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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材料(优秀21篇)

时间:2024-01-31 19:30:02 作者:字海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材料(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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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分管党务纪检监察、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以及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围绕我局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按照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扎实有效,确保我局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做为一名党的干部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常识、法律、法规,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并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二是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防范,全局政通人和,形势喜人。

我们不断深化“四风”治理,组织“三严三实”等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通过聘请有关专家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反腐警示教育专题片,从根本上治理腐败,把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以深入扎实的开展。另外,年初重新成立了综治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办事机构的职责,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深入企业和社区进行民意调查18次,协调处置矛盾纠纷6起,使我局全年未出现一起治安案件和越级上访及群访事件,为全局的和谐稳定、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出台了《黄骅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黄骅市水务局水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办法。二是完成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资源监控系统,新建地下水监测站18处,远传水表监测站48处。三是加强河道管理,每两周对我市境内22条河道进行一次巡查,汇总各河道的巡查情况,对历史遗留的违建物逐一登记、拍照、整理归档,现已完成3条河道的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专业的执法培训,逐步完善执法程序,重新制定完善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五是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60余起,其中立案2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六是进一步加大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力度。

一是履行对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局属单位、宾馆和铝合金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7份,实施安全检查38次,排查事故隐患52处,事故隐患整改率为100%。二是完修改和完善了4个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2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在黄骅市水厂、黄灶水库管养场分别组织了水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景演练,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确保全市水利设施安全信息网络的畅通,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每月通过全国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上报我市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报表和安全隐患报表;履行对全市151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工作。四是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5次,专题安全培训4次,观看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在各单位临街处悬挂安全生产标语8幅,发放安全生产专题文件18份,及时把上级安全生产政策及局安全生产部署传达到各基层单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今后要努力学习,加倍工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倾注自己应有的力量。

案件剖析材料

我们学校能做到没有违纪违法的一个案例,这跟学校能制定出一套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学校如果会出现违纪违法的案件,一般也是经济腐败案件,这在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土壤。校长、总务等相关领导,与经济接触比较多,他们为了保证学校所有人的清廉清白,签了《廉洁自律保证书》,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而且学校还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也严格要求所有教师不得去做有违纪违法的事,做到有制度,有人监督,并且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让违纪违法的成本太高,做到不能违,不敢违。从而营造出了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要想学校好,跟学校管理是分不开的。我们学校重视建设一支坚强的领导班子,使整个领导班子在学校教学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每学期开学初,学校能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领导班子分工,把整体工作有机的分解和细化,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学校能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把各项工作都在会议上解决,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又有一个能干,作风正派的李志良校长做为学校领头人。学校的校风学风都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做到遵规守纪,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校不断延伸管理的触角,抓环节、细节的落实,达到管理的精细化,从而杜绝违纪违法的案例产生。

    近年来,夏阳中心小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要求每位教师定期参加教师集中政治学习;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写出师德体会。通过活动,学校涌现出了一批师德师风典型模范,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优秀教师,对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学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反对腐败的工作过程中,从学校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坚持把好加强政治学习,把好宣传教育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贯彻实施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我校能保持违纪违法零案例,跟学校制度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持狠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学校将更加健康发展,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都无法在我们学校发生,我们的学校将变成更加和谐健康的乐园。

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剖析如下。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应急管理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习近平重要讲话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公文写作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各项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应急管理机构改革阶段,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案件剖析材料

关于汪××贪污受贿案的剖析报告最近,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汪××的贪污、受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汪××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委组织部已免去了汪××担任的××单位负责人职务.

汪××,男,汉族,……。

汪××贪污受贿案是近年来全县××系统发生的一起严重违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此案的发生暴露出××系统在抓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以处理的支出,许多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胡支乱花现象十分严重,客观上导致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强监督,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例文案件剖析报告的主体由主要违纪事实、发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议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叙述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先总后分和先分后总.先总后分,就是先扼要综述被调查人的错误及性质,再具体介绍被调查人所犯错误的具体事实;先分后总就是先介绍具体错误事实,然后归纳出错误性质.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写作,都不能泄露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总之,对这部分内容详略的把握,可以比错误事实材料简练,大体相当于处分决定叙述错误事实时的详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这部分内容是案件剖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应着重围绕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叙述时,这三方面内容又不宜截然分开,特别是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结合起来去写,使之浑然一体,结构形式更加紧凑.

第三部分,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一般不外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监督、完善管理等几个方面,但在写作过程中应避免平铺直叙,千人一面.要对案件发生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比较,从中抓住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把关键性的建议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写,以凸现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问题淹没或冲淡.

以下是应注意的问题。

1、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初发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屡发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效果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要讲求质量,追求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案件审理基本程序一般可分为受理、审核、审议、批准和执行等步骤.包括审核案件,制定审理报告,代拟请示、批复、制作处分决定书,执行监督等工作环节.

(一)受理。

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书后移送的案件,直接作程序性立案后,进入程序性受理.

受理的任务是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审理条件.

在受理中,应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送审部门或有关人员补办手续和补报材料.

案件检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材料时,应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一式两份,移送部门和接收部门各存一份.

(二)指定审理人员。

收到移送审理的案件后,分管负责人指定审理人员.一般案件应由两人审理,一人主审;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理组进行审理,并确定一人主审.

根据查审分开的原则,调查人员不得参加案件的审理.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人员应当回避.审理人员的回避,由分管领导决定.对审理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审理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在调查工作开展后,适时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开展审理工作.

(三)审阅案卷。

审阅案卷,要先粗后细,先全面后重点.首先对案卷材料粗略地全面审阅,以便对案件的全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如受审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的错误事实以及呈报或移送单位对该案定性处理的意见等.然后,以调查报告为主线,以证据为本,根据调查报告认定的错误事实,对照证据材料及其定性处理意见进行重点审阅.

