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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报告(实用19篇)

时间:2024-02-21 17:57:03 作者:QJ墨客犯罪心理学研究报告(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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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案例

昨天空闲时间,在微信读书上看到同学推荐这本书,下来当作小说翻了翻,似乎又回到看csi的情形里了,只不过这是国内的书本版。csi追到后面,我几乎将它当作一部家庭育儿教育片来看,罪犯各有不同,整体看下来,很多的犯罪都是同心理心态的失衡有关,而追溯心理不健康的形成原因,大致都可以回到童年,回到原生家庭去,归结为两种,爱缺失和爱太多。

爱缺失是从小很少受到家人亲人同学朋友的关爱关注,体会不到温暖,人变得麻木而冷漠,对别人做残忍伤害的时候,内心毫无知觉。爱太多是因为家人的过份溺爱,形成唯我独尊的思想,变得自私自利,从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失去与人合作的能力,无法融入这本需要协作的社会,将情绪归为外因。而家人的过度保护,也会让人失去面对挫折和困难的能力,一旦遇见一些难以应付的情况,心态失衡,以致走上变态极端的道路。

所以也时时提醒自己,教育孩子不要太过溺爱,也不要太过严厉。当然这个度的把握,就叫艺术了。这门艺术是需要长期摸索和学习。

极端的犯罪心理离我们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对于自身是需要尽量避免去和这类极端人群接触,就是常说的远离“垃圾人”。遇见极端的人,认怂不争远离,生命安全是第一位,把时间留给值得的人和事才算创造了时间的价值。

某次骑车到路口,稍看了一下红绿灯,迎面逆行而来的壮汉对我吼“看到点嘛!”我看了他一眼,没说话骑车走掉了。先生骑在后面说他“吼啥子吼”!读后感我说,你理他干嘛?他说“他个逆行的还骂你?”我说,是觉得有点气,但想想,和这种垃圾人争浪费时间,还有可能后续花更多时间和他争执。一瞬间是有点气,但把远离垃圾人的原则一拉出来,就为自己节约了时间而庆幸了。

犯罪心理学

杨威主编《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警官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习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

梅传强主编。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20xx年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李玫瑾著。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等。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美)特维著,李玫瑾等译。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作者:罗伯k雷勒斯/汤姆沙其曼。心理画像技术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既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的特征的一种新的刑侦技术手段。

罗伯k雷勒斯,以前为美国军方工作,后进入fbi,第一个把心理分析运用到捕获罪犯上,bau前身主管,cm里有很多作者的影子,有些直接是作者经历的复制。

犯罪心理学1

专业:材料类。

年级:11级。

姓名:马健。

学号:119024484。

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所以,实施行为的客观情况总是表现着人的一定的心理态度。犯罪活动也是一样,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识的支配,否则就不称其为犯罪。这就说明,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

(一)主体因素。

1、个体的心理因素。

指个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因素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犯罪行为人通过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地吸收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2、个体的不良行为因素。

指违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根据反馈原理,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结构,使不良心理结构得到加强和发展,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外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

(1)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水平还比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较差。违法犯罪大学生片面地看重社会上的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等消极因素,致使他们产生金钱能改变一切、权力能支配一切等错误思想。

(2)随着对外开放,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的东西也随之而入,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严重地侵蚀和毒害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灵,成为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3)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以及有些政府机关对社会丑恶现象打击不力,也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2、家庭环境因素。

(1)家庭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养成他们任性、自私和对物质的强烈占有欲。也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采取粗暴简单的方式,使其在心理上潜藏着粗野、好斗、对立的不良情绪,这些都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不良的影响。

(2)家庭关系不和、父母离异、或是家庭成员有恶习,都影响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学校环境因素。

(1)有些高校只重视对大学生的知识传授,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观、人生观、理想观。

(2)有些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单。

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较低。(3)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时虽然挂了一个心理咨询与教育的招牌,但流于形式、根本不能疏导大学生的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疾患。

(4)校园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多年不变、品味较低,根本引不起大学生的兴趣,不能把大学生从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中吸引过来,不能消除他们的生理、心理疲劳。

(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还存在漏洞,对学生管理不严,赏罚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6)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现象在学校里还有生存之地。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结构以及发生犯罪行为。

(一)主体外因素的预防。

1、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风气。

(1)政府应当在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证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坚定不移地进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人们生活在安定的政治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经济环境中,防止大学生形成信仰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

(2)净化文化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禁止传播并取缔各种诲淫诲盗和宣传暴力的读物及视听材料,防止大学生萌生性犯罪和盗窃、抢劫的犯罪心理。

(3)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

2、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

(1)开展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培养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必须在社会活动和集体生活中进行,大学生在接受外界影响的同时也给予外界以影响,在这过程中,逐渐地使个体的言论、情感、行为等方面同化于社会上正确的舆论。因此,从道德方面预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和积极因素,针对大学生的特殊情况,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使他们分清丑与美和善与恶。要使他们生活在道德舆论与榜样行为的力量较强的集体中,以增强积极的影响,削弱消极的因素。

(2)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制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可以通过开设法律课、讲座、橱窗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在法制教育中,要从诱发因素抓起,从不良心理需要抓起,教育大学生自觉纠正和防止个人需求中的不合理倾向,变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为合理、高尚的需要。(3)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学校各部门、领导、老师都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要做大学生的朋友,缩小师生之间的心理差距,增进理解与沟通,消除逆反心理。

(4)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大学生一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过程,社会阅历较浅,加上是同时代青年中的佼佼者,优越感强烈,往往难以承受挫折的打击,所以很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要使他们认识到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从失败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与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

(5)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学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维持校园良好秩序与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要加强对校内商业摊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杜绝”黄、赌、毒“,对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做到防患于未然。

3、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是培养子女个性品质的基础,家长的道德品行对子女的榜样力量是巨大而深刻的。作为学生家长,除了给子女好榜样外,还应积极配合社会、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既要关心子女在校的生活、学习,也应该与学校、老师密切配合,加强对子女的品德教育,不能认为只要成绩好就行了。要多与子女谈心,重视他们的心理、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化解。要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氛围,使子女充分享受到爱的温暖。但爱要适度,不能溺爱。对于违法的大学生,家长要进行跟踪教育,帮助他们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他们的尚未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因素的预防。

主体因素预防,就是要加强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的监督,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养,能够有效地防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蚀。主体因素的预防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自我预防原则。如何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出现心理失调时怎样恢复心理平衡,是个体进行犯罪心理自我预防的一个重要方面。

2、防微杜渐原则。一是个体要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避免做那些极微小的损人利已之事,如果曾有过这样的行为,就应警惕不再犯类似错误,防止积小过为大过;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切实关心大学生的成长,对他们的错误应当及时指出,并进行正确的引导。

3、持之以恒原则。一是进行自我预防的大学生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防止自己产生不良的心理品质,不能时松时紧,短时的放松即有可能让有毒病因乘虚而入;二是家长和老师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应常抓不懈,防止因一时的疏忽而酿成终身的痛苦。因为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固定,易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对事物的辨别力低,优劣难分。

4、导之以行原则。即引导大学生把对道德和法制的认识、情感变成行动,在活动和交往中,不断消除不良的行为习惯,养成和巩固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和锻炼做好事而不做坏事、坚持正确方向的意志力。只有当良好的品质转变成经常自觉的行为习惯时,犯罪的心理预防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如果只是心中所想,不能落实到实际,那么对社会规范的遵守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犯罪心理学

犯罪学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侦查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面较窄但比较稳定,主要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犯罪心理学

摘要:在某些侦查活动中,对人物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画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迹与心理现场,有利于帮助警方获取破案信息。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应,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对罪案的记忆,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留痕。心理现场是广义的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现场是罪案引起的心理活动状态。两者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心理知识,那么两者存在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呢,这是侦查心理学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引言。

犯罪心理现场及痕迹是侦查学中研究的热点问题,心理痕迹的引入极大丰富了侦查科学的内涵,使现场勘查客体更加丰满,为警方提供了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依据,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心理痕迹具有意识的潜在性、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心理面貌的独特性等特点,心理现场具有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案件信息的扩张性等特点,犯罪心理痕迹有利于分析犯罪人员个性,重构犯罪心理现场有利于再现案件事实,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本文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探寻与犯罪物质现场的外部联系,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二、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

