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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大全10篇)

时间:2023-09-11 20:06:48 作者:书香墨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大全10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一

这是各级政府所希望的,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就医看病上,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所有试点县的筹资基本都是以政府组织、统一筹集为主。县级以上政府的补助是以某时间段内参加人数为依据的,为了争取上级政府更多的补助,试点县一般要求各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下达的参合任务,所以政府筹资滋生了三种现象:一是村里垫资,乡镇把任务下到村里,有条件的村就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里交到乡镇,然后再向农民收取,交了钱的农民可以领到乡镇发到村里的《就医证》,没交钱的农民村里就不给发《就医证》;二是乡镇垫资,对没有完成筹资任务的村,乡镇政府只能筹措资金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县里,然后再向村里筹集;三是县里垫资,为了能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县里按当初确定的参合率和应交的资金,足额打到专用帐户。垫资完成、验收通过,然后就是资金回抽问题。所以目前大多数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数缺乏真实性。

(一)管理机构主、客一体,弊病很多。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体大部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服从并服务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体对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约束力,也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交费标准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报销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做支撑,对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道的,到医院看病当然自己花钱,也不去报销;知道参加了的,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报销,受益主体不能突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今天,合作医疗基金已经由农民个人交纳为主发展为以政府补助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名称应改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应该逐步过渡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消农民交费,把各级政府对农民补助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县就设一处医疗水平最高的县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不报销。农民得小病自己花钱治疗,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医疗费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报销。假设一个50万人口的县,按每人补助40元计算,起付线设为1000元,超过1000元按50%报销,封顶线设为20000元,以笔者所在县计算是可行的。这样做等于基本实现了全民半费医疗,有利于杜绝国家专项补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

试点地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四点盼望。

一盼资金筹集经常化。当前试点地区对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缴。由于许多村组近年来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这样集中收缴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甚至出现了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率任务,而由村组干部垫资缴费的现象。农民盼望能尽快建立起农民年度内自由缴费的筹资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文字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粮食补贴、林特产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能经常化。

二盼单独制订用药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使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进行肾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医疗条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加强医卫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我国农村人口占64%,调查表明,因病致贫、返贫者占农村贫困户总数的30%~40%。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自愿参与是指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这一决策考虑到了合作医疗的历史原因以及具体工作执行上的实际困难和阻力,是现实国情下的合理选择。

第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后因得到党中央和卫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曾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因集体经济的解散等众多原因,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94年,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重新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调查工作,结果合作医疗重建遇阻,试点多数失败。合作医疗几经沉浮,使人们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对合作医疗丧失了信心,现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如果强制性要求其参与,会起反作用。

第二,历史经验表明,要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靠强迫命令让农民办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会持久。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首次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能有效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人们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和意义仍需要一个过程。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故很难保证高参与、广覆盖,大大减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担风险的能力,影响其长期发展。

自愿参与原则易产生逆向选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农民的预期效用就是能够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效用的前提条件就是患病风险,故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概率低,预期效用低,因而更倾向于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与之相反,身体健康状况差,疾病风险大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合作医疗。这也就是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极易产生参保者的逆向选择。湛忠清等对安徽省农民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如果参与合作医疗的多为健康状况差的人,那势必会增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可能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个制度将难以正常运行。

自愿参与原则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即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患病的费用偿付,年轻人共济年老人,健康的共济患病的,病少、病轻的共济病多、病重的,对个体而言,年轻时、无病时为年老时、有病时积蓄。是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互助共济。由于自愿参加而产生的农民选择参与与否的随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现年轻人不愿参保的现象,不能保证参保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筹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进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职责,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根据20xx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进取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构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针对目前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异常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异常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进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供给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三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

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

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 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总体发展目标: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

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

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切实保证“三个到位”

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

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四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五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宣传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补偿的宣传工作,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2.参合农民看病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明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大处方的开药,不滥收费用,并亲自在赔偿账簿上签名并按指纹,以防止欺诈性的资金索赔。

