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计划、目标和进展,使工作变得更加有序和有条理。通过阅读这些范文,你可以了解到如何将复杂的工作内容和成果简洁明了地呈现给读者。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近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
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举报电话:0553-5**9。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工作计划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意见》(市委发〔〕34号)与《x市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工作计划》(东打传办〔〕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x市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工作计划》(下称《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工作计划》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工作计划》,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打击传销公开信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公开信是将不必保守秘密并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关注和了解的事情公布于众的一种书信。那么你知道是怎么的写吗下面xx整理了,供你参考。
范文一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奎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奎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
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举报电话:05535**9xxxxxxx年xx月xx日范文二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您辛苦了!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你,实在是没办法而为之的事,敬请谅解。
我是四川达州市一们贫困农民,在我们这,农村人的家境并不富裕,年轻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家庭主要生活就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就在今年3月,一位在贵市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回来称贵市生意好做,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正在其他地方打工的几位亲人都先后到贵市打工,再后来,这些亲人又通知我去了贵市。
到了贵市我才知道,他们在贵市康庄路颉庄一带,多人租用民房,以销售天津天狮公司的保健用品为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聚敛手段,维持其组织的运转。
在贵市,他们并没有销售什么产品,而是通过发展人员,给成员不断上课洗脑,骗取更多人加入营销队伍,以收取成员入会会费(2800元/人)不断发展下线来提高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级别增加收入。
这些人主要来自于四川、重庆、广东、贵州等地,为了实现所谓的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每人每天交6元钱的作为生活费,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聚居在一起,过着同吃、同住、同活动的生活;他们不顾亲人朋友的劝说,抛妻弃子,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参与入会,发展下线和用于生活本身等。
我也曾试图劝解他们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把孩子丢在老人家里,说好寄生活费,可自从参加这些传销组织以后,不但没有寄回来一分钱,还拉更多的亲人、熟人去参与传销。
在前面我讲过,我们这种家庭几乎就是靠在外打工作为最主要的经济的。
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我们还要活下去呀,可我们如何活下去在此,我们肯请贵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组织的土壤,给我们这些曾经为共和国诞生作出巨大牺牲,而今依然十分困难的老区人民作个主吧!我也访问过贵市上的主页,本来这种事好像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可在贵市的主页链接工商行政部门一栏中,点击开的确是一个英文址;我又找到了市长您的信箱,但您的信箱地址我几次发的邮件都失败了;最后,我在天涯社区“天涯城市”保定版写了贴子,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可能他们都没有时间看),所以只好再一次努力,在此发贴。
希望能够得到您及您周围有关人员的注意,从而得到您的帮助!此致敬礼!xxxxxxx年xx月xx日范文三尊敬的市民朋友: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已实施两年。
了。两年以来,我市人民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执法机关严格执行《条例》,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吉首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全市人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全市人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xx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全市人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合力。
为了全市的稳定、和谐,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2315、110),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蔓延,为促进和谐吉首建设贡献力量。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木头城子分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为贯彻县打传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打传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切实维护辖区内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和分局同志们的努力下,木头城子分局所辖区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行为。
为确保该项行动取得成效,分局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并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人群、区域、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查以“连锁经营”、“直销经营”、“纯资本运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子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采取“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的方式,对乡镇结合部、人员密集行政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逐户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房屋租赁信息实时登记,在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组成内外联动、纵横交错的工作体系,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严查严打。
