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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制工作汇报(汇总20篇)

时间:2023-12-24 18:19:01 作者:HT书生

在工作汇报中,应该注重客观、准确地陈述工作内容和成果,以便他人能够清楚地了解。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一)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职工大会会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今年4月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同州、市两级国、地税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5月18日下午,我股室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了“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题活动,本单位共有27名在岗职工参与了竞赛答题。通过此次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为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栏和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向广大老百姓宣传税收及宪法等知识,不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三)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月21日至22日,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和部分涉税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地税局召开的关于环保税法视频培训会。4月12日上午,我股室同纳税服务和管理部门的部分人员,立足本地实际,采取走访的形式,深入松岗镇哈飘村省绿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进“企业”活动。4月12日下午,的税法宣传小组深入第二小学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6月11日上午,部分同志同市司法局的赵凤等同志一同来到市第三小学,联合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诚信伴成长”为主题的税法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走近了税收、了解税收、宣传税收,并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为营造我市和谐的税收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税务半年工作汇报

市局:

上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项重点工作”为中心,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我局半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落实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万元以上费源大户,上报牡市局实行重点监控管理,有效控制了新欠费的发生。

加大稽查力度,实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进行稽查重组后,我们的稽查队伍得到了充实。根据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我们组织稽查局认真开展了稽查检查工作。先后对房地产业、建安业、饮食业等行业和车船使用税等税种进行了专项检查,采取对收入难以确定的经营网点派人蹲点核查、核算月收入额、合理定税等措施,科学调整定额,堵塞征管漏洞。对牡市局确定的重点企业进行税负测算,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业和建安企业19户,其中房地产开发业6户,建安业13户,共查补税款169万元。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安排稽查局参与重点、难点行业的典调和检查工作,共典调浴池10户,饭店21户,提高了征管质量,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加。

加大征管力度,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按照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并结合省市局关于对十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我们立足征管质量和业务学习两大基础,全面提升征管工作水平:

1、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征收管理。我们积极围绕省、市局的部署,加强对建安业和房地产业以票控税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力度,按项目实施税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实现应收尽收。一是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到位。成立调查小组,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确保了建筑工程项目一个不漏。二是日常征收管理到位。在管理方式上,对每个建筑工程项目,都由分局专职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即由原来的侧重于事后管理的被动征管局面转变为事前宣传辅导、事中跟踪管理、事后征管考核的征管新模式,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市局新开发的电子软件,全面实行了纸制档案与电子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三是定期回访服务到位。

对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纳税人,采取不定期的电话调查或到户回访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工程进展和工程款结算情况,及时掌握税源状况,并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解答,融洽征纳关系。截至6月末,共组织入库建筑营业税1343万元,为同期466万元的288%,入库房产税139万元,为同期136万元的103%。我局“以票控税”户建筑业有46户,房地产业有10户,现已全面实现了以票控税,切实做到了以票控税覆盖面达到100%,税种管理面达到100%。

脑定税工作,开展了全方位调查工作,由税收管理员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餐饮业户进行全面调查,逐户填写缴税情况调查表,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市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设置了电脑定税的参数、系数标准,并依此对饮食业进行定额核定。截止到6月末,共核定定额546户,已下达定案通知书546份,保证了我局电脑定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车船使用税的管理。上半年,我们共组织入库车船使用税万元,为同期万元的186%。为了加强对车船使用税的管理,一是抓好企业及固定业户的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建立税源信息库,将企业及使用车辆的固定业户的具体信息记录在册,准确掌握各种信息。二是为严格车船使用税税讫发放,由业务科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了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车船使用税税讫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加强车船使用税的宣传工作。通过征收窗口,采取向纳税户发放车船使用税宣传单、宣传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促进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2180户,共3051户。

5、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年初以来,我们全面使用了《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按照统一步骤、分步落实的总体要求,依据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精神,对不同岗位及职责重新进行了修改,进一步细化各岗位的职责,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厉追究过错,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完善了税收执法责任制。

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能”的目的。二是开展了以税收征管软件、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为内容的计算机应用培训班,本着从单位实际出发,根据全局干部各岗位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授课。三是稽查局开展了以学习稽查业务知识、稽查程序以及税法以外的其它法律知识为内容的集中培训,按日制定授课计划,抽调业务能手进行集中授课。成立了财会自学小组,采取以个人自学为主、每周集中辅导一次、每两周考试测验一次的形式,开展对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和中级会计实务的学习,并取得了明显实效。

贯彻实施《四条禁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年初以来,由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配合,对各基层单位遵守《四条禁令》情况进行了1次集中检查和3次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干部不能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下户去向登记填写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限期整改;对饭店、串店、娱乐场所进行了明查暗访4次。召开了纳税人征求意见座谈会,并走访纳税企业、个体纳税户60户,通过“海林公众信息网”刊发了《海林市地税局致全市党政机关、纳税企业的廉政公开信》,主动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做好下半年税收各项工作。

上半年,各项工作虽然有一定的起色,但是我们不能有小成即满的思想,要切实转变作风,树立时不我待、分秒必争的紧迫感,绝不能再等靠拖拉、延误工作。下半年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切实做好统计法制工作,依法维护全县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真实,使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宏观经济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用创新的精神,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统计法制建设。统计部门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业务部门,执行好国家和**统计局统计普法、执法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由内到外、由系统到部门的管理办法。现将我局**年统计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为了认真开展我县的统计法制工作和顺利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以保证将统计执法和“六五”普法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为我局法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

自**年统计局发出开展《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活动以来,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及依法治县办沟通配合,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做好了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人民政府网”设立专栏,以及利用“村村通”大喇叭播出方式,进行滚动播出,使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逐渐走入千家万户,群众对两种法律法规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是利用好每年的宪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单、口头讲解等方式扎实开展宣传。

三是充分利用我局各专业召开年报会、培训会等有利时机,由我局专业执法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现场答题考试,达到了统计调查对象人人熟知统计法的目的。

四是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认知率,我局协同有关部门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测试。目前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纳入我县干部“一月一法”考试中,是每年必考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是利用统计执法和执法检查的机会再进一步的对企业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让他们意识到按时准确报送报表的重要性。

三、

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我局不断加强统计执法工作,依法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今年年初,我局制定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队长为副组长,执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场)统计站、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并以此为契机,进行普法宣传,对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截止目前,我局已经完成今年的执法检查任务*件,办理执法案件*起,结案*起,其中:在执法检查中查处案件*件。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扎实做好统计培训教育工作。

今年我局接到**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我县参加统计资格考试和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人数与往年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圆满完成了统计培训教育的工作任务。

为切实做好统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一事一信息,一事一上报的信息上报制度。截止到目前我局共报送统计法制教育工作*期。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的统计普法、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体制等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部分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和统计人员的疏忽,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数据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是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统计执法畏难情绪尚未根除。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和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的认识。把“说实话、统实数、干实事”作为打造诚信统计的重要一环来抓,对迟报、拒报、伪造、篡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税务法制工作总结

2022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局在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和^v^_____市委、_____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v^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执行“三个一”(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方针,按照“五个上新台阶”(全市地方税收收入上新台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新台阶、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全市地方税收征管质量上新台阶、地税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和“三个一流”(争创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工作目标,按照年初全省、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税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狠抓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文明地税建设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保持求实创新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各项地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22年度的地方税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抓收入。

二是强化税源管理。以滇西八州市地税局税源调查及收入形势分析会在_____召开为契机,坚决执行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落实组织收入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线,加强完善以税源为核心的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大力清缴欠税,做好计划上下对口衔接,堵塞税款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好省地税局和各级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动态监控,定期对建筑安装、水电开发工程、房地产、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营运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加强我市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县(区)的监控管理,完善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促进了地方税收的平稳增长。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和执法错案追究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提高了执法水平,推进了依法治税;严把政策关,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条例,尤其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建筑安装业税收、旅游及相关行业税收和矿产资源税费的管理,都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定程序办理。还深入到征收一线和纳税企业,认真开展分税种、分项目的税源调查和政策调研,为领导决策和全市征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是切实抓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为确保如期征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我市地税部门和工会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人员扎实准备,做了大量的征前调研、宣传发动、软件安装并培训人员、汇报协调、数据对接并移交、工会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录入、票证供给、实际演练开票等方面的工作。2022年1月-10月,全局共代收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1364万元。全市地税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代收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二、强化征管、搞好税政管理求精细。

