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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一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组织宣传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维护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正常管理工作
1、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食堂仓库贮存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关。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食堂环境卫生关。保持食堂餐厅桌面清洁,地面干净、干燥,窗户明亮,地沟畅通,纱窗和防护门齐全,防止飞虫进入食堂。
6、每餐饭菜留样。每个菜品留样125克密封、冷藏存放保存48小时以上。
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中心校中层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
1、组长职责:负责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育局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日常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卫生部的调查事件原因,接待上级新闻单位及家长。
4、营养办主任负责食物中毒的日常防治工作及事件发生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5、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当事件发生时,协助救治,并协助做好家长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班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总指挥。
2、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县教育局报告。
3、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交通工具,协助班主任把中毒学生送至医院救治,安排应急车辆随时待命。
4、班主任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学生状况,及时报告,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5、营养办主任及食堂具体负责人要保护厨房,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卫生部门的检查。待确认后等待卫生部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导主任负责稳定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接待到校家长。
7、发生疫情时,门卫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8、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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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二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惠东华侨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2号)精神和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月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四
1、接到食堂燃气报警后,安全应急小组人员在赶往现场前,应首先关闭移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到达泄露地点后,切记不能按门铃,同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要求协助。
2.发现燃气灶、开关和管道漏气,应立即关上总开关,停止使用燃气。并立即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驱散燃气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检查。
3.发现燃气泄漏时,严禁火种进入,严禁开、关电灯,拉、合电闸,严禁敲击金属器具和抽烟点火,以免将事故进一步扩大,否则将引起爆炸和燃烧。
4.当夜晚发生燃气泄漏时,安全应急小组人员在赶往现场检查时应用手电筒检查,鞋底不能带有金属片,以免与水泥地磨擦产生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5.当发现燃气管道有泄漏,并及时关闭输气阀门,若裂缝较小时及时采取临时措施用胶布或用香皂、肥皂将漏气处封堵,立即请燃气公司进行检查、维修。
6.食堂若发生燃气失火时,发现人员应先关燃气表开关,立即用灭火器或湿布进行扑打,并迅速通知上级领导。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应迅速通知消防部门,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单位、地点、何种灾害、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
7.在通知上级领导时,应讲清楚燃气泄露的原因、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响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响、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及卫健、市监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向当地、卫健、市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
1.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1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卫健、市监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等。
2.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120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3.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存,并提供留样食物。
4.配合调查
配合卫健、市监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信息通报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六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组成的领导小组。
2、分管园长、保健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师傅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几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1、各班保教人员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1、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2、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七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官伟丽 副组长: 穆春燕
成 员:王小平张俊杰 何波
二、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就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人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保健医生负责向部门报告。
3.由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园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平度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八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九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敬老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机构设置
敬老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恩
副组长:郎世全
成员:王天栋 夏尚清 王小云 纪秀兰 殷林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事宜,办公室设在院长室,由院长王天栋任主任。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定期组织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1、完善制度。根据上级先关部门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事故老人的主要反映,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骆方国担任,成员为付洪海、陈宏强、郭忠会、刘光明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付洪海。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乡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乡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镇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一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的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二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报告、监测与预警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三
为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学校师生的健康负责,进一步做好学校师生食堂和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成立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心校成员及各校长、园托长。
2、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总结,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各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方面,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工作考核实行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学校商店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各校要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或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四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坚持教育为本,求真务实,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三、活动时间
6月10日至6月22日
四、宣传主题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品牌引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五、宣传内容
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宣传形式
1、悬挂宣传条幅。
2、办一期宣传专栏。
3、办一期黑板报。
4、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5、开一次主题班会。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分工,积极筹划,充分利用宣传周的有利时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2、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周活动同“安全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总结活动成果。各单位要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完善活动档案,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6月22日前将总结报教育局安全科。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五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建立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
6、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四、食品中毒的应急处理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到就近的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五、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室要主动协助卫生监督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校总务处、保卫科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参会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与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担任,副组长由徐亚担任,成员由黄影、徐振、闫奎、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王玉梅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综合协调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