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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 农村三变改革合同(实用8篇)

时间:2023-09-04 21:45:44 作者:碧墨2023年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 农村三变改革合同(实用8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全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__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总抓手”,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扶贫的“主引擎”,作为发展全镇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突破口”,以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人、地、资金、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五类要素,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进程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县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政策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生态环境不破坏,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

三是坚持正确方向,注重循序渐进。坚持市场改革取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市场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提高改革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鼓励镇、村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靠改革破解难题,激发农村活力。

四是坚持保障权益,加强风险防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改革得到群众支持。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问题,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范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建设,就选择的有条件的镇级试点村。采取“三变”+特色产业、“三变”+民心党建、“三变”+乡村旅游等模式,为农村“三变”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通过“三变”改革,使农村闲置资源活起来、分散资金聚起来、增收产业强起来、群众日子好起来。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盘活要素资源,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保值增值,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增长,村级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二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企业的技术、市场、资金与农民的土地、劳动力、原料连为一体,让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者,着力打造“股份农民”,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使试点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三是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壮大、引进、新建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田园综合体,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引导农民入股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推动“产业连体、股份连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玉米制种(苞谷粉)、果蔬、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水平。

四是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通过“三变”改革,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强化村集体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话语权,树立起村“两委”班子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

(四)时间安排

全镇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凝聚改革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氛围;成立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确定试点村,制定全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试点推进阶段。严格按照“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试点单位目标任务,紧盯关键环节,着力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模式和经验,突出抓好机制探索创新,在激活农村资源、聚集分散资金、做强增收产业、助推精准脱贫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由县、镇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对试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接受省、市检查验收。

在总结“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三变”改革工作在面上推开,确保按时完成全镇改革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将属于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财产性资产,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参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一是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古树村落、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兴建和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生产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二)资金变股金

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

一是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享有的股金,投入到具有法人资格、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二是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

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能等可折股量化的其它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受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后入股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等多种方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就近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又能够作为股东分享到股金分红等增值收益。

二是开展农户住房及附属设施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的镇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盘活闲置房屋、场园、自有林地以及可折股量化的其它附属设施,以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试点。在“三变”改革试点村,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更多权能。

三、实施步骤

试点村要遵循“十步走”的基本流程,稳步推进“三变”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科学有序、规范操作、风险可控。

(一)清理可变资本

一是清理“三资”存量。以镇为责任主体,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在2012年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查核实工作,做好增减调整和价值重估,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分清可变资本。从村集体“三资”中科学合理地区分出可变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采取协商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可变资源资产的价值,建立投资入股的可变资本台账。三是明确内部机制。全面开展确权登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明确集体成员资格和收益分配对象,并建立资产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为投资入股做好充分准备。农民自有的可变资本参照执行。

(二)选准发展产业

一是突出特色选准发展方向。紧密结合镇村实际,深入挖掘发展优势和特色,选择基础好、潜力大,最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作为发展主攻方向。二是因地制宜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村为单位,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三是抓发展壮大。依托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戈壁农业示范区、牛羊产业大县、特色林果基地等政策机遇,把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推动特色产业上规模的抓手,借助“三变”改革提档升级。

(三)引进承接载体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坚持以规划定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及完成时限等。每个试点村除在建项目外,储备项目不少于2个。二是寻找合作对象。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积极发展、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并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三是确定承接载体。对具有合作意向企业的资金、技术、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经择优比选后拟定重点合作对象,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合作经营主体。

(四)带动农户参与

通过村民大会、宣讲培训等形式,加大“三变”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都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求变思富、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有资金等资源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三变”改革,享受改革红利。

(五)确定受益对象

根据可变资本权属关系和类别确定收益对象。一是属于村集体资产或资金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收益的范围对象;二是属于财政可变资金入股的,原则上按政策扶持范围确定受益对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应明确集体内部对入股资金收益在村集体、贫困户及村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分案;三是属于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六)落实投放资本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资金来源。一是属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二是属于自筹资金入股的,依法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三是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七)协商合作事项