(1)要着重审核调查报告和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弄清楚全部错误事实的经过,弄清楚受审查人有哪些错误,每一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

(2)要审核鉴别证据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有联系,来源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把案件事实证明清楚,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是惟一的,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有了矛盾是否能得到合理排除.

(3)要审核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违纪构成的要件.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公正有效,用语是否准确严谨.

(4)要审核受审查人员是否应该给予处分,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情节,所给的处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要提出处理意见和依据.

(5)要审查调查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规定的手续,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是否采用了非法手段等,切实做到审查案件实体与审查办案程序并重.

(6)审理中,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应作补充调查或退送审部门补充调查.如对调查报告中所认定的事实有重要改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与受审查人所在单位、组织联系.

在审阅案卷过程中,审理人员还应做好阅卷摘要或笔记,重点摘录一些与错误事实有关的重要证据材料,及时记录在阅卷中所发现的疑点或矛盾之处,以及自己的一些想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审理谈话。

审理谈话是案件审理程序中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与受审查人再次核对错误事实,听取本人意见,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后,应当与受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听取其陈述或申辩,并做好谈话记录.特别是要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本人意见大、案情复杂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必须派专人与受审查人谈话.

审理期间,承办人发现主要错误事实有出入或有新的错误事实的,经案件检查室(调查组)确认后,重新或补充制作主要错误事实再见面材料,经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同意,与被审查人见面,由其签署意见.

(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当案件涉及到专业技术或具体业务政策规定时,审理人员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若以这些部门的意见作为定案的依据,应有它们出具的正式书面材料.

(六)草拟审理报告。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审理组应认真把握违纪人员的主体、主观方面和客体、客观方面等违纪行为构成要件,严格按照违纪构成要件对违纪事实予以准确定性,依照党纪条规提出适当的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审理人员根据审理组的意见写出案件审理报告的初稿.

(七)集体审议。

集体审议是指审理人员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组对审理人员草拟的审理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组的结论性意见.

若审理组与调查组意见不一致,应向纪委或监察机构领导报告.

(八)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审理人员根据集体审议的结论性意见修改审理报告,形成正式审理报告.

(九)党支部大会讨论。

对违纪党员处分,一般应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讨论前,应将调查核实的错误事实、定性意见以及给予何种处分的建议,一并向党支部大会介绍清楚.无特殊情况,应通知被调查人员到会作检查或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党支部大会决定.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要做好会议记录.

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党委、纪委可以不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有权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关于“特殊情况”的解释,见中纪法复[1996]2号文.

(十)逐级请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基层党组织应将党支部大会的处分决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及其请示逐级向上请示.

对下列情况,有处分权限的纪委必须向上级纪委请示后方能处理:(1)按规定应开除党籍,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准备留在党内的;(2)纪律处分与同级党委有重大分歧意见的;(3)犯有多种错误量纪标准难以掌握的;(4)错误性质把握不准的;(5)其他需要请示的情况.

(十一)审批。

1、校纪委监察处批准立案的案件,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会议作出会议决定.案件审理组可代为起草批复,报领导签发.

2、对政纪处分,将处分意见直接上报有批准权限的行政领导.经行政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处分决定.

(十二)制作处分决定书。

凡给予党员、党组织处分的,均需按批复的精神以文件形式制作处分决定书,不应用批复代替党纪处分决定书.

在处分决定书中,应写明该处分决定的生效日期;落款之前需加上“如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依照规定向本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的表述.

(十三)送达。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或处分决定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书送达本人,并让其在需归档的处分决定书上签署意见后收回上报纪委.

因找不到受处分人,一时无法送达本人时,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批准权限报上一级纪委备案,待可以送达时立即送达受处分人.

(十四)宣布。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和处分决定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

(十五)抄送备案。

处分决定、批复应及时抄送有关方面.给予党纪处分的,抄送校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党员的处分决定中,有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和给予其他行政处分时,应将处分决定送党外有关组织.仅给予政纪处分的,应抄送行政办公室和人事等部门.

需上报备案的,应及时上报备案.

(十六)执行监督。

处分决定书一经下达后,审理组要对送达、宣布、抄送(报)等执行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执行监督.如检查处分决定书是否进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其经济待遇等是否已作相应处置等.受处分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应在宣布执行后15天内将执行情况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报上级纪委审理部门,归入到受处分人的案卷中.

(十七)归档。

违纪案件处理完毕后,先由审理人员按五个签字要求对案卷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经纪委监察机关(机构)分管领导同意,按有关要求(沪纪发[1996]6号文)立卷归档.

(十八)案后工作。

1、案件结束后,应写出符合规定的分析报告;对结案的重处分案件,应进行领导责任分析,提出是否要追究领导责任的意见.同时,要将分析报告、责任追究意见报送本单位党政领导以便及时采纳.

2、案件结案后,应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通报,对党员和干部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3、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回访教育,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吸取犯错误的教训,鼓励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树立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决心.

4、每年5月份前要做好上年度的案件质量和纪律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纪检监察案件剖析报告范文

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审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纪律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一)形式审核。案件审查终结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卷,交案件审理部门形式审核(预审)。案件审理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意见反馈纪检监察部门,符合移送条件的,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办理正式移送手续,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由纪检监察部门补齐相关证据材料。

   (二)自办案件的受理。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终结的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移送审理的请示及分管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领导及书记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2.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初核(初步审查)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核(初步审查)的批示、立案呈批报告、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等。

  3.调查报告(含电子版)、处理建议和承办部门的意见。

  4.全部证据材料。既包括证明被审查人构成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证据,也包括证明被审查人违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违纪的证据;具有从轻减轻,从重加重情节的,须提供相关证据。

