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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成功案例(优质13篇)

时间:2024-01-18 13:37:02 作者:笔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成功案例(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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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设施包括城市雨水的入渗、滞蓄、收集、净化、利用、调蓄、排放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标语

2、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3、清洁家园人人有责。

4、摈弃陋习崇尚卫生。

5、城市卫生人民管管好卫生为人民。

6、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7、关爱城市家园倡导品味人生。

8、发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精神。

9、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0、珍爱生活空间热心创卫工作。

11、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12、创建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15、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6、鲜花还需绿叶扶城市更需市民护。

17、广告牌匾安装好以免意外生烦恼。

18、创卫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19、手拉手心连心共建省级卫生城。

20、草儿绿花儿香共建省级卫生城。

1、扎实开展三治三增三提升,努力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聚力抓好“三个发展”

3、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5、以“三治”“三增”为突破口,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6、苦干实干三五年,建设美好新明光。

7、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8、建设一个项目,留下一个亮点,增加一个精品。

10、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

11、努力建设生态秀美、经济强好、城乡靓新、政治清明、社会阳光的美好新明光。

12、突出治脏,重点治乱,依法治违。

13、增强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绿量,增进城市文明。

14、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

15、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城市规划又叫都市计划或都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其对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质形态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知识组成的基础是古代哲学,糅合了儒、道、法等各家思想,最鲜明的一点是讲求天人合一,道法自然。

一、宏观经济条件调控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建设的展开在相当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场机制的运作,但纯粹的市场机制运作会出现“市场失效”的现象,这已有大量的经济学研究予以了论证。因此需要政府对市场的运行进行干预,这种干预的手段是多样的,既有财政方面的(如货币投放、税收、财政采购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资等),而城市规划则通过对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配置的调控,来对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从而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之所以需要干预,关键在于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使用活动具有极强的外部性,在各项建设中,私人开发往往将外部经济性利用到极致,而将自身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推给了社会,从而使周边地区受到不利影响。通常情况下,外部不经济性是由经济活动本身所产生,并且对活动本身并不构成危害,甚至是其活动效率提高所直接产生的,在没有外在干预的情况下,活动者为了自身的收益而不断提高活动的效率,从而产生更多的外部不经济性,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和利益关系是市场本身所无法进行调整的。因此,就需要公共部门对各类开发进行管制,从而使新的开发建设避免对周围地区带来负面影响,从而保证整体利益。

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区,当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区时,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组的公共设施(如学校、公园、游憩场所等)、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等,同时还涉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历史文化的保护等等。这些内容在经济学中通常都可称为“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即这些物品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从使用中获益,因此对于这些物品的提供者来说就不可能获得直接的收益,这就与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场原则不一致。因此,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市场不可能自觉地提供公共物品。这就要求政府的干预,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基础之一。

城市规划通过对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的分析,结合未来发展的安排,从社会需要角度对各类公共设施进行安排,并通过土地使用的安排为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了基础,通过开放控制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比如,根据人口的分布等进行学校、公园、游憩场所以及基础设施等的布局,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并且使用方便,创造适宜的居住环境质量,同时能使设施的运营相对比较经济、节约公共投资等。同时,在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保证各项公共设施与周边的建设相协同。

对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等,通过空间管制等手段予以保护和控制,使这些资源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使公众免受地质灾害的损害。

三、协调社会利益,维护公平。

社会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规划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间使用所产生的社会利益之间的协调。就此而论,社会利益的协调也涉及许多方面。

首先,城市是一个多元的复合型社会,而且又是不同类型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区,各个群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希望谋求最适合自己、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因此也就必然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竞争,这就需要有调停者来处理相关的竞争性事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就担当着这样的责任。

其次,通过开发控制的方式,协调特定的建设项目与周边建设和使用之间的利益关系。

四、改善人居环境。

人居环境涉及许多方面,既包括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城乡关系、各类聚居区(城市、镇、村庄)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涉及各级聚居点内部的各类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城市规划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各个方面,从城市与区域等方面入手,合理布局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完善各项配套,使城市的各个发展要素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相互协调,满足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提高城乡环境的品质,为未来的建设活动提供统一的框架。同时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空间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建构高质量的、有序的、可持续的发展框架和行动纲领。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共商加快全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计,部署20xx年工作。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关心,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会前都听取了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张卫国副省长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的指示和张卫国副省长的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迎难而上,奋力进取,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xx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克服了“非典”疫情、洪涝灾害和暑期高温等重重困难,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加快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建设行业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达17%以上,比上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超过2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化水平由20xx年的44.7%提高到46.8%,增加了2.1个百分点;城市建设投资达到15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以上。建设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区域规划编制进展顺利。《苏锡常都市圈绿化系统规划》和《宁镇扬泰通区域供水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配合沿江开发战略,基本完成了《江苏省沿江规划》。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形势,各市及时组织了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或修编。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日益受到重视,加强了城市新区、中心区、重要历史地段、景观道路、市民广场等地块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全省214个重点中心镇已有152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各项规划的编制质量显著提高,一批规划成果获得部省有关奖项。全省推行了以公示制为主的城市规划五项制度,促进了城市规划的法制化、民主化进程。各地城市规划编制投入大幅增加,南京、苏州、常州投入超过3000万元。经费投入的增加为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得到加强,周庄、同里、直被命名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全省全年完成投资近6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100万平方米、公交车辆1136标台、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900吨/日、污水处理能力120万立方米/日、城市绿地400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苏锡常地区区域供水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42个乡镇联网供水的目标任务。太湖、淮河、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40亿元。配合“西气东输”工程实施,沿线城市共完成了300多公里的管线铺设任务,有些市开始使用天然气。生态建设和风景名胜区整治取得新的成果,无锡、苏州、扬州、张家港、昆山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农村五件实事的要求,积极推进淮北地区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完成救灾建房5.1万户,草危房改造4.2万户。

--城市管理得到加强,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各地以城市管理创优为载体,狠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了占道摊点、乱贴乱写、街景容貌、建筑物清洁出新、户外广告、拆除违建等专项治理活动,全力打造城市文明新形象。同时,不断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建立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扬州市人居环境建设等7个项目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江苏人居环境奖”。

--建筑业发展势头强劲,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00亿元,实现增加值807亿元,实现利税总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4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9.81万元,均比上年增长14%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到20xx年底,全省共有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24家,其中30亿元以上企业11家。苏中建设集团等4家企业年产值超过50亿元。南通三建集团、苏州金螳螂装饰集团等企业被评为年度全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和建筑装饰10强企业。省外市场不断开拓,北京、上海两个重点市场稳步增长,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市场和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市场开始形成规模。20xx年,全省出省施工人数近100万人,完成施工产值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

--房地产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全年房地产完成投资809亿元,比上年增长48.7%。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4.5%。全年商品房竣工面积30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9%。商品房销售面积275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9%。二手房交易显著增长,全年交易面积达到2773万平方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各地普遍加大了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力度,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的违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监管。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针对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拆迁主管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工程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建筑市场的薄弱环节,重点对业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开发区工程和乡镇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全省清理并废止了一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规章,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20xx年,全省工程交易项目14289个,总额600亿元,其中招标发包金额483亿元,节约建设资金38.27亿元。全省共建立有形建筑市场73个,市场规模、服务水平和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开展了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专项检查,从各方面做好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准备工作。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强化了对在建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取得成效。全省有46个检测中心被评为“十佳”检测机构。13个省辖市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覆盖率已接近100%,大多数县(市)已开展审查工作。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城市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率达100%。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时纠正违反标准条文的行为和问题。监理工作稳步发展,应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覆盖面达100%。20xx年,共有4项工程获国家“鲁班”奖,168项获省优“扬子杯”奖,106项获省外“扬子杯”奖。

--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创建文明工地等活动;认真组织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严格督查整改。在全省建设工程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全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房屋安全、拆除施工等方面未发生特大事故;燃气、园林等方面未发生死亡事故;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处于2.8的低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6.42的水平;乡镇建筑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果。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建设系统的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一监管”等关键环节,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加强监督,重点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推动了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精神文明建设富有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加快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转变行政观念,提升服务理念,窗口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大力倡导和推进诚信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促进了两个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在南京、泰州两市开通了“12319”全国建设事业统一服务热线,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风景园林系统被评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省行业,实现了全系统争创先进省行业的零的突破。全系统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了省、部表彰。

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张卫国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对事关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强化执政为民意识,不断端正建设工作指导思想的结果,大家以“让百姓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作为奋斗目标,着眼发展,着力创新,求真务实,推进了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面对“非典”疫情、洪水灾情等重重困难,大家同心同德,迎难而上,建设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干部职工经受了新的磨练;也是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厅、局历任老领导、老同志热情关心、广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设事业的改革相对滞后,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和推进城市化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区域性规划的实施机制尚未建立,影响到区域协调和资源整合;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相关政策措施还有待深入研究;城郊结合部和各类、各级开发区以及乡镇工程建设管理还很不规范;村镇规划相对滞后,农村建房无规划现象还比较普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城镇拆迁、拖欠工程款、城市水环境污染、城市停车难等热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实现20xx年全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建设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将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为建设事业实现新的跨越注入了强大的活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和强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给建设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管理理念与新的融资渠道;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为建设系统各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技术进步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深入贯彻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和省委提出的“四个协调发展”的要求,也为全省建设工作明确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整体上看,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模式、企业实力,与经济国际化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在建设系统的许多方面留有深刻的烙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矛盾,制约着事业的健康发展;人才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是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因此,今后几年将是建设事业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克服困难,乘势而上,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率先”、坚持“五个统筹”,以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统揽建设工作的全局,努力加快建设事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和城市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深化建设系统各项改革,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构建有利于江苏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体制优势和稳定环境。

20xx年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继续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都市圈规划。实现“五个统筹”要求我们高屋建瓴,从更高的层次上规划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就要在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上狠下功夫,切实依据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对区域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及重大资源开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协调。20xx年,要全面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和省政府批准的三个都市圈规划。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沿江开发战略的要求,完成《江苏省沿江规划》的报审工作,把沿江规划的深化和实施作为今年规划工作的重点之一,沿江市、县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强落实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将和上海、浙江共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各地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工作。要组织编制《沿江地区轨道交通规划》,进一步完善沿江地区综合交通体系。抓紧编制沿海地区规划,争取年内全面完成。开展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综合调控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引导和规范区域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

