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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雷尔定副组长:苏立明成员:董希金李少慧陈维鋆沈世斌黄陈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不断提高政洁素质、政策水平,积极接受上级校安办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本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借阅、查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学校的档案工作。
4、督促各学校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归档、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质量等工作。
5、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6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档案秘密。、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龚建军。
组员:秦念峰姬广地石兴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10、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设警示语,杜绝不安全隐患等。
六、校园校舍检查时间: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各校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学校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在每层楼梯口处标明“上下楼梯,请勿拥挤的警示。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顶木梁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4、学校管电人员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和维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安全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5、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教师、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6、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雷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各区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下旬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八.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九.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基础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板、梁、柱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等隐患。
4.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管理。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有记录、音像等资料。
8要注意发现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9.发现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主管部门。
十.属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工作失误,没有排查到位造成不安全隐患或排查出没及时排除,造成师生发生安全事故,追究排查人员的责任。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不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果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系统,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畅通,发现破损,要及时更换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维修校舍,确保校舍及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
一、校园校舍建设在学校统一规划中进行实施,严禁无计划、无目的地乱建乱拆校舍,以免影响校容和浪费资金。
二、班级、部门或个人使用的校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使用人要经常观测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出排险决策。
三、使用人要保护好房舍,保持墙壁、地面、门窗和照明等设备完好无损。总务处每期组织两次检查,对有损坏和污染的要责令赔偿和修复。
四、总务处要指定专人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每周对校园校舍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排除,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校舍不安全隐患,而不能马上进行排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观察,做好记录,及时反映情况,便于决策。
五、负责校建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凡因失职造成的损失和不安全隐患,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园内从事种植、养殖,不准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影响校舍和师生安全,以及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校产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校舍校产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校产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学校总务处是校产的管理部门。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监督下,学校校产的购置,管理,调配,检查、报废,一律由总务处办理。。
第三条小组成员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领导小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第七条住宿的教师和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1、使用期满,且已丧失使用效能。
2、技术落后无继续使用价值。
3、虽使用期未满。但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
4、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损坏无法修复的。
5、设备确已丢失。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在县教体局指导下由学校统一处理,收回残值交财务处。
校产主要包括校舍房屋、活动场地及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备、绿化等几个方面的公共财产。为保护校产特订立以下制度:
1、每个教职工都要树立爱护校产的公民-意识,做到爱护校产人人有责。
2、对全校校产实行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各室各班认真按统编号数管理好校产,如有损失,一律按编号定责任。
3、学校财产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教育教学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实在必需一定先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
4、珍惜劳动成果是青少年应有的美德,每个学生应自觉遵守《爱护校产公约》,保护学校财物。
5、学校校产包括:一切教学用房、课桌椅、教育教学用品、活动场地及设备、清洁用具、花草树木、班级用品、环境设施等,每个学生都应爱护。
6、要爱护墙壁、黑板和黑板报,不要在墙面上和黑板报上乱涂、乱画。
7、要爱护课桌椅,不要随意踩踏、刻划课桌椅,不要拖着椅子行走。
8、要爱护教室门窗,不要随意撬门翻窗,用脚踢,做到关门、关窗要轻。
9、凡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都应照价赔偿或修复;情节严重者还应写出书面检查。
10、赔偿经费交总务处由专人收缴,累积资金用于校产的统一维修。
11、对损坏的公物难以计量定价赔价的,可根据损坏程度和当事人的态度酌情赔偿。
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校园管理
第二条 学校应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或组织,并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根据办学规模,按照学校师生总人数的适当比例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寄宿制学校和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要增加保卫人员的数量。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保卫人员参与培训,提高保安专业化水平。
第四条 学校应加强校园内部巡逻。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限点停放。学校应使用经公安交-警部门检测合格且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有序接送学生,并切实加强接送过程中的学生组织及相关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学校应按照浙江省《db33/768-201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学校部分)的标准要求,在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财务室、食堂膳食厅等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科技含量。学校应加强物防建设,配备一些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切实提高学校保安人员的自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
第六条 寄宿制学校应根据寄宿学生规模在宿舍区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卫人员,并安排值班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便于人员及时疏散。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健全学校治安管理预警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完善事故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小学、幼儿园应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学、放学接送交接制度。上学、放学时段学校要安排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保护学生。
第九条 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全面实施《关于建立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重点做好思想困惑、心理障碍、行为有偏差、家庭情况特殊学生的帮助、教育、引导工作。要建立健全困难学生、问题学生、特殊学生管理档案,定期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制定帮助教育引导措施。
第十条 加强对校内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教师资格中关于“无精神病史”的规定,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综治、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研判和分析,加强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妥善处理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行事历,根据季节、天气和节假日等特点和规律,及时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坚持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小黄帽路队制和校门口安全提示牌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开学初、放假前,应当结合当地治安特点,做好学生预防绑架、抢劫、伤害与消防逃生等教育及演练工作,提高学生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 重视法制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各校要聘请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律师或相关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不断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要根据各地实际,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学生的法制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法侵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心理和行为有偏差等学生的心理干预和法制教育。
第五章 管理责任
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学生和儿童。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治安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必须建立学校治安目标管理制度,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生重园治安事件,学校要按要求及时启动预案,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发生校内重大治安事件和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在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治安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第一条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总务处所有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与总务主任、值班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总务主任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玻璃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每月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校长室。
第四条 总务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在园期间不得外出。
第六条 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每学年年初召开一次用电、避雷、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第七条 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好电器,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 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订出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问题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积极排除隐患,妥善处理事故。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安全工作简报范本。
中学校庆贺信范本。
校舍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给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作为一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我有幸参与了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我想分享我的体会,以期能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首先,加强对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重要一环。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检查,是保障校舍安全的首要工作。检查内容要全面细致,包括校舍的结构安全、消防器材的完好程度、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等等。同时,还要注重对校舍周边环境的检查,防止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危害到校舍和师生的安全。在排查过程中,我们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只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才能真正保障校舍及师生的安全。