  5.与被审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审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6.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在移交上述材料时,应同时移交包括否定所审查问题的全都材料。涉及收缴、暂扣、封存款物的,应在移交时一并予以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已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不再办理立案手续,启动简易审理程序,由案件审理部门依据生效的刑事司法判决、裁定和决定,提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意见,按程序报批;案件审理部门发现除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需要审查核实的,应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对于未受到刑事处罚但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立案手续,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受到行政处罚后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以及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但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规定审查核实后移送审理。

   (三)报批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纪委、党委批准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下级党委、纪委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1.呈报审批的请示;

   2.处分块定;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与被审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见面材料;被审查人对。

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和检讨材料;调查组或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5.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6.有关纪委和党组织的意见;

   7.其他应当呈报的材料。

   (四)征求意见案件的受理。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或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报送征求意见案件,应具备以下材料:

  1.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

  3.受审查人的检查和对违纪事实材料的意见;

  4.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对受审查人意见的说明。

   (五)问责事项、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的受理。问责事项及监察机关参与审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类责任追究案件,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同意,报书记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件,问责事项不需立案的相关材料,事故(事件)类责任追究案件可将党委、政府及纪委领导批准参加调查的批示、指示等作为立案依据。

   (六)备案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

   报送备案案件,应具备下列材料: 。

   1.呈报备案的报告;

   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

   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

   4.受处分党员的检查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党组织对其意见的说明;

   5.批复机关的批复。

   (七)申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复议复查或者复审(复查)复核的申诉信件,提出受理建议,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八)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受理。对应由本级监察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

   (九)协审案件的受理。对下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审查结束需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协审的案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受理。(应移送的材料同自办案)。

   二、案件审核审议。

    (一)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的案件,应是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

    除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案件外,一般应由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沟通后提出意见,并报经分管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领导批准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在提请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前,应根据现有证据梳理出主要违纪事实,提出定性方向或倾向性意见,并将案件材料整理有序。

   (二)专人审核。案件审理部门对受理的案件,指定两人进行审理。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应组成两人以上的审议组审理。

    (三)程序、证据审查。审阅案件材料,一般应制作阅卷笔录。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情况、责任划分以及不予认定、不同意见、疑点难点予以记录,提出阔卷意见。

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可以自行补充审查,也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补充审查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审理过程中与纪检监察部门存在较大分歧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室主任(副主任)或经办人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或承办人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必要时也可提请双方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

    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就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沟通协商。

  案件审理部门需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要求审判、检察、公安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提供相关材料的,相关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案件审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案情特别疑难、复杂的或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在案件审理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审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限内。

   (四)审理谈话。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应与被审查人谈话,告知权利义务,核对违纪事实,听取申辩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谈话的,应当报分管领导批准。谈话时应由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场交由被审查人核对签字。对谈话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案件审理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需要向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需要补充审查的,按规定补充审查。涉及审理谈话需要与被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拘留的人员或者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见面的,可以提请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协助,相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中止审理,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待其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后恢复审理。

    (六)涉案款物处理。案件审理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1.审查清单。案件审理部门对涉案款物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款物清单是否完备、暂扣封存是否合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2.交换意见。案件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款物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及时沟通,并在审理报告中说明理由。

    (七)集体审议;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室务会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集体审议后,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处分的执行。

  处分决定作出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支部)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宣布,也可以委托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不得少于两人,应告知受处分人员其享有的权利。

  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宣布、送达处分决定的,受委托单位应在宣布、送达处分决定一个月内,将宣布、送达情况书面反馈委托机关。

   处分决定应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干管权限报批后执行.并在两个月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

  处分决定应送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结案案件登表》。

   无特殊情况,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内,应对受处分人进行回访教育。

    四、党员权利的恢复与行政处分的解除。

  (一)党员权利的恢复。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察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大会考察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原处分的机关或相关部门备案。

   (二)行政处分的解除。受到行政处分(开除处分除外)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未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受行政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五、案件材料的归档。

  审结后的案件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中纪发[1998]8号)立卷归档,于结案次年一季度前移交委(厅、局)档案室。

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

 2 、加强对机关⼲部的教育和监督。

 3 、进⼀步严格要求⾃⼰。

⼆、分析原因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反思,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种原因:

  (1)⼯作性质的局限性,作为⼀名从事纪检⼲部,本职⼯作⽐较繁琐,今年以来,由于我镇信访件,违纪案件较多,因此我把⼤部分时间和精⼒都放在查办案件上,在深⼊基层和群众上做的不够,加之本⼈分管政府院内⽇常事务和镇政府民政⼯作,⽣活中烦事琐事更多,且平时开会迎接检查较多,因⽽未能正常参加督查村级经费情况。

  (2)⼯作上主动性发挥不够。平时,在⼯作上,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且⼀直认为机关⼲部⾃觉性较强,每个⼈的素质较⾼,不⼀定需要镇纪委跟着监督,因此疏忽主动去对机关⼲部的教育和监督。

  (3)平时积极性发挥不⾜,对于每项⼯作,虽然会时刻提醒⾃⼰永远保持昂扬⽃志、浩然的正⽓,去积极⾯对解决,但有时候在遇到某些棘⼿问题上积极性却发挥不⾜。

  (4)学习不够深⼊。在学习上,通常只满⾜于参加集中学习和参加看看新闻、报纸等,个⼈没有能够做到系统地去学习某⼀⽅⾯某⼀领域的专业知识。

    三、整改⽅向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将在今后的⼯作中认真做到如下⼏点:

  (1)加强学习,全⾯提⾼⾃⾝素质。未来的社会⾥是⼀个竞争⽇趋激烈知识化、信息社会,不学习将不能适应社会要求,将被社会所淘汰。今后我将以党的⼗六⼤、⼗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件精神以及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所从事的⼯作。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政。

 (2)深⼊基层,加⼤执法检查⼒度。今后,我将进⼀步深⼊农户,⾛访百姓,倾听群众的呼声,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和事的检查,同时将定期为机关⼲部播放反腐败教育专题⽚,⼀⽅⾯加强对机关⼲部的警⽰教育,另⼀⽅⾯加⼤对违纪案件的执法检查⼒度,⼒争从源头减少违纪案件的发⽣;同时将联合镇⼈⼤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级经费的使⽤情况,村级财务管理加强监督。

