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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汇总13篇)

时间:2024-02-25 12:47:02 作者:影墨

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调整和改进,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动。下面是一些实施方案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汇报

县政协:

我镇十分重视镇村垃圾处理工作,把垃圾处理作为改善镇村面貌、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加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现将我镇村垃圾处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下辖8个社区24个行政村,共有365个村民小组、32905户、113347人,其中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全镇生活垃圾日产约110吨,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日产量40吨,可回收利用25吨;农村生活垃圾日产量70吨,可回收利用60吨。城区垃圾主要是日用品废弃物、装修建筑垃圾等;农村垃圾主要是农业生产附属垃圾、建筑材料类、厨余物、日用品废弃物、人畜排泄物等。城区垃圾总量较少、种类多、成分复杂、污染性较大,可回收利用率较高;农村垃圾总量较多、可回收利用较少。

二、垃圾处理主要做法与存在问题。

我镇受农村生活传统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制约,人民群众对垃圾仍然不规范堆放,乱堆乱倒垃圾情况比较严重,大部分自然村仍处于生活垃圾无序丢弃、露天堆放状态。同时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简易落后、损坏严重,致使垃圾池的垃圾无法进行规范拉运,垃圾池脏乱不堪。全镇大部分村尚未建立保洁队伍,资金保障机制还没建立。总之,垃圾处理存在处理层次低,处理方式落后,未能达到无害化处理技术标准,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周边生态环境。

1、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性,不断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卫生,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维护身体健康。

2、广泛动员,减少垃圾数量。号召群众尽量减少日常生活垃圾,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尽量做到回收利用,化害为利。提倡使用能够在短时间内自然风化的`塑料“垃圾”,减少“白色污染”;要简化、减少包装,同时使用可利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数量,降低垃圾处理的工作量。

3、规范管理,处理好生活垃圾。城区要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争取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要规范垃圾堆放,做到不乱堆乱倒垃圾,规范拉运垃圾池的垃圾。要逐步推行“户聚、村收、村填埋”模式,在20xx年底,要求有%的村实现该模式。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为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卫生保洁队伍和拉运垃圾池的垃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改善我镇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发动群众、科学施策,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提升乡村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乡(镇)、街要切实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职责,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发挥群众主动性,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全面治理,注重长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要一抓到底,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按照“一年全面铺开、两年提前验收、四年完善巩固”的工作步骤,20xx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镇、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构建农村环卫队伍,建立和完善镇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力争用两年时间,到20xx年末,全市村庄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处理,特别是公路、铁路、江河沿线,集镇街区,村庄路旁,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重点区域,要实现垃圾治理全覆盖。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各乡(镇)、街要科学编制镇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要符合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要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协调。重点是确定垃圾处理目标及技术路线,选择合适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各项建设内容,测算建设运行经费,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

(二)建立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按照管干分离原则,实现市级环卫管理职能向乡(镇)级延伸,尽快建立由乡(镇)统一管理的村镇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和保洁队伍。每个乡(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操作指导及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工资及经费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屯应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并明确其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根据成分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后就地减量处理。厨余、果皮、植物枝叶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土、建筑废弃物等无机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破布等可再生利用垃圾,应尽可能回收;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可降解的毒性垃圾,应单独收集,送德佳垃圾生活发电厂或按有关规定处理。重点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让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和毒性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科学确定收运模式和处理方式。

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以及村庄分布、道路交通、社会经济等因素,科学选择并努力探索适宜本地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和工艺。优先利用镇区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就地就近跨越行政区运送、处理。镇区周边的村庄可统一纳入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方式处理;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村庄,尽量就近减量、无害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偏远地区或转运距离较远的乡(镇),可以通过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等方式在乡(镇)就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重点抓好村屯垃圾收集点、乡(镇)垃圾转运站、城镇现有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则上平均每10户应配备1组容积不低于30升的便于分类的垃圾箱,所有行政村、自然屯都应建设至少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点,并配备收运车辆。每个乡(镇)、街都应按50㎡/万人的规模建设至少1处垃圾转运站,在满足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街可共建共享。各乡(镇)、街应抓紧对超出处理能力和没有达到处理标准的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达到处理标准和要求。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漏、洒等问题。健全农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废旧物品回收站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方便农村回收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再生资源。

(六)开展专题整治行动。

以乡(镇)、街为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在所有村屯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专题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存量生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道路两侧、排水沟渠、饮用水源地等区域的存量生活垃圾要彻底清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绿化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巩固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禁止镇域垃圾向村屯转移。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20xx]xx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居住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203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20xx]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农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上“五个一”的统一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完成我镇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xx年1月至2月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20xx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0xx年3月至6月底,完成辖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