3、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和劣药。毒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对新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群众不参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参加“家喻户晓”的农民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参加的要积极参加。

1加强对辖区内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处方和救助场景的入户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报销费用。

3.是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宣传。

4、加强二次补偿的宣传,让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六

为了提高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北大湖镇、西阳镇、春登乡等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重点针对全县农民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状况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县人大主任会议作以汇报:

我县共有15个乡镇(区),139个行政村,总人口40.44万,其中农业人口31.1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503元,人均卫生消费支出数约为165元。目前,我县有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共有社会医疗机构58个,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44个。全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830人,卫生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2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30869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708张,病床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571。几年来,我县致力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建立了适应卫生事业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几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投资1500余万元,对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二院、县医院分院,北大湖镇、万昌镇、双河镇等中心卫生院,大岗子乡、官厅乡、一拉溪镇、三家子乡等一般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几年来,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购置大型医疗设备170台件,总投资1250余万元。其中,县医院四年内投资900万元,购置了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34台件。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了1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机及生化检验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

2、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满足农村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xx年,县政府下发了《永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按照“二级网一级办”的模式,我县改革乡、村二级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各乡镇卫生院增设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本辖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原有的村级卫生机构改革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经过四年的建设,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达244个(包括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建设合格率达80%。多年来,我县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把有偿服务与义务服务结合起来,在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宣传、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等融为一体,为农民提供主动、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综合性服务。

4、通过微机程序化管理,详实的掌握了全县辖区内育龄妇女总数,影响妇女健康状况的疾病及顺位。掌握了新婚对数、孕产妇数、高危妊娠数、孕产妇死亡数等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台上,以筛查高危妊娠为重点,完善了管理措施,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孕产妇保健覆盖面95%。住院分娩率达75%,达到了初保规划确定的指标。为进一步提高妇保工作服务功能,从20xx年开始,我县通过选派妇产科技术人员进修,增设必要的设备,加强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卫生院妇产科服务水平,使一般卫生院能承担生理产科和一般妇科手术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具备了病理产科和难度较大的妇科手术水平。目前,我县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开展了爱婴医院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初保要求的标准,20xx年底将通过市级验收。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已经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明显降低了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颅内出血事件的发生。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前5年降低20%,婴幼儿的科学喂养及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减少了儿童营养不良性疾病的发生。

5、加大了卫生行业执法力度。为适应卫生全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我县建立了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新体制,撤消了原永吉县公共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卫生防疫站,重新组建了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监督方面,全年坚持开展了社会卫生打假活动,并做到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行业定期进行专项整顿,规范了食品卫生“三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完善了“三证”的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业户依法严肃处理,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在医疗行业执法方面,卫生局医政科常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美容院、药店、早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两年来打击非法行医36例,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8家,清理非法医疗美容2家,药店座堂医6家,罚没药械10台件,处罚人民币3.8万元,规范了医疗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职能。坚持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居民生存环境。通过设立常设机构,代表县政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每年我县都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之一一并考核。从去年开始,加大了管理力度,县政府制定了爱国卫生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并与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奖罚措施。通过开展文明村屯活动,现有1个乡镇达到了市级卫生乡镇标准。通过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到今年上半年,已有6个乡镇进行了部分村屯改水,自来水受益人口16.27万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26.55万人,8个乡镇进行了改厕,3.5万户居民修建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4%。

虽然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随着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按照初级保健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但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集中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村有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房屋破旧、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春登乡卫生院和北大湖镇三家子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简陋、年久失修,还仍在使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平房,亟待需要重建。调查中我们还看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器,一个体温计。医疗卫生改革步伐缓慢,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由于农村物质条件落后,因此,我县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城镇,导致农村医务人员所占的比例比较低,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西阳镇搜登沟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仅有一名乡医,却服务着全村近千人的预防保健。在北大湖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调查中了解到,人才的缺失导致医护人员青黄不接,“出不去,进不来”的现象正严重的制约着事业的发展。对现有在编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措施不到位,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善。