 (3)统筹兼顾,全⾯提⾼⼯作⽔平。在深⼊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的同时,在今后⼯作中,我将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进⼀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来认真做好⾃⼰的⼿上的每⼀项⼯作。

纪检监察人员个人剖析材料范文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五个好”和“五带头”的精髓,经过细心查找,我对自己五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反思,经过“对比、排查”,我发自己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五年的工作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现在我已经慢慢的变变得成熟起来,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发现自己的工作劲头日渐低落。五年来的工作或多或少的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但却因世事沧桑,逐渐消磨了我的意志,按下了我的劲头。现在的我,已经不像当初刚上班时那样充满激情,从个人精神状态来说,失去了奔头,缺乏为之奋斗的理想,个人工作积极性大幅下滑。好多工作都是拖三落四。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中,有时也拈轻怕重,缺少了刚上班时的那种勇挑重担的气魄和担当。

从事教师工作五年以来,我所带的班级的学生的成绩,一直取得过较好的名次,原来一直坚信自己在搞素质教育,现在才发现,在现阶段或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学生的成绩将依然是考量学生“学习能力”和教师“工作能力”的一种标尺。现在才发现以前的个人内心的那个标尺是那么的脆弱无力。因此,现在我正在迎头赶上。

在踏上教育事业的那一刻,我总便幻想,有一天我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班主任,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按照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和自己的管理理念来管理、教育学生,但当自己真正做到这一步时才发现,一切都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原来自己大部分想法太过简单,只适合纸上谈兵,而缺乏真正“带兵打仗”的胆略和雄才,不能准确运用与实际的班级管理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反思了过去的所作所为,有得有失。现在我决定重新来过,这一次我立志“创先争优”,努力使工作精益求精,使我个人有个更好的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按照机关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下面,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及生活实际作如下检视剖析:

一、学习教育的收获。

按照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的根本任务,把铸就政治忠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扣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努力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不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底色,不断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检视存在的问题。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

1.在信仰缺失方面:作为一名老党员,始终把信仰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还存在差距。信仰高度依赖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信仰。我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但没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内监督专责力量的政治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常委,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学先用”,甚至“现学现用”的现象,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本领,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有所松懈和滑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视问题应该立足政治视角,但作为纪委书记,在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时,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不能从思想等理想信念的事业“解剖麻雀”,导致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未能有效显现。

2.在政治动摇方面:政治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政治上的失守是最危险的失守。作为纪委书记,能够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纪委监委有态度、本人有行动,但通过仔细对照检查,发现自己大局观念还不强,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参与市委集体决策时,往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注多、发表意见建议多,但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事项,投入精力研究谋划不够,发表意见建议相对较少。

3.在放弃原则方面: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

4.在作风不正方面: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委书记能够秉持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基础上,以最认真的态度将全市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在谋划部署工作还不实,有时急于求成,习惯于迅速行动、及时开会安排布置,不能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导致谋划工作停留在宏观层面,不能有针对性落地落实;在推动工作时,有头重脚轻的现象,往往在前期下力气大、用劲足,后期跟踪问效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一些工作高起点开局,严要求推进,低实效呈现。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所降低,缺乏创新精神。

5.在滥用权力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一直以来能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能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实施全过程,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但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通过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硕鼠”“蝇贪”依然为数不少。

6.在清廉失守方面: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不变底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平时讲的多、要求的多,但自己对小事小节关注不够,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不力,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导致不能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如,在审批机关报销的餐费等,存在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为礼尚往来,会刻意安排一些超标准规格,从这些细小之处说明,本人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实度不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真信,但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由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在办案上更多注重纪法效果,没有很好地统筹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责任担当强度不够。担当绝不只是干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勇于想办法去承担可能存在风险、别人不敢做、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情。在**虽啃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满足于把本职工作干好,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得力。面对积重难返的一些顽瘴痼疾,有时也有求稳怕乱的心理,希望等到各方面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再去触碰和解决,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愿动真碰硬去深挖根治,在实干中磨砺担当还不够。三是为民服务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就是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我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与民同心、与民共情有所弱化,执纪执法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检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对照,通过多种方式,仔细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找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整严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照单全收,所有问题见底清仓。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纪检监察干部剖析材料集合

在“三查三看”教育活动中,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和第二阶段听取意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触动很大。

对照“三查三看”,即查作风,看学习真不真、团结好不好、务实行不行、创新强不强、纪律执行好不好;查工作,看思路明不明、方法对不对、措施实不实、发展快不快;查项目,看储备多不多、服务优不优、推进快不快、成效显不显。经过回顾反思,自己在理想信念、理论素养、思想境界、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在学风建设方面,通过认真学习《矛盾论》、《实践论》、《反对自由主义》等必读篇目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感到自己原来学习的方法简单,学习的态度不端正,是肤浅的、不扎实的。体现在以往的学习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过程中没有思考、没有借鉴,没有用理论指导实践,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

究其原因,一是缺乏奋斗目标,有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二是没有创先进争优秀的斗志,不求最好,只求过得去。总的来讲就是没有认认真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没有用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理想信念缺失,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导致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缺失。

在工作作风方面,回顾到办公室以来的工作,自我评价是没有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没有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办公室作为一个单位的枢纽,肩负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之责。在工作中,我缺乏工作主动性,缺乏超前谋划意识,工作效率不高,领导推一下、动一下,只局限于日常事务性工作,没有很好的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团结干事方面,没有有效调动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致使有的同志工作任务过重,超负荷运转,而有的同志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究其原因,在主观方面,一是自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抓好办公室的工作,没有制定抓工作的具体措施,导致工作见子打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是没有用人所长,有的事情可以安排乙或丙去做,但不想安排他们做,而是总安排甲去做或自己去做,任凭乙、丙无所事事;在客观方面,办公室的人员构成实在是不合理,10名民警、职工中43岁以上的有8人,最大的58岁,40岁以下的仅2人。加之部分同志由于业务能力、思想观念、纪律养成等原因,已无心做事或已胜任不了本职工作,所以,导致办公室工作很很难推动。

