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

时间:2023-08-08 14:47:41 作者:江sx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篇一

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此致

诸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篇二

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 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__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此致

诸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篇三

我的导师杨永川教授从计算机物证专业学科发展的角度详细分析了计算机物证研究的若干问题,结合当前电子证据应用的现状,认为当前电子证据应用领域的重要问题是电子证据的取证和评估,如何构建电子证据取证和评估的体系尚需深入研究。

针对这个问题,本人进行了认真思考,并对国内外相关资料加以收集,研究分析。在做完基础性工作后,本人认为“电子证据取证及评估体系研究”所涉及问题很多,难度很大,但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经导师的悉心指导和帮助,本人对“电子证据取证及评估体系研究” 研究框架和思路已基本清楚,对论文所要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已基本掌握,可以进行论文的写作。

1、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加速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开始普及。由此而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也和电子信息联系在一起,解决纠纷和争议时电子证据的处理逐渐成为诉讼焦点。

2、电子证据的运用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计算机技术问题,属于综合交叉学科,如何把两者有效结合还缺乏进一步研究,没有电子证据运用的专门理论和方法。具体体现在计算机取证技术领域对电子证据的研究仅限于纯技术层面,法学领域对电子证据的技术特性不够了解,尚存在认知误区。

3、目前电子证据的取证流程还基本上使用传统的取证流程,由于电子证据和传统的证据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非常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流程确保电子证据固定过程中的有效性。

4、现阶段,我国证据学界倡导中国建立完善证据制度,如何科学对待处理电子证据还需要对电子证据特性进行深入研究。

1)法律上,传统证据运用证据原理已有成熟的理论体系。

2)技术上,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其专门的规律和方法。

3)在法律与电子科学技术的结合上,可以借鉴刑事科学技术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理论和研究方法。

1.从电子证据取证的角度,研究在诉讼证据运用中取证的一般规律,创建符合电子证据特点的取证体系。

2.研究电子证据的评估体系,以及如何解决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鉴别问题。创建电子证据证明力的评估体系。

1、创建电子证据取证及评估信息技术体系,实现电子证据的证据价值,促进法学界对电子证据的科学评价与认知。

2、探索电子证据运用的规律,发展刑事科学技术的新领域。

1、符合法律规范的取证流程是保证电子证据有效性的首要因素。尝试制定一套合理的取证流程,并利用计算机技术确保取证系统本身的安全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完整性,证据的可认证性,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抗破损性。

3、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倡导人们对数字证据的取证意识、保全意识。

电子证据概念

电子证据的名称在英文中有十多种,“computer evidence”、“digital evidence”、“electrionic evidence”等,在中文文献中一般称为“计算机证据”、“数字证据”。

我国学者关于电子证据的定义有很多,其中有代表性有如下几种:

2)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或者说,借助电子技术或电子设备而形成的一切证据。 3)借助于现代数字化电子信息技术及其设备存储、处理、传输、输出的一切证据。

国外的概念:

《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案》(uniform electronic evidence act )电子记录,是指被计算机或者其他类似设备记录或保存在介质上的,可以被人或者计算机及其他类似设备识别的记录,包括显示、打印输出及其他类型的数据。

(二)电子证据的法律属性

电子证据技术研究的目的是,运用信息技术来解决法律中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这必须从电子证据的基本属性开始。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诉讼法审理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有关诉讼活动的进行、诉讼的方式、内容及其效力的各项规定。由于诉讼本身的复杂性及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位置,需要对证据的运用进行专门的研究,这就是证据学的任 务,研究证据的基本属性,依据证据学理论制定证明标准。

首先从电子证据的证据属性来看电子数据的法律本质,以及对电子证据取证及评估中把握问题处理的尺度。

一、从证据所反映的内容方面看,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二、 从证明关系看,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是用来认定案情的手段;三、从表现形式看,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诉讼证据是客观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一:由于案件本身的客观性决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只要有行为的发生,就必然要留下各种痕迹和影像,即使行为诡秘,甚至毁灭证据,也还会留下毁灭证据的各种痕迹和影像。

二: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对证据的认识,同对任何事物的认识一样,必须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基本路线和方法,按照这一基本理论的要求,从证据的来源考察,其客观性是必然存在的。没有客观存在为依据的任何一种陈述,是理所当然的谎言,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从这种意义上讲,客观性就是审查判断证据的一条基本标准。viii在刑事诉讼中,“客观性是刑事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所有刑事证据,都是伴随者刑事案件的发生而出现的事物、痕迹、或反映现象”。