3、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乡医负担重。在北大湖镇三家子村和西阳镇红石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到,目前,我县村级医疗机构负担较重。三家子村卫生服务站一年累计要向上级上交7000多元费用,这里有物价部门每年的年检,每个月向镇卫生院缴纳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向药监、卫生等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纳的各种规费,还不算相关部门每年不定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颁发的各类资格证所收取的费用。村级卫生机构没有村集体经济的投入,房屋、药品、设施都是乡医个人投资,还要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而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

4、非法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非法行医在农村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农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些人打着某医疗机构或医疗院校的牌子,以义诊为幌子,目的是推销药品,骗取钱财。非法行医机构还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据春登乡一位乡医讲,今年4月份,县结核病防治所到该乡一个村义务为农民检查身体,而这个村村委会却只召集五、六十人来。相反,某一非法行医机构来村里“义诊”,直接驻扎到某村干部家中,而这位村干部却不遗余力的为其提供方便。

5、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严重。经调查,在农村,有一部分农民是“抗病”,有病不治;有一部分农民是没钱看病,望病兴叹;还有一部分是借债看病,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未看好,人财两空。在春登乡召开的乡医座谈会上了解到,农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相当部分是赊帐,到年底后算总帐,而每年乡医到年底一算账,总有万八千的账兑现不了。一位农民对调查组这样说,被大水淹了、或者房子被烧了,苦上几年或许还能翻身,但真要得了大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倾家荡产。

在我国要建立卫生服务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结合调查,就抓好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七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

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

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依存的乡村社区土壤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 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10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八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xx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向医生送过红包。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xx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为了提高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北大湖镇、西阳镇、春登乡等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重点针对全县农民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状况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县人大主任会议作以汇报:

我县共有15个乡镇(区),139个行政村,总人口40.44万,其中农业人口31.1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503元,人均卫生消费支出数约为165元。目前,我县有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共有社会医疗机构58个,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44个。全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830人,卫生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2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30869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708张,病床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571。几年来,我县致力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建立了适应卫生事业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几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投资1500余万元,对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二院、县医院分院,北大湖镇、万昌镇、双河镇等中心卫生院,大岗子乡、官厅乡、一拉溪镇、三家子乡等一般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几年来,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购置大型医疗设备170台件,总投资1250余万元。其中,县医院四年内投资900万元,购置了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34台件。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了1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机及生化检验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

2、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满足农村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xx年,县政府下发了《永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按照“二级网一级办”的模式,我县改革乡、村二级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各乡镇卫生院增设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本辖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原有的村级卫生机构改革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经过四年的建设,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达244个(包括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建设合格率达80%。多年来,我县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把有偿服务与义务服务结合起来,在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宣传、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等融为一体,为农民提供主动、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综合性服务。

4、通过微机程序化管理,详实的掌握了全县辖区内育龄妇女总数,影响妇女健康状况的疾病及顺位。掌握了新婚对数、孕产妇数、高危妊娠数、孕产妇死亡数等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台上,以筛查高危妊娠为重点,完善了管理措施,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孕产妇保健覆盖面95%。住院分娩率达75%,达到了初保规划确定的指标。为进一步提高妇保工作服务功能,从20xx年开始,我县通过选派妇产科技术人员进修,增设必要的设备,加强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卫生院妇产科服务水平,使一般卫生院能承担生理产科和一般妇科手术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具备了病理产科和难度较大的妇科手术水平。目前,我县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开展了爱婴医院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初保要求的标准,20xx年底将通过市级验收。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已经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明显降低了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颅内出血事件的发生。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前5年降低20%,婴幼儿的科学喂养及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减少了儿童营养不良性疾病的发生。

