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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模板5篇)

时间:2023-09-01 20:31:21 作者:紫衣梦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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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篇一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1月17日起开始实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办法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参与文化创新活动,使科技创新更有效地为文化建设服务,实现对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是指由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选定并安排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的科技创新活动。

文化系统申报的国家级科技项目按照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四)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 凡申请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开题报告》一式三份,并按程序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向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文化部各司局、直属单位及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第六条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

第七条 未按计划完成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无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申请新的科技创新项目。

第八条 项目承担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第九条 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文化系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对申报的科技创新项目,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先期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列入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第十条 列入文化部科技创新计划的项目须填写文化部制定的《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 如需更改、中止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原因及调整方案,经项目申报部门审查同意,报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改或中止。

第十二条 列入文化部科技创新计划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自项目下达之日起,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文化部科技主管部门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篇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制订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各项机关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落实,确保了局机关及下属企业的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委调整充实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每次召开会议都要商议维护稳定确保平安的工作,并随时听取各部门及下属企业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不定期的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使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格实行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局党委与各股(室)及下属企业层层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使维稳工作人人头上有压力、有目标责任。

二、狠抓工作落实

强化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的管理。突出重点外来企业、重点部位和安全薄弱环节,以责任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行包联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采取年度、半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奖惩。

坚持矛盾排查和调查处理工作。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制、协调会议制、挂牌督办制、领导包案制和“零”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到下属站所、企业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处理。对信访和群众来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办结销号,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注重法制宣教。我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律教育,还专门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安全宣传月以及设立咨询台和上门宣讲、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在交通从业人员及家属中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调动其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维护交通行业的和谐稳定。

三、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平安创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严禁赌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加强了对各股室人员必须遵守法规法令,切实维护好公共财物及办公设备,促使安全运行。

三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四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财经制度进行了规范。

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财物。

此外,我们还在预防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行车安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管理到位,全局在平安稳定方面实现了“六无”,即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无恶性刑事案件,无群伤恶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无聚众滋事发生,无集体越级上访及全县有影响的 件,无群体纠纷。

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篇三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电子科技创新项目 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培养学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为学校的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服务,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特设立“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电子科技创新项目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目的:资助青年教师在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前期探索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所要从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为申报厅局级、省部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进行更深层次科研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第三条 “基金管理办法”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在信息学院青年教师中,以项目资助方式支持开展科学研究。资助项目所需经费按照项目的申报、完成、进度等情况,分批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工作由省校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项目资助的方式,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和择优资助的原则。

第五条 基金来源:专项拨款,学校财政预算、团队创收。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教师; 2、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好的科研发展潜力。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研究前景较好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应用前景良好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具备能够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条件。

3、已经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资助的同类型课题以及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资助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项目课题组应有科学合理的组合,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项目课题组成员为一人的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立项

第八条 “资助计划”项目每年 3-5 月组织申报一次。

第九条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助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专业指导教师团队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指导。

第十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在接到项目申报受理通知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打印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应有两名同行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推荐,填写《“资助计划”项目推荐书》。

第四章 评审立项 第十一条 指导委员会成员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就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进行初审、评议。

第十二条 评审结果反馈及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即批准立项。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电子科技创新项目每项资助一般为 3000-5000 元;创新性和实践意义较大的研究项目,依据研究需要适当增加资助经费,具体资助额度由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资助经费按照项目完成进度结算。(项目中期、终期各结算 50%。)如项目各阶段未完成,项目不予以结算。

第十五条 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中期与终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等。在验收检查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信息学院科研项目进展报告》,提交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一)因健康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继续承担项目研究的;(三)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对研究计划的目标、内容等进行调整的。

第十七条 项目应按计划时间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七章 结题与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科研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连同最终成果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至指导委员会。

第十八条 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申请结题项目的验收工作。

1.未完成申请书规定任务的; 2.提供的结题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申请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的。

(四)经专家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办理结项。

(五)凡是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再次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资格。

第十九条 项目研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一)项目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同时未提交负责人变更申请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内容的;(三)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者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四)到期未完成研究工作而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 对被撤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已开展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撤项项目的资助经费由指导委员会安排相应人员追回,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继续申请校青年基金项目或其它校内科研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全额追回资助经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县ppp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篇四

一是加强区属内公路、水路客运、货运的治安管理和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是打击危害水路安全的违法犯罪,维护好港口和船舶的治安秩序;

三是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路客运、货运的治安管理,并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四是配合省、市重点工程,做好协调工作。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了及时调解,维护了稳定。

二、包村帮扶工作

村委会位于境内,下辖8个自然村,406户,1697人,共有党员35人。区综治委将我局综治帮扶对象调整为乡村委会以来,我局对帮扶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开会研究帮扶事宜并指定一名副局长负责该项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帮扶村现场办公,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帮扶村委会的一致好评。

(一)主要帮扶工作

1、指导和帮助村委会建立综治室,做到综治工作九项职责上墙。

2、指导村委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了村内突出的治安问题,遏制了“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3、指导村委会综治室,治保人员,抓好了流动人员,闲散青少年等管理工作。

4、指导村委会综治室,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调处、民间纠纷调解等工作。

5、指导做好了防火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

6、指导村委会开展了法制宣传,“xx”普法教育工作。

管理创新项目工作报告 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全文篇五

(党组书记、局长:梁峰)

(二六年三月)

同志们:

一、20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强化组织建设,明确职责,细化分工。

成立了“**县交通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制订了《**县交通局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积极抓、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网络,真正做到了考核的目标明确到人、领导的.职责明确到事,有力的保障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以学促廉,全面开花。

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月”、“家庭助廉”、“读文思廉”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到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工作中去。分别在领导班子成员会、局务会、局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徽省警示教育读本》等;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负责人观看《贪婪的归宿》等警示教育反面事例影片;定期印发《涡交信息》、《交通视窗》等宣传材料,让全体人员了解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动态;充分利用每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时间,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定期检查“三本”(学习笔记本、作业本和心得体会本);通过不断的强化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抵制腐败行为的自觉性。

(三)强化制度建设,有“条”可依、有“条”必依。

继续坚持《**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禁酒令”等廉政制度,并结合实际,印发了《**县交通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县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了有要求、有程序、有责任、有制度。在我局廉政建设工作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工程建设。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四制”的原则,对今年的国债项目和通达工程实行分条、分段,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健全工程质量四级保证体系,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在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管理上,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实行跟踪监管,确保所筹资金全部投入公路建设。人事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人事管理条例,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透明操作,集体表决,坚决避免在人事问题产生不廉政现象。运政管理。在交通规费征收上,采用微机征费,严格执行各项运政管理条例,狠抓“源泉管理”,杜绝在交通规费征收过程出现“关系费”、“人情费”;在客运班线审批上,对所有重点班线,通过对运力运量的调配后,实行对外公示,接受广大业主和社会监督达到合理布局,公开透明。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效果到位。

完善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交通工作的评价。强化局法制股、效能办,督查办对所属各单位和各执法站队的督查,促使各单位主动开展勤政廉政建设,纠正不正当执法行为,杜绝了人浮于事,消除了“公路三乱”,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20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年,我局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全民创业发展环境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基本建设廉政监督、管理相对人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逐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交通事业发展,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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