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以下证券总结范文是根据市场的波动和行情变化,结合历史数据和趋势进行的深入研究和总结。
金融证券论文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6月5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9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职位:证券部经理。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金融学。
学校:西安邮电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证券部经理。
工作经验。
2014/10—2015/7:xx有限公司[9个月]。
证券部证券部经理。
1、负责起草公司股权管理制度、证券动作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应实施细则,上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批。
2、贯彻实施证券部各项制单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3、负责起草集团公司证券动作计划、本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
2013/5—2014/9:xx有限公司[1年4个月]。
证券部证券部经理。
1、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2、负责维护销售渠道,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
3、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向客户传递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
教育经历。
2009/9—2013/6西安邮电大学金融学本科。
证书。
2010/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感恩意识,勤勉务实,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善于创新,拥有优异的创造性思维。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进取意识烈强烈,虚心好学。有良好的团队组织能力及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能承担较大的'工作量及较强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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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论文
姓名: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国籍:
中国。
无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西。
身材:
168cm?57kg。
婚姻状况:
已婚。
年龄:
33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商务经理/主管:业务代表物业管理专员/助理物业主管市场销售/营销类产品销售(快速消费品)。
工作年限:
8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均可。
可到职-。
随时。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1998年9月至2002年11月广东东莞中南纸业公司(业务代表)。
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贵州六盘水柏汇物业公司(物业主管)。
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广州养和医药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州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
所学专业一:
所学专业二:
市场营销。
受教育培训经历:
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广西合浦县公馆高中(高中)。
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就读于广州中山大学高等教育学院(专科)。
2006年至今参加自考(本科)。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主管海宁商城的物业管理工作:1.负责商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接管验收等工作。2.负责商场与写字楼的招租,收租,收铺,退铺等工作,以及装修的审批,监管工作.3.负责对物业分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的审核,修改,并对分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定4.负责大厦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全,保安以及车辆的管理等工作.5.协助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地税等相关手续.6.负责商城“有偿服务”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7.负责对下属的业务培训,定期考核员工.
本人营销管理理论基础扎实,管理思路清晰,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分析判断力,具有优秀的.协调、策划、沟通、领导、考核、组织等工作能力,能承受较大压力,敬岗敬业,吃苦耐劳。
1、现有及潜在大客户的维护和开发.
2、负责对本团队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分配及业绩考核等.
3、协助部门经理管理公司事务,落实各项经营发展战略与工作计划,及时提交工作报告.
详细个人自传。
我的发展就是公司的发展,勇于挑战的我希望贵司能提供一个简单的平台,为美好明而奋斗!
(注:保险公司勿来电)。
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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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26岁(1990年7月7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最近工作[1年2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职位:银行证券分析师。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金融学。
学校:西安邮电大学。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个月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银行证券分析师。
工作经验。
/8—2015/10:xx有限公司[1年2个月]。
数据部银行证券分析师。
1、负责公司定期投资者报告会的专题讲座。
2、负责市场的信息收集分析、研究、投资分析报告的撰写。
3、负责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及策略。
/7—/6:xx有限公司[11个月]。
数据部银行证券分析师。
1、负责采集与现货相关的财经信息与经济数据。
2、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综合性基础理财咨询服务。
3、必须对每天走势作出书面分析、具体买卖的点位、行情结束后作出分析总结。
教育经历。
/9—2013/6西安邮电大学金融学本科。
证书。
2010/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我是一个积极、乐观,务实,不断学习,奋力进取的人。对工作持积极认真的态度,责任心强,为人诚恳、细心、乐观、稳重,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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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空审阅我的求职信,给予我毛遂自荐的机会。
我叫xxx,是xxx学院金融证券专业的,怀着对贵公司的尊重与向往,我真挚地写了这封自荐信,向您展示一个完全真实的我。从xx年入校到现在,我一直恪守“奋力攻坚志在必夺,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这句格言在学校努力学习。同时在老师的`指点下,在知识的熏陶中,在实践的砥砺上,成为了一名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我热爱自己的专业,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已经具备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无论是手工记帐还是应用财务软件,都可以熟练操作。在校期间主要学习的课程有:金融市场学、货币银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保险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西方经济学、证券投资、商业银行经营学、中央银行学、投资经济学等。
