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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签合同注意事项大全(22篇)

时间:2024-02-23 03:24:03 作者:碧墨

范文范本可以为我们提供多样化的写作素材,培养我们的创造力和表达能力。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本,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

签合同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状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就应把握几个问题。

1、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此刻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仅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此刻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明确退房的职责。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务必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职责,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4、就应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务必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务必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5、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职责。此刻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状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6、就应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资料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那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超多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必须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清楚明确里面的资料,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新手如何买房子:

选位置。

房产作为不可动的资产,所处位置对其使用和未来的保值、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购房者买房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居住或是作为一种具有较高预期潜力的投资,房产能否升值,区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1、首次购房:看一个区位的潜力不仅仅要看现状,还要看发展,如果是在一个区域各项市政、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时候以低价位购房,待规划中的各项设施完善之后,则房产大幅升值很有期望,因为区域环境的改善会提高房产的价值,因此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来分析住宅所在区位的发展潜力,对选购一手房的消费者来说十分重要。

2、购买二手房:一般选购二手商品房多是出于就近上班或思考孩子上学方便等自住需要,但仍然要思考房屋升值的空间,尤其是要关注城市规划的资料,看其是否对该项目在短期之内造成某些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其价值的上涨或下浮。

看配套。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许多较大的居住小区设有小学,以消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潜在不安全隐患;同时,早市、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一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也要完善,如果是老年人居住最好还要有便利的医疗服务机构。

1、首次购房:开发商一般会把将来社区完善程度描述的天花乱坠,此时作为消费者,必须要持续清醒的头脑,对于开发商所描述的种种加以决定,并考察开发商之前所建设项目的状况,然后再结合其他条件作出决定。

2、购买二手房:要实地考察项目周边的配套完善程度如何,尤其是要结合自己在看项目所在小区的位置,结合医疗、卫生、购物等多角度考察,综合多方面决定,来作出购房的决定。

看绿化。

现代社会人们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家成了人们缓解生活压力的最好地方。进入小区后,大面积的绿地将是感受家庭温馨感的最好开始。所以,看房必须要关注小区环境。

1、首次购房:开发商会告知消费者房屋建成后的绿化率是多少,如果是现房,消费者能够实地考察,而对于期房,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要将开发商已完成的项目作为参照对象,看实际建成的项目是否和开发商之前的广告推广相符,以作出一个大概的决定。

2、购买二手房:相对一手房的绿化率是房产项目的一个必备硬件指标,但在二手房选购中,绿化率还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因此,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随着城市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加大,即使购买二手房,也要关注小区的绿化程度,它会在无形中缓解您高度紧张和集中的精神压力。

挑户型。

无论外在的环境再好,以后天天要居住的房屋格局也是选房的重中之重。在此,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看房屋本身的户型结构选取户型要着重注意采光和通风。一般状况下,房屋就应有至少保证3个小时的日照和至少5个小时的通风。厨房和卫生间最好有向外的窗户,防止污浊的气体进入室内。同时还要注意各功能区就应是比较独立,并且有必须的功能划分,避免居住时的互相打扰。

1、首次购房: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参观一下样板间,能够对图纸的户型实际感受,印象深刻。

2、购买二手房:能够实地考察房屋空间给人的实际感受,能够更直接地身临其境,尤其是对于采光等各方面能够作一个综合的打分。同时,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时间允许,最好多看几家,作一个比较,以选取到适宜满意的房屋。

看项目的区内交通。

1、首次购房:目前居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对于一手房的购买消费者,开发商一般将“人车分流”作为楼盘的卖点,即汽车在小区外直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车行与步行互不干扰,因小区内没有汽车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扰,小区内的步行道兼有休闲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区环境质量,但是,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种方式造价相对较高,如果您选取,就要做好以后承担较高停车费用的心理准备。

2、购买二手房: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者,虽然能够直接感受小区的交通状况,但业内人士推荐消费者,最好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期也对小区进行观察,以确定交通状况的通畅状况。

总结精选(4):

首先提醒您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能够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能够办理按揭贷款。此刻西安市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期房都实行网签,网签和纸质合同资料相同,只是签订方式不同而已。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必须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必须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目前西安实行网签备案,但合同内同纸质的合同相同。

第三,必须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资料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状况。一旦发生此种状况,买房人必须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取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必须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职责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必须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职责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必须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职责。

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构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取开发商及楼盘。

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构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十分不利。推荐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状况。如果选取购买,必须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职责。

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目前市场上开发商基本上都是这么做的。感谢关注!