一是强化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监督等措施,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管理户籍上认真做到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在管理税源上认真制订阶段工作计划;在管理环节上加强对零申报户的分析比对工作;在管理数据上定期核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在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上能够结合_____实际有效开展;在发票管理上找准专门力量与社会力量的结合点,使一些发票违章案件能够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发票管理工作。

统计法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根据总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努力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加大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保证新《统计法》学习有序开展。湛江队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都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学习的效果。将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队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以身作则,当好学法普法的表率。

二是抓好培训,努力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抓好队内干部职工的培训。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的基础上,邀请广东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专业人员对湛江队、廉江队、雷州队干部职工进行新《统计法》相关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另一方面,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抓好调查对象的培训。各专业采取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回访评估、基层情况调研等多种途径进企业、下基层、访住户,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放由队内印制的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资料,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无锡队四明确全面启动统计执法检查。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无锡队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全年统计执法检查的序幕。《方案》严格按照总队执法检查的要求,对全队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一、明确检查对象。一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各处室,二是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直接管理的各调查样本点。

二、明确检查内容。包括各处室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情况;各专业调查数据质量情况;各处室基础建设工作情况;各调查样本点的基础工作、调查数据上报情况及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情况。

三、明确检查步骤。《方案》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自7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自查整改、接受检查和。

总结。

提高四个阶段。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次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二是抓好落实,要求各处室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整改,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滨海队三措施认真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滨海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队长任组长的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队10个专业中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一是提高认识,准备充分。7月4日,滨海队召开队务会,队长郁步生强调,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是推进“三个提高”,尤其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总队的通知要求,明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制定检查方案,抓紧部署落实。7月6日召开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这次检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是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科室自查,时间从7月10-23日。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江苏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对照各专业基础工作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自所负责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第二阶段,交叉抽查,时间从7月24-27日。全队成立检查小组,由队分管领导负责,对各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指出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希望和要求。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时间7月底。各专业根据自查和交叉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着力解决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求各科室妥善处理好基础工作检查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检查报告和检查表,确保全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基础工作检查的重点和关键,明确责任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7月2日,淮安队下发《关于认真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总队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通知》对检查内容、方式、进度安排、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并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淮安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队办公室总协调。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推进措施有力,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处室自查。时间为7月1日到10日,由各处室对本专业源头数据的规范性、帐本及原始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性、机表数据的一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为领导抽查。时间为7月11日到7月20日,由各分管领导对分管专业自查情况一一过堂,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处室整改。时间为7月21日到7月底,各处室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扬州队四措并举推进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扬州调查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队领导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综合处协调执法检查活动,各专业根据总队相关要求对数据质量、基层基础工作、依法开展调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是迅速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学习总队文件精神,结合扬州实际制定《2012年扬州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时间、检查范围、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检查行为。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证培训,对全队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强化全员执法意识,提高全员执法能力。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制定下发《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四是“三个结合”谋求检查实效。根据《扬州调查队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将调研走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基层基础工作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谋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部署。胡亚生队长要求各专业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以胡亚生队长为组长,施方明、张莉云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专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领导本次检查工作。南通调查队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对各项检查内容和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加强学习,集中培训。组织了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方式、具体要求、检查人员的责权利以及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了相关培训。

三、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队系统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南通实际,物价、住户、农业等专业将深入调查点,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法》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情况;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工作情况等。

四、制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当场讨论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为下一步总队质量抽查做好准备。

目前,执法检查工作正有序进行,市队检查工作将于7月底前完成。

各区县(自治县)统计局、局属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扩大统计执法影响,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市统计局2007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统计局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2007年上半年,市局将举办2-3期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局和区县统计局执法人员,重点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以如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数量。

(一)市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1、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检查对象和单位。

(1)检查行政机关3个;

(2)检查企事业单位30个左右。重点查处工业、建筑业、能源、投资、服务业、房地产、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普查等领域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3)检查单位的初选名单由市局各专业处和区县统计局提供。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单位。

2、各有关处室检查对象和单位:各有关处室围绕本部门专业分工分别选择5个单位进行检。

查(不在法规处、执法大队检查对象范围内)。

各有关处室指按照《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的规定,除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大队外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即统计设计管理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普查中心和培训中心。

(二)各区县统计局检查对象和单位。

每个区县统计局全年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5个。检查单位要考虑分布,主要涵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商业、高技术产业、教育卫生、金融保险、交通通讯和国家机关等行业和部门。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对国家机关着重检查:统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统计制度化建设情况;统计原始记录及台帐建立情况;统计资料归档和服务情况;统计人员学习培训情况;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的情况。

对企事业单位着重检查: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职责;统计人员是否拥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重点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质量。检查组下基层检查时可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性质不同,选择重点指标进行检查。如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指标、工业总产值、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数据质量。

四、执法检查方式。

2007年,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联合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形式主要为联合发文,由统计部门牵头),借助部门力量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

(二)集中检查。市统计局抽调区县统计局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打破区域统计执法障碍,对2006年集中检查余下的20个区县开展集中统计执法检查。

(三)独立检查。市和区县统计局抽选部分重点单位独立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主要集中在2007年4—10月期间。

六、执法检查要求。

(一)坚持面上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市局统计执法工作以法规处、执法大队牵头,各有关处室配合进行。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面上的检查。

各有关处室下基层检查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时,要以执法检查的方式先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然后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可作出如下处理:

(1)没有发现问题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报本处室负责人批准后,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执法检查结论书》,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

(2)违法行为轻微的,不足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撰写书面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本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局长批准后,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统计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较重,需要追究统计法律责任的,由各处室将前期相关材料及《统计违法案件移交通知书》提交统计执法大队。

2、市局法规处、执法大队重点负责重大案件、举报案件和各有关处室移交案件的立案调查及后期处理工作,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

各区县统计局要参照市局的做法,以法规人员牵头,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执法,将面上的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市局各有关处室、各区县统计局在执法检查前,要对统计管理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统计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要求统计管理对象对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其中,使被检查单位主动接受统计法律监督和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三)坚持统计执法与规范统计工作相结合。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统计执法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统计管理对象自觉守法。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统计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监督和促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捍卫政府统计和统计法的权威。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确保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创造条件。各有关处室要配备2-4名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由法规处、执法大队进行业务培训。各区县统计局要明确至少2人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统计执法人员,并落实执法经费和办案设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考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分别纳入市局各处室全年综合考核和区县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处室和各区县统计局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地区的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统计执法工作任务。

税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国税工作中心,以“核心业务强化年”为抓手,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主题,以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执法考核、重大案件审理为重点,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税收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省局政策法规、督察内审工作会议上分别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切实提高重案审理工作质效》、《四措并举促规范执法考核见成效》为题作经验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省局认可,并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创建基础,依法行政工作见成效。为迎接全省国税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检查验收,我们先后收集整理装订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资料5万余套共计20余册。在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工作中,省局考核验收专班对我局开展创建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创建工作卓有成效。10月19日,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在市局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市法治办领导要求与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税部门在法治创建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法治创建基础工业,迎接全省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的检查验收。

