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同>劳动合同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8篇)

劳动合同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8篇)

时间:2023-12-21 07:06:46 作者:薇儿劳动合同心得体会报告(精选18篇)

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成长路径和方向。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协议,它规定了双方在工作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对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作为一名普通职场人员,我签署的多份劳动合同也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

第二段:合同的签订。

一份好的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在签署前认真阅读。如果遇到争议,劳动合同也将成为法庭裁决时的证明。在签订合同时要注重条款的严谨性,以减少双方合作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的冲突。信任是劳动合同的前提,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充分信任对方,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合同的履行。

好的劳动合同不仅需要在签订时注重,还需要在履行时认真执行。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完成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困难。这时,应该认真协商、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的认真配合,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另一方需要及时制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固化自己的意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同的内容可能需要发生变更。首先应该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更改或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中,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同时注意对自己的权益的保护。

第五段:合同带来的收获。

好的劳动合同不仅能保障职场人员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平等、诚信、公平是合同的重要价值观,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可以为企业的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保障,同时也能为职场人员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是表示企业和职场人员的彼此信任,促进双方持续合作的基础。

结语。

总之,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合同的严谨性、履行性、变更性和终止性都需要双方共同关注。好的劳动合同不仅能保障职场人员合法权益,还能促进企业的发展。我们应该珍视劳动合同,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劳动合同法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如何保护这部分非企业劳动者的利益,在以往的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有了创新性的规定,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3)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学习心得,不当之处请谅解。

劳动合同法培训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

供你参考!

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和与系统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交流,让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工会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培训交流,也让我对新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有关资料和目前企业现状,谈几点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纵观《劳动合同法》不难发现,尽管其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兼顾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但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于,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也就是“保护弱者”意识。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就对工会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尊重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和懂法;其次,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渐的、有步骤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要有利于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当前,我认为,尤其要坐到以下两点:1、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2、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

二、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且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学习中注意到,新《劳动合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个别企业,由于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存在人员流动大、合同种类多的特点,相应的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短,变更频繁,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多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难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行业特点,做到为企业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鉴于此,我认为这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是对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的次数。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处处体现着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在第一部分第二点“新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已有所提及,这里重点谈谈对劳动合同解除方式的看法。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类: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即时解除。在“即时解除”时,除列示了即时解除的法定理由外,还明确了即时解除的法律义务,要求在解除时须说明理由,究竟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

规章制度。

还是造成重大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事先应告知工会,否则,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没履行通知义务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是预告解除。在预告解除中,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的时间经济赔偿金等做了具体的要求。四是经济性裁员。

上述四类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有明确的解除程序、法定事由、用人单位的义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更为明确。

通过参加这次新《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学习,我注意到该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了。无疑,这对企业在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的规避用工风险、尊重员工的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维护职工权益,也要规避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面对劳动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趋势,特别是新《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推出,迫切要求我们切实重视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但同时由于各单位存在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全面的实施新劳动合同法还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对于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工会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工作流程的操作要做到严谨、到位,各项工会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一学期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20xx年一月一日颁布了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然而,这样一个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只有相当少的人认为它确实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怀疑过它的真实性。

其实,人们对法律的怀疑和不信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犹如白纸一张。《劳动法》颁布已经十多年了,但《劳动法》中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文,并没有真正落实,因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会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让劳动者担心,执法者会不会因为“引资”而屈从于资本的威力,从而放弃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劳动法》的执法中,几乎成为常态,否则,怎么会有血汗工厂长期存在?《劳动法》和执法部门已经沦为权贵手中玩弄劳动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对法律的怀疑,是即是对政府依法治国的能力的怀疑,是对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能力的怀疑,更是对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强弱的怀疑。

“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太大区别”、“签了劳动和同也没啥用”……说起劳动合同,经常可以听到类似这样的“评价”。

“这反映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化问题。”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劳动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条,缺乏实质要件,不能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了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

由于流于形式存在缺陷,特别是缺乏实质性内容,相当部分劳动合同并没有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作用,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增加规定了劳动合同实质要件的条款,让劳动合同有名更有实,这就是新一代的《劳动合同法》。

这个法规出台后,给了劳动者极大的保障,更好的调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让劳动者能更好地为为老板服务,企业服务,为国家服务。

