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专业19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专业19篇)

时间:2024-02-23 18:15:03 作者:QJ墨客

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类型的文章结构和语言特点,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指导。

纪检监察岗位工作职责经典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透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概念。

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能够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带给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状况。

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推荐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推荐。

推荐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来源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推荐“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就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推荐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推荐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职责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推荐。2、有权推荐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推荐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推荐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推荐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来源分决定。在特殊状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状况”主要指以下几种状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状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务必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能够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推荐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推荐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来源理问题及改善工作的推荐的权力。监察推荐的适用资料,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推荐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来源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来源理决定的资料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文档为doc格式。

纪检监察科科室主要工作职责范文模版

1、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灞桥。

3、按照分工负责印鉴的使用保管及文件拟定,年终归类归档。

4、对上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

5、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

6、在调查取证中要实事求是,重证据。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各科室、各街办财政所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举报财政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调查及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财政监督检查更好的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5、负责拟定财政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主管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财经制度。

2、抓好科内思想政治工作及廉政工作。

3、负责科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负责做好科与市局,区局有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5、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经调查财政人员确实有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监督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党员及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协助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进行审查或提出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监督,保证社区党务和居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七)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八)承办社区党委和上级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开展纪检监察巡察整改的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纪检监察岗位工作职责经典

第一条纪工委书记职责:

(三)对局党工委委员个性是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状况进行监督;。

(七)参与局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局管干部考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范文

工作职责就是工作者具体工作的内容所负的责任及达到岗位要求的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科科室主要工作职责范文模版

根据楚雄州教育党委、教育纪委和园区管委会党政工作要点、园区纪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园区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管委会建设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和健全职教园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做好管委会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园区党委、纪委的工作安排,切实做好管委会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二)逐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

1、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对管委会各部门和园区各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园区党委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2、强化责任意识,监督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3、不断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建立1。

健全督办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抓源治本、做好预防,重点加强“三重一大”(以人、财、物为重点,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监督。

(五)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及园区党委、园区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逐步建立园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编写制度。

(七)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科科室主要工作职责范文模版

1、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灞桥,财政局监察科工作职责。

3、按照分工负责印鉴的使用保管及文件拟定,年终归类归档。

4、对上访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

5、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

6、在调查取证中要实事求是,重证据,管理制度《财政局监察科工作职责》。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各科室、各街办财政所财政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财政有关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举报财政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调查及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财政监督检查更好的服务于财政工作大局。

5、负责拟定财政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主管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及省、市、区有关财经制度。

2、抓好科内思想政治工作及廉政工作。

3、负责科工作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负责做好科与市局,区局有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5、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经调查财政人员确实有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监督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文

在20_年里,我作为负责支行全面工作的行长,在市分行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行行长会议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线,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行干部员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使业务经营得到了健康、有效、快速地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文十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命令及各级公安机关的条例、警纪、警令等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警情况。

3、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情况,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4、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警纪、警令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报告,协助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进行初核。

5、组织本单位党政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

6、根据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的部署和本单位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7、完成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交办的其它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本岗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任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宣传教育。

三、协助主任健全纪检、监察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协助主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使工作职责的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情况。

五、协助主任做好纪委及纪检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七、协助主任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对纪检干事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1.贯彻执行公司党总支和公司纪检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监督。

3.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进行党规、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4.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查处中层及以下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申诉及建议,保护党员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6.协助党组织制定党风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公司贯彻执行。忠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四项职能,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2、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和研究本公司党风状况,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和建议;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负责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4、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批示、决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和指导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工作。

5、负责制定、修改、解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定期向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报告纪委工作,向集团公司党代会报告纪委工作。

8、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贴中心,保障“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最大程度提高对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突出主线,把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指导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监督、检査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

3.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透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概念。

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能够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带给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状况。

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推荐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推荐。

推荐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来源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推荐“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就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推荐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推荐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职责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推荐。2、有权推荐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推荐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推荐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推荐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来源分决定。在特殊状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状况”主要指以下几种状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状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务必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能够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推荐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推荐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来源理问题及改善工作的推荐的权力。监察推荐的适用资料,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推荐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来源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来源理决定的资料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协助纪工委书记工作;