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 明案情有实际意义。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之大小,取决于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证据的关联性根据, 一:是由于证据是伴随着刑事案件的发生过程形成的.所以.它和案件事实之间应当具有必然的客观联系。正如作案的工具,在作案后必然要遗留下与工具相吻合的痕迹一样,这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必然要形成的后果,行为的工具和痕迹,就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二: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认识证据关联性,就是在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因果系是普遍的。“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现象,不管如何错综复杂,千奇百,它们之间都有着严格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果联系。客观世界任何现象都有产生的原因,任何原因也都必然产生一定的后果。即使有些现象的原因暂时还没有被人们发现,这并不是说这些现象的出现是没有原因。事实上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认识而已。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总有一天是会被人们所发的”。

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体现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

第一是证据方法的合法性,

第二是证据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对证据方法通常只作种类的限制,并不对具体的事物究竟应当如何归类加以严格的约束,部分国家的证据立法甚至不对证据方法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证据的合法性原则成了一个富于弹性的概念。证据方法的合法性要求与必要的诉讼程序紧密相关,证据的实际功能只有通过一定的程序规则才能得到全面的体现。序合法性,一般系指证据收集、运用过程中的正当性、伦理性与合理性。特别是证据收集与证据调用程序,法律必须对整个过程中可以使用的方法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不允许使用的手段加以更为明确的禁止,以有效地防止为了获得证据而不择手段、为获得证据而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弊端。

1.由适格证人通过具结方式证明为真实的证据具有客观性

具结是证人向法庭提交的在法律上可用作证据的书面陈述。之所以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具结的方式证明其客观性,是因为一份电子证据的产生和运作离不开电子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仅具备查明电子证据是否属实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且拥有查明电子证据是否属实的机会,故而他们通常是适格的证人,他们作出的具结具有充分的佐证作用,可以用以证明电子证据的客观性。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计算机技术人员都是适格证人,他们应当接受资格审查,并在法庭上回答双方当事人的询问。

2、经适格专家鉴定认为未遭修改的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

3、推定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的情形

要直接证明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所以根据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而推定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是许多国家的做法。例如,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第4条就规定,一旦电子记录系统的完整性得到证明或推定,则该电子记录即属于符合最佳证据规则的记录,因而具有客观性;该法第5条规定,当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设备在所有关键时刻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即便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但这并不影响电子记录的完整性时,则可以推定电子记录或存储电子证据的电子系统具有完整性。加拿大的这些规定值得我国借鉴,如果检察官或法官在审查证据时,有充分理由相信计算机系统在运行中的所有关键时刻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则可以推定相关的电子证据具有客观性。

电子证据客观性的考查存在的问题是,一般要从旁证补强的角度来进行,很难进行直接认定,具体的方式是操作人员专家认定和根据系统的可要行来认证。删除证据的恢复技术、日志的记录、电子设备内可能保留有哪些信息,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可采性。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证据本身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性是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即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客观性和相关性的重要保证,这是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关于非法证据可采性,世界各国的做法也不一致,例如英美法系各国,特别是美国严禁采用非法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美国宪法修正案》第4条规定,采用非法搜查、扣押得来的证据,不允许采纳。大陆法系一些国家,一方面立法规定禁止采信非法证据,另一方面规定,在有必要采信时,必须经过合法的转化,把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证据之后,方可采用。同时,对非法收集证据的侦查人员,还要根据违法程度依法处理。证据的合法性关系到证据力(或曰证据能力)问题,更关系到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的证明作用和价值,它是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的法律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篇四

20xx年市政府xxx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xxx公室进行了报送备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今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未收到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因此未对规范性文件出具过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在行文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标准、强化督察考核,切实提高审核时效,组织合法性审核人员对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四是不定期对市人民政府(含其派出机关)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传达文件有关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对各单位、各股室进行指导,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步提升巩固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执行力。

政府工作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篇五

申请人:xx,性别:xx,出生年月xx。

被申请人:xx,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申请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

相关范文推荐
  • 08-08 初中语文老师自我鉴定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
  • 08-09 审计程序设计案例 双十一促销活动设计方案例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
  • 08-08 员工个人自我鉴定转正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
  • 08-31 工会报告决议草案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
  • 08-08 企业的自我鉴定 企业自我鉴定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
  • 08-09 线上阅读活动 线上评比活动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
  • 08-31 2023年角的初步认识说课稿一等奖(大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
  • 08-31 法学大专毕业自我鉴定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
  • 08-31 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情况汇报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
  • 08-31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