通过在街发放打传宣传单和悬挂打传宣传横幅的方式,揭露传销手法、欺诈本质及危害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的意识。
此项活动,分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100余份。
木头城子分局。
二〇一x年十月十五日。
打击传销简报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传销的认识,提高辨别能力,铸牢防范非法传销的思想防线,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打击传销简报,感谢您的阅读!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的蔓延,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确保泉塘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泉塘街道集中力量于4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每天由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协管员、义务巡防队员以及公安、工商、物业、楼盘等部门组成的近200人的队伍,分为四个小组,对泉塘社区、小塘路社区、阳高社区、泉星社区等进行了集中打传行动。打传行动采取四大措施:。
一是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零星打击相结合,以公安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中心为主,对传销活动进行清理排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由街道牵头,公安、工商、社区等积极协助,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分子。
三是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六个进入、六个覆盖”工作,加大打击力度,注重防范。宣传进物业,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机关,实现物业、学校、企业、社区、市场、机关全覆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街道与各楼盘、物业签订责任状,与社区居委员会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截止到4月6日晚,街道共组织了1334人,张贴标语45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排查了826户,1185人,打击了372户,遣返传销者645人,收缴手机482台,笔记本4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有力打击了猖獗的传销分子。在这种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下,有4000余人的传销分子主动离开了县域范围,辖区正日趋和谐稳定。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xx年3月31日起,星沙街道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集中在松雅、城东两个安置小区对前期摸排的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打击。此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设置13个集中清查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剑和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魏检亲自挂帅,坐镇星城和松雅小区组织指挥,党政领导带队负责上户清查传销人员、发放责令改正。
通知书。
填写收缴传销人员通讯工具登记表传销人员信息采集表。
截至4月8日,共计查处传销人员1132人,主动撤退的人数有700余人,收缴涉传物品1000余件(套),扣押涉嫌用于传销活动的工具900余件,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对一般的涉嫌传销人员进行劝说教育后当场遣送回家,对多个涉嫌传销头目移送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次行动采取白天清查,晚上“回头打击”的方式,有效打击了传销人员的嚣张气焰。通过调查了解,打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星城和松雅小区的街道上外来人员活动明显减少。二是据出租车和公交车司机反映,有不少传销人员已经主动撤离长沙县;三是学校、幼儿园反映福建、江西、浙江等地的学生和幼儿已办理离校、离园手续的人数已达50余人。四是通过收缴传销人员的学习资料和手机短信,发现传销人员已经认识到街道对星城、松雅的传销窝点打击力度之大,此地不宜久居。
下阶段,星沙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规范房屋租赁等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打击传销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您辛苦了!
在您百忙之中来打扰你,实在是没办法而为之的事,敬请谅解。
我是四川达州市一们贫困农民,在我们这,农村人的家境并不富裕,年轻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就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来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就在今年3月,一位在贵市打工的亲戚打电话回来称贵市生意好做,在他的再三请求下,正在其他地方打工的几位亲人都先后到贵市打工,再后来,这些亲人又通知我去了贵市。
到了贵市我才知道,他们在贵市康庄路颉庄一带,多人租用民房,以销售天津天狮公司的保健用品为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聚敛手段,维持其组织的运转。
在贵市,他们并没有销售什么产品,而是通过发展人员,给成员不断上课洗脑,骗取更多人加入营销队伍,以收取成员入会会费(2800元/人)不断发展下线来提高自己在整个组织中的级别增加收入。
这些人主要来自于四川、重庆、广东、贵州等地,为了实现所谓的一夜暴富的梦想,他们每人每天交6元钱的作为生活费,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聚居在一起,过着同吃、同住、同活动的生活;他们不顾亲人朋友的劝说,抛妻弃子,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参与入会,发展下线和用于生活本身等。
我也曾试图劝解他们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可是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把孩子丢在老人家里,说好寄生活费,可自从参加这些传销组织以后,不但没有寄回来一分钱,还拉更多的亲人、熟人去参与传销。
在前面我讲过,我们这种家庭几乎就是靠在外打工作为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的。
但是,他们出去后确参与了这档子事,父母拖着年老多病的身子,日日夜夜脸朝黄土背朝天,在贫脊的土地上种植一点庄稼艰难度日,可他们的孩子上学需要花费!传销把我们,和我们身边那些参与传俏人员的家庭拖进了更加贫困的生活状态中,使这些本以非常艰苦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我们还要活下去呀,可我们如何活下去?
在此,我们肯请贵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彻底铲除滋生传销组织的土壤,给我们这些曾经为共和国诞生作出巨大牺牲,而今依然十分困难的老区人民作个主吧!