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证人等历经罪案事件的记忆,及犯罪现场物证中作案人与被害人的行为痕迹。因此犯罪心理痕迹除当事主体的生理与心理环境外,还包括反映其心理信息的物质痕迹。人的心理活动支配其行为活动,心理活动痕迹与行为活动痕迹具有普遍性。在思维、行为、习惯等影响下,心理特点与行为特点由心理痕迹所表现,那么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为:

(1)意识的潜在性。在人的潜意识结构中,心理痕迹沉淀在潜意识中难以显现,但在进行非常事件,如犯罪行为时,心理痕迹将在显意识中留下烙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同时,针对留存在显意识中的心理痕迹,在未激活之前是潜在的,如犯罪行为记忆,若未出现心理活动之前往往是被忽视的,但这种忽视仅仅是一种暂时状态。犯罪记忆痕迹和心理痕迹都处于潜在状态,心理痕迹不限于记忆,其他心理现象未出现之前均为潜在的。

(2)心理信息传递间接性。在当事人陈述、所收集物证中,心理信息将通过心理反映痕迹间接存在。案件现场物质痕迹作为有形的实体,在相关技术手段、仪器设备的显现下,通过特定的思维活动去发现物质痕迹中反映出的行为表现,即心理痕迹,同时获取表现中所折射出的心理信息。在犯罪分子陈述过程中,心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心理信息能间接地获取案件的事实与真相。当然,心理信息的获取具有一定的间接性,难免会出现信息传递失真及耗散等现象。

(3)心理面貌的独特性。每个人的指纹、容貌不完全相同,那么其心理面貌也存在差异,每个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且只属于自己本身而区别于他人的特点。现实心理痕迹与某个特定人密切相关,故个性心理痕迹会外化于行为过程中使其带上特定性。在生活、工作、经历中,一旦形成固有的个性心理,往往不会轻易改变,且这种独特、稳定的个性,将表现于当事人的行为、语言、思想等,将心理特点充分反映出来。所以,心理痕迹能体现出每个人行为的独特性。

(1)案件信息的扩张性。客观经验是主观张力的前提,犯罪心理现场是在真相基础上形成的,是以客观实在性为基础的。而主观心态作为思维想象力的场所,主观张力能让客观经验不由自主地填补事实缺失环节,这也是侦讯中重要的证据。在审查中,犯罪分子“做贼心虚”地认为警方掌握了全部证据,从而表现出异常的反应,有利于警方提出假说、推演案情。在心理现场运动中,主体的客观经验非常重要,借助心理现场的主观张力,可以对案发过程进行想象与推测。

(2)案件意义的法律抽象性。与法律特性相同的是,案件的特点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律特征是案件真相的主观标签,生活中的案件事实客观存在,这就为犯罪心理现场的案件事实贴上了法律标签。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案件事实不仅具有法律意义的抽象性,还有侦查人员和办案人员的主观性,导致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偏离了客观性,这也是司法心理现场与实体犯罪现场的差别。对于心理痕迹,解读前是缺乏法律意义的,而说到犯罪心理痕迹时,已启动了犯罪心理现场。

三、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关系。

(一)心理的潜隐与动静。

就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的特点比较,发现两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心理潜隐性,最大的差别为心理现场是动态的,心理痕迹是静止的。心理现场的动态性,为信息的摄入提供可能性,信息痕迹的稳定性,为心理痕迹提供了现实意义。因此犯罪行为的存在是犯罪心理痕迹的前提,心理痕迹和记忆的激活,是犯罪心理现场运动的.基础。

(二)心理痕迹与现场的相关性。

(1)现场能动性与痕迹反应性。反应性是物质痕迹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记录,也是作案人员不经意间表现出的生理反应。侦查人员在解读物证信息时具有一定的能动性,这就构成了司法心理现场的间接反应性。侦查人员对人证信息的解读,涉及到一系列的间接反映性。那么对于心理现场的反应性,司法部门及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信息传递中偏差的风险,重点比较所有的人证、作案人心理痕迹及活动现场,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

(2)痕迹点与现场面。在案件不明的情况下,心理痕迹往往处于潜隐状态,是孤立分布的记忆点,像物证信息一样分散零碎。心理现场是多点的,且点之间的连接形成了轨迹,以此构成了多个面,有利于反映出案件之间客观与主观规律。当潜隐的记忆点被激活,将形成多线之面,同时与现场面作用形成立体的心理现场,反映出案发实际过程。心理现场的情景是最真实、最自我的,虽不太清晰,但当事人能不由自主地表现出恐惧、失望、悔恨等情绪,有利于帮助侦查人员追溯案情、整理思路、推测案件。

犯罪物质现场的存在,在作案人员和目击者心理中产生犯罪现场,又必然留下犯罪心理痕迹。在被害人与作案人员互动中,个人的行为表现将锁定在环境、事物上,从环境、事物痕迹中往往能找到犯罪行为的心理轨迹。分析犯罪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清晰地反应出当事人行为的踪迹,从而帮助侦查人员收集分散、零碎的证据。因此,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四、总结。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犯罪心理痕迹和犯罪心理现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犯罪心理痕迹可限定为犯罪现场,是作案人员在犯罪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遗留在现场的相关心理特征,而犯罪心理现场是作案人、被害人、目击者的行为痕迹,对两者特点进行分析,发现其内外部联系,为侦查人员提供更多的案件信息,帮助其追溯案情、推测案件。事实上,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是不能分割的两个概念,犯罪心理现场产生犯罪心理痕迹,犯罪心理痕迹为再现心理现场,两者相互依存,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创新和突破侦查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案例

1:生活所泊型:对于这一类人是由于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没有办法保障。他们本来没有多么大的目标,只要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这就是他们犯罪的基本动机。基本心理,这些人对于没有多么大的危害性。对于这类犯罪者应该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帮助。使他们的生活稳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类犯罪。

2.心理变态型:这种犯罪类型的人是由于自己的心理在成长中受到了打击。其具体原因是多种形式的。比如:由于自己的生理缺陷引起、少年成长时受到了别人的歧视、少年时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少年时受到了迫害从而在心理上造成难以忘记的了阴影等等。这类人由于受到种种不同寻常的遭遇。从引起了心理的变态。如果调整不好,就会造成他们在心理上对社会、对他人的仇视或不满:当这种情心态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会造成他们把对社会、对他人的这种心态演变成现实中的行动,以此来满足他们的变态心理。这样就会造成犯罪。对于这类犯罪者,应该从心理学上给予一定的治疗。使他们能够重新调整心态。对社会、对他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类犯罪。

所作所为以及犯罪活动。所以我认为对于这种犯罪者,我们应该从心理上给予一定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对于自己的过去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使他们的人格能够重新和二为一。这样就可以降低这种类型的犯罪,但是有一点必须特别注意:就是在处理这种案例的时候要分清那些事情是人处于那种人格下作的。因为在一种人格之下有可能根本不知道处于另外人格下的行为。

4对暴力的崇拜型:有一些人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有可能接触到过多的暴力,或者长期处于暴力的压迫之下。使他们认为暴力能够解决所有的事情。造成了他们对于暴力的崇拜。于是他们便开始了暴力的模仿。久而久之,在心理上,对于暴力有一定的依靠。当他们每一次实施完暴力之后。在心理上就会有极大的满足感。这种人对于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性。对于他们必须从道德的角度去感化。使他们对于处理事情的途径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使他们对暴力能够有一个新的认识。

5宗教信仰或民族矛盾或文化冲突引起的犯罪。比如现在比较多的恐怖主义犯罪。大多数是由于宗教信仰或者民族矛盾没有得到及时、正确的解决和形成统一的认识。使一些思想比较激进的人形成了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采取非常的手段——制作恐怖事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受害者往往都是一些无辜者。对于这种案件应该从宗教信仰或民族矛盾或文化冲突的调节。使双方能够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使冲突和矛盾能够得到解决。

犯罪心理学案例

没有新的观念,就不可能有新的思路;没有新的思路,就不可能有新的举措;没有新的举措,就不可能有新的成效。党的十七大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是对党的思想路线的丰富和发展,表明我们党在理论上的自觉性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是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要理解好、贯彻好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把思想认识转变到与十七大要求相适应的状况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新世纪的宏伟目标。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国际形势来看,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与国之间在科技和综合国力方面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国内形势来看,党的十七大吹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全国各地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孟建柱同志提出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的思路,公安院校如何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改革当前的公安教育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_公安教育的困境,对公安教育做出重大改革与调整,是公安院校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联系禁毒系的实际,联系禁毒教学科研本职,就是要提升科研层次为领导决策和禁毒立法提供理论支撑,就是要提高教学水平为禁毒实战工作和一线禁毒民警提供帮助与服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大力加强禁毒重点学科建设。