在纪律作风方面,有“各人自扫门前雪”的思想,虽严格要求自己,但没有很好地履行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岗位职责。对本部门人员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想提醒、不愿提醒,听之任之,总认为都是老民警、老资格,不用多提醒,反正有规章制度,靠自觉。

所以,在这一块上差距较大。究其原因,一是不想得罪人,总认为有的人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说了、要求了,也是白说白讲,不但不起作用,还得罪人,怕被他们骂娘;二是自己对抓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重视不够、能力不强。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和工作措施,导致队伍的凝聚了、战斗力不强,影响了办公室整体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是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求,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问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言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三是不能正确看待新时代中出现的问题。对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坚定和坚信的,但有时深入实际看到个别地方、个别群众还比较贫穷,认为我们国家在全面小康建设中的质量和成色不足,有水份,特别是一些xx媒体报道我国全面小康建设成果中的不足时,对党委政府宣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持怀疑态度。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问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问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纪检监察干部剖析材料集合

按照xx区纪委监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我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在做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聆听党课、参加主题活动等基础上,参加xx区“永远跟党走”职工红色比赛等特色活动xx次,在学习实践中感受波澜壮阔的党史,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根据委机关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我坚持刀刃向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对照检查,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材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学习不主动不系统不精深。把理论学习当作“软任务”,对党史学习教育的理论学习存在“推一推、动一动”情况。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只是根据要求通读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基本学习教材,对学习的认识只停留在读了多少页原文、完成多少页笔记,对学习内容的精髓没能仔细深入的解读,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读原文、悟原理。

二是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理论联系实际不贴切的问题。在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上下的功夫不够,总是以工作忙、没有充足的学习时间为由,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学习领悟不深不透,还不善于将理论知识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方法,学用脱节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对照党章党规和群众意见建议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在工作落实上有差距,沉溺于听招呼、守规矩,有时过于依赖领导指示,有等一等、靠一靠的想法。比如,在xxx建设过程中,对于一些困难估计不足,有畏难情绪,在与xxx对接时对于工作标准要求得不够严,细节想得不够全,工作进度有些缓慢。

二是创新动力不足。惯用老办法、老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怕出问题承担责任,不敢创新。比如,宣教工作总觉得按照原来标准做就可以了,满足于工作任务的一般完成,没有充分运用创新手段,丰富宣教方式,没有把“干到最好”贯彻执行到位。

(三)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一是工作中缺乏“一竿子插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精神。工作标准的“天平”有时候会倾斜,特别是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容易放松对工作的要求,只是急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实现质量与实效的统一。

二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没有以“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洗碗效应”和“鸵鸟心态”仍然没有根除,与“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紧要关头能豁出来”的先进性要求仍有差距。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剖析。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面对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把更多精力放在工作成绩等“硬指标”上,把政治理论学习当成了“软指标”,学习不够系统,精神“篱笆”扎得不牢。

(二)争先意识不足。奋斗的精神不足,今日事今日毕的优良作风发挥不够。有时候存在做好日常工作就行了的错误思想,面对复杂的问题,不够冷静,有急燥情绪。

(三)宗旨意识下降。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得不好,觉得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就够了,对其他的事情理会不多。遇到问题和阻力的时候,有怕麻烦、图省事的思想,完成任务的心理多,工作中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群众甘苦少。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在学习上持续发力。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时刻对照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典型“四面镜子”,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把学习当做一种责任、一种工作,一种自觉、一种追求,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确保理论武装事半功倍,谋划工作水到渠成。

(二)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对标、始终坚守习近平总书记彻底的人民立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真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敢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争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学会从复杂的表象中把握脉搏、掌握规律,既积极主动又慎重稳妥,把抓落实作为工作常态,下功夫把工作问题分析的深一些、透一些,把措施研究的具体一些,实在一些,敢想敢干、真抓实干,以新理念新思想,推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剖析材料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全面深入排查问题,经党组研究,今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现将党组一年的工作及检视问题情况做如下剖析: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全局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党建第一责任,较好的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党建工作。(一)学习贯彻方面: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总书记对、涉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涉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面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工作2次,集中学习4次。(二)基层党建方面:一年来开展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12日、党组会12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各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谈心谈话2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展培育党员,按照县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工作任务,2020年培养积极分子2名,并按时接受为预备党员。(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依据党风廉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做好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开展廉政谈话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2次,分析研判从严治党2次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以典型、腐败案件为警示红线,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四)意识形态方面: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条例12次,分析研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4次,将意识形态纳入日常工作,接受全县督查考核。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联系点牧民群众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全面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二、检视问题方面。

(一)对照党章党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文件精神落实不透彻。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实行)》等相关党纪文件时,停留在学习上,没有深刻把握精神内涵,没有把业务工作与党章党纪精神联系起来,缺乏实践能力;二是党性修养有所提高,在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没能时时刻刻以一名合格的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落实职责任务时偶尔存在敷衍、侥幸心理。(二)对照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活动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不清楚落实管党治党不力“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内容;二是在落实工作责任时,工作措施、方案制定不及时,不完善。三是管党治党不力,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存在差距。(三)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学习贯彻研究少;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方面,学风文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没有设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四)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在落实工作方面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力度小,二是党组织功能弱,没有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五)争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一是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在社会服务过程中多教育引导作用,少批评教育。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站位有待提高。虽然根据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但每次学习停留在表面,以文件传达上级精神,没有深入读原文、悟原理,学习时总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学习后学习笔记不全、沟通交流少,导致党员干部不清楚“四个意识”“四个资金”“两个维护”等内容。(二)责任传导不够。一是在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和目标任务时,班子成员很多时候存在形式主义,责任落实程度不高,没有做好领导班子表率带头作用。二是在工作推进上,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精神,对下级干部职工管理存在“宽、松”等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和韧劲。(三)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看,对半是工作时不细心、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细节导致的出现,二是干部职工在干事创业方面存在敷衍、消极的心态出现。(四)从严治党有所欠缺。一是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全年对党风建设建设工作研究少,没有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在个别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面所松懈,自己对严肃纪律和严格管理上降低了标杆、放松了标准,未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下步整改措施。