二、强化税收执法考核,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按照“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考核、严格执法追究”的十六字方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严格考核监督入手,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预警功能,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纠错、事后追责”的日常监控管理功能,并通过按月通报,按季考核,有效监控执法过错,使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1-12月,纳入考核系统监控的执法行为总量55883户次,执法行为正确数量55862户次,执法正确率达99.96%,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执法正确率99.92%0.02个百分点,居全省前7名。在20xx年5月8日襄阳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上,我局税收执法考核由全省国税系统排名第15位一举跃升至20xx年全省第8名,并以《四措并举促规范执法考核见成效》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强化重案审理,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重案审理标准、审理内容和工作流程,在案件审理中坚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程序关。审查执法文书流程,看执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二是把好证据关。重点看稽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提取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有效;三是把好定性关。根据纳税人违法事实,审查稽查处理意见,看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定性是否准确。实行三个结合。案前介入与审前调查相结合、机上审理与纸质审理相结合、书面审理与会议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了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审理流于形式、审理质量不高和稽查部门无案移送以及法规部门无案可审等问题。20xx年度,我们共审理稽查局送审税务稽查案件12件,案件涉税额共计120829.39元,涉税罚款352740.81元(其中,行为处罚256000元),其中重大税务案件1件,并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督导整改,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局《20xx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整改通知书》要求,我们及时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了省局文件精神,并按照“谁制定谁整改”的原则,对《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20xx年第1号)中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改,并以《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20xx年第1号)重新公布了《xx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x市国家税务局非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同时,严格执行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外收文发文格式错误的问题予以纠正,确保了收发文的处理符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

五、强化税收执法督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市国税系统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间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并下达了《税收执法督察处理决定书》,责成相关分局及时整改,要求各单位对各项基础业务进行重新梳理,查明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提高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通过督察整改,达到了掌握现状、纠正偏差、促进规范的目的。同时,对4个单位主要领导离岗进行离任督察审计,并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小金库”全面清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向市局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单位无“小金库”。

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审理质量。制定评查方案。明确了评查范围、评查期间、报送数量和评查标准及具体评查方法;成立评查专班。市局成立由征收管理科、货物和劳务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纳税评估科、政策法规科和稽查局组成评查专班,确保了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评查标准。组织评审专班对各地报送税收执法类案卷进行评查,精选了20件案卷上报省局参加优秀案卷评查。

七、突出“四减五制”,优化办税服务。一是认真组织操作培训。开展《涉税事项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素质。二是界定涉税事项属性。按省局要求,对涉税业务流程进行清理,界定办税事项属性,确定即办事项69个、备案审批事项53个和流转审批事项59个。三是明确业务办结时限。印发《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减五制"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即办事项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非即办事项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限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实现了“再简、再少、再提、再优”目标,即进一步简化了办税程序,进一步减少了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了办税效率,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

八、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明确重点,制定培训方案。制定印发了《全市国税系统20xx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全系统税收核心业务重点培训工作方案》、《全市国税系统20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年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内容、形式以及实施步骤进行明确,保障干部队伍教育和核心业务重点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目标明确,分类组织培训。以提升领导干部组织决策能力为目标,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研修班,选派新提拔干部进行任职培训,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所得税业务、信息网络技术、金税工程、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源专业化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以及ctais操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共办班学习10余期,培训790多人次。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培训效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做到训前有计划、有准备,训中有督导、有考勤,训后有考试、有通报,确保了教育培训效果,提升了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按省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多项比武竞赛活动。在去年11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抽考中,我局稽查局谢三海同志以91.9分的成绩获得全省第一名,并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人才库。

九、夯实基础工作,征管水平稳步提升。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按“试点先行、逐步完善、总结深化、全面推进”的思路,选择在竟陵分局先行试点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路。12月1日凌晨0点18分成功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税票,标志全市“营改增”试点业务顺利启动。加强纳税评估,对医药化工制造、棉纺纱、泵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专项评估,全年评估92户次,存在问题68户次,评增税额1655.4万元,同比增收380万元,增幅30%。全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2亿,办理出口退(免)税4681万元,比同期3193万元增长46.6%,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

十、优化纳税服务,征纳关系和谐共进。维权服务建设荣获全省国税系统精品项目,并在全省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年共接待纳税人咨询55人次,其中:涉税审批类22人次,征税、定税、退税类17人次,纳税服务类14人次。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时间达100多小时,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20余次。认真落实“四减五制”工作要求,运用网站、短信、qq群等信息平台,为大企业和重点纳税户实行“定制服务”和“套餐服务”。

20xx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执法督察不深、自由裁量权过大、规范性文件把关不严、防范执法风险意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还亟待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国税局和xx市政府的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省局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税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xx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我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依“三型”机关建设为契机,继续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动平顶山国税事业持续和谐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截至11月30日,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625405万元,同比增长2.1%,增收12746万元,完成全年必保目标687000万元的91%。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xx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政风行风评议第一名,市局和12个基层局全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被评为市级文明系统。

xx市国税局下设13个基层单位(6县市局、5个区局、1个稽查局、1个车购税分局),43个税务分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788人,其中在职1135人,离退休和提前离岗653人。在职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1%。

目前,全系统共管辖纳税人25950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392户,小规模纳税人1415户,个体工商户22143户。20xx年,省国税局分配我市国税收入计划为68亿元,比去年实际完成数63亿元增长8%。

(一)加强法制宣传培训促内外法制意识提高。

1、开展定点联系企业税收宣传与辅导活动。4月3日前,按照“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活动要求,市局班子成员采取走访、现场办公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和企业见面,对90户定点联系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及时了解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企业遇到的政策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赠送了《税收法规宝典》、《涉税犯罪启示录》等税收宣传资料,受到企业普遍好评。

2、举办以纳税服务年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4月1日,我局成功举办了“xx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年暨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出席启动仪式的有市长李恩东、常务副市长邢文杰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优化办等部门的领导,市局定点联系服务的重点企业代表和税务干部代表共200多人。

3、开展了“20xx年度百名企业办税能手”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增强企业办税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促使企业办税人员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切实提高依法办税的能力和水平,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和xx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企业办税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平国税发〔20xx〕70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度百名企业办税能手”评选活动。经过推荐、初评评审,最终评定100名“20xx年度企业办税能手”,并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在全市企业办税人员中营造了依法诚信办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4、编纂《20xx年度平顶山经济税收报告(国税)》,面向领导干部宣传税收。我们将xx市及各县(市)、区20xx年度税收与经济相关指标数据分别进行整理分析后,分税种xx县(市)、区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于4月下旬编纂印制《20xx年度xx市经济税收报告(国税)》200册,向xx市及各县(市)、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财政、地税、工商、经贸等有关政府部门送阅,通过一些客观数据资料和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部分信息支持,以取得各级领导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受到了xx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5、开展“报刊电视送税法”服务活动。一是市局在平顶山日报开辟税法宣传专栏,重点对车购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普通发票知识及12366纳税服务系统功能介绍等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知识进行系列宣传,截至目前已刊出四期。二是在平顶山电视台和鹰城广场户外大屏幕电视连续播放税收宣传动漫片及税收宣传口号。三是在平顶山广播电台开辟“国税之声”专栏,内设税政解读、举案说税、国税传真、纳税人之窗等节目板块,目前已播出5期,收听率和听众反映良好。同时,我局还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系统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65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稿12篇,地市级新闻媒体上发稿44篇,在xx新闻网、平顶山政府网等网站共上传9篇,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声势。

6、广泛开展赠送税收宣传品活动。今年,我局在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赠送《税收法规宝典》、《税事春秋300例》、《涉税犯罪启示录》及税收漫画扑克等省局品牌宣传品的同时,还自行制作了大量税收宣传广告雨伞、水杯、手提袋、税收知识宣传册等宣传品,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和走访上门赠送等方式,共向全市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赠送税收宣传品近20000份,在全市范围内收到了轰动性的宣传效果。

