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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 模拟法庭期末心得体会(模板9篇)

时间:2023-09-21 20:09:17 作者:LZ文人最新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 模拟法庭期末心得体会(模板9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第一段:序言(100字)

模拟法庭期末考试的经历让我收获颇丰。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提高了自己的演讲能力和辩论技巧。通过模拟法庭,我深刻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明白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会和经验中吸取教训,并全力提升自己。

第二段:备战与准备(250字)

为了此次模拟法庭考试,我付出了很多努力和时间。首先,我自学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以便在辩论中能给出有力的依据和理由。其次,我认真研究了案件材料,分析了争议的焦点,并仔细准备了辩论陈词。此外,我与小组成员积极合作,充分利用我们每个人的优势,共同制定出最佳的策略和分工。整个备战过程丰富了我的知识储备,锻炼了我的思维逻辑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段:角色扮演与辩论表达(350字)

在正式的模拟法庭过程中,我涌现出了许多角色扮演的机会。我扮演了法官、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等不同的角色。通过这些角色扮演,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并能够将自己融入到案件中去。在辩论中,我努力提出自己的观点,清晰表达自己的论据,并用事实和逻辑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与其他同学的辩论交锋让我感到挑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辩论技巧的不足。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我逐渐提升了自己的辩论表达能力,能够更加自信地陈述观点和回应质疑。

第四段:团队协作与合作精神(300字)

在模拟法庭中,小组成员之间的团队协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共同研究案件材料,讨论和制定最佳的辩论策略。在准备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和特长,相互补充,共同进步。在辩论过程中,我们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地应对挑战。通过与其他小组的对决,我们也学会了欣赏和尊重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会继续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实现共同目标。

第五段:心得与收获(200字)

通过本次模拟法庭的经历,我不仅获得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还收获了更多的经验和成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公正性,更加坚定了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的决心。同时,模拟法庭也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例如对案件分析和逻辑推理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和进步,争取成为一名杰出的法律从业者,为社会公正和法治作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50字)

通过模拟法庭期末考试,我从不同的角度看到了法律的魅力和挑战。这次经历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还让我对自己未来的职业选择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动力。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我必将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模拟法庭于我来讲已经不算一个陌生的字眼,大一时就开始参加,只不过当时的知识仅限于听从安排,让我做什么我做什么,大二时自己亲手策划了一次,然而与现在的对比来看,还是忽略了很多的东西,使之更具观赏性了。这次作为司法实践,作为专门的课程,我倾注了更多的精力与热情,并且掌握了更多法律知识的我,在操作起来更加的熟练了很多,在与同学们对案情的交流中也学到了很多。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后,宣布开庭。整个庭审现场呈现出一种庄重严肃的气氛。随后,审判长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其中包括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自行辩护以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做最后的陈述等权利。然后,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做了陈述;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在此之后,出示核实了证据,询问了证人,审查了物证。接着,法庭辩论阶段,供述人发言后,被告人自行进行了辩护后,辩护人对其进行辩护,最后控辩双方进行了辩护。最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开始宣判。整个庭审过程都很流畅,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很精彩,公诉人也充分的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审判人员也站在了公正,公平的角度上对案件的庭审进行了引导。充分的体现了纠问式的特点,但其中的辩论也使庭审更能发挥找出事实真相的功能。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运用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这一学期在班里举行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法庭审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于某校老师的疏漏,学校的设备简陋,客观环境的影响,一位高考生没有补填上志愿。将老师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这次活动给我的感觉就是四个字————乱七八糟。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律师辩论的情景,从未注意过其程序,而且我们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拟法庭有点像辩论赛,笑哉!笑哉!

经过班里的模拟法庭,深知自己对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知之甚少,决定去旁听法庭和认真学习诉讼法,以下是我个人的体会。

我们来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听一宗民事案件,总的来说就像“鸭子听雷”,因为他们讲的都是恩平话,不过也有一点点收获,大概明白民事审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予以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开庭准备。(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评议和宣判。

还有从中懂得执行措施主要有:

(1)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存款;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票证;

(5)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9)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

虽然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但我还是感谢模拟法庭,旁听法庭这两次的活动,驱动我学习了不少知识。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第一段:引言(150字)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不仅仅需要掌握理论知识,更需要将其运用到实际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而民商模拟法庭课程能够提供给我们一个优秀的实践平台,帮助我们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和案件处理程序。通过参与这门课程,我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和宝贵的经验,也加深了对法律工作的理解。

第二段:参与过程(300字)

在参与民商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们被分为原告和被告两方,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模拟各种法律案件的审理过程。我们需要向老师提交案件材料,并进行合理的辩论和辩解,以使得审判结果更加符合法律规范。在准备和进行过程中,我们不仅学习到了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还体会到了严格的证据要求和辩护技巧的运用。通过角色扮演,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各方当事人和法官的立场和逻辑思维,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表达和认知能力。

第三段:技能提升(300字)