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引导、调控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科学的城市规划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要面向区域,树立统筹协调发展的观念,既要重视产业的空间布局和城镇开发,更要重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既要重视引导和服务经济发展,更要重视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既要重视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更要重视对各类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抓紧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衔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可操作性。加快小城镇规划编制进程,基本完成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优化重点中心镇布局,将全省现有重点中心镇调整为100个左右。

切实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规划滞后、布局零乱等实际情况,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改变农村面貌。首先,要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近年来,我省行政村区划调整力度很大,但调整后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没有跟上。要结合省政府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依托现有基础条件好、设施较完善的村庄,切实抓好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要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村庄规划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要通过“一书一证”的发放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三是要研究村庄规划实施中的政策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农民宅基地供应、跨组之间土地调整、基础设施配套等政策,为村庄规划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农村面貌的改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忌采取暴风骤雨的方式推进。当前,重点要大力推进新建农民住房进入规划区域,完善集中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各地要认真抓好村庄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五是要提高农民建房的设计水平。省建设厅已向全省农村推出了《新世纪村镇康居》方案集,各地也要不断推出新的设计方案,并采取有效方法,将这些设计变成现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

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规划一经批准,便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按规划实施建设,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规划。今年,要做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工作,确保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圈规划的顺利实施。要认真总结去年在省辖市试行以公示制为主的城市规划五项制度的经验,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公示制的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审批制度、备案制度、协调制度、听证制度,推进城乡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对城市的重大建设项目、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宅项目、历史街区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批准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大村镇规划管理力度,开展《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

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力发展建筑业、房地产业,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要巩固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努力推进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转变。20xx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要力争达到2900亿元,实现增加值91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30亿元,均比20xx年增长11%。要深入贯彻全省房地产工作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业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要比20xx年有新的提高,努力解决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

加大建筑市场开拓力度。要抓住我省沿江开发和实施“三圈五轴”城镇发展战略的有利时机,提高省内市场的占有率。继续抓好北京、上海等重要市场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国家加快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进一步调整、优化省外建筑市场布局,争取加快发展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市场、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市场、以深圳为中心的南方市场。要充分利用我国加入wto后非歧视性原则的实施、关税壁垒的减少、企业“准出”制度的宽松等有利条件,引导有对外签约权的企业实施国内外一体化战略,尽快走出国门;推动我省建筑企业与国际知名承包商建立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要继续把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主业内涵、延伸产业触角、健全强势企业功能、加强银企合作作为做大做强建筑企业、实现建筑强省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培育与扶持一批建筑的“龙头”企业,造就出产值超百亿元的骨干企业;要突破行业界限,发展多元经营,实现企业的裂变扩张;要在特色上做文章,发展钢结构、网架等附加值高的具有专业特色的企业集团。

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要坚持市场化的道路,进一步繁荣住房增量市场,搞活住房存量市场,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市场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完善房地产运行机制,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一体化。要加大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的调控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预警预报体系,切实预防投资风险。加大对村镇房地产市场的培育、规范、整顿力度,促进村镇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适度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要认真分析房地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计划,确保供需基本平衡。建立健全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基本保障、以高档商品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有效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各地每年的普通商品房建设不得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70%,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得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0%。要建立和完善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供应制度,切实保障“居者有其屋”。廉租房制度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市都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资金和政策双落实。

稳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高标准的工程质量是建设事业的第一生命。要认真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步伐,强化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提升住宅工程质量。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招标程序和方法,加强对评委、招标代理和标底编制单位的管理。严格把好工程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口。加大对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新途径,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以施工图设计审查为抓手,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今年,要确保县(区)城区审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突出重点、围绕重点、服务重点”的原则,通过加强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控,确保用一流的施工队伍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力争把每一项重点工程都能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稽查执法机构,完善市场监管的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反馈以及与资质年检挂钩的失信惩戒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依法予以重惩,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上取得新突破。

城市基础设施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要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适应城市化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加大城市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以建设交通畅达、山青水秀、天蓝地绿、古今辉映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努力营造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城市环境。

大力推进以城市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突破700亿元,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0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辆1000标台,新增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要认真总结城市道路公共管沟的建设经验,争取尽快在全省推行。落实公交优先措施,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都要考虑公交专用车道和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加快研究解决城市停车问题,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经营停车设施。继续整顿出租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严格市场总量控制和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

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步伐。苏锡常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要继续做好进村入户的实施工作。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要抓紧实施。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年要确定水源地。继续做好太湖、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西气东输”沿线城市年内全部接通天然气。加快研究推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的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活动。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要在20xx年人均8平方米的基础上,力争再增加1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在20xx年36%的基础上,争取提前实现“十五”计划提出的37%的目标。大中城市居民出行不超过500米即可进入一块公共绿地。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和配置城市绿化植物,提高街道绿化、河道绿化、公共绿地、垂直绿化的品位和质量。要重视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古木保护工作。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确保建一片,绿一片。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严格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强统一管理,确保永续利用。继续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检查和监督。

高度重视城市水环境整治。当前,我省城市水环境整治任务十分繁重。20xx年,要着力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争取达到70%,提前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要加快制订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纲要,指导各地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我们要根据规划要求,咬定目标不放松,持之以恒抓治理,大力加强截污治污工程建设,不让污水流入河道,把城区河道变成清澈的河。要完善城区河道水系建设,保证水流畅通,把城区河道变成流动的河。要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清淤清污,整修绿化两岸,把城区河道变成美丽的河。

保护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江苏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文化个性十分突出。提升城市品位,必须让历史得到传承和延续,凸显城市文化的个性,形成城市特色。要认真实施紫线管理制度,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今年要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要继续以城管创优为抓手,开展占道经营、乱贴乱写、乱搭违建等专项治理活动。要继续做好出新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整顿街景容貌、推进破墙透景等工作。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体系和设施建设。推行环卫综合作业模式,提高保洁质量;推广垃圾无害化处理先进适宜技术,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要着眼服务,着力疏导,通过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城乡联动实现整体推进,提升人居质量,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

实现建设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改革创新,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增强发展动力,才能抢占发展先机。要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建设事业发展新机制为目标,抓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促进年”的良好契机,全面推进建设事业各项改革。

积极推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完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和城建资产的经营主体;根据项目不同属性采取不同的筹资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负债规模,建立稳定可靠的偿债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市政公用事业适应和融入市场化进程并取得发展必须通过改革。但改革决非简单的将市政公用设施一卖了之,而是要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方向,进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经营市场,放开作业市场,逐步建立起规范科学的市场运行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研究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的服务监管体系和价格监控机制,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设施项目委托管理的改革工作,加快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使市政公用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

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做好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租金补贴的调整工作,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继续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扩大公有住房出售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提高缴存率,规范和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坚持在国家房改统一政策指导下,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的原则,针对当前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研究和指导。

继续推进建筑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全省建筑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加速产权有序流动。尚未改制的建筑企业,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今年完成改制任务。已经改制的企业要回头看,没有改制到位的要二次改制。所有企业都要实行开放式改制,吸纳国外资本、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和自然人资本参与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采取“买、售、配、奖”等办法,加速过于分散的股权产权向企业决策层、经营层、生产经营骨干流转。要规范改制行为,依法改制,依程序改制,既要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实践“三个代表”,牢记服务宗旨,归根到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统筹兼顾群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从源头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要倾听民声、爱惜民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切实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之一。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方面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老百姓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统筹兼顾政府、企业和被拆迁居民三者的利益。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全面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拆迁过程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阳光拆迁”。建立拆迁保障机制,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家庭合法权益。要提高拆迁队伍素质,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妥善处理拆迁中的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

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住条例颁布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今年要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对燃气、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等进行安全检查。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工作重点从监督检查生产过程转变为监督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从告知性检查转变为随机性抽查,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防范上来。要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逐步形成全系统自我约束、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全面保障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工程款清欠工作。据初步统计,我省累计被拖欠工程款达281亿元。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社会信用环境,直接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清欠工作。要分解落实各方工作职责,把清欠工作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市场招投标资格、主管部门工作实绩等挂起钩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引起上访较多、解决问题滞后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和督查,造成恶劣影响的,省内企业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省外企业要取消在江苏的准入资格。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实行黑名单曝光制度,并停止该单位的新项目开工审批。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广大农民工能领到今年工资回家过年。要力争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努力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在抓好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中心广场等重要地段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小街背巷的路、水、气、灯、绿化、环卫等各类生活设施的配套完善,促进老城区和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的综合整治,让小街巷和老住宅小区的居民也能充分享受城市现代化的成果。新建小区要高水平地搞好规划设计,重视景观绿化,维护群众的阳光权,满足交通和停车需要。要积极参与做好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工作。农村五件实事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举措,广大农民对此寄予厚望。五件实事中草危房改造、农村改水、乡村公路建设与建设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各级建设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服务五件实事,切实做好实事的实施与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将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各地党委、政府对今年的具体建设项目大多已安排就绪。全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坚定不移地按照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坚持”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李源潮书记指出,目前制约江苏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思想障碍,推动江苏发展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近几年来,全省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这些成绩与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一些发达的省市相比还不够。江苏的经济发展在全国属第一方阵,江苏的建设事业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全系统要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来确定各项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我省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在国内都能处于领先地位。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和动力,不断探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用国际眼光和现代理念指导新的实践,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建设系统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突破常规,打破惯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和手段,聚集生产要素,配置发展资源,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推进建设系统改革,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涉及广大群众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和推进力度,兼顾好各种利益关系,让群众真正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法制建设是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行政是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计划,20xx年全省建设行业要建成文明法治行业,并在全国同行业中走在前列。今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攻坚之年,全系统要围绕这一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厅将配合省人大、省政府进行城市燃气、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等立法工作。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要抓住这一契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大力推行政务大厅审批模式。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重点,继续做好普法工作。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造和提升建设行业这一传统产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建设系统要针对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规划、建设、管理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技术问题,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坚持技术开发和科技示范并举,提升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四新”成果推广应用能力。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构建地方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体系。继续以“三节二化一治”为重点组织科技攻关,力争在建筑节能、水处理、住宅产业化、建筑工业化、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科技进步有较大进展。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机制的建立。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科技投入应主要用于行业前瞻性、关键性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为支撑,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社会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打造一流的建设队伍。现代化的建设事业需要现代化的建设队伍。我省三百多万建设大军,担负着全省城乡建设的光荣使命。要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不断提高建设队伍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建设大军。要以构建“人才高地”为目标,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与良好环境。今年,要在全系统选拔1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等国深造、进修,争取在5年内培养100名左右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建设系统各行业技术领头人。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担负着领导和指导建设工作重任的关键部门,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建设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穿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动力、政治保障和智力支持。要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职工。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风和行风。在全省逐步推广“12319”服务热线,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助;民有所难,我有所扶”。大力推行“一门式”、“一窗式”服务和“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等行之有效的优质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在全省风景园林系统成功争创先进省行业的基础上,有更多行业达到省级或全国文明行业的标准。我们还要积极参加“建设平安江苏”活动,根据建设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平安拆迁、平安建筑工地、平安景区、平安住宅小区的创建工作。