税务局党建工作汇报

2010年,伊敏分局的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创优争先为目标和抓手,以为开展“三抓一建”作风建设、争创全市“五十佳基层站所”、开展办税厅“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推分局税收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党员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树立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按照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分局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工作报告,以及两次全会形成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两个重要文献,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工作报告。通过学习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强化了在工作中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实践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切实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和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1员中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此,分局结合开展“三抓一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镇党委的工作步骤,在支部的全体党员中认真严肃地进行了相关文件的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标准帮助、关心、爱护的原则,同志之间进行了真诚的评议,即肯定了优点找出了缺点,也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积极促进了支部、党员干部和机关的作风建设。

(二)为深化“三创一落实”工作和“五个好”支部的创建工作,结合分局开展争创“全市五十佳基层站所”活动,根据分局税收工作实际,分局支部的全体党员通过深入的谈论研究,分局从加强党员、支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入手,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行政建设等方面,提炼了承诺的具体内容,分别形成了支部和党员个人的公开承诺书。在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起到显著地激励和约束作用,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承诺,推动了支部“三创一落实”工作和“五个好”支部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员和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分局实行党支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一是党的政策理论教育常抓不懈,用先进思想和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转化为党员干部实际工作中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示范岗、以老带新的效果非常显著。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六项机制”,杜绝“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党的纪律章程的学习,学习贯彻《党章》、有关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员遵守党纪观念。强化“两权”监督,建设廉洁公正的国税队伍。

三、

以开展系列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

2质量。

分局以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市五十佳基层站所”活动,以及开展办税厅“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为载体,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手段,拓展服务深度广度,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一是完善办税厅的服务设施,按照上级局的规定统一了内部设置和标识;投入资金进行了办税厅的美化绿化,为纳税人提供了环境更加优美、舒适、设施完善的办税场所。二是组织办税厅人员强化制度规范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履行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的自觉性;依据考评项目和标准按季对办税厅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增强了窗口人员创优争先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工作作风、业务技能、服务规范方面实施以老带新,提高了窗口的整体工作效率。四是注重业务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强化敬业奉献精神,为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政策的跟踪问效,在宣传辅导的基础上,让企业把税收政策用足、用好,落实到位。降低了征纳双方的风险。继续发挥好信息化、网络化服务方便快捷的作用。为企业及时送达新政策,答疑解惑,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手段,提高政策送达的效率,节约征纳成本。

四、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规范行政管理。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向上的机关作风。机关工作人员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高标准、严要求,自加压力,努力工作,勤勉认真,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二是严格机关工作制度和纪律执行,形成了纪律严明、政令畅通的政务环境。

扎实运行绩效管理,增强干部强烈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3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办好机关的食堂、招待所和小菜园。加强机关的安全管理,做好机关的安全工作。积极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竭尽全力关心爱护干部,建设和谐的国税机关。

2010年,伊敏分局共有税务人员14人,其中,党员12人,负责伊敏河地区780余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收入任务占全旗的86%、占全市的20%,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标准高是分局工作的突出特点。分局高度重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了每名干部献身岗位、吃苦耐劳、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热情和信心,推动了分局税收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2010年,在政策性减税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分局年度收入任务完成了57179万元,的好成绩;(其中,“两税”入库37867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9309万元。)连续第二年荣获“全市五十佳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统计法制工作汇报

2010年以来,**县统计局法制工作根据县政府法制科及省、市统计局法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扎实地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可喜的成绩。现有一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既抓重点,又促全面,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以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普法工作既要有重点,又要兼顾全面性,开封县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专栏等新闻媒体,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在县、乡政府所在地主要地段、人口普查培训场所悬拉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块,扩大宣传面。二是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全县统计调查人员等踊跃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县有200多人参加了竞赛。三是努力抓住全国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培训,并且全部通过了普法考试。四是认真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科举办的法律知识考试。五是县局联合乡镇和各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活动的扎实开展,努力提高各级统计、调查人员依法进行统计调查和准确、及时、全面填报统计调查资料、及各项重大普查资料的自觉性。

二、从制度建设、预防违法、违法查处、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

截止目前,县局共对196家单位实施了统计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48家,立案查处3起,其中罚款1起,警告41起。案件涉及建筑业、人口劳资、贸易业、工业、能源等各行业。开封县统计局法制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一)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今年年初县局根据《开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开封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理清行政执法职能,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法制工作提前介入统计业务工作,有效预防了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县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科室密切配合,加强统计监督,督促统计单位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好对统计单位所报送填报统计数据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不断强调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切实预防了统计数据的弄虚作假,有效保障了报表数据质量和报送的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规范化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确保办案质量。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重视执法程序的规范合法,对办案程序严格要求。在今年的案件查处过程中,县局执法人员不仅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使笔录更加符合法定要求,而且更加重视收集各种物证材料,力求做到各类证据齐全,相互印证,让所办案件不留疑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开封县统计局在2010年以来的统计法制工作实践中积极开拓,进行了普法、执法方法的有益探索,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了正确的执法理念,规范了办案程序。通过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提高了统计工作地位。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范文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20〕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20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税务法制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法制股在区局党委和法制科的领导下,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开展规范执法和行政管理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优化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做好xxxx年第四季度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x月份,对省局推送的xxxx年第x季度xx项xxx条疑点数据,经分局、股室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无法整改xx条,税款元)。

2.做好今年前三季度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x月份推送两批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数据疑点,第一批x项xx条,核查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第二批x项xx条,核查发现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元。x月下旬,完成第二季度组织收入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工作,上级推送全量数据xx项xxx条,核查xxx条。(其中:有问题xxx条,涉及税款万,无问题xxx条,无须整改xx条)。xx月初,省局下发xxxx年三季度重点指标疑点数据xx项xxxx条,目前分局正在核查中。

3.做好“夯抓促”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今年x月初,省局开展《夯基础抓落实促提升》专项活动,同时推送总局、省局第一批为xx项xxxx条疑点数据,经核查,确认为问题xxxx条(已整改不涉及税款xxx条,无法整改xxxx条)。逐项进行审核,科学分解任务,减轻分局负担,提高数据核查整改质效。补缴税款、滞纳金万元。省局推送的第二批xxx条疑点数据,确认为问题xx条(已整改xx条,税款为元,滞纳金元,无法、无需整改xx条)。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落实^v^审计整改要求,x月初,区局对照《国家^v^督察内审司关于开展税务系统“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督审便函号)和省局工作部署,指导财务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并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报表》。

为贯彻落实《国家^v^x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虚^v^等五个专项整治的通知》(xx税函x号)精神,x月初,法制股牵头开展违反组织收入原则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申报期前提前征收税款、无正当理由大额税款入库即退库、未及时办理退税等违反组织收入原则问题,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免未免、应征未征税费问题等问题。

经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督促指导,集中办公,共对xx项xxx条数据进行核查整改,其中排除疑点xxx条,确认问题xxx条,已整改xxx条,办理退补税xxx万元,xx条正在核实企业是否补退税情况,有些企业放弃享受退税并提供了佐证资料,对于无法联系的自然人,各分局按照要求,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确保应改尽改。

x月下旬,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区局成立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v^关于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税总函x号)精神和省市局工作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并上报《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情况表》。

同时,法制股会同一分局、收入核算股,实地查看办税服务厅、委托代征点现金税费征缴情况,抽查了一处邮储代征点作废发票情况,没有发现问题。对核实后纳税人多缴税款,在各代征点公告纳税人及时办理退税。

据统计,全年已推送减税降费和税收执法各类疑点数据xxxx条,确认问题,办理退税万元,补税万元。有效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执法和管理。

一是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v^x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编制等相关工作的通知》(xx税函号)精神,x月份,法制股按照要求,配合市局完成全市和区局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涵盖区局本级、一分局、二分局,以及xx、xx、xx、xx分局四类清单,包括权责事项表、《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内容。

二是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x月初,完成省局统一工作平台执法信息上线工作,截至xx月xx日,通过平台公示执法信息xxxx条,其中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信息各x条,权力责任清单x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xxx条,委托代征信息xx条,准予行政许可信息xxxx条,税务行政一般行政处罚信息xxx条。