(一)切实紧压领导责任,深入学习研究。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负责学习计划的制定,学习内容的部署并负责学习考勤和学习记录。二是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按照党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的学习,实行党组成员牵头学习,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学时不少于1.5学时;三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记录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四是进行学习研究,每次学习后针对学习结果进行交流、研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坚持“”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定期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员干部之间谈心交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鼓励党员干部互相找不足、提意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把工作的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来。(三)整顿工作作风,严肃政治生活。一是开展工作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存在的学习不深、应付交差、文字材料敷衍的问题进行个人剖析。二是提高“”和党组中心学习组质量,每次开展的学习活动有图片、有内容、有笔记,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党组第一责任人将不定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四)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机制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二是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四风”。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根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和事,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干部管理,做到一视同仁。

纪检监察干部剖析材料集合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内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须抓住这个契机,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持续正确方向。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问题。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人心向背。务必始终持续正风反腐的政治定力,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务必始终持续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善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服务中心工作。大局意识涉及根本、关系全局、决定长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党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主动融入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最重要的大局。纪检监察机关务必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服务的着力点,透过严明纪律,持续抓好党规党纪的贯彻,引导党员干部在敬畏中体现担当;透过严惩腐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透过严肃问责,强化职责和压力传导,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给坚强的纪律保证。

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始终维护中央权威。任何一个领导群众都要有一个核心。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言,中国共产党是核心;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党中央是核心。党员干部务必始终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贯彻,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把增强党员干部核心意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资料,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

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始终履行岗位职责。看齐是重大政治原则,是党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讲看齐,不是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不是一般的品行要求,而是关乎党性的政治要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强调看齐。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主力军,要主动向中央看齐,不断校正坐标、补齐短板,在思想认识、职责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上级要求,全面履行主业主责。要把看齐意识体现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上,紧紧锁定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用心实践“四种形态”,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担负起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历史职责。

四个意识对照检查材料(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政治、中国治理进入一个新阶段,党中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将以更大的权威与担当,带给中国民众更多获得感。

政治意识,主要是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于政治现象的态度和评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决胜全面小康、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持续清醒的政治头脑,持续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大局意识,主要指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核心意识,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威信。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党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根据xx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现对照六个方面进行检视剖析如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六个方面”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一、自查自纠的开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从“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到“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再到“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此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言之谆谆、嘱之殷殷。这次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和关心厚爱。近期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学习有关讲话、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时间安排等有了新的认识,我将珍惜这次自我提升、自我锻造机会,从严要求自己,做到“铸忠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检视,严格要求一言一行;强本领,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实绩迎接教育整顿的检验。

二、对照“六个方面”自查自纠出的问题。

(一)对照是否信仰缺失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缺少挤劲、钻劲,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够有力,转化对接上还存在差距。二是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刻全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文化体系的学习和认识仅停留在抽象性、概念性的层面上,对背景、内涵、具体内容、发展意义、优势方面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深入。三是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红色基因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在传承红色基因、发扬红色传统、贯彻红色精神上勇担重任敢吃苦、能吃苦、吃得苦的甘于奉献不计较得失,迎难而上,硬骨头的精神有所弱化。

(二)对照是否政治动摇方面。一是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不到位,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新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站位不高,眼光不宽,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就自我感觉满足,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上看待问题,与上级和其他部门、其他科室业务沟通少、联系少、配合少,与整体联动、团结协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警惕性有所弱化,不善于发现问题,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情况,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三)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没有把思想政治历练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感受不深、要求不严,以致宗旨观念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党员模范的带头作用不够,自己的思想行动与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缺乏斗争精神,在个别工作中害怕担风险,畏惧挑战,缺乏坚韧不拔的意志,缺少攻坚克难的锐气,不愿碰硬,怕担责任,怕担风险。工作繁重、压力大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任务,只讲速度和效率,一定程度忽略了质量和标准,降低了工作标准和要求。三是面对社会和网络上的一些负面行为或者言论,把自己当作“吃瓜群众”,认为只要是自己不转发、不附和,不随波逐流就可以了,没有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角度,及时批判、揭露和驳斥,没能完全做到“在党护党”。

(四)对照是否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内容单一,综合学习不够,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满足现状,对业务知识的掌握求精求深不够。二是担当精神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有时会等待领导的指示,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特别是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三是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标准不高,大都是被工作推着走,有的工作大而化之,认为时间紧任务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没有做到精益求精。

(五)对照是否滥用权力方面。一是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对现阶段优化政治生态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政治敏锐性还不强。二是主观意识过重,尤其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不到位,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专家学习、向经验学习做得不到位。三是制度执行不力,日常工作中,对执行相关制度和政治纪律标准不高,工作、事务处理中,有时遇到矛盾、分歧总想怎么绕道走,害怕得罪人,一味追求一团和气。

(六)对照是否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职位不高、没什么权力,廉洁自律无关紧要,从而无视了思想教育,没有从思想源头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二是有时候错误认为只要自己不违规违纪就是遵守党规党纪,没有真正理解党规党纪的“底线”思维,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从以身作则和岗位职责这个“轨道”上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自己不会触碰这些规矩。三是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洁要求学习得不深入、不经常,对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认识还不深刻。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xx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学之求深、信之求诚、用之求效,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做到“精通本职、掌握相关、了解全面”,努力培养全局眼光、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力争成为一名真正的行家里手、专业干部。

