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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2-20 05:44:07 作者:飞雪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合理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如果你正在准备写一份工作方案,不妨先参考以下范文,为自己的写作提供思路和借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150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06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19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135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19个部门20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251项,进驻率98.04%;33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274项,进驻率82.2%。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4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2件,成功化解2816件,化解率达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7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40余人次。

(六)强化意识、示范带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300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

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法、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委党组的重点“必修课”,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价格科;工作时限:全年)。

(二)严格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xx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规定》,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委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季度对学法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服务业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在建项目清单,掌握底数,督促项目建单位依法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投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并公布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价格科;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综合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经贸科;工作时限:xx年10月)。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行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优创先的浓厚氛围,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责任领导:xx;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九)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干部下基层、志愿者服务、机关党建活动等契机,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风尚。(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统筹规划发改各项工作,推进发改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20-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推进“三多四联”,推广“模拟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登记备案”,减少审批前置程序。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建设覆盖全乡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和落实市、区两级“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制定《巴中市社会法人、自然人联合信用奖惩办法》,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重点打击经济领域失信行为,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分类管理、“红黑名单”公示等信用管理制度。培育和增强企业法治理念,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3、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14个。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4、建立完善全乡“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标准,建设全乡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网运行,推进网上协同办理、全程通办、全程监督、全程考评。依托政务服务系统,完善中介机构库,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推广项目“代办审批”,加强代办队伍建设,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网络。

5、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

6、完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由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富有经验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起草机制。健全政府立法听证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动态调整机制和立法协助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起草和审核。

7、加强法规规章实施工作,实施部门应通过具体问题适用解答等方式,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推动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建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实施部门应向政府报告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落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8、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年底前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9、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年底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出台后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听取政协意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舆情反映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现听证规范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1、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专家智库,全面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镇街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中的作用。

12、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后评估。根据国家制度安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1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实现与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依法取得职业资格。

1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职责职权、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按照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做好与本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的衔接融合工作,实现信息有效共享。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15、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法律依据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规范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符合委托执法条件和程序的,履行备案手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点在公安、城市管理等现有执法辅助人员较多的部门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承担责任等。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根据需要选择一些企业、镇街和村(社区)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和全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17、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报备率达100%。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8、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有关环节,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20、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依法治理、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

21、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效力。完善仲裁制度,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发展金融仲裁、知识产权仲裁、涉港澳台和国际商事仲裁等业务,推进区域仲裁中心建设。

2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审理制度,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完善部门行政复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开展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级合格单位达标率100%。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岗位培训、考核评议工作。建立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监督考核力度。

23、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平台,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4、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依法行政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专项督查。

2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符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法制机构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推动政府法制干部根据国家要求取得公职律师身份。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加强区等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使人员配备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27、坚持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发,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出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

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0年)》,明确提出44项新举措,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去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

《纲要》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抓紧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

草案起草完毕后,分别经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此次《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把《纲要》设定的具体措施进行细化,并确定了每项具体措施的牵头部门、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将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是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是今后5年我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标志着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xx-2020年)》,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8月26日,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宿州市法制办依据《纲要》,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多次修改完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方案》共分三大板块,九个部分,141条。

导语部分主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制定依据。

第一部分至第七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界定政府职权、制定规则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公正执法、加强监督制约、依法化解矛盾、提高执行者素质和能力等方面,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第八和第九部分构成第三板块,主要从组织领导、推进机制、队伍建设、环境营造等健全组织保障工作机制,以及落实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方面做了规定。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色和亮点。

一是对9项工作任务都设定了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基本目标是指到2020年该方面将要实现或达到的状态、程度。

评价指标是衡量目标的一些能够具体化的数字指标。

基本目标和评价指标的设定,有利于责任单位在开展工作中自我评鉴和考量,也便于将来的考核和验收。

二是141项重点工作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附任务措施分工表,使每项工作都要具体的'单位负责实施、落实,各单位对自己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也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便于工作的推进。

三是结合我市目前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做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独立作为一节,便于将来对工作开展的考核和推进。

四是《实施方案》结合省、市工作实际,对《纲要》的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增强了可操作性。

为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专题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对《实施方案》进行巡回宣讲,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数、实施路径、时间节点等了解、掌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如期实现。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发改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xx市xx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找准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三条生命线、一条新路子”中的新方位、新战略、新举措,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

