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5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5篇)

时间:2023-11-07 05:21:14 作者:薇儿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5篇)

规章制度有助于确立各种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共同的基础上协商和合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队长或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准私自旷工,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按时到岗。工作时间不出车时,要在工作岗位上待命或学习,不得外出办私事或擅离岗位。

6、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不过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7、严格修车制度。车辆故障维修需由队长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8、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车队队长或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队长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上级领导机关来岫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队长或主管主任登记,并报主任批准。

9、严格车库管理,保证库内清洁。日常卫生由行政科派人员负责,以保持车库内的卫生整洁。不出车时要及时入库,不要随意停放在前后院内。平时注意库内卫生的保持,冬季出库要及时关好库门。外来车辆不准停在库内。

10、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要依据有关规章严厉惩罚。

11、领导干部及非专职司机严禁驾车。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嗽叭、灯光、雨刷、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牵引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加挂保险链条。

3、装载货物超高、超宽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须获得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限速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

5、行驶中车辆不得无故紧急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

6、在进出厂房大门、停车场、倒车或拖带坏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加强了望,谨慎行驶。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

1、原则

1.1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

1.2事前预防原则。

1.3谁使用谁负责。

1.4检查处理到位。

2、组织架构

3、岗位职责

3.1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

3.2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

3.3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

3.4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

巡查权利。

3.5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

1.1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

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

2.1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

2.2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

2.3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

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2.4监控室安全:监控室由机关安全主任及机关安全助理管理,由机关安全助理对监控室使用人进行操作培训。

2.5三楼化验室安全:三楼化验室定为危险区,唐总直接负责。

2.6出现安全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3、考核办法

3.1损失承担:由于可控类别工作未做到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损失额度,直接责任人承担60%责任,直属领导负5%责任,安全专员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任负10%责任、机关安全助理负10%责任,机关安全主管负5%责任。承担不了者法律处办。

3.2免责条款:不可控事项免除安全责任,但应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识。

3.3日检工作未做、日检表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日检表未审核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4周检工作工作未做、周检报告不真实均扣除1分/次,月度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3.5月会未举行扣除机关安全人员5分/次,部门领导未参加或未委派下属参加扣部门月度绩效3分/次。

3.6监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进行5元至500元罚款。数据丢失、设备非正常损坏,机关安全人员扣除当月考核。

3.7安全事故发生后,机关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未来者应电话通知机关安全主管,否则取消当月考核,现场未保护视具体情况扣除5-20分当月考核。

3.8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机关安全人员当月考核奖励10分;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给予年度安全奖金。

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车辆管理及保障交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外协队伍及临时租用的车辆。

3.职责

3.1项目部车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管理、调配。

3.2外协队伍车辆由外协队伍管理。

3.3租用车辆由租用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3.4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部所有车辆的报审、办证及培训、监督。

4.规定

4.1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4.2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上路行驶。

4.3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驶中做到文明礼让,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酒后开车。

4.4 车辆装载应符合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不准超高、超宽、超长。因工作需要,确需进行超高、超宽、超长运输时,应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准运输。运输时要捆扎牢固,均衡平稳。严禁客货混装。

4.5 车辆行驶应遵守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占道行驶。

4.6 坚持车辆“三检”制(行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开带病车。

4.7 各有车单位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每周一次本单位的安全活动。每年应组织一次交通法规、机械常识的学习并考试,不合格者停止驾驶。

4.8 施工现场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必须在15公里/小时以下。

4.9 施工现场各种车辆停放应不影响正常交通。交通要道、坡道及铁路道口严禁停车。

4.10 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全部责任由个人自负。

4.1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捎货物、带人或与本次行车任务路线不符,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损失、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4.12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各种证照齐全,方准驾驶机动车辆。

4.13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案。

4.14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保卫科具体运作实施。

4.15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车辆车容由安监部负责监督。

一、  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  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度本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 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 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 各部门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 公司办公室指定一名车管人员,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 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 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将交通安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得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 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并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死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 机动车管理。

1、 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式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人员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上级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实际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 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 认真执行车辆回收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六、自行车管理。

1、 以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 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 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七、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行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各有车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凡是动用车辆,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出市区以外的车辆,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车辆使用,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否则按出私车对待,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不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更不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开回家。

三、凡是因工作需要配备的摩托车,只能是因公外出方可驾驶,禁止把摩托车作为职工个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车辆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要做到“三勤”,即:勤擦试、勤调整、勤润滑、勤紧固,以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客货混载;严禁超装超载;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出私车、干私活。