20xx年7月至11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治理,50%以上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3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年底前,除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一)目前现状。

1、九龙村、无山村、建设村、红马村、龙潭村、五龙村、高治社区的河道、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亭子村、百步村、邓坪村、义和村、丰竹村、高治社区、建设村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2、岔河村岔河子至岔河3组1.5公里河道地段、市场社区上拱桥至下拱桥1公里河道地段有明显暴露生活垃圾,规划区龙潭山庄桥下,马口湾堰塘外至赵大祝房前800米河沟地段、草坪村办公室及小学区域、摇钱沟至马口湾区域、市场社区、xx社区、华吉村、亭子村、食品组公路外河坎坝边有较多存量生活垃圾,收运困难较大。

(二)工作任务。

1、对目前存在存量生活垃圾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清运处理,以后按照县上“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建立“五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加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20xx年1月底,按照县上通知要求,成立xx县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完成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2月底,我镇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至至20xx年xx月)。

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启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我镇所有存量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自检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迎接县上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必要时将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体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解决。

各村村委是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县上要求,县财政从20xx年起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财政办应该相关程序每年向县财政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以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县上规定工作目标任务。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渝北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5。

2018。

年)。

2015。

2018。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5。

203。

号)精神和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方便实用、无害处理、造福群众为根本出发点,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以实施生活垃圾清洁工程项目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农村环卫长效保洁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

.分类收集,集中处理。

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逐步减少分散处理,大力推行集中处理。要根据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选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逐步完善先进适用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镇街可以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

2

.政府引导,群众自治。

以政府为主导,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抓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镇街、村社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性组织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调动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管理体制区市政园林局为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镇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是本区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具体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按照与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

协议。

开展运输工作,各村社负责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整洁庭院”等行动。

4

.整体推进,树立典型。

全面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区分行政村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多类多策,同片区、同方案、逐步实施,在强化因地制宜、强调先进实用、突出整体实效的前提下,打造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治理的先进典型,并逐步推广。

90%。

——。

2016。

年底前,完成硬件设备购置并安装到位,完成。

203。

100%。

打造。

1

2

——。

2017。

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90%。

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格局。

1

按照。

“户收集、村集中、镇街管理、区运输、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镇街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户收集”层面:由村社组织保洁人员负责督促农户将袋装垃圾投放到垃圾桶,负责清洗垃圾桶,并将垃圾清运到村(居)委会指定的垃圾箱体内。“村集中”层面:由村社负责在各村公路沿线上设置一定数量的密闭收集箱体,村社的保洁人员将垃圾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箱体内。“镇街管理”层面:由相关镇街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区运输”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按照收运协议将垃圾收集箱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区域处理”层面:由区固废运输公司负责将压缩装箱后的生活垃圾用大型运输车辆运往黑石子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

“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相关镇街负责,各村社具体实施,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有关镇街要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

3

.规范配置垃圾收运设施设备。

以垃圾桶、垃圾箱收运模式为主,充分考虑人口聚居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按每个社配置。

1

2

个垃圾箱、每个垃圾箱配置。

4

6

个垃圾桶、每。

3

5

个村配置。

1

2016。

年底前完成前期手续,

2017。

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4

300。

500。

人配备。

1

名保洁员(不足。

300。

人的村庄设。

1

1

名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搞好村(社区)环卫保洁的监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

1

2

名作业人员。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双龙湖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两路街道涉及的相关行政村范围,王家街道、石船镇、洛碛镇、龙兴镇、大湾镇、古路镇、统景镇、大盛镇、木耳镇、兴隆镇、茨竹镇、玉峰山镇所有行政辖区(除开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及交通特别不便地区)。

相关镇街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市、区模式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结合全区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确保目标实现。

1

.全面启动阶段(。

2015。

12。

2016。

3

2015。

12。

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及相关镇街要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业队伍负责此项工作。

2016。

3

月底前,相关镇街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资金落实、工作计划等工作,相关资料报区市政园林局备案,同时全面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

.整体推进阶段(。

2016。

4

2016。

12。

1

2

个镇街农村垃圾治理典范打造。建制镇及所有通公路的村社完成环卫设施设备全覆盖并正常运转,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

3

.巩固提升阶段(。

2017。

1

2017。

12。

按照。

“通车一个点推进一个收运点”的原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4

.总结评估阶段(。

2018。

1

12。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政府有关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街组织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制定全区的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收集汇总情况及其他日常工作,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考核排名。负责结合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协助各部门整合资源,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列为政府投资项目安排。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落实