同志们,改革开放潮流滚滚向前,“两个率先”目标鼓舞人心。历史机遇是一副光荣的重担,严峻挑战是一种强大的动力。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合肥市市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合肥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依据市人民政府编制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合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工作。

市国土、环保、建设、公安、水务、房地产、园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检举和控告。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和控告应及时查处并负责答复。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每两年应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一次报告;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其专业规划执行情况每年向市人民政府作一次报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编制城市规划,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科学地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使城市的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符合国家规定,与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七条城市规划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原批准机关审批。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制镇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在上报审批前,须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开发区的总体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城市各项专业规划由其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征求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十三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成片建设的地区,均应实行综合开发,其配套的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必须同步建设。

第十四条城市居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和设施、绿化用地必须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三)各类大型市场、商场、物流中心;。

(五)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编制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作为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的依据。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物,必须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发展,危害城市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城市旧区改建应当同改善工业布局和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调整用地结构,治理或迁出有污染或破坏城市环境的项目。

第十八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古墓葬和古树名木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保护措施。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应当依法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不符合规划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1年。确需延长的,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使用土地,必须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不符合规划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须在1年内完成用地审批手续,逾期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附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变更规划要求的,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县、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自住房,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对重要建设用地依法作出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不得拖延执行。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界限使用土地。确需改变的,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环卫设施、停车场、菜市场、体育运动场、学校用地、河道、铁路、高压供电走廊及蔬菜基地等必须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确需临时用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临时用地期满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清场,退出临时用地。

第五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设工程,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

(一)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二)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河渠、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三)各类杆、管线工程;。

(四)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灯饰和建筑物室外装饰等工程。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逾期未开工的,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未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没有规划设计条件,设计单位不得承接设计任务,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受理设计文件的审查。

第三十二条建筑物的密度、间距、高度、日照时间、容积率、绿地率以及沿道路、河道、铁路的后退距离等,必须符合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时埋设地下管线或预埋套管等设施。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验灰线,经核准后方可开工。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经核准的灰线及施工图施工。

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应当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全部拆除,确需暂时保留的,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拆除期限,建设单位到期必须自行拆除。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房屋权属登记,不得交付使用。

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工业区在进行单体建筑工程的规划验收后,还应进行小区规划验收。配套工程未按计划同步完成的,不予规划验收。

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各类临时建设工程。确因建设需要,临时建设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亭棚、管线或其他设施,须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建设工程是指暂不影响城市规划、短期使用、结构简易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第三十八条临时建设工程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无条件拆除并清理场地。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第三十九条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作为房屋确权的依据。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与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不相符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一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及建设工程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必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四十二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简化工作程序,公开政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对受理的报审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的踏勘和审理工作,及时发给许可证件或答复审核意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接受建设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或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建设,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以下建设为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违法建设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施工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施工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的5%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设计单位未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设计而形成违法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暂停受理其设计文件。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统一使用财政专用票据,罚款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四十九条对违反规划占地、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在其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结束前,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申请。

对违反规划占地、违法建设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越权审批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律无效。越权审批的建设工程按违法建设处理。建设单位和个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越权审批的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五十二条妨碍城市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一)未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建设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举报的违法建设调查处理的;。

(二)对于违法建设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结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为违法建设办理权属、证照等登记的;。

(四)越权审批、违反规划审批以及其他违法审批造成违法建设的;。

(五)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合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9月1日施行。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条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七条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

建议书。

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八条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

合同。

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设施包括城市雨水的入渗、滞蓄、收集、净化、利用、调蓄、排放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市长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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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城市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xx年底,全市共有城镇人口316·7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31·5%,比1995年提高了10·34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临沂城为中心,以205国道、206国道、327国道、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和沂蒙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与1995年相比,临沂城建成区面积扩大了25平方公里,县城面积扩大了41平方公里,全市建制镇增加了33个。二是城市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明显改善。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道路总长度达1025·4公里,总面积1753·3万平方米,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95·18万吨,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5%,绿化覆盖率达26%,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8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4标台,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城市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在投资拉动方面,撤地建市以来的6年间,全市城镇建设投资达19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7%;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于城市区域内的建设投资达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在消费拉动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县以上消费额为139·76亿元,占到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2%;仅从住宅消费看,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房面积达26万平方米,住房消费达4·16亿元,到今年6月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累计达10·66亿元,占全市个人消费贷款的73%。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与省内先进城市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市城市经济、城市人口的规模仍处于全省落后位置,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执行规划的意识不强,详细规划覆盖率偏低,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开放程度不高,城镇容貌有些地方群众还不满意。要加快全市城市化进程,必须高度重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目前,伴随全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我们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紧紧围绕到20xx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的总目标和优化城镇布局,重点发展临沂城,加快发展各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尽快形成以快捷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方便的服务、鲜明的特色为重点,以临沂城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档次。一是要放开规划设计市场。要不断整顿和规范规划设计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一切规划设计项目都要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公开定标。重点规划设计项目,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与设计,确保城市规划的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二是要加大规划设计深度。城市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新世纪现代化气息。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步伐,使城市所有土地的开发和建设置于城市规划的严格控制之下。对城镇区域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都要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定图则,在三至五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全面覆盖城镇建成区。在城市详细规划中,要确定规划红线、生态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要高度集中规划管理权,按照规划管理权上移的要求,一个城市只准设立一个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行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权的集中统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和各县都要建立由公务员、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政府城市规划设计的决策咨询机构,所有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都必须经过规划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今后,未经规划委员会论证的规划设计项目,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加快建立规划、土地、房产统一的管理体制,使土地和房产管理成为规划实施的有效保障。四是要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依法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红线、绿线、蓝线和紫线。要加大规划管理的深度,严格实行城市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严肃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要强化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实行批前和批后15天的公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

围绕把临沂城建成鲁南地区经济、贸易、交通、科技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建成现代化城市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好临沂城。规划要突出商贸城、历史文化名城、滨河水岸城市三大特色。要充分利用临沂批发城的基础优势,以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综合考虑产业调整、通讯、交通、仓诸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批发城改造提升规划,形成临沂城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新优势。充分利用临沂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旅游开发,作好历史文化名人、历史遗迹整体开发建设规划,形成临沂城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临沂城滨临沂河、多条河流穿城而过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抓紧进行河城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形成河绕城过,城绕河建的田园风光特色。要把沂河两岸和工贸开发区、罗庄新区作为临沂城建设的亮点,所有建筑都要高起点规划,最起码五十年不落后。要按照临沂城总体规划要求,通盘考虑三区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要继续实行市政府对临沂城三区规划的统一管理,三区政府和所有驻城单位都要服从总体规划,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当前,要重点解决临沂城规划区内民房建设混乱问题,今后,规划区内的所有民房建设一律由市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要树立精品意识,今后城市的各项建设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争创一流水平。尤其是沿街建筑要认真把关,坚决禁止建设低水平的沿街房。要大力推广新设计、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城市的旧区改造要与新区建设相结合。新区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建设。要注重城市景观的整体效果,新建的每个组团、每个区片、每条街道、每幢建筑都要做到与历史文化风貌、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统一,注重建筑造型、色彩、风格的协调一致,吸取国内外建筑精华,精心设计,建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建筑精品,要形成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景观。旧区改造,要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好历史优秀建筑及其周围的整体空间环境,以延续历史文脉、体现历史传统风貌特色,坚决避免超强度、高密度开发。要树立长远观念,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规划建设好每个建设项目,不留遗憾,不当历史罪人。二要突出城市建设重点。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在城市建设中,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投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设项目上。要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重点抓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紧紧围绕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河流整治等。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要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适宜"人居"为目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要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做到城市建设从量的扩展转向质的提高。要抓好城市的公共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做到还空间给百姓,建绿地给市民,按照先城内后城郊、先造绿后造景的原则,抓好城市园林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大环境绿化,真正让城市绿起来。在新区建设中,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在旧区改造中,绿地率必须达到25%以上。要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以保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进行建设。要抓好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排水能力。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工程、中水回用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xx年前,每个县城都必须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工程。要实施城市洁净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搞好垃圾转运站建设,逐步淘汰影响市容的垃圾方箱,每个城镇都要根据垃圾的产量,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处理工程,变废为宝,逐步解决垃圾对城市的污染问题。要实施绿色能源战略,加快城市的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减少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在行政办公区和居住区不准有污染企业存在,老城区有污染的企业要通过旧城改造,合理布局,尽快搬迁。今后要严格控制有污染企业的发展,坚决禁止新上污染企业,切实将人为污染源彻底根除。对临沂城规划区内及城郊的小板厂、小窑厂、小锅炉,三区政府要实行关治并举,通过相对集中,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措施,尽快解决临沂城的大气污染问题。要注重城市景观建设。不但要把城市的路通起来,把地绿起来,把水清起来,把气净起来,还要把灯亮起来,把景美起来。在城市建设中要精心设计塑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城市景观。要特别注重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景观建设,形成独特的城市"名片"。

(三)坚持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

一是要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级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以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治污力度,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下大力气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对市区内的乱搭滥建、违章建筑、沿街摆摊、店外经营、乱挖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不良行为进行彻底治理,在尽快改变脏乱差状况的同时,制定巩固提高治理成果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统一的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多家执法为综合执法,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执法效果。城市管理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市委、市政府对临沂城管理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抓紧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尽快运转。

三是要坚持依法管理。首先要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房地产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市场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其次要依法进行管理。城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做到违法必究,对市区内的违章建设、户外广告、沿街摊点、车辆违规行驶、乱倒乱扔拉圾、乱挖掘占压道路、乱贴乱画等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是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对交通管制、环境监控、治安管理、物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效果。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经营城市文章。

一是放开建设市场。要建立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公开、透明的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必须全面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进行公开、公平交易。鼓励高水平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装饰、监理队伍参与竞争,坚决打破地区封锁,逐步把建设市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创新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建设事业的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合理补充、调整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和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随着市场的发展,及时核定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作业标准及费用定额,改革经费拨付方式,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要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建管分开、管养分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和市场监管,具体经营和作业行为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公共交通、供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实行"特许经营",市政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实行动态招标承包。国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要尽快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为公司制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运营发展新机制。

