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注册制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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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方案篇二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聘用为民办中小学教师且聘期为一年以上;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申请首次注册者,须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初次聘用为教师的,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以上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应暂缓注册。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在暂缓期内(暂缓期为2年),补修学分和本年度必修学分都达到规定的,允许再次申请首次注册。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考核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中职高中通用”等情形的人员,按下列办法注册:
5.对“中职高中通用”的,即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五)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消除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应符合以下条件:
1.暂缓注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3.暂缓注册期内未发生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个学期以上的情形,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即一个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制方案篇三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下面是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建议,为大家提供参考。
1、报考一门:会计
只报考一门建议从会计开始,从此开始注会的学习旅程,注意打好基础,不要只为了60分通过,考虑到会计的重要意义,学习不好同样会影响到注会整体的学习。
2、报考两门:会计+税法/财管
税法的所得税学习对于会计的学习很重要;而会计科目对财管的学习也很重要。不过财管和税法相比,税法更合适一些;另外有人建议“会计+审计”的报考,这里不做重点推荐,因为近几年的审计考试与会计知识联系并不太紧密,而且审计学习周期长很多,所以无形中这个组合学习时间会更长,报考应慎重。
3、报考三门:会计+税法+财管
会计和税法的学习可以明显促进财管,所以财管不宜单独报考,要注意知识体系的内部联系。财管的学习最好位于会计之后,学习周期不是很长。
当然,由于财管难度较大,复习上存在一定困难,若时间相对并不是很充裕,则也可以选择会计+税法+经济法/战略,经济法和战略属于注会考试中难度较小科目,比较容易攻克。
4、报考四门:会计+税法+财管+风险管理
主要考虑的是难度问题,而且也是学习时机的问题。因为风险管理适合在财管之后学习,学习顺序上与税法可以并列,位于会计和财管之后,总体上不是太影响注会的整体安排。
5、报考五门:会计+税法+财管+风险管理+经济法
经济法的特点是适合考前三个月左右开始学习,所以增加经济法并不会影响大局。学习安排上风险管理可以安排在经济法之前,也可以并列学习。
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建议
2.中级会计职称报考建议
3.中级会计职称报考科目建议
4.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需要了解的事项
5.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试方法与技巧建议
6.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不同人群报考及备考建议
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技巧及注意事项
8.会计从业复习建议
报考资格
备考小建议
注册制方案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
第三条住所:__________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___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___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十一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9、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公司设监事__________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任期为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经理)。任期__________年。
注: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xxx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
2、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丧失董事资格的;
3、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丧失经理资格的;
4、因被羁押等原因丧失人身自由,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5、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四条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其中非自然人股东可以指定人员行使相应权利。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五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共签订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份留本公司存案。
自然人股东签名:__________
或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册制方案篇五
1、报考一门:会计。只报考一门建议从会计开始,从此开始注会的学习旅程,注意打好基础,不要只为了60分通过,考虑到会计的重要意义,学习不好同样会影响到注会整体的学习。
2、报考两门:会计+税法/财管。税法的所得税学习对于会计的学习很重要;而会计科目对财管的学习也很重要。
3、报考三门:会计+税法+财管。会计和税法的学习可以明显促进财管,所以财管不宜单独报考,要注意知识体系的内部联系。财管的学习最好位于会计之后,学习周期不是很长。
当然,由于财管难度较大,复习上存在一定困难,若时间相对并不是很充裕,则也可以选择会计+税法+经济法/战略,经济法和战略属于注会考试中难度较小科目,比较容易攻克。
4、报考四门:会计+税法+财管+风险管理。主要考虑的是难度问题,而且也是学习时间的问题。因为风险管理适合在财管之后学习,学习顺序上与税法可以并列,位于会计和财管之后,总体上不是太影响注会的整体安排。
5、报考五门:会计+税法+财管+风险管理+经济法。经济法的特点是适合考前三个月左右开始学习,所以增加经济法并不会影响大局。学习安排上风险管理可以安排在经济法之前,也可以并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