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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8篇)

时间:2024-01-17 23:42:02 作者:FS文字使者工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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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1〕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2号)和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分别由3-5人组成,村“两委”可交叉任职,但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包括计生专干),具体人数由乡镇根据各村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二)明确任职条件。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求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致富、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办事公道;行为正派;品德修养好;学历达到初中以上文化,整体班子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6岁,续任书记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纪大过以下处分不满一年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4、受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不满两年的;5、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的;6、届期内不能在任职地工作和生活的;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8、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村“两委”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村“两委”成员,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力争每个乡镇当选的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大学生村官被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占村职数。

我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6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应在7月中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间划分,由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集中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试行“一票”选举制度的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务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对村党组织书记登记造册,并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要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提出落实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适时按照当地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水平调整村干部报酬,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要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待遇落实和关怀帮助等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同步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创新村团组织设置方式,配齐健全团支部班子。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提倡从35周岁以下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致富能人中选配团支部书记。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继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由省民政厅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健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县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组成,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审计、信访、农委、财政、公安、司法行政、妇联、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组、信访组、秘书组、宣传组、督导组等5个职能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抓好全县村“两委”换届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乡镇从事组织、民政工作的同志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换届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照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三包三保”责任制要求,书记是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要按规定认真落实选举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的重点是县乡两级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抓住重点难点加强督查指导。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县成立指导组,重点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乡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选举工作重点指导村,县乡党委要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选举时,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监督,开通监督电话(组织部电话:xxxxxxx;县民政局电话:xxxxxxx),设立监督信箱等,并由专人负责受理。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查处程序和责任部门,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依法取消当选资格,宣布当选无效。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乡镇党委要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竞职纪律承诺书。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012-9-6。

【2012】46号)文件及《英吉沙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英教党工字【201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党支部实际,特制定以下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学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党支部成员配备及任务条件。

(一)新一届党支部成员配备情况:

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工作的要求,此次选举通过等额选举选好配强我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党支部委员5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妇联、青年委员1名。

(二)新一届党支部成员任职条件:

(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2)坚持党的宗旨和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能够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踏实肯干,以身作则,用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6)具有正确的办学思想,熟悉教育规律和。

教学。

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7日——9月8日)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设置,拟定委员候选人,并明确其中的书记任选。

2向县教育工委提出换届申请(9月11日)。

请示内容包括:选举大会召开的时间安排;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的设置情况;由本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人选名单)。

3.县教育工委审核并下发批复(9月11日——9月12日)。

4.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3日)。

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分工情况,抓好落实工作;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5.召开党员大会(9月14日——9月18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会议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其具体程序为:(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书记主持。(2)宣布开会开幕,唱《国歌》。(3)宣布会议议程。(4)宣读教育工委的批复文件。(5)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6)党员讨论通过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7)介绍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8)党员讨论通过候选人名单。(9)宣读选举办法(草案)。(10)党员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11)提出(推荐)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可用选举表决的方式通过,一般多于2人)。(12)核实到会人数。由计票人再次清点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道人数、实到人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由主持人宣布进行选举)。(13)选举人举手表决。(14)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15)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说明会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6)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讲话。(18)全体起立,唱《国际歌》。(19)宣布散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时,县教育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指导。

6.上报选举结果(9月19日——9月20日)。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包括换届选举大会的概况(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得票情况以及选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书记名单。

五、选举结果的申报与审批。

支部接到教育工委的批复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以公示的形式告知全体党员。换届选举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进行归档。

六、组织领导。

组长:奥布拉什姆.喀迪尔(色提力中学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麦尔耶姆古丽(色提力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吞萨古丽〃买买提明(色提力中学工会主席)。

成员:木合塔尔.买买提明(学校教务室主任)。

努尔阿米娜.艾力(学校政教室主任)。

屯亚仔.艾木子(教师)。

此次我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做到坚持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与9月21日前报县教育工委党建办。

