环保、卫生等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形成群策群力、环环相扣,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并协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5、发挥社保基金的保障作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农民工在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时,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农民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农民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社保部门将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向用人单位追缴。这种保障制度虽然从表面上增加了国家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和压力,但完全可以采用一些措施来进行化解。例如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在提高缴费费率后追缴欠缴的数额,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欠缴的工伤费和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为防止用人单位逃避责任,追缴的工伤费应高于基金支付给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另外,劳动保障部门还有权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司法部门还可以追究用人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人,实际收问卷48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22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后、90后农民工或者叫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调查报告

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农民工调查报告

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蔓延到我国,“”、“”及等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号称“世界加工厂”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相继停工停产、减薪减员,市外出农民工开始出现回流。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开展返乡农民工调研通知要求,我们组织专班人员先后对各乡镇办区及所属村组开展多次农民工回流情况专项问卷调查,摸清底数,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截至今年6月底,市农业劳动力转移16.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5.4万人。根据等乡镇提供的情况来看,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回流5800多人,占外出务工总数3.9%。其中,外出务工人数最多的东升镇回流1362人,占市回流总数23.5%。总地看来,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男性偏多。经抽样调查,返乡农民工中,初中学历且技能单一的男性居多。按年龄划分:35岁及以下2300多人约占39.7%,35岁以上3500多人约占60.4%。按学历划分:小学及以下1200多人约占20.7%;初中4100多人,约占70.7%;高中、中专及以上500多人约占8.6%。按性别划分:男性将近3000人约占51.7%;女性2800人约占48.3%。

(二)从“”、“”及沿海地区回流占主体。经走访了解到,农民工回流前原务工地多为经济发达地区。其中,从、、等地回流2300多人约占39.7%,从州、、等地回流1400多人约占24.1%,从、、等地回流700多人约占12.1%,从、、等地回流400多人约占6.9%,从回流不足400人约占6.9%,从、等内地回流200人左右约占3.4%,从等省内地区回流100多人约占1.7%,从其他地区回流300人约占5.2%。

(三)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企业停产减员是主因。据等地统计表明,家具制造业接近1000人约占17.2%,电子加工业900多人超过15.5%,服装加工业近900人约占15.5%,鞋类加工业800多人约占13.8%,建筑施工业600多人约占10.4%,玩具加工业500多人约占8.6%,其他行业近1100约占19%。

分析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地部分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滞销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开工不足并逐步裁员。二是外地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并停工停产,减员减薪,高额的城市生活和交通等费用部分农民工在务工地留不下来。三是外地部分企业因更新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以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少数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农民工转岗转业困难,而且用工单位也不愿在外来农民工技能提升方面投入资金。四是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收购政策和新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返乡务农或农产品加工。五是本地创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逐步出台,吸引了部分农民工返乡准备自主创业。六是本地经济发展带动部分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大幅提高,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吸引了农民工回流就业。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原因正在等待用工单位年终结算;另一方面是由于春运期间正值农民工返乡高峰,可能导致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岗而留在本地。

从目前情况,市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地用工单位的岗位更加紧缺,特别是出口创汇企业因产品外销受限而将逐步出现职工富余,市场重现就业难局面。二是由于市内供过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失业率将有所回升,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农村可能出现回流农民工争地现象,并将影响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垸镇北碾村杨珍元等回流农民工原在从事缝纫,现因已返乡准备在家务农。

据了解,市农民工回流人数仍在不断增加,预计今冬明春将迎来回流高峰,农民工回流所产生的就业压力将延续到年下半年或年上半年。为及时缓解就业压力,积极促进就业,市现已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发动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农业人力资源调查,及时登记回流农民工的原务工地、原职业(工种)、现专业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情况,建立市、乡镇办区、社区村组三级联动的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一次登记,每周一次上报。

二是引导回流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技工学校、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已面向回流农民工开展了招生活动,现有1874名返乡农民工已经或正在参加培训,其中就业训练中心培训407人。8月初,高基庙镇邓家岭村农民工杨鑫荣从返乡后,参加训练中心计算机平面设计培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

三是举办返乡农民工招聘会,重点引导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用工需求。11月28日,市举办返乡农民工劳务交流会,2600多名农民工进场求职,当天1132人与38家进场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四是动员本地用工单位招收技术人才。扬子江泵业、新传媒等企业招用车工、造型工、广告设计等长期短缺的熟练技术人员,现已有1900多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岗转业。

