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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模板15篇)

时间:2024-02-20 03:47:04 作者:字海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模板15篇)

工作方案的编写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合理安排资源和时间。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目标、资源、时间等,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严控、严打、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控能力。大通县公安局以“内务大整治、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高位驱动强保障。

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二十大安保工作重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大通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健全以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力、相关警种策应的行动机制,强力实施、实战实效。

严密排查除隐患。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存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实地查看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的安保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评估企业安防措施,排查易制爆危化品出入库及购销台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易制爆危化品不流失、不失控。各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涉危涉爆物品线索,及早管控,确保不流失、不炸响,同时强化寄递业监管,严格检查物流寄递企业“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非法邮寄、托运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行为。强化社会面查缉、重点渠道查控、特殊领域清理、网上治理,把面上查缉、线上查堵、点上查控有机结合起来,全力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链条。

宣传造势强发力。

各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青海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青海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及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与走访排查工作。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要宣传力量,引用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私藏枪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所包含的危险以及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类案件线索,全力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区供销社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兴堂(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检查,重点治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吸取我区发生的“5·08”事故教训,结合供销社的行业特点,分析研究易发事故的可预防性,抓住重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预措施,在企业层层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每日巡查、每周小查、每月大查的要求,坚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遵章守纪,不要违章违规;要按章操作,不要习惯性违章;要抓责任落实,不要敷衍塞责;要查盲区死角,不要遗留漏洞;要清除隐患,不要隐患积累。

(三)排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这次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供销社基层科。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区供销社将给与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涉危案件、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2008年全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许昌的总目标,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治、严打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全市“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不受来自许昌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突出问题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

(四)防盗抢。严格落实涉爆涉枪单位储运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

(五)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1.民爆器材使用较多的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许昌县。所有民爆器材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含废弃和闲置的爆炸物品仓库)、民爆器材配送服务站、爆破公司、烟火晚会燃放单位。

2.传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多的鄢陵县、禹州市、许昌县、长葛市。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和个体生产炮农。

3.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使用民爆器材的“三小企业”和非法采矿点。

4.有可能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4月1日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4月1日—6月30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采取清查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防范、控制和发现、打击涉爆涉枪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7月1日—10月底)。各地要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管理不到位发生各类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严密检查摸排。

1.检查涉爆、涉枪单位。要深入到涉爆涉枪单位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爆涉枪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

2.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准确掌握现实表现,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4.排查非法矿点。要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非法矿点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逐一填写非法矿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严格整治隐患。

1.整治涉爆单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技防设施、守卫力量、看护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购买、收存、发放、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账物是否相符;是否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操作;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在适当的时候对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区别不同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爆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2.整治涉枪单位。重点检查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领取、退回、登记、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对存在的各种隐患漏洞,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政审不合格、思想不稳定等不适合在涉枪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活动,封存枪支弹药。

3.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各地要不间断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落实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集中时间,全面进行清查收缴;要强化汽车站、火车站查堵收缴,严格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清查收缴对象,逐一落实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和敦促教育工作,签订具结保证书,确保收缴工作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谨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派出所要与每一个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治安部门要与每一个涉枪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集中保管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单位及制爆原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同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流入奥运赛区。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流入外地特别是北京、青岛等奥运赛区的,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严防失控漏管。

4.落实“三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奥运赛区。

(四)严厉打击惩处。

1.加大涉爆涉枪涉危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涉危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涉危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一律立案侦查,坚决打击。对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要坚决纠正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降格处理问题的发生。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充分利用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的优势,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雷管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雷管犯罪活动,特别是长葛市、许昌县更要把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雷管案件,要集中力量、迅速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区也要高度警觉,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炸药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村户、进单位、进学校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市公安局要在媒体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发展服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商务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整治非法矿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使用民爆器材的单位和“三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行业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矿井安全管理及检查,包括关、停矿井民爆器材的清理登记,配合公安机关收缴现存的民爆器材。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级与县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与直管的涉爆涉枪单位,派出所要与辖区的涉爆涉枪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将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

(四)依法行政,搞好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民警认清形势,以和谐的理念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依法办事,满足从业单位合法需求。对经过检查资质齐全、没有安全隐患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要按照实际需求,保证爆炸物品的正常供应,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和报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密切与有关部门、警种的联系沟通。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和11月7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市公安局将在《全市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专刊》上予以编发。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xxx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涉危案件、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2008年全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许昌的总目标,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治、严打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全市“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不受来自许昌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突出问题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

(四)防盗抢。严格落实涉爆涉枪单位储运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

(五)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1.民爆器材使用较多的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许昌县。所有民爆器材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含废弃和闲置的爆炸物品仓库)、民爆器材配送服务站、爆破公司、烟火晚会燃放单位。

2.传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多的鄢陵县、禹州市、许昌县、长葛市。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和个体生产炮农。

3.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使用民爆器材的“三小企业”和非法采矿点。

4.有可能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4月1日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4月1日—6月30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采取清查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防范、控制和发现、打击涉爆涉枪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7月1日—10月底)。各地要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管理不到位发生各类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严密检查摸排。