换届选举结束后,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本单位保留存档,复印件上交教科局党建办备案。资料目录如下:

2.本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3.向教育工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4.县教育工委下发的批文。

5.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

6.换届选举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

7.选举结果上报表。

9.相关图片资料。

10.相关表格,包括选举票等资料。

另外,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相关新闻上报教育工委。

色提力中学党支部。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部署,市工商联拟于今年月日前进行换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琼发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地区、行业等各方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换届工作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相衔接,统筹考虑。

(一)领导班子构成。工商联领导班子由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多于党外人士。

(二)领导班子和执委会规模。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设**1名,副**17名,其中专职副**2名、秘书长1名,执委会委员60名。

(一)专职领导干部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比较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要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注意选配熟悉统战、经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干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领导班子成员不交叉安排。

(二)工商联**人选。工商联**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任职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可作为工商联**人选。

(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要优先考虑。要注重优化人选的组织结构,注意吸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代表人士,中小企业的人选要注重行业代表性,人选中还应兼顾个体工商户。

(四)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人选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成员中经考核不称职、企业经营状况差已失去代表性的,或3次无故不参加工商联执委会议、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在届中进行调整。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撤销所任职务。

(一)市工商联**、副**任职年龄界限为60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新提名的**、副**要能任满一届,即新提名的**、副**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人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工商联**、副**任期参照省工商联**任期一般为两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市工商联副**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执行。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这次换届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选配好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必须是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党组由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专职副**和秘书长组成。

市工商联又称市总商会,总商会会长由工商联**兼任,副会长由副**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组成。总商会安排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届中增补的工商联副**同时增补为总商会副会长。届中离任的工商联专职副**不再担任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一)市工商联**、副**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党委统战部后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审批,其中新提名**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考察同意。执委人选由工商联党组商市委统战部提名,工商联党组审定。常委人选以及上一级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

(二)市总商会副会长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统筹考虑,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并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总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同时选举产生。

(三)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党组组织。充分听取组织、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凡未经过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推荐使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要在一定范围里进行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一)市工商联换届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二)工商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委统战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同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人选严格把关,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换届工作方案。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选举工作。换届人事工作方案要与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党组沟通后,报市委审批。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届满不再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仍要加强联系,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统战部长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苏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同志、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我村换届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干事创业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xx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我村拟定为5人。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按照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级组织成员中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比例不低于80%。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有一定财会、管理等知识和经验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再村委会换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8日——10月24日)。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分析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因素,认真梳理三年来工作,排查矛盾,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2、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序进行。

3、搞好宣传动员。及时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采取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及选举有关规定。公布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二)组织选举阶段(10月25日——11月24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严格任职条件、严格程序要求。村党组织候选人必须是又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要重品行作风、重政治觉悟、重工作业绩、重工作能力、重群众基础。坚持“一好双强”的标准,注意村党组织成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把握。换届选举劝全面推行“三推一选”的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出的问题。演说的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实际,实事求是。禁止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严禁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得当选。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并张榜公布。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依法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换届前的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家庭联户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票数多得人员当选。主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不得指定。投票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发布公告,报镇党委备案。

(2)依法组织选民登记,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凡户籍在本村,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张榜公务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村民对已公布的选民名单由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3)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

提名权。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布公告;要引导选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4)依法组织选举日的投票,保证村民的投票权。组织大会选举要重点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大会组织程序。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工作人员和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与正式候选人有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提名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履职设想或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群众监督落实。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人员自觉履行承诺。三是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镇党委备案,选票由镇统一封存,期限3年。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并宣布选举无效,依法重新组织选举。重新选举在宣布选举无效后30日内进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1〕21号)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人口较多的村不超过5人,其中主任1名。

(1)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能正常履职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家庭联户代表中产生。

(2)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家庭联户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镇纪委向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3)组织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举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条件同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当选条件。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纪委和民政部门备案。