2

页,当前第。

1

1

2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20xx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如同20xx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学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共同约定的法律文件,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学劳动合同不仅仅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更是一次实践能力的锤炼。在这次学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深感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体会到其对我们个人和社会的意义,有着深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合同的含义与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不仅对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保护作用,也为双方的合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劳动合同对于落实法律、规范经济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们逐渐认识到,一个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意识。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并为之努力,才能够使劳动合同真正发挥其作用。

在学习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们深入探究了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学习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相关知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劳动合同对双方的约束力,并明白了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例如,在学习中了解到,解除合同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解除,更不能以违法的手段来解除。这使我明白了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和合法性的重要性。而且,学习过程中还注意到了合同格式的重要性,学会了书写正确的劳动合同,避免了合同纠纷的发生。通过这次学习,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学习劳动合同对于我的个人成长的促进。

学习劳动合同,不仅仅是个人的成长,更是对社会和国家的贡献。一个社会是否发展,不仅仅取决于经济水平的高低,更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人文素质。而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只有通过这样的法律规范,才能够在合法的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就业,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促进良性的经济循环。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学习劳动合同的机会,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总结全文,并提出个人愿景。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了解到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个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合同,做一个守信的员工。同时,我也明白了劳动合同对于整个社会的作用,意识到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和担当。未来,我希望能够在工作中做一个遵纪守法、守信用的员工,努力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按照市律师协会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会堂听到了范战江先生的讲座。范先生乃是律师界的前辈,也是《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讲座中贯穿了一个理念:即《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博弈的产物,用来调整对立统一的矛盾,以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该法的第一条申明了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讲座中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实际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强弱是相对的、可转化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许多向劳动者倾斜的条款之后,用人单位如果不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去规避风险,就可能会在该法实施后付出高额成本。

范先生单设一章专门讲授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采集”,既立足法律条款,又有实践操作性,笔者依据讲义、笔记和法条,加之个人理解,整理如下:

1.规章制度公示证据的采集。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讨论,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条规定了罚则,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尽到公示告知的义务,还须保存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建议讨论规章制度时由职工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规章制度公布后由全体职工签领并传阅,以及签订承诺书表示知晓并遵守。

2.招工履行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制作《入职告知书》,写明法定的告知必备事项,由每一位劳动者上岗前确认后签字。

3.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为了能与劳动者建立信息交换的良好渠道,建议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建立职工名册后及时更新,随时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的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此明确规定,还有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我保护的必要措施。如果劳动者不肯签书面合同,恐怕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要考虑是否继续用工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九项必备条款,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将合同条款加以完备,还要及时地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建议交付时一定要由劳动者签收,并妥善保留回执。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一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而且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被动的、强制地,因为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十四条有一个排除条款——“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建议用人单位在接近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时,向劳动者发放签约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审核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严格审核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证件,并由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健康状况、身份学历、专业技能真实有效,签约意思真实自治。

8.第二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劳动者承诺如因前述证明失实而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自负其责。

9.发包方须承担的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时,注意审核承包者的资质,尽量选择规范可靠、有一定风险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单位如果选择了个体户包工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1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在这里有两项义务,一是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是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此义务履行不当,在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罚则,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的归档备查制度。

平心而论,我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一样,都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角度谈了些建议,是希望抑制道德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良性互动,希望不会因为视角问题受到立场方面的责难。

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工作关系。作为一名职场新人,我和许多人一样,第一次签署劳动合同时有很多不明白和疑问。但是通过实际的工作体验和与同事交流,我逐渐对劳动合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认真读懂合同,缔结有效合同。

劳动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用以约定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我们应该认真阅读每一条款,确保自己明确权利与义务,而且自己可以履行每一条规定。同时,注意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且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签署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合同的缔结有时会因为在合同内容的考虑上各有不同而引起矛盾。合同缔结之后,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遵守合同条款,这样才能保障劳动双方的权益。

二、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我们有必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因为雇主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时,不仅要及时发现并提出来,而且要依法维权。另外,我们作为员工,不仅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个有责任感和良好职业操守的员工。只有这样,才能为员工和企业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和谐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负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企业聘请员工是为了获得企业利益的增长,因此我们作为员工,不仅要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还要顾及公司长远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认真规划每项工作,积极为企业争取利益,体现出职业素质的高低,反映出员工的工作态度和执行能力,这样才能体现出工作价值,为公司做好贡献。