(二)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党性修养。以党章为指导,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偏向,不断提高党性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培养积极向上的共产主义道德觉悟,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令人敬佩、敬畏、敬重的行事风格。增强忧患意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驰而不息的劲头紧抓严抓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各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

(四)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迎难而上,增强工作的实效性。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创造性的工作,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五)强化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守住各条防线。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树牢纪律高压线、警戒线,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工作生活中不触线,不越线,把纪律观念内化为行为,变被动要求,为主动遵守,将纪律要求贯彻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纪检监察干部剖析材料集合

(一)检视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材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习惯于把工作当“硬指标”,把学习当“软任务”,存在学习给工作让步的情况,存在“任务式学”、“应景式学”、“填鸭式学”的现象,工作偶有闲暇时间,也多是以浏览时事新闻、时政评论为主,真正自觉拿出时间精力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较少。二是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对重大观点和精髓要义的学习视野较窄、认识较浅,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没有实现从零散到系统、从粗浅到精深、从感性到理性的跃升,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如,在开展xxxxx等工作时,多从个案出发,以案论案,从全局高度谋划考虑问题的意识不强、站位不高。三是学习的深入性不够。对一些新理论、新观点反应较慢,有时学习不是为了增长知识、提高能力,而是为了应付工作任务,存在现学现卖、临时抱佛脚的现象,学得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缺乏深度。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自己曾在街道、工作多年,那时的中心任务就是熟络群众关系、解决群众难题。反思今年的工作,已经慢慢习惯于坐在办公室、伏案工作、文来文往,“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的时候少了,距离的疏远直接导致了感情的淡化。

(二)检视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准则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员意识有所淡化。党性锻炼不够经常,有时把干好工作等同于党性锻炼,没有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举止、抓好自身xx,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履行党员责任义务上还有一定差距。比如,自己还在哺乳期,孩子小需要妈妈陪伴,对加班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规矩意识有所淡化。缺乏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坚守纪律底线的标准较低,有时认为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不触犯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总体上就能过得去,放松了对其他纪律的要求。三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自己曾在街道、工作多年,那时的中心任务就是熟络群众.

(三)党史学习教育找差距存在的问题、收获及体会。一是思想政治上需进一步增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筑牢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纪律规矩需要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广大民警辅警安身立命的基本遵循。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三是能力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必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帮助广大民警辅警勤于学、敏于思,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掌握真本领,消灭假专家,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是担当作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警全员进行一次精神上的洗礼,为广大民警辅警鼓勇气、提士气,带领大家真正把忠诚担当体现在工作中,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廉洁自律上需要进一步加强。时刻提醒全警重视廉洁自律,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个别“问题干部”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真正让干部体会到党的爱护;思想意识方面。从党性修养来看,缺乏一以贯之的“三观”改造,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意识不强,为经常性用党章党规对照自己、反躬自省,精神之钙不足;从宗旨意识来看,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未落到实处,碰到困难不主动向基层民警请教学习,不注意吸取群众丰富的基层经验;从纪律意识来看,虽然能够坚持依法和严守党规党纪办事,但在一些小细节上仍存在要求不严,总认为同志们不违反原则就要不拘小节。

(四)能够遵规守纪,但在不折不扣落实规章制度上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指导工作做得还不够。对法规政策不能完全做到一口清,认为自己接触政策多了,基本够用,放松了对法规制度学习,来了新文件,针对性翻一翻,很少仔细逐字逐句研究。在指导基层工作上,多是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不能够完全说行话。二是日常养成不够严谨,有一种自我感觉作为局机关干部,关键部位把握好就行了,有点小问题、犯点小错误没事,所以平时小节养成不注意,对自身形象要求不严谨,有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问题的出现必然有他存在的原因。最根本一条我感到要找思想根源上的原因。

一是对创新理论学习,思想上不够扎实不够深入。学习没有真正做到入心入脑,不能合理地、系统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把学习当负担,消极应付,讲一下、学一下、抓一阵、学一阵、学习为了考试、为了检查的现象时有存在。造成学了就忘,单位时间出不了效益。

二是党员意识树得还不牢,对人生的价值取向有偏差.对于事业追求方向不明,造成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甘于平凡作贡献的思想没有扎进去。

三是惰性思想还有存在,缺乏挤、钻、拼的精神。缺乏深学苦读、勤练的恒心和毅力,缺乏争先创优敢当先进的意识,造成了工作作风不扎实,满足于自我,工作水平提不高。四是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不足,当老好人的思想造成对全局的把握不够,思想上不够成熟,缺乏认真全面考虑问题的能力。遇事只看其表面,工作方法不系统,不深入。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打牢自己的思想政治基础。铸牢思想防线,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创新理论,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是非考验面前头脑清醒、站稳立场。对政治教育要积极参与并入心入脑。加强读书看报,关心时事政治。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指导。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边学习、边实践、边整改、边提高,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符合要求。

(二)加强对工作的科学指导。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认识。在思维方式上,不断打破常规,破除僵化,积极创新思维,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工作思路上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完成好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自觉地把个人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同具体的工作实践紧密联系起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努力创新,不断提高。

(三)加强党性培养。加强原则性战斗性,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好这个强有力的思想武器的作用。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在表扬和褒奖面前不骄傲、不自满;在新形势下新考验面前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行为作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同时在生活中多与同志交流沟通,多关心同志,对同志多谈心交心,多了解多体谅,充分发挥好骨干作用。工作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带动同志圆满完成好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按照本次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训词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的问题、谈心谈话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根源病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请同志们坦诚批评,提出宝贵意见。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推荐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按照**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我在参加党课、学习研讨、检视反思、警示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思想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职权、清廉失守“六个方面”,认真总结学习成效,查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收获体会。