三是搞好城市资产经营。首先要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政府必须真正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转让全部实行挂牌交易,一律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严禁零星分散批地,严禁场外交易和隐形交易,严厉打击土地黑市交易,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凡违法用地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清理工作,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次要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经营。一要优化增量资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全部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城市现有基础设施资产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均可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第三要搞好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今后,对城市的开发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充分发挥城市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城市的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在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提下,按规划开发建设的地片达到五通一平要求后,以及旧城改造的区片由政府负责搞好拆迁后,其开发权都要公开向社会招标拍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开发权指定给任何开发商。各级领导干部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土地交易、工程承发包、房地产经营开发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经营问题的管理,依法有序地搞活城市资产的经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一是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已成为影响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突出制约因素。各级要本着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积极探索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基层组织,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规范社区运行机制,在城市管理的"四级网络"中发挥好作用。今年,在三区、各县城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镇,要按有关程序抓紧进行镇改街、村改居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建立居民委员会的,要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结合当地实际,以建设施、建队伍、建网络、搞服务为重点,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特别是兰山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意见,抓紧进行社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社区组织的调整设立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探索街道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强化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针对我市城市居住人口中农民所占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把对广大城市居民的城市意识教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驻在城市,热爱城市,美化城市"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予加强城市管理的有益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尽快实现由农民变市民、市民变主人的转变,增强广大居民服从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三是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对城市建设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城市道路网络延伸,交通管制,环境监测治理,通讯、电力设施配套,广告市场、文化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等工作,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确保管理到位,不出问题。所有驻城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要树立大城建观念,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共同把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回顾总结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省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在1月2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对今年建设工作已作了简要部署。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具体工作由周游同志部署。

一、充分肯定全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省人民经受严峻考验,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在以为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迎难而上,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达到1997年以来的最好水平。据初步统计,全年预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0xx亿元,增长13%以上;财政收入预计超过1960亿元,同口径增长20%以上;进出口总额将达1136亿美元,同比增长61%。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58.7亿美元,同比增长50%左右,位居全国第一。同时,省委、省政府采取的重大发展举措已初见成效,新型工业化布局全面展开,沿江开发集聚效应日益明显。苏南在全省的先导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苏中开发开放迅速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区域共同发展出现新的局面。总的看来,去年遇到的困难比预想的多,取得的成绩比预期的好,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新的、积极的变化。市场活力明显增强,民众自主创业和企业自主创新成为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产业升级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和高成长产业成为新一轮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稳步推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城市化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区域之间、城市之间的发展不够协调,制约城市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依然存在;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有待加强,实施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健全;城市建设偏重数量的扩张,对质量和内涵的追求相对不足;一些行业的改革力度还不够大,改制工作不到位;建设领域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依然突出,违规拆迁现象时有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重要的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当前,国际产业和资本正在继续向我国沿海、沿江地区转移,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在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省市呈现出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局面。浙江提出了“城市省”的概念,广东提出了建设“珠三角大都市”的目标,与我省构建三大都市圈的理念相互呼应。在新形势下,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坚持以加快富民为核心、改革开放为动力、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保持全省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势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建设战线要紧紧抓住新机遇,增强信心,奋勇争先,扎实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新一年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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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良好坚实基础,为xx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构筑有力载体,让xx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市委xx书记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家要主动认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刚才,县、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xx经开区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也反映了大家在新的一年抓好城市工作的信心决心,希望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抓好各自工作。市城管办与责任单位签订了2022年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树牢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

城市的发展是有其规律的,城市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只有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城市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就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多个不同场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省委书记来调研时,也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xx城市建设要突出特色,注重资源融合配置、做好节水文章,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内涵品质,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抓好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召开这次会议,是因为我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实需要加强,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xx书记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一是城市规划日益完善。先后修编了三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市区规划区面积达到52.3平方公里,建成区45.83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8.43%。二是城市建设不断提速。围绕打造精致城市,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功能优化,市区建成主次干道76条、177千米;
城市公园23个,街心花园、街头绿地10万余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36%、绿地率3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77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9个百分点、全省8.62个百分点);
燃气普及率83.5%(但还是有短板);
城市供水普及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三是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了《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逐步转变,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城市在发生着一些向好的、积极的变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在城市规划方面:一是城市空间结构亟待优化。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匹配度不够,生活区和产业区基本上分离,但随着工业用地规模不断扩张,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原来位于城市外围的尾矿库、废碴场、砂石场逐渐包入城中,城矿交叉、压覆矿产资源的问题明显凸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滞后,停车泊位一些地方多、一些地方少,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欠缺,特别是盘旋路什字车流量和人流量交叉,影响交通安全;
雨水排水系统、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滞后,雨后排水不畅“逢雨必涝”;
城市燃气、供暖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机动车停车“一难两乱”、道路交通高峰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问题突出。二是城市建筑风貌缺乏特色。城区规划偏重于项目开发,规划的地域特色不明显,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城市定位、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得不够,缺乏特色和文化传承,缺少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城市建筑风格比较单一;
城市亮化规划缺失,夜景照明系统不够完善,灯光色彩单一,现代气息不浓厚,未能体现出城市特色,城市形象缺乏活力。虽然,去年春节前抓紧做了一部分,但总体上还是比较少。三是规划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规划协调性不够,总体规划之下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与总体规划的配套衔接存在差距,好多专项规划都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足,有一些地方建的比较好,有一些地方“半拉子”工程也不少,有一些是批而未建,有一些是批了在建,但是建了十年、八年还是“半拉子”工程,还有一些是建完以后没有形成业态,这些都与城市发展不协调;
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有待加强,规划执法衔接不顺,执法力量略显不足,违法建设问题仍然存在,查处手段单一、不及时,处置难,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占用公共空间、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还有一些在管理上权限不清楚,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城市建设方面:一是市政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城区道路路面破损严重,路况较差,均不同程度存在;
部分市政供排水管网老化严重,亟需改造提升;
市区绿化年用水量大概400万立方米为自来水,成本高且无独立管网,在夏季绿化用水高峰期,导致居民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矛盾凸显,居民用水水压小;
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仍显不足,市区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步伐,不能很好地满足市民需要;
城市绿化形式单一、绿量小,景观效果较周边市州还有一定差距,有些种树绿化的地方长期裸露,达不到精致城市要求。二是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不够。金川区黑风口片区、永昌路东段、西坡生产区等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和永昌县沿312线两侧房屋破旧不堪,严重影响城市面貌和形象,也存在安全隐患,有些还是巡视整改事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面广量大、任务重,在近几年改造的基础上,仍有大量老旧住宅及配套设施急需改造。三是房地产项目进展缓慢。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足,一些项目开发后成了“半拉子”工程;
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不实,没有严格督促项目按照规划、施工图实施,形成了“楼中楼”“院中院”等违规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一是经营城市的理念需要加强。经营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道路、小区路面随意开挖,开挖后不能及时修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着志愿者干、群众看、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二是城市监管体制还不顺畅。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城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事事有人管的机制。供热、供水、排水等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移交后,还存在权责不明确、事项不清晰的现象。三是城管执法还不够严格。对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私搭乱建、“门前四包”“蜘蛛网线”整治还不够有力彻底,一些小区私搭乱建问题非常突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失责,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数据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支撑预判、分析、评价城市运行情况的大数据尚未建立,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尚未形成,利用信息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xx正处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城市也要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全局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区域竞争态势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河西走廊城市群、河西走廊经济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正处在“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区域竞争态势中,周边城市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发展必须加强。改善发展环境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前,吸引人口、人才,城市吸附力非常重要,很多企业家投资更看重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环境和城市形象,我们培育提升“2+4”产业链,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必须要着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老百姓现在的生活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要求更高,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才能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今年是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说到就要做到,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我们创建的底气才会更足,才更有希望实现创建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对标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觉担负历史使命,迎接挑战,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精描细绘规划城市,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xx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按照“大气、大方、朴实、实用”的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两个大局,创新规划理念,深度构思谋划,精描细绘规划城市,用一流的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一要坚持高点定位,树立现代超前科学的规划理念。要牢固树立“现代”理念。立足国家和省上赋予xx的战略定位,突出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的定位,使规划具有现代气息,体现时代特征,同时注重与历史文化底蕴、工业文明、自然风貌特色、公共绿地空间的统一协调,充分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要牢固树立“超前”理念。坚持高站位,凸显规划的战略性和前瞻性,要有“留白”的概念,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既要指导今天的发展,更要给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决不能让今天的规划成为明天发展的障碍,要做到多留遗产、少留遗憾。要牢固树立“科学”理念。要妥善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关系,确保编制的各类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要坚持多规合一,加快各类规划编制进度。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按照“多规合一”模式,加快推进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挖掘地域风貌特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形态和用地布局,解决职住分离、城矿矛盾等问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构建高品质精致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有序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草等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力度,建立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引导力。要尽快编制城区和县城“15分钟”生活圈规划。加强城市设计研究。要按照市规委会审议意见,加快完善城市风貌色彩、夜景照明、城市综合水系连通、全域生态绿化、城市绿化提升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设计,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要委托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城市重点地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提高建筑和景观设计水平。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强化传统文化建筑和工业遗迹保护,延续城市历史脉络。

三要坚持精品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树立精品意识。无论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是建筑方案设计,都要以艺术的眼光来审视。对于重大项目规划,要借力引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的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规划设计单位和大师级设计师参与规划设计,力争编制一个规划就铸就一个精品。编制规划站位一定要高,决不能将就,不能抱着完任务的心态。增强投入意识。要舍得花钱,牢固树立规划就是资金、就是项目、就是效益的意识,改变“重建设、轻规划”的陈旧理念。加大规划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专家库资源和技术审查力量,强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真正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精品设计。要加大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着力打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小而强”的精致城市。