四、保持良好的职场形象。

一个人的职场形象对于工作机会和职业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在劳动合同签署之后,要不断地完善、提高自己的职场形象和素质,并且要在公司里获得别人的赞许,这样才能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公司里给大家留下良好的印象,需要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与周围同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以求工作环境和氛围更加和谐。

五、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合同的签订注重的不仅是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关乎着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和互动关系,只有两个方面的关系连续顺畅,才能使合同在运作中得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必要时情通事理的沟通和协调是非常重要的,必须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解决问题,从而达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

总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基本约束性文件,它的正确签署和正确执行将对两方的合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作为员工我们应该认真地了解劳动合同,做到严守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持公司长远利益、良好的职场形象和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不断发掘自己的潜力,展现自己的工作价值,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近年来,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成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在自己的大学期间,我有幸通过实习获得了一份劳动合同,并担任一家公司的员工,这使我对劳动合同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这段时间里,我深切感受到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劳动合同起到了规范劳动关系的作用。劳动合同详细列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具体事项,使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通过签署劳动合同,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在发生纠纷时有依据和依法维权。在我实习期间,劳动合同成为我和公司沟通交流的基础。每个任务都有明确的要求,双方都井然有序地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工作,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劳动合同在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劳动合同促进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劳动合同规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但同时也明确了公司对员工的培训和发展的责任。在我所在的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培训政策,每个员工都有权力接受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高个人价值和竞争力。通过劳动合同,公司提供了许多发展机会,使得员工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成长,实现个人职业目标。通过实习的经历,我明白了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才能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此外,劳动合同也给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保障。一方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工作和劳动强度过大的情况。另一方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包括工资支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权益。通过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合法的福利待遇,并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救济。在我实习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并为我购买了各类险种,这些都是劳动合同起到的保障作用的体现。

然而,我也意识到劳动合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雇主存在合同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有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工资待遇低、休息时间少、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同时,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约束力也需要更好地加强。存在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充分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比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购买符合要求的社会保险等情况。这使得劳动合同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也威胁到劳动者权益的实际保障。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立法、完善监督机制等方式,进一步确保劳动合同的权威性和实施性。

在总结劳动合同的学习经验和心得时,我深切感受到了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者个人发展的重要作用。它规范了劳动关系,推动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并给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保障。然而,劳动合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劳动合同制度会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学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的文件。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在校期间学习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这对于我们今后步入工作岗位将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学习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正确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学习劳动合同,首先要正确理解它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用于约定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在以往的求职过程中,我曾遇到过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工资、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纠纷。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才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只有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条款,才能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学习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还发现了劳动合同中的规定与实际工作情况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与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偏差。这让我意识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对其中的条款进行细致的研究,确保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理解,以避免后期因为合同条款不清晰而产生纠纷。

学习劳动合同的宗旨是为了让我们掌握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使我们能够在就业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深刻体会到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的差距。因此,我决定在将来的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对待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段:总结。

学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应该具备的一项基本能力。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义务,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规定,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协商和约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总结起来,学习劳动合同是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具备的一项重要能力。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劳动关系的基本知识,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相信,只有做到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和实践相结合,才能在工作中走得更稳健,收获更多的成长和成功。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也许有人认为这些问题是法律界人士讨论的问题,其实,在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并且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段落一:引言(100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书面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之一。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曾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通过这些经历,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在此,我将分享自己对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

段落二:意义和价值(200字)。

劳动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书,在劳动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雇佣关系的性质和期限,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合同也规范了劳动过程中的行为,避免了双方在工作中的不必要矛盾和纷争,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需要进行一些前置工作。首先,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和能力水平,确保招聘到的员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格。其次,双方需要就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和沟通,包括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同时,使用方还需要向员工全面介绍其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最后,双方需要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妥善保管期限、副本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段落四:维护合同权益的方式(300字)。