最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

总结精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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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在外打拼的人儿都面临着租赁房子这件事,但是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大家了解吗?下面是爱汇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供大家阅读!

二房东出租房注意事项一,合租房注意事项

1,现在全国各地,有很多人包租了房子,然后再一间间分租出去,这样就要注意,包租老板的相关身份证件,或与原业主签的毛坯房时的合同等。看看包租老板与原业主签约的期限是否到期?包租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及合法证明。

3,看合租房时也要注意,原有房人,最好也要2个人,防止来看防的人,假装来看房的,然后骗走和偷走你的东西。去看房的人,为了注意安全,也最好2个人一同去,防止有房的人,在房间诈骗你的钱财,也能看看有房人的素质,有房人的相关证件,如在什么单位工作,可以能找到有房人的其他联络方法。

4,一定要看清已有房人与原业主的关系,或与原业主签的合同,期限是否到期,有必要获取一些对方的相关证件,如工作单位,担保人等。

5,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合租房,租金毕竟低,也没必要付太多月的租金,可以按月付。这样包租的人和出租的人也能谅解。即使有事情,你的损失也不会太大。

上海租房一般起租至少半年,正常都是一年,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房子,一般付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就是所谓的付三押一。有的'房东也可以协商付款方式。5000元以上的公寓,要付一个月房租和二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所谓的付一押二。押金到租期满,可以退回给租客。般情况下业主的租金都包物业管理费,提供租房发票。发票税率为房租的5%,可以由当地税务部门开。或你所在房子,居委会会代开,或由我们上海租房网代开.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上海房产中介费一般为房客要付第一个月租金35%,房东也要付35%,是一次性的收取的,写字楼,别墅,高档公寓,根据情况收取,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格式的,由中介来填写。

1,如果相关产权不明确,就要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要不就少付点款,不要一次付太多,可以付一押一。以免上当。

2,关于转租,一定要原来房东到场签约。看清原房东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核对无误,才能签约。

3,房东也要注意房客的素质,及房客的相关身份证件及护照。

4,通过中介可以适当避免风险,可以让中介公司帮助找房子,如果您确实找的是网上个人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可以和亲友一同去签约,签约时注意,看房东是否有真正的房产证,必须是原件,产证原件一般是一个绿色的本子,产证上有印花税票及附带的房屋图纸,也有产权号码,产权人,贷款抵押情况等等。

5,如果他本人不是房东,一定要有房东本人的写的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1、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

2、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5、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中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租赁中如一方系房地产经营公司,则其租赁活动应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6、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运输合同注意事项

运输。

合同。

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注意事项,欢迎参考阅读。

概念。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

客运合同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特征。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旅客的主要义务包括:持票乘运的义务;按时乘运的义务;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遵守安全规则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特殊效力: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分区段的不同方式的运输联合起来为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体现在:

1.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之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划分约定,不得对抗托运人。

2.支付费用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送设备的运费一次性支付多式联运经营人,并取得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分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两种。

3.对于联合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首先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发生损害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赔偿责任,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依约定或法定分配。

参考法条:《合同法》[1]第31、293~303、308、311、313、314~316,317条。

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拒;。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修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修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应查看装修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修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修公司施工期间[3]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2、关于合同文件。

根据经验,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

3、合同签订细节。

一些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比较随意,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对合同条款不明确,含糊的用语不问清楚,以致于产生投诉时难以确定责任。对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将使用的材料具体品牌、型号、装修完工日期等在合同中写明,以防备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