“以补促收”资金及迎检考核工作经费,负责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次性投入经费(含垃圾中转站方案设计以及建设等费用),会同区市政园林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镇街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等,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的选址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协调和落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指导,在农村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负责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镇街、村社评审的指标之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负责本区域生活垃圾的保洁、收集和运输及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出台本区域考核奖惩办法,确保完成市对区县的考核目标任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垃圾收运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障经费;负责将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纳入镇街财政预算。负责按照与相关镇街签订的委托收运协议,进行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爱卫办)、区水利局(区移民局)和相关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指挥、综合决策和督查推进。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日常工作。相关镇街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相关镇街定期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年终相关镇街自行申请考核验收,区级相关部门对相关镇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加强例行检查,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治理进度,协调、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治理进度月报制、季报制、年总结等工作制度。相关镇街每季度向区市政园林局报送进度统计情况,作为年底考核排名依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在政府公众网站、行政审批大厅及办公场所等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动员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监督。区级、镇街要建立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维护费用保障制度。区财政全额承担农村生活垃圾一次性投入经费(含收运车、箱体、桶等设备采购费用、垃圾中转站建设费用、垃圾设施设备场地硬化费用等);相关镇街承担存量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经费、生活垃圾收运日常运行费用(含清扫保洁人员经费、一次运输费用、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按以补促收的方式,区财政每年落实

2000。

万元,分等次对相关镇街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每年落实。

100。

万元作为检查考核工作经费(宣传培训,迎检考核等)。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查报告

寒假期间我走访了我县卫生环卫处,调查了我村垃圾堆放、清运输和处理的情况。这里我把调查的材料情况分三项说明。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仅就生活垃圾来说,我县每人每天要生产天近一。

斤垃圾,意味着每人每年就有近四百斤垃圾要处理,从整个腾冲县来看每天将有很多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的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了苍蝇、昆虫、老鼠和大量细菌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因此垃圾是城市和农村的一大负担。垃圾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可以归纳以下几点:从垃圾的平均组成来看主要是废弃物组成的白色污染,体现为混有一定的玻璃、塑料和坏弃物等杂质。在我们农村垃圾存在的形式主要是成堆或成片随意的堆放;用这种杂质的垃圾施肥,就会使土地喳化,所以,可能很严重的污染农村土地;农村垃圾随意堆放没人管制,成为很严重的问题,以城市相比,农村垃圾没有具体的处理措施,是垃圾存在的主要原因。当然有很多的城市垃圾拉到农村来随意堆放,环卫工作没有落实到最后,或者是挖坑埋在地下,现已发现埋在地下会污染破坏地下水,填埋后的场地也不能很好的利用,何况现在生活生产的垃圾也越来越多,垃圾的回收利用也没有做到最大。所以,寻找垃圾净化出路,迫在眉睫。还有,虽然国家有出台保护环境卫生的规定,但由于不能严格执行,成效不大,随地乱抛垃圾的情况到处存在,垃圾量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垃圾,确实是当务之急。

农村建设需要综合处理,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需要是垃圾产生最小化,建设人文绿色农村,不单是新农村的建设,同时是和谐、健康的农村建设。对垃圾处理也能在无害化治理、能源改造、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在我们新农村家家户户都有沼气池,它的功能在农村较为突出,将有机物质投放到里面,能形成很好的肥料,一次性投资,成本也较低,同时能转化成为燃气,作为农村的'又一能源方式,广受欢迎。

处理垃圾前景广阔,但目前还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来源。例如蔬菜在农村生产时就应该先进行加工,将不能用的菜杆、菜根、黄叶、泥土等除掉,将这些在农村就进行处理,减少垃圾量。不要的废弃物:废纸、废瓶、废铁等要形成统一的收购,而不要随便丢弃。

首先是农民观念意识问题。由于农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得极为随意。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有时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将能烧、不能烧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随意焚烧。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就无法正确处理垃圾,也就不能真正杜绝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带来的危害。

其次是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必须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再次是垃圾处理量大成本过高问题。这就告诉我们,农村垃圾将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有效处理农村垃圾呢?很多学者专家认为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首先要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分户堆沤减量化原则。农户将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内,定期分捡可降解垃圾和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可降解垃圾定期分散填埋或堆肥,可减少垃圾总量的60%。二是分类回购资源化原则。以镇成立环保合作社,向农民回购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合作社再进行二次分类,将可利用垃圾送至废品公司资源化处理,可减少垃圾总量的30%,并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合作社运行。三是集中处理无害化原则。将合作社分类出的有害不可降解垃圾集中送至镇压缩中转站,然后统一运送到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集中填埋,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