四要坚持严格管理,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强化技术审查。要充分发挥规委会及其专家组作用,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代表和市民代表参与规委会、专家会,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专家对高品质精致化城市建设的作用。维护规划权威。规划批准后,是法定的、刚性的,不能随意改变。要明确规划的权限,市区的规划在市上,金川区、经开区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再出现由乡镇审批规划的违规情况;
县城的规划就在永昌县,街道、乡镇决不能自己违规审批。必须树牢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确定的事项必须依法执行,决不能脱离法定程序进行更改,要把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强化规划监督。要强化规划执行,严格规划执法,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充实执法队伍,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动配合,决不能推诿扯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一些临街的二层楼房,从二楼延伸下来的铁楼梯,社区、街道、城市执法、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都没人管,这就是严重的问题。今后,因为失职失责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要严肃追责。要开展专项整治,前边说到的土地问题,一些是土地供出去了没有建的,或是建了“半拉子”工程的,还有一些是已经出现的存量违建,这些都要全面进行排查,要本着尊重历史、对照历史、照映现实、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认真研究拿出方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要增加违法成本,不能简单的部门认了账,重新审批就将违法的变成了合法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追责。对一些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既成事实的违法建筑,要一事一议,认真研究、全面论证,拿出方案予以解决。要进一步理清职责,再出现新的违建问题,将严肃追究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责任。

三、精雕细刻建设城市,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城市更新行动,精雕细刻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硬环境”。

一要加快提升城市内涵品质。重点是抓好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尽快制定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年度计划,列出具体项目清单,确保年内取得实效。净化方面,县、区要明确整治背街小巷多少条、集贸市场多少个,特别是金川区要全力抓好金三角市场改造提升。县、区和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列出“蜘蛛网线”、街面配电箱等问题整治清单和推进计划,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督促跟进,抓牢抓实。“蜘蛛网线”清理既要作为城市净化工作,也要作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来抓,市工信局和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全力配合,力争年内所有小区“蜘蛛网线”全部清除,街面上“蜘蛛网线”整治也要分街道有序实施;
今后实施项目涉及的墙面弱电、通讯网线,都要提前预留好入地管口,不能形成新的“蜘蛛网线”。街道、小区、楼栋安装配电箱等电力通讯设施,要合理布局,决不能妨碍群众生产生活。要统筹实施路面、道牙、树坑等微改造,科学管理城区、县城广告牌匾,杜绝花花绿绿、视觉污染,做到清清爽爽、美观大方、简洁明了。要规范停车场管理,按标准划定停车位。要加快小区充电桩配置,国网供电公司要对居民充电电价予以适当优惠。要加强对楼栋地面小房和地下廊道的治理,规划部门要从严审批住宅小区小房、地下室,住建部门要从严监管。美化方面,县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城市风貌色彩规划实施,对城区、县城再进行盘点,列出计划推进。绿化方面,实施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和一批微改造提升工程。县区和规划部门要对公共空间科学合理谋划,坚持见缝插绿,杜绝见缝插楼,谋划建设一批微公园、小游园,研究列出实施计划,今年启动实施,让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亮化方面,要尽快启动亮化工程,金川区要对接金川集团公司,联动实施,按照整体规划推进,争取明年春节前市区夜景有新的变化。

二要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市政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金川区城市更新行动补短板ppp项目,注重抓好城市修补,尽快筹措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年内能见到成效的城市项目。要加快推进永昌路南段、嘉峪关路、金贵五巷3条新建道路和公园路、杭州路等10条改造提升道路建设,特别是涉及金川集团公司职工上下班的金川路,要于6月底前完成改造。积极实施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路灯节能改造以及一批供热供气、供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全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好率。全力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要围绕“改哪里”“怎么改”“谁来改”,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科学编制改造方案,积极破解改造难题,重点加快推进2号区、10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20个老旧小区改造,列出详细推进计划,按月进行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持续完善城市生态功能。要注重抓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龙泉景观带三期、市区北部第二条绿色长廊、城北停车场公园、金川河水生态休闲长廊、城市水系连通、南京路带状公园绿地、城市绿化灌溉建设、天津路新华路绿化改造提升等项目,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着力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公园城市。

三要加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统筹市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城市自然蓄水排水能力。要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防洪坝、水库、排水系统设施。要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快城市水系连通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让城市在日常和应急状态下都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自愈能力,打造韧性城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物业等一批智慧城市子项目。特别是在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这三个方面,要加强系统建设,今年务必全部完成。智慧警务完成后,与平安建设、智慧交通相结合,破解交通管理瓶颈;
要邀请专业公司、专家团队对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全面诊断,查找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包括主次干道红绿灯设置,以及智慧体系、指挥系统如何结合,要尽快拿出诊断方案,全力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同时,要对类似盘旋路十字等交通拥堵节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进行评估研判,拿出整治方案,列出推进计划逐年解决,今年争取解决1-2个。智慧城管方面,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将系统打通连接,提升智慧管理系统,推动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实现“一屏尽观全城、一网统管全城、一端惠及全城”。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5g基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四要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等调控指标,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推进xx印象、天庆高岸子新村商业建设项目等6个房地产项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提档升级,招引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吸引优质客户入驻,助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全面提升市民居住和生活品质。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要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着力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等新群体的住房问题。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要全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进小区,今年要有大的突破,提升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对“三不管”楼院、独栋楼宇,县、区和市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列出详细推进计划,制定覆盖面目标,发挥国有公司作用,带动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切实解决小区“散、乱、差”等问题。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四、精耕细作管理城市,全力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将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作为打造精致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有力抓手,用绣花功夫抠好细节、用心用情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软环境”。

一要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梳理城市管理职责,构建“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管理体制,形成“指导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日常检查以街道为主、市民动员以社区为主”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设施的管护权责和标准,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永昌县的城市管理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
市区包括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在规划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市住建局在建设方面要强化技术、管理、指导,同时督导指导金川区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无缝对接,运用好各自职责权力,在验收、审批、消防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主动担当尽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不能出现“两张皮”。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办法,对标全国一流,修订和完善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重点细化和完善市容管理、门店招牌设置、环卫保洁作业、市政设施养护标准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各类设施进行提升完善,对各项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规范优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标准明确、监督考核相对独立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建立通报、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倒逼责任落实。

二要改善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紧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发挥机械化清扫优势,加大投入引进技术设备,通过技术、机械、自动化等手段,减少环卫工人劳动辛苦,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保洁小车,湿法清扫减少扬尘,主干道护栏栏杆机械化擦洗,扎实做好“门前四包”,打造一批“无积尘、无污染、无死角”的环卫精品示范街、示范背街小巷。要按照城市管理“五好”标准(卫生净好、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市貌美好、市民称好)、“六合格”小区(卫生合格、治安合格、绿化合格、秩序合格、管理合格、服务合格)和“七优社区”标准(治安治理优、应急处置优、卫生管理优、社会保障优、文化建设优、教育管理优、服务保障优),打造一批示范小区、示范楼栋楼道,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对楼栋楼道内的配电箱进行规范整治。要聚焦“放心、舒心、便捷”的工作目标,强化“改、管、创、优”工作举措,大力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示范市场。要逐步推进公厕改造升级,打造重点路段智慧公厕样板。城市是管出来的,必须要严管,需要我们城管人员用脚步丈量城市每一寸土地,各专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要不厌其烦地去走、去看、去抓、去管,对违法违规、屡教不改行为,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以金川区为试点,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2年多的运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运行机制。接下来,我们要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生态环保小屋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金融、星级酒店、沿街商铺、市场等各行业各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xx模式”。

三要持续提升城市综合运行效能。推进城市依法治理。关键是执法要严,执法要有结果,增加违法成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严的管理,用好约束权力,切实把职能职责落实落细。实施好已经出台的《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有针对性地继续制定城市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确保城市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城市,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打造城市治理新模式,建设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搭建全市城管业务管理“一张图”,优化整合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城市管理部分业务数据交互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汇集分析数字城管平台案件、12345市民热线数据,着力解决市民关注、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管理的预见性、科学性,下好“先手棋”。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要充分应用新媒体,拓展公众参与平台,引导群众从“袖手看”到“动手干”。各级机关干部要示范带头,把机关管理得井井有条,发现问题“随手拍”,随时反馈;
各级学校要作好示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庭参与城市管理;
各类企业特别是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要作好示范,提升职工文明素质,管理好企业小区、公共场所;
中央、省属在金单位要作好示范,教育引导职工提升素养,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新闻媒体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对随手扔垃圾、随意鸣喇叭等不良行为曝光力度,用舆论手段倒逼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五、精心部署、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攻坚,推动各项工作见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树牢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在全局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区、经开区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涉及的项目列出计划清单予以支持。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齐头并进、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县区要坚持市县一体、上下联动,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强化督查问效,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督查联动起来,及时通报问责,倒逼任务落实。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将任务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要强化分析研究,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质效。城市建设人人有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求,尊重群众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要提升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专业素养,加快补齐做好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短板,提高抓城市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做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抓好城市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加强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尽快掌握城市发展规律,建设一支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四要强化人文情怀。各级干部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十二个字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心系城市、心系人民的情怀,经常深入群众调研解难,善于从群众角度发现和解决问题,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让城市更有人情味。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的历史、文脉、文化 ,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风貌。

同志们,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打造人民安身立命、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是责任所系,大势所趋,民生所向。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着力打造精致城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断开创全市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标语

城市是一定区域政治、文化科技和信息中心。现代城市的形式和发展除自然条件外,主要是在规划指导下,进行不断建设和有效的管理。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关系。认真研究并处理好三者之见的关系,对城市的发展具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分析了上述三者的内涵及其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一、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建设与管理的直接依据。

一规划对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城市规划关系各行各业,影响千家万户,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起着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对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重大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作用,集中体现了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一个城市能否建设的好,管理的好,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规划。只有这样,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才能依据规划科学的、有序的进行。否则,建设的管理就在很大程度上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城市规划对于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自觉依据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城市规划有一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趋于科学、合理、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有一个对城市规划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换言之,也就是如何自觉依据规划来进行建设和管理。这些年来,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教训。我国的城市建设近十年来日新月异,新建筑、新景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也出现了一些败笔,如一些城市或是拆毁了具有历史风貌的区域,或是在风貌保护区新建了一些现代高层建筑。一个城市要发展好、建设好、管理好,首先要规划好。所谓规划是“龙头”,就是讲规划要先行。这样城市的发展、建设、管理才有明确的方向和目的,才能避免盲目性,甚至破坏性。规划已经一定程序确定,就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由于长官意志或地区部门利益而随变更。规划必须高起点,才适应和满足城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以科学的规划减少建设的失误。规划要体现超前性、科学性、特色化、历史变化等,努力克服“千城一面”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城市展速度的快慢,城市建设和管水平的高低,一方面取于城市规划是否高起点,具有超前性、科学性、特色性;另一方面取决于建设与管理是否严格依据规划的要求,科学有序的进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城市规划制定出来以后,如何使贯彻于城市建设过程中,就成为突出问题。成功的城市建设应该是科学与艺术、人工与自然完善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要达到这种境界关键在于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来具有实施各项城市建设项目,使规划逐步付诸实施。城市建设的不断进行,为城市的高效能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客观对象,使之“有的放矢”的起到保障各项建设项目维持良好的状态或形象的作用。