五是依托新农村建设就地消化。市各行政村正值换届选举,各乡镇办区将新的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范围扩大到了回流农民工,并动员回流农民工参与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是发挥驻外劳务机构和驻外流动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引导部分有就业技能并准备回流的农民工在务工地转岗就业,一方面动员在外创业的籍成功人士带动农民工创业。

七是发挥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作用,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回流农民工自主创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

现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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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生活是当今的热门词汇,普及推广低碳生活刻不容缓。从月日至月日,“环保节能我药先行”医科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在进行了为期6天的暑期社会实践。在这次实践中,队员们走近社会、了解社会、深入基层、服务人民,从而拓展了视野,同时也懂得学习知识的重要,增强了学习的动力。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习生活早已成为历史,正当青春年少的我们理应趁青春年少走进社会,在社会历练身心,绽放奇葩。很感谢学校提供这样好的一个走出校园、踏上社会、展现大学生良好风貌的机会,让我们自己去接触社会,提高自身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更好结合,锻炼自己,检验自己,为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了坚实的铺垫。

年的月日至日连续三天队员们分别走访了市岗店办事处、远离了战火纷飞的时空,远离了灾难伤害的年代,我们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幸福的一代人,可是在幸福的--------时代我们却不应该遗忘过去的痛苦,淡漠悲伤的回忆。

年月日,队员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来到了烈士陵园,来看望那些战死沙场,用鲜血捍卫祖国尊严的英雄们。这里埋葬的许多都是无名烈士,是抗美援朝时牺牲的烈士。牺牲的先烈们为了我们美好的今天,为了让所有的中国人都有一个遮风避雨温暖的家,永远地躺在地下,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我想,站在这里的任何人,心都不会平静。默哀三分钟,为了这让人敬仰的先烈,为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辉煌烈士尽功臣,不灭光辉不朽身。鸭绿江南花胜锦,北陵园畔草成茵。英雄气魄垂千古,国际精神召万民。峻极高山齐仰止,誓将纸虎化为尘。

挥汗如雨的七月,我们把医科大学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精神带进社区;激情澎湃的七月,把医科大学学子的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在社会。通过这次实践,我们不仅了解到市民对环保节能的真实看法,也学习到许多领导的先进思想,更感受到了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们内心意识的提高。实践虽然结束了,但我们的环保节能路却还没有走完。队员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会继续环保节能的宣传,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将环保节能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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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暑期之行中,无论是在街头巷尾向大家陈说着环保节能,还是身着白衣体味悬壶济世的医者之心,抑或是穿越过历史的烟云、回望战争岁月峥嵘时代,一幅幅画面如五彩缤纷的颜料一般在每位队员心中调制成一种别样的感观,不同的表现却是相同的实质,每个人都在为他所信仰的付出汗水、青春、甚至是生命,当万众的信仰集合,就形成了社会。正如雷锋所说: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颗螺丝钉。社会需要每个人的尽职尽责,不论我们做的是环保节能还是治病救人,恐怕最终还是会殊途而同归,这就是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的社会,这也是为何环保节能,我“药”却要先行的实质所在,奉献社会不论形式,只有努力付出才是终极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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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查报告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20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20xx年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同时,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值得关注的是,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报告指出,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自由花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农民工调查报告

我区新生代农民工大约有5.6万人,在职工中比例大约为37%。4月中旬至下旬,区总工会在我区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内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工资收入、工作情况、职业卫生状况、生活满意度、个人意愿等方面的48项内容,调查样本为400人。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工业制造、建筑装饰和商贸服务业,技术性工作与轻体力工作成为新生代农民工择业首选,与传统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相比,有了本质的区别。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3%,高出我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6个百分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资水平较低,二是技能水平偏低,三是就业选择被动,四是权益容易受损。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工资水平偏低。20xx年我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19元。调查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工资仅为1867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把高工资作为择业首先。有41.8%的新生代农民工把工资收入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依次是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分别是22%和10%。考虑工作危险性和受企业尊重分别占2%和3.6%。目前的高物价和高房价,是新生代农民工背负的两大压力。在这种压力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把生存作为第一选择。调查显示:78%的新生代农民工当月工资全部花光,没有积蓄。