(三)后续工作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1、抓好思想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落选干部的生活安排好、思想疏导好、待遇落实好,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同志,要千方百计地予以照顾,继续发挥他们在农村的骨干带头作用。

一届村级组织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镇纪委对移交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家庭联户代表,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民调等配套组织,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联户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做好。

总结。

验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写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制定工作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在上届“两委”工作的基础上,尽快进入角色,自觉践行承诺,结合实际,制定本届班子的目标责任和工作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固定标语、创办村情民意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和谐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党员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在换届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和程序关。要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要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在选举的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的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选情监测与分析,分别建立选情台账,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工作有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登记、登记必调查、调查必有果、结果必反馈。要建立换届工作应急管理机制,尤其是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确保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大局稳定,保证换届的质量和效果。

xx镇xx村党总支。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特制订安排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8、通过《关于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9、工作人员宣读《致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的倡议书》;10、县长做重要讲话;11、县政协副**、县委统战部长同志致闭幕词。

四、责任分工。

1、县长同志讲话、酒会致辞,由县政府办负责。责任人:

2、会议前所有文件印制及会议用品装袋分发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的邀请和接送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局记者、大会资料宣读工作人员负责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人:

5、大会期间会场摄影工作人员确定,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6、会标的制作、悬挂,各乡镇、园区代表团,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以上人员桌牌打印、摆放,鲜花、绿植、桌椅、矿泉水摆放等,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7、**台桌牌、会议室话筒摆放,开、闭幕式国歌的播放,提前做好音响的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室内温度控制在25度左右,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8、县处级领导参会通知,由县委办负责。责任人:

9、其它参会人员的通知、签到,各乡镇、园区、县直会员代表推荐表、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0、会议室**台会议资料摆放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1、大会应到、实到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统计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2、会议期间,会议有关资料的发放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3、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会场为领导倒水,并注意不要随意走动、进出会场。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4、市、县领导照像的座次牌打印;椅子摆放,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5、午餐酒会,市、县领导,工商联(总商会)第届常委以上人员用餐桌牌打印、摆放,音响调制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6、会议室门前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7、电力保障工作,由县供电局负责。责任人:

19、午餐安排工作,统一安排用餐,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乡镇党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我镇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换届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按照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县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好配强班子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组织放心、党员干部服气、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尤其是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贯彻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严格督查检查、严厉查处问责、健全制度规范,促使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所有人员全面掌握和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镇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重在预防,教育在先。坚持预防在先,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教育在先,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持警示在先,让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2、坚持纠防并举,严查严办。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3、坚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和措施教育到人、落实到人,以铁的纪律把中央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要求落在实处。

四、重点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把换届纪律教育到人,确保对“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知晓率达到100%。

1、组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

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典型示范引导、研究讨论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重点强调,进一步明确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和各自应恪守的工作职责,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市委、县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以坚决的态度抵制不正之风。

2、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自学。

一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重点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程序。二是学习干部监督工作制度,重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要追责等各项规定。三是要以市委组织部编发的《严肃换届纪律学习读本》、《严肃换届纪律宣传卡》为教材,重点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xx‟49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工作意见》(京组发„20xx‟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四是中央、市县委下发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政策、文件和学习资料后,要及时认真组织各干部党员学习。五是及时通报典型违纪案例,警示教育领导干部。通过换届期间各地查处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越“雷池”。

3、开展专题谈心谈话。

党政正职要同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副职领导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谈心谈话,科长要与科室干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同村“两委”干部谈心谈话;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还要同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和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达到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4、开展公开承诺。

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在模范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换届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匡正换届风气等方面,带头做出公开承诺,签订。

承诺书。

;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村党支部、党员干部,也要做出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

5、进行知识测试。

组织所有机关在职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知识测试。并对成绩进行公示,将其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较低的干部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进行督促整改。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监督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把换届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1、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推荐时,配合县考察组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题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县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

2、广泛征求意见。要紧密结合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机关全体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在严肃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