作为一名金融专业的,我热爱金融及其相关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会计、国际金融及企业管理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期间,本人始终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在各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全面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曾担任过校学生会会员等职。在工作上我能做到勤勤恳恳,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力求做到最好。在学校里让我积累了宝贵的社会工作经验,使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做人,学会了如何与人共事,锻炼了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培养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关心集体、务实求进的思想。沉甸甸的过去,正是为了单位未来的发展而蕴积。
愿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屡创佳绩,祝您的事业更进一步!殷切盼望您的佳音,谢谢!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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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追求永无止境,奋斗永无穷期。我要在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展现新的风貌,书写新的记录,创造新的成绩;我的自信,来自我的能力,您的鼓励;我的希望寄托于您的慧眼。如果您把信任和希望给我,那么我的自信、我的能力,我的激情,我的执着将是您最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渴求能到贵单位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单位,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证券金融论文
证券监管是指证券市场管理机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对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证券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规范性的监督管理活动。多年来,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与市场主体的成熟与否与证券监管的成熟与否是相辅相成的。系统完善的证券监管体系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保障,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正常运转的外在条件。伴随金融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必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而有效的市场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建立适应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己成为一项十分急迫的任务。
我国目前证券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有明确的监管原则和目标,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发展阶段,使证券监管并不能充分而有效的`运行,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统一的监管体系。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集中统一型监管模型,也称政府主导型模型,其特点:一是强调立法管理,具有完备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设立统一的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承担监管职务,与自律性监管模型相比,这种监管模式更具有权威性,更加严格、公平、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能。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市场发育程度,目前选择集中统一型监管模式无疑是明智的,但仅仅依靠监管会及其派出机构,显然是无法搞好证券监管的,需要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包括自律组织在内的监管体系。同时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的失灵,又使监管环节中断,无法预警和防范市场风险,整个监管体系出现机构残缺、功能缺损的现象。
(二)证券市场自律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是自律组织不健全,据统计在目前近千家证券商、中介机构中,加人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团体仅为121个;其次是自律组织管理混乱,现阶段的自律组织,形式上由两个证券交易所及其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但实际运行中,各方彼此独立,地方证券业协会隶属关系各异,难以协调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大多属于官办机构,机构负责人多是由政府机构负责人兼任,与《证券法》规定的自律组织是通过对自身会员的自身约束、相互监督起到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的精神相矛盾。另外,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于管理机制不同,对证券监管力度也存在差异,致使各证券交易所在执行仲裁和行使惩戒职能时会出现不一致,所以,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作用不强。
(三)现行证券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还不完善。其一,缺乏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所法》、《投资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尚未出台,这不仅使国内现有的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管理依据,而且证券法规体系不完善,不可避免的带来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其二,在具体的交易规则等方面,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因素尚未得到有效禁止,如《公司法》缺乏有效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条款,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其三,在法律体系的协调方面存在不足,最突出的是地方法规和全国性法规的矛盾;其四,对证券市场证券商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执法存在局限性,尤其表现在对一些特殊主体监管不力,如对少数证券公司在从事证券及非证券自营业务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理缺乏力度。
(四)政府监管职能错位。
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资本市场的监管相比,我国政府的监管存在明显的职能错位,这也是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并由此造成了政府管理效率下降和行业自律作用削弱。目前证券监管部门疲于应付证券市场中不断出现的经常性问题,缺乏中长期的证券市场战略规划研究;同时在监管手段上,仍注重计划与审批手续,将指令性管理手段照搬于证券市场,这种违反证券市场操作的强制性管理方法成为证券市场秩序混乱的诱因,也是几年来证交所自律作用微弱,证券协会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自律功能的主要原因。
金融证券论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我的求职信,您的信任就是我的动力!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x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
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
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过去的成绩已成为历史,未来的辉煌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创造和实现。在这斑斓多彩,日新月异的年代,只有高素质,高质量,高能力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后附个人简历表,盼面谈,诚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精英满天下。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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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求职信:
化工工艺专业求职信模板seo求职英文简历模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久闻贵公司实力不凡。年轻有实力的工作团队使贵公司不就有独特的市场地位,公司业绩也不在非凡的竞争力上完美得体现。据悉贵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正在招聘员工,所以特写此自荐书,希望加盟贵公司,成为你们优秀团队的一员。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我是从四川xxx学院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依照我所学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学习各种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知识,比如,《金融期货》《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等,还有专业课程如《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等,对于计算机,也能够熟练地进行操作,不仅如此,本人在校期间还通过学习取得了计算机一级证书。为了能够更好的学习和了解证券市场,我还积极的实地了解了很多证券公司,在网上关注证券市场信息了解市场动态。因为我知道,想要在证券市场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空,除了对证券着行业有独特的偏爱以外还要有属于自己的炒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在这点上我还是有明显的自信的。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女孩,能够在认真够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能较好的融洽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证券着行业,我知道良好的沟通能力十分长重要的,刚好,这一点是我的强项;开朗的性格也能让我对生活变得坚强,从容面对工作中的种种困难,用积极热诚的态度迎接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我是一个非常有上进心的人。如果我进入公司,时间会证明一切。仔细、负责、热情是我的个性。我清楚的认识道:过去的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会坚持不懈的虚心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尽力为贵公司付出我的一份赤诚的力量,真心的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展现平台的机会!诚实做人,忠实做事是我的人生准则,自强不息是我的追求。我相信我能胜任不同的工作。
追求永无止境,奋斗永无穷期。我要在新的起点、以新的姿态、展现新的风貌,书写新的记录,创造新的成绩;我的自信,来自我的能力,您的鼓励;我的希望寄托于您的慧眼。如果您把信任和希望给我,那么我的自信、我的能力,我的激情,我的执着将是您最满意的答案。现在我渴求能到贵单位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单位,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金融证券论文
户口所在:江苏南京目前所在:南京。
毕业院校:南京工业大学政治面貌:团员。
最高学历:本科所修专业:金融与证券/国际贸易。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毕业日期:.6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个人网站:
求职意向。
求职类型:全职或兼职。
希望地点:南京。
希望工资:面议。
教育培训经历。
9月至6月扬州职业大学金融与证券大专。
209月至6月南京工业大学国际贸易本科。
实践经验。
1-20073扬州京国实业有限公司。
上学期间打过很多工,有一定的社会经验。
所获奖励。
曾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及团支书。
多次获得校奖学金。
“优秀团员”
在校运动会上成绩较佳。
语言水平。
英语熟悉级别:四级。
普通话精通。
计算机能力。
熟练使用office,excel等软件系统。
熟练使用证券交易软件。
自我评价。
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积极进取,自信乐观。
热爱生活,热爱运动。
金融证券论文
出生年月:1985年10月8日。
居住地:西安。
联系电话:
e-mail:/jianli。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周以内。
工作性质:全职。
目标地点:西安。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证券分析师。
工作经验。
研发部证券分析师。
1、负责通过股市报告会、面谈等形式,营销理财服务;。
2、负责分析目标板块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列出投资原因,并给出风险提示;。
3、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及解读;。
4、负责协助基金经理,对持仓比重、结构、品种做出建议;。
5、负责协助其他分析师进行投资组合的配置。
市场部证券分析师。
1、负责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咨询;。
2、负责组建及管理投资顾问团队,维护投资渠道;。
3、负责维护客户关系,推广并销售公司的金融理财产品;。
4、负责通过数据、技术面的分析来进行股票买卖的实盘操作;。
5、负责定期召开投资报告会,培训客户经理的投资分析知识。
/11--2011/7:xx金融有限公司。
投资部证券分析师。
2、负责跟踪****行业动态,并对行业内变化个股做出分析评价;。
3、负责维护客户,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负责***基金的交易,并指导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
5、负责培训下属员工以及分配部门任务。
教育经历。
/9--2011/7西安理工大学会计本科。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熟练),读写(良好)。
自我评价。
在证券公司任职***年,对于股票投资具有深入的研究,善于数据挖掘和财务分析,对于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发展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具有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曾在知名财经杂志发表文章数篇,得到读者的欢迎。能够承受巨大的工作强度,抗压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高,团队合作意识佳,希望在证券行业继续发展。
金融证券论文
目前所在地:上海。
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上海。
身材:177cm50kg。
婚姻状况:未婚。
年龄:37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证券/金融/投资:证券分析师、股票/期货操盘手、
工作年限:12。
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5000--8000。
希望工作地区:上海。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申银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会计/金融/银行/保险。
担任职务:高级投资经理。
工作描述:
工作职责:
1.为客户制订资产配置方案并向客户提供理财建议;。
2.组织市场推广活动,负责理财活动的策划、实施与效果评估;。
3.组建业务团队,负责团队培训与考核;。
4.中高端客户服务。
主要业绩:
1.在沪指振荡下挫15%市场环境下,所荐个股涨幅达85%,其最高涨幅逾175%;。
2.拓展高端客户,迄今托管客户证券账户市值逾千万;。
3.培训管理一支过20人团队,团队业绩在全公司系统名列前茅。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04~-01广发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担任职务:采购部行政主管。
工作描述:工作职责:
1.撰写采购成本分析报告,制定成本控制考评与预算决策制度;。
2.拓展亚太地区供应商渠道,主持供应商价格谈判;。
3.财务报账,确保采购资金落实到位;。
主要业绩:
2.年度采购成本削减5%,获公司预算目标达成奖励。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外商独资。
所属行业:通信/电信/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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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金融活动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著,金融证券化成为了现今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趋势。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金融业发展进入重要阶段,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金融证券化逐渐取代了经济金融化。因为我国金融市场起步比较晚,致使金融证券化发展时间比较短,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为了促进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应强化对金融证券化趋势变化及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推动金融证券化进程。本文在分析金融证券化概念及特点的基础上,阐述金融证券化趋势变化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金融证券化;趋势;发展