我也访问过贵市网上的主页,本来这种事好像应该由工商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处理,可在贵市的主页链接工商行政部门一栏中,点击开的确是一个英文网址;我又找到了市长您的信箱,但您的信箱地址我几次发的邮件都失败了;最后,我在天涯社区“天涯城市”保定版写了贴子,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可能他们都没有时间看),所以只好再一次努力,在此发贴。
希望能够得到您及您周围有关人员的注意,从而得到您的帮助!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非法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11月底,我局共受理涉嫌传销举报8起,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执法人员195人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5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32人次,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开展宣传咨询受理举报投诉活动5次,向市民发放印有打击传销内容宣传资料35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份,录入涉嫌传销人员身份证123人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1个。
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完善打击传销领导责任机制。20xx年,我市和我局相继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传销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目标措施,同时作为辖区“打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我局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仅互通各打传人员联系方式,而且相互提供“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等有关信息,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了更快速、更透明打击传销工作的互通互联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深入推进打击传销活动,我局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长期抓的工作思路,划定责任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网络,一是打击传销内部信息网络。根据市局、分局二级执法信息网络和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对涉嫌传销的线索快受理、快分流、快反馈,便于及时组织查处。二是全方位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优势,在各分局和部分社区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将市监部门打击传销的举报电话和联络方式,张贴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鼓励群众举报。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积极发挥工商所片区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实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有分局、派出所专管员、社区联络员联合巡查相结合,对各地段的宾馆、会议中心、出租房屋等传销易聚集的场所进行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使传销分子无处藏身。同时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各小区显要位置都张贴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问题,积极举报。
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广场现场设点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今年分两次在华地百货、大润发等户外广场设立宣传点(台),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宣传。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视校园无传销创建,年年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在校学生及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今年寒暑假期间,利用学生返家之机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自20xx年开始,我市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溧城镇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知》,通过在城区社区(村)推行“五个一”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对“打传”工作起到了较好效果。真正形成一套“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人人参与”打传工作体制,切实把打传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发动基层社区村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已创建1个,有3个社区村正在创建中。
一年来,我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当前我市传销活动体现出“三性”,一是流动性更大,住所、培训点经常转移,甚至由室内转移到室外,使其很难跟踪;二是隐蔽性更强,由原来上百人集中变为十人左右集中,使其更难发现;三是欺骗性更强,文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其在组织、培训中更具有煽动性、迷惑性,使其很难识破。因此,下一步打击传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我市及周边地区仍有传销活动存在,一些不法组织打着直销经营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现在还出现向青少年人群特别是在校学生蔓延,打击传销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我们要加倍提高警惕,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严防死守,决不能让传销活动回流反弹。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进一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克服短期行为,切实建立完善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领导力量不减,专业队伍力量不减,整治力度不减,宣传声势不减,工作格局不变,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3、进一步完善长效联防机制。实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打传的责任制,实行辖区管理和业主管理相结合,实行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社区打击传销长期的宣传教育阵地,对传销活动场所实行全天候监控。
4、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继续进行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信心,稳妥的方法,有效的措施,把打击传销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建设高水平小康溧阳。
打击传销考核标准
第一条 为确保2015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另设加分和减分项目各1至5分,根据各县(区)自评、日常考查、现场考核和年度考核综合评分。
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月份。
组织领导(10分)
第四条 党委、政府重视打击传销工作(4分)。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1分);制定对下级政府的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并组织考核(1分);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召开联席会议(1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遇到困难向党委、政府请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分)。
第五条 工作制度健全,制订相关工作方案(3)。工作报告、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1分);制定实施打击传销工作行动方案、善后工作预案等(1分);层层签订责任书至社区、村委会(1分)。
第六条 工作信息报送(3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打击传销工作总结(1分);及时上报重大工作动态和信息及市政府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专项工作落实情况(2分)。
协作配合(12分)
第七条 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责任(3分)。成员单位明确负责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机构及联络员(1分);圆满完成上级及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工作(1分);年度工作有成效,年中、年终有总结(1分)。
