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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5 03:56:07 作者:ZS文王最新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大全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篇一

2015年10月12日,静安枫景苑(武定路801号)北门分类垃圾箱房,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使一名从业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常委、副区长孙萍和副区长周海鹰对事故救援、调查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安监局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公安静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区安监局局长陈凌任组长。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天拓废弃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拓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1号201室,法定代表人:于学涛,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环卫设备租赁、环卫设施工程及维修、环卫信息咨询等。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编号:沪绿容许第2014-029号,有效期:2014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总经理于学涛,党支部书记韩金良(分管安全生产),安全员魏鸣,清运作业队队长戴辉,清运作业队班长马振,车队队长吴金祥,驾驶员沈蔚(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编号:3101131979******18,准驾车型:a1、a2,有效期:201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

天拓公司上级公司为上海静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安环建公司”)。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5年10月12日晚,天拓公司驾驶员沈蔚与垃圾清运工方子田同车搭班到静安枫景苑北门分类垃圾箱房从事垃圾清运作业,沈蔚负责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驾驶及装卸垃圾箱体,方子田配合作业。19时10分左右,沈蔚操作车辆吊装垃圾箱体,方子田在垃圾箱体吊装过程中于车辆后方悬挂垃圾车厢遮挡油布,此时车辆挂钩突然脱落,致使垃圾箱体整体向下向后滑落,撞击到车辆后方的垃圾压缩机。沈蔚重新操作,将垃圾箱体吊装、拉离垃圾压缩机后,发现方子田受伤躺倒在垃圾压缩机下方的沟槽处。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展开救援,沈蔚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19时30分左右,于学涛和魏鸣赶到现场,魏鸣拨打“110”报警电话,于学涛安排公司车辆将方子田送至静安区中心医院抢救,20时20分宣布方子田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方子田,男,安徽省阜阳市人,身份证号:34120219******551x,2014年4月21日与天拓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有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66万元整。

四、现场勘查及鉴定情况

(一)现场勘查情况

2015年10月13日9时,事故调查组对救援后的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

事故发生地点为静安枫景苑北门分类垃圾箱房。垃圾箱房内有一台hci-12型垃圾压缩机(2300mm×3135mm×3205mm),距北面门口垃圾箱体(3400mm×2300mm×1690mm)约2米,距东面墙壁约0.9米。压缩机与垃圾箱体之间,在压缩机沟槽处有一块长约2米顶部有木条固定的蓝色油布;压缩机垃圾出口框架上有多处血迹,下方沟槽内留有血迹。压缩机与垃圾箱体间有两根轨道,之间铺设瓷砖的地面上有污水、血迹和少量垃圾。分类垃圾箱房门口停有一辆牌照号为沪b07113的东风天锦sqn5121zxx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两侧车门有“天拓废弃物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静环-170”标识。可卸式垃圾车车头向北,停放在分类垃圾箱房门口,地面有缓坡(长约6.1米,坡度约11°),两只后轮紧贴于门口高约0.5米的台阶,车后部液压支撑未放下。可卸式垃圾车垃圾箱体处于起吊状态,箱体后部有少量垃圾露出。

(二)鉴定情况1.尸表检验

2015年10月12日,事故组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方子田尸体进行法医学尸表检验和死因分析。该鉴定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法医学尸表检验》标准ga/t149-1996,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了《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司鉴中心〔2015〕病鉴字第377号)。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双侧眼睑皮肤青紫,口、鼻腔积血,额面部多处皮肤青紫、擦挫伤及浅表挫裂创,左侧额颞顶部颅骨粉碎性骨折,右侧颞枕部头皮开放性挫裂创,创腔内颅骨骨折伴脑组织外溢。左小腿中段胫前皮肤擦伤。上述头部损伤严重,构成致命伤,遭钝性物体(垃圾箱体)撞击并挤压可以形成。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并结合案情分析:方子田的死亡原因符合遭钝性物体(垃圾箱体)撞击并挤压致头部损伤。鉴定意见:方子田系遭钝性物体(垃圾箱体)撞击并挤压致头部损伤死亡。