一是确定合作项目。根据协商意见确定合作的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股值、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二是协商股比。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和股比分配的相关要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公示公开。以集体资产或财政资金入股的,由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八)签订合同协议

一是制定合同文本。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制,通过法律服务或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参照全市“三变”改革的规范合同样本,对合同的签订及“三变”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在此基础上,就双方达成的合作事项形成正式合同文本。二是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协议。三是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各镇将合同报送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制定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任务目标、责任义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化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合作双方按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强化指导。县属各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促进项目高质量完成。

(十)抓好验收总结

一是及时验收。对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规定、程序、标准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二是兑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资金;三是总结提升。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分析“三变”改革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出突破难题和瓶颈的建设性意见,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四、推进措施

(一)加快农村“三资”清理及确权颁证工作。 在2012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试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实工作,组织对特色资源、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以及一切可以折股量化的生产要素进行补充调查,查实存量、价值、结构和使用情况。三变“改革”试点村的“三资”核实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并确权颁证。其他村的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年底完成并确权颁证。在摸清存量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可变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做好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合理确定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制度。对贫困户要优先确权,确保他们在“三变”改革中首先受益。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要加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资金整合和支持力度。 县财政、发改、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参照省上制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入股量化折股操作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细化涉农资金的折股量化操作办法,为基层“三变”改革提供政策指导。2018年县财政安排农村“三变”改革专项资金100万元,整合扶贫互助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三变”改革。对各级投入到农村的龙头企业扶持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按照“三变”改革要求,优先投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村和与贫困户建立密切帮带关系的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分红。充分发挥县富民产业投资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的优势作用,主动承接金融资金,支持“三变”改革。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农户分散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三变”改革。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二