第八条 成员单位按分工和“三定”方案,各尽其职,相互配合(7分)。成员单位有方案、措施(2分);组织开展(配合)打击传销工作(2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宣传传销危害、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传销、防范传销蔓延(3分)。
第九条 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2分)。工商、公安部门依法移送渠道畅通,及时依法受理(1分);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1分)。
查办案件(28分)
第十条 举报途径畅通,积极受理投诉举报(3分)。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不含110、12315)(1分);依法处理举报、投诉(2分)。
第十一条 依法查办传销案件(20分)。按照上级部署组织集中(专项)行动(4分);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4分); 工商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4分); 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并按时回复(5分);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3分)。
第十二条 无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5分)。
长效治理(35分)
第十三条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18分)。
1.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13分)。市城区95%以上的社区(村)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县城区90%以上的社区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乡镇80%以上的社区建成“无传销社区(村)”(2分),增加1%加0.2分。
2. 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5分)。
第十四条 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监管(5分)。对出租房屋做到“两清楚”,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第十五条 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3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签订防止 传销进校园责任书(1分),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2分)。
第十六条 把防范传销纳入就业指导、培训内容(2分)。人社部门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内容(1分)。民政部门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复转军人就业指导、培训内容(1分) 第十七条 县(区)、乡镇各级政府履行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责任,做好防范本地人员流至外地参加传销的工作(4分)。开展流出人员身份核查、走访工作(3分);流出人员从事传销减少(1分)。
第十八条 工商部门承担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信息通报工作(1分)。开展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及案件信息(1分)。
第十九条 设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1分)。
宣传教育(12分)
第二十条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6分)。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社区、村庄、学校、运输场站等地常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宣传栏、黑板报(2分);在市场、街道、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宣传、文广新等部门和电信运营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传销知识(4分)。
第二十一条 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载体进行打击传销宣传(6分)。在省级媒体发表稿件,各 县(区)至少1篇(3分);各县(区)政府或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当地电视台、广播或网络媒体至少做一次访谈(0.5分),报刊发表一篇文章(0.5分),做一次专题讲座(0.5分),并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组织竞赛活动、现场咨询等进行宣传(1.5分)。
经费保障(3分)
第二十二条 政府拨付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并给予10万元以上保障(3分)。
加分项目(1至5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满5分为止:
(1)打击传销工作受到省政府、国家部委文件表彰的,加5分;受到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加满5分为止。
(2)查处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传销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省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3分;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或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市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2分。
(3)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刑事责任,每办结1件加1分,加满5分为止。
(4)工作经验或做法,被省政府政务信息、国家部委简报采用编发或在省、部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2分;被市政府政务信息、省直厅局简报采用编发或在市、厅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省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1分;被省政府打传办政务信息简报采用编发的,加1分;被市政府打传办政务信息简报采用编发的,加0.5分。
减分项目(1至5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减1至5分:
(1)传销活动大规模蔓延、发展的;
(2)未及时发现、控制、查处传销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流出传销人员较多的;
(4)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5)对市打传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传销案件查办不力、行动迟缓的。
第一条 为确保全市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考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市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年度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另设加分和减分项目各1至10分,根据各地自评、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等综合评分。
第三条 现场考核由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1月份。
一、组织领导(12分)
第四条 地方政府重视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工作(3分);部署无传销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创建活动(4分);明确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1分);制定对下级政府的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县市区)考核评比标准,并组织考核(1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1分);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
第五条 工作制度健全,制订相关工作方案(3分)。工作报告、信息沟通、协作配合、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1分);制定实施打击传销工作行动方案、善后工作预案等(1分);层层签订责任书至社区(村)(1分)。
第六条 工作信息报送(2分)。
二、协作配合(8分)
第七条 成员单位落实责任(3分)。成员单位明确负责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机构及联络员(1分);圆满完成上级及本级交办工作(1分);年度工作有成效,年中、年终有总结(1分)。
第八条 成员单位按分工各尽其职(5分)。成员单位有方案、措施的(2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3分)。
