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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精选6篇)

时间:2023-09-02 17:13:03 作者:灵魂曲2023年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一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0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x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二

呼伦贝尔市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的检查组,细致的工作,圆满的了清产核资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地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的问题:暂付款数额,应报帐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暂付款和应收款。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固定资产管理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性和性。

我旗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各行政事业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1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7万元。

2、的问题: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资产流失于帐外。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上缴财政专户,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用固定资产抵顶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入帐,以途径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记载,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正式交工,在城建备案,正式收据,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工程款没付完,正式收据,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9万元。

4、各行政事业: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手续不全,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1、对行政事业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核销;对数额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规范的财会手续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帐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主管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的要冲帐职工欠款。

3、对办公楼转让的,要求财会人员正规手续(由现和交让出具合法收据),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或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财政将措施处罚。

5、《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abc中心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abc中心的组建情况、性质、职能,负责人名称,地址人员概况等。

(二)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以及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为abc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指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部资产、负债。列入资产清查的范围的资产总额 元,负债总额 元,净资产总额 元(其中:固定基金 元,结余 元)。

参与abc中心资产清查的单位具体情况为:(列明参与资产清查的具体分支机构名称、负责人、性质等)。

(一)法律、法规依据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有关规定;

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办法(甘财办资[20xx]49号);

9、《甘肃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20xx]97号)

10、《甘肃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甘政[20xx]112号)

1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12、资产清查有关的制度规定。

(二)行为依据

2、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业务委托协议书。

1、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 月 日

2、 工作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组织实施情况:

(5)勘察、抽查abc中心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

(8)复核abc中心在资产清查基础上编制的资产清查报表;

(9)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情况

在此次资产清查过程中,abc中心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笔,总额(盈亏相抵后)为 元。其中:资产损失 笔,金额 元;资产盘盈共 笔,金额 元;潜盈 笔,金额 元。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情况

经我所审核确认的符合资产清查申报条件的损失共 笔,金额(盈亏相抵后) 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笔,金额 元;长期投资损失 笔,金额 元;固定资产损失 笔,金额 元;无形及递延资产损失笔,金额 元;流动负债损失 笔,金额 元;长期负债损失 笔,金额 元;存货盘盈 笔,金额 元;固定资产盘盈 笔,金额 元;流动负债潜盈 笔,金额 元;长期负债潜盈 笔,金额 元。

(三)、资产损失原因说明(按实际情况填列)。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中:

1、损失情况说明:说明损失的科目、户名、金额、原因、认定条件、核销理由、主要依据证据、所在页码等;(可以分损失原因说明,包括坏账损失、资产盘盈、资产盘亏、资产毁损、报废、投资损失、盗窃、诈骗损失、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等)

(一)、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

1、核减结余 元;

2、核减流动基金 元;

3、核减固定基金 元;

(二)申报损失批复后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abc中心的净资产将为 元,其中固定基金 元、流动基金 元、结余 元。

我们认为,abc中心的资产清查工作是依据甘肃省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符合有关规定,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财政部门审批的依据。

(三)、处理损失及挂帐对abc中心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将产生的影响

1、处理损失及挂帐后,对abc中心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核减前金额 核减金额 核减后金额 影响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处理损失及挂帐后,对abc中心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可简要分析)

(一) 财务核算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 实物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三) 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对被审计单位在资产的完整性、产权瑕疵、担保、抵押、未决诉讼、未申报但实际存在的出租出借情况、银行借款、存款和往来账款函证或回函不符等事项的说明。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五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xx〕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

(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六

一、单位基本情况

白莲乡政府拥有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行政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18人,退休人员17人。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乡政府及“三权”在下的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乡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忠敏乡长任组长,副乡长范寿红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经、计生、民政等负责同志为成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乡政府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我乡虽然在国有资产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规章制度等不完善,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这阻碍了国有资产管理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通过资产清查,全乡共核实固定资产2930752元;无形资产4860000元(为乡政府及事业单位用地);流动资产2840028.15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026178.3元;资产总额10630780.15元;流动负债1814883.88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资产基金4091771.05元,无资产盘盈、资产损失。

四、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在清查过程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认识理念淡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主要体现在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均,使用不公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改进, 一是从思想认识着手,加强领导责任。二是从规范管理着手,加强制度建设。三是确保健康运行,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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