同志们:今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4]66号文精神,我县被纳入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刚才,几名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最直接的金融机构,我县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管理,改进信贷服务,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到今年10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3.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55亿元,实现帐面盈利529万元。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我县金融服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为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担当起了主角、挑起了大梁,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信用社在生存发展、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现行产权制度、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在去年8个试点省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包括我省在内的21个省(市、区)进一步纳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前一段省政府、市政府召开的专门会议已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县农村信用社年底前要达到改革第一阶段要求,即除建立或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外,最主要的就是要达到享受国家票据政策的入口要求,以便明年3月份能第一批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要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据测算我县农村信用社要达到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标准,需要增资扩股或清收不良贷款1.42亿元,只有达到要求后,全县农村信用社才能够得到央行优惠票据,优化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抓住难得的机遇,迎难而上,齐心协力、集中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圆满完成这次改革的各项工作。二、吃透精神,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是解决产权问题和监督管理体制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以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更好地支持我县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把握好“四个重点”。坚持“四条原则”第一,必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体制、机制的转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竞争的市场主体。第二,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无论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必须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第三,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第四,必须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改革,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好各级政府和银监办、县人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把握好“四个重点”第一,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改革的难点问题之一。在产权制度选择上,我省选择了继续实行县、乡两级法人的组织形式。在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规范其议事规则和运作程序,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防止出现内部人或大股东控制决策层的现象。第二,改革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务院明确提出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国家把农村信用社交给省政府管理,目的就是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限集中在省政府而不层层下放,是国务院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一项基本要求,主要是从统一、规范、有序管理农村信用社出发,并不意味着市、县、乡各级政府没有工作责任,农村信用社是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基层,依托基层,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因此,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以下六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全面负责本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达到改革目标;二是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采取多种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打击逃废债,抓好国家扶持政策的落实;三是切实搞好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五是引导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并采取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开展各项业务;六是尊重和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经营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些职责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第三,转换经营机制,改善支农服务。增强服务“三农”功能是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把提高支农服务水平贯穿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始终。在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建设、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组织管理等方面,都要围绕提高支农水平进行设计和调整。要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资金投向,切实加大支农资金投入。要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便民贷款方式,不断探索既能适应不同经济实力的农民需要、又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贷款方式。要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改进服务手段,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第四,落实扶持政策,消化历史包袱。这次改革,国家的扶持政策总体上仍按国发[2003]15号文件执行,大的政策不变,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多争取资金支持。也就是说,能否全部争取到国家这次改革扶持资金,可以说政策机遇和困难并存。因为国家的扶持政策与改革效果挂钩,与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实际进展相联系,与转换经营机制相结合。能否确保国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扶持资金到位,关键在于能否达到国家规定条件,早达到早得钱,达不到不给钱。要把国家扶持政策用好、用足、用到位,关键取决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力度、工作水平,取决于农村信用社的主观努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这是对我们的改革工作和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最现实的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工作,确保国家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搞好这次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的重大改革问题,确保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督导作用,按上级部署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县银监办、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力以赴地做好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人行还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得资金支持,认真做好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工作,及时按程序发放到位,并配合地方政府研究建立支付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做好资金救助工作;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好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打击金融犯罪等工作,为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资产提供支持和帮助。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共同推进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顺利实施。(三)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改革。农村信用社改革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必须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防止出现误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口径搞好改革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宣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这次改革对农村信用社、对农民、对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宣传农村信用社良好的发展前景,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社会信誉和群众的认同感。对进行负面宣传或散布谣言,引起社会波动,造成支付风险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其他金融机构宣传工作的监管,依法查处任何以恶意竞争为目的的舆论宣传。四、需要特别强调的几个问题(一)抓好安排部署。要对此项工作抓紧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吃透上级精神,认真调研,摸清底数,按照要求,积极稳妥地迅速开展工作。(二)下大力量做好增资扩股和清收不良资产工作。就目前情况看,要我县置换专项票据,得到资金支持,需补充资本金1.42亿元,任务非常艰巨。要达到国家要求,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抓增资扩股,另一方面要抓清收不良资产,两手同时进行才能富有成效。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所有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增资扩股工作,一方面要做好对原有股金的规范;另一方面要大力募集新的股金。抓增资扩股就是要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动员和引导辖区内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尽最大努力多吸纳股金,同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党政领导要带头,组织发动引导公教人员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入股范围。清收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地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作为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主体,要逐步落实不良贷款的责任,把清收责任落实到人;要从清理、整顿内部人员入手,开展“门前清”活动,最大限度地清收不良贷款;对抵贷资产,要采取拍卖、招标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清收变现;同时要加强新增贷款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另一方面政府要集中精力,下大力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积极协调公、检、法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专门班子,在全辖范围内大力开展依法清收不良资产突击活动,积极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务求取得实效。(三)狠抓业务经营不放松。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改革、发展“两不误”。改革期间,农村信用社都要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任何网点都不得停办业务或者限付、停付。要进一步做好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大力推广适应农户需要的信贷品种,解决好农民“贷款难”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大力开展收贷、收息和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做好各类案件防范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四)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我县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要把防风险、保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乡镇要对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和化解风险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建立支付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确保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银监办、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控,对出现支付风险的要及时预警、预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发生挤提事件。要建立风险情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风险情况和可能引发风险的重大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县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凡是未按县政府要求做好工作,出现风险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在改革措施和工作目标的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在追偿农民欠款、增资扩股等问题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特别是不能强迫农民入股,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农村信用社要把稳定思想、稳定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职工的思想疑虑,自觉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志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工作中会出现不少的困难与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三

为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工作,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总结推广经验。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结合南开乡开展“三变”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南开乡“三变”案例教学点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上级提出的“三个导向”,即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在开展“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找路径”的活动基础上,分析南开乡内农业发展大势,即农村发展背景、发展条件、发展形势、发展潜力。以“三转、三跳、三变”促“三农”发展,通过转观念、转路径、转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干事创业激情;通过立足农业、跳出农业、抓农业结构调整,抓住农村经济发展,为增收致富,提升党员干部抓“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以“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指导思想,明晰抓“三农”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路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热情,着力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农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破解“三农”发展难题。