一是凝练学科方向,以禁毒学科建设为龙头,将禁毒学、毒品案件侦查、毒品预防教育、禁毒实验室建设为重点突破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是重点实验室建设。禁毒实验室作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对于推动禁毒教学水平、提升禁毒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禁毒科研平台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科研基地建设。云南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十大基地之一“云南禁毒问题研究基地”的建立,确立了我院在云南禁毒领域的领先地位,极大的推动了我院禁毒科研的发展。

四是加强理论研究。自11月起,我系教师参与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代表国务院起草的《戒毒条例》的调研、论证与起草工作,参与配合《禁毒法》实施的戒毒法律文书的制作。今年4月《戒毒条例》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戒毒法律文书公安部已于5月30日发布全国禁毒部门实施。这是禁毒系多年理论研究的结果,是禁毒科研上层次、上水平的具体体现,为领导决策和禁毒立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为此专门发函到学院表示感谢。

二、大力加强禁毒专业建设。

206月,我院“禁毒学”专业成功获批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年11月,“禁毒学”专业被云南省推荐列为国家一类特色建设专业申报名单,专业建设又上新水平。

一是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合作与交流,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一年内,在禁毒专业方面,我院利用省院省校合作项目等途径选送3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8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2名教师被新评为教授,现从事禁毒教学科研人员中教授人数已达10余人,禁毒教学人员学历、职称构成有了质的改善。

国的领先地位。

三是教材建设。主编的《禁毒学》、《犯罪心理学》等三本教材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群众出版社出版。《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教程》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前,该教材再次修订的初稿已基本完成。

三、大力加强禁毒警察培训工作与社会服务。

遵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的部署,不断创新教育训练内容与形式,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在职民警培训集中训练与送教上门、课堂教学与远程教育、有计划指令性培训与学员自愿性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一是国外禁毒警察培训取得显著成绩。受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的委托,我院开展培训缅甸、老挝、越南等国家“禁毒执法官员研修班(培训班)”;受商务部委托我院举办“亚洲禁毒官员研修班(培训班)”。禁毒系教师承担了主要的禁毒主干课程教学任务,并为受训学员好评。这些培训班的举办,极大地推动了我院的国际化水平,在受训国家禁毒部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禁毒国际合作的开展。

二是送教基层公安机关,服务指导禁毒工作。近年来,禁毒系把“公安教育服务基层、服务实战、服务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长期坚持送教下基层。送教的主要内容为探讨理论前沿问题、禁毒实战急需解决的问题及禁毒一线矛盾突出的问题等。1月-2月,禁毒系分两小组利用假期送教到德宏、保山、大理等州市,讲解《禁毒法》,并就相关课题进行了调研,取得了送教调研双丰收,受到基层的热烈欢迎。205月,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禁毒局和学院联合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讲,我系4名教师分赴禁毒局机关和全省16个州市完成宣讲活动22场,其中玉溪等12个州市采取了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全省直接参加听课的人员超过5000人。各地禁毒办、禁毒支队反映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禁毒局和云南警官学院组织的宣讲活动十分及时,也很必要。认为授课教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造诣、丰富翔实的禁毒知识和娴熟的授课技巧,讲授生动,深入浅出,结合实际,理论性和指导性都很强,感谢云南警官学院。通过这次成功的宣讲活动,对帮助基层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禁毒法》,推进我省依法禁毒,推动我省的禁毒事业迈向新的台阶,促进我省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禁毒民警远程在线培训系统建设完成。在职民警业务的远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可以解决工学矛盾突出和民警自学提高问题。学院2007年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了禁毒民警远程在线培训系统,可查阅资料、点播视频、在线收看、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目前硬件建设已经完成,进入建设阶段。

四是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服务已形成长效机制。,禁毒系共组织26个宣讲团利用课余和节假日,一直坚持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组织宣讲活动3000多人次,发放资料70000多份,先后对100多所中小学和50余个社区工厂和农村开展宣传。禁毒系师生全身心的投入与长效机制的形成,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高度好评。2007年2月9日在昆明举行的2007年云南省禁毒工作会议上,云南警官学院禁毒系被云南省禁毒委员会授予“禁毒人民战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建一流禁毒专业,创一流禁毒学科。

年,学院提出了“坚定不移实施特色兴校强校战略。整合学科建设和科研资源,与时俱进地做强禁毒系及禁毒学科”,“加强教学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禁毒系实验室”的目标。这必将大力推进我院的禁毒学科、专业建设,推动禁毒教学、科研和培训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此,禁毒系提出“求实务真,开拓创新,建一流禁毒专业,创一流禁毒学科”的发展方向。近期的主要工作为:

(一)抓好高水平实验室建设。

按照“挂牌建设、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为原则,大力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目前,已累计投资近千万元,完成了在职民警远程网上培训系统、禁毒陈列室、禁毒高端培训系统建设,完善了联合国g75培训系统。禁毒情报资源查询库建设正在抓紧进行。今年将新建气相色谱、质谱实验室,吸毒人员脑电波分析实验室,吸毒人员瞳孔检测实验室,毒品案件侦查模拟实验室,毒品艾滋病预防教育展示室,学生公共实验室等项目,达到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规模与水平。

(二)抓好高层次高水平科研工作。

目前协助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起草的《戒毒条例》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完成了吸毒人员登记办法、吸毒人员检测程序规定、戒毒法律文书的起草制定,已提交公安部禁毒局。

落实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研究基地、禁毒实验室等各建设项目具体指标与要求,对于符合建设指标的各教师科研成果,列入各项目建设经费给予一定的奖励与支持,以确保各项目建设做实做细,鼓励每一位教师主动积极参与各项目建设,以达到真正抓好高水平科研工作的目的。

(三)抓好高水平教材建设。

着手禁毒学专业《戒毒学》、《禁毒法学》、《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治》等教材的编撰,在编撰过程当中,要充分考虑各教材的特点,重视全面提高禁毒相关专业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应用技能,合理构建教材体系,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战教学,精心选择教学内容,争取将每一本教材都做成精品,抓好高水平教材建设。

(四)抓好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采用多种方式,抓好高水平禁毒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一是利用省校省院合作等方式,继续加强教师的学历教育,鼓励互派访问学者。二是有计划、分批次安排中青年教师去实战单位锻炼,直接参与案件的侦查等,以提高禁毒教学服务实战的水平与能力。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水平。

总之,解放思想必须割除思想上的认识误区,_工作中的困难与矛盾,打破原有体制机制,改革原有的教学模式,联系禁毒教学科研实际,以实现禁毒系又好又快发展。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摘要:如今我们全民倡导建设和谐社会,我们看到的是一片安宁,但就在这样稳定的表面下,却发生着各种犯罪,而犯罪留下给我们的都是伤痛。一个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在各种原因交织下产生的,心理学上认为,现实刺激引发犯罪心理,而犯罪心理得不到有效疏通的话就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所以了解犯罪人员的犯罪心理,对于研究犯罪成因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本文根据心理学知识就从几个犯罪案例来探讨其犯罪心理原因,从而帮助我们了解犯罪,有效预防犯罪。

正文:第一个案例分析:“全能神”邪教组织。

案例介绍:随着世界末日谣言的到来,一个宣传世界末日的邪教组织浮出水面,“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名“东方闪电”、“实际神”,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主要反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其发起人是黑龙江人赵维山。该组织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并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该邪教组织敛财骗钱的实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不少被邪教组织“诱骗”加入的群众深受其害。该邪教组织甚至煽动其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许多原本贫穷困苦的家庭雪上加霜。该邪教组织的传播,严重干扰了陕西部分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扰乱了百姓工作和生活秩序,蒙蔽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使许多家庭失去和睦,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随着2012年12月21日即将来临,各地“东方闪电”组织的破坏活动更加明显甚至猖獗。

1、以中老年人为主,中年时期是人生中负担最重的时期,不少人因工作,生活中的挫折处于困惑之中,容易被暗示,寻求精神释放。

2.以女性居多,以中等文化为主,她们对一些犯罪行为了解不透彻,容易感情用事,受暗示性强,极易被骗,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以从事普通职业,经济收入低的人为主。“全能神”人员的职业多为中低阶层,其经济收入较低,经济压力较大。