(二)制订纪工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和审理工作;

(四)组织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工作,注意总结和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五)对纪工委各委员个性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

(七)向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部署工作任务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八)向纪工委书记和市局纪工委报告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和区纪委、市局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认真学习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工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四)调查研究本系统党风党纪状况;

(五)向纪工委报告工作;

(六)完成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条监察审计科科长和纪检员职责:

(一)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工作;

(二)具体实施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党风教育;

(四)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党员,经纪工委领导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并撰写书面报告;

(六)具体执行和落实对于违纪党员的处理决定;

(九)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十)负责局纪工委会议和其他纪检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负责纪检工作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制和发送;

(十二)向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请示和报告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直属单位)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一)受支部领导并理解局纪工委工作指导;

(二)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五)参加局纪工委组织的会议并报告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工作,执行落实反腐倡廉、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3、对公司员工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公司人员的违纪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5、处理公司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来信来访、举报的登记和审核工作。

6、抓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7、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事业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指导并抓好公司范围内纪检、监察的相关制度建设。

9、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监察建议书

《执法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权和建议权的具体工作体现,是执法监察任务中经常要运用的一项监察手段。

近年来,霸州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检查建议的权威性,针对有关部门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矛盾、不良情况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了苗头问题的进一步恶化,确保政令畅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贯彻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腐朽体系的进程,我们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建议制度特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促进执法监察乃至整体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充分把握执法监察建议的特点,在实践中将监察建议用好、用足《执法监察建议书》依据执法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及《行政监察法》而产生,由纪检监察机关独立执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同时其运用主动、灵活、应用面广,已成为监察机关不可缺少的工作手段。

回顾过来工作,具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围绕热点执行监察建议,切实纠查群众关心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坚持服务群众,稳定基层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事项的监察建议。

累计对中小学乱收费下发建议书3xx-xx次,群众农用电价收费1xx-xx次,殡改执法收费xx-xx次,其他涉农收费xx-xx次,切实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针对中小学乱收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这一问题,我们实行联合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全市中学、市属小学检查面达10xx-xx,对乡村小学检查面达6xx-xx。

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写明,提出切实的整改监察建议。

同时将《监察建议书》报送学校所在乡镇政府文教室或主管教育部门,责成其建立健全有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监察建议执行效果,我们对相关单位实行问题备案制度,对整改结果实施二次检查监督。

对在二次检查中仍存在整改不彻底或问题更加严重的,则严格采取追究措施。

如20xx年通过执法监察对市开发区小学下发建议书,责令其针对财务管理混乱,白条开支过大问题进行整改。

但在二次检查中问题仍然严重,我们立即将监察建议执行情况和二次监察结果移交检查室,对该校主要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最终给予其撤职调离所在学校的纪律处分。

二是围绕难点执行监察建议,主动向弊端积习开刀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将上级立项与本委立项相结合,以政府工作为中心,以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针对行政部门单位存在的弊端陋习主动实施动态监督,积极运用监察建议制度推进源头防腐。

如几年来,针对单位部门收支两条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迎难而上,累计下发《监察建议书》24份,涉及部门2xx-xx,清理财务收支问题87项,累计涉及违规资金90xx-xx万元,xx-xx受到党政纪处理,有效减少了财务管理黑洞,私设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

为进一步健全制度,推进标本兼治,我们在向问题单位下发建议书的同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研究,总结分析,形成全面的调查建议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20xx年全市成立了“财政统一集中支付中心”,针对一些问题对症下药,将5xx-xx个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统一纳入专户管理。

逐步建立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操作简单,公开透明的财务支付运行机制,促进了全市行政单位部门的廉政勤政。

三是围绕重点执行监察建议,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工作中,我们围绕上级的重大监察立项加大监察建议工作的执行,把握主动,力求防范在先,切实推进了政策贯彻落实。

如在20xx年开展社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中,我们针对社保所、再就业中心提取管理费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停止其违规行为。