4、关于设计图纸。

根据笔者的统计,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各种图纸准备齐全。

5、装修价格。

很多消费者担心价格会对装修质量有影响,害怕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做手脚,对装修报价不仔细核对。对此,消费者在装修前一定要行结合自己的实际收入,对装修的价位心中有数。同时对所使用的材料价格作一些了解,选择比较多家公司的装修报价。还应注意在装修过程慎重对待装修公司提出的追加投资的建议,不要轻易更改装修项目、材料的约定等内容。

6、选择好装修原材料。

在进行装修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环保型的建材,尽量避免到路边小店购买,对装修公司购买的原材料要坚持验货查收,同时查看购货明细表,保存好购货凭证,便于出现问题时查询。

7、定期验收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差往往容易出现卫生间渗水、乳胶漆鼓包、管线掩埋不符合行业标准等。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不仅要对装修公司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作详细了解,还要对装修公司的诚信程度进行了解,确认装修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应具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

8、售后服务不能忽视。

最突出的问题是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或以种种借口不给维修。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应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分期付款方式等内容,以防备装修公司把风险全部留给消费者。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审慎。如果你是初次开店租赁房屋,可以事先向其他同行打听一下租房合同的详细内容,也可以从网上了解一下。

如果是属于转租门面,最好能和房屋所有人共同签订,以防其中的内容有不实之处。若对屋主的出租权欲加以验证,可到房产部门查阅登记簿,或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在街坊邻居间做调查。

要问清楚协议书的有效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一般由出租方确定。因为租赁合同签订后房租一般不再变动,所以承租方可以根据房租水平,与出租房洽谈租赁期限。通常房屋契约有效期为3年。如房租在高峰时,要签短一些,低谷时,应尽量多签,如五年以上甚至更长。

租房合同到期后,屋主若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一般可以继续租用,但必须及时更换合同。应要求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另外,在换新协议的时候,要提防附加的更新费用或者抬高租金的情形。

选址前,最好能在主要投资路段,定期定点进行租赁市场调查,了解每一季、半年、或一年的租赁市场情形,而且要知道原承租者的租金年限,也有利于在到期前与屋主协商优先承租。

预付屋主的押金或是缴纳给屋主的租金、手续费,都要明确确定数额,标明哪些是可以在解除协议时收回,哪些可抵作租金中的费用,以免留下后患。另外,还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一般除了保证金、租金之外,还须付装潢顶让(不破坏装潢而进行转让)金,如果店主要求押一付三,那么你的资金可能就无法周转了。因此,需要和屋主协商,尽量避免潜在的风险和事后产生纠纷问题。

面积是确定租金的主要因素,也是参观经营的根本要素。出租、承租双方首先要统一面积的计算标准,一般应以使用面积为准。因为只有使用面积才是真正用于经营的面积。如果出租方出具的是建筑面积证明,要折算为使用面积。面积要进行实地测量,双方签字确认。店面的附加面积要用出租方出具有关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合同上未言明的事项,一旦发生纰漏,经双方协商后,应补充列入协议中,或在第三方证明下,立下备忘录以备查考。如涉及法律的专门问题,最好请教律师或向熟悉租房屋业务的第三者请教。

总之,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要预先进行调查,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在内,做到心中有数,就可以绕过“陷阱”,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四、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

十、水表起用吨数____,电表起用度数_______,燃气表起用度数______,暖气___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避开购房合同纠纷,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因此,需注意以下问题: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以偏盖全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中合同须知:剖析“订金条款”提防合同陷阱在购房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很重要的环节。规范的开发商都应该采用标准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者作为弱势群体,很难要求开发商对拟好的合同进行修改,尤其是热销楼盘,合同基本上是一字不改。

您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将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与标准商品房购房合同作一对照,如有出入应立刻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其提供标准合同文本。购房合同由一般由《商品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两部分组成。