忍对待。

5.人格特征:“全能神”人员依赖感强,耐挫折能力差,多疑,好妄想和幻想,过于理想化,从众,易受暗示,逃避,抗拒,固执,自责心理突出,卑微感,对超自然力量敏感和崇拜,有寻求终极真理的倾向,重视精神需求。

6.歪曲的社会认知特征,导致犯罪动机产生:邪教信仰型罪犯对邪教教主和邪教产生了极强的盲目祟信和精神依赖。这就导致他们社会认知的歪曲性特征,主要是不同程度的认知陈碍:一是认知选择性偏离,认知的绝对化、片面化、极端化等。二是反社会意识,即与我国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思想体系相背离,与正常的社会生活相对立,以极端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各种错误观念。这样就使他们不能全面、深刻、正确地认识社会上一些复杂的现象,看不到社会的主流,对社会和政府不满,所以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7.失真、虚幻的自我意识特征:邪教罪犯在邪教教主惊人的暗示和诱导下产生了幻觉,主要是幻视、幻听。这种失真、虚幻的自我意识,严重影响着他们的服刑态度:一是影响着他们对别人的态度。二是使他们不认罪、不服判、不肯接受别人的意见,听不进去批邪教的言论。

8.群体影响:由于邪教具有极强的组织性,人们受其他人的影响,行为趋于群体化,增加犯罪的可能性。

第二个案例分析:“留守贤妻”手刃丈夫。

案例介绍:冯朵(化名),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这名声音柔弱、神态悲伤的中年女囚,曾是一位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连她自己都没想到,深爱多年的丈夫会死在她的手下。

冯朵和她的丈夫是村里“青梅竹马”式的恋人:小时候,男孩子背着冯朵上学放学,像是一对兄妹。男孩子长到成年,离开了乡村外出打工,却因参与走私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冯朵不听别人劝说,一心要等心爱的人回来。

六年后,浪子回头。久别重逢的一对恋人义无反顾地结成夫妻。刚结婚的日子,生活特别艰难,还欠下了不少债务。男人靠着做根雕的生意带着妻子到处挣钱,根雕生意给他们带来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回乡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还债,紧接着就盖房子。后来,日子越过越好了,冯朵的丈夫在外面承包起建筑工程,在家乡给冯朵开了一家猪行叫她打理。

“头几年的日子真好啊,人们都羡慕我们有福气,他特别有本事,一般人处理不好的事情只要找他都能摆平;我呢,是人家嘴里有名的贤惠女人,我们夫妻俩从来不拌嘴。”然而,这样的时光并没有维持太久,冯朵说:“我们是好不容易走到一起的患难夫妻,可是没想到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不知从何时起,冯朵开始不断地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起初,她不相信,可是后来,丈夫连续几个月不再交给她工资,这种变化让她陷入恐惧。

忍气吞声了六个月之后,冯朵遭遇了无法想象的局面。在她的逼问下,丈夫不但承认了有婚外情,而且第三者已经怀孕八个月了,并且腹中是个男孩!而冯朵只带给丈夫一个女儿。她决定让步:“你想要男孩?那我把她接来把孩子生了,然后你让她走。”丈夫没好气地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的心不是肉长的吗?你把我放在什么地方了呢?”冯朵气愤地说着,骂起了那个女人。没想到,从来没碰过她一根手指头的丈夫竟然打了她一耳光。这一记耳光,让冯朵彻底崩溃了,她的脑子一片空白:“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是我一手捧起来的,我也能一手把你拉下去!我不想跟你过了,我跟你拼了!”她抓起一把水果刀就奔向了丈夫,瞬间,丈夫已经捂着鲜血淋漓的腹部跑出了家门求救,她这时才清醒过来„„她真的没有想到,爱人会因此命丧黄泉。

1、心理动机:该案例中冯女士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由于婚姻家庭问题引发,对于丈夫可能有外遇的谣言感到恐惧,在六个月的时间蕴量下,得知实情,长期压抑的情绪爆发,结果在气愤冲动下杀害其丈夫,更多的是情绪引发的动机。

青春花季的少年,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工具现代化的趋势。

影响,就可能在神秘感、好奇心的驱使下产生性犯罪行为。

以上心理特征,在不当的社会、学校和家庭环境下容易引发一下几类犯罪心理:(1)逆反心理: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这种心理常常驱使少年自暴自弃甚至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自杀、犯罪。(2)模仿心理:模仿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习过程。一些武侠小说、言情影视片都有可能成为少年模仿的对象。如果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就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而走向犯罪道路。(3)义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4)报复心理。(5)利己心理:这也是少年犯罪中较常见的一种心态。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不少独生子女备受娇宠,唯我独尊,占有欲十分强烈,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就会用犯罪的手段来获得所需之物。

总结:综上所述,不管是群体犯罪,还是个体犯罪;不管是成年人犯罪,还是青少年犯罪;不管是男性犯罪,还是女性犯罪,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有其一定的心理因素,都有一定的环境刺激。我们通过探讨其心理因素,从而了解其犯罪动机,更好的认识犯罪人员,为服刑人员以后的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干预,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类似的犯罪发生。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

犯罪心理学课程是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占4学分,课内学时为72个学时。

二、课程内容与要求。

1.课程内容。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

2.课程要求。

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一方面能够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极其规律有所了解,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另一方面,了解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为司法人员提供惩治和矫治罪犯等犯罪心理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增强在犯罪对策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课程的学分和学时。

四、主要媒体教材。

1.文字教材:由罗大华主编、何为民副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2.网上资源:中央电大――电大在线及安徽电大网页――在线平台提供该门课程的课程说明、教学大纲、实施细则、教学辅导、作业要求、复习要求、模拟试题等。

3.直播课堂:安徽电大提供导学直播课堂,学生可登陆安徽电大影音在线收看。

五、主要教学环节。

1、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根据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阅读教材和教师指定的参考书。

2、利用多媒体学习。

收视阅读网上辅导材料是重要的系统学习手段之一,学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远程学习。并利用网上交互答疑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实现教学目的重要方式之一,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要求和文字教材,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4、平时作业。

分校电大将安排平时作业,这是加强教学管理过程,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将记入形成性考核总成绩。

5、考试要求。

在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第六节本书的体系构思。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概述。

第四节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及形态变化。

第三章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变化。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

第四章犯罪类型理论。

重点掌握多元统一犯罪类型理论。

了解各种主要的犯罪类型理论。

第二节各种主要犯罪类型理论。

第三节。

多元统一类型理论。

第五章不同动机的犯罪。

教学目的要求:

重点掌握。

第一节物欲型动机犯罪。

第二节性欲型动机犯罪。

第三节情绪型动机犯罪第四节信仰型动机犯罪。

第五节集合型动机犯罪。

第六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成因,了解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概况。

第一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第二节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矛盾与犯罪。

第三节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与行为特征。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女性犯罪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女性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

第一节女性犯罪概述。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八章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初犯、偶犯、累犯、惯犯及职业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初犯、偶犯、累犯、惯犯的区别。

第二节累犯和惯犯的心理。

第三节职业犯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智能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智能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第四节女性犯罪心理第十章群体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群体犯罪心理特征。掌握团伙犯罪心理,有组织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过失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图及其说明,掌握影响过失犯罪的因素,过失犯罪心理与故意犯罪心理异同。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影响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第三节过失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发生机制。

第十二章变态心理犯罪。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变态心理犯罪的基本特点。掌握人格障碍、性变态与犯罪之间的联系。

第一节变态心理犯罪概述。

第二节人格障碍与犯罪。

第三节性变态与犯罪。

第四节精神病患者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心理及对策。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二节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与对策。

第三节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与对策。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一般犯罪心理预防的原则与方法。掌握特殊犯罪心理预防的原则与方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怎样对罪犯心理进行矫治,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实现良性转化,减少重新犯罪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