六、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体贴司机,禁止将未维修的“带病车”派出执行任务,禁止超负荷安排任务,禁止疲劳驾驶,禁止盲目指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车辆,按时参加年检,使自己的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客货车的运输安全。

三、在施工现场服从施工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受伤者紧急救护,不得肇事逃逸。

五、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定点存放。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停放他处。

六、现场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七、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八、施工机械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机械记录(含施工机械保养记录)。

九、施工机械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冲洗。

十、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他车辆钥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领导统一管理。

十一、对外运土方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台/次),将进行20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驾驶人员除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十不准,五不开。

十不准:

1、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人员驾驶。

2、不准酒后驾车。

3、驾驶车辆时不准接打手机。

4、驾车时不准饮食、吸烟、闲谈或嬉戏打闹。

5、不准开英雄车、斗气车。

6、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7、不准冒险抢道超车。

8、不准私自拉运货物。

9、不准私自访亲探友。

10、不准将车私自交给外人使用。

五不开:

1、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无防护措施不开。

2、货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稳不开。

3、超高、超长、超宽,没办理通行手续,无安全标志不开。

4、车厢挂勾不牢,车门关闭不好不开。

5、道路、桥梁、隧道存在隐患,情况不明不开。

以上规定如违反其中一条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度本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指定一名车管人员,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将交通安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得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并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死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式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人员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上级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实际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收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六、自行车管理。

1、以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七、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行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2015年1月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1.车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使用车辆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分支机构配属或租赁的车辆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

2.所有车辆要建立单车行使记录台帐,每次用车后详实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使用燃油量等项目,将车辆行使记录作为车辆耗油、维修、保养、大修、报废的依据,也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3.市区内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派车。出本市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临时用车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4.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要编制计划下达。车辆日常定期的维修、保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自负责,发生的费用安全生产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报销。临修、超范围修理要事先提报《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5.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单车核算,由安全生产部下达计划和考核办法,实行节奖超罚。

6.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坏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立即汇报安全生产,经同意可以就地进行修理,待回来后补齐相关的手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确保三河金苑电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和员工生活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冶勘一安[200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三河金苑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级领导、以及专、兼职驾驶员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本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和专、兼职机动车驾驶员加强联系,切实加强车辆安全行车管理,抓好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安全行车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强对承包、承租等单位的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 织 领 导

第六条 公司各级领导要把安全行车管理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行车实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安全管理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负责对本单位车辆的专职及兼职驾驶员的上岗认定审批工作。

3、监督本单位行政领导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目标责任书》,并落实考核、总结工作。

4、参加违章、肇事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组织开展本单位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监督检查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车辆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各项交通法规、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办法;并制定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逐条检查考核。

2、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

确保车况良好,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车;对一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坚决予以制止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及时掌握驾驶员思想状况和车辆出行路线的道路交通状况及天气情况,在驾驶员思想问题较多,道路和天气状况恶劣等情况下,无极其特殊工作需要、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和上级领导批准时,一律不得出车。

4、负责落实对驾驶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行车知识和行车驾驶技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常识和技术素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每周一次安全活动;严格执行专、兼职驾驶员的认定上岗审批制度,严禁非本单位驾驶员驾驶车辆。

5、会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对驾驶员的年终考核工作。

6、负责对车库和各种车辆所配灭火器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7、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赶赴现场,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和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七条 公司应按有关规定选聘安全意识强,熟悉业务,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担任车辆负责人。车辆负责人对安全行车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 车辆和驾驶员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章 交通车辆安全管理

第九条 车辆管理人员要努力做到对车辆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启用报废车辆。要时刻关心驾驶员的健康,注意思想变化,运用生物节律等科学方法,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

第十条 要搞好计划用车,对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要建立健全《车辆情况登记表》、《专(兼)职驾驶员情况登记表》、《交通车辆事故登记表》、《专(兼)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专职驾驶员认定上岗审批表》、《兼职驾驶员认定上岗审批表》、《专(兼)职驾驶员年终考核表》、《安全行车目标责任书》以及交通事故档案和派车单等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在高寒地区和严寒季节工作的车辆,需切实做好发动机的保温防冻工作。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和溜木。出车途中遇大雾、大雨、大风、大雪、5米内视线不清时,不准继续行车。如遇执行紧急任务或护送伤病员等,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准予行车。