(三)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的预售合同登记签完购房合同后的30天内,买卖双方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管理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合同登记手续。如是外销房,则应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办理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登记手续,可以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交易的合法性和唯一性进行确认,可以有效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买方来说,预购的商品房是一种期待利益,通过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可以减少因不了解政策或其它情况而造成投资风险;对卖方来说也可以减少因不必要的纠纷造成的损失。

预售合同登记手续一般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您只需要提供相关的委托书、购买商品房登记表等资料就可以了。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8.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现实中总是发生不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对相关事项规定的不够规范所导致的。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至少要注意以下三点:

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不管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都必须要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对方的身份,主要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

2、租赁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签约时一些必要的物业状况可以先拍照存证

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将所租房屋回复原状返还给出租人,而何谓“房屋原状”常因欠缺证据,而使租赁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甚至诉请法院予以解决。所以为使“房屋原状”明确化,有必要在租赁合同订立后交房时,将所出租房屋的状况拍照存证,并以附件(或附图)形式并人租赁合同。日后租赁关系结束收回房屋时,一旦和承租人产生纠纷,可作为证据几尤其是比较高端的物业状况更应该如此。

以上就是对“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所做的解答。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作用很重要,所以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本着“宜多不宜少”的原则,也就是把想到的问题都约定清楚,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各执一词。如果您想签订一份最完善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那最好请律师帮您起草和把关。

一、不要轻信低价虚假租房广告。目前北京市租房市场上,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1500元以上,城近郊区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制度,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各网站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按现行规定,无论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是其下设的每个分支机构,均应办理注册登记及资质核准手续,并在其住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并张贴其全部执业经纪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三、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四、租房时,要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条件后,方可签订租房合同。

五、做合法交易、办正规手续。从事租房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北京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此外,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租房合同要细。如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要在合同中注明归谁来交纳。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还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商务合同注意事项

接受当事人委托,帮助当事人起草或审查当事人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署的经济合同(本文仅探讨经济合同,以下称合同),此乃律师常规业务。律师在起草、审查合同时,通常要进行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要审阅当事人提供的背景材料,二是查阅合同所涉事项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国际惯例,三是研阅有关合同范本并决定是否参照。除了上述准备工作外,下列问题值得律师高度注意:

一、应注意合同的目的性

律师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实践中,明明是加工承揽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买卖合同处理;明明是一般合作建房合同,有的当事人当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处理,结果导致合同名不副实。有的当事人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明明是企业相互借贷合同,确要搞成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搞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只有明确合同目的,律师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律师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律师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乃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律师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

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判断合同有效还是无效,除了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师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关于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律师只需修改该个别条款;当整个合同无效时,律师就要放弃当事人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

三、应注意合同的平衡性

所谓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没有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必须“匹配”,不应出现有权利主体而没有义务主体、或有义务主体而没有权利主体的情形,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内容应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相对应。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签署,要么变成“显失公平”!虽然律师是受合同一方委托,律师当然要注意委托方的利益,但若不考虑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或者不注意合同的平衡性,绝对不是一个好律师!有的律师在起草合同时,还往往为合同相对方设立了诸多陷阱而沾沾自喜。殊不知,你的“聪明才智”迟早会被“发现”。要么你辛辛苦苦起草的合同草稿被改得面目全非或被“束之高阁”,要么你起草的合同虽然得到了签署,但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这些陷阱会逐步暴露而遭到合同相对方的种种刁难。最终,导致当事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吃亏的,还是你的当事人,甚至是你本人。“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教训不可不吸!

