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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专业14篇)

时间:2023-12-22 23:08:22 作者:薇儿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专业14篇)

报告范文通常包括引言、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以展示研究的完整过程和结论。以下是一些经过编辑整理的报告样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制制度】滦南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范文

2015。

36。

24。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所属部门向县政府和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送县政府。

县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报告的收集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要是报告本地、本部门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度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两清单制度,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包括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等情况。包括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责任追究等情况。包括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等情况。包括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情况。

包括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等情况。包括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坚持学以致用等情况。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本年度完成的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安排的工作项目,要重点报告,说明落实措施和取得成效。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本级政府、上级人民政府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县政府要求所属工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下级部门报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或者某一方面工作情况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具体要求提交报告。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向特定机关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具体要求提交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于每年。

1

10。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附电子文本。报告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本机关印章。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按要求报送后,应当通过报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于。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县政府接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所属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后,要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发现内容失实的,缺少应当报告的内容或者应当报告的内容表述不清的,应当报告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的,要责令报送机关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县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报告的审查工作。

县政府对接受的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要进行认真分析,全面掌握本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情况,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列入县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于个别行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报送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所属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自觉接受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对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议要认真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其列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所属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义务,自觉接受监督;一方面要通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所属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会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以来,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实务工作,努力为我县商务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长亲自任组长,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强化了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明确责任分工。年初我县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局其他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按时报送依法行政有关材料、参加有关会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讲座。每个星期的局例会上都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依法行政有关材料,发掘亮点,宣传典型。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完善了商务工作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商务:工作的准则和重要工作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县政府依法行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程序合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文书案卷规范,法制宣传培训效果明显,矛盾化解及时有效,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从而形成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亮点。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查把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020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政府法制机构事前审核、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和公开发布制度,健全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审质量。强化了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备案审查程序,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和解释权制度。2020年制定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在内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资格审查、学习培训、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同步开展了行政执法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履行的职能权力的审查核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清理。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将行政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通过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经过部门法制机构审核。

(五)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

报告。

制度,按规定向县政府报告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二是加大商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商务工作透明度。通过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公示栏、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各种形式,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和办理人员、股室及负责人。通过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商务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按照监督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公开重要岗位职责及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取得一定成效。

近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不够。在具体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内容多、人员少或不到位的现象尤为突出。二是执法难度不小。在执法过程中,阻扰、干预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执法,对于公正执法也是一个挑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一是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总之,依法行政是一项重要工作,是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标准。商务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至关重要,关乎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法制化进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不懈努力,强力推进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为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出新的更大的奉献。

X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0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提升全厅法治有关工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助力xx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x-xx月共牵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xx件、指导督促全市办理xxxx件。全面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规范,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组织各区编制xx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全省率先发布。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切实以考核评估助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年初即出台方案明确xx项全市“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涉及xxx条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单位承接省下放、委托实施和重心下移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近xxxx项,并报请省政府赋予xx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改革,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实施首批改革事项清单,印发标准化工作手册,推动党政机关内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督查督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xxxx件。将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与政府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盼有机结合,强化制度规范,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受到代表委员好评。

协调修订《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

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决策立卷归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协调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x次集中学习《预算法》《证券法》《政府投资条例》《xx经济特区医疗条例》《xx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

(五)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x月初即牵头研究制定企业报备、政府审核制度,分类分步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不断依法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先后出台“惠企xx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xx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xx条”等系列帮扶举措,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x月底即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指引合法性审查、清理、发布、解读工作,以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等为原则,逐条逐项审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工作组各专班提请印发的文件指引,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多次组织开展防控文件指引的修改废止工作,及时在“xx政府在线”上线“抗击新冠肺炎,xx在行动”专题,主动发布、深入解读防控文件指引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厅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动态研究推进厅内法治有关工作。通过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厅上下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按要求组织厅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xx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并于xx月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项培训。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市政府机关党组、厅机关党委及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围绕机关党建、人事、财务、信息化、公文审核、工作秘密管理、值班信息办理等方面制定、修订各类制度文件xx余件,全面提升厅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修订《市政府办公厅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合同管理规定》等x个内部事项为我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开展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立卷归档等工作。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x名公职律师,常态化承担市政府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合规审核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审尽审。

三、存在的问题。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受制于上位法规定,一些领域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

在建议提案督查督办工作方面,办理单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研究不够系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作用,推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厅内各项法治工作,努力为xx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协调各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完善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为一体的公开体系,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强化政府网站、微信、微博、ixx、数据开放、热线服务等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三是做好持续跟踪督办,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开展持续跟踪和跨年度督办,以更大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厅内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厅内合同、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管理。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0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采取务实措施不断提升全厅法治有关工作水平,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充分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助力xx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x-xx月共牵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xxx件、指导督促全市办理xxxx件。全面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规范,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组织各区编制xx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全省率先发布。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切实以考核评估助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年初即出台方案明确xx项全市“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涉及xxx条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单位承接省下放、委托实施和重心下移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近xxxx项,并报请省政府赋予xx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改革,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实施首批改革事项清单,印发标准化工作手册,推动党政机关内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

(三)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督查督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督查工作重点,认真履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xxxx件。将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与政府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盼有机结合,强化制度规范,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受到代表委员好评。

协调修订《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

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规范决策立卷归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协调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x次集中学习《预算法》《证券法》《政府投资条例》《xx经济特区医疗条例》《xx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