3、开展换届风气测评。要向机关全体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和普通党员群众,发放《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换届风气测评表》和《治理拉票效果评估表》,并及时统计汇总,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量化,作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4、配合做好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加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重点举报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基层支部反映的有关换届纪律的政策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镇纪检和组织科。

6、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换届工作监督举报网络,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镇党委设立并公布换届专用举报电话。

7、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项制度。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逐件梳理,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律进行督办或查核,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有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8、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确保一查到底。其中,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一般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将在10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将在考察工作结果前办结。

9、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10、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实施监控,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抓紧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1、高度重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镇党委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党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宣传教育、提醒告诫、监督检查和查办处理“四到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为镇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履责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文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换届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小结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期间突发事件及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点问题随时报送。

4、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向县内新闻媒体报送宣传信息,同时借助镇刊《xxx动态》和村报《内宣面对面》向全镇范围内发布换届纪律规定和要求,宣传监督措施和办法,提高换届纪律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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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部署,市工商联拟于今年月日前进行换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琼发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地区、行业等各方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换届工作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相衔接,统筹考虑。

(一)领导班子构成。工商联领导班子由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多于党外人士。

(二)领导班子和执委会规模。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设主席1名,副主席17名,其中专职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执委会委员60名。

(一)专职领导干部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比较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要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注意选配熟悉统战、经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干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领导班子成员不交叉安排。

(二)工商联主席人选。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任职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可作为工商联主席人选。

(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要优先考虑。要注重优化人选的组织结构,注意吸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代表人士,中小企业的人选要注重行业代表性,人选中还应兼顾个体工商户。

(四)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人选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成员中经考核不称职、企业经营状况差已失去代表性的,或3次无故不参加工商联执委会议、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在届中进行调整。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撤销所任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职年龄界限为60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要能任满一届,即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主席人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期参照省工商联主席任期一般为两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主席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市工商联副主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执行。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这次换届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选配好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必须是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主席。党组由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专职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市工商联又称市总商会,总商会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由副主席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组成。总商会安排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届中增补的工商联副主席同时增补为总商会副会长。届中离任的工商联专职副主席不再担任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党委统战部后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审批,其中新提名主席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考察同意。执委人选由工商联党组商市委统战部提名,工商联党组审定。常委人选以及上一级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

(二)市总商会副会长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统筹考虑,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并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总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同时选举产生。

(三)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党组组织。充分听取组织、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凡未经过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推荐使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要在一定范围里进行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一)市工商联换届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二)工商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委统战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同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人选严格把关,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换届工作方案。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选举工作。换届人事工作方案要与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党组沟通后,报市委审批。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届满不再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仍要加强联系,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苏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同志、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乡镇妇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妇联改革成果,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全省镇妇联换届工作的通知》、县妇联《全县镇妇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做好xxx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妇联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妇联改革,全面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激发妇女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选优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妇女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深化党建带妇建,扎实有序推进xxx镇妇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机构。xxx镇妇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一)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忠于职守,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的优秀女性选进领导班子。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主席1人(中层正职),配备兼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

(二)强化镇妇联工作力量。完善镇妇女代表大会,健全镇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25人。

(三)构建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构建以镇妇联为核心,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女性社会组织、新领域、村(社区)妇联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

三、实施步骤。

全镇妇联换届时间为2022年9月-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

时间:2022年9月一10月上旬。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妇联组织、女干部和妇女的基本情况,为选优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奠定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优势,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镇妇联组织换届营造良好氛围。

(二)选举阶段。

时间:2022年10月中旬一11月中旬。

主要任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荐提名人选,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完成选举。要加强和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重视妇联主席人选的推荐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开好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镇妇联班子。