四、应注意合同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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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草注意事项

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 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在诉讼中所起草的和解条款与协议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

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的。这样,合同双方将来就不会争执:引述语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是否自愿签署、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问题。

12、按逻辑顺序列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合同的段落是按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起来。参照《合同法》第12条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这些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撰写租赁合同时列出下面这些标题词: 引述语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13、在撰写每一段落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一段一段地分别说明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14、随时记下一些需要添加条款、措词和问题。另外,将对方列出的要点和一些类似的合同范本也放在跟前,以便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查对。

相符性。

三、起草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6、标题上注明“合同”两字。不要写“备忘录”、“建议书”等其他名称。

17、尽量写短句子。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18、尽量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相对来说,主动语态的句子更简短,措词更精练,表达更明白。对比下列例子:主动语态的句子“卖方将把此物卖给买方”;被动语态的句子“此物将被卖方卖给买方”。

19、在整个合同中,对合同一方只能用一个别称(或简称)。

20、写数目时要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拾(10),这可以减少一些不经意的错误。

21、如果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能够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否则最好用“但不限于”的分句,来说明只是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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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当在去租赁门面房的时候,是有很多的事项都得需要当事人去注意的,与此同时呢,不要忘记了,一定要签订好一份关于门面房租赁合同,这样自己的利益才会有法律的保障。下面为大家列举一些门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快来看看吧!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购货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

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款期限明确,无改动。

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针对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欠款问题,如连续有业务往来,时效可以顺延;

如业务中断,须尽可能采取措施,确保时效的连续性;

长期不发生业务往来的,要及时排查,要掌握时效问题;

可根据情况采取法律措施,通过调解和诉讼解决。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无效的原因。

主体违法。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内容违法。

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生效的时间。

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的'合同文本应该是由工商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联合制定、备案的示范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包括正本和附件,要求完整、齐全。基础文件资料如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表等必须事先完成。对双方达成的约定内容要询问、审核清楚后再落笔。对补充条款应该明确的事项一定要阐述清楚。

对消费者来说,补充条款往往是最关键的部分。装修合同补充条款应该明确的事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委托的方式。委托的方式一般有全包、半包和清包这三种方式。全包是指工程所需的材料全部委托装修公司承办。半包是指部分材料由装潢公司承担,其余部分由装修业主自己提供,施工由装修公司承担。清包是指装修公司承担工程的施工,材料全部由业主提供,即通常所说的包工不包料。这三种委托方式对装修公司和业主来说,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材料出现质量问题,谁提供材料谁负责的原则。

合同履行方式。一般有开口和闭口两种方式。开口方式是指双方约定根据设计图纸编造工程预算,然后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约履行,在履约后期按实做实算进行结算。应按原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的内容,对装修中所进行的施工项目、材料、人工等双方认可的凭证进行必要的确认后,再最后结算。闭口方式是指双方根据设计图纸和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核价,双方确认后签约履行。除非在装修过程中对原设计的施工内容和预算内容有变动或项目有增减的情况发生,双方就按原编制的工程预算约定进行结算。

这两种履约方式各有利弊。开口合同对双方来说自由度更大,而闭口合同则小一些,但约定的精确度也要高一些。对消费者来说,签了闭口合同不等于不可改变,通常来说,装修过程中变动的情况肯定会发生,如果确实需要变动装修项目、材料等,只要及时办理手续就可以避免矛盾的发生。

买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个人购买首套房的,如果是按揭的贷款的方式的话分为两种的:

1、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的建筑的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的首付款的比例低为房屋的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首付低30%以上。

2、使用的银行的商贷的话,低的首付的比例为总房款的30%了。

二、首付款是房屋的购买时的第一笔的预付款了,一般状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30%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1、考察一下你区域的房价并且做好价格比较。

此刻有很多房产的网站,将会给你一个大致的推荐,尤其是当你输入你要购买的房子的价格、户型、地理位置等网站,会对应搜索出你想要的房子,你也能够到房产中介去挂名,告诉他们你的要求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子。