二、目标任务

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盈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南开乡“三变”工作改革的试点窗口,实施水 1 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其中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水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异地扶贫典范,带动全乡(12个行政村,总户数12050户农户,总人口46614人,)2916户贫困户,10656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小康。以水城县赢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范,以产业发展为载体,推动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可以通过政府项目资金、企业和合作社资金、技术及农户土地、劳务折资多种方式参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夯实党的_基础和执政基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通过资源变股权,可以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农村社会关系、发挥资源聚集效应。通过资金变股金,可以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发展,促进农民群众投资多元化、创业多元化、就业多元化、收益多元化。通过农民变股民,可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开展“三变”工作的重大意义。“三变”改革是六盘水市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体制改革而提出的一项创新型战略。通过探索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 2 股金、农民变股民”,创新农村经济发展体制,培育新的经济主体,让先富者带动农民积极参与发展,这不仅解决了农业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率,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形成一条囊括水城北部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道路。善于抓住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更深层次的意义,界定好“资源是谁、归谁所有”和“资产界定、建立资产台账和资产评估”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进度,确保农村“三变”改革成效惠及千家万户。当前六盘水市“三农”工作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再勇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基本形势、摸清基本情况、明确基本目标、研究基本问题、完善基本制度,扎实做好“三变”促“三农”、同步奔小康的基础工作,为“决战三年、摆脱贫困”提供有力支撑。

(二)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三变”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找准试点对象。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赢盈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南开乡开展“三变”改革工作试点,做好前期准备,以及产业发展定位和利益机制连接等各项工作。二是明确改革工作内容。做好集体土地、水资源和农户土地的核查清理工作,登记备案,评估认定,将村集体和农户可经济性资产量化,落实农村资产股份化和土地股权化。通过存量折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将这些资源转换为企业、合作社和 3 农户等产业实施共同体的股权。将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中,这样就从原则上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和农户持有的股金。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形式入股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股份获得收益。同时将财政定向投放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中,转变为贫困户持股,投入到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中获益。三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村集体和农户在初期参与产业等量分红,在当年内获得固定利润收入,随着产业效益的不断提升从而转变为变量分红,最终实现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既让空壳村赚取第一桶金,也拓宽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路。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三变”工作的指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各级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知农村、亲农民、熟农事。要适应“3155工程”的新要求,既要成为宏观指导者,又要成为微观专注者;既要适应农旅融合的新要求,也要成为农业的播种者,更要成为乡村旅游的推介者,推动六盘水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要适应“三变”的新要求,既要成为“三变”改革的实践者,又要成为“三变”改革的研究者,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要适应“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为农民和农民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做好统筹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三变”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三变”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在政府领导下,发动广大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积极参与其中,落实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保护股民权益,兼顾各方利益,从而实现互利多赢的战略目标。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四

关于推进农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原则。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镇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2.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把握改革方向,确立运作路径,提高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参股有分红、集体经济有增长。

3.坚持规范操作,遵循法规原则。严格“三变”改革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坚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4.坚持协商合作,尊重意愿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一村一品;坚持乡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确定各经营主体股东合作模式、股权配置比例和利润分配方式。

(一)资源变资产。将村集体土地、林地、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再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进行清查核实,确立权属,评估作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折价入股到经营主体,使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新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3、挖掘文化遗迹、自然风光资源入股经营主体。依托全镇石马峡秦人石刻遗址等景点,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农特产品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对景点内公共设施、景点风光、自然资源等进行评估作价,入股旅游公司,建立“旅游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二)资金变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国家政策要求,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入股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让“输血”向“造血”转变,让简单资金支持向资产支持转变。

1.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或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探索将没有发挥作用、停留在账面的互助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在符合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分红获得收益。