金融业发展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与经济稳定,使得金融证券化应运而生,成为了现今经济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世界各国都在推动金融证券化进程,同时我国也将金融证券化当成是了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有关研究显示,我国金融证券化产品交易额越来越大,市场规模正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然而,因为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比较晚,市场机制还待改革与创新。所以,我国应加深对金融证券化的研究,为金融经济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金融证券化概念及特点
金融证券化指的就是银行将债权作为担保,发行抵押证券,以供投资者购买,或者企业发行金融债券筹措资金,进而直接融资。对于企业而言,金融证券化发展创造了有利的金融条件,减少了融资成本,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社会而言,金融证券化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资产流动,提高了金融投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良性循环。从金融证券化背景分析,金融证券化发展和金融业发展机制变化息息相关。在金融证券化发展中,加快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周转,增大了投资收益,降低了投资风险,有助于金融业转型升级,为金融业有序、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金融证券化趋势变化
1、大量增幅证券。与传统固定利率债券相较来说,浮动利率债券及与股权互相联系债券的收益更高。通过提高收益与降低投资风险,更能促使企业快速得到社会资金,减少资金成本。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投资机构债券发行比例明显提高,且呈现逐步提升的趋势。
2、衍生债券。衍生债券是金融证券化的一种创新,其产生原因为国际金融证券化趋势越来越强,加之金融体系中固定利率系统的解体,世界各国浮动利率制度的实施,造成利率与汇率风险不断增大,使得世界各国运营者面对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在此基础上,衍生债券应运而生,将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从收益中剥离,出售给追求收益的群体,不仅可以削弱运营风险,还可以提高生产力,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国际化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金融证券发展越来越快速,在欧洲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与国际资本流动性不断增大的形势下,国际各国金融规则与制度发展趋势越来越接近,在世界范围中,金融工具可自由选择筹资者与投资者。在此形势下,国家可创造更容易促进资金流动及交易性更强的金融工具,进而吸引其他国家的筹资者与投资者。而在此背景下,其他国家通过对金融工具的深入研究与推广,促进了各国金融证券化的长远、稳定发展。
4、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在金融证券化发展中,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对证券市场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计算机功能非常强大,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人们获取信息渠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以往通过市场渠道获取信息转变为现今的网络渠道获取信息,最大限度的实现了金融信息获取渠道的信息化。因为证券市场获取信息与传播信息的速度非常快,加之各种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非常全面,如随时可公布某个债券的风险评级、收益评级等,极大的改善了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不仅减少了证券交易费用,还增大了证券市场流动性,提高了证券运行效率,为金融证券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
1、增大金融证券化投资强度,放宽金融管理政策。现阶段,我国金融证券化投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投资方式主要有国家建设债券、财政证券、保值公债、金融证券、股票等,然而相较于其他债权模式,国家债券投资更加集中。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稳定、长远发展,应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发展,使其更加积极的寻求稳定,以此进行优良的证券投资,提高闲散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我国也对商业银行实施了一些比较宽松的金融管理政策。
2、加快金融资产证券化。金融资产证券化也称之为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证券化发展中,应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及理论知识,不断完善与优化我国证券化发展,使我国资产证券化在国际证券市场中占有一定地位。其表现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是,由单独资产转变为多种层次资产,实现了资产证券化的多样性;同时,以商业抵押为主的模式逐渐取代了以消费信贷为主的模式。二是,利用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情况予以处理,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以免证券市场发展受到了影响,出现不良资产消费现象。
3、创新金融工具。在我国金融市场证券化发展中,主要是借助国外成功经验与理论知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证券化。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加强政府政策扶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经济体制。针对证券市场而言,政府影响力较大,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快速发展,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并不断健全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从而为金融市场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长远发展。二是,支持金融创新。构建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管理体系,加强金融证券市场管理,不断完善利率与汇率的市场化,从而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创新金融工具,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实现了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注重动力支持。我国金融证券化动力支持主要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制度创新支持。为了促进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应加强初级金融工具的推广,进而发展商业票据、长期企业债券、短期国债等抵押贷款业务。二是,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服务创新是金融证券化发展的重要所在,主要包括信用增强、信用评级创新。信用评级创新就是指证券化产生后,信用评级机构创设新型评级方式,不仅加强了对证券化组织者、服务者即其他参与机构的检查与监督,还整合了证券化资产、金融资产等信息。三是,政府政策扶持。为了鼓励与促进金融业的长远、稳定发展,政府不仅要以人大授权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立法支持金融创新,还要出资构建新的金融结构,直接参与金融证券化活动,从而实现金融证券化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现阶段,金融证券化逐渐成为了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世界各国均在发展金融证券化。所以,在现今形势下,一定要加深对金融证券化的理解,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与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范金融证券,为金融证券化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第三条因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专项计划资产。因处理专项计划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
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专项计划资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专项计划资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五条专项计划资产应当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第六条资产支持证券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