(三)总结阶段。

时间:2022年11月下旬。

主要任务:选举结果备案、材料归档,开展新任妇联干部培训。镇妇联主席及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妇联组织备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总结,并有计划地对新任镇妇联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进镇妇联换届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要做好镇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夯实妇联基层基础、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熟悉掌握镇妇联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用足用好换届工作政策规定,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与镇党委紧密配合,按照基层妇联改革和换届选举有关要求,形成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指导镇妇联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对换届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跟踪掌握妇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镇妇联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妇联组织汇报沟通,做到上下联动,保质保量完成换届任务。

(二)严格换届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联新修订的《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镇妇联换届工作基本流程》,认真履行妇联换届选举的民主程序。换届人事安排,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则,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妇女的意愿。要落实民主选举的各项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行使权利,切实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维护换届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妇联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换届纪律,贯彻落实***关于换届纪律“十个严禁”的要求,教育引导妇女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妇联干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履职培训。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好镇妇联组织成员,特别是新当选妇联主席、副主席及妇联干部的培训。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结合,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妇联章程和条例、妇联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帮助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掌握妇联工作职能和方式方法,提高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妇联要及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要准确掌握相关数据,做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执委等信息整理更新工作,对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全盘了解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做好换届后续工作,开展好妇联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研究制定新一届妇联班子任务目标。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认真总结残疾人工作发展成绩和经验,结合实际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 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全镇将全面开展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党支部队伍,扎实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决定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五好村党支部为目标,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坚决选拔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强的优秀党员到村级领导岗位,为德安发展新辉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范围:全镇所在行政村党支部。

2.时间:全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将于10月28日全面启动,11月15日前结束。

3、选举方式:村党支部选举,本着扩大党着扩大党内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选择一个村进行两轮票决试点。

(一)准备启动阶段(10月21日11月3日)。

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村推行两轮票决选举办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三培两带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党员致富能手选进村党支部班子。

3、进村指导。成立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组成的驻村指导组,搞好调查摸底,把握思想动态,指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

1、提交换届请示(11月4日11月7日)。各村党支部在换届前向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何时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时间和地点,以及书记、委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

2、发布会议通知(11月8日11月9日)。根据镇党委批复,拟定和发布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通知,确定日期、议程和选举办法等。会议有关通知要提前5天告知所属党员。

3、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1月9日11月11日)。(1)公开任职条件。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组织能力、致富本领等)和职数,应在选举前向党员、群众公开。(2)组织民主推荐。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深入发动党员、群众荐贤。(3)认真筛选、平衡,提出初选候选人名单,并广泛征求意见。(4)认真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党委对其进行全面考核。(5)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后,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党委审查。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11月14日11月15日)。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主持。主要程序有:一、上届党支部负责同志作工作。

报告。

二、分组讨论工作。

报告。

三、上届党支部向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四、大会选举(1)宣布大会选举办法(2)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行正式党员人数(包括受委托人数)超过应到正式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举行选举(3)上届党支部实事求是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5)说明填写选票方法、投票顺序和注意事项(6)投票完毕后,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开箱清点票数,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际到会人数有效,多于实际到会人数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先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清点票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五、召开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新当选党支部书记讲话通过有关决议,对全体党员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最后按选举结果填写选举报告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选举办法。

(1)采取党员差额选举支委,支委差额或等额选举书记,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支委的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2)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排列。(3)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写作。如外出党员与会确有困难,可由其通过电话或信函转告村党支部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投票,但每名受委托人员能接受一人委托。(4)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5)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到相当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当先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选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加强领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包(挂)村单位和工作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支持配合镇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时间进度上要注意把握,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夯实基础。一要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此次换届,要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名,最多不越过5名。原则上要求做到村党支部委员与村委会委员交叉兼职。提倡村支书当选后,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提倡村支部委员当选后,参加村委会委员竞选,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超过50%。二要把好任职条件关。(1)政治关。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能力关。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科学预见能力和农村工作经验,有带领群众致富的真本领。(3)文化关。支委成员原则上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4)年龄关。支部书记人选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放宽学历、年龄条件。三要抓好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通过换届选举,努力解决好党支部班子软懒散瘫的问题。四要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的工作,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