三是做好xxxx年度税收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审核重大执法决定xx户,其中增值税百万元版专用发票xx户,千万元版x户,行政处罚x户。对分局报送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

四是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基准”和“清单”宣传。认真落实^v^、^v^关于推动xx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从x月x日起,贯彻落实《xx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江浙沪xx甬:五地统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其中《xx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有xx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更为细化,处罚数额也有所降低。《江浙沪xx甬:五地统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共列举xx项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只要在限期内改正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违不罚。

税务半年工作汇报

2011年,我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大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好的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一)做好税收计划的落实和分析工作。总结组织收入的经验,借鉴其他税务机关组织收入的好方法、好措施,多角度、多方面加强收入管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落实各项组收措施,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首先在落实上级分配计划的基础上,将税款征收任务落实到每一名税收管理员,并与“两制”挂钩,夯实税收基础工作,保证税收收入入库;按时、优质完成报表数据和分析报告的上报,便于市局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申报纳税情况。其次,定期和企业沟通,建立稳定顺畅的信息来源渠道,以随时掌握及时准确的信息来提供预测报告的水平。综合利用征管基础资料和各种数据信息,提高预测水平。

(二)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年初一般纳税人年审时,对其总帐、分类帐、实物台帐、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等逐项进行检查。二是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按照“集中选户、集中审核、集中定性”的“三集中”评估模式,即分局以统一的选案标准确定评估对象,不作人为调整;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评估小组,集中时间开展审核分析,事先不做布置,避免人为干扰;集中汇报审核结果,统一评判标准,实行阳光操作。

(三)定期清查漏征漏管,务必使税款一分也不能流失。分局成立清查小组,由主管分局长带队,抽调两名管理人员组成调查组定期对主要街道进行检查。一方面对纳税人的营业地址、经营情况、发票使用等进行实地考核,做到应管尽管、应征尽征、应免尽免,既要承兑国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要体现国家税收的法定性、严肃性、公平性;另一方面对漏征漏管户详实登记,在分局全体会议上予以公布,给征管人员施压,督促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出《催办税务登记通知》100余份,办理税务登记95户。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一是继续巩固“季度预警监控+年度汇缴辅导+行业专业评估”的三级全程管理模式,对51个细分行业的行业平均利润率进行调整,并以加强行业监控管理为抓手,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二是为确保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我分局召开了为期两天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议,对税后管理员和企业会计进行培训,培训人次百余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分局组织各项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万元的,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税款征收任务。

二、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税源管理。一是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案头分析和下户检查,不断提升管理员的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完善税务登记后续管理,与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起草管理办法,以税务登记为抓手,加强纳税人户籍的案头管理与实地巡查,加强漏征漏管户管理。

(二)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继续加强税收执法的征收和征管的规范性管理,和集贸市场签定集贸市场代征协议,并对其进行了岗前培训,监管其严格按照规定对集贸市场税款代收解缴入库。

三、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

我分局规范办税服务,坚持以纳税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优化纳税环境,提高办税效率,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按照统一规范与因地制宜、优质服务与方便快捷、职责明确与协调管理的原则,并根据分局实际制定服务规范,层层落实。目前我分局的办税服务实现了办公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窗口设置齐全,职责明确。为大力推行办税公开,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制作公式栏,公开政策、法律、法规,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办税指南、征收管理、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等项内容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两个减负”,减少纳税人填写的表格及往返次数,方便纳税人;三是按照省局、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分局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我们在我们的办税制度包括了政策咨询辅导、服务承诺、所长值班等制度,办税服务方式,采取了一站式服务,其范围涵盖所有涉税业务,如:咨询宣传服务、全程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送达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免费提供文书等服务。四是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加强外部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依法纳税和文明公开办税以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座谈讨论,广泛交流税收工作意见,认真听取企业心声,座谈会上主要针对办理税务登记、企业购发票、纳税申报,公开办税,工作效率、干部的业务素质,服务态度,培训质量,廉洁从政等纳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征求意见问答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50份,各方面满意率达100%。通过积极推行公开办税,增进税企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相互监督机制,确保特邀监察员正确有效履行职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促进税收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

四、以一流的工作目标为方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局年初狠抓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修改,切实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中心组学习和平时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从抓学习入手,做好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工作。严格按学习制度执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时间和学习内容的要求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以及时事政治。

(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谐分局。我分局定期号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上发扬民主工作作风,就如何做好分局工作,广泛的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期间,分局领导经常找干部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工作、心理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分局以“六员”培训和考试达标工作为契机,努力抓好本局干部内部培训工作,同时利用网上资源和远程教育培训平台,大力提倡网上学习,岗位练兵,积极开展业余学习,提高学习质量。

一是开展基本功调查,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我分局工学矛盾一直比较突出,一方面干部亟需进行新知识、新技能的填充和更新,另一方面在职税务干部工作繁忙,参加集中培训的精力和时间不足。为此,我分局希望通过调查,更好地了解基层税务干部对“基本功”理解和认可度,以及其掌握“基本功”情况的现况;了解基层税务干部对目前关于加强“基本功”措施的满意程度,以及对加强“基本功”的看法和需求。从而使加强基层税务干部“基本功”的各项措施更切合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更贴近税务干部的自身需求,内容和形式更实用有效。二是拓展培训教育形式,全方位提高干部岗位技能。

1、组织干部参加了市局举行的新所税法培训。

税务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汇报

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然后进行分配作下面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报销的车贴、话费是否需合并薪酬缴纳个税?

3、报销的旅游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延伸阅读:

会计必须懂!各类税务注销的情形和程序。

一、涉及情形(一)解散式税务注销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注:财产清算时,固定资产的处置、剩余财产的分配及个人所得税的统算。(二)变更式税务注销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注:无需财产清算,只需做单纯税费清算注销。

二、法律依据(一)时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强调注销的时效性)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内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注销的具体情形)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义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要求结清“两不相欠“)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注销流程(本文只针对税务注销流程进行分析,公司工商、银行等注销流程请查阅相关资料。)(一)缴销国地税发票由企业财务人员完成;账务清算处理即将完成或完成后不再使用发票即可进行。(二)出具税务注销报告(最复杂、最耗时环节)税务师事务所完成报告出具,公司财务人员配合提供财务资料;账务清算处理完成后即可进行。(三)办理税务注销手续1.资料准备齐全(申请审批表+股东会决议+税务注销报告+发票领购簿及缴销结果+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即可分别向国地税办理;2.提交资料后约20个工作日,以取得税务注销通知书为准。四、特别事项(一)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注销后就不存在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自然就不存在亏损弥补。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所谓变更,就是公司名称、公司住址、公司经营地点发生改变,能否进行亏损弥补,关键看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号(申报系统)是否改变,如果改变,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中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三)清算期清算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的解散,意味着对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剩余财产需要进行一一清算处理。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结合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省局、市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税务机关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积极做到依法抓收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依法抓收与支持企业发展相结合,积极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工作,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创新组织收入管理方式。全面抓好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控和过程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虚增空转收入等问题。二是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和忧患意识,综合分析判断组织收入工作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编制下达年度预期目标,动态跟踪调度目标运行情况,确保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三是加强税收会统核算。开展欠缴税金分类核算管理,完成总局、省户税收调查工作任务,完善税收票证三级联动内控机制,探索建立税收会计监督机制,加大收入规划核算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夯实收入管理基础工作。四是强化减税降费政策及税制改革等责任落实。在成立一办八组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创新打造六项减税降费工作机制,搭建“落实、汇报、督查、考核”为一体的减税降费工作实体化运作平台,形成由地方党委,市、县税务局在内的减税降费最大同心圆,把减税降费工作往纵深推进;创新宣传举措,创作减税降费动漫宣传画册10个,编印并发放《减税降费政策汇集》及制作政策二维码扫码全知道宣传画报30万余册;汇编《贵阳市税务局千户集团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一本通》,对症下药,从根本上纾解服务大企业过程中“辅导培训线多面广难以全面顾及”这个痛点。五是深化税收分析预测质量。积极开展各类税收分析、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工作,全年共计完成税收通报12篇、组织并参与完成税收分析报告39篇,其中参与撰写的《贵阳市财政收入现状分析》得到省人大党组书记孙永春的肯定性批示。