一、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十分重要。首先,根据规划的部署,政府有计地组织能源、交通运输、通讯、地下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其他物质设施建设的基础。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也就奠定了城市发展的空间大格局,并为陆续城市开发创造了条件。其次,根据规划新确定的空间开发步骤,政府集中地组织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对于城市的行政中心、商业区、方化旅游区、科教园区、城市出入口等关系城市形象的重要地区,要精心筹建。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城市建设的整体协调和高水准,又能迅速形成开发气势,强化集聚效应,吸引更多投资。再次,根据规划新确定的原则及控制指标,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法规,引导投资方向,规范建设行为,把城市建设纳入统一有序的依法管理的轨道。上述三个方面,一为构筑基本框架,二为集中开发,三为规范秩序,有利于城市建设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沿着规划新确定的方向健康发展。如果城市建设偏离规划的轨道,即使规划再好,也总是有建设单位对规划的要求不屑一顾,各行其是,结果各种“建设性破坏”层出不穷:野蛮的摧残城市珍贵的历史文物,愚昧的糟蹋城市优美的生态环境,粗暴地损害城市和谐的整体形象。综上所述,没有规划的高起点,就没有建设的高标准;另一方面,城市规划如果贯彻不力,城市建设就会失控,城市管理只能是低效能的。

二、城市建设推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如北京、上海、深圳、大连等城市。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布局日趋合理,较好地体现了城市规划的要求,既显示出现代化城市的气派,又保持了红瓦绿树的历史风貌,逐步显示出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高效能的城市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客观对象。

三、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保障,是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城市管理的优劣对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起着制约作用。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城市形象的具体体现。每天人们以城市为载体,进行着学习、工作、休闲。城市每天不间断地进行着人流、物流、信息流。如何使这些活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别是如何使城市规划与建设达到和保持预期的效果,高性能的城市管理是重要的保障和手段。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说的是建设重要,管理更重要;建设难,管理更难。广义上的城市管理是指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等。狭义上的城市管理是指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所阐述的主要是狭义上的城市管理。从全国范围看,城市建设只要有规划,有资金,建起来并不难。但对建设好的一些项目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其效果的优劣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主观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管理队伍、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客观原因主要是人们的文明程度、卫生习惯等方面的制约。上面讲过,城市管理是一个过程,反复性的特点十分明显,难度比规划和建设更大一些。比如,许多城市存在着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吐乱扔等现象,使一些区域脏乱差。政府组织力量清理后,但很快就回潮,形成治理---回潮---再治理----再回潮的恶性循环。

二城市的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和搞好城市管理工作。上述现实,使城市的政府在加强规划和建设的同时,对城市的管理倾注了更多的精力。以济南市为例,在建设这座美丽城市的同时,也正在用崭新的理念来管理这座城市。首先建立了一个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形成了市、区、街三级管理体制:市有城管办及城管监察总队,区有城管委及城管监察大队,街道有城管科及城管监察员。其次,在城市管理的多个领域进行改革:在居民小区实行物业管理;集贸市场实施“退路进厅”,实行新的垃圾收运方式,取消了街头垃圾方箱;实行了城市绿化亮灯工程;拆除了上百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使全市城市管理上了一个新的水平,通过开展优秀卫生城市、旅游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文明程度大为增强,为城市管理遵守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这样就为全面实施好国务院批准的济南市新一轮城市规划,进一步搞好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整体上维护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三者关系彼此兼顾;互相促进,一个城市的发展才能步入协调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轨道。否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就会出现严重失调和失误。本人前些年曾接触过这方面的工作,有一些体会。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我认为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批准的城市规划必须具有权威性,不得擅自改变。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特别要防止人治行为,坚持法治,这样才能保证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因急功近利和部门利益而违反规划搞破坏性开发建设,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

第二,城市规划管理权必须集中在市里,不能下放。城市规划是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的。在城市规划指导下,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权,必然是强调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舍小家顾全局,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只有把城市规划管理权集中在市里。才能避免个别部门和单位为了局部的利益、眼前利益、个别利益等,而滥批滥建,损害全局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第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配套,不能欠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城市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的先行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道路先行,水电气跟上。不能顾此失彼,出现马路“拉链”现象。城市现代化,首先要求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像泉城路一次高标准施工,是其成为泉城的亮点、黄金街,成为商业经济发展中心。

第四,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必须保护,不能破坏。这些都是城市的骄傲和无价之宝,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如历城华山的华阳宫,形成非一日之功,经过多部门协手保护,是文物保护更完整,更齐全,是国家的无形财富。但毁坏可在一夜之间。所以,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不允许随意侵占、吞食、破坏。也不允许毁了古的建新的,扒了真的盖假的。尽量保持原汁原味,正常的维修是必要的,但不能在其中牵强附会搞一些假古董、洋玩意,这个“宫”,那个“洞”,搞的不伦不类,大煞风景。这样的教训是不少的,也是深刻的。

第五,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必须重视,不能掉以轻心。现代化城市的竞争不光是经济的竞争,更重要的是文化的竞争,环境的竞争。全市“一环九射”工程成绩优异,合理规划每条路,路面绿化率达60%。园林绿化是城市的“肺”,通过它进行吐故纳新。保护生态环境是以人为本、亲和自然、恩泽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

第六,城市社会公益设施必须保障,不能削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部分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受利益驱动,市场机制难以提供完善的社会公益设施,包括城市公园、停车场地、文化体育场所等。尤其公交公司的“港湾式”的站台,特别成效。这就需要看过有效手段,保证城市社会公益设施按照规划的要求来建设。建好了还要管理好,使用好,避免被破坏和挪作他用。

第七,城市个性特色必须鲜明,不能忽视。每个城市由于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状态、民俗风情等方面的差异,其城市个性特色也应当是不同的。因此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不能用一个模式来套。一定力戒“千城一面”。越是有个性特色的城市,越有生命力和吸引力,城市越现代化,特色也越重要。

第八,城市建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不能有丝毫马虎。百年大讲,质量第一。这是城市建设的生命线。一些城市出现的塌楼塌桥事故,都是忽视建设质量的“豆腐渣工程”。更有甚者,这些工程的北后是肮脏的权钱交易,使之成为草歼人命的“腐败工程”,教训极其深刻。此以依靠法制的、行政的手段,强力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十分重要。建筑质量,人命关天,必须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毫不放松。

第九,对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必须引起注意,不能顾此失彼。城市管理搞好了,对维护规划和建设的效果将起到事半功倍、锦上添花的作用,不能重建轻管。首先要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其次要制定城管法规,严格依法管理好城市。再次,要强化宣传教育,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城管卫生意识,这是搞好城市管理的关键。

第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必须实行开放,不应封闭。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开放,在规划编制、筹措资金、工程投标、城管模式等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利用不同形式,大胆引进技术和资金,包括国外的资金和先进经验,主动与国际接轨,提升规划水平、加快建设速度,提高管理效能。二是实行科学化、民主化决策,增加规划、建设、管理的透明度。一些重大决策,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在限度的减少决策失误。

总之,只有尊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律,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的建设、高效能的管理,一个城市才能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良好生存空间。才能使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快速的前进。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标语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聚力抓好“三个发展”

3、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4、增强城市集聚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5、以“三治”“三增”为突破口,努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6、苦干实干三五年,建设美好新明光。

7、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8、建设一个项目,留下一个亮点,增加一个精品。

10、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

11、努力建设生态秀美、经济强好、城乡靓新、政治清明、社会阳光的美好新明光。

12、突出治脏,重点治乱,依法治违。

13、增强城市功能,增加城市绿量,增进城市文明。

14、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

15、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

1、规划提升行动;

2、整洁行动;

3、畅通行动;

4、撤违行动;

5、绿化提升行动;