3、资料整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将选举工作情况形成局面报告呈报镇党委,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总结经验。在组织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实践,把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过程,变成培养党员民主意识,推进基层党内民主的过程。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及时排解;对创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时培植,及时推广。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扶贫。

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

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我镇第六届党委任期已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经镇党委研究,我镇将于x月底前完成镇党委换届工作。为搞好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争当打造“三区一中心”建设新征程上的排头兵,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富民强镇、全面建设“特色小镇、农业强镇、旅游新镇”、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家园宜居区、研学旅游体验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领导班子组成。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要求,镇领导班子总职数按一、二类乡镇不超过xx名核定,镇领导班子总职数为xx名,党委委员x名、副镇长x名。镇党委领导班子由x人组成,设书记x名,副书记(镇长兼任)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其中x名委员兼任人大主席、x名委员兼任政协联络办主任、x名委员兼任纪委书记、x名委员兼任组织委员、x名委员兼任人大副主席、x名委员兼任副镇长)。

纪委班子由x人组成,书记x名,专职副书记x名,委员x名(x名委员兼任专职纪检干事)。

2、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综合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由县委考察组与镇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不少于xx%的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此基础上,由镇第六届党委在广泛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报县委审查同意,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提交大会选举。

1、党代会召开的时间。总体时间安排从x月下旬至x月底结束,xx镇第七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拟于x月xx日召开。

2、选举办法。采用直接差额正式选举的办法,镇党委和纪委委员的选举实行差额比例不少于xx%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比应选人数多x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按应选人数多x名的比例确定。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党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纪委全体会议上,从当选的纪委委员中等额选举产生。

1、代表的名额。经县委批准,确定镇党代会代表名额xxx名,预留x名,其余分配给各支部(总支)。经县委考察产生提名的镇党委成员,均作为代表候选人分配到相关支部,不占各支部代表名额,由各支部提名为候选人参加代表选举。

2、代表的条件。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意志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其具体条件是:(x)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具有共产主义远x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x)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x)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x)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代表的结构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要适当提高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注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全镇党代表结构指导数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一线代表一般不低于xx%,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xx%。代表中老、中、青党员都要占有一定比例,但年龄在xx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xx%。

4、代表的产生程序。镇党代表选举要在x月xx日前完成,具体程序为:一是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一般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二是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按照多于代表xx%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x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确定预备人选。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党(总)支部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四是乡镇组织审查。乡镇党委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出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党(总)支部上报的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批复。五是支部选举正式代表。各党(总)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xx%。选举结果于当日上报乡镇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是代表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党(总)支部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和代表资格后批复各支部,各党(总)支部上报正式代表登记表(样式参考代表预备人选登记表),镇党委审核后进入党员本人档案。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这次镇党委换届工作,所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担负着全镇未来五年乡村振兴的重大责任,肩负着“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要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人事安排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纪律工作监督小组,明确人员分工。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到各支部,向各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要加强指导,确保党代表产生的程序规范。各党组织书记要组织好党代表的选举,并积极组织党代表参加会议,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2、发扬民主,按章办事。从代表的选举,到工作报告的讨论、审议、候选人的酝酿等,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和支持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做好选举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每一名党员和党员代表都能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少数和多数、下级和上级的关系,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搞好换届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镇党委换届与谋划“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安排今年各项工作,“创先争优”、“两学一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决定乡镇党委于××年第一季度进行换届。为认真做好我乡党委换届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努力把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东联、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方案,安排部署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乡党委成立党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及相关组室,成立党委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帮助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由基层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召开党委会,学习区委《中共××区委关于××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决定召开乡党代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选举产生办法及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名额,构成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向区委呈报关于召开乡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3.分配代表名额。我乡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名(其中机动名额××名),乡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划分到各基层党组织,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第二阶段(××年××月××日-××月××日):组织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本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代表条件:党代会的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应是各条战线、各个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奋发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显著,能够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