一旦劳动合同签署完毕,双方需要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发现另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合法权益。一方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工会或劳动法律服务中心可以免费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让员工以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总之,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促进合同权益的落实,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段落五:结语(200字)。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权益的法定保障,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要合理运用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同时,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当然,劳动关系是相互建立的,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更好地与员工沟通,相互倾听,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实现双方的共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落实劳动合同精神,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劳动合同撰写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工作关系和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作为一份重要的雇佣文件,劳动合同的撰写必须准确、清晰且合法有效。在我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进行分享。

首先,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明确而具体。合同中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合同还需要详细描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工资待遇等条款,以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此外,在合同中对于工作绩效考核、福利待遇、迟到早退、加班等方面的条款也应进行明确规定。只有将合同内容描述得尽可能具体,才能避免后期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劳动合同必须合法合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遵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互利、保护劳动者权益、合法合规等。对于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解除合同等方面的条款,也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编辑和填写。此外,合同中的各项权益和福利待遇也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通过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避免日后法律纠纷的发生。

再次,劳动合同要尽量简洁明了。合同的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出现复杂且晦涩的法律术语。合同中的条款也要简明扼要,不要过于冗长和庞杂,尽可能避免出现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合同的篇幅最好控制在几页之内,能够清晰而直接地表述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通过简洁明了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此外,合同要尽量详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劳动合同是未来工作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合同中的条款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合理规避和约定。例如,合同可以考虑到员工离职、绩效不佳、纪律行为不端等情况,对于相应的处理办法和后果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合同也应涵盖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有关保护公司权益的内容。通过在合同中详细考虑各种情况,可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矛盾。

最后,劳动合同的撰写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合同的撰写应该是双方的主动参与和充分协商的结果,不能一方强行主导。双方在撰写合同过程中应该保持沟通畅通,尊重对方的诉求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种分歧。如果双方对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争议,应该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妥善解决分歧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合同。

总而言之,撰写劳动合同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准确、清晰、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使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得以保障。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具体的内容,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并且简洁明了,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此外,双方在合同的撰写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通过这些心得体会,我相信可以撰写出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合作和权益顺利进行。

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

2、员工签收的方式;。

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

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报告

一、甲方因后勤工作的需要,需聘请服务人员从事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二、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甲方方可聘用: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思想素质好,现实表现好。

3、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服务态度。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为我校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时间为一个学期(从年年月日),工资待遇为。

四、在聘用期间,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可以辞退乙方。

1、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纪现象,一概由乙方本人负责)。

3、关心爱护学生,热情服务师生。

4、认真履行相关方案上的职责要求。

5、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6、食品及环境卫生达到学校要求。

五、在聘用期间,甲方必须按时付给乙方工资,必须按要求进行管理。

六、聘用期满,即自动解。

除聘用合同,如需继续聘用,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七、甲、乙双方需要补充的相关事宜:

1、厨房服务人员每学期设立每期满勤奖每月100元,未满一学期不享受。

2、后勤人员需签定安全责任书,按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范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严格审核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证件,并由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健康状况、身份学历、专业技能真实有效,签约意思真实自治。

工会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鼓励劳动者加入工会,并签订工会劳动合同。工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加劳动关系的稳定性,此文将探讨工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动者常常面临着丧失工作的风险。而工会劳动合同可以为劳动者提供保障,让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无理由解雇时有相应的赔偿。这一点对于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极为重要的。我曾经见过一个亲朋好友因为雇主的经营不善被迫辞职,他没有签订工会劳动合同,最终只能自认倒霉。因此,对于那些正常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签订工会劳动合同是非常必要的举措。

除此之外,工会劳动合同的签订还可以增加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在工会劳动合同中,不仅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也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职责。这不仅有利于雇主对劳动者的管理,也有利于劳动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我所在的公司,由于工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与公司的关系更加稳定,员工能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更加愿意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然而,工会劳动合同不能简单地视为劳动者的保护伞,雇主也可以从签订工会劳动合同中获得利益。如今,很多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注意到员工的价值。通过签订工会劳动合同,雇主可以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劳动者加入公司,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与此同时,雇主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和义务,也能更好地与员工协商处理问题,减少劳动纠纷,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稳定性。