二、工作任务。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价格科;

工作时限:全年)。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服务业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投资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价格科;

xx年12月)。

(五)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经贸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2月)。

(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1月)。

(七)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任务)。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对失信者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依法依规落实相应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责任领导:xx;

牵头科室:经贸科;

工作时限:xx年10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各科室、中心;

工作时限:xx年12月)。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xx市发改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姜珉翰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中心要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及时。

总结。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发改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发改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中,努力扩大发改法治建设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科室、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发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按照分解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限,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x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建设“四个x”和实现“四感”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本年度是贯彻落实《法治x建设规划纲要(x-x)》的开局之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培育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落实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4次学法活动。要突出学法实效,精心选材,既要学习新近出台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又要注重对实际工作尤其是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1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安排离岗培训。(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三)深化公务员普法教育。全县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及时掌握文件制定情况,发现迟报、漏报、不报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知制定机关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报请本级政府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部分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废止或保留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注重决策程序落实,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将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到位作为审查重点。决策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八)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九)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决策实施机关应当按照《x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重大决策档案,力求实现决策建档率100%,规范重大决策案卷的制作和管理。组织1次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及监督效能。

(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要记录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就某一领域的综合执法进行专题调研,选择1至2个部门开展研讨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整合政府信息化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重新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三)推进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严格按照《x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办法》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报备单位和备案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报备、审查工作。各级备案审查机构要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并在每季度、每年度结束前将上一季度和本年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情况报送上一级备案审查机构。(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四)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必须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频率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年内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年内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复议资格证、听证主持人资格证)进行1次检查。(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推行网上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执法办案系统与监督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十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致力于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县本级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调研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落实必要的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条件,确保足额的行政复议经费,切实保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负责)。

(十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加强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定期统计、分析、上报行政调解信息。强化指导督促,年内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开展1次专项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继续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本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推动有条件的部门和地方建立行政调解中心。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县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应当重视法制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加强工作力量配备,使工作人员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并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二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工作大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覆盖到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镇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治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年在全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x法治办〔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力争形成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得到提升的法治政府。

组长:xxx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x正科级领导。

副组长: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xxx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人。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学习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提高法治理念,为我局的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机构:党办、法规股)。

2、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机构: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5、与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与公安、检察院联系,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责任机构:法规股、业务股所)。

6、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库和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责任机构:法规股)。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利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导入、加强信息利用,切实发挥平台在塑造我区企业信用中的作用;突出企业信息公示,在做好年报公示、总结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强化市场“清出”,扩大信用监管的影响力;继续抓好开展诚信单位培育、公示工作,积极营造“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2、认真落实“12315”投诉机制,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动网络监督。(责任机构:市场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

3、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责任机构:信用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责任机构:法规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责任机构:法规股、各业务股、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印发。

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机构:法规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起来,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如下: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6。

2020。

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局。

1.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食品药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总结等成果检验材料。)。

2.

进一步提升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应急管理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方案、图片、总结等成果检验材料。)。

3.

建立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公开透明。(责任部门:行政审批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图片、内容等成果检验材料。)。

4.

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5.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6.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责任部门: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7.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8.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本部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9.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稽查大队。完成时限:

10。

31。

日前,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0.

(2016。

2020。

)

》的具体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6

4

日前,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

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2.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完成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

10。

31。

日,要求有图片、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3.

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责任部门: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完成时限:

11。

31。

日,要求有图片、文件成果检验材料。)。

1.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局所属各股室、县稽查大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各牵头股室、责任股室、县稽查大队应当将相关的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将相关的检验材料报送至政策法规股。

联系人:张铭浩。

电话。

:17878567020。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20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20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镇法治政府建设与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