2.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全体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的30%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乡党委沟通,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的20%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全面考察。乡党委组织力量对各基层党组织提出的代表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按不低于上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乡党委审查。

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6.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党委审查同意批复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

7.各基层党组织上报正式代表选举结果。

8.审查代表资格。代表选出后,乡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结果,包括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符合程序规定后批复各基层党组织。

第三阶段(××年××月底-××月××日):组织、酝酿、推荐新一届两委初步人选、预备人选,做好乡党代会前期筹备工作。这阶段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区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先个别谈话后会议推荐的方式,组织、酝酿、推荐提出新一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乡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区委、区委组织部。

2.向区委、区委组织部呈报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3.做好乡党员代表大会材料起草准备工作。

4.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年××月××日-××月××日):召开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本阶段主要工作有三项:

1.乡党委组织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是:上届党委、纪委报告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新的工作打算,提交代表审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

2.向区委呈报关于乡党员代表大会和新一届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情况的报告。

3.做好会议材料整理归档及换届工作总结上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党委换届选举是全乡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乡党委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每个工作环节,与乡党委紧密配合,抓好组织实施。乡督查指导组人员要加强指导督查,严明工作纪律,及时联系各基层党组织,帮助各基层党组织搞好代表提名选举,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乡镇党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各环节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明确换届纪律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村“两委”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十个严禁”、换届选举贿选“八个界定”、候选人提名“十个不选”(附件1、2、3)。各乡镇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到制定换届。

工作方案。

组织换届选举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2.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各乡镇及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对“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参与换届选举人员人人知晓。注意总结在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上报。

3.发放换届工作“明白卡”。向参与换届的所有人员发放明白卡,印制本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工作流程、纪律要求以及市、乡两级举报电话与受理人员姓名。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村“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后,驻村指导员向全体选民发放,并进行讲解;第二次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发放选票前,工作人员现场向与会选民发放,重申换届程序和纪律。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党组织在提名候选人2天前,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力争村全体党员参加。

5.开展专题谈话活动。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各乡镇党委同参与竞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合法有序参与竞争。

6.开展“换届承诺”活动。参选人员就公平合法有序竞争、严守换届纪律作出承诺,驻村指导员就履行职责、依法操作、不干扰选举作出承诺。承诺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7.进行换届准备工作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出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对换届政策和纪律知晓率不高;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真实;没有进行集体谈话的;换届工作指导员没有到位的;因选情复杂而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

二、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受理及时。

1.明确举报受理人员。各乡镇要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村“两委”换届时间安排等报市委组织部。

2.设立举报电话。各乡镇设立村“两委”换届举报电话,从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始到结束,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并公开受理渠道、受理方式、受理内容。

3.建立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各乡镇每天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统计汇总,随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4.抽查举报办理情况。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对群众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查举报问题,做到取信于民。

1.建立分级办理制度。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各乡镇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报告请示,重大案件随时上报。涉及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的,市委组织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直接调查。

2.提前介入解决难点问题。对村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各乡镇党委要提前介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指导。

3.实行限时办结。坚持有访必接、应查必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迅速查处,15日内办结。逾期5天,进行口头批评;逾期10天,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须主动到市委组织部说明情况;逾期15天,在全市通报批评。

全体选民反馈。

5.加大处理和问责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对经查属实的,一律进行通报;对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上访的,或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办结的,以及对查处情况该通报未通报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案件,市委组织部随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6.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一次受理各乡镇举报情况。对工作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全程跟进。

1.实行换届纪律要求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各乡镇要成立换届纪律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查办在村“两委”换届中违纪案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实行全过程记实签字,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2.加强换届风气巡视监督。各乡镇要及时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把检查、了解各地换届风气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3.注意舆情引导。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及时了解村“两委”换届特别是换届风气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舆情,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组办字„20xx‟11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xx‟8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对乡镇党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风气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颍东组明电„20xx‟10号)和有关部署,结合我镇换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教育是预防的基础。在换届工作中,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承诺等活动,增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1、开展一次换届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大家认真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省委提出的“8条禁令”和市委、区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确保我镇日常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2、开展一次自觉承诺活动。每位收到宣传册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回执,签署《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承诺书。