第七条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对上述申请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二章专项计划。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前款规定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可以是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第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基础资产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要求办理登记或者暂时不具备办理登记条件的,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基础资产安全。
基础资产为债权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债务人。
第十条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能够通过专项计划相关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相关担保负担和其他权利限制的除外。
第十一条以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循环购买新的同类基础资产方式组成专项计划资产的,专项计划的法律文件应当明确说明基础资产的购买条件、购买规模、流动性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
第十二条专项计划的货币收支活动均应当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
第十三条资产支持证券是投资者享有专项计划权益的证明,可以依法继承、交易或转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不得主张分割专项计划资产,不得要求专项计划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专项计划收益;。
(二)按照认购协议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剩余资产;。
(三)获得资产管理报告等专项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或者复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资料;。
(四)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式处置资产支持证券;。
(五)根据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
(六)认购协议或者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专项计划可以通过内部或者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
同一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划分为不同种类。同一种类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
第十五条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由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初始评级和跟踪评级。
第十六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销售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是在充分知悉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收益特点的情形下作出的审慎决定:
(三)制作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在接受投资者认购资金前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经知悉风险揭示书内容并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字。
第十七条专项计划应当开立资产支持证券募集专用账户,用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的接收、验资与划转。管理人应当在专项计划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计划的设立情况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发行期结束时,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未达到计划说明书约定的最低发行规模,或者专项计划未满足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设立条件,专项计划设立失败。管理人应当自发行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退还认购资金及利息。
第十九条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转让、结算、代为兑付等事项应当遵守有关交易场所及相应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
第三章管理人及托管人。
第二十条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三)办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事宜;。
(四)按照约定及时将募集资金支付给原始权益人;。
(五)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管理专项计划资产;。
(八)按照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收益;。
(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负责专项计划的终止清算;。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募集资金不入账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二)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募集资金;。
(三)挪用专项计划资产;。
(四)以专项计划资产设定担保或者形成其他或有负债;。
(五)违反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以专项计划资产对外投资;。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应当为专项计划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不同的专项计划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当相互独立。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应当针对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在风险发生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地执行风险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地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应当在计划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有关事项,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予以说明:
(一)管理人持有原始权益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
(二)原始权益人持有管理人5%以上的股份或出资份额;。
(三)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近三年存在承销保荐、财务顾问等业务关系;。
(四)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与原始权益人存在第二十四条所列情形,或者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者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客户资产、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项计划终止的,管理人应当按照计划说明书的约定成立清算组,负责专项计划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管理人应当自专项计划清算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出具清算报告,并将清算结果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管理人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审计意见。
第二十七条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专项计划不得变更管理人。
管理人出现被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情形的,在依据计划说明书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任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新的管理人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管理人。计划说明书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职责移交手续。管理人完成移交手续前,应当妥善保管专项计划文件和资料,维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应当自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九条托管人办理专项计划的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专项计划资产;。