第十二条 严禁客货混装。机动车载物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物量,货运车辆车厢内载人应按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购置的各种新车辆,要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切实掌握其技

术性能、操作方法和一般的维修保养知识。

第十四条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车辆和驾驶员购置保险。

第四章 驾驶员的聘用和安全行车要求

第十五条 驾驶员应选聘工作积极肯干、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有公安交通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经-文化考试和技术培训、安全知识考核合格,由安全、人事劳动部门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聘用上岗。没有按照此程序审批上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同意上岗负责人的责任。对不适宜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由本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由人事部门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个别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需要设兼职驾驶员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车管部门同意后,交单位安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填写认定上岗审批表,明确同意上岗的原因和意见,单位的车管或安全管理部门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目标责任书》后方可允许上岗。没有被认定上岗及签订《安全行车目标责任书》而私自驾驶单位车辆的,单位应给以违纪处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同意其驾驶车辆的管理者和提供车辆的原使用者的责任。

兼职驾驶员同专职驾驶员一样,要接受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教育,没有车辆管理部门的许可,擅自动用车辆发生事故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必须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按照派车单出车,并做好出车前后及途中的车辆检查工作。完成任务后应将车停放在规定地点,做好例行保养,及时将执行任务情况和车辆技术状况向调度如实汇报,并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第十七条 驾驶员在工作中,因事临时离开岗位要锁好车门,拉上手闸,采取防滑措施,不准将车交非本单位驾驶员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车辆使用范围,禁止将厂内机动车驶出厂区。

第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防”、“五掌握”、“六注意”、“七不走”。

一安: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安全行车。

二严:1、严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2、严禁酒后驾驶。

三勤: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慢和四防:1、情况不明慢;2、视线不良慢;3、起步、会车、停车慢;4、通过交叉路口、狭道、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及繁华地点慢。

1、防行人(骑车人)突然横穿;2、防牲畜惊窜;3、防雨雾路滑翻车;4、防超、会车辆或障碍时抢道。

五掌握:1、掌握车辆技术状况;2、掌握道路情况;3、掌握气候影响与风向;4、掌握地区变化;5、掌握车、行人、乘客动态和儿童活动特点。

六注意:1、注意了解车辆装载、到达地、装卸地、运距、道路等情况,携带好有关证件;2、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件是否齐全可靠;3、注意检查货物的包装、捆扎是否牢固,重心是否恰当,危险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注意检查车门和栏板是否关好,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人畜或障碍物,对乘员要进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5、注意保持车辆清洁,携带随车工具和附件;6、注意在中途停车时做好安全停放并保管好车上的物品。

3、夜间出车无大灯、指示灯、刹车灯不走;4、路面情况不清,超过桥梁、渡船的载重量,不符合标准不走;5、通过铁路时火车临近或路闸不放行及遇公路上红灯时不走;6、车辆有严重机件故障未排除不走;7、开车前身体有病,情绪不正常,疲劳,酒后,不宜驾驶不走。

第五章 乘车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 为保证安全行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驾驶员和副驾驶位子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超员乘坐。

(二) 乘员必须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三) 遇有险桥和简易难行的险路,乘员应下车步行,待车行驶过危险地段再上车。

(四)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五) 车辆载重(载客)和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数,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严禁坐人和站人。

(六)严禁行驶中和驾驶员闲谈、打闹和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驾驶员酒后驾驶或可能导致危险发生而不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因此而发生事故,违者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第六章 车辆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定期检修,切实搞好三级保养制。驾驶员除认真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还应随时搞好一级保养。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时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质量。 第二十二条 维修保养完毕后,送修人负责会同维修保养单位填写有关的技术卡片,经验收合格。随车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交车辆管理部门。

第七章 车辆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按照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分为四大类:

(一)轻微事故:凡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凡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至6万元或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政治影响较坏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凡一次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一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6万元以上;或在政治上影响极大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 在事故统计中,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按国标gb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凡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事故尤其应严肃按责任论处,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 凡发生一般及以上类别交通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轻微事故按正常安全生产报表上报。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部门裁决为依据。生产、生活区内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奖 励 和 处 罚

第二十七条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交通法规及总局、一局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驾驶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受奖人员,必须经公司职工讨论,车管部门提出建议,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八条 凡有违反交通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调离驾驶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和驾驶员负责。