》并报镇组织办。

3、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换届前,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思想教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于月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具体时间确定后,要提前1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会后3日内,将民主生活会有关材料分别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4、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换届期间,镇主要领导干部与本镇全体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要进行一次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特别是对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要在民主推荐会前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对思想不稳定或有不稳定苗头的干部,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谈心谈话活动结束3天后,将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谈心谈话的时间、形式、范围、人数、谈话人以及谈话的有关内容,分别报镇纪委和镇组织办备案。

5、开展一项重点宣传活动。将换届纪律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以及省委的“8条禁令”,及时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做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监督是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要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把换届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1、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在民主推荐时,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掌握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及省委“8条禁令”纪律要求的情况,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

2、普遍开展反向调查。换届期间,考察组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所有班子成员和新提名人选,普遍进行一次反向调查。针对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大局意识淡薄、办事不讲原则、驾驭能力不强、工作推诿扯皮、缺乏廉洁自律、不敬业、吃喝严重、生活作风有问题等,特别是在本次换届推荐中有无拉票行为或有无委托他人为自己拉票行为,均以测评表的形式进行逐项调查。对反向调查票比较高的,是班子成员的不再提名,是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成立换届纪律监督机构,切实加强对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4、开展换届风气测评。向党代会代表下发会议通知,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镇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结束前收回。同时,要及时填报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

三、强化违纪查处,狠刹换届工作中的歪风邪气。

换届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2、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逐件梳理,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一律进行督办或查核;对线索不具体的举报或查核不属实的,也要进行提醒谈话。要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

3、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确保一查到底。其中,对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具体的问题,一般办结时间不得超过7天;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的案件,要在10天内报送查核结果。

4、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5、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抓紧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换届工作要求严、标准高,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换届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落实专责,集中精力抓好对遵守换届纪律的监督。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正负起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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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健全机制为目标,以选好配强商会会长为重点,加强商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为基层商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换届工作要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各方面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基层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规模和基本要求。

1、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阜发[2012]2号)“’各级非公有制经济集中的地方成立工商联分会或商会组织”的要求,决定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隶属镇党委领导。

2、会员代表的规模及基本条件。

镇会员代表人数原则上为50--70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占80%,企业、团体等代表占20%.会员代表中党外人士代表比例应大于中共党员代表比例。

三、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规模和任职年龄界限。

1、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

2、基层商会领导班子规模:商会领导班子由5——7人组成。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界限:基层商会换届时,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年龄以2012年6月30日为限计算。继续提名的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注重选任一批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商会领导中。

四、人选的提名推荐和产生程序。

1、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有基层组织推荐,镇党委审定。

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由镇党委商县工商联党组后提名。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由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工作,由所在镇党委负责,考察时,应充分听取镇纪检、计生、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坚决防止把那些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五、基层商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基层商会换届工作,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担任。基层商会换届工作涉及面广,镇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严把人选关,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提名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换届工作要求与2012年9月底前完成。

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共遂平县委组织部、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遂平县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残联〔2022〕15号)要求,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办事处、村(社区)二级残联组织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残协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级残协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一)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三)代表结构。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应参照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比例确定。

(四)产生程序。

出席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出席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党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代表由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委员候选人人选,由街道办事处残联提出,与县残联协商后,街道办事处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街道办事处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大会选举组织工作。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专职委员,推荐出席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人选由办事处党工委向县残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村(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后,由残协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按照残联改革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能力,实现组织全覆盖、服务零距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村(社区)级残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召开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换届时间要求。

1、换届工作时间安排。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村(社区)残协、街道办事处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办事处、村残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报上级残联同意后,经同级党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办事处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基础保障。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感人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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