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范文(15篇)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范文(15篇)

时间:2023-12-23 17:09:52 作者:紫衣梦

合同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条款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损失。如果您需要起草一份合同协议,以下是一份典型范本供参考。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xxx协议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协议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协议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协议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协议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协议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协议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协议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协议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协议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协议不承担的项目。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协议

乙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电梯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年收费为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润滑的工作项目。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不属维护范围之部分:

1、人为的损坏部份。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二、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是。

gb7588-20xx、gb/t19775-20xx、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四、安全工作责任。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五、维保电梯的品牌、型号及保养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电梯安全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  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   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  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2.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3.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 3%、 2。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  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 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 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 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  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 平层情况;

2.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 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 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 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 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 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 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3. 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

1. 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

2. 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

3. 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4. 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  维保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三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  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  维保单位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十八条  维保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数量应与单位的规模、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相适应,以保证对每台电梯有足够的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平均不宜超过15台/人。

第三十九条  维保单位应制定固定格式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认真填写,并经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存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4年;

第四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也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技术档案。

第四十二条  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

自检记录格式参见附件f;

第四十四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就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安全使用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因使用单位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消除及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与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挂靠。

第四十六条  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验与安全监察

第四十七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标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监督检验要求。超过定期监督检验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1.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梯:

2.没有和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电梯;

3. 已签订维保合同但没有及时向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的电梯;

6. 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电梯;

检验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同时向所在地区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   地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条   地市质监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区县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

第五十一条   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局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1. 因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2. 因维修保养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3. 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

第五十二条   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循《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消防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三章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九)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十)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第十七条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的编号;

(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

(三)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第十九条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电梯广告制作设计合同书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展示设计及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

竣工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因不可确定因素拖延双方协议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质量保证:

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为元(大写),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再添加附近内容以外项目或者数量变动,根据实际制作数量和价格补充协议。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设计制作材料完毕安装完毕前三天,再支付总价款的%进度款,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结清。

四、工程要求:

2、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展览展示费用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

料及设备。

3、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因该工程的特殊性,甲方做好充分配合工作,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因甲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时间顺延,因乙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中途有其他变动,不是因为乙方造成,甲方无权要回预付定金,并支付乙方材料费和施工费、设计费等相关投入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图纸、效果图。

附件二:《展览展示费用预算》。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

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润滑的工作项目。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不属维护范围之部分:

1、人为的损坏部份。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二、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是。

gb7588-20xx、gb/t19775-20xx、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四、安全工作责任。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五、维保电梯的品牌、型号及保养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维护保养是对武器器材的检查、试验、修理、配装、分级、回收等。电梯维护保养。

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2)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2)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5)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3、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第三条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

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2

页,当前第。

1

1

2

电梯安全及维护保养情况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安全及维护保养情况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到目前为止,全县在质监局备案的电梯580台(停用30台),其中自动扶梯24台(停用6台),自动人行道8台(停用2台),货梯18台(停用4台)。

1、维保人员与业务量不匹配。部分单位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人均保养电梯数量超过规定,有的人均负责维保电梯超过50台,造成只维修不保养的情况;部分单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梯技术标准不够熟悉。

2、使用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一机一档”归档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对档案管理不重视,档案管理较为混乱。

3、电梯维修保养自检工作不落实,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的自检内容未能完全涵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要求,部分电梯维保单位没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季度维保、半年维保,甚至不做年度维保,仅仅只做了半月维保。

4、服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应急电话、投诉电话记录不规范;部分单位缺乏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对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没有汇总、分析及改进措施;故障抢修记录不齐全;部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使用单位应按时实施定期检验宣传督促不够。

5、部份外地维保单位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维保或授权重复、职责不明确等。如部分制造单位设立的维保站存在保养其他品牌电梯的情况。

6、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事实上,几乎没有电梯维保单位及时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7、普遍存在着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电梯日常维保记录中的维保项目未满足规范要求;未有效开展对所维保电梯的定期自检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定期检验是在电梯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但往往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在现场检验时,会发现自检报告部分项目与实际不符,这也说明电梯维保单位的自检很不规范,个别单位甚至存在编造自检报告的'行为。

1、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责任主体单位,主要抓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演练”的要求。也就是做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制度的落实,做好电梯的注册登记和人员的持证上岗的落实,做好电梯检验的落实,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落实。以此推动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

2、抓好宣传教育。针对小区业主对电梯使用常识了解不够。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开展好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宣传正确使用操作电梯及应急情况的处理。发放宣传材料,让用户了解电梯使用不当的原因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3、抓好检查与隐患的整改工作。开展好电梯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电梯管理的指导。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经检验不合格、对群众举报投诉反映强烈的单位,加强检查频次并跟踪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4、抓好电梯维保公司的检查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公司的专项检查,不定期的对维保公司服务情况及维保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那些经常对所维保的电梯不能一次检验合格的维保公司,以此推进维保质量的落实;抽查维保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电梯故障能及时排除。

5、加大执法力度,严防不合格电梯的使用。加大对电梯使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电梯不能及时办理注册登记、电梯管理人员不能持证上岗、使用单位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电梯、维保公司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6、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联系,对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7、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及定期演练工作。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的记录;提高服务意识,对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及时汇总、分析及改进;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电梯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8、严格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的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半年维保、年度维保,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一、对所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严格按照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且日常维护保养项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