第三十条 对领导违章指派,驾驶员未加拒绝而造成事故,领导要与驾驶员负事故同等责任;对领导强令驾驶员违章开车而发生的事故,领导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凡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报告或瞒报事故的,一经查出,除取消奖励和荣誉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车管部门对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应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的实施计划,车管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等内容的轮训。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三河金苑电热有限责任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机动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车况、运行、驾驶员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4. 工作内容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具备1年以上的驾驶经验。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工程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人、货混装。

4.1.10车辆应停放在生产、营业场所指定的停放点,严禁随意停放。

4.1.11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4.1.12总经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车况进行安全检查。4.1.15各部门按照部门用车特点加强对车辆出勤的管理,作好出车登记。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

4.2.1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4.2.2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

4.2.3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4.2.4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4.2.5公司、厂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为2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2.5起吊车、挖掘机等特种车辆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车辆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执行。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全保卫部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安全保卫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各有车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凡是动用车辆,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出市区以外的车辆,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车辆使用,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否则按出私车对待,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不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更不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开回家。

三、凡是因工作需要配备的'摩托车,只能是因公外出方可驾驶,禁止把摩托车作为职工个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车辆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要做到“三勤”,即:勤擦试、勤调整、勤润滑、勤紧固,以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客货混载;严禁超装超载;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出私车、干私活。

六、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体贴司机,禁止将未维修的“带病车”派出执行任务,禁止超负荷安排任务,禁止疲劳驾驶,禁止盲目指挥。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争创一流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全所车辆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全所各部门局属产权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二、车辆管理:

1、车辆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辆管理工作负总责,应结合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制度,将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油耗、检修保养费用等指标详细记录,综合考核。

2、车辆必须做到定车、定人、定责。严禁公车私用,非专人驾驶,私自出车,因此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除按局交通考核规定执行外,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处以下岗处理。

3、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应由车管人员(分管所长、各组组长)签发,申请用车人员签名,并应登记派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用车人(班组)、随行人员、出车时限、行驶里程,驾驶员和车管人员要凭派车单核对行驶里程、油耗等。

4、车辆的停放保管。车辆回单位后必须按所规定地点停放,供电所车辆停放在所院内,回所机关后应停在机关院内且将车辆停放整齐,节假日、双休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驾驶员私自停放在外过夜。

5供电所车辆,因工作需要超出常德市行政范围以外的用车,必须经所长审批,县局局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出车,否则,谁出车谁负责。

6、供电所的车辆(含摩托车)行车范围仅限于在本所管辖供电范围内和往返县城途中行车,如因特殊情况,需向局办公室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超出常德市范围内用车,按上条程序办理。

7、认真搞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与检修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驾驶员必须做好每次出车前,行车中,出车后的自检工作,内容如下:

a、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液、液压油是否充足;

b、检查各部管道接头有无渗漏;

c、检查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d、检查灯光装置、信号装置、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e、检查制动器、离合器工作情况;

f、检查转向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g、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h、检查车用灭火器是否在位,有效。车用警示牌是否配备。

8、车辆的维修大修管理。

a、对车辆的维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且统一归口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由部门负责人、车队队长在驾驶员自检的基础上决定车辆的修理项目,其小修费用由各车管部门自行负责。

b、对车辆的大修(摩托车除外),根据车况和年限,驾驶员向分管所长申请,由供员所向县局报计划,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厂家大修。

9、机动车辆的年检工作,应由驾驶员负责申请,各部门车管负责人应根据各自车辆的牌号尾数安排时间,按照要求把应检车辆维修好,按时参检。

10、为加强车辆的成本费用管理(摩托车除外)车辆一律实行“定点修理,统一审核”的办法,由分管所长负责审核,所长审批,对车辆修理费及燃油进行严格考核,有效地按制成本费用。

三、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机动车驾驶员除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要遵守市局和本办法对驾驶员的工作要求。

a、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b、不准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c、不准将车辆交非指定人驾驶。

d、未戴头盔不准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车。

e、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打手机、查看传呼机信息或有碍安全行车的其他行为。

f、严禁酒后开车。

2、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律,法令和法规,按规定坚持参加安全行车和年审考核。并参加局交通安全联组组织的每季度对全局驾驶员组织一次安全法规学习,对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车况进行2次检查。

3、出车驾驶员应服从指挥、说话和气、待人热情、热心为安全生产和电力营销服务,并要求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做到文明行车。