2、核算出房地产买卖手续费。

你要了解什么是房地产买卖手续费,它包括起始费用地税中介费等,你也能够利用银率的计算机来计算你一共需要交多少费用。

3、检查你的信用。

在整个过程中你也要先了解自己的年度信用报告,核实是否出现错误,是否还有一些没有处理的事项,如果你发现了错误,立刻联系相关部门确保让他们更正。

4、准备好一切单据和证件。

收集一切有关的付款存根银行交易账单。当然,你也要搞清楚姓名、地址,别小看这些信息。在经济紧张的时候,如果卖房者需要这些单据你也不要奇怪。

第一次买房子,肯定会有很多的措施不及。第一次买房子首付款的多少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上我们都有所介绍了。在买新房的时候,大家买房子之前必须要多了解购买的楼盘,选取十二和自己的也贴合自己贷款需求的房子。买二手房的时候注意的因素比较多。周边的环境、房屋是否抵押等这些小的细节必须要注意的。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卖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权利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卖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于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应当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采用抵押担保时应切实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首先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应按法律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于: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法律文书,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的全面推行,规范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想法设法在劳动合同中设置陷阱,规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就劳动合同中一些常见的陷阱列示如下,提示劳动者注意并加以防范。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用人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以种种理由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变相收取培训费、服装费、集资款、风险抵押金等,并规定劳动者因病因事请假、辞职时,收取劳动者的这些费用概不退还。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示:遇到这一问题,劳动者一方面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交涉,拒绝交纳各种押金;另一方面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得到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主要有: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费。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发给经济补偿金。4、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发给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必须发给经济补偿金。目前,有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寻找各种借口,设置陷阱,利用强势地位,不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

提示:劳动者在遇到这一问题时,往往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以致丧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这种情况下维权的途径有两条,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二是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有的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强势地位,将发生工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强迫职工认可,并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当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用人单位又想方设法逃避应负的责任,阻拦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致使受事故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地保护。

提示:当伤害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职工就该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而发生了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负有举证的责任。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按照上述规定自行进行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在工伤认定之后,要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工伤职工或患职业病所应享受的待遇项目和工伤待遇计算的办法和标准以及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第八章附则对《条例》中所称职工的解释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对“本人工资”所作的'解释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并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伤害职工的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想法设法逃避责任,利用强势地位,强迫工伤职工放弃享受工伤待遇,签订霸王协议;或在计算工伤待遇时,不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组成部分计算,只将基本工资作为计算的依据,严重损害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提示:劳动者应当明确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工资组成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下列六种工资形式组成企业的工资总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的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而不是按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它包括: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2、婚丧等事假工资;3、探亲假工资;4、停工期间的待遇;5、职工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6、伤病产假工资;7、年休假工资;8、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根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用货币支付劳动者工资,特定用人单位如外资企业可以用外币支付。除法律规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情况外,不得用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在经营困难时,想法设法用本单位生产的产品折价顶替工资,致使劳动者因领不到工资生活发生困难。《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单位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了食宿,这些费用再加上支付的工资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其实,这样做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免费食宿是单位的福利待遇,不是工资,当然更不能列入最低工资标准。虽然加上食宿的费用,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费用可能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但用人单位如果直接支付的货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承担违法后果。

提示:《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可见,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规定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即使在劳动合同使用期内也不能例外。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用实物代替工资或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拒绝领取并提出用货币支付工资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但是,有个别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单位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劳动者个人参加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些“霸王条款”既严重损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提示: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的专门资金,用于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或在工作中断期间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物质帮助制度。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逼迫劳动者放弃应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进行查处。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问题一:

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

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

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问题五:

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

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

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_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_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

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_市_区_街_号w2花园_号楼_层_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修改合同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内心有许多对律师行业现状的委屈和抱怨,为此也写了几篇文章。但我认为针砭时弊只是表达年轻律师呼声的一种方式,目的是希望律师行业走向规范。接收委托后,脚踏实地,勤勉敬业才是合格的律师。下面我想通过介绍本人为客户撰写和修改合同的过程,呼吁广大年轻律师能够从服务的细节做起,争当一名合格律师。 我为客户撰写或修改一份合同时,通常的工作步骤是:

第一步:与客户沟通。充分了解客户签订此合同的背景、目的以及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要求客户尽量提供以往签订过的类似的合同,向客户了解合同所涉及的有关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这个步骤需要把握的关键是不耻下问,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切不可想当然,要虚心向客户求教,必要时要反复、多次的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二步:利用互联网进行搜索。现在是信息时代,利用互联网搜索技术往往可以获知许多有用的信息。首先将客户姓名或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作为关键字词进行搜索,往往会得到意想不到的、令人惊喜的结果。然后,搜索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结构。最后,将合同名称、合同内容涉及的核心主题作为关键字词进行搜索,寻找最接近主题的法学理论方面或法律事务方面的专业文章,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

第三步:充分结合以往经验。查阅本所律师以往写过或修改过的此类合同和类似合同纠纷案件的法院判例,同时翻阅一些合同法理论的专业书籍和法院案例选。此步工作与上一步的互联网搜索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基本是同时进行。

第四步:开始撰写或修改合同。将与客户沟通的结果和收集的资料充分结合,运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撰写和修改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五步:查找并修改错别字。

第六步:完成后及时交客户审阅。

以上撰写和修改合同的六个步骤只是针对一般合同而言,遇到非常专业的重要的合同时,一名律师往往难以胜任,需要由多名律师和有关专家一起参与。

通过一份合同的撰写和修改就可以看出律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量。年轻的律师有时做此类业务很难收到较高的费用,此时不妨把以上步骤所涉及的工作量告诉客户,会有效果的。当然了,如果客户吝啬,律师也只能点到为止了。

案源两个字,对于律师来说就像光棍眼里的美女,饿狗眼里的肉骨头,那简直是挡不住的诱惑。即便是做了很长时间的律师,也会以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的姿态,杀向每一个案源可能存在的地方。做了一年的律师,看到同行之间为了争夺案源而血拼,反目成仇,互相攻击,甚至不惜放弃人格尊严,向法官向一些掌握案源的实权人物卑躬屈膝,出卖肉体或者是灵魂。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能干的律师,没有案源也是死路一条啊。

我不是一个有案源的律师,我要是案源多的话也就没时间坐在这里敲键盘了。我老是在琢磨如何开拓案源,就像初恋的时候琢磨如何泡妞一般。有时也尝试着做了一点试验,在跟其他的实习律师交流的时候,他们觉得我的做法虽然还没有产生很大的效果,但是应该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在这里拿出来跟大家一起交流,请大家修正。大家要是有什么绝招的话,千万要跟我说说啊。

我觉得,对于一个实习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市场的推广,第一个要件就是产品的质量。咱们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以你的产品必须不是假冒伪劣,你得有点东西。除了法律职业资格,你还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你还有什么特长?一个新开发的产品要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话,那就不要谈推广了。一个新产品,要有自己的卖点,你的卖点是什么?如果你暂时还没有卖点的话,趁着这一年的实习期间,赶紧准备准备。起码得让自己在某一个方面有比一般人较为突出的优势。

跟产品营销的一个区别在于,产品可以说是新出来的产品,越是新的越受欢迎。律师还是老的好,任何一个当事人不会冒着巨大的风险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拿给一个刚刚入行的新丁练刀。所以,一个刚刚入行的律师,除了在言行和装扮方面要显得成熟老练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当有些客户向你打听你从业多久,有没有办理这种案件的经验时,打死你也不能说实话!!!!!自信一点,你就是老律师,你做这行有十几年了!!!这种的案子你做过无数了!!!!如果阁下看上去永远是那么年轻的话,我只能对你深表同情,并建议你蓄起胡须或者穿深色的服装。爱漂亮的mm,牺牲一点青春吧。

现在进入推广阶段,也就是广告营销。--传销也可以玩玩,给当事人介绍费那是不能放在桌面讨论的,大家心中有数,不必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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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现在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陈律师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定《家庭装修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二、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三、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相关阅读:家庭装修设计图纸)。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四、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五、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八、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九、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十、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一、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楼_______室。

2、住房结构:_______房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平方米。

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人工费:_______,管理费:_______,设计费: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税金: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_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房间保修期为_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_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5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4)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4.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二次(时间)_____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_____天,支付余下工程全款约____________元。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进行结算: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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