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犯罪人其犯罪的心理原因或心理背景能够被人理解。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其犯罪的心理状态与正常犯罪人有所不同,属于某种变态心理的犯罪。《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变态心理以及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所谓变态心理,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个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体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着重从变态心理的角度探讨研究各类变态心理者的犯罪行为,关于变态心理,目前许多学者描述为:变态心理犯罪,可以理解为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由于变态心理的驱使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着重研究了人格障碍、性行为变态、智力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这五类变态心理患者的犯罪类型、犯罪的变态心理原因以及犯罪行为特点,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介绍心境障碍与犯罪一章中抑郁症患者“扩大杀人”的杀人行为。“扩大自杀”是指患者在极端抑郁而萌发自杀念头的同时,可能出于“怜惜”动机而将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杀死,呈现“利他性杀人”或“慈悲性杀人”。其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2002年3月10日下午,陈良将14岁的儿子铭铭从外婆家引诱至一栋高楼的顶层平台上,从塑料马甲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榔头、菜刀和围兜,趁儿子低头喝水时,先是用榔头猛砸儿子的头顶,后又用菜刀砍向儿子。儿子面对父亲的凶杀行为,一边躲闪一边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求爸爸不要杀死他。经过两人的激烈拼斗后,儿子终于倒在血泊中。

真的不敢相信亲生父亲怎么会如此残忍的杀死自己的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啊!后经司法鉴定:陈良意识清楚,接触行为被动,合作欠佳,动作言词缓慢,注意力不集中,面部表情愁苦,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有自责消极观念,无自制力,符合抑郁症的诊断。这不禁让我想起广东母亲溺死自己脑瘫儿子的新闻。那个母亲虽然没有抑郁症,但也是算是“慈悲性”杀人。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但就是因为母爱让一个母亲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之机,让黄浩佳、黄汝佳服下安眠药。待两个儿子熟睡后,韩群凤将两人按在浴缸里溺水死亡,然后服下农药自杀未遂。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在最后一章中介绍了变态心理的预防和心理矫治,我认为其内容过于笼统、宽泛。但是其中提到的精神卫生(又称心理卫生)值得我们关注。广义的心理卫生主要是指保障和提高人们的精神健康水平,主要包括防止和减少心理疾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人精神愉快,能有效地对付各种精神压力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心理效能,使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心理潜力。与精神疾病的社会总负担相比,我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还远远难以满足国民的心理卫生需要,这一点促使我们国家要重视精神卫生的工作,因为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心理疾病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如变态心理的产生原因、变态心理的危害性以及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性等,受益良多。

犯罪问题研究报告范文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例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他们常年闲散在社会上,参加了被告人张俭峰(34岁、公司法定代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15名人员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内共10名是闲散未成年人。

2.犯罪组织形式呈团伙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该部分人群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完全,意志不坚定,实施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身薄体弱,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倾向于三五成群结成团伙犯罪,以虚张声势,互相壮胆。例如:闫某晚上在某迪吧跳舞,见到宋某与女友跳舞又唱又跳,看不顺眼,便纠集刘某等5人,手持棒球棍、钢管等作案工具,对宋某头部猛打,致使其头部5处创伤,创口最长一处达厘米。其中闫某等5人是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成长于我国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方面受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良好社会环境的影响,能够在“中国梦”的指引下全面发展,成为栋梁之才;另一方面又受到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影响,有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原因。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2、学校原因。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而目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现象较为普遍。最近几年虽然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口号,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二是部分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三是法制教育不健全。很少有学校制定专门计划来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学生,加剧校园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发生。

3、家庭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孕育着社会的成长和发展,是未成年人初及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父母通过教养子女来塑造其行为规范,引导其融入社会。而随着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的变化,家庭不再是所有未成年人的避风港,父母也不再是孩子们眼里崇拜的英雄,一些家庭父母为了生计,双双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父母作为负担未成年人初次社会化的作用不断被削弱。其次家庭稳定性的弱化。各种离异家庭等“问题家庭”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而且造成家庭成员特别是青少年产生恐惧、焦虑和缺乏归属感,给家庭成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4、道德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未成年人正处在心理和生理发育期,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如果受到外部条件的不良诱惑和熏染,就容易走向反面,形成孤注一掷、偏激浮躁、报复仇视等心理,甚至沦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未成年人的社会阅历浅,缺少必要的是非观念,往往以哥们义气代替朋友健康的友谊,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不知不觉就造成了违法犯罪。二是易冲动。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感情用事,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5、价值观念扭曲。由于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一部份未成年人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浓缩人生、老实吃亏、法不责众等错误的价值观,而互助友爱、无私奉献却被他们视为傻瓜,自私自利、唯权唯钱成为了他们的价值取向。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必然导致不良的行为,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影响我国治安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治理,全社会各界人士都应该来关心这项系统工程: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应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要性、迫切性的战略性认识。要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目标,协调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拓宽教育思路,让初中毕业生都有书可读。

法国著名作家雨果说过:“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xxx”。为此,我们可以考虑把城市义务教育提高到高中阶段,同时,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规模,拓宽办学思路,国家和地方在宏观指导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降低办学门槛,让各种性质的学校遍地开花,我们大可不必担心教育质量下降的问题,最坏的学校也胜过最好的xxx,只有在数量上放开,让各种性质的学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样一方面让适龄青少年有书可读,不致过早流入社会,增加犯罪机率,另一方面,也可形成竞争,优胜劣汰,逐渐产生一大批有质量的好学校。

(三)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

未成年人犯罪以盗、抢案居多,犯罪手段从语言威胁发展到暴力殴打甚至持刀伤人。暴露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的薄弱点,学校应将法制教育作为专门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要推行从政法机关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做法,协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对流失社会的辍学生、双差生,要在了解和掌握辍学原因的基础上,主动配合学生家长有针对性的做好规劝工作,动员和帮助他们重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岗位,在思想上进行诱导,情绪上进行疏导,学习上进行辅导,行为上进行督导,有力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总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键在教育。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国家一个系统工程。有的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是多方面的原因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都来做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全党抓教育,全民齐参与的局面,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犯罪心理学书籍

杨威主编《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警官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习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

梅传强主编。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3、《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李玫瑾著。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等。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5、《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著,李玫瑾等译。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6、《疑嫌画像-fbi心理分析官对异常杀人者调查手记之一》。

罗伯·k·雷勒斯/汤姆·沙其曼著。心理画像技术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既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的特征的一种新的刑侦技术手段。

罗伯·k·雷勒斯,以前为美国军方工作,后进入fbi,第一个把心理分析运用到捕获罪犯上,bau前身主管,cm里有很多作者的影子,有些直接是作者经历的复制。

二、案例解析,具体运用。

1、《动机剖析》:有案例及其过程,都是真实案件。

在本书中,与犯罪作斗争的传奇式人物约翰·道格拉斯探究了所有犯罪的根源——动机。

每一起犯罪都是在犯罪者心中有一个动机的神秘故事。道格拉斯比以前更深入地把我们带入了纵火犯、飞机劫持犯、爆炸犯、系列杀人犯、激情杀人犯以及屠杀型杀人犯心灵深处黑暗的角落。帮助我们理解了什么样的因素引起了这些暴力的反社会行为。第一次道出了导致形成暴力罪犯性格个性的那些共同因素,同时向我们展现了各种不同的罪犯之间令人惊奇的相似,以及同样令人惊奇的差异。

2、《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

(英)古德琼森(gubjonsson,g.h.)著,乐国安,李安等译。本书重点是心理学知识与原理在法庭审讯和供述中的应用,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心理学技术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警察、心理学家和法律职业工作者对供述证据的收集和评估,进一步理解错误证词如何产生等。

(英)保罗·布里顿著,李斯译。

作者简介。

保罗·布里顿(paulbritton),出生于1946年,曾获沃威克和谢菲尔德大学心理学学位。长期从事心理学临床研究和犯罪心理学的实证工作。在犯罪推理界有近乎神话的地位。目前,他越来越频繁地参与青少年犯罪问题、不良家族问题及犯罪受害人和服役期内受害人的创伤处理工作。

内容介绍:本书是作者对过去十多年里他主持调查的一些骇人听闻案件的一手叙述,是对罪犯心理分析和处理的突破性著作。

4、《顶级悬案:犯罪史上八宗惊世疑案新探》。

(美)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沙克著,邓海平译。

作者简介。

约翰·道格拉斯,美国联邦调查局著名特工。从事犯罪学研究,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负责人之一。有“现代福尔摩斯”的美誉。电子《沉默的羔羊》中联邦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在犯罪行为分析以及现代刑侦技术领域具有极高的声誉,对抓捕美国连环杀手居功至伟。

马克·奥尔沙克,小说家和电影制作人,编剧并制作了纪录片《连环杀手的内心世界》,获得美国电视艺术成就奖。

内容简介:有的案件永远侦破不了,有的案件即使结案也永远不明不白。本书中记述的八大悬案,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展示智慧的天地。