三、查办案件(30分)
第九条 举报途径畅通,积极受理投诉举报(3分)。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不含110、12315)(1分);依法处理举报、投诉(2分)。
第十条 依法查办传销案件(20分)。按照上级部署组织集中(专项)行动的'(4分);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管理)依法立案查处传销案件的(9分);依法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并按时回复(4分);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3分)。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2分)。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受理(1分);检-察-院、法院依法处理(1分)。
第十二条 无因传销引发的重大刑事、群体性事件(5分)。
四、长效治理(32分)
第十三条 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社区
(村)活动(15分)。
1.查命名文件。90%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建成实现无传销目标(5分);
2.抽查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社区(村),符合以下标准:
(1)有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成员及会议记录;
(2)有公布社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电话、联系人、联系方式的联系卡;
(3)有打击传销工作的固定宣传栏;
(4)有致辖区群众的公开信;
(5)有宣传册或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的记录或图片等资料;
(6)有房屋出租户签订的承诺书;
(7)有信息员队伍及打击传销队伍并有活动记录;
(8)有社区与片区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
(9)有出租房屋登记档案、涉嫌传销分子及外出传销人员档案的信息库;
(10)有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并有活动记录。 经走访群众,未发现传销活动也无大规模流出传销人员的,得10分。
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
第十五条 设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2分)。
第十六条 把防范传销纳入就业指导、培训内容(3分)。把《禁止传销条例》、《刑法》修正案七、防止传销知识纳入复转军人、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内容。 第十七条 防范本地人员流至外地参加传销(5分)。开展流出人员身份核查、走访工作(3分);流出人员从事传销减少(2分)。
第十八条 及时收集、汇总、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及案件信息(2分)。
五、宣传教育(15分)
第十九条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6分)。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社区、村庄、学校、运输场站等地常设打击传销(无传销创建)宣传栏、黑板报(3分);在市场、街道等人员聚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普及防范传销知识(3分)。
第二十条 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打击传销宣传(6分)。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组织竞赛活动、现场咨询等进行宣传(1.5分)。
第二十一条 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3分)。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签订责任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
六、经费保障(3分)
第二十二条 政府拨付打击传销及无传销创建工作经费(3分)。地方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
七、加分项目(1至10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加满10分为止:
(1)打击传销工作,受到省市政府、省厅局委文件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加1分。
(2)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或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取得成果的(由市打传办组织有关部门评定),加5分。
(3)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刑事责任,每办结1件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4)工作经验或做法,被省市政府政务信息、省厅局委简报采用编发或在市、省级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的,加3分。
八、减分项目(1至10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减1至10分:
(1)传销活动大规模蔓延、发展的;
(2)未及时发现、控制、查处传销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流出传销人员较多的;
(4)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打击传销简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xx年3月31日起,星沙街道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集中在松雅、城东两个安置小区对前期摸排的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打击。此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设置13个集中清查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剑和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魏检亲自挂帅,坐镇星城和松雅小区组织指挥,党政领导带队负责上户清查传销人员、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填写收缴传销人员通讯工具登记表、传销人员信息采集表。
截至4月8日,共计查处传销人员1132人,主动撤退的人数有700余人,收缴涉传物品1000余件(套),扣押涉嫌用于传销活动的工具900余件,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收集证据,对一般的涉嫌传销人员进行劝说教育后当场遣送回家,对多个涉嫌传销头目移送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这次行动采取白天清查,晚上“回头打击”的方式,有效打击了传销人员的嚣张气焰。通过调查了解,打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星城和松雅小区的街道上外来人员活动明显减少。二是据出租车和公交车司机反映,有不少传销人员已经主动撤离长沙县;三是学校、幼儿园反映福建、江西、浙江等地的学生和幼儿已办理离校、离园手续的人数已达50余人。四是通过收缴传销人员的学习资料和手机短信,发现传销人员已经认识到街道对星城、松雅的传销窝点打击力度之大,此地不宜久居。
下阶段,星沙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格规范房屋租赁等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
打击传销公益广告词_打击传销宣传广告语
传销是非法的,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要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让人们树立防传销的意识。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打击传销公益。
广告词。
希望对你有用!
1.打传销,保和谐,护民生,促发展。
2.辛辛苦苦千日功,非法传销一场空。
3.传销编织美丽梦,上当方悔一场空。
4.勤劳致富是正道,传销暴富是骗道。
5.唱响和谐主旋律,打击传销我给力。
6.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暴富藏陷阱。
7.传销发财是陷阱,一夜暴富不要信。
8.栽植小康参天树,打击传销孕沃土。
9.直销传销要分清,若要走错肠悔青。
10.打击传销不留患,幸福生活到永远。
11.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2.守诚信者最快乐,拒传销者最幸福。
13.传销编织美丽梦,陷入之后家财空。
14.美丽家园爱于心,打击传销重于行。
15.身陷传销莫慌张,不信不骗是立场。
16.无论事业多成功,误入传销一场空。
17.打击传销扬正气,警民同心促和谐。
18.打击传销系万家,幸福生活你我他。
1.打击传销幸福情,共建和谐家园梦。
2.打击传销我先行,全民共筑中国梦。
3.打好宣教持久战,构筑传销防火墙。
4.传销爱打亲情牌,威逼利诱骗钱财。
5.打击传销我做起,共建和谐齐努力。
6.传销发财是做梦,醒悟后悔来不及。
7.打击传销一起来,有你参与更精彩。
8.打击传销大舞台,有你参与更精彩。
9.共监督,齐举报,非法传销无处逃。
10.打击传销接力棒,凝聚和谐正能量。
11.你出力,我出力,打击传销共出力。
12.和谐家园好生活,拒绝传销靠你我。
13.美丽中国法奠基,非法传销要打击。
14.传销致富是噩梦,一旦深陷害无穷。
15.幸福荆楚始于心,打击传销践于行。
16.传销暴富是骗局,勤劳致富是正道。
17.传销毁的不只是钱财,还有家庭。
18.同心同德创安,群策群力打传。
19.一人粘上传销网,亲朋好友全遭殃。
20.红盾亮剑齐打传,合法致富勇争先。
21.远离传销诱惑,崇尚健康生活。
