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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实用17篇)

时间:2023-12-27 14:02:22 作者:温柔雨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实用17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梳理读书的收获,让我们更好地吸收和消化所读之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精选,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感悟。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木芙蓉盛开的日子,“我们读书吧“开始了。

明明是读同一本书,我们看到的却有那么多不同。

有一个安静的女孩子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想要把这本温柔的书读给谁听。

请你看看她写的读书笔记,也许有一天,能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在读它。

“lawyers,isuppose,werechildrenonce.”

这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写在正文前的一句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在许多地方见人带着一丝企盼写下。但我并不知道这具体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出自于这本书。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太多人推荐我反而不愿意去看。加上我一贯的对于“杀”这个字保持警惕,片面地觉得这是个悬疑小说(从来不看。不要谴责我,我知道我关上了世界给我打开的一扇门。)于是更不想看了。

九月底,苏菲姐在朋友圈里发起了读书小组活动,大家一起来看这本书。我也只是找了放在一边,没有特别大的动力去看,就偶尔看两三页。看书或许真的需要缘分,两三页并不能打动我,但是也没有让我想要丢下这本书,冥冥中有一种吸引力拉着我,跟我说,没事,你不需要特别喜欢,你慢慢看下去就好了。于是我从九月底一直看到了今天,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只能在吃饭坐车的时候看一点。

这是一本温柔的书,怎么温柔,第一个原因就是它情节不那么紧凑,对于没时间看上的我十分仁慈,让我有空看看就很好,这让我有一种住在书里的感觉,它会说,你忙你的,常回家看看就好了。

会让人感觉温柔的,更重要是它的语言很温柔。这本书从一个九岁孩子的视角去写,一个九岁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视角?一个似懂非懂的,充满好奇心的年纪,爱冒险,不怕生,不畏死,追寻着有趣与未知,觉醒的理智像慢慢舒张的触角,去探知所处世界的每一个细节,遇见的每一个人,听到每一件事,然后开始感受、思考、判断、反思。

已经成年的世界,有它的一套惯有的运行规则,但对于成长中的孩子,一切都是新的,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许许多多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她需要再问一遍为什么,有时候勇气来了还要去对抗一下。

这个时候,生活在她身边的父亲、管家、哥哥、伙伴、学校老师、邻居……这些与她息息相关的人,就是她所有问题的答案的出口,跟着她的好奇心,我们慢慢去了解这些人,她在成长,哥哥在成长,身边人的形象也从过去的印象中剥落,重新显现。

故事的情节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让人感到内心一角柔软坍塌的,是梅科姆的每一个人,他们是生活在小镇里的平凡人,但每一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一个准则,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外国文学中最困难的就是辨认每一个人物,在这本书里,这根本不是一个负担,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形象都清晰无比,你会清楚地知道,这一个是谁,这就是ta会说的话,是ta会做的事。

最让我感到幸福的,是看到他们尽管是市井小民,却清楚地知道正义的所在,平日里斤斤计较不好相与,但是在正义面前他们很坚定。我想,打动我的是,我从这里能够看到独立思考和正义良知的所在,于是我在看书的时候总是充满希望。

莫迪小姐,卡波尼,泰勒法官,怪人拉德利,甚至是凶悍的杜博思太太等等等等,都让我感到很温暖,光明与黑暗界限模糊,但他们清楚地知道,面对什么,应该站在哪一边。他们不是东倒西歪没有根的人,不是屈膝折腰没有脊梁骨的人。我感到欣喜,因为“我”生活在这些人中间。

放到最后写的,是“我”的哥哥杰姆和父亲阿蒂克斯,这两个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

我很羡慕她能够有哥哥杰姆一起长大,他们一起恶作剧,一起玩耍,矛盾多多,但是从未改变的是他们都关爱着对方,希望对方能够好好的。在一个人冲动的时候,另一个人会拉住ta,拉不住的时候,就陪着ta一起去冒险。杰姆先斯科特(我)一步长大,看见这个男孩子从一个冲动的小孩渐渐成长为一个沉稳的少年,在斯科特的眼里,他“走了不一样的路”,这一个过程,是在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冲突事件中悄无声息得蜕变而成。在我这,杰姆的成长很大部分的推动因素在于他对父亲阿蒂克斯的爱,以及父亲对他的影响。