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优化保障公民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龙头。我们将按照《xx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在全镇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等五项制度,着力规范、约束和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同时,要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作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使规范性文件更具合法性;要全面落实《关于申报xx镇人民政府201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的通知》,加强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调控;要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批流程,统一文件的立项、审核、说明、备案和发布程序;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领导交办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效率和质量;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内部审查规则,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整体提高我镇政府及部门的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行政权力的控制和约束。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作为当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切入点,按照《xx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度》,会同监察、审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继续组织对镇各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为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延伸对行政处罚的监督链,通过加强调研和论证,探索建立与企业、民生、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敏感性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开机制和制度,实现对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对主要行政行为进行一轮全面的检查规范,使我镇的行政执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转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行政管理实践中继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倡导柔性管理、高效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政府转型。要结合机构改革和乡镇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代办制和竣工联合验收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及时解决职责争议;逐步推行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制度,倡导人性化执法方式。总之,要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尽量做到能用间接手段的,不用直接手段;能进行调解的,不采取行政强制;能进行说服教育的,不擅用行政处罚。通过上述管理形式的转变和创新,使我镇各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拓展行政复议职能,加强争议化解能力。按照《xx镇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和《xx镇复议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求,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新理念,不断调整、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复议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一方面要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以化解矛盾争议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重点在案外延伸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系互动机制,使其在规范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要继续建立健全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全面落实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提高应诉工作水平和效果;对于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要做到及时反馈,认真对照整改;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特别典型的败诉案件要启动问责程序。

(六)提升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层次,增强干部队伍素质。继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29条具体意见,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法制教育培训任务十分繁重。一方面要建立、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同时,要健全乡镇的法制机构,逐步健立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宣传,使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明显增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7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36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家,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中,镇街15家,村居515家,企事业单位9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53件,调解成功2449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6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54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00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3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20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2020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事处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实现我县高水平崛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以办事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核心,强化领导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贯彻2020年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法律素质以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科学决策,规范民主决策机制。

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严格按照广泛论证、起草说明、草拟、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意见,审核、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颁布实施的程序进行。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一是以办事处工作群和办事处内主要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要求各村(居)继续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二是以党政人大办为主要部门,加强对市、县的信息报送、交流工作,促进舆情信息报送、应急信息报送常态化,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办事处的最新动向和决策出台状况。

四、强化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办事处积极参与应诉,配合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在法治平台上解决矛盾纠纷,切实预防重大群体性案件和突发性社会事件。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继续完善兼(专)职法制员制度,各村(居)至少指定一名兼(专)职法制员与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法制办完善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工作。

总结。

等文件起草。

莘州街道办事处2019年1月10日。

区政府:

2020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万里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社区治理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同心共创美丽家园。现就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里街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全街道发展大局,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街道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制定《中共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和《普陀区万里街道行政党组工作细则及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要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建立起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事务决策律师参与制度,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双结对》协议。充分调动并发挥社区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鼓励社区代表广泛参与,为代表参事议事搭建平台,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式,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10月16日邀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法扩大会上开展《宪法》专题讲座,以“七五”普法相关读本为范文,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定期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每月主动公开《万里街道2020年实事项目进度表》,及时公开街道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以“社区事务网上通”微信公众号、海报、电子屏及告知单等形式主动公开《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相关业务新政》、《办理新版社保卡相关业务流程》等政策解读内容。完成政府信息公开4件,主动公开4件,公开率100%;其中,公开公文类信息4件,主动公开4件,主动公开率100%。

(四)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机关干部强化依法治理意识,提升依法办事水平。法律顾问通过深入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定期咨询接待、参与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化解工作,参与涉法涉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541人次,举办法制讲座25场次55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0条,参与纠纷调解35次。

(五)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实践和宣传活动。

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在“3.8”、“3.15”、“6.26”、“8.16”、“12.4”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涉及妇女维权、反家暴法、禁燃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青少年自护、禁毒等多内容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等大众新传媒优势作用,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开展普法防诈骗情景剧居民区巡演,增加趣味性和理解性,提高社区居民防范和法律知识。

(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台作用。

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加大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力度,依托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官、街道法律顾问、居委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提高调解成功率,以大调解实现社区大稳定,服务群众、为民解忧。今年,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31件,478人次;受理矛盾纠纷37件,调解成功37件,制作协议书37份;开展纠纷排摸9次,发现矛盾纠纷并调解172件;处理110报警201件。

三、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

(二)调解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争议、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把依法行政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街。

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街道重点工作项目内容,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下沉,在片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制定片区人民调解机制、流程图和物业纠纷调解组织运作流程图等,端口前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机制作用,多形式多内容普法,将普法贯穿于信访、调解矛盾化解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大依法行政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对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要求,加大对居民区法治宣传氛围营造,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万里讲坛、小区宣传栏等媒介,推动开展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知法、守法的意识。

万里街道办事处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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