2、可卸式垃圾车检测

2015年10月16日,事故组委托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涉事可卸式垃圾车进行检测。该研究所进行了拉臂钩位置模拟运行、空箱及满箱装卸、液压系统泄漏等三项模拟试验。试验结果表明:自装卸装置液压系统工作正常,运行平稳,载荷试验后未出现异常现象,液压系统泄漏试验结果合格。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天拓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驾驶员违规操作,在垃圾装运作业过程中,未按照要求检查危险工作空间,未放下后滚轮支撑,致使车辆后轮下沉,车辆翘头,挂钩脱落,垃圾箱体滑落,将违规站立在车辆后方危险区域内作业的垃圾清运工方子田撞击并挤压至垃圾箱体与垃圾压缩机之间致死。

(二)间接原因

天拓公司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天拓公司“10•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单位责任

天拓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区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建议区安监局责成天拓公司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吸取教训。

建议区安监局、区绿化市容局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警示,责令其整改。

(二)个人责任

1、天拓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于学涛,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运行管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教育管理督促检查不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区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上述1名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天拓公司驾驶员沈蔚,违反操作规程,未按照要求检查危险工作空间,未放下后滚轮支撑,致使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挂钩脱落,导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安监局责令天拓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上述1名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结果报区安监局。

3、天拓公司党支部书记韩金良,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管理不严格,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4、天拓公司安全员魏鸣,为事发当晚公司值班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5、天拓公司清运作业队班长马振,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不严格,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6、天拓公司清运作业队队长戴辉,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管理不严格,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7、天拓公司车队队长吴金祥,对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不深入,日常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区安监局责令天拓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上述5名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安监局。

8、天拓公司垃圾清运工方子田安全意识差,违规作业,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因其本人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对天拓公司的整改要求1.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规操作。

2、根据作业特点,加强作业区域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巡查,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要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车队内开展驾驶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行车安全和规范作业。

(二)对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整改要求

1、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重点打击和整治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2、上级公司要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下属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质量。

3、上级公司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堵塞安全漏洞。

4、上级公司要根据下属公司的业务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巡查,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各自管理职责,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10·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2015年12月9日

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篇二

这世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四是要重点部位重点抓。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五是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篇三

1.双端面磨床在开箱后,请核对双端面磨床所附备件是否齐全,检查数控磨床在运输中是否有损坏。

2.使用电源为50hz,380v,请核对电源,不可接错。

3.本磨床为立式双端面磨床,使用时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整和操作。

4.使用双端面磨床前,先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和熟悉本磨床的机械、电气和液压系统。掌握磨床的操作调整要领,以达到正确使用本磨床的目的。

5. 磨床在搬运安装时,应按双端面磨床的说明书“磨床的吊运与安装”的要求认真做到。调整前请拆除所有移动部位的固定板,以免发生事故。

6.请不要用压缩空气清扫双端面磨床,以防磨屑、灰砂进入回转轴承等其它精密运动件表面。

7. 遇有电气故障,应由电气专职人员处理,非专职人员不能随意开启电器箱等器件。

8双端面磨床在运转时,请勿用手触摸及拨动运动部件,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各机械的动作及旋转方向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

9. 不允许两个人同时操作同一台数控磨床,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1.双端面磨床在开箱后,请核对双端面磨床所附备件是否齐全,检查数控磨床在运输中是否有损坏。

2.使用电源为50hz,380v,请核对电源,不可接错。

3.本磨床为立式双端面磨床,使用时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整和操作。

4.使用双端面磨床前,先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和熟悉本磨床的机械、电气和液压系统。掌握磨床的操作调整要领,以达到正确使用本磨床的目的。

5. 磨床在搬运安装时,应按双端面磨床的说明书“磨床的吊运与安装”的要求认真做到。调整前请拆除所有移动部位的固定板,以免发生事故。

6.请不要用压缩空气清扫双端面磨床,以防磨屑、灰砂进入回转轴承等其它精密运动件表面。

7. 遇有电气故障,应由电气专职人员处理,非专职人员不能随意开启电器箱等器件。

8双端面磨床在运转时,请勿用手触摸及拨动运动部件,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各机械的动作及旋转方向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

9. 不允许两个人同时操作同一台数控磨床,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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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篇四

一、演练时间:

2013年8月28日上午10:00

二、演练地点:

xx车间101胶带输送机岗位

三、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总指挥:厂长

副指挥:安全机电厂长

指挥小组成员:各科室、各车间负责人救援电话:xxxxxxx

四、参与人员及所需器材

所有指挥小组成员、xx车间部分员工

参演道具及救援器材:担架一付,急救箱一个,绷带若干,救援车辆一辆

五、演练具体过程:1.演练启动

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整,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2、演练背景

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15分,101皮带工在101胶带输送机运行的过程中,打扫卫生时,因注意力不集中造成手臂和扫把一起卷入滚筒,导致手臂受伤。

3、演练步骤经过(1)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15分,临近的员工发现发生事故后,立即紧急关闭本人所操作的设备并跑到事故现场,一边安慰伤者,同时大声呼喊周围人员,班组长听到呼喊后,也快步跑到事故现场,同时拨打救援电话(调度室电话),汇报具体情况。

(2)厂长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电话命令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副指挥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赶往事故现场。

(3)副指挥和救援小组成员听到命令后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17分到达事故现场,并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4)xx车间组长立即停止设备运转,电工去配电室切断设备电源,保证救援安全。车间专职安全员进行事故现场保护、维持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确保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办公室按要求迅速派车辆前来参与救援。救援人员给伤者止血、包扎、急救后送上救援车,运送至xxxx医院。

(5)2013年8月28日上午10时35分,全体人员集中广场,总指挥对这次演练进行总结讲话。

六、演练效果评价

(1)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对机械伤害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取得了应对类似事故的应急救援经验。

(2)对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所提高,现场演练人员能有效组织、迅速地对事故做出相应反映,对今后应对突发事件很有益处。(3)演练过程中,参与人员都能遵守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团队凝聚力得到了升华。

(4)演练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不足之处,如参与人员表演不真实,呼喊人员声音过小,止血包扎过程过于简单等等。

七、小结

这次演练活动,安排周密,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各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演练过程顺利。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大家范意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对以后应急演练的开展有很好的经验借鉴。需不断加大演练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员工应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xxxxxxxxxxxxxxx2013年8月28日

机械伤害事故反思报告篇五

2015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厂发生了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经过再不赘述,事故通知下发后,班组进行了及时认真的学习,下面就我们对此次事故的认识和理解做一阐述。

此次事故从表面看只是一起轻伤事故,并未造成很大的人员设备损失,但通过仔细学习事故通知,又不得不让我们引起广泛和高度的重视、警惕。因为就在2014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厂已经发生了一起类似事故。事故中,天车点检班电气点检**在没有与天车工联系,且在并不具备检修条件的情况下,无监护独自登上天车遂行点检检修工作任务。致使天车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启动天车挤伤事故当事人,并酿成其本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惨重后果。而在“***”事故中,同样是点检人员在作业时没有联系或告知设备操作人员,同样无监护人独自作业。根据通知中描述的当事人作业行为,受伤情况及现场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得出结论,如果当时事故当事人——机械点检**,在取**时哪怕站位再靠前几厘米,此次事故的后果很有可能在发生瞬间就变成一起严重的工亡事故。因为配重块固定于轴上做回转运动,如果直接击中佩戴安全帽的作业人员头部,后果绝对是致命的。即使不致命造成重伤,也会因单人无监护人作业从而延误发现和送医时间,而此次的轻伤结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很侥幸很幸运的。

面对时隔半年后又发生的相同经过和性质的事故,我们必须严肃反省,并同时问问自己为什么?每次事故通报后,公司从上到下都会严格认真的学习总结以及反思,但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我们中间我行我素,不改往日习惯性违章行为,盲目作业,安全意识懈怠的人依旧大有人在。而从事故结合到我们本职所从事的机械设备检修工作。单人作业,不与工序人员联系,不办理相关作业手续,不设置相应防护设备设施,处于设备运转范围内等盲目莽撞作业的行为更是我们工作中直接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忌,也是我们职业素养中必须杜绝的恶劣行为习惯。

在今后的工作中,班组内继续通过学习安全事故及知识来达到行为警示和意识警惕,继续通过现场及严格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去做到监督行为和保障安全,遵守作业标准和规章,落实互保联保及监护人职责等相关保障措施及制度,是我们在基层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和延续的必要方法和作风,也是我们一线检修工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保障基础。而在学习了事故通报之后,我们也对班组在日常检修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隐患做了梳理排查,以期在今后的班组安全工作中完全杜绝此类事故在我们中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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