这个小说的核心人物,父亲阿蒂克斯。他是一个律师,起初他是一个低调不怎么特别的人,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存在感。但随着孩子们闯的祸和镇上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多,这个父亲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孩子们开始在父亲的教育和莫迪小姐的讲述中慢慢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待人有礼,对人宽厚,他从不跟孩子们说什么是好的什么就是坏的,他只教了孩子们两件事,一是“除非你穿上那个人的鞋子,不然你不会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没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别人,但要尽量去理解,另一个是,不要对人心怀恶意,伤害别人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

很多时候他像是个和稀泥的,这个也好,那个也好,这个没关系,那个也没事,但是最后在法庭上,在他需要为人辩护的时候,在触及底线的时候,他始终站稳了正义的那一条线,从未挪动过脚步,即便那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在他身上责任与正义是绝对不允许推托的。

这样的人,这样的“好人”似乎是很累的,但我觉得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内心坚定而强大,他不需要为良知的动摇而备受折磨。

他就像一片大海,内心宽广而深远,稳稳地流动,容纳世间无数河流,心底是他人无法触及的沉静。他无声地保护着他的孩子们,无声地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坚持着,又像一座沉默的大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对孩子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对孩子有要求,却也最大限度地去让他们自由生长,用他的爱去理解和包容他们,每一次他讲话,都让我觉得内心十分的平静,由此,两个孩子在成长中长出来的倒刺和因此生出的伤疤,都在他沉静的力量里渐渐被抚平。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但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

“阿蒂克斯,你从来没打过她。”

“我承认。到目前为止我的口头威胁还管用。杰克,她是尽量听我的话。虽然有一半的时候都达不到要求,但她努力了。”

有这样的一个父亲陪在身边成长,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看阿蒂克斯的时候,我常常也会想起我的父亲。他从未在我面前掩饰过世间的险恶,人性的扭曲,即使是很小的时候,他让我看到这些,他跟我说,这存在,这是存在的,没必要去回避,但你要去理解。他从来不跟我断言这个人怎么样那个人怎么样,只会跟我一起去试着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做,然后我们不要心怀恶意。他会说,也许我们可以怎么做,那样会更好。他跟我说,对事不对人,人无完人,不要去对人有所要求,但对于自己,要尽力做到最好。对人对事,不要有怨气,去接受,去解决,不要乌烟瘴气。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向善。

他对我的期盼只有一个,做个好人。他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尽力做个好人。他说,做好人很累,但是每一次我感到累的时候,就会想,我多做一件好事,说不定就能积点福报,让我的女儿过得幸福。

此生何其有幸,成为他的女儿。

看到这一本书,同样也是一种幸运,无论什么时候,正义,爱,坚持,永远都能够给感动。这温暖,点点滴滴治愈着我,愿大家去看的时候也能够为自己找到一份安宁。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18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看完了,一个关于温情,教育和成长的故事。

最开始的怪人拉德利,其实很善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拉德利生活在这个镇子上,得到了邻居们基本的尊重,虽然小孩子们因为好奇曾打扰过他,但他却用善良和蔼来回报,但我也很好奇,是什么让阿瑟一直呆在家里不出来呢。不过就像阿蒂克斯说的一样,你不可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别人的角度着想,所以尊重别人的生活吧,这世上让人费解的事情太多了,你不可能永远都以你的三观去衡量,这就是传说中的求同存异,多一些包容。

另外我想说的是亚历山德拉姑姑,我很不喜欢她,她就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妇女形象,保持着以往的老一套,认为女生就要优雅端庄,穿上蓬蓬裙,例行每天的茶会,这些都算了,这些算是对一个人的气质提升,而最不能接受的是她把人三五九等地划分,甚至不让斯库特和那些贫穷的孩子在一起玩,要她在礼貌的同时保持一种高贵的距离,哎,阶级门第呀,这个东西真的是根深蒂固的。我痛恨它。

