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益助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一
1、公益岗位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区的公益岗位统筹规划,对公益岗位投入资金提出意见,定期对各单位公益岗位的用人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益岗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2、凡是在各街道设置的公益岗位统一由各街道管理,其设立部门为业务主管部门,辅助街道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所设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约束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街道管理的岗位由街道负责按月发放岗位补贴。
设立在街道以外的公益岗位由设立部门直接管理。
3、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对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有招用、考核、考勤、辞退的权利。
4、公益岗位的工作人员有自愿退出岗位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5、各街道或主管部门应经常组织上岗人员学习,加强对上岗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按照各岗位管理办法对上岗人员进行考核。
6、公益岗位上岗人员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凡是因表现不好被辞退的今后不再安排到其它公益岗位工作。
7、公益岗位上岗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由所在街道收缴后送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上岗期间不再享受其他的优惠待遇。
8、各街道对被招用到公益岗位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9、对安排到公益岗位工作后家庭收入达到低保线以上的人员,应从上岗的次月起由民政局负责取消其低保待遇。
10、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允许,各公益岗位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增加岗位数量,其人员变动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益助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二
“青春情暖·亲青汇爱”区内困难群体关爱行动
二、活动时间
--年1月至2月
三、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团区委、区青年联合会、区青年商会
四、活动内容
统筹市、区青年联合会、区青年商会资源,对我区长者、残疾人、单亲特困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困难群体开展公益关爱活动。
(一)圆一个微梦想。
发动区内社会组织,收集其服务对象中困难群体的“微梦想”。组织青联、青商委员“认领梦想”,与社会组织共同为困难群体圆梦。(受助人员约--人)
(二)做一件暖心事。
组织发动青联、青商委员,根据“微梦想”情况,为受助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探访活动,以“梦想使者”身份与受助人结对帮扶。
(三)送一个能量包。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为服务对象发放一个“亲青梦想能量包”,礼包分别装生活用品、过年货品等物资。
五、活动经费
若认领一位受助对象的微梦想,需将350元汇入区青年商会账户,并注明汇款人姓名。每位委员可以自愿原则帮扶多名受助对象。
户名:--市--区青年商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帐号:--00166715005300----
公益助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三
为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力量,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xx〕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人社办〔20xx〕65号)及《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古政办〔20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大学生专职岗位,是指为解决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由政府出资开发的、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设置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包括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社保、文化教育、医疗养老、农业水利、扶贫救助等领域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如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大学生专岗,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招录对象
面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籍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服务期限:原则上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6个月,签定就业见习协议书,享受就业见习岗位补贴待遇。岗位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签署不超过3年期大学生专岗劳动合同。
(一)就业见习岗位待遇:每月2130元,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标准:每月2420元(其中基本工资1510元、岗位津贴90元、生活补贴620元、奖励性绩效2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部份由用人单位从个人薪资中代扣代缴。
(三)大学生专职岗位人员可享受政策允许的津贴、奖金(具体由用人单位确定并承担)。
(一)资金列支渠道
1.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符合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从县财政配套资金列支。见习单位要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缴交。具体就业见习政策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实施意见》(人社〔20xx〕132号)执行。
2.大学生专职岗位薪资待遇:专岗薪资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费和服务费从县财政拨付的配套资金列支。
(二)岗位确定
年试点开发服务社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首批拟招录30名。今后岗位开发由县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开发。
2.招录办法:采取公开招聘与零星补录相结合办法,新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时,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当岗位职数未招满时或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报经人社局同意后自行招聘,并报人社局审批备案。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制定。
公益助老服务方案设计篇四
第六条凡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当年新增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安排就业困难对象。
第七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和调控管理。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优化在岗人员结构,腾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
第八条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组织安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省、市级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县(区)属各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
第九条实行公益性岗位申报和评估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安康市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的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用人需求情况汇总、填写后,于当年3月底前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其它时间新增空缺岗位及时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十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安康市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岗位申报评估,对申报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评估核准后,下达安置任务,并以此作为考核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主要依据。
公益助老服务方案设计篇五
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和办事处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为进一步规范我办公益性服务岗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新一轮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防止再次返贫。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用于安置我办具有劳动力和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
1.遵守村里各项管理制度;
2.听从支书、主任的统一指挥,保证完成本人责任区域的工作;
3.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已通过其他途径找到更好工作的,可以申请退出;
8.安全方面,各村每天必须向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强调上班时的人身安全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