5、《变态杀手:恶性犯罪深沉心理探究》。

(美)道格拉斯/奥尔沙克著,岳盼盼/白爱莲译。

内容简介:我们的社会里,总有一些另类:他们智力正常,却心态阴暗,扭曲,以残暴为乐,本书作者被誉为现实中的“福尔摩斯”,向我们演绎了光明与阴暗角逐的惊险故事。

6、《歧路人生:犯罪心理专家评大案》。

胡杰著。本书分析犯罪心理,揭示犯罪人格——我国“犯罪心理画像”李玫瑾,和有着十五年法医工作经历的冯雪博士,点评刑事大案!书中记录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例的侦破过程20篇,以暴力犯罪为主。

三、生活普及。

严圭,吴宁主编/10月/中国林业出版社。原来我们周边的生活中充满了可以用心理学的知识去看待、去分析的问题,一旦学会用心理学的观点去审视问题,我们就多了一个视野,多了一种方法,也多了一份与人与己交往的自由。这本书可以学到很多。

2、《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

张明主编。“图解现代人心理新话题”是一套从心理学的入门开始,全面地对心理所涉及的领域进行介绍的丛书,其内容充实,图文结合,深入细致地探求心理学的内涵,旨在解决人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犯罪行为的产生于当事人内心世界的形成,发展、变化等因素有关,所以我们不能只看表面来判断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人员,而是要了解罪犯人心理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本书针对现代社会常见的青少年犯罪,吸毒、抢劫、性犯罪等各种行为的原因和对策进行相应的分析,帮助读者及早洞察犯罪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同时还有助于挽救失足者。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嫂子出轨,哥哥被害。弟弟疯狂报复!

案例:

北宋末年山东东平府谷阳县孔宋庄村,武松有位兄长武大郎是一个侏儒,武大郎有位美貌的妻子潘金莲。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所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武大郎。武松为哥哥被害之报仇,先杀了其嫂子潘金莲,后将西门庆杀死于鸳鸯楼,并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者也!。”后获罪被流放孟州。

背景资料:

潘金莲:“眉似初春柳叶,常含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婀娜,拘束的燕懒莺庸;檀口轻盈,勾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水浒传》中的描写)”出身贫贱,因家庭贫困,被迫于张大户签订三年的卖身契,做丫鬟抵家债。张大户垂涎其美色,欲纳为小妾,潘金莲宁死不从。张大户恼羞成怒,将她嫁给又矮又丑的武大郎,为了躲避纠缠,与武大郎来到谷阳县买烧饼为生。

武松:又称“武二”、“行者”。山东东平府清河县孔宋庄村人。“身长八尺,仪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万斤力气。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睛光射寒星,两弯浑如涮漆。胸脯阖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话语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胸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貌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实人间太岁神(水浒传中的描写)。有一个哥哥---武大郎。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抚养长”大,自幼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生活严谨,作风正派,不贪财色,体谅贫困群众疾苦。

西门庆:山东清河县人,出生一殷实的家庭。父亲是开药铺为生计。在《金品梅》中描写的发家特点是“做事机深诡异,又放官吏债、、、专在县里官些公事,与人把揽说事过钱”。还有就是骗婚,先骗富霜孟玉楼,后骗太监侄媳李瓶儿而顺速发家,还有官商勾结,强取豪夺。例如和状元蔡一元,宋乔年相互索取,相互包庇。他的格言是“马无外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霸占他女婿陈经济的家产。

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貌丑陋,头脑可笑,人物猥獕,三分像人,七分似鬼,诨号--三寸丁古树皮(《水浒传》中的描写)。

本案例中的武大郎形象是,又矮有丑,一无是处的靠卖烧饼为生的挫男形象。

一、该案件是一起由通奸引起的故意杀人犯罪案件。

1、先是潘金莲与西门庆奸情被发现后,怕被暴露。两人合谋毒死武大郎。武松知道后,为了报兄之仇,先后杀了嫂子和西门庆。

2、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杀人犯罪动机就是,奸情败露,杀人灭口。

3、武松的杀人动机就是:为兄报仇,维护正义。

一、外部环境。

1)家庭因素对她的心理影响分析:潘金莲自小家庭贫寒,出身低贱,为了还家债而被卖做丫鬟。可以看出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不稳定,更不用说形成正常的自我意识。这样就使得她的行为是服从生物性的自我满足和自我保护的动力驱使也就不显得那样的突兀。

2)不满的婚姻为出轨埋下炸弹:首先在婚姻的形成上,是张大户将她嫁给武大郎,不是出自她父母的本意,更不是她本人的意愿。虽然在宋代子女的婚姻大权是掌握在父母手中,父母考虑的更多的是家族的利益,不是子女的幸福。而潘金莲的婚姻是很明显的被报复的结果---张大户要她做小妾未果。其次,是婚后潘金莲虽然没有婆婆的刁难,没有姑嫂的责难。生活过得也并非是自己想要的,因为武大郎一没本事、二没身材、三没外貌、四没有背景,这就使得潘金莲无论是精神上的需求,还是物质上的要求都不能都到基本的满足。使得她自己内心很清晰的知道现在的家庭和婚姻不是自己想要的。并且想要该变目前这样的情况,按照人本主义的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分析分析观点分析可知,潘金莲的基层的生理性的需要和高层次的精神性的需要都没有从武大郎那得到很好满足,或者根本没有满足。而潘金莲没有学会管理这种需要的驱动力,被这种驱动力所奴役。最后,家庭生活太单调,在宋代妇女从事的主要活动就是相夫教子,由于与武大郎没有孩子,并且内心十分瞧不起自己的丈夫。社会上不允许妇女从事商业活动的,这样即使美貌的潘金莲也只能呆在家中。整天无所事事,无聊、寂寞、空虚,内心有寻求刺激的、寻求幸福的动力。这就为通奸的可能提供了心理上的准备前提条件。

3)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在宋朝的婚姻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宋代的理学家们也极力宣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女不事二夫”等等。《宋刑统》中明确的规定“七出-‘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只要有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休掉妻子。这说明,在婚姻上男性有很大的决定权,但也有“夫妻不相安谐者,可以和离”,这里体现的更多的是自愿的原则,这种体现妇女有一定的自主权。宋代女子再嫁的现象比较普遍,一种是离婚后改嫁,另一种是夫死改嫁。大多时候,女性改嫁不仅不受歧视,还有很多人愿意娶寡妇。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明百姓,宋代女子再嫁的情况相当普遍。宋代不仅有公主改嫁、甚至改嫁的女人也能当皇后,如太祖妹妹秦国大长公主。“诸居夫丧百日外,而贫乏不能自存者,自陈改嫁”。意思是法律允许寡妇因经济贫困而再嫁他人。

这些都为潘金莲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提供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弹性范围。希望结束现在的婚姻,步入幸福的生活。从这个角度讲,她也是受害者,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时候用错了方法。

二、内部因素。

1)没有形成正常自我、本我、超我。在潘金莲的世界中只有本我的需要,超我没有形成,甚至可以说就没有超我。及时享乐的思想主导着行为,处处体现着她为了满足本我的需她第一次看到武松时候的内心独白,就可以体现---“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

2)自我内部的调节控制系统不稳定。勾引武松失败后,武松前行到京城出差前来武大郎家辞行时,向潘金莲敬酒时候的祝词。要她答应时候,她总是巧妙的回避,不答应。夸张地说自己的能力“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这在是侧面凸显出内心的理亏和心虚,靠强壮大,来维持自己外部的形象。

3)在面对西门庆的勾引时候,表现出来的就是默许地期待。另一程度上是在被武松拒绝后的过渡补偿。这个时候,不管是谁,只要能够满足她的性需要,感情需要就行。体现出来的就是满足,自我需要,而不选择和考虑符合法律、道德的要求。

4)冷酷和犹豫并存。在武大郎被西门庆踢伤后,卧病在床时候,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无情。最毒妇人心的强烈写照。在决定杀父夫时候,犹豫下。这时候受到王婆的暗示,从而下定决心。

总结:

1)潘金莲犯罪的内部原因就是:不满当前的生活,追求自己的感情和幸福,选错了路;听信王婆的暗示,走向犯罪道路。

2)外部的影响就是:大环境的再婚普遍和社会对再嫁的接受程度高。武大郎矮小,不能满足物质、精神的需求。被武松拒绝后的挫败感在反面促使与西门庆的媾和。

3)犯罪的过程是个相互交换的过程。在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潘金莲的潜意识中有通奸的想法。在和西门庆的交换中被激发出来,有没有社会道德而后自我控制的约束,就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犯罪心理学读后感

犯罪心理学指的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心理学的一门学问。本书从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成因,犯罪心理预防及矫治等16章内容来丰富其主要内容,给受众详细地介绍了有关犯罪心理学的知识。

其中讲到不同年龄与性别的犯罪心理时,作者从少年、成年男性、老年以及女性犯罪心理进行分析。文中深入到年龄特征﹑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个性特征﹑行为特征,这四大类型挖掘不同年龄与性别的犯罪心理。其中少年犯罪行为特征的突出特点是具有模仿性和易受暗示性。少年往往处在心理和生理发育不够成熟的阶段,少年极其容易模仿他人或者受他人暗示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例如电影﹑电视﹑小说﹑游戏中的某些暴力﹑色情的情节,常常成为少年的模仿对象。

群体犯罪是文章中提出的又一关键词。当然群体犯罪心理自然也离不开个人的犯罪心理,它不是由几个简单相加的个体犯罪心理构成的,而是总体构成之间相互影响作用的结果。社会在逐渐地发展,伴随着和谐社会的到来,其中不免有动荡的时刻。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相互之间勾结在一起,策划并实施共同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构成了群体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既是成员之间相互交往和心理上互动的表现,又是社会动乱,社会压力负效应产生的结果。

变态犯罪心理在新闻里时不时的播出,给社会上带来了舆论的热议。在互联网信息时代里,我们的视野中充斥的变态犯罪事件也是有所增加。变态心理犯罪的类型主要分为:人格障碍与犯罪,精神发育迟滞与犯罪。精神病患者的犯罪是变态心理犯罪中比较常见的,也往往是最让人束手无策的犯罪,其手段十分残忍,造成的危害社会的后果也比较严重。

针对各式各样的犯罪心理,对于犯罪心理的.矫治就显得尤为重要。犯罪心理的预防从外部因素讲要净化文化环境,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减少社会压力。从内部因素讲要培养积极﹑健康﹑正面的心态,养成好习惯,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发生了犯罪时,如何加以引导?运用亲情、友情或爱情去关爱犯罪者,都能起到一定的效果。

读了《犯罪心理学》这本书,增加了我对犯罪心理学相关知识的了解。我国目前青少年的犯罪率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何抑制这种趋势是需要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去实践的。所以读完这本书,我最深的一个感触是,我们应该想办法把书中的知识用来指导实践,真正的做到学以致用,才是学有所用。

犯罪心理学论文

院系:信息科学系。

学生姓名:

学号:

日201017。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

在我们眼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中接受到错误的、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犯罪心理,甚至实施不可预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也经过了懵懂的未成年时期,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一个人生阶段。然而,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开始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心和期望解决的重要问题。

说到犯罪原因,其定义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的引起犯罪结果和犯罪现象的现象和进程。那么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过程则是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家庭、教育、思想、道德及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性格等一系列综合作用的结果。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内部原因。

(一)、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造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兴奋、产生激情,所以特别容易因为外界的刺激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冲动型犯罪。这时候,未成年人的天性导致他们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烈的求知欲。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对错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力,特别是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青少年出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的心理驱使去寻求刺激,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差,进而仿效,造成的违法犯罪。

2、盲从和从众心理。

在很多的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个体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盲从的行为。

未成年人集中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追求吃喝玩乐,追求享乐主义。

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处在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极其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感性化。在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如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使未成年人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

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较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4、追求虚荣和物质化的心理。

未成年人正值青春年华,年轻气盛,尤其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逞强。有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义气用事,“哥们”情意重,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在所不惜。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钱总有不够花的时候,这时候,在缺钱的情况下,很容易为钱引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类型犯罪。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渐长,有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见利忘义。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外部原因。

(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人们都说:“家是一个人一生的避风港”,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家庭结构残缺,父母离异等。

未成年子女父母的离异,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父母的离异,在一定程度上本身就对未成年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加之外来因素及家庭成员之间交流的欠缺,再加上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些家长不注重孩子德育方面的教育,仅仅看重学习成绩,对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如果孩子做了错事,父母经常采取打骂体罚,棍棒教育等方式管教,根本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对未成年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3、关爱方式不正确。

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骄纵任性,养成了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

4、受父母不端行为的影响。

家长的不良道德品质,最易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疤痕。家长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每日耳濡目染,朝夕相处,家长的是非观念,家长所爱所憎都能直接深入孩子的灵魂。

(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不当,法制道德教育滞后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知识都不教授学生。对一些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停课、劝退、开除等方法使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机会,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导致他们消极面对世界,面对社会,失去了重获新生的机会。教育应该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根本没有开辟法制课,使得学习从小不能树立法制意识,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良风气诱发,低级文化的腐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社会丑恶现象的不断蔓延,逐渐污染了社会风气。

而未成年人面对着多姿多彩的社会,常常会在都市的灯红酒绿里迷失自己,造成人格扭曲,价值观错误,甚至会因此陷入犯罪的深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分析及对策》余焕春杜晓红。

[7]《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中国心理医院网。

犯罪心理学小故事

故事。

提示:水草???

参考答案:当男孩知道这个河没有水藻的时候,他才知道当初缠住自己脚又被自己踢开的“水藻”其实是他女朋友的头发,由于自责而自杀。

怎么样?有没有一丝丝感觉了?觉得上面一题太简单的朋友们不要急,后面才是考验大家的时刻!没有猜到上一题答案的朋友们也不要灰心,我们再来一题!

提示:看病???隧道???

参考答案:这个人由于随火车进入了隧道一片漆黑,他以为自己刚刚治好的失明又复发了,受不了这个突然打击就自杀了。

提示:葬礼?有型男子?葬礼?

参考答案:妹妹把姐姐杀了,是因为又能再举办一次葬礼。这样在葬礼上或许就又能见到那个帅哥了。

犯罪心理学(criminal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而历史上,也有一些典型的利用犯罪心理学而协助告破的案件,没有想出开篇三道题的朋友们,这个真的是最后的机会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纽约:

两颗土炸弹。

1940年11月16日,纽约爱迪生公司大楼的窗沿上发现一只工具箱。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根黄铜管,管里塞满了炸药,管外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爱迪生公司的骗子们,这是给你们的炸弹。f.p.(签署)”

炸弹没有爆炸,但罪犯也没有留下指纹。几星期后,在爱迪生总公司,又发现一颗土炸弹,它是一只塞满炸药的短统羊毛袜,罪犯留下了同样的纸条。

是谁与爱迪生公司过不去?公司保卫部门查阅它所设立的“公安卡”,发现对公司发出过怨言的人有好几千,从何查起?他们认为,这也许只是想吓唬一下爱迪生公司吧?调查到此为止,也没有对外声张。

1941年,美国卷入太平洋战争。这件无头案就搁了下来,一拖就是十年。

十年以后。

1950年圣诞节的前几天,《纽约先驱论坛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发自韦斯特切斯特县,字迹清秀,字体个个大写,上面写道:

“我是个病人,而且正在为这个病而怨恨爱迪生公司,该公司会后悔他们的卑鄙罪行的。不久,我还要把炸弹放在剧院的座位上,谨此通告。f.p.”