4、车辆进入变电站等带电设备区,特别是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

5、供电所车辆除本单位考核的两类驾驶员(正式和兼职)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本局车辆、摩托车。有本局准驾证但无有效驾驶证不准驾驶单位车辆。

6、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乘车人员不得怂恿驾驶员开“英雄车”,同时也有权责令驾驶员安全行驶。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人开快车、无公事出车、人员驾驶等违章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均对责任人按违章予以下岗2个月处罚,若因违章造成事故,责任人应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及其它相关责任。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外地来沪机动车(以下简称外来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外来机动车以及随车外地来沪驾驶员(以下简称外来驾驶员)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 (词语解释)

本办法所用的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一)外来机动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悬挂外省市车辆正式号牌的机动车。

(二)外来驾驶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外省市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四条 (主管与协管部门)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外来机动车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外来机动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工商、劳动、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外来机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禁止行驶车辆种类)

禁止下列外来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一)拖拉机;

(二)拖带全挂车的汽车;

(三)后三轮摩托车;

(四)农用运输车。

禁止外来机动车中的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本市中山环路内道路上行驶。

第六条 (车况要求)

外来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和号牌清晰,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进行修复和清洗,并经本市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准行驶。

第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外来机动车必须具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未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者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 (限制通行区域)

本市对外来机动车实行通行限制,划定限制通行区域。

限制通行区域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车辆登记范围)

使用外来机动车的下列单位,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一)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

(二)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外省市单位;

(三)在本市承包建设工程的外省市施工单位。

第十条 (车辆登记手续)

需办理外来机动车登记的单位,应当到该单位在本市住所地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车辆行驶证;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三)停车场地证明;

(四)本市机动车检测站检验合格证明;

(五)车辆使用单位证明。

经本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临时道路运输证》的外来机动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只需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材料。

第十一条 (车辆登记发牌)

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外来机动车登记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外来机动车通行标牌(以下简称通行牌)。

第十二条 (保证金)

领取通行牌时,应当由本市单位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在办理通行牌注销手续时归还。

第十三条 (通行牌的使用)

通行牌实行一车一牌,并按规定置放在指定位置。

领取通行牌的外来机动车应当遵守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同时享有本市机动车同等的通行权利。

第十四条 (通行牌的有效期限)

通行牌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有效期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满前7日内,到原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通行牌的变更)

领取通行牌的外来机动车,其单位名称、单位住所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当到原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驾驶员登记)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外来驾驶员,应当由使用车辆单位到该单位在本市住所地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使用车辆单位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暂住证或者居民身份证。

本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必须领取就业证的人员,还应当提供《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第十七条(驾驶员登记发证)

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登记材料后,应当对外来驾驶员进行本市交通法规的'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外来驾驶员登记凭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第十八条(登记证的使用)

登记证实行一人一证。外来驾驶员驾驶具有通行牌的机动车时,应当携带登记证,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九条(登记证的有效期)

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有效期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7日内,到原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登记证的变更)

领取登记证的外来驾驶员,其工作单位、居住住址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当到原发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临时通行的规定)

无通行牌的外来机动车,应当在限制通行区域外的道路上行驶。确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外来机动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并遵守本市道路通行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义务条款)

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外来机动车和外来驾驶员,应当纳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范围。

第二十三条(禁止条款)

通行牌、登记证不得伪造、转借、涂改、挪用。

第二十四条(车辆牌、证申领的有关规定)

本市单位或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所购置的车辆,不得擅自申领外省市车辆正式号牌、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暂扣措施)

对违反本办法的外来机动车、外来驾驶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暂扣车辆、驾驶证、车辆牌证、登记证、通行牌。

第二十六条(暂扣物品的处理)

被暂扣的车辆和驾驶证、车辆牌证、登记证、通行牌,物主在规定期限内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出催办通知书。自催办通知书送达之日起90日内仍未接受处理的,暂扣的车辆作无主物处理;暂扣的登记证、通行牌予以注销。

第二十七条(罚则)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注销其通行牌、登记证,并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规定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对个人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其他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和有关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车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使用车辆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分支机构配属或租赁的车辆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

2.所有车辆要建立单车行使记录台帐,每次用车后详实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使用燃油量等项目,将车辆行使记录作为车辆耗油、维修、保养、大修、报废的依据,也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3.市区内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派车。出本市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临时用车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4.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要编制计划下达。车辆日常定期的维修、保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自负责,发生的费用安全生产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报销。临修、超范围修理要事先提报《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5.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单车核算,由安全生产部下达计划和考核办法,实行节奖超罚。