还有那位新来的年轻女老师,没有做实地考察细心研究,就开始她的所谓的全新教法,对学生也没有真正地关心呵护,甚至没有给她们做好榜样,在法庭上的话显示了她是多么的愚蠢无知。同时我也一直都提倡要重视小学教育,小学教育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无论是学识还是心智上,我们都需要一个三观正确,富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去引导孩子们,需要更优秀的人才去任职小学老师。而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我们的小学老师一般都是在学生时代成绩居后的那些人,他们很多都是想着讨一份工作而不是奉献自己,而且他们自身掌握的知识也有限,在思想上也不是很正能量,当然小学老师里也有很优秀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教出来的孩子,怎么能健健康康地长大呢。

想说一下父亲阿蒂克斯,他真的很优秀,一个人承担了父母亲两个角色,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又富有学识和见识,为黑人,受歧视受偏见的人伸张正义,喜欢这样的父亲。还有卡波尼,也很棒,作为一个黑人管家,拥有着自己的高贵精神,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不卑不亢。

还想写好多的,但是时间不够了,我要去给妈妈准备午餐了。还有我们的主人公没说的,杰姆和斯库特,杰姆真是一个好孩子,好哥哥,哎不展开了,我的时间不够了,先写到这儿。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

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

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

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

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

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春节期间细细的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虽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刻意的结构构思,仅仅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时光,但是饱含平等、正义、良知、坚守等人性的光芒,却能让我停下阅读,掩卷而思,感悟颇多。

我想,律师也曾经是个孩子。

我想其实每个人都曾是个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个孩子。常常我们认为孩子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的限制,对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准,然而,实则未必,孩子们的眼是纯净的,她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过成人那双双眼却沾满了人间烟火、世俗枷锁和利益算计,透过那些重重的镜片,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和应有的处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们不敢承认的事实罢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间最本真的纯粹,而生活却污染了大多数成年人那双也曾经明净的双眼和纯真过的心。

幸运的是,斯库特有一个勇敢的父亲,作为成年人中“异类”,他尽最大努力减少生活的污染与影响,他教会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对待每个人,学会勇敢,守住光明。作为父亲,阿蒂克斯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识,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灵。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但是当世界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如果你无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让你所爱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库特爸爸曾经说过:勇敢就是在面对别人都不认可的事时,依然坚持去做。现在,我们缺乏的就是这份品质、这份情怀和这份坚持,而勇敢正是孩子们成长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粮。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作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着孩子勇敢地坚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与美好的东西,避免过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远的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鸟,童稚永存、大爱永在。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她们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们,让我们一起领着孩子们守护好心中的知更鸟吧,不要让它受伤、被杀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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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平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书读完,觉得有很多东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我以前不应该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较量——人性中有自私、懒惰没有错,但生命的本质不是较量。

父亲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则,给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库特会成长为像他一样正直、善良、宽宏大量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题,在书中统共出现了三(四)次,渐读渐深才知道,它其实是父亲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则,更是对白人的黑人法则的讽刺。读书时,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这个时代的美国,都有父亲这样的对“民主”的觉悟和尊重,为什么平等的人们(譬如白人间)却不能开诚相见?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个白痴问题。(杰姆和斯库特在书中也有过关于人的种类的讨论。)

书末父亲的话给了我人生信条,他说,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我想,当我心有怀疑和怨恨,那只是因为我没有打开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够接近自然的真理。

拉德利很像宫崎骏电影作品《千与千寻》中的无脸男:形象怪异,气若游丝,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隐居一世的孤独,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亲的力量努力地活。

和《城南旧事》一样,这本书是大人的视野孩童的哲学。

我以前说,每一本好书原本都只遵循着一个简单朴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书又有足够魅力让人读到最后返璞归真。现在还要再加上一句:好的书让人更有力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之后目光、大脑在最后一段文字上停留了许久:“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

故事一直到最后都用平凡的文字讲述着并不平凡的道理: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故事的结局很平淡,但无论是心里还是脑袋里却并没有像故事结局一样很快平静下来。

故事已经结尾,我相信后面还会二读、三读这本书、这些故事、这些人、这些道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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