二、帮助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三、建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通知后及时排除。

四、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保证维修人员及时抵达并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

电梯信息卡。

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公司。

维保责任人员:********。

维保电话:************。

使用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

使用单位值班电话:**********。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我单位承担电梯维保工作的`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书

4.1甲方委托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工地,如有缺损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缺损件。

4.2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如防潮、防盗等)。

4.3安装时,甲方应会国乙方安装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验收,如发现缺损件,甲方应在开箱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乙方电梯根据“gb-7588”、扶梯根据“gb-16899”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5.3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向甲方提供设备。

5.4乙方负责安装的,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但其中使用期不超过12个月。

5.5根据建设部(1995)167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由制造厂实行一条龙服务。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

六、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

七、合同变更和违约。

7.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四个月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7.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延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罚金/滞纳金。

7.3除不可抗外力,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货物已交运的,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7.4甲方未付清本合同款项的,本合同项下电(扶)梯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7.5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需修改,则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且由双方共同签署此附件。

八、其他。

8.1本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为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裁决。

8.4本合同履行地为××。

8.5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甲方执正本一份,乙方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九、特殊条款。

9.1?井道技术数据由乙方实地测量,发生差错由乙方负责。(男方原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井道尺寸不作参考)。

9.2电梯基本功能中的轿厢到站钟改为语音报站,轿厢内增设紫外线消毒灯。开门宽度由招标文件中的1米改为1.1米。

9.3乙方提供的电梯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梯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9.4凡规定的进口部件要提供海关商检证明。

附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略)。

电梯产品设备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我单位郑重作出承诺如下: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五、当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电梯维保人员保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xx年月日。

工程施工电梯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乙方因垂直运输的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下述施工电梯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概况;。

二、租赁期限:____。

租期不得低于陆个月,低于陆个月按陆个月计算。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发货单)所列租赁设备及配套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等。

四、租金的计算和支付:____。

1、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移交手续后,设备进场由乙方向甲方做书面证明,进场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将完好的设备交给甲方并结清租赁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并及时拆出设备。

3、设备租金按月收缴,不足一月,按天数计算。

五、租赁设备进出场、验收和费用。

1、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元由乙方承担,并在设备进场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包括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必要技术参数。

3、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按照甲方随车的发货清单清点验收租赁设备的各项,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发货清单交给甲方。如果乙方未按本款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甲方将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将租赁设备的发货清单交付给甲方。

六、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与验收。

1、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安装拆卸、调试的现场条件及人员配合等。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的基础图及安装现场的技术要求事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设备的基础。并按照技术要求核实场地、道路、电源等条件情况,保证设备正常安装。

4、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申请有关职能部门的安装检测,取得检验报告后(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案。

七、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乙方在使用租赁设备期间,租赁设备任何部件、任何装臵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处理,或委托乙方处理,不得带病作业,若因设备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的故障其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规操作或因供电等乙方的原因素导致的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将设专人对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八、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设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3、乙方应对作业范围内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____(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样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按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付款后继续租用,合同照常生效。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向对方偿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因设备故障乙方通知甲方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维修过程超过4小时时间乙方扣除甲方当天租金。

2、若乙方实际需要的高度超过标准高度,增加部分的安、拆人工费用需另算:____安拆费用:____标准节元/节,附着元/套,由乙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____委托代理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范文推荐
  • 12-23 教师爱的教育读书心得(模板21篇)
    写读书心得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沉淀和消化所读内容,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这些范文,可以给大家一些写
  • 12-23 又精辟的个人述职报告标题范文(17篇)
    作为一份个人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的撰写需要充分准备和深入思考。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述职报告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借鉴吧。尊敬的领导:时光飞逝,20__年已悄然来到我们
  • 12-23 幼儿园安全培训的心得大全(20篇)
    培训心得是参与培训活动后对所学内容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培训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通过这些范文的阅读,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 12-23 卫生院老年人健康宣传活动总结(汇总19篇)
    活动总结是活动质量和效果的评判标准之一,它能够帮助我们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以下是一些实用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自己的总结。xx月xx日—x
  • 12-23 动员部署会上的表态发言(实用16篇)
    发言稿的结构一般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每一部分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内容。亲爱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向大家
  • 12-23 冬奥会冰雪运动的演讲稿(优秀16篇)
    通过撰写演讲稿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整理自己的思路,将观点有条理地展示给听众。演讲稿范文的参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演讲技巧,使我们的演讲更加生动有趣。
  • 12-23 广告工程承包合同(优质15篇)
    承包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契约,用于委托某一方完成特定项目或任务。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项目的承包合同,有助于大家了解承包合同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12-23 土方运输合同简单(专业18篇)
    运输合同一般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运费、承运方式等具体条款。以下是一些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的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
  • 12-23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作总结(专业17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让我们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2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
  • 12-23 商务洽谈活动策划方案(优质18篇)
    在工作和生活中,制定一个合理的策划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策划方案的编写需要注重时间和进度把控,以确保方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07:30:指定地点集合,(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