6.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坏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立即汇报安全生产,经同意可以就地进行修理,待回来后补齐相关的手续。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各有车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凡是动用车辆,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出市区以外的车辆,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车辆使用,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否则按出私车对待,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不准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更不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开回家。

三、凡是因工作需要配备的摩托车,只能是因公外出方可驾驶,禁止把摩托车作为职工个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车辆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要做到“三勤”,即:勤擦试、勤调整、勤润滑、勤紧固,以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客货混载;严禁超装超载;严禁开英雄车、斗气车;严禁出私车、干私活。

六、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体贴司机,禁止将未维修的“带病车”派出执行任务,禁止超负荷安排任务,禁止疲劳驾驶,禁止盲目指挥。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度本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 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 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 各部门指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 公司办公室指定一名车管人员,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 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 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将交通安全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和总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得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 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并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死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 机动车管理。

1、 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式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人员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上级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实际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 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 认真执行车辆回收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六、自行车管理。

1、 以自行车为代步工具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 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 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七、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行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公司办公室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公司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主任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6.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第三条 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人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保持与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 认真贯彻《市交通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使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安全工作同公司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员工和司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机动车管理

1.公司和各部门的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严禁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管领导主管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七条 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总公司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并随身携带自行车执照和完税标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

第八条 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小组和地区安委会的管理,服从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执行交通法规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地区和公司安委会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一、机动车辆通行管理

1.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照驾驶,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检验合格,无证、无照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进出校门、特殊路段及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应减速慢行。

3.原则上谢绝出租车进入校园,师生确有需求(如扶老携幼、恶劣天气、手提重物、急送病人)要求出租车进入校园的,需出示相关证明由门卫请示保卫处领导后方可入校。

4.外来送货车辆,生活配送车辆。凭送货单、后勤部开具的证明及核准的车辆号牌到保卫处备案,经门卫检查后,按校外车辆进出校园规定,可进入指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并且以即停即走的原则(卸货、装货完毕)最长停车时间5分钟,在装货,卸货期间保证车内有人,不能长期占用正常停车位和主干道。

5.严禁在校园道路、空地及运动场地进行驾驶学习培训。驾校车辆在学校行驶期间必须由教练员驾驶(驾校练车场除外)。

6.外来车辆门卫有责任提醒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商店、食堂对送货车辆有责任告知校内交通安全规定。

7、探亲访友外来车辆,应做好来客登记信息,由校内人员带入校园内并按相关提示标志遵规停车。

二、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通行管理

1.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轮车等,应靠校园道路上的右侧行驶,骑车行驶中不得双手离把,不得并排行驶,横冲急拐,相互追逐,校园内禁止驾驶摩托车。非机动车按相关标志线、停车棚等有序停放。

2.全校师生员工一律走人行步道,未设置人行步道的,请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道路时,须注意来往车辆,在车辆临近时不得突然横穿。

3.任何人不得在校园道路上占道经营或组织进行体育锻炼等影响交通秩序的活动。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危化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计划,按照太煤化供字(20xx)96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物资采购范围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部分由供销分公司统一实施采购,自行采购部分严格按照供销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第八条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

第十条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使用单位供应部门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各单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的供应商、检验、入库、存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危化品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五条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七条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九条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二条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第二十四条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六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条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七章报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危化品及其用户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三条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材料科、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四月。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

1.汽油、柴油。

2.煤油。

3.润滑油。

4.化工产品。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障公司员工交通安然,特订定本交通安然守则。

1、驾驶矫捷车,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则的动做:

1、饮酒后驾驶矫捷车。

2、驾驶出右擅证或牌证没有齐或驾驶证与所驾车型没有符的。

3、遇停止旌旗暗记继绝止驶强止经过进程的。

4、驾驶时接挨移动电话或支听耳机。

5、没有按划定分讲止驶或压越单、单真线止驶的。

6、进进德?车讲后变更车矫挥序没有按划定标的方针止驶的。

7、遇又剐进标的方针的门略没有通壅闭时,没有按序排队期待仍旧借路强止通止的。

8、正在禁停路段停放撤司的。

9、正在停止掉踪降头止驶的路段掉踪降头止驶的。

10、驾驶矫捷车的制动、转背、照明体系没有摇率足艺安然匝弄尺度的。

11、驾驶矫捷车背反审定载人限额或拆载货品超下、超少、超宽的。

12、正在矫捷车驾驶室内吊挂、贩食鲵没有按划定正在前挡风玻璃上张掀物平爆影响驾拾诓蟀战毛病操纵的。

13、没有按划定系安然带或戴头盔的。

2、驾驶非矫捷车,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则的动做:

1、正在非矫捷车上公止安拆机器动力拆配上路止驶的。

2、正在矫捷车讲上止驶或背反交通旌旗暗记、标识表记标帜、标线止驶的。

3、非矫捷车载物超下、超少、超宽的。

4、正在非矫捷车讲上顺背止驶的。

3、止人、拆车人,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则的动做:

1、背废腹人经过进程讲心黑绿灯调拨或其他交通旌旗暗记、标识表记标帜、标线脱越矫捷车岛媚。

2、翻越断绝防护设备进进矫捷车岛媚。

3、没有里毕绨圆逞霹两轮摩托车的。

4、明知矫捷车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开车而继绝拆车的。

4、别的交通安然寄看事项:

1、员工驾驶交通工具上班时,应留足门略没有通时分。确有特地环境没有能按时上班的,应实时述讲,切忌超速背规激起交通事变。

2、员工驾驶交通工具上、放工时,应宽厉依照国家交通安然法规,应时间下度散开细神,切忌背规或麻痹除夜意激起的交通事变。

3、员工应死谙上放工阶梯自遇,安全慎重驾驶,寄看下水讲井盖缺掉踪,寄看阶梯维建施工安然标识表记标帜,寄看前圆可以或许隐现抵章兴碍物招致的交通事变。

4、员工驾驶矫捷车上、放工时,遇有雨雪、除夜风、除夜雾气候更应减速止驶;变讲、转直时皆酽与前兴破完工具贯串通接安然距离;应特地警戒出租车或别的俄然背规征象激起的交通变略痘应特地警戒雨具俄然变更,毛病尾笸工起的交通事变。

5、员工正在减班后,因为天早影响交通尾蟀时,应寄看操做照明灯、转背灯;应寄看防备前圆撤司照明灯摆眼,影响安然驾驶;特地正在疲累、饥饥时更应减速止驶,停止产死交通事变。

6、员工驾驶交通工具上、放工时,产死交通变略冬正在需供或可以或许的环境下,应起逝靓挨“122”交通事变报警电话,拨挨“120”慢救电话,切忌闷损事变现场或产死辩论、唾骂、挨斗等激化事变冲突当敝象。

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第2页共6页。

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第3页共6页。

(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4.2.4班组培训。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2.5培训方式。

(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

(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

4.2.6建立培训档案。

(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

(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第4页共6页。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第5页共6页。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20xx-02。

版次:01。

第6页共6页。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5.0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至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相关范文推荐
  • 11-07 酒店三方房屋租赁合同(热门21篇)
    租赁合同应该注明租赁物的现状,并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保持物品的良好状态,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租赁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本
  • 11-07 监控方案做(通用20篇)
    一个好的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明确目标和任务,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计划。计划书是为了明确和达成目标而制定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
  • 11-07 比例尺听课心得体会(通用17篇)
    通过总结心得,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并不断提高个人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发
  • 11-07 保护树木的倡议书的建议(通用18篇)
    范本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和风格。精选的这些范文范本可以作为写作的参考,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技巧。没有花草树木,空气怎会滋润和清新?没
  • 11-07 技校教学工作计划范文(24篇)
    工作计划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益。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优秀的工作计划范文范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 11-07 小班秋季安全教育第一课(优秀21篇)
    范本通常包含了清晰的结构和合理的论证,能够给我们提供思路和启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范文范本,供大家借鉴和学习。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新的目标
  • 11-07 新冠疫情防控总结发言(模板15篇)
    在组织各种活动时,我们常常需要撰写一篇精彩的发言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发言稿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疫情发生后,公司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及高速集
  • 11-07 做四有老师心得体会(优秀19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并加以发扬和利用,实现更好的自我发展。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彩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 11-07 银行季度服务工作总结(精选22篇)
    写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下一个月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小编整理了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至今年九月末,全行人
  • 11-07 工程材料合同管理(通用20篇)
    合同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用于约定和规范各方在特定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它能够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现在是时候起草一份合同协议了吧?合同协议对于保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