同时对市财政局下发建议书,建议将两部门经费和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问题根源。

监察建议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内容很快被落实。

并且财政拨付专款将以前被社保所、再就业中心借支的“管理费”如数补还,保证了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褒奖。

几年来,我们在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努力熟悉业务,着眼大局,围绕粮食体制改革、土地和建筑市场治理、环境保护、失地农民补偿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监察建议书》,逐一进行问题整改,逐一完善监督机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并将多项工作纳入了执法监察的长效监管范围。

四是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确保监察建议效果。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合用广泛等特点,从源头问题入手,不忽略任何线索,不回避普通问题,力求切实巩固监察建议效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克服矛盾。

2001年,我们在开展维护企业权益专项检查中,发现胜芳镇劳动服务站对企业违规收取劳动用工年审收费且使用白条收据。

当时胜芳镇有企业20xx-xx家,而劳动服务站受镇政府与市劳动局双重管理,问题较为复杂。

我们对有关情况做了进一步调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纪委领导进行汇报,经批示后,对该所收费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一举查出该所违规收费3xx-xx万元,同时纠查出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私设小金库,公款送礼等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

我们及时对胜芳镇、市劳动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有关问题解决提出明确整改方案。

市劳动局与胜芳镇政府果断提出整改措施,撤销原胜芳劳动服务站,在胜芳镇建立劳动分局,由市局下派专人进行业务管理与服务。

此举减轻了胜芳镇内企业的负担,对规范全镇劳动用工、农民工维权等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保证了全镇经济建设发展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对实施《执法监察建议书》工作的意见

执法监察建议立足于已发事件,着眼于对继发问题的预防,对有关单位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工作中,执法监察建议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建议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以规范和改进。

第一,确保《执法监察建议书》下达规范化、制度化。

《执法监察建议书》是对整个行政执法队伍是否规范运行的监督纠察,是对监督体系的再次监督,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这要求作为执行主体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从程序到内容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执行程序上,当发现被监察对象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时,及时下达《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需要纠正或需要进行整改建制的,要下达《监察建议书》;对于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应当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按法定程序下达《监察决定书》,依法进行纪律追究和强制性执行。

监察建议内容要由负责该项监察业务的部门填写,要写明执行依据和整改目标。

经行政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或监察建议专用章,视具体情况发函或当面送达。

执行机关要出台有关工作规定,对监察建议书执行程序、时限、执行原则、依据等进行规定。

防止执行随意性,促进执行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增强监察建议的约束力,把监察建议纳入廉政建设的总体格局,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干部管理、干部教育中的参谋作用;完善监察建议书相关执行的法律法规机制,把执行情况纳入责任追究制、纠风廉政考核等制度框架内以强化其执行效力。

第二,突出监察建议的重点。

有些同志在监察建议书下达内容方面官话套话多,对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或虽有分析但内容空洞无物,整改措施和建议内容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缺乏整改依据和可操作性。

所以《执法监察建议书》在执行的内容上应重点围绕“发生了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采取什么措施改进”这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问题要找准。

要尽可能地多做调查研究,坚持让事实说话,问题找准讲细,切忌千篇一律地使用“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法律知识学习不够”等空话、套话;其次,原因要讲清。

对存在的问题要从深层次上剖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着眼解决问题,在预防犯罪上作文章、下力气;再次,措施要具体。

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是监察建议书的核心,建议必须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符合法律规定。

实践证明,一份好的监察建议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明确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

确定适当的《监察建议书》的发送范围,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落实。

即除去受建议单位外,应同时发送以下几个部门或单位: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权力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

通过报送监察建议,可以使受建议单位的主管部门了解其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了解建议书的内容,引起主管部门对其下属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视,促进建议的落实。

可以使部门内纪检监察部门掌握情况,强化监督,通过查办违犯党纪政纪问题促进整改,更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可以使人大代表通过质讯案件、视察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察建议工作。

还可以通过行风评议办公室等部门对受建议单位进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实践中无须向上述几个部门同时行文,只有在被建议单位对监察建议书消极对待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有关部门抄报或抄送监察建议书,促使受建议单位及时整改。