22.非法传销祸之根,合法直销福之本。
23.传销是社会毒瘤,传销是经济邪教。
1.传销致富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2.围剿“经济邪教”,打击网络传销。
3.打击非法传销情,共建美丽中国梦。
4.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5.严打传销无小事,共享和谐每一天。
6.全民打传齐参与,和谐家园同受益。
7.传销是条不归路,悬崖勒马是出路。
8.勤劳致富千日功,陷入传销一场空。
9.你监督,我举报,非法传销无处逃。
10.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发财是空梦。
11.传销诈骗式样多,人人都要警惕他。
12.勤劳致富是真经,传销暴富是陷阱。
13.打击传销齐参与,和谐家园同受益。
14.非法传销同打击,和谐社会同受益。
15.重拳出击打传销,全力维稳促和谐。
16.勤劳致富传千里,坑人传销害万家。
17.传销之门莫跨入,莫拿亲情做赌注。
18.诚信是金,平安是福,传销是祸。
19.打击传销一起来,和谐家园更精彩。
20.警惕传销同防范,打击传销齐亮剑。
21.人生致富千条路,莫走传销诈骗路。
22.诚信致富千日功,参与传销一场空。
23.美丽城市是我家,莫让传销害大家。
24.传销发财路不通,害人害己一场空。
25.直销传销要分清,莫走错路蒙眼睛。
26.和谐荆楚我的家,打击传销你我他。
27.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传销害人精。
打击传销简报
为进一步做好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防范和打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传销犯罪活动的警惕性,最大程度远离传销。2月23日上午,涡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到涡阳火车站开展以“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建和谐社会”为主体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为使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民警采取“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高利诱惑,正确区别传销和直销的区别。让群众深刻了解传销的危害性,远离传销。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行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打击传销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副作了重要讲话,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再强调以下几点: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统一部署,从维护全市经济秩序、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建设“平安 ”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550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传销案件10件,捣毁传销窝点28个,遗返及遗散传销人员1748人;公安部门受理举报非法传销线索报警210起,立案查处36起,抓获非法传销分子104人,刑事拘留23人,治安拘留45人,其他处理36人。摧毁传销团伙20多个,解救遣散传销人员2500人次。一是领导责任机制日益健全。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传销实施方案,并层层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措施有力。尤其是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工作,使专项行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成效。二是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各级工商、公安部门本着“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坚持“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受骗群众、学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办案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控制逐渐加强。自去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街道村居宣传栏、致居民的公开信等形式,对传销的危害性进行揭露和批判,通过典型案例和专题报道等宣传手段,及时揭露传销活动的手段和骗术,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觉抵制能力。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传销依然有蔓延趋势,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深入地抓好这一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平安 ”建设。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实施严格监管。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物业小区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与业主签订责任状,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要给予严厉查处,消除传销人员滞留和回潮的基础。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银行应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帐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抓获的传销头目要加快审理进度,对情节严重已构成违法犯罪的传销头目,该逮捕的要坚决逮捕,该劳动教养的要坚决送劳-动-教-养-所。对在逃的传销头目,应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抓捕。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已捣毁的窝点要加强巡查,防止回潮;对新发现的传销窝点要坚决铲除,严惩传销头目和相关业主。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展开拉网式巡查,确保打击传销日常化。工作中要把滨城区和各县城区作为打击整治的重点,加大对“传销公司”、“营销培训”、“特许加盟”、“网络传销”等涉嫌传销区域的监控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取缔一起,决不使传销活动发展蔓延。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以基层单位设立责任区,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联动机制、考评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所管辖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无传销活动。要把打击传销与社会治安治理和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量化打分,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宣传《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典型传销案件予以曝光,揭露传销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并自觉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作斗争。
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尽职尽责,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战的局面,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地及部门实际,根据职能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切实抓好落实。工商、公安、银行、文化、教育、电信、民政和宣传等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互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对跨地区的大要案件,由上一级部门进行协调和督办。涉及外省、市的有关人员,要将情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大要案件及时进行督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同志们,做好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 、促进我市超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击传销讲话稿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重的“经济邪教”,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务”、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动。
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二、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12315,公安机关110。
苏州联胜化学行政部201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