2.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合作社,成为“股份农民”,享有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和推动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农发公司+集体+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个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且持股享受股份分红增加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经营及维护,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等旅游开发潜力较大的村,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采取“旅游公司+农户”“合作社+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建立农家客栈、农家乐等旅游设施,不断盘活闲置房屋房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先行试点和全面实施相结合,从2018年8月开始到2020年12月份,按照“三步走”的基本步骤,全面推开,分布实施,扎实做好全镇“三变”改革工作。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存量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备案,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账实不符、坏账核销等问题,全面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因土地被征用等村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集体资产总收益中,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可进可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完成机构建设。一是8月底前,全寨、魏湾、李沟、吉山4个试点村完成合作社正常运转,必须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章程、有工作制度、有职责分工、有办公场所、有会议室(培训室))和会员入社工作,具体参照《清水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流程》。二是9月15日之前,其他7村完上述工作任务。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五

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指导,积极协调破解金融部门在业务开展中的困难,全力推进“三权抵押贷款”的增量扩面工作。一是完善农房、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估价、流转、收储、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建设,落实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措施,加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积极性积。二是加强金融与农业、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快农房、土地流转经营权的发证进度。三是积极协助县政府开展茶园抵押贷款流转平台建设,修订完善茶园抵押贷款办法和操作规程,金融机构办理茶园抵押贷款时在原来提供茶园资产评估证(茶园证)的基础上探索附加茶园经营权证,明确茶园经营权归属,扩大金融机构的参与面。四是争取在2019年底增加1-2家金融机构开展“三权抵押贷款”业务,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2亿元,其中茶园抵押贷款年末余额达1亿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2亿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019万元。

2019年我支行将进一步完善农户基本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扩大向农户系统报送信贷、担保数据的金融机构范围。一是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提升林权信息的更新质量与更新频率,争取2019年末,农户基本信用信息更新率不低于90%。二是继续开展第三批县、市级信用村(社区)和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覆盖面。争取2019年末,新增市级信用村(社区)5个、信用乡(镇、街道)1个。三是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利用农户系统大力开展涉农信贷产品创新,全面推广“整体批发、集中授信”信贷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信用惠农”实效。四是2019年末确保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在全县信用村开展该项业务,并实现全覆盖,鼓励引导稠州银行、泰隆银行、村镇银行积极参与。

进一步推动金融包容性增长和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一是积极推进银行本票、三省一市汇票、商业汇票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普及率和活跃账户率,扩大pos机、atm机的布放力度,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二是组织县辖金融机构把推进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的应用,作为当前推进农村“易(e)支付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 “网上支付应用示范区”、“手机支付应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不断增加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业务的动户率和交易量。三是2019年将在银行卡助农服务点的选择上综合考虑行政村人口数量、地理位置等情况,优先选择经营性商户作为服务点进行合理布放,督促承办银行定期对服务点设置及业务开办情况进行评估,对设置不合理、业务量偏少的服务点,将会及时予以调整。

我支行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范运行、风险可控、巩固成效、稳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县域金融机构开展村级担保组织建设,规范村级担保互助社的组建、资金运作与业务开展,2019年度新增村级担保组织10家以上。积极探索建立行业协会性担保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合作,尝试建立松香、门窗等行业协会担保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组织作用。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六

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联合交通运输、农机、教育、交警、综治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广经验做法,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2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县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职责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落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要按照《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交安〔2019〕10号),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由辖区乡镇统一管理,确保人员、经费、责任到位,保障劝导工作高效运行,通公路的行政村应建立劝导站(点),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标准配备专职或明确村组干部兼任劝导员,劝导员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积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安全防灾防损活动予以支持。(县财政局、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五)优化城乡公安交警警力配置。坚持国省道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与农村公路管理并重,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行“派出所与交警队合治”,实现乡镇公安派出所与辖区交警实现能融合,统筹抓好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派出所为乡镇道路交通执法主体,在县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及交警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七)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联合交通运输、农机、教育、交警、综治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鼓励农村干部、护林防火人员及学校教职人员等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交警队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