2.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许可事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不定期地从金三后台提取许可数据,比对许可事项内容。二是推行审批事项办理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等,确保做到审批“零超时”。三是严格落实最高开票限额许可事项实地查验与限额审批的相关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四是做好非居民企业后续管理。及时将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的文件精神传达至基层局,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开展上门“面对面”精准辅导。同时完成对金三系统中非居民企业登记信息的清理修订工作,共对72户纳税人的5种登记类型错误进行更改修订。

3.完善税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清单化管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公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共包括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其中,账簿凭证管理类3项,纳税申报类2项,税务检查类3项。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二是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省、市、县、乡全覆盖。在市局官网、阳光平台、办税服务厅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办税指南更新为15类20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调整为12类152项。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理试点。加强跨领域协作和部门合作,与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融合和再造,建立完善“贵阳市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系统”,打造企业开办“一网通”,整合开办企业、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事项,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共享数据及时推送,加快事项办理速度。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获得纳税人注册登记时,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和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无需再次采集便可办结开票限额在十万元以内(含十万元)的发票领用业务。

4.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自2015年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按照总局部署全面取消税务登记模块,改为“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二是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19年按照要求共开展了4次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未发现涉及公平竞争的文件。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印发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对重点稽查对象、非重大稽查对象和异常名录库稽查对象分别明确抽查方式与比例,同时明确检查事项及检查年度。发布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1次。四是加强办税服务场所巡查,实施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市场,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依法整治和打击“灰中介”“黑中介”。五是扎实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按时公布评价结果。认真开展纳税信用补、复评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升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宣传,让纳税人知晓如何申请补、复评,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问及时受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按上级部署及时将红、黑名单提交给市文明委。六是持续开展“银税互动”。利用“贵州税务信用云”平台,与银行实现线上数据交换,落实诚信激励措施,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2019年贵阳市税务系统共有25个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中12个为全职能均进驻的办税服务厅(花溪区局由于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在建设中,暂未进入)。二是继续推行“套餐式”服务。按照“一次申请、并联办理,一窗受理、集中处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并联套餐业务,在电子税务局升级部署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网上自检,引导纳税人网上自主办理,节约时间。三是拓展网上办理范围。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烟叶税、印花税等多税种合并一表申报。全市每月平均网报率超98%。四是简化注销办理程序。落实税务注销“免办”“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进一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证件、资料报送,**“注销难”。五是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区县自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确保纳税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6.强化环境保护税收征收。一是强化培训。对内,挑选部分业务骨干学细学精政策并将其列为业务带头人,对环境保护税法系列税收政策、纳税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细化讲解,确保环保税的顺利开征;对外,完成对所有已识别环保税纳税人的辅导,通过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题讲座分类、分行业辅导纳税人,做到逐表、逐项讲解,同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由各税源分局提供上门辅导。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多媒体设备、公告栏进行宣传,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宣传辅导,在线解答纳税人疑问。三是加强纳税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填报环保税申报表,完成环保税的网上申报,保证申报质量。组织业务骨干到办税服务厅轮岗值班,积极配合办税大厅导税咨询岗引导环保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约申报等方式办理环保税纳税申报事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审查和立法前评估等环节,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和公布程序。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均按要求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

8.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按照省税务局、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前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工作。2019年,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起草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5件,提出意见建议7条。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依法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三关”。二是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文件与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靠党委领导,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协调推进作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修订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形成领导小组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建设。市局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4次。以领导干部学法带领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组织1091人参加了“法宣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1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积极同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在公职律师证办理、验换证,公职律师使用、考核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针对部分区县局无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的实际,市局提出的跨区域使用公职律师思路得到市司法局的高度认可,并表示积极配合、推广跨区域使用方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39名税务干部办理公职律师证,为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储备。二是充分发挥审理作用。凡提交审核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必须经法律顾问团队审核把关,保证决策的合法合理性。2019年以来,市局法律顾问室先后对13个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出法律意见40余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二是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市局稽查局严格依法对两户企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三是强化税警合作。2019年以来,我局在联合查办大要案过程中,不断完善贵阳市税警执法协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协作事项、操作流程、协作保障等工作。协商草拟了《贵阳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执法协作运行暂行机制》,提出坚持“统筹协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地推进了我市税警协作深度、广度,筑牢打击涉税违法犯罪防线。

1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通过专项部署、摸查调研、师资培训,为“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夯实基础。制定“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措施,通过调研,对照总局“指引”,细化梳理出19大类55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稳步推行;清理全市税务系统现有执法记录仪,积极参加总局、省局的专题培训,以公职律师为重点,培养锻炼重点师资。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滚动屏、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发布税收“黑名单”企业名单,让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二是完善落实内控机制。参与省局优化内控流程防线平台开发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发现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后,内控部门及时进行跟踪介入,了解状况,掌握动态。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组织开展2019年度案卷评查,市局随机抽查85份卷宗,发现问题9个。四是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对纳税人的投诉已全部办结并对纳税人进行回访,纳税人均表示满意。

1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加强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开展税务执法资格证检查清理专项工作,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召开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座谈会。对模拟考试成绩不理想的人员,通过座谈会形式,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三是做好考前培训。针对调研中了解到复习资料少、知识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购买最新执法资格考试书219套1314本充实复习资料。

1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做好执法设备保障。提前摸清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存量,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二是做好预算管理。依法将本单位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执法培训、比武大练兵、稽查装备包采购等。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制约监督措施。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公布了税务行政处罚8项、行政许可6项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发布办税“最多跑一次”清单。制作“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二维码,通过税务官方网对外发布,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三是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年初,在制定全市绩效考核时,将“纳税人满意度”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明确所占分值50分和考核标准并通过公文下发。四是强化执法执纪监督。按照省局“1+3+n”大监督格局部署及要求,有效发挥专职监督、职能监督及日常监督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从税。

18.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工作方案,加强汇报沟通。将工商界、财经界和法律界代表委员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围绕“建立沟通机制、汇报税收工作、宣讲政策法规、集中群众智慧、提高业务质效”目标,主动对接、沟通提案内容并认真落实办理。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计18件,办结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外部多方监督。自觉接受审计、财政、政府法制、舆论等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反馈、报告整改情况。三是深入学习省局下发的行政诉讼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19.加强内部监督。一是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制定2019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完成对开阳县税务局、综保区税务局的日常督审。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市减税降费工作的专项督察。二是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后新情况、新问题,新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政府采购评审代表工作规范,对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控制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管理。

2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抓好年度公开重点。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及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贵阳实际,细化任务分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公开。二是充分发挥对外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效应。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及时在自媒体平台推送涉税信息、政策要点,让社会大众知悉。2019年,通过《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税收政策及其他信息共355条,阅读量243763次,关注人数9435人;通过对外公开网站发布税收政策、通知公告及工作动态282条,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及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公开,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定、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强化对纠纷的预判、分析及妥善处理,全年无重大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事件发生。二是按照合理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积极协商、耐心沟通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防止纳税争议扩大化,努力消除涉税争议。三是完善政务舆情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筑税办函〔2019〕65号),对监测范围、监测方式、分析研判、信息推送以及应对处置等进行细化明确。与新浪贵州合作开展对贵阳市税务系统的舆情监测工作,提高了掌握舆情、防范风险的主动性。