5、加大了卫生行业执法力度。为适应卫生全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我县建立了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新体制,撤消了原永吉县公共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卫生防疫站,重新组建了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监督方面,全年坚持开展了社会卫生打假活动,并做到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行业定期进行专项整顿,规范了食品卫生“三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完善了“三证”的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业户依法严肃处理,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在医疗行业执法方面,卫生局医政科常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美容院、药店、早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两年来打击非法行医36例,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8家,清理非法医疗美容2家,药店座堂医6家,罚没药械10台件,处罚人民币3.8万元,规范了医疗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职能。坚持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居民生存环境。通过设立常设机构,代表县政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每年我县都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之一一并考核。从去年开始,加大了管理力度,县政府制定了爱国卫生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并与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奖罚措施。通过开展文明村屯活动,现有1个乡镇达到了市级卫生乡镇标准。通过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到今年上半年,已有6个乡镇进行了部分村屯改水,自来水受益人口16.27万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26.55万人,8个乡镇进行了改厕,3.5万户居民修建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4%。

虽然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随着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按照初级保健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但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集中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村有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房屋破旧、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春登乡卫生院和北大湖镇三家子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简陋、年久失修,还仍在使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平房,亟待需要重建。调查中我们还看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器,一个体温计。医疗卫生改革步伐缓慢,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由于农村物质条件落后,因此,我县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城镇,导致农村医务人员所占的比例比较低,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西阳镇搜登沟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仅有一名乡医,却服务着全村近千人的预防保健。在北大湖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调查中了解到,人才的缺失导致医护人员青黄不接,“出不去,进不来”的现象正严重的制约着事业的发展。对现有在编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措施不到位,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善。

3、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乡医负担重。在北大湖镇三家子村和西阳镇红石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到,目前,我县村级医疗机构负担较重。三家子村卫生服务站一年累计要向上级上交7000多元费用,这里有物价部门每年的年检,每个月向镇卫生院缴纳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向药监、卫生等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纳的各种规费,还不算相关部门每年不定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颁发的各类资格证所收取的费用。村级卫生机构没有村集体经济的投入,房屋、药品、设施都是乡医个人投资,还要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而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

4、非法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非法行医在农村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农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些人打着某医疗机构或医疗院校的牌子,以义诊为幌子,目的是推销药品,骗取钱财。非法行医机构还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据春登乡一位乡医讲,今年4月份,县结核病防治所到该乡一个村义务为农民检查身体,而这个村村委会却只召集五、六十人来。相反,某一非法行医机构来村里“义诊”,直接驻扎到某村干部家中,而这位村干部却不遗余力的为其提供方便。

5、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严重。经调查,在农村,有一部分农民是“抗病”,有病不治;有一部分农民是没钱看病,望病兴叹;还有一部分是借债看病,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未看好,人财两空。在春登乡召开的乡医座谈会上了解到,农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相当部分是赊帐,到年底后算总帐,而每年乡医到年底一算账,总有万八千的账兑现不了。一位农民对调查组这样说,被大水淹了、或者房子被烧了,苦上几年或许还能翻身,但真要得了大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倾家荡产。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在我国要建立卫生服务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结合调查,就抓好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九

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参合率达98.34%,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新农合基本履盖全区农民。为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核定了人员编制,连续两年为区新农合办考选2名本科生。区财政每年都把区新农合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还拨专款为区新农合办配置了全市首辆监管专用车。镇街政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资金筹集、费用报销和数据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注意总结本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使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目前,我区参合农民已达到21.49万人,参合率达98.34%。

(三)改善设施,提高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区政府拨付专款45万元,实施了张山子和马兰卫生院国债扶持改扩建项目续建工程。健全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站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全面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三年共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10个,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区、镇普遍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及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促进了定点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区人民医院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楼投入使用。启动了区中医院老年托抚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而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还不深入。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涧头集镇试点以来,虽然区、镇逐年加大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但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极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不重视,自身政策不熟悉,无法给群众正面宣传,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对新农合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报销手续、用药目录等还不了解、不清楚。