其次,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提升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科学合理,能够真正能够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制度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种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机制。此外,在建立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要注重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妥善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惑。当师生能够主动遵守校舍安全制度,并将其融入自己的行为中时,校舍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再次,不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团队的能力建设是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者,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能力。这包括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并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此外,还要关注国内外校舍安全管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不断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同时,要注重团队的协作和合作,通过团队合作,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共同提升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
最后,积极做好危险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是校舍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科技的发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来提升。可以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智能报警系统等设备,对校舍进行即时监控和预警,一旦出现危险情况可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此外,还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预案能与实际紧密结合,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应对,确保师生的安全。
总之,校舍安全管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加强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团队能力建设以及做好危险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我们能够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我的体会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有所启发,共同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校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认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维修人员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管理水平。
十二、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停宿、退宿或行政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是学生聚集的地方,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宿舍的消防安全非常重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教育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在校人数也相应发生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高校扩招,民办学校的`兴起,高校宿舍火灾隐患日益突出。因此,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坚持专管与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
二、宿管中心主任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区部的宿管部长为本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并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员直接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履行岗位职责,检查、实施和组织落实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演习。
三、宿管中心所有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所有员工要按照学校和宿管中心的消防安全要求,熟悉宿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火要求,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教育,加强宿舍用电、明火检查和安全防范,消除火灾隐患。经常检查、加固宿舍区内外及周边环境的设施设备和悬挂物,提醒有关人员关好门窗,避免暴风雨带来的损害。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和通知中心领导,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保证学生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四、值班员工要保持警惕,责任心强,敏感度高,把好门口出入关。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周围不准堆积物品,教育学生爱惜消防设备,及时制止一切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服从校保卫武装处交通消防科和宿管中心的安排,积极主动参加消防学习,自觉配合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演习。一旦发现宿舍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宿管中心有关领导汇报。
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禁将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遮挡、覆盖、拆损。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火灾无情。入住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守则》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手册》,牢记安全用电,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禁止向楼梯、走廊和消防箱内等放置抛弃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宿舍有明火行为,切记熄灭烟头,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不准使用违禁电器,人离要拔掉电器插头,严禁私接电线、插座和损坏供电设施,确保宿舍用电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休息前或离开宿舍时要检查宿舍电源、火源等情况,杜绝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宿舍区内有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或火情隐患时要及时向值班员报告。宿管人员有权收缴违禁电器或煤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七、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制定消防措施。仓管员要定期检查,及时将隐患和存在问题向主管主任汇报,限期整改落实,尽早消除火灾隐患。
八、如有火情发生时,发现人员应及时报警,入住人员应迅速就近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值班员和消防人员。
九、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吸取严重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校舍安全管理员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 .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科组由科组长负责,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分配给教职工居住的.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内宿生宿舍楼,由分管各幢的负责内宿管理老师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 .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 .校舍的修缮维护:
(1 )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 )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 )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 )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 )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 .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处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校舍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校舍安全是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管理者,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成长。首先,我们要坚持从预防出发,加强校舍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其次,我们还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于安全知识的了解和应对能力。通过加强校舍安全意识,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校舍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为了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首先,我们要建立校舍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管理岗位的责任和任务。其次,我们要加强安全监控,安装监控设备,及时掌握校舍内外的安全情况。此外,我们还要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等。通过健全校舍安全管理体制,我们能够更好地开展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的安全水平。
校舍安全设施的完好度直接影响学生的安全。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校舍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首先,我们要定期检查校舍设施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其次,我们要加强校舍设施的更新,例如更换老旧的电线、水管等设施。此外,我们还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设施维护和更新计划,确保校舍内外的设施能够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通过加强校舍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我们能够提高校舍的安全性能,保障学生的安全。
四、强化应急管理和演练。
校舍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因此,我们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首先,我们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其次,我们要加强应急演练的开展,让师生熟悉应急流程和操作技能。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养应急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通过强化应急管理和演练,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舍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得到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要加强校舍安全宣传和交流,形成全校上下共同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首先,我们要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对于安全事项的认知和理解。其次,我们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向师生发布安全提示和通知。此外,我们还要加强校舍安全经验的交流,吸取他校安全管理的好经验,不断总结和完善自身的工作。通过加强校舍安全宣传和交流,我们能够形成全员参与、共同努力的校舍安全工作局面。
总之,校舍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加强校舍安全意识、健全校舍安全管理体制、加强校舍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强化应急管理和演练、加强校舍安全宣传和交流,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 以人为本” 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校舍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校舍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关乎到千千万万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随着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的频发,校舍安全管理也越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校舍安全管理的心得体会,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校舍是学生们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安全管理是保证学生安全的基石。校方、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都要明确校舍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对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校舍安全管理成为全校师生共同关注和努力的方向,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确保校园安全。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是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加强校舍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校舍安全设施是校舍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包括校舍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要确保这些设施的完好无损,严禁私拉乱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同时,要加强校舍设施的管理,合理规划校舍布局,确保学生能够舒适、安全地学习和生活。
第四,积极开展校舍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校舍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是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的讲座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在遇到安全事故时应如何正确应对和自救。同时,要制作宣传资料,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每个人都知道如何预防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校舍安全管理不断完善。校舍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的监督和检查。校方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同时,要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同时,要积极借鉴其他学校和单位的成功经验,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在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只有不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避免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因此,仅凭校方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校舍安全管理,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