在实际签订工会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作为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盲目地为了求职而放弃签订工会劳动合同的机会。其次,劳动者在签订工会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其中的权益保障和义务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最后,签订工会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应积极履行其中的义务和责任,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工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加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劳动者,我们应意识到签订工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并在签订后积极履行其中的义务。同样,作为雇主,我们也应尊重劳动者的权益,通过签订合同来促进更好的劳动关系。只有通过合作和互惠,才能实现劳动力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工会劳动合同心得体会

在劳动系统中,工会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针对这一主题,我在实践中深切体会到了工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作用,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与体会,展开对工会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

首先,工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我曾经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过,由于缺乏集体合同和工会组织的存在,个人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处于弱势地位。在此期间,我遇到了加班未得到加班费、缺乏休息时间等问题。然而,由于缺少合同和工会的支持,我无法有效维权。这一经历使我深刻认识到工会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通过工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雇主建立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会劳动合同有利于加强劳资双方的沟通与合作。在我加入另一家拥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后,我深切感受到工会劳动合同促进了劳资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在签订合同时,工会会通过与雇主协商,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劳资双方会制定明确的劳动标准和工作要求,并约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和程序。这种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双方沟通交流,减少潜在的纷争和矛盾,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此外,工会劳动合同还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通过与雇主签订工会劳动合同,劳动者获得了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从而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在实践中发现,与雇主建立起明确的合同关系后,我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显著提升。我明白只有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回报。这种明确的契约关系激发了我追求卓越的动力,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同时,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和保护措施也增加了我对企业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了我对工作的投入。

最后,工会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双方的配合与沟通。在我加入工会后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这一点。工会会定期组织员工大会,向员工通报企业的运营情况,并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沟通方式,员工可以主动参与合同的制定和修改,从而实现双方的平等代表和谐共赢。同时,通过工会的协助,员工可以更加有力地维权,促使雇主合法履行和执行合同的条款。这种双方的密切配合和沟通有助于确保工会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工会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资合作、提高工作积极性以及实现双方配合与沟通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劳动者,我深切感受到工会劳动合同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促进职场和谐的重要性。我相信,只有通过更加广泛的工会组织和合同签订,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才能更加得到有效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才能够得到保障。

相关范文推荐
  • 12-21 交通安全教育班会总结(优秀23篇)
    教学工作总结是从多个方面对教学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为了方便大家写好教学工作总结,我们特意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1、通过舞蹈、相
  • 12-21 暑假政治培训心得体会教师(精选21篇)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让自己深刻地认识和体验到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实际应用。阅读以下培训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让你对培训的理解更加深入。20xx年11月9日—11日,我参加
  • 12-21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通用18篇)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进行中对任务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一种书面材料。感兴趣的话,请继续往下阅读,了解一些实际工作中的制定工作方案的案例和方法
  • 12-21 医院医生工作计划(热门20篇)
    作为医院工作的基础,医院工作计划可以帮助医务人员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一些医院工作计划的总结和评估报告,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工作计划。
  • 12-21 企业领导安全会议讲话稿题目(通用21篇)
    一篇优秀的讲话稿不仅要具备理论性,还要具备实践性,能够与时俱进并与听众的需求保持一致。感谢大家对这些讲话稿范文的关注,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 12-21 威尼斯商人教案导入(优秀15篇)
    教学工作计划可以为教师提供有序的教学步骤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教学工作计划是指教师在一段时间内对所教授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等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份文件,它可以
  • 12-21 资金赞助申请书(实用17篇)
    在填写更多申请书时,我们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准确性,避免因错误或不恰当的表达而造成不良影响。在写作申请书时,可以参考一些优秀的范文,从中汲取灵感,丰富自己的表达方
  • 12-21 厉行节约文明就餐演讲稿(模板20篇)
    演讲稿是在特定场合通过言语表达思想和观点的一种文体,它能够激发听众的思考与共鸣。我们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精彩的演讲稿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
  • 12-21 重阳节工会活动方案(优秀21篇)
    活动方案是为了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而制定的一份详细计划和安排。需要一个活动方案的参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成功案例,一起来看看吧。欢迎阅读!为弘扬
  • 12-21 乡镇农业人员工作总结(实用23篇)
    一个月的工作总结反映了个人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是我们成长的机会。在下面,我们将分享一些精彩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借鉴和启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