1.检查涉爆、涉枪单位。要深入到涉爆涉枪单位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爆涉枪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

2.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准确掌握现实表现,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4.排查非法矿点。要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非法矿点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逐一填写非法矿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严格整治隐患。

1.整治涉爆单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技防设施、守卫力量、看护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购买、收存、发放、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账物是否相符;是否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操作;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在适当的时候对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区别不同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爆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2.整治涉枪单位。重点检查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领取、退回、登记、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对存在的各种隐患漏洞,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政审不合格、思想不稳定等不适合在涉枪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活动,封存枪支弹药。

3.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各地要不间断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落实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集中时间,全面进行清查收缴;要强化汽车站、火车站查堵收缴,严格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清查收缴对象,逐一落实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和敦促教育工作,签订具结保证书,确保收缴工作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谨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派出所要与每一个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治安部门要与每一个涉枪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集中保管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单位及制爆原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同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流入奥运赛区。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流入外地特别是北京、青岛等奥运赛区的,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严防失控漏管。

4.落实“三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奥运赛区。

(四)严厉打击惩处。

1.加大涉爆涉枪涉危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涉危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涉危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一律立案侦查,坚决打击。对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要坚决纠正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降格处理问题的发生。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充分利用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的优势,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雷管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雷管犯罪活动,特别是长葛市、许昌县更要把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雷管案件,要集中力量、迅速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区也要高度警觉,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炸药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村户、进单位、进学校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市公安局要在媒体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发展服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商务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整治非法矿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使用民爆器材的单位和“三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行业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矿井安全管理及检查,包括关、停矿井民爆器材的清理登记,配合公安机关收缴现存的民爆器材。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级与县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与直管的涉爆涉枪单位,派出所要与辖区的涉爆涉枪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将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

(四)依法行政,搞好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民警认清形势,以和谐的理念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依法办事,满足从业单位合法需求。对经过检查资质齐全、没有安全隐患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要按照实际需求,保证爆炸物品的正常供应,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和报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密切与有关部门、警种的联系沟通。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和11月7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市公安局将在《全市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专刊》上予以编发。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组长:周兴堂(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检查,重点治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吸取我区发生的“5·08”事故教训,结合供销社的行业特点,分析研究易发事故的可预防性,抓住重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预措施,在企业层层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每日巡查、每周小查、每月大查的要求,坚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遵章守纪,不要违章违规;要按章操作,不要习惯性违章;要抓责任落实,不要敷衍塞责;要查盲区死角,不要遗留漏洞;要清除隐患,不要隐患积累。

(三)排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这次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供销社基层科。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区供销社将给与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沧州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启动刚性问责,严格责任倒查。工作中,发现对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力度不大、战果落后的,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清查不认真、核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协作不得力以及漏管失控等原因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严控、严打、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控能力。大通县公安局以“内务大整治、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高位驱动强保障。

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二十大安保工作重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大通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健全以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力、相关警种策应的行动机制,强力实施、实战实效。

严密排查除隐患。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存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实地查看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的安保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评估企业安防措施,排查易制爆危化品出入库及购销台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易制爆危化品不流失、不失控。各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涉危涉爆物品线索,及早管控,确保不流失、不炸响,同时强化寄递业监管,严格检查物流寄递企业“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非法邮寄、托运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行为。强化社会面查缉、重点渠道查控、特殊领域清理、网上治理,把面上查缉、线上查堵、点上查控有机结合起来,全力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链条。

宣传造势强发力。

各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青海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青海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及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与走访排查工作。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要宣传力量,引用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私藏枪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所包含的危险以及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类案件线索,全力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深入开展。

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案件,我局对全县的涉爆涉枪单位进行了多次全面、细致、认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民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销售等环节。一是对以前从事过爆破作业的重点人员、出外打工有可能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进行排查,纳入监控视线;二是督促各涉爆从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认真核查民爆“四大员”证件,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的行为。四是严格按照《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全面整治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库房。我局对我县民爆公司库房炸药堆放混乱、监控录像不清楚等问题当场指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民爆使用单位必须经常性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值班看护人员,将值班表送县局备查,县局将随时进行抽查,对脱岗、溜岗者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民爆服务站安全,严防爆炸物品遗失、被盗、被抢,流散社会,造成危害。在专项行动期间,与涉爆涉枪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25份,发现和整改隐患8处。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在学校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工作,特制订本安全疏散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总指挥:xx,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临时指挥最高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xx,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

疏散引导组:中层领导、班主任、老师,负责指挥师生进行疏散。

通讯联络组:xx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

医护救护组:xx,专门负责临时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xx,负责消防物资准备。

1、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下属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下属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负责在各楼层指挥疏散,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

2、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教学楼楼梯口疏散指挥员安排:

总负责:操场指挥:各班班主任,政教处人员。

3、救护组人员安排:

(1)保健教师携带紧急药箱到升旗台处待命,及时处理伤病员。

(2)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升旗台处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