其次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可按照县级政府监督指导,镇、村组织实施,村民联合自治,合作社常年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再次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户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回购点、镇有垃圾中转站、县有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网络。

最后要健全运行机制和提供经费保障。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资金到位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避免挫伤广大村民对整治环境的积极性。这启示我们,只有形成户分类、村回购、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为农村垃圾的有效处理开辟一条新路。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树立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理念,科学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三年(20xx-20xx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镇村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休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村域内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9个村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85%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日标、强化责任。

1、加强领导。

成立xx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敏担任组长,副镇长李启强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郭晓斌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职责。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制定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的标准,做好各村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做好相关台账,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镇外宣办: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和墙绘、海报、报纸等传统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及时总结镇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做法,做好镇层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镇团委:组织镇辖区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镇妇联:组织全镇农村妇女主席培训工作,让各村妇女主席成为垃圾分类指导员、讲解员,并各自组织召开全村农村妇女工作会议,将“垃圾分类、妇女先行”精神传达到位。

3、形成规范。

一是建立保洁队员制度。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行政村都要配备相应的保洁员和垃圾分拣收集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进行。保洁员一般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负责责任片区和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分拣收集员负责农户垃圾桶的垃圾分类收集。

二是落实网格员联片包户制度。各村根据实际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要求网格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政策宣传、工作指导,不断引导村民将垃圾分类投放,有效提高分类质量。

三是完善分类培训制度。完善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女户主、村老年人五个层面垃圾分类培训;针对不同层面的群体,充分利用多种载体进行培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做到一户不漏、应知应会,确保知晓率100%。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知识宣传,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引导,在全镇广泛营造宣传氛围,提高辖区村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1、政府主导宣传。坚持政府主导,大力利用报纸、公益广告、墙绘、微信、横幅等渠道,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和内容,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

2、村级属地宣传。各行政村根据本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各村垃圾分类宣传方案,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广播、微信、qq、院坝会等渠道和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好村级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同时,结合网格员联系农户制度,积极利用上门走访、“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把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讲解宣传,全面促进垃圾分类知识进门进户、入眼入心。

3、群团合力宣传。镇团委、妇联、科教文卫办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性质,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的贯彻与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有关垃圾分类的主题宣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促进垃圾分类理念在辖区青少年团员、中小学生、农村妇女等群体中扎根和践行。

(三)强化协调,完善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安排环境卫生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和垃圾分拣执行情况的以奖代补。

2、加强设施设备保障。加强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车的采购、配置、日常管护等工作。

3、强化监督考核。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xx岛”的重要嘱托,切实推进环境卫生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莆政按〔20xx〕6号)和《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x分类办〔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源头分类减量、定点投放收集、定期集中转运、末端处理支撑”的思路,从根本上系统治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覆盖,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xx、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力引导人民群众培养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举手之劳的生活习惯,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无垃圾堆放目标,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一步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的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科学合理的布置垃圾分类换桶点,合理配备保洁员及分类管理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二)规范分类,科学处理。根据上级有关标准,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农户厨房中产生的有机垃圾、村庄餐饮店、农户自办宴席等产生的食物垃圾,农村集市、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农村家庭废弃的过期食物、中药药渣等。

处理方式:农户方面:采取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运往有机资源化利用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民宿、酒楼等餐饮企业方面:由经核准的餐厨垃圾保洁员用专门的收运车收集运输至xx岛垃圾资源化利用站,统一运往岛外处理。

2、可回收物: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废金属物、废织物类、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类、其他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等。

处理方式:可由农户自主分拣售卖(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混杂在其他垃圾内零星可回收物由各村垃圾分类保洁员自行分拣售卖,也可以由村集中处理,与已登记且证照齐全的废品回收点签订定期收购销售合同,建立收购台账,及时回收处置。

3、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如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废荧光灯管、农药瓶及其包装物、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处理方式:由村收集、镇处理,暂时集中堆放到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待存放一定数量后,统一送往有资质的作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定点定编专线管理”模式,对全岛公共区域的危废桶进行编号,标注定点位置,由专人专车收集管理。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如餐巾纸、污损纸张、卫生间废纸(卫生巾、纸尿裤)、废弃小食品包装袋、烟蒂等。

处理方式:由户级分类(前期必须有督导员进行引导)、村级收集、镇级转运、统一压缩运往xx市圣元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理。