教育整顿以来,我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整顿的目的和任务,始终坚持“学查改”的原则,积极参加学习讨论、主题党课和警示教育,灵魂收到了洗礼,精神受到了鼓舞,思想受到了升华,不断提高了自我锻造、自我完善、自我修复、自我提升的能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刮骨疗毒的魄力,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病灶,对症下药,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细,确保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照“六个方面”查摆的突出问题。

(一)对照信仰是否缺失方面。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钻研的不透彻,分析研判的不全面,贴合实际不紧密,学习浅尝辄止,走马观花,停留在浅表化的阶段,思想认识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尚未达到修炼升级、凝心铸魂的境界,政治信仰的塑造还不够“成形”,缺乏稳固性和持久性,对信仰的追求,缺乏坚定的信念,存在犹豫徘徊、漂移滑坡的现象。

(二)对照是否政治动摇方面。尽管自己能够不断地提高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但标准立得不高,要求定得不严,执行抓得不紧,缺乏政治的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跳不出按部就班、思维僵化的套路,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不当、思维不畅、能力不强。在执法执纪过程中,政治理念的贯穿和融入不够,缺乏政治的高度、宽度和厚度。

(三)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执法执纪过程中,对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存在搞变通、打折扣、装门面的现象。对待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拿出揭短亮丑、咬耳扯袖的勇气和魄力,喜欢遮遮掩掩、欲盖弥彰,致使原则的履行打了折扣,缩了水。对干部的关怀和提醒,缺乏严、实、细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一些突出的问题暴露出来,也抱有侥幸心理,动真碰硬不足,有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以法律为准绳,凭借主观臆断和个人情绪对待事情和人的现象,明显存在执法不公的态度和行为。

(四)对照作风不正方面。虽然能够雷打不动地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但执行的标准不严,缺乏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的狠劲和韧劲,有时对实施细则的要求成为摆设,关注度不够,偶尔出现吃吃喝喝,越轨越界的现象发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够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标准不高,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态度敷衍,轻描淡写,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工作繁琐,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得还不牢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接地气的入户走访较少,未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解决居民群众的问题,缺乏统筹的思路和真抓实干的作风。

(五)对照是否滥用权力方面。虽然能够在执法执纪中,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认清自己的定位,不滥用权力,不触碰底线,不违法乱纪,无论从理论还是政治上都能够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坚定。但偶尔存在不按照规定办事,擅自减低“工作标准”,凭借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解决实际问题,有时存在打听案情现象,急需要擦亮眼睛,采取对策,矫枉过正,以免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中沦陷。

(六)对照清廉失守方面。本人虽然能够认真履行廉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准则,做到不碰火线,不入雷池,不闯禁地,但在清廉失守方面,定力掌控拿捏的分寸不够,思想信念的篱笆扎得不牢,面对一些各种各样诱惑,思想上或多或少有种动摇滑坡的趁势,精神斗志不坚,甚至对未来的懂憬呈现迷茫的状态。渐渐地,享乐主义思想逐渐滋生蔓延,廉洁自律责任之弦慢慢产生松动,抓好廉洁自律,守牢底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的风向标没有树牢。作为一名党员,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抓得不实,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细致性。局限于草草浏览各种文件,了解个梗概和基本,对文件的精神吃的不透,投入的精力不足,主要依赖于周一例会的集中学习,抽出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不够,学习浮在表面,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缺乏攻坚克难的钻劲和韧劲,缺乏创新的思路和全面的提炼,一定程度上存在挑肥拣瘦、零碎敲打的现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区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短板和盲区。

(二)理想信念的奠基石没有筑牢。由于长期在繁琐冗杂的工作中没有解脱出来,经常打疲劳战,精神状态处于低迷状态。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忽视理论素质的培养和打磨,现学现用、急学急用,逐渐产生了以工代学、临时补课的现象,未能全面、系统、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次进义,“钙”的吸收和消化不良,导致理想信念坚守有所放松,存在松动的状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高,心静不下来,气沉不下来,劲使不出来,对纪检监察人的价值追求坚守不强。

(三)党性修养的篱笆墙没有扎牢。反躬自省,自己能够坚持清廉的道德操守,能够认清是非曲直,能够站稳政治立场,能够经受各种考验。面对随之而来的各种诱惑,能够保持足够的定力,出污泥而不染。能够顶得住压力,扛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但是,由于时间的推移,阅历的丰富,对有些事情似乎看透了,自暴自弃,与世无争的思想逐渐占据主动,习惯于岗位工作代替党性锻炼,导致自身免疫力下降,自我锻造、自我打磨、自我锤炼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和加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综合素养。始终把学习作为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的政治责任来抓,以理论上的清醒,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不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学习重点、改善学习方法、严格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果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突出贯通性和融合性,为纪检监察工作积累厚重的知识功底和能力功底。

(二)加强自身修炼,强化廉洁自律。要始终不渝地克服本领恐慌和能力恐慌,对自己进行全方位的锻造和打磨,要经受住各种复杂的考验,拒绝各种令人艳羡的诱惑,顶住各种意想不到的压力,让自己在实践的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要时常对自己进行体检,照镜子、洗洗澡、正衣冠,努力矫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遏制贪欲的膨胀扭曲,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切实清除思想和心灵上的污垢。要严格执行党风廉建设的各项责任,严格执行廉政标准,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一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过硬、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聚焦民生问题,服务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执纪、执法监督,对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打折扣、搞变通、放空炮等侵害居民群众的不正之风问题,要重拳出击、亮剑在手,发现问题,严肃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抓铁有痕的勇气,不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主动捍卫居民群众的利益。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进社入户中,及时了解居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各种需求,掌握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诉求。及时检查督促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惠民政策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努力破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以有力的纪检监察制度保障群众权益。

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剖析材料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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