6、出口整治行动。

年在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良好坚实基础,为xx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构筑有力载体,让xx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市委xx书记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作出了专门批示,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家要主动认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刚才,县、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xx经开区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也反映了大家在新的一年抓好城市工作的信心决心,希望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抓好各自工作。市城管办与责任单位签订了2022年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要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城市的发展是有其规律的,城市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只有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工作,******多次就城市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就要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还在多个不同场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群众过得更幸福;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省委书记xx来xx调研时,也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xx城市建设要突出特色,注重资源融合配置、做好节水文章,加强城市设计、提升内涵品质,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抓好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召开这次会议,是因为我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实需要加强,也是贯彻落实******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xx书记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修编了三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市区规划区面积达到52.3平方公里,建成区45.83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8.43%。二围绕打造精致城市,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功能优化,市区建成主次干道76条、177千米;城市公园23个,街心花园、街头绿地10万余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36%、绿地率3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77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9个百分点、全省8.62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83.5%(但还是有短板);城市供水普及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了《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逐步转变,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城市在发生着一些向好的、积极的变化。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机动车停车“一难两乱”、道路交通高峰拥堵、“马路拉链”等“城市病”问题突出。城区规划偏重于项目开发,规划的地域特色不明显,与本地地理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城市定位、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得不够,缺乏特色和文化传承,缺少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城市建筑风格比较单一;城市亮化规划缺失,夜景照明系统不够完善,灯光色彩单一,现代气息不浓厚,未能体现出城市特色,城市形象缺乏活力。虽然,去年春节前抓紧做了一部分,但总体上还是比较少。规划协调性不够,总体规划之下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与总体规划的配套衔接存在差距,好多专项规划都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足,有一些地方建的比较好,有一些地方“半拉子”工程也不少,有一些是批而未建,有一些是批了在建,但是建了十年、八年还是“半拉子”工程,还有一些是建完以后没有形成业态,这些都与城市发展不协调;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有待加强,规划执法衔接不顺,执法力量略显不足,违法建设问题仍然存在,查处手段单一、不及时,处置难,历史遗留问题多,一些占用公共空间、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还有一些在管理上权限不清楚,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城市建设方面:城区道路路面破损严重,路况较差,均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市政供排水管网老化严重,亟需改造提升;市区绿化年用水量大概400万立方米为自来水,成本高且无独立管网,在夏季绿化用水高峰期,导致居民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矛盾凸显,居民用水水压小;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仍显不足,市区社会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步伐,不能很好地满足市民需要;城市绿化形式单一、绿量小,景观效果较周边市州还有一定差距,有些种树绿化的地方长期裸露,达不到精致城市要求。金川区黑风口片区、永昌路东段、西坡生产区等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和永昌县沿312线两侧房屋破旧不堪,严重影响城市面貌和形象,也存在安全隐患,有些还是巡视整改事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面广量大、任务重,在近几年改造的基础上,仍有大量老旧住宅及配套设施急需改造。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力不足,一些项目开发后成了“半拉子”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不实,没有严格督促项目按照规划、施工图实施,形成了“楼中楼”“院中院”等违规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经营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道路、小区路面随意开挖,开挖后不能及时修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着志愿者干、群众看、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城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事事有人管的机制。供热、供水、排水等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移交后,还存在权责不明确、事项不清晰的现象。对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私搭乱建、“门前四包”“蜘蛛网线”整治还不够有力彻底,一些小区私搭乱建问题非常突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失责,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数据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支撑预判、分析、评价城市运行情况的大数据尚未建立,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尚未形成,利用信息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xx正处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城市也要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全局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区域竞争态势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河西走廊城市群、河西走廊经济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正处在“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区域竞争态势中,周边城市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发展必须加强。改善发展环境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前,吸引人口、人才,城市吸附力非常重要,很多企业家投资更看重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环境和城市形象,我们培育提升“2+4”产业链,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必须要着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老百姓现在的生活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要求更高,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才能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今年是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说到就要做到,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我们创建的底气才会更足,才更有希望实现创建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对标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觉担负历史使命,迎接挑战,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xx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按照“大气、大方、朴实、实用”的要求,着眼当前和长远两个大局,创新规划理念,深度构思谋划,精描细绘规划城市,用一流的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要牢固树立“现代”理念。立足国家和省上赋予xx的战略定位,突出现代化新型工业城市的定位,使规划具有现代气息,体现时代特征,同时注重与历史文化底蕴、工业文明、自然风貌特色、公共绿地空间的统一协调,充分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要牢固树立“超前”理念。坚持高站位,凸显规划的战略性和前瞻性,要有“留白”的概念,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既要指导今天的发展,更要给未来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决不能让今天的规划成为明天发展的障碍,要做到多留遗产、少留遗憾。要牢固树立“科学”理念。要妥善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关系,确保编制的各类规划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按照“多规合一”模式,加快推进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挖掘地域风貌特色,通过国土空间规划重构,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形态和用地布局,解决职住分离、城矿矛盾等问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构建高品质精致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有序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草等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编力度,建立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和引导力。要尽快编制城区和县城“15分钟”生活圈规划。加强城市设计研究。要按照市规委会审议意见,加快完善城市风貌色彩、夜景照明、城市综合水系连通、全域生态绿化、城市绿化提升等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设计,体现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要委托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城市重点地段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提高建筑和景观设计水平。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强化传统文化建筑和工业遗迹保护,延续城市历史脉络。

树立精品意识。无论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是建筑方案设计,都要以艺术的眼光来审视。对于重大项目规划,要借力引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的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规划设计单位和大师级设计师参与规划设计,力争编制一个规划就铸就一个精品。编制规划站位一定要高,决不能将就,不能抱着完任务的心态。增强投入意识。要舍得花钱,牢固树立规划就是资金、就是项目、就是效益的意识,改变“重建设、轻规划”的陈旧理念。加大规划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专家库资源和技术审查力量,强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真正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精品设计。要加大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着力打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小而强”的精致城市。

强化技术审查。要充分发挥规委会及其专家组作用,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代表和市民代表参与规委会、专家会,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专家对高品质精致化城市建设的作用。维护规划权威。规划批准后,是法定的、刚性的,不能随意改变。要明确规划的权限,市区的规划在市上,金川区、经开区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再出现由乡镇审批规划的违规情况;县城的规划就在永昌县,街道、乡镇决不能自己违规审批。必须树牢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确定的事项必须依法执行,决不能脱离法定程序进行更改,要把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发挥出来。强化规划监督。要强化规划执行,严格规划执法,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充实执法队伍,强化部门协作与联动配合,决不能推诿扯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一些临街的二层楼房,从二楼延伸下来的铁楼梯,社区、街道、城市执法、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都没人管,这就是严重的问题。今后,因为失职失责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要严肃追责。要开展专项整治,前边说到的土地问题,一些是土地供出去了没有建的,或是建了“半拉子”工程的,还有一些是已经出现的存量违建,这些都要全面进行排查,要本着尊重历史、对照历史、照映现实、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认真研究拿出方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要增加违法成本,不能简单的部门认了账,重新审批就将违法的变成了合法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追责。对一些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既成事实的违法建筑,要一事一议,认真研究、全面论证,拿出方案予以解决。要进一步理清职责,再出现新的违建问题,将严肃追究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责任。

******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聚焦城市更新行动,精雕细刻建设城市,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硬环境”。

重点是抓好城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尽快制定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年度计划,列出具体项目清单,确保年内取得实效。净化方面,县、区要明确整治背街小巷多少条、集贸市场多少个,特别是金川区要全力抓好金三角市场改造提升。县、区和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列出“蜘蛛网线”、街面配电箱等问题整治清单和推进计划,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督促跟进,抓牢抓实。“蜘蛛网线”清理既要作为城市净化工作,也要作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来抓,市工信局和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全力配合,力争年内所有小区“蜘蛛网线”全部清除,街面上“蜘蛛网线”整治也要分街道有序实施;今后实施项目涉及的墙面弱电、通讯网线,都要提前预留好入地管口,不能形成新的“蜘蛛网线”。街道、小区、楼栋安装配电箱等电力通讯设施,要合理布局,决不能妨碍群众生产生活。要统筹实施路面、道牙、树坑等微改造,科学管理城区、县城广告牌匾,杜绝花花绿绿、视觉污染,做到清清爽爽、美观大方、简洁明了。要规范停车场管理,按标准划定停车位。要加快小区充电桩配置,国网供电公司要对居民充电电价予以适当优惠。要加强对楼栋地面小房和地下廊道的治理,规划部门要从严审批住宅小区小房、地下室,住建部门要从严监管。美化方面,县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城市风貌色彩规划实施,对城区、县城再进行盘点,列出计划推进。绿化方面,实施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和一批微改造提升工程。县区和规划部门要对公共空间科学合理谋划,坚持见缝插绿,杜绝见缝插楼,谋划建设一批微公园、小游园,研究列出实施计划,今年启动实施,让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亮化方面,要尽快启动亮化工程,金川区要对接金川集团公司,联动实施,按照整体规划推进,争取明年春节前市区夜景有新的变化。

持续完善市政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金川区城市更新行动补短板ppp项目,注重抓好城市修补,尽快筹措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年内能见到成效的城市项目。要加快推进永昌路南段、嘉峪关路、金贵五巷3条新建道路和公园路、杭州路等10条改造提升道路建设,特别是涉及金川集团公司职工上下班的金川路,要于6月底前完成改造。积极实施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路灯节能改造以及一批供热供气、供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全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好率。全力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要围绕“改哪里”“怎么改”“谁来改”,做细做实基础工作,科学编制改造方案,积极破解改造难题,重点加快推进2号区、10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20个老旧小区改造,列出详细推进计划,按月进行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持续完善城市生态功能。要注重抓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龙泉景观带三期、市区北部第二条绿色长廊、城北停车场公园、金川河水生态休闲长廊、城市水系连通、南京路带状公园绿地、城市绿化灌溉建设、天津路新华路绿化改造提升等项目,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着力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的公园城市。

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统筹市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城市自然蓄水排水能力。要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防洪坝、水库、排水系统设施。要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快城市水系连通项目,加快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让城市在日常和应急状态下都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和自愈能力,打造韧性城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智慧物业等一批智慧城市子项目。特别是在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这三个方面,要加强系统建设,今年务必全部完成。智慧警务完成后,与平安建设、智慧交通相结合,破解交通管理瓶颈;要邀请专业公司、专家团队对全市交通系统进行全面诊断,查找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包括主次干道红绿灯设置,以及智慧体系、指挥系统如何结合,要尽快拿出诊断方案,全力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同时,要对类似盘旋路十字等交通拥堵节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进行评估研判,拿出整治方案,列出推进计划逐年解决,今年争取解决1-2个。智慧城管方面,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将系统打通连接,提升智慧管理系统,推动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实现“一屏尽观全城、一网统管全城、一端惠及全城”。全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加快5g基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商品住房价格涨幅、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等调控指标,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推进xx印象、天庆高岸子新村商业建设项目等6个房地产项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提档升级,招引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吸引优质客户入驻,助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全面提升市民居住和生活品质。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要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着力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等新群体的住房问题。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要全力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进小区,今年要有大的突破,提升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对“三不管”楼院、独栋楼宇,县、区和市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列出详细推进计划,制定覆盖面目标,发挥国有公司作用,带动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切实解决小区“散、乱、差”等问题。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物业公司提升管理水平。

******指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将塑造文明城市新形象作为打造精致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有力抓手,用绣花功夫抠好细节、用心用情精细管理,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为建设文明精致的现代化新xx营造良好“软环境”。

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梳理城市管理职责,构建“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城市管理体制,形成“指导考核以市为主、组织实施以区为主、日常检查以街道为主、市民动员以社区为主”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设施的管护权责和标准,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永昌县的城市管理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市区包括经开区,市自然资源局在规划方面要发挥主导作用,市住建局在建设方面要强化技术、管理、指导,同时督导指导金川区做好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无缝对接,运用好各自职责权力,在验收、审批、消防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主动担当尽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联动机制,不能出现“两张皮”。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办法,对标全国一流,修订和完善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重点细化和完善市容管理、门店招牌设置、环卫保洁作业、市政设施养护标准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对各类设施进行提升完善,对各项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规范优化,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标准明确、监督考核相对独立的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建立通报、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倒逼责任落实。