(八)扎实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县政府要定期组织对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镇、农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和农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要道等重要点段进行摸排,科学制定交通安全劝导站布点建设计划。对重要点段未设立劝导站的要进行补建,消除管控盲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各乡镇政府要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明确每月开展劝导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时段必须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等原则。劝导勤务制度要在每个劝导站上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县公安局配合)

四、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竣(交)工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十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推动治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县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农贸市场、占道摆摊、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公安部门要借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理念,加强穿村过镇、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要实现警示桩、让行标志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打通视线盲区等“五小工程”全覆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应建尽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十三)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农村道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拼装改装、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通往农村田地、果园、养殖场、农贸市场、厂区工地等重点路段以及早晚出工收工、赶集庙会、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动态掌握农用车底数,定期分析研判农用车交通安全形势,强化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落实)

六、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工作合力

(十五)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服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采用定线班车、区域经营或预约响应、提高发车频次、优化停靠站点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十六)加强农村班线客运风险防范。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道路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落实)

(十七)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八)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机耕道路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九)加强农村公路视频监控建设。要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农村劝导站、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并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暨“雪亮工程”平台的联网共享。要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社会公共区域涉及路面交通的各类资源,强化联网共享应用,加强农村公路视频动态巡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用,加强信息共享,为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风险评估、流量监测、违法查缉、事故预防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要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数据录入、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劝导考核、安全宣传一体化运行机制。(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一)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乡政府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是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二)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六个一”,即: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栏,每季度至少上一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三)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乡要加强执法劝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地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九、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二十四)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全面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倒查责任。(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七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置。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

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报告篇八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岚皋县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岚办发〔2017〕56号)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平台,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通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整合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把握正确方向,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凝聚各方共识,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以官元镇团兴村为农村“三变”改革的试点窗口,全面推动全乡农村“三变”改革。整合盘活各类资源和资金,变资源为股权、变资金为股金、变农民为股东。以产业发展为载体,采取政府主扶、村支两委主抓、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发展方式,实行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长久不变的政策,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稳制、分权、放活”,“依法、自愿、有偿”,“集中、规模、增效”,“管理、规范、有序”四原则的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各村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切实解决“流不动、转不出”的问题,确保全镇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三)培育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合作社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三变”改革的主力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切实加强指导各村组建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合作社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利益,合作社必须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运行,自觉接受村支两委和合作社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合作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水平,确保合作社运行合法化、规范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真正发挥合作社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整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有效促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整合土地、技术等资源要素,将资源变为资产、资金变为股金,投入企业抱团发展分红,促进农民向股东身份的转变。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三变”改革内生动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是新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内容,也是我镇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

(六)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修建和完善产业路与生产机耕道建设,在产业发展规划区修建产业路和机耕道;通过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优势,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农村“三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工作组长和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抓好抓实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人员落实到位。

(二)建立支持保护机制。创新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机制,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国家政策举措,发挥整体合力。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允许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扶贫开发资金可量化到贫困农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投资入股股比例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允许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资金、技术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享发展成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机制。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

(三)建立确权颁证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精准、产权清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鼓励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并按入股比例分红。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

(四)建立产权交易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创新农村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分级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形成市、县、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在农村产权评估市场的培育阶段,通过采取扶持补贴政策和适当降低民营评估机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让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投资平台。村集体和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指导、讲座培训、考核颁证的方式,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农村产权评估业务的专业队伍。(五)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六)建立权益保障机制。政府部门把保护农民产权利益列为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实现村民到股东的转变,保障入股村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建立股份联结机制,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机制。建立股权分红机制,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在集体资产评估量化、资金量化、合理划分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合理确定入股主体股金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办法,通过签订股权分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核心。因此,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心,坚持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组织进行村党支部负责人届中考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威性,确保农村“三变”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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