在实践中,我意识到,仅仅掌握法律理论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演讲和争辩技巧。通过模拟法庭课程,我学到了如何合理地组织论据,如何使用举例和引用法律规定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同时,在与同学角色扮演和辩论时,我也学会了如何更有效地进行说服,并学会了不同法律观点的权衡和判断。这些技能将对我的未来法律事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四段:经验总结(300字)

通过参与民商模拟法庭,我意识到了实践对于法学专业的重要性。课程中丰富的案例和角色扮演,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实际运作和适用。我也了解到只有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此外,通过模拟法庭的体验,我对法官、律师和辩护人的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从而拓宽了我的职业选择和发展路径。

第五段:未来展望(250字)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体验,我对法律职业的热爱更加坚定。我希望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为公正正义努力奋斗。同时,我也明白到自己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实践能力。通过参与民商模拟法庭课程,我还意识到了多样性和多元性的重要性,即使从现在开始,我也会积极参与到更多创新的法律项目中去,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总结:通过参与民商模拟法庭课程,我不仅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提升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验,也是对我未来法律事业的一次重要指引。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社会公正与法律正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近日,我参与了一场民商模拟法庭的活动,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且充实的经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参与,我不仅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而且也锻炼了自己的思考和表达能力。以下是我在这次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民商模拟法庭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一个全方位的能力培养过程。在模拟法庭中,我们扮演了法官、原告和被告的角色,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作为法官,我们需要准确理解案件事实,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件,作出合理的判断。而作为原告或被告,我们还需要运用法律规则及专业术语进行辩论,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培养了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

其次,民商模拟法庭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们时刻关注着公正和合理的原则。通过模拟法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是社会的保障和秩序的基石,它能够有效地调节矛盾,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模拟法庭中,我们秉承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审理案件。这让我深刻意识到,只有法律与正义紧密结合,社会才能实现公平和谐。

再次,民商模拟法庭让我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队友紧密配合,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但在法庭上,我们需要以团队的利益为重,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形成统一的声音。通过合作,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应对挑战,还能够培养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这样的合作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同样适用,它能够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另外,民商模拟法庭提醒我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在法庭上,我们需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个案件,尊重每个参与者的权益。我们不能随意发表主观意见,而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严谨客观地分析问题。这要求我们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避免过度主观色彩,注重事实和证据的支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尊重他人的权益,尽量避免随意批评和侵害他人的利益。

最后,民商模拟法庭还让我认识到自己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这次活动,我发现自己在法律知识和辩论能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我意识到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实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

总而言之,民商模拟法庭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通过参与其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提高了自己的思考和表达能力。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合作和负责任的重要性。我会将这次活动中的收获用于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好处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使我的实践潜力得到必须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个性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个性抽象,难以理解。但透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透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职责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超多关于合同和赔偿职责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情绪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光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情绪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明白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潜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民商法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民商法庭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我参加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的学习和参与,我对民商模拟法庭有了更多的了解,对实践中的法律运用技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且体会到了法庭的严肃与庄重,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感受到了民商模拟法庭的严谨和庄重。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行事稳重,言辞严谨。他们在审理案件时,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司法权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正的裁判。庭审现场的肃穆氛围让我深感法律的庄严和公正,也让我明白了法律的力量和意义。

其次,我了解到了民商模拟法庭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有权进行辩护,提供证据,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一定的诉讼权益。尽管在模拟中,我们只是担任角色,但是我们也能亲身感受到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我们需要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以更好地为客户辩护。同时,我们还需要发表有力的论述和辩护词,以争取法官的支持和信任。

第三,我认识到了在民商模拟法庭中律师的重要作用。律师作为代表当事人的专业人士,他们不仅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辩论和表达能力。在模拟法庭中,律师需要提出合理的法律观点,通过论证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律师还需要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庭审过程中及时应对法官的质疑和疑问。

此外,我还进一步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的活动中,团队成员需要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辩护策略。大家需要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成绩。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团队,为当事人赢得胜利。

最后,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在法律方面的不足之处,并确定了自己未来努力的方向。我意识到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培养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辩论和表达方面,我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便更好地胜任律师这个角色,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因此,通过这次民商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民商模拟法庭的重要性和庄重性,了解到了当事人、律师和团队合作在庭审过程中的作用及重要性。这次活动对我个人而言不仅是一次学习的机会,更是一次对自身职业规划以及法律认知的培养。我相信通过努力学习与实践,我必定能为民商模拟法庭添砖加瓦,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从业者。

民法模拟法庭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进入大学两年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上两个星期,我们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审判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诉讼源于纷争。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我认为,源于两点: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其实是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在这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就是当这样的人触犯我们的时候,我们大可不必与之理论,以至于纠缠不请,甚至纠缠着纠缠着我们本来有理的也变成无理了。我们必须向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们一定会得寸进尺的。我们取回公道的手段应该是强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则正中他们的下怀。我们直接报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隶一样的人嘛,欺软怕硬的就怕比他们强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这个借花献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应该怎么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了。

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面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来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公证之下,判决还有别?

非也非也!这并不是说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审判之下的必然结果。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同的判决呢?因为不同的律师或者不同的当事人会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同,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同。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非常重要。

这就是我关于模拟法庭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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