增强建议的权威性。

通过规范制作、准确建议使受建议单位受益,以监察建议的实际效果建立权威。

第四,强化执行后监督。

一些监察建议书发出后,未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整改措施也落不到实处,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如:有的单位极力从部门利益出发,认为既然是“建议”就是可采纳可不采纳的,对自己违纪、违规的行为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建议书的内容存在抵触心理或故意置之不理;有的单位对下达的执法建议书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功与过的关系,认为违纪者在过去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功大于过,因而在处理时往往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建议书时出现了推委应付、重错轻处,有错不处的现象。

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过去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

一是严格被执行单位整改报告制度。

改变过去被执行单位一两页报告应付了事的现象。

对整改报告要求逐一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选项做出整改措施,要客观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以其他资料说明。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制。

对部门内下达的建议书要求有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负责人的有关整改承诺。

对一些工作要求被执行单位以保证书或责任状形式促进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度。

另外,建立监察建议工作台帐式管理模式,实行跟踪监督,与新闻媒体实行联动,促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重视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每年来信来访数量总体处于稳中有升水平。

从近年来乡镇纪委查办的纪检信访举报件来看,可以说是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上访与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缠访并存。

因此,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思的一个问题。

一、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匿名举报的信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

从历年来受理的纪检信访举报(来信、来电、来访)来看,大多为匿名举报件。

在这类信访案件查办中,难以得到举报人的继续帮助,给案件的迅速查处带来困难,直接影响了纪检立案率。

二是越级信访仍占据较高比重。

有些信访人不按程序逐级反映问题,动则越级反映、错误地认为越向级别高的领导和部门反映、问题的解决就越快。

三是多头举报。

有些信访人为引起社会重视,不论部门是否是有受理调查权限,都将所举报的问题一一投递,这样做不但给纪检机关造成调查取证难,也不利于信访保密。

四是重复举报多。

重复举报的信件在历年来受理的来信来访中都占据一定的比率,尤以村(居)换届选举期间为最。

大有不达目的,信访不止的趋势。

五是举报线索质量不高。

从历年来的实践看,除少数举报的问题有可查性外,大部份的举报线索是听到或是看到的表面现象,或是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也不清晰,导致立案查处率不高,也增加了工作量。

六是老上访户、缠访户问题。

他们不仅上访次数频繁,并且听不进信访工作者的解释,他们的思想上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看法,以致动则扬言上省进京或向新闻媒体反映。

妨碍了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是联名信件署名人数不实。

有些信访人为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信件中擅自将不愿或不明情况的群众的姓名签上,以显示信访人数众多或有声势。

二、原因浅析

一是举报者怕打击报复。

在处理来信来访和信访案件的调查中我们感到,大多数举报人最担心的是遭到打击报复。

相对而言,举报人所处的地位是弱势,而被举报人都是具有领导职务的人或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从而使举报人有后顾之忧。

二是处理信访方式简单。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待信访群众采取拖拉,推诿的态度,将信访群众拒之门外或是在处理问题上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脸色难看,三言两语就打发上访群众,使信访群众无处申诉,造成信访群众越级上访等。

三是工作不透明。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办事透明度不够,宣传教育解释工作不到位,给群众造成“官官相护”的错觉,群众为讨一个“说法”,因而上访。

四是以上压下。

少数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时信奉采取“高压”政策,使群众口服心不服,怨气大。

有的甚至在从事公务活动中与群众发生纠纷,不能克制自己,并且扬言“随便你去告”等语言,群众气不过而上访。

五是举报者怕得罪人。

现实生活中,对腐朽现象,群众是最忿恨的,但对腐朽行为的举报,有时被认为是“多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还深深地存在于人们的脑海中,因此,举报人不愿实名举报也是原因之一。

六是办事效率不够高。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周期长,有些久拖不决,当然有时存在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就造成重复信访的主要原因。

七是少数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不公,难以服众,也是造成群众信访的主要原因。

三、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的问题,是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纪检监察机关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召开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专职人员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研究纪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措施,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是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臵工作。

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如何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臵工作呢?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