2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及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成立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复议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制度,积极组织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资格证考试,有79人获得行政复议资格证,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零发生,诉讼案件1件。三是创新复议应诉工作。针对稽查案件争议大、认定有分歧、各地重大处罚案件等特点,选派公职律师提前介入,与各稽查局、各区县局探讨案件性质、处理方式、程序完整性,把好风险关口。

(七)全面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培训。按照稽查业务、“三项制度”、法制骨干等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法治教育学习培训,确保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筑税发〔2019〕9号),将宪法教育、依法治税等作为重要教学内容。三是突出初任培训。分四期完成全市219人初任培训,针对初任培训执法资格模拟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组织1次座谈会。

24.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丰富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参加“七五”普法和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参加“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人关注“中国普法”和“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二是完善教育机制,加强预算保障。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预算保障力度。三是推行“数字人事”系统,抓好考查测试。在数字人事系统的“两测”中,将法律常识作为领导胜任力测试大纲的内容,通过测试推动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5.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系统谋划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按照省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贵阳市工作要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实。二是推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常态化推进依法行政重大问题解决。把会前学法作为会议必经程序。

26.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主要领导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法治工作由主要领导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外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28.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升级税控算法,简化税控设备。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于2019年9月27日上线运行。二是积极配合省税务局“云上贵州”“电子税务局”建设。三是依托互联网打破缴费人属地限制。启用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功能模块及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拓宽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费的申报缴纳渠道;打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多元化缴费渠道,自由选择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智慧税务app、自助终端等方式,实现“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社保缴纳渠道。

一是聚焦主业,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2019年度,在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情况下,全市税务系统圆满完成税收收入,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二是围绕主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从重点税源监控来看,全市400余家重点税源企业在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超200亿元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费成本降低成效明显。三是把握主线,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目录及办理流程,并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深度,通过采集共享数据的实时推送,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面落实税务注销“承诺容缺办”服务。通过“创新服务举措、整合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强化政策宣传”等措施,努力打造贵阳市高效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外部审计、内部督审发现的涉及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仍然较多。二是个别干部法治观念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的法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三是对税收风险的研判应对不够精准。

2020年,贵阳市税务系统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总局、省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主引擎作用,建好“三项制度”主抓手,优化执法方式,保障征纳权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税费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为新税务壮阔踏上新征程护航,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工作新发展助力。

企业税务工作汇报

我国企业出租房屋,具体需要交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现将各税种分述如下:

第一,营业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税率为5%计算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税目税率表、《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1月1日至今,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同时在国家总局20xx年10月18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35号)中,自20xx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即外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印花税。以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税率为1‰计算缴纳印花税,或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按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四,房产税。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自1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4号)]。

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情况外,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出租房屋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缴纳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第六,企业所得税。查实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将房屋租赁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本企业收入,扣除与该经营用房有关的成本和税费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一,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第二,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xx]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对企业提前收到租金收入的情形作出了补充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企业收取符合上述规定的本期租金,应当期确认收入,交纳营业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提前一次性收到租赁期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如一次性收取几年的租金,在此情况下,应在收到预收款当天交纳营业税,但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同时,与此相关的出租房屋的折旧及交纳的税费等也应按税法规定分期计入支出。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列示如下: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总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当年收入)。

预收账款等(跨年度收入)。

交纳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与当年收入匹配)。

待摊费用(与跨年度收入匹配)。

贷:应交税金等。

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累计折旧。

以后年度结转收入费用:

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待摊费用。

企业在发生出租业务时,可参照上述进行税务和账务处理。

平日顾问过程中,发现有些企业为了少纳税,减少租金入账的金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36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申报的计税依据偏低,是有权依据规定方法调整的,企业少报租金不但起不到少交税的目的,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得不偿失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发生房屋出租业务时,应据实申报纳税,缴纳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并按以上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税务局法制股工作总结

今年税收法制工作在市局法制科和区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法宣传力度,拓宽税法宣传广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进程,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优化治税环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局税收工作的全面依法开展。现总结如下:

积极配合区局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税收宣传活动方案,与国税、区政府等部门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切实推进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以税法进市中心、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形式全面开展,形式多样,气氛浓厚活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税宣工作实现了三个结合:一是与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二是与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树立地税形象相结合。

在公交车电视屏播放各种税宣提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4123份。强有力的营造出了有声有色的税宣活动氛围,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获得了社会对税收的理解和支持,改善了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7.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7.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8.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制定了区局《“六五”普法20**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了我局今年“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了区局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今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3项重点工作和13项基础性工作。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备查备案和到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服务基层执法的工作。根据各税务所的具体执法情况,到各所加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法律援助和政策服务。

(三)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做好地方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认真督促检查,全面掌握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新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8户,至优惠期满共优惠税款10.92万元。有效开展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多次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疑难的解决途径。

7.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情况;8.税务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情况。四个阶段一是各单位自查,做好迎检准备;二是区局全面检查;三是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四是区局复查验收。经过我局的全面检查与整改,9月下旬顺利的通过了市局检查组的执法检查,市局检查组对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牵头组织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川地税发[20**]85号)文件要求和方法,区局案卷评查组对稽查局20**年度1——11月期间形成的“四类”案卷,采取查阅税收执法卷宗、询问执法人员有关情况等方法,对其67户案卷,按评查面不低于20的%抽评了15户行政处罚案卷(无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也无涉税举报和查补金额20万元以上的企业案件)。经评查组评定12户优秀,3户良好。

(六)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区局采取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放《执法评议表》的方式开展税收执法评议工作。今年重点评议了城东所、城西所、城南所、直属所和稽查局五个单位。从收回的680份《执法评议表》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税收执法工作都很满意。

(七)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评估。

(八)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今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税务案件,十二月上旬,重审办在稽查局抽取了两起案件进行复查。

(九)认真做好各类常规报表工作。今年通过调查清理,完成并上报各类报表共计16份。为上级部门准确掌握基层税收执法基本情况,正确做出税收政策决策提供了参考素材。

四、加强信息反馈,做好综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是当前解决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向市局报送信息8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4篇,为上级税务部门依法制定或调整税收政策提供了决策参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执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十二五”规划,以“构建和谐税收”这工作中心,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质量为工作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制建设,努力构建法制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搞好税收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法律素质,打造一个法制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的法制工作队伍。

(三)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与广度,注重特色和效果。

(四)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案件复查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切实做好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

(七)积极参与政府创建“法制船山”的工作。

(八)加强信息反馈工作。

税务工作者个人廉政汇报

期:___________。

一、理论学习方面。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平时能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项理论知识。在___月份___的一个月的脱产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的各项理论知识包括税收、会计、计算机、公文基础等都有了___的提高。

二、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___建设有中国特色的___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___同志“___”重要思想,学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___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不断增长,工作能力不断加强。

今年___月份,由于人员的调整,我接手___管理工作,管理全县__个纳税户的___领用、发放、缴销,由于我对这方面的情况知之甚少,所以面临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我克服重重困难,认真专研,不懂就问。一段时间下来,我对__基本状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实践,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___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一年以来,我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规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不___挪用、不谋私利,不参与___等违法乱纪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正所谓是“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在取得一点成绩的同时,我也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魄力还不够,放不开手脚;

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三是对一些业务技能特别是税收法规方面还不够熟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税收综合业务等技能才能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总之,短短的一年是我不断成长的一年,也是我对税收事业由熟悉、热爱并愿意为之终生默默奉献的一年。

范文仅供参考。

感谢浏览。

税务局

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化解行政争议和解决诸多涉法问题的迫切要求,把法律顾问制度引入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能有力地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为“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实施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税务机关是行政执法部门,税务人员直接从事大量的一线执法工作,随着税收执法风险的增加,对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有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协助税务机关处理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起草、修改各种涉法文书,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一)聘请法律顾问,是妥善解决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中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事务逐年增多,相应的税收执法风险也随之增加,具体表现在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纳税争议等方面,一些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利用税务机关的管理漏洞,实施虚开发票、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及国家税收利益。同时,税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基层税收工作中经常遇到立法层级关系模糊、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税收执法依据适用不当等问题。