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存在缺陷。现阶段,民营企业职工的工资基数、工资增长基本上是由企业单方决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显示,由企业单方确定的职工工资占69%,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确定的占12%,职工与企业商谈确定的占6%。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占13%。在工资增长方面,民营企业多数没有健全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技能水平偏低。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序仍然偏低。其中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占47%,高中和中职教育比例为41%,大专以上文化占12%。工业企业中,68%的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21%,具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9%,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仅占2%。而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备中职、高职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占劳动力市场总需求的60%以上。很明显,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并且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新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他们中只有30%能够长期稳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他们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成长进步的关键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单一,最主要的原因是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相对不足,其次是继续培训短缺。我区境内有xx职教中心、正大软件学院、xx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xx工业管理学校、xx民族专修学校等学校、大江技校等学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学校针对初中毕业学生开展基本技能技术教育,其中大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但仍然有许多从农村出来的初中、高中学生,他们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直接进入工厂或走上工作岗位。即使是接受了初级职业教育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也面临继续培训的困难。目前我区基本上没有开展此类培训的机构。另外,企业不看重技能等级证书,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不主动考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因。多数企业并不看重职工的技能等级证书,而只看重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不把技能等级水平与工资标准挂钩,职工就不会主动去争取那一纸证书。一些小企业为降低成本,专门招聘低技能人才,也让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失去了培训提高的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四个问题是权益容易受损。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调查显示,25%的职工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劳动定额任务,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在加班的职工中,81%的职工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19%的职工加班在2至4小时。有59%的职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拿到加班工资,33%的职工加班工资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有8%的职工没有得到加班工资。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劳动争议得不到有效调解。我区企业普遍存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能有效调解劳动纠纷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企业不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认为:企业已经作出了处理,企业自己怎么调解?调解应当是上级职能部门的事情。企业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把解决劳动争议责任推向政府部门,增加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量,使得那些矛盾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的劳动争议也得不到妥善处理,损害了职工权益。

区总工会接到的投诉,比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因为几天的工资问题双方协商不好,引发劳动争议。这类问题,企业本身是有能力解决的。但企业采取推诿拖延的方式处理,职工无可奈何。对“劳动纠纷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的问题,很多打工者选择了放弃,大多数人觉得不是我一个人受到这样的侵害,大家都这样,算了吧,哪里都一样。还有部分人认为,找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太浪费时间和精神,还不如去多找几分钱挽回损失划算。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9%,医疗保险参保率为67%,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4%,生育保险参保率为72%,失业保险参保率为40%。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要高于平均水平。因为他们更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应聘时,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对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较为挑剔,频繁在企业间跳槽,工作单位不稳定,个人不重视参加社会保险。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民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较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达84%,但劳动合同期限普遍较短,1年的占31%,2至3年的占41%,3至5年的占17%,5—7年的占6%,无固定期限的占5%。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比较开放,更希望自由,更渴望实业职工梦想,盼望尽快融入城市。相对于父辈,他们更注重自己人性的尊严,更追求生活的质量,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选择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做赚钱的机器。有的打工者想法很单纯,只满足于“找份工作,不要太累”,他们不愿在一个单位长期固定打工,因此有些人主动放弃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自身原因,放弃履行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履约率低,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他们在就业中存在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存在城市生活有边缘化倾向。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城市生活边缘化的倾向。新生代农民工较之父辈,就业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他们有文化知识,思维活跃,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在城里长大,即使在农村,也完全没有农业生产经验,所以他们不可能像父辈一样回农村居住。在城里居住,他们就面临高房价的压力,同时,他们也很难融入城市生活。

案例:小宇到主城打工快一年了,工厂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小宇和同事刚成为朋友,就得分开,到现在也没有知心朋友。在工厂,小宇要从周一工作到周日,每天从早上8时到晚上9时,中间只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在所剩无几的空闲时间里,小宇总是选择上网来逃避现实,“在网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压力,很快乐”。

我们应当注意这样一个现实: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的过程中,正处在中国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变革最激烈的时代,人口流动更快,信息更全面,新思潮此起彼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多元,外在表现时尚,职业期望高,追求物质精神享受。他们不像传统意义的农民工那样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满足简单、机械、重复的劳动,而是寻求自我发展机会,寻找立足城市的机会,或者为回乡创业打基础。新生代农民工已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我们应当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要引导他们自主创业、返乡创业,推动新农村建设。

农民工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附注: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区域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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