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紧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发挥机械化清扫优势,加大投入引进技术设备,通过技术、机械、自动化等手段,减少环卫工人劳动辛苦,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使用新能源环卫保洁小车,湿法清扫减少扬尘,主干道护栏栏杆机械化擦洗,扎实做好“门前四包”,打造一批“无积尘、无污染、无死角”的环卫精品示范街、示范背街小巷。要按照城市管理“五好”标准(卫生净好、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市貌美好、市民称好)、“六合格”小区(卫生合格、治安合格、绿化合格、秩序合格、管理合格、服务合格)和“七优社区”标准(治安治理优、应急处置优、卫生管理优、社会保障优、文化建设优、教育管理优、服务保障优),打造一批示范小区、示范楼栋楼道,国网xx供电公司、三大运营商要对楼栋楼道内的配电箱进行规范整治。要聚焦“放心、舒心、便捷”的工作目标,强化“改、管、创、优”工作举措,大力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示范市场。要逐步推进公厕改造升级,打造重点路段智慧公厕样板。城市是管出来的,必须要严管,需要我们城管人员用脚步丈量城市每一寸土地,各专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要不厌其烦地去走、去看、去抓、去管,对违法违规、屡教不改行为,该约谈的要约谈,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们以金川区为试点,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2年多的运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成熟的运行机制。接下来,我们要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生态环保小屋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金融、星级酒店、沿街商铺、市场等各行业各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xx模式”。

推进城市依法治理。关键是执法要严,执法要有结果,增加违法成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严的管理,用好约束权力,切实把职能职责落实落细。实施好已经出台的《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有针对性地继续制定城市工作方面的法规规章,确保城市工作于法有据、有法可依。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城市,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打造城市治理新模式,建设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搭建全市城管业务管理“一张图”,优化整合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城市管理部分业务数据交互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汇集分析数字城管平台案件、12345市民热线数据,着力解决市民关注、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管理的预见性、科学性,下好“先手棋”。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要充分应用新媒体,拓展公众参与平台,引导群众从“袖手看”到“动手干”。各级机关干部要示范带头,把机关管理得井井有条,发现问题“随手拍”,随时反馈;各级学校要作好示范,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家庭参与城市管理;各类企业特别是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要作好示范,提升职工文明素质,管理好企业小区、公共场所;***、省属在金单位要作好示范,教育引导职工提升素养,参与城市管理。通过示范带动,推进社会公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新闻媒体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大对随手扔垃圾、随意鸣喇叭等不良行为曝光力度,用舆论手段倒逼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攻坚,推动各项工作见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树牢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摆在全局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区、经开区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对涉及的项目列出计划清单予以支持。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齐头并进、全面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县区要坚持市县一体、上下联动,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强化督查问效,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督查联动起来,及时通报问责,倒逼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举措,建立台账,将任务分解细化,将责任落实到人,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要强化分析研究,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质效。城市建设人人有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求,尊重群众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提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专业素养,加快补齐做好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短板,提高抓城市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做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抓好城市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加强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尽快掌握城市发展规律,建设一支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各级干部要落实******关于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十二个字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心系城市、心系人民的情怀,经常深入群众调研解难,善于从群众角度发现和解决问题,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让城市更有人情味。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的历史、文脉、文化,着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风貌。

同志们,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城市,打造人民安身立命、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是责任所系,大势所趋,民生所向。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着力打造精致城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不断开创全市城市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努力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扎实推进

2020。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6%。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35%。

城市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徽风皖韵特色初步彰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较大提升。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对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等国家战略布局,落实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1。

2030。

年)》要求,统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结构,推动形成以合肥都市圈、沿江(皖江)城市带、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皖北城市群等为主体的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快编制实施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市组群发展,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协作协同的联动发展格局,提升城市能级和整体竞争力。深入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和县城,加快培育一批新兴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促进大中小城市空间协调、产业协作发展。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为支撑,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开展水、土地、能源、大气等环境资源要素评估,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人,科学确定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建立绿色规划体系,保证生态用地,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开展设立永久性城市绿带试点。

编制省域空间规划,建设省级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同步推进市县

2017。

年底,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省辖市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编制和修改规划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规划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对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知情权、参与权。

牢固树立

+

图则”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一律不得出让和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项目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增加组成人员中专家和公众代表比例,逐步实行规委会决议票决制。充实规委会办公室力量,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全面推进省辖市向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推进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辅助规划督察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依法公示公开规划,鼓励当地居民对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核定四至范围。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结合当地自然、历史、文化、建筑、园林等特色资源,确定城市特色定位,体现徽州文化、皖江文化、淮河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

2017。

年,编制完成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完善城市设计导则,注重城市特色要素表达,运用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突出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展示。加强报刊亭、公交候车亭、路灯、店招店牌、标识牌等“城市家具”设计。城市新区、核心区及重要风貌区要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开展城市设计,在城市设计指导下进行建设。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大中城市要进行高层建筑布点研究,优化城市轮廓线。加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档案管理,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

bim。

)技术,到。

2020。

bim。

技术。尊重城乡规划、建筑设计规律,完善城乡规划、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允许采用规划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提倡综合评标法,消除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规划设计市场,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规划院、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开展优秀建筑设计竞赛、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造就一批优秀建筑师队伍。

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城市历史风貌区、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以及工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

3

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探索历史建筑分级保护模式,编制重要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加强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在空间尺度、风貌色彩等方面的协调控制。有序实施老城区更新改造,优先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区整治复兴行动,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注重保护与开发并重,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

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坚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作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完善项目管理、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等制度,保障国有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推行工程履约担保、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市县政府监督责任,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严格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质量安全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改革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徽匠”精神,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

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设备的安全监管,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临街破墙、破窗开门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持续开展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制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装修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建筑产业现代化一体化产业链,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到。

2025。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

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云平台,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各类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节约型医院、校园、机关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到

2020。

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比。

2011。

年提高。

20%。

2020。

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

60%。

以上。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构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全省开展

2019。

年底,全省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处理,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定期公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完善轮候制度,提高保障效率。

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抓紧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兼顾城市新区和老旧城区,新区管廊规划与新区规划同步编制,老旧城区管廊规划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改造、管线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人防建设和地下综合体建设等编制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分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偿使用、运营管护等相关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扭转

“宽马路、大街区”的开发理念,原则上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4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50。

米,城区常住人口。

50。

万以下城市新建街区面积不超过。

3

公顷、街区长度不超过。

200。

2020。

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

8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

15%。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

2020。

年,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

40%。

以上、大城市达到。

30%。

以上、中小城市达到。

20%。

85%。

500。

2020。

5

年滚动建设计划,合理布局建设停车场、立体车库和充电桩设施,新建建筑应按规定配套建设停车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时应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整合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养老、商业网点等专项规划,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社区用房、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设施与地块开发同步进行,打造城市便捷生活圈合理安排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把握市场容量,防止盲目扩张,优化项目布局,促进供需平衡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加强对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挖潜利用,推动机关、企业等单位的公厕、体育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要免费向居民开放,严禁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动态调整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提升改造。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及时开展行洪河道、排水设施、受纳水体普查和积水易涝点排查,加快实施河道水系综合整治和排涝泵站建设改造,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水质稳定达标。建立健全包括城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在内的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健全城市抗震、人防、防洪、排涝、消防、交通、燃气、热力、气象、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统筹推进防空阵地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开展城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省市联动、实时监管的城市运行安全监测平台,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救灾救援队伍,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城市生态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做好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工作到

2017。

2020。

年,完成。

50%。

生态修复项目。到。

2025。

2017。

年,省辖市园林绿化主要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到。

2020。

年,所有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80%。

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60%。

以上省辖市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70%。

以上县城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加快城市绿道以及环巢湖和皖南区域景观绿道建设,到。

2020。

年,建成以城市绿道为基础、区域绿道为骨架的全省绿道网络。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和雨水收集利用为重点,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

“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

70%。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

2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与收集到

2017。

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到。

2020。

年,省辖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控制在。

10%。

2018。

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2020。

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

2020。

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质达标进度,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强化城市保洁工作,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提高生活垃圾清扫机械化水平和密闭化运输率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40%。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

以上,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

以上、县城达到。

30%。

以上。

适应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省辖市要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加大标准的实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的行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明确行政处罚权划转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到

2017。

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强化执法力量配置,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的原则设置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重心和力量下移,提升执法效能。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办分开、建管分离,建立市场化的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等服务机制,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执法进小区。

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建立健全社区为民服务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平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扁平化,在城市探索区直接管理和服务社区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观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意识,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实施

+

wifi。

)建设的,必须同步建设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到。

2017。

年底,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到。

2020。

年,全省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市县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制定本地推进城市现代化行动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制订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党校、行政学院、专业院校等平台,加强对领导干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知识的培训,引进一批高水平的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提高领导城市工作的能力。强化大学教育、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指导省内相关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优化专业与课程设置,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管理和建筑施工队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注重绩效的原则,创新城市建设管理投融资机制,全面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2016。

6

号)和本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委、省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年度在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发言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老百姓说好才是真的好。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

城市公园23个,街心花园、街头绿地10万余平方米;

燃气普及率83.5%(但还是有短板);

城市供水普及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三是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了《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xx市养犬管理条例》《xx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逐步转变,市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大家都能感受到,我们城市在发生着一些向好的、积极的变化。

雨水排水系统、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滞后,雨后排水不畅“逢雨必涝”;

城市燃气、供暖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还有一些在管理上权限不清楚,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部分市政供排水管网老化严重,亟需改造提升;

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严不实,没有严格督促项目按照规划、施工图实施,形成了“楼中楼”“院中院”等违规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一是经营城市的理念需要加强。经营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一些部门和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道路、小区路面随意开挖,开挖后不能及时修复,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还存在着志愿者干、群众看、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二是城市监管体制还不顺畅。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城市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事事有人管的机制。供热、供水、排水等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移交后,还存在权责不明确、事项不清晰的现象。三是城管执法还不够严格。对违章建筑、卫生死角、私搭乱建、“门前四包”“蜘蛛网线”整治还不够有力彻底,一些小区私搭乱建问题非常突出,监管部门存在失职失责,居民群众反映强烈。四是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不高。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数据信息平台融合度不高,支撑预判、分析、评价城市运行情况的大数据尚未建立,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尚未形成,利用信息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xx正处在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城市也要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全局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区域竞争态势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构建河西走廊城市群、河西走廊经济带、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正处在“标兵渐远,追兵逼近”的区域竞争态势中,周边城市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我们的城市发展必须加强。改善发展环境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当前,吸引人口、人才,城市吸附力非常重要,很多企业家投资更看重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环境和城市形象,我们培育提升“2+4”产业链,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地,必须要着力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老百姓现在的生活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人民群众对城市的要求更高,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才能不断满足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今年是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开局之年,说到就要做到,只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我们创建的底气才会更足,才更有希望实现创建目标。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对标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觉担负历史使命,迎接挑战,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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