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出口业务自查表篇一
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应自办理备案登记、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对已经认定但暂不开展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不进行报表鉴定以及退(免)税申报;待准备开展出口业务时,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恢复报表鉴定,进行退(免)税申报。
二、申请资料
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2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退税账户申请(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
8、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
9、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中标企业提供);
10、苏州大市范围内的迁移证明(迁入企业提供)。
11、企业办税人员情况表(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
12、公章、法人章
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三、办理程序
到退税办税窗口领取《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和《出口退税账户申请》,按要求填妥并盖章后,与所需资料一并交窗口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回资料原件,并将经税务机关签章退回的《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1份)妥善保管。
出口业务自查表篇二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
出口业务自查表篇三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性质、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2.核查时间段内的主营业务量和盈利情况;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1.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______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
出口业务自查表篇四
北京***集团自成立以来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将质量建设作为公司的关键来抓,通过二十年努力,集团在水果原浆加工的冷破碎、浓缩果汁加工的超微过滤、饮料灌装的uht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冷灌装等项工艺、技术,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健全、实施了iso9001、haccp、iso22000、ohsas18000、iso14001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并实施体系认证。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自2008年成立即制定了haccp计划并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生产管理,到现在已建立了系统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自查,我们主要做了这些工作并存一些不足,具体如下:
注重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全员质量管理理念。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覆盖项目论证、技术装备基础建设与管理、原材料供应商的开发、进厂原辅料的检验、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成品外观质量的检查、成品内在质量检验、物流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企业并根据客户要求和产品应用领域的不同建立对应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控制规范。
长期以来,在质量建设上,质监、商检、工商等职能部门给予了公司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下,质量管理水平取得了稳步上升。
公司先后斥资数千万元改造生产和科研试验设备,为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和研发实践提供重要支撑和保证。
果浆(浓缩浆)车间引进目前世界先进的意大利fbr及德国sig生产线。
浓缩汁车间引进意大利fbr生产线,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建有16000吨冷藏库,保证产品的贮存质量。
同时建设50吨的污水处理站,洁净排污,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公司注重加强各生产环节相关的检测实验中心和产品生产现场检测站的建设,专设原料水果收购小组及原料验收小组,从源头严把质量关;配备多种实验设备:环保测试仪等测试仪器。公司还对试验检测设备按照iso10012标准进行溯源管理,有效保证了材料基础研究、产品试制和性能检测需要,满足了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各环节的检测要求。
首先在原辅材料上,对原料供应基地进行详细考察,专设原料水果收购小组及原料验收小组,对农药残留、微生物进行严格检测,从源头严把质量关。
在生产过程中,要对生产设备、设备和生产工艺参数、过程中进行反复抽检。
成品阶段,品控技术人员感官、理化及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对每一批次的产品留样,检验数据进行档案分类管理,以保证产品信息的可追溯性。
健全质量培训体系,企业全年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其中关于技术和质量的培训超3000人次。
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并以产品工程技术人员为骨干,在提供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完善对质量追溯后的数据收集,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分析,初步建立了产品的可靠性指标和产品可靠性制度。
(一)认识上的误区
通过自查,公司在质量建设上仍然局限于狭隘的产品质量管理方面,没形成全面质量的管理即tqm的高度认同,总认为产品质量是关键,没有将支持产品质量最终形成的与产品生产过程相关的内部资源配置、制度体系、企业和谐等全方位要素全面纳入质量管理环节,公司将按照gb/t19580标准创建卓越绩效模式,推动公司整体质量建设的提高。
(二)能力建设的不足
公司在培训体系上虽然已较健全,人员的培训次数有了一定的保证,但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后的结果跟进力度不强,没有完全达到要求。
(三)资源配置不足
近年来,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幅度持续加大,而产品价格由于市场的接受度偏低,难以支撑人力资源成本,推进全面质量的管理的人力成本难以全面得到支撑。
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出口业务自查表篇五
一、业务概述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 1 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如出口商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注销申请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1)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
(3)已变更的《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不需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商应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如 2 出口商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
一、业务概述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
(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商自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如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