(二)新农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报销比例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用药目录限制过死。目前,我区村级卫生室用药目录仅为250种左右,不能满足群众的看病需要。三是报销层级设定较复杂,群众具体办理很麻烦。四是定点医院审核结算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审核结算程序、告知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多年的欠帐,部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差,房屋老化、设备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仍不能适应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镇(街)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新农合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是新农合管理的主体。但我区管理体系仍不完善,镇、村两级只负责每年的筹资任务,平时对新农合缺乏监督管理,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现在镇街新农合医疗管理都由镇街卫生院代管,这样就出现了医院管医院、医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新农合网络化管理程序尚在运行初期,需及时进行完善规范。

(五)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冒名报领医疗补助。由于身份确认措施不力,未参保的群众在需要时可以借用亲友的证件住院治疗和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趋利行为,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对证(合作医疗证)下药,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人为加重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非法行医现象还未杜绝。有的药店存在前门卖药、后门行医的现象。今年,涧头集某村甚至出现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现象。

(六)镇街医院发展环境堪忧。一是医务人员报酬低。镇(街)卫生院普遍反映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导致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不安心,服务意识差。二是医患纠纷多。调研座谈中,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当前医闹事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甚至有职业恐惧感。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投入医疗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是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这是党和政府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宣传,保护和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着力在宣传新农合政策的灵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行宣传;要结合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二)调整政策,切实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实惠。好的政策是实现新农合目标的关键。一是核心政策要稳定。大病住院报销和门诊统筹这些政策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维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二是实现三个逐步扩大。即逐步扩大新农合基本用药范围,把那些疗效高、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报销费用,更加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逐步扩大大病统筹的范围,可适当的把一些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农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加强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区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和环境有较大的改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

(四)强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要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安心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骨干和吸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对现有的镇、村医生的执业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区直医院医师下派到农村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转诊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建立区、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网络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微机、信息卡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六)完善机制,注重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拿出具体措施,配备专门的镇街合管员,实行在区级合管办的统一组织下,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资质的年度审查,严格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有效制止和查处医生点菜、病人买单等开大处方或小病大治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巫医、游医和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规范农村医疗卫生市场。

(七)总结经验,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一是要对现有经验认真总结,科学合理地测算各种数据,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新路子,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新农合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和镇、村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意见,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馈,根据本地区实际适时调整方案,尽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农村医疗卫生调查报告总结篇十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在xx县xx镇一天了解农户、听取基层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在我市的试行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切肤之痛,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xx年的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决心解决问题。其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则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2/5,农民个人缴纳115,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xx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这次调研我们看到,仅三年时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在我市四个县的试行也仅是今年1月份才开始,已呈现出一种喜人的局面。xx镇约2.7万人口,有2.1769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1%,已有154人住院费用得到报销,7.9万元,门诊人次1051,费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实惠的农民动情地说,我们农民有病住医院,也能报销医药费,这是历朝历代没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制订的好政策。现在农民观念和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了。一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开始积极主动要求参合。两年前后一比较,人们的心态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它作为为农民作好事做实事的具体体现。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其实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普遍存在期望值过高现象。

如现行的合作医疗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济制度,主要是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而农民却要求将门诊费用大幅度提高;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处理与农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农民对政策产生怀疑,失去继续参合的决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钱更多。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是困扰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两年前相比情况更差,县医院连续儿年都引进不到大学本科的医生,而现有的人才还在继续流失,这己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其实人才进不来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问题,如何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是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支撑点。

4、调研中农民强烈希望,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我们此次调研只是对试运行中的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的初步了解,更客观、真实的信息有待于这项工作的进展中的不断反馈。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看,无论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要长期保持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资本、资源和技术这些基本要素上我国都不具有优势,只有劳动力要素供给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大部分来自农村,所以体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农村劳动力就是我国竞争力。从这一点上讲,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进我国的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对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战略上的意义。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的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只有把这三项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国国民的素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虽然表现为各个方面,但增进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需要永远追求的基本目标: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全体国民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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