由于税务人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处理上述问题时就会遇到很多。

困难,这就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协助税务机关处理涉法事务,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二)法律顾问能提供法律专业技术服务,提高税务机关决策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涉及税务工作方方面面,法律顾问可以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重大行政执法等环节中,提供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技术支持,以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法律顾问可以在重大决策上参与论证,降低决策中的法律风险,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针对重大基建和采购项目,能有效预防和降低大额资金使用风险;参与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处置,运用法律手段,发挥疏导、参谋、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化解矛盾和隐患。

(三)法律顾问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提高税务人员执法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通过举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法律知识讲座、座谈交流、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为税务人员授课,通过系统的学习,能有效提高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为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满意度奠定基础。

聘请法律顾问是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建设法治型机关的需要,更是税务部门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等于为税务部门提供了法律“智库”服务,同时为税务部门处理民事行为上了一道“保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顾问、让其全面介入税收决策、税务管理和税收执法领域,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树立公正执法形象和良好威信,这既是税务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二)聘请法律顾问是实现依法治税的重要推力。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是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它对地税各项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发挥其专业特长,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学民主管理、内部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有力促进依法治税工作目标实现。

(三)聘请法律顾问是推动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税务机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事业的发展,比如:执法不规范、执法漏洞和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征纳双方矛盾纠纷在特定情形下激化等。由此看来,地税部门开展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更是解决处理好法律、社会等因素。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堵塞执法漏洞,提升执法质量,规避执法风险,化解矛盾纠纷,能够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确保税收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税务局法制工作总结

2018年即将过去,法制股在州局法制科的指导下,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股室、所、稽查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今年的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来法制股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20xx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2020年以来,平塘县税务局法制股着眼服务发展大局,强基固本,主动作为,不断推动税收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局法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作为,税收法制取得新成效。

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一是健全机制,做好税费政策落实和风险应对工作,我局于11月2日制定并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平塘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通知》(财预〔2020〕124号)有关规定,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2020年全年,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纳税人97390户次,减免各项税费15944.44万元。。

(二)靠前服务,依法行政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执行8大类35项裁量权行使基准,有效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资,坚持“应审尽审”,注重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20年接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1件,行政许可案件336件,根据案卷自查自评工作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案卷随机抽评40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15卷,简易行政处罚5卷,行政许可20卷(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基本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完备,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

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把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提高干部法治能力素养的重要抓手,加强考前训练,统一组织模拟考试,对模拟考试不及格的再进行补考,确保应会尽会,通过多措并举,2020年参考的9位同事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扎实前行,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发挥“三项制度”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分析当前税收法治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的要求,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通过微信、qq群、大厅led显示屏、12366服务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政策,为“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营造良好气氛,树立平塘县税务局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大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利用赶场天,在平塘县城满仙农贸市场开展“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条。同时在局内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分章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全员学习宪法知识,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一是我局法制部门与社保和非税部门合署办公,基层人员工作量大且杂,税收专业知识不强,往往顾此失彼,使得税收政策法制工作开展深度不够,税收执法工作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严格抓好贯彻落实,做到税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面对依法治税工作的“新常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以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加强税收执法教育,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及时对国家制定或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

(三)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以“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引导提高税法遵从度,切实做到用法治思维推动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党委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结合主题教育、“三会一课”等,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工作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罗源县经济社会发展。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便利化改革举措,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等部门建立新办企业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当场办结。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保留事项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以省局权责清单范本内容为基础,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及时调整承诺办理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建立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明确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事项,将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税务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2020年我局共上传12条清单事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确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

3.健全衔接机制。一是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2020年通过“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18起。二是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司法协作机制。2020年新增破产案件1件,经罗源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确认债券,税收债权受偿率100%。

4.提升征管质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局认真排查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资格情况,确保岗位人员执法资格合法。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内控机制,全面监督税收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执法过错提醒,完成风险疑点防控核查应对任务。本年度共产生日常过错7条,自我纠错5条,确认为过错2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3.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公开投诉电话、税务案件举报电话,设立来人来访接待室,广开外部监督渠道,促进税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进行税务处理决定前事先告知纳税人税务处理决定的理由、依据和决定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

3.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高度重视12345及12366热线工作,建立专人负责12345及12366诉求处理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防止逾期件、反弹件的出现,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收到12345诉求件43件、12366诉求件10件,均在期限内完成答复,诉求人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涉及纳税人权益、公共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示基础事项25项,公示执法人员数量67条,准予行政许可数量805条,一般行政处罚数量18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税收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展示宣传,不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系统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普法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内法规、基本法律、业务法律培训,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020年以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管征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执法程序不够规范,如文书制作、文书送达不够规范。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目标,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

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继续落实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办税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三)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法制股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的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加强对最新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及时通知给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保证了执法的规范性。二是利用在周一例会、职工大会等时机,会前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继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四)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担任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探索税收执法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定案制度和税收执法情况分析制度,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五)认真建立科级干部法治档案。根据《中共省委关于印发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通知》要求,法治档案是年度法治考核的有效载体,是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科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科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

(六)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经过省税务局的调整后,已明确在机构改革前的行政权力事项共有83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已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布,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权力事项将有所改变,但是省局的相关文件还未正式下发,如果省局出台了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将及时进行修改并进行公布。

(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马尔府法〔2018〕4号)文件精神,我股室开展了对本单位2003年至2018年期间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了该项工作。经过自查,一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无法定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也从未重复发文或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进行发文等现象。

(一)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相关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职工大会会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带领全局职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促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今年4月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同州、市两级国、地税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5月18日下午,我股室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了“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答题活动,本单位共有27名在岗职工参与了竞赛答题。通过此次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环保意识。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为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栏和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向广大老百姓宣传税收及宪法等知识,不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三)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月21日至22日,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和部分涉税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地税局召开的关于环保税法视频培训会。4月12日上午,我股室同纳税服务和管理部门的部分人员,立足本地实际,采取走访的形式,深入松岗镇哈飘村省绿茵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几家企业,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进“企业”活动。4月12日下午,的税法宣传小组深入第二小学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6月11日上午,部分同志同市司法局的赵凤等同志一同来到市第三小学,联合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诚信伴成长”为主题的税法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走近了税收、了解税收、宣传税收,并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为营造我市和谐的税收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按照州局有关工作要求,我股室对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税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此次执法大督察工作未发现股室、所、稽查局存在违法、违规执法等情况发生。通过执法督察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推行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省级税务权力清单。积极宣传进户执法项目,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二是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在平台中录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截止至2018年11月13日,未发生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精神,法制股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府办发〔2017〕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所有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了重点评查的方式,对稽查局2017年以来已办结的3户税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组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和执行以及立卷归档等项目中的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最终评分均为优秀。从本次案卷评查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以前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绝大部分案卷做到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行为引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处罚适当,执法结果公正合法,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四)内控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三定方案”后的工作安排,法制股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法制股按时完成了督察内审人员信息填报工作,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中认真做好了内控平台人员权限、岗位设置等工作,为以后顺利开展督察内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州局法制科的安排,法制股积极组织本单位将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了全省系统举办的考前综合测试工作。及时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同志认真参加考前培训,并向他们转发相关培训课件及测试题,为他们能够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做好了准备工作。

(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由于税务干部职工的工作都比较忙,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相对就较少,而每名职工脱产学习培训的机会较少,职工只有利用休息时间来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

(二)原来是法制股负责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现在只能由办税服务厅的税务干部录入数据,市政务中心要求及时录入数据的同时还要在数量上不能太少。一线的税务干部不仅要负责收税,而且又要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录入收税的相关数据,这样就增加了一线干部职工的工作量。

(一)明年将重点做好的“三项制度”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工作。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五类税收执法行为中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在内部控制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通过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一案双查”工作。

(三)对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工作和对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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