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点:按照体操队形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疏散到校外。

1、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防火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3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5)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政教处、总务处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涉危案件、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2008年全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许昌的总目标,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治、严打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全市“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不受来自许昌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突出问题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

(四)防盗抢。严格落实涉爆涉枪单位储运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

(五)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1.民爆器材使用较多的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许昌县。所有民爆器材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含废弃和闲置的爆炸物品仓库)、民爆器材配送服务站、爆破公司、烟火晚会燃放单位。

2.传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多的鄢陵县、禹州市、许昌县、长葛市。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和个体生产炮农。

3.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使用民爆器材的“三小企业”和非法采矿点。

4.有可能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4月1日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4月1日—6月30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采取清查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防范、控制和发现、打击涉爆涉枪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7月1日—10月底)。各地要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管理不到位发生各类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严密检查摸排。

1.检查涉爆、涉枪单位。要深入到涉爆涉枪单位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爆涉枪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

2.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准确掌握现实表现,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4.排查非法矿点。要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非法矿点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逐一填写非法矿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严格整治隐患。

1.整治涉爆单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技防设施、守卫力量、看护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购买、收存、发放、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账物是否相符;是否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操作;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在适当的时候对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区别不同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爆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2.整治涉枪单位。重点检查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领取、退回、登记、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对存在的各种隐患漏洞,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政审不合格、思想不稳定等不适合在涉枪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活动,封存枪支弹药。

3.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各地要不间断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落实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集中时间,全面进行清查收缴;要强化汽车站、火车站查堵收缴,严格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清查收缴对象,逐一落实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和敦促教育工作,签订具结保证书,确保收缴工作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谨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派出所要与每一个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治安部门要与每一个涉枪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集中保管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单位及制爆原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同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流入奥运赛区。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流入外地特别是北京、青岛等奥运赛区的,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严防失控漏管。

4.落实“三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奥运赛区。

(四)严厉打击惩处。

1.加大涉爆涉枪涉危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涉危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涉危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一律立案侦查,坚决打击。对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要坚决纠正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降格处理问题的发生。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充分利用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的优势,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雷管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雷管犯罪活动,特别是长葛市、许昌县更要把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雷管案件,要集中力量、迅速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区也要高度警觉,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炸药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村户、进单位、进学校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市公安局要在媒体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发展服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商务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整治非法矿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使用民爆器材的单位和“三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行业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矿井安全管理及检查,包括关、停矿井民爆器材的清理登记,配合公安机关收缴现存的民爆器材。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级与县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与直管的涉爆涉枪单位,派出所要与辖区的涉爆涉枪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将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

(四)依法行政,搞好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民警认清形势,以和谐的理念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依法办事,满足从业单位合法需求。对经过检查资质齐全、没有安全隐患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要按照实际需求,保证爆炸物品的正常供应,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和报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密切与有关部门、警种的联系沟通。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和11月7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市公安局将在《全市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专刊》上予以编发。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活动、消防专项检查,达到“珍爱生命,远离火患”的活动目的;广泛动员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全员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将消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

珍爱生命,远离火患。

为了保证20xx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有效实施,公司特成立“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小组,全面负责“119”消防宣传日的组织与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扎实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日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一)策划、宣传。

时间:各车间、以“珍爱生命,远离火患”为主题出一期板报,公司将于xx月_日进行板报评比。

(二)开展清剿火患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入冬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各车间、中心对所属区域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检查出的隐患以隐患台账形式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结合集团公司冬季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消防设施入冬前的维护保养及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公司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消防安全检查考评表(试行)》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火患”为主题系统全面消防安全隐患大清查。

(三)邀请县消防大队进行消防指导。

为了使员工了解消防工作,掌握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公司邀请县消防大队人员进企业,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进行指导,跟公司消防队员互动一起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公司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培训。

由公司组织分期对各车间、中心班组长以上员工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促使车间五大员、班组长带动广大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各车间部门、重点防火单位因根据所属区域不同火灾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灭火演练。消防队负责配合。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的部署,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从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开展镇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是我镇的一些做法:

在三月三十一日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会议后,镇分管领导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镇成立了以苏汉镇长为组长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镇先于四月二十一日在镇府会议室召开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圩镇各单位及村(居)委会支书、副主任参加。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六百多份,派发《致全区“三小”场所业主的公开信》九百多份,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这次行动,我们联合了镇内公安、工商、卫生、学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到圩镇及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做到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阶段做好工作: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召开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部署,并张贴宣传标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2、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

镇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分赴圩镇及8个村(居)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和隐患的,立即发给《检查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这阶段工作中,共检查“三小”场所200间,其中小档口150间,小工作坊20间,没有小娱乐场所,存在隐患的有102宗,符合消防安全的只有36间,可见,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仍需改善。

3、第三阶段: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镇工作小组多次督促各“三小”场所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这次治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得到了提高,全镇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xx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xx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xx〕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xx〕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xx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xx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xx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xx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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