在以后的几年中,警察局和“f.p.”那清秀的字体结下了不解之缘。

“f.p.”的炸弹越造越熟练,他的头八颗土炸弹只爆炸了两个。而后来的四颗都爆炸了。1955年,“f.p.”加快速度,放了52颗炸弹,炸响了30颗。报纸开始广泛报道他的“成就”,公众也对他感到严重不安,人们把他称为“炸弹狂”。而他却变本加厉,投寄给报社的匿名信中,措辞日益激烈。

一天,“f.p.”的土炸弹炸死了一个人。社会舆论和市政当局一致表示,一定要把这个“炸弹狂”挖出来。

移樽就教。

“f.p.”和爱迪生公司多少有点纠葛,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怎样从这家公司积半个世纪之久的庞大档案中,寻找出有关的线索来?爱迪生公司苦恼不堪,纽约市警察局也束手无策。

芬内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长,兼纽约刑事实验室主任。他曾取得精神病法医学学士头衔。但这个神出鬼没的“炸弹狂”却使他绞尽脑汁,疲惫不堪。他决定破除门户之见,去请教研究刑事犯罪的心理分析家布鲁塞尔博士。

一天下午,芬内探长带领手下的两名侦探,挟着炸弹狂一案的全部宗卷,去布鲁塞尔博士家求教。那两名侦探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不知心理分析是怎么一回事,对此行是否有收获深表怀疑。

布鲁塞尔博士对这次咨询也很明白,它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声誉,而且会影响“心理分析”这种新冒出来的侦破方法的前途。

芬内带来的全部宗卷中,唯一有用的只是那“炸弹狂”的几封信,以及几颗由他制造的炸弹的照片和一些炸弹的弹片。要据此做出结论,显然是很不够的。但是,博士凭着他对心理分析法的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竟滔滔不绝地谈了四小时。历史已证明,这一次谈话给心理分析方法开创了新局面,成为犯罪行为分析史上的划时代事件。

他是男人。

布鲁塞尔注视着那几颗没有爆炸的炸弹弹片,当着侦探们的面提出第一个假设:可以肯定“f·p·”是一个男人。因为,以前制造炸弹或放炸弹的都是男人,无一例外。

博士接着说下去:“毫无疑问,这个人之所以对爱迪生公司抱有偏见,是他认为爱迪生公司害得他生病。渐渐地,他认为整个世界都和他过不去,这是他行为失常的来由。一个人一旦为这种思想所纠缠,就变成了偏执狂。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偏执狂的发展是很缓慢的,但一过35岁之后,便发展得不可收拾了。那个f·p·放炸弹已有16年的历史,年龄应该在50岁以上。这是第二个可能性。

“偏执狂都非常爱护他们自己,总认为这是在‘自卫’。他们从来不承认自己有缺点,而把遇到的麻烦都归罪于别人,尤其是某个大组织,在这个案例中就是爱迪生公司。由此产生了第三个可能性:爱迪生公司可能对那个‘f·p·’也许有过不适当的处置,以至遭到他的报复。所以,他的出发点也许无可非议。

“从他的清秀字迹来看,他受过良好的中等教育,这是第四点。”

犯罪心理学心得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对《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懂得了更多有关犯罪的知识。我很高兴自己选择了这门课程,它让我收获很多。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

1.建立假设。通过观察如果对未知现象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发生了疑问,根据已知的科学事实和原理进行尝试性或假设性的推测,也就是提出问题。

2.搜集资料。建立假设后,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据事实资料验证假设。搜集资料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问卷法、个案追踪法等。

3.分析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将搜集到的原始资料加以整理、分类,是指系统化和简约化。

4.做出结论。即验证假设的过程,确定假设的正确与否。

2.为预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的实践服务。3为让社会认识犯罪发生的机制,并使之配合有关人员帮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的总称。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包括多方的因素。我们通过对它的研究可以为社会、学校和家庭提供一定的建议,以便更好的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可以为公安、司法、监狱等部门的工作人对于惩治犯罪以及矫正犯罪提供心理方面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在犯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了,我们应该对它有足够的重视。因此,加强对犯罪方面知识的学习也变得十分必要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如此。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综上所述,我认为学习《犯罪心理学》这门课程是很有必要的,它让我知道了更多有关犯罪的知识,让我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

犯罪问题研究报告范文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20xx年_____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_____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20xx年,_____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二)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三)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四)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五)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六)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一)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单,行为盲目,因而喜欢模仿他人。视为潇洒有风度。好奇心强,喜欢录求刺激,少年时期,人心理上探求能力和好奇心也加速发展,因而他们好动、好问、好奇。对什么事情都想去试一试,有时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作出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甚至产生犯罪的动机。精力过剩,缺乏支配力,少年迅速的生理发育,大大增强了他们的体力活动量,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少年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处于少年时期的末成年人,生理发育加速,特别是性的发育逐渐成熟,给末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如把握不住,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诸因素的缩影,家庭教育、熏陶,环境好坏,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

(1)家庭不健全,对子女失于管教。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家务负担重,生活紧张,愁苦多。子女往往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欢乐。

(2)家庭无力管教子女。这类家庭完整、父母健在,但往往由于父母只顾自己的工作或享乐,无力顾及子女。还有一些家庭一方或双方作风不正,文化水平低,对子女疏于管教,或粗暴野蛮体罚性教育,或放任自流,有的家庭本身就是个“五毒”俱全的场所,孩子耳濡目染,养成不良恶习。

(3)家庭管教不当。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子女,助长小孩任性,放荡不羁。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的失误也能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学校通常是负责照顾刚脱离家庭保护伞的孩子的第一个机构,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媒介之一。学校教会学生接受由陌生人制定并执行的种种规章制度和各种技能,教会学生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下,与伙伴展开智力和体格竞赛。然而,学校教育也存在多方面的失误,并没有真正的、完全的为青少年们提供一个完全适应所有青少年心理的学习环境,其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学校制度存在弊端,学习的内容与现实脱节。对于青少年犯罪学生来说,学校和学习如同他们司空见惯的其他东西一样,是一种对现实的歪曲,学校加剧了他们与同学的分歧,变成了早在家庭里就开始的对立情绪的演武堂。对他们来说,学习是虚假而不是真实的,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他们本身的问题,但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觉得所学的东西与他们家庭和周围社会遇到的实际生活毫无联系。

(2)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片面重视智育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偏向。学校领导成天忙于抓教学、抓考试、抓分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缺乏计划性,抓的不细、不具体,有的教师只教书、不教人。由于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对学生进行理想、道德和纪律的教育,以至学校的纪律松弛,学生的思想混乱。

(3)有的学校和教师对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的学生,不是耐心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教育和引导,而是嫌弃他们、歧视他们,把他们看成是“包袱”。这种做法,不但无助于这些学生向好的方面转化,反而激起他们对教师和学校的不满,产生与老师对抗的心理和行为。至于那些被强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离开学校后流落在社会上,无人管教,往往更快的加入了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行列。

(4)不少学校限于师资力量、水平及场地、设备等条件,学习内容枯燥、学校生活单调,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甚少,使得学生对学习索然无味,对学校感到厌烦,他们的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挥,精神无所寄托,心灵感到空虚,免不了就要胡思乱想,惹是生非,进而走到邪道上去。

(四)社会原因。

《犯罪心理学》讲稿

典型案例(详细分析,若果自己是罪犯,怎样避免犯罪;受。

害人要怎样降低伤害)。

心得体会,自己的感悟。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案例:我有一个朋友,长的是挺漂亮的。在他们老家,由于经济发展赶不上沿海地区,家庭收入也不高。为了补贴家用,就会利用暑期和双休日出去打工。有一次,她碰到一件事。有一个店铺的老板招工。她的招工条件是:女,20-25岁,长相清秀,要求学历高中以上,待遇丰厚,工资面议。由于我的朋友符合招工的各种条件,所以她就去应聘了。在工作的第一天,那个小老板就嫌我的朋友的穿着不是很时髦,就提出说让我的朋友去买一套时髦的装束,费用由他出。我的朋友就觉得她只是来打工,而且觉得自己的穿着虽然不是很时尚,但是也应该属于拿的出手的一种就谢绝了老板的好意。在中午时,老板以天热,来回走不仅热得很,而且不利于休息为借口,就对我的朋友说那天的午饭由他包办,而且在饭后还给她提供休息的地方。

我的朋友是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的,第一天上班哪有这种好事,而且对方又是单身了几年地男子,而她又是年轻貌美的姑娘,这种情况不得不防。于是她就推脱,但是老板还是执意要留她吃饭,就在两人僵持的时候,救星出现了。朋友的弟弟来找她回家吃饭,她马上有了理由就和弟弟一起回家吃饭了。当然下午也就不敢再去了。

会忽略。

其次,在老板说是能让员工报销卖衣服的钱是就更有问题了,毕竟是第一天上班,否工作下去都是未知数,老板怎么会这么好还让员工去买衣服呢?这里就是老板可能别有用心的第二个表现。我认为,女人天性就是不会嫌衣服多的,一些抵制诱惑力差的就有可能会接受老板的殷勤,这样就会有受之于人的感觉。让你不好意思再拒绝老板接下来的“好心”。在这里,我觉得那老板还是很详细计划过的,他利用人的贪心就可能会达成他的目的。

再者,老板以天热,回家吃饭来回会导致休息不好为借口想让女子留下来吃饭并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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