开通纪检信访工作网络举报渠道,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

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

探索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三要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

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

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乡、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六要建立健全信访易发问题排查化解机制。

成立以乡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检信访突出问题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成员任务分工,制定纪检信访突出问题应急预案,以防范违纪违法问题为切入点,为把纪检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调查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可能发生纪检信访问题的领域和方向,做到信访矛盾激化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出现。

三是加强换位思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

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

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

二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

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

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

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

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

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

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

一要强化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联系本部门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的能力。

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处臵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

第一,要在“传”字上做文章。

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第二,要在“帮”字上下功夫。

就我市而言,由于乡镇纪委书记变换频繁,从而导致部分乡镇在查办纪检信访案件中业务不熟,工作开展较为困难。

为此,建议市纪委在乡镇请求协助查处信访案件时,从信访件立案开始,选派专人到乡镇“帮”到信访案件查办结案,相信经过1-2次的帮助,乡镇应能独立查办纪检信访案件了。

第三,要做好一个“带”字。

建议市纪委信访室在查办重大信访举报案件中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让乡镇纪检干部在“带”中学习,“学”中悟道,从而积累案件查办经验,提升自身办案能力。

三要建立纪检信访举报工作激励机制。

建议每年对纪检信访举报工作做得较好的乡镇纪检干部实行奖励,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建议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对基层纪检信访干部的培养重用,让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平台。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用心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如学院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潜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文

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命令及各级公安机关的条例、警纪、警令等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警情况。

3、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情况,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4、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警纪、警令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报告,协助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进行初核。

5、组织本单位党政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

6、根据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的部署和本单位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7、完成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交办的其它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本岗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任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宣传教育。

三、协助主任健全纪检、监察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协助主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使工作职责的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情况。

五、协助主任做好纪委及纪检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七、协助主任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对纪检干事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公司党总支和公司纪检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监督。

3.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进行党规、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4.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查处中层及以下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申诉及建议,保护党员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6.协助党组织制定党风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贴中心,保障“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最大程度提高对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突出主线,把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
  • 02-23 发酵实训心得体会报告(模板17篇)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思考自己的学习或工作方法是否科学有效。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样本,您可以学习他们的写作方式和表达技巧。实训报告心得体会要怎么写,
  • 02-23 2024年四人股份合作协议(汇总19篇)
    在合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和责任,需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才能完成任务。下面是一些合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和技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合作效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 02-23 小学四年级书法教案案例(通用23篇)
    教案需要经常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变化。通过观摩下面的范文,我们可以了解一些具体的四年级教案,希望能够对各位老师有所启发。观察《胜似亲人》这幅图
  • 02-23 应聘空姐的自我介绍(优秀17篇)
    自我介绍是一种社交技巧,可以帮助我们与他人建立联系和友好关系。最后,希望大家喜欢我的自我介绍,期待与大家有更多的交流和合作机会。各位前辈,下午好:今天能在这里参
  • 02-23 小班健康自己穿衣服教案(精选19篇)
    小班教案也是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小班教案范例,供大家参考。1、结合幼儿园一日活动,让幼
  • 02-23 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方案参考(精选14篇)
    范文范本是对某一类文章、作品或者表演等的最佳参照样本。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批范文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提高写作水平。为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
  • 02-23 思政案例的收获和体会(优秀19篇)
    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总结经验,改进自己的方法和策略。以下是一些年轻人的心得体会,他们对于成长和人生的思考和总结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共鸣和反思。近年来,随着高等
  • 02-23 保安班长工作总结(实用22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内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对自己工作的回顾和反思,也是改进和提升的机会。下面是一些佳作月工作总结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希
  • 02-23 创业基础课程心得体会文献(优质16篇)
    通过反思和思考,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这对我个人的成长非常关键。接下来是一些优秀学子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第一段:引言(150
  • 02-23 联合监测协议书(模板18篇)
    通过合同协议,各方可以明确商务合作目标、期限和预期成果,避免合作过程中的误解和纠纷。需要一份详细的合同协议范本吗?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实用的样本,希望能为您的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