(三)分类收集,密封清运。按“四分法”的统一标准,建立“户分、村收、镇集”的收运体系。采取给各户统一配置垃圾分类桶,农户先按“两分法”即干垃圾(其他垃圾)和湿垃圾(餐厨、厨余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后由保洁员按“两分法”将干、湿垃圾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分类桶内;美城公司负责对收运至定点放置的垃圾按照“四分法”进行二次分拣,并送至垃圾压缩站统一处理。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由美城公司负责,采用“分段管理,定桶到人”的管理模式。各村保洁员在日常垃圾收运工作中要做到分类清运、密封清运,防止垃圾清运途中出现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保持常态规范运行,建立统一管理的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资金有保障、保洁有队伍、投放有标准,清运有规范、处置有场所,探索推行xx岛垃圾分类监管系统智能化运作模式;建立责任包干制度,明确包片干部责任区域,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村领导进行约谈,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月考评、季度考评结果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配套制定宣传方案、督查方案、采购方案等。

(二)修正、巩固阶段(20xx年4月-9月)。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相应调整和优化。

1、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强化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督查机制;按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员、保洁员建立“三员”管理机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采取业务年度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2、加强宣传入户,丰富宣传形式:每一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工作,每户发放一封告知信或指导手册,做好居民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结合志愿者活动、党员日活动、美丽家庭、三下乡活动,对垃圾分类督导员、党员志愿者、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分类意识。

3、完善设施建设,促进末端处理:排查分类投放情况,根据需求调整或增加各村分类投放点,落实定点置换桶的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根据收运量和收运需求,进一步配齐各村分类桶、运输车辆,分类收运车辆逐车建档,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式、颜色喷涂到位;完善已建成分类屋(亭),配齐工具间、洗手池、排污管、防蝇除臭等基本设施,完成管理员培训、上岗督导工作,实现定时投放;做好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妥善管理,建立台账,待市建设好处置项目后进行安全处置;继续完善回收体系,培植回收公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网络,可回收物分拣后依托各品种资源化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全面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2月)。对乡镇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根据区级年度计划及考评办法,对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估,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各负责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位。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落实资金保障。由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宣传教育、人员配备、奖励物品等所需的经费,做好经费预算并报送牵头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镇对村、村对户双重考核制度,即镇对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实施有效管理,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村包片干部、保洁员对农户进行垃圾分类检查评比,通过层层考核的方式,层层督促落实,由村负责保洁队伍的日常管理,镇负责保洁队伍考评,并进行不定时抽查,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 农户自行分类为主, 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 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 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 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 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 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 2020 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 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 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巩固“十三五”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十四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为导向,立足我省农村实际和发展需求,统筹衔接卫生改厕、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和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健全政策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村民参与的共治共享体系,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重点突出、梯次推进。根据村庄发展和群众期盼,制定差别化治理目标和成效要求,优先治理环境敏感和人口集中的村庄。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政府主导,统筹整合有关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等,选择科学适宜的治理模式,不搞“一刀切”。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充分考虑后期运行维护,做到设施、管网与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保障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管理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新增完成35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完成2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和改善五河干流、鄱阳湖及重点湖库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目标,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村庄为重点区域,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治理。各县(市、区)年度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清单应于每年3月底前,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经筛选、汇总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结合农村户厕改造,推进厕所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对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强化设施运行管护和覆盖面延伸,厕所粪污做到应纳尽纳;对计划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一体化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结合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通过连通河道池塘、整治断头河等措施,连通邻近宜连河湖水体,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和水生态功能。结合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和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区域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监测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项指标,原则上每年至少监测1次。

按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地方标准要求,引导规范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坚持建管一体化,鼓励以市、县(区)为单位,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和运维整体打包委托,优选专业公司统一负责。户内污水收集设施原则上由农户负责日常维护,户外收集及污水治理设施由运维实施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对居住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对节假日人口潮汐现象明显的地区,合理设计调节池规模,采用并联处理等方式满足处理要求。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类制定改造提升计划,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日处理规模20吨以上)设施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设施改造。依照《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集中式污水设施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有效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无法提升改造拟报废的设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明确报废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由县级相关业务部门书面报送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鼓励各地在优化治理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树立一批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项目,原则上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申报,专项资金优先分配用于项目法人明确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探索试点、总结经验、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无偿使用、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

地方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统筹推进,进一步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和执法监管,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派驻县(市、区)的机构协助县级政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人口密集村庄延伸覆盖。省乡村振兴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协同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要素保障,落实用电用地支持政策。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增减挂钩收入等相关政策以及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等,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护的投入力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实践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资源产业开发、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关联项目或产业一体实施、统筹推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电用地政策。在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治理企业用电免收基本电费,优先纳入用电安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用地,并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江西省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规划及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求,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地区依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付费制度。

每年对上一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进行评估,2025年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年度任务开展调度、督导和技术帮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行为,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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