(五)统筹推进依法防控疫情。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x月初即牵头研究制定企业报备、政府审核制度,分类分步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之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不断依法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牵头先后出台“惠企xx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xx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xx条”等系列帮扶举措,真金白银帮扶企业共渡难关,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x月底即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指引合法性审查、清理、发布、解读工作,以最大程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等为原则,逐条逐项审查各区各部门和各工作组各专班提请印发的文件指引,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多次组织开展防控文件指引的修改废止工作,及时在“xx政府在线”上线“抗击新冠肺炎,xx在行动”专题,主动发布、深入解读防控文件指引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厅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动态研究推进厅内法治有关工作。通过市政府机关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厅上下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践行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按要求组织厅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xx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并于xx月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面向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项培训。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出台市政府机关党组、厅机关党委及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围绕机关党建、人事、财务、信息化、公文审核、工作秘密管理、值班信息办理等方面制定、修订各类制度文件xx余件,全面提升厅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修订《市政府办公厅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市政府办公厅合同管理规定》等x个内部事项为我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开展了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立卷归档等工作。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x名公职律师,常态化承担市政府机关党组、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合法性审查以及合同合规审核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审尽审。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受制于上位法规定,一些领域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

在建议提案督查督办工作方面,办理单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研究不够系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接下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作用,推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厅内各项法治工作,努力为xx打造一流法治政府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

(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协调各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完善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为一体的公开体系,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强化政府网站、微信、微博、ixx、数据开放、热线服务等各类公开平台建设。

三是做好持续跟踪督办,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开展持续跟踪和跨年度督办,以更大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厅内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厅内合同、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管理。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人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婚姻登记、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信访维稳等方面做到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

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情保”、“骗保”、“错保”、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常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

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xx门户网站、局led显示屏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

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点,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救助指引卡;设置了救助管理站引导牌、流动救助车等,为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提供了便捷服务。我局还主动与乡镇、学校、公安等部门沟通,对全县0-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家庭儿童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出留守儿童13500余人。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按照民政部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基础数据、基础资料、统计台账,加快了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了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二是狠抓民间组织管理。根据民间组织管理规定,我局对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开展了年检。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其办证合格率、满意率均为100%。并进一步规范了婚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深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

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治保障。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我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抓好培训、注重监督,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精心组织,责任明确,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教育,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兴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兴市民通〔2019〕5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决策部署下,落实牢记***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工作依据,认真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严格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工作要求,强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对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从2020年1日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50元/月提高至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140元/年提高至4332元/年,增幅分别达到3.85%和4.64%。

二是认真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从2017年起所有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一律实行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稳步实施了直接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外,对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办理登记。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社会组织备案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在活动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并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全面清理和普查,全市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05个。

三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将早婚早育、扫黑除恶、义务教育、大操大办、赡养老人、公共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与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积德榜、好人榜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畅通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融洽干群关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依程序行政,扎实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后,我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1、本年度根据《关于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政府合同规范专项工作。近3年合同文本包括:《xx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仓库购买合同》、《统计vpn网络建设合同》、《法律顾问协议合同》、《统计年鉴印刷合同》、《课题研究外包合同》等。聘请法律顾问,认真制定《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服务外包合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上户礼品购买合同》等。

2、开展前置法律审查工作。今年制订实施《xx市xx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暂行)》,按照法定要求征求部门意见,发给律师评估后送区法制办审定。

3、本年度,我局未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规范性文件草案。

4、本年度,我局未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议或者部门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最终才形成决策文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三、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情况。

1、本年度,我局未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进行设立、撤销或者调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没有出现私自违规操作现象。

2、本年度,我局未出现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显交叉、冲突、缺位争议。

3、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xx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无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执法依据变更、执法职责和权限变更情形。

4、区统计局现有行政服务事项5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按规定在“福田政府在线”及“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编码库系统对外公布。我局在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所有管理规定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对受理的项目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各种申报材料都有明确的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格式,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核流程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存在内部流程外部化的现象。

四、规范行政处罚和强制等执法的情况。

1、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我局无委托执法情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8月协助市区法制办完成全局28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新证办理及换证工作,统一办理《xx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能、分解执法职权,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机构(岗位)。

3、制定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流程、设定执法环节,统一制定执法文书。

建立行政执法的告知、听证、法制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

4、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制度,组织对本系统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5、本年度内我局无发生强制执法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行政监督情况。

1、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计执法检查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及时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制作的执法文书及与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材料整理立卷后交区统计局存档。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区统计系统内通报,并督促各检查小组切实纠正检查程序、标准、文书、执行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近年来我局的案卷评查成绩呈稳步上升趋势,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2、本年度,我局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利用“福田政府在线”平台,每季度公布一次我局行政处罚情况。

3、本年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按时办结率100%。

不少于8小时,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同时结合工作的开展,组织3次业务培训,召集全区相关单位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大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其中,4月18-19日为贯彻市局改革创新座谈会精神,汇集统计人智慧和谋划福田统计的改革发展,召开“谈改革、献良策”统计工作恳谈会和培训会,局各科室负责人、街道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及统计站长、协管员和社区代表共40人参会。7月25日,我局举办“统计信息与统计分析写作”专题培训,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牛长涛处长及我局综合科祝建军同志担任主讲人,全区统计系统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9月22日,召开xx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暨普查员培训会议,全区十个街道共计300人参加。

八、普法情况。

成立了“一手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每季度进行固定时间集体学法,对干部、职工起表率作用。制定了《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及实施办法》、《2013年xx区统计法制重点工作》和全局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法律培训计划,组织全体职工开展集中培训、收看电视讲座、知识竞赛、发放法律处法规读本进行自学等方式的学法活动。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同时结合部门、行业的特点,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面向社会组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增强全民统计法制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九、加分项目。

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150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06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19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135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19个部门20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251项,进驻率98.04%;33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274项,进驻率82.2%。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4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2件,成功化解2816件,化解率达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7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40余人次。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300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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