(三)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四)计划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原始权益人。
第三十条原始权益人不得侵占、损害专项计划资产,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或者约定移交基础资产;。
(二)配合并支持管理人、托管人以及其他为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履行职责;。
(三)专项计划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一条原始权益人向管理人等有关业务参与人所提交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原始权益人应当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影响专项计划设立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特定原始权益人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虚假信息披露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特定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应当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合理的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发生重大事项可能损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
第五章设立申请。
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最近1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三)具有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以及风险处置应对措施,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应当按照本规定附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第三十四条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交易场所转让的,转让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六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六条管理人、托管人应当自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披露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年度托管报告。每次收益分配前,管理人应当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年度托管报告应当由管理人报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础资产运行情况;。
(二)特定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等业务参与人的履约情况;。
(三)专项计划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四)需要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报告的其他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计划年度运行情况的审计意见。
第三十八条年度托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专项计划资产托管情况;。
(二)对管理人的监督情况;。
(三)需要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披露,并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未按计划说明书约定分配收益;。
(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发生不利调整;。
(三)基础资产发生超过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10%以上的损失;。
(四)基础资产的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六)预计基础资产现金流相比预期减少20%以上;。
(九)管理人、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等相关机构发生变更;。
(十一)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业务信息。在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管理人、托管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需要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四十二条为专项计划出具现金流预测报告、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相关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规则,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交易、转让、登记结算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证券公司通过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参照本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和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其他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交易场所发行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资产证券化是近十几年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一种非常有生命力的金融创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界定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可以看出其主要实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同时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也被认为是一种低风险的融资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的导火索就是曾被专家一度认为安全高收益的资产证券化工具。这也让我们意识到控制资产证券化过程的风险是何等重要。
第一,传统银行由于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竞,盈利水平比较低,同时随着美国房地产比较低在美联储的低利率政策刺激下出现聊蓬勃发展的局面,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急剧增加,盈利水平大幅提高,但是对住房抵押贷款庞大资金的需求与有限的银行存款的巨大缺口却成为银行等放款机构的盈利的一个瓶颈,而且银行的盈利还收到最低资本金的现值,于是创造一种业务既能够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又能够不受最低资本金的限制成为银行等放款机构实施金融创新的动力源泉。因此在高额利润的趋势下,资产证券化的第一步也就是银行将打包的住房抵押贷款卖给投资银行也就这样产生了。第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暂时不用的闲置货币资金,由于这类资金是短时间内闲置,所以寻求一个既安全又有比较高收益的市场刺激了回购市场的迅速发展。但是回购市场是需要抵押的,而证券化了的资产就顺势的成为回购市场的抵押工具,同时回购市场也为投资银行融得了大量的短期资金。
二、资产证券化过程的风险沉淀——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在于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转移分散风险。但从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来看越来越强调风险的转移。例如在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可以将银行的风险转移给投资者,由很多的投资者承担原来由一家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原来的风险就得到了分散,从这个角度来说,整体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得到了降低。
但是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散功能也引发了道德风险。首先,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于是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一方面,提供大量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的贷款。这些贷款人这些购房借款者的财富很少,收入低而不稳定,还款能力差。
其次;对金融衍生品的过度包装以及信用评级的缺陷。美国投资银行发展出了大规模表面上足以担保风险,确保投资人权益的衍生性金融商品,cdo就是其中的代表。随着市场的发展,近年来衍生品的层次越来越多,衍生品不断衍生出新的衍生品,因而使金融衍生品的情况更趋负责。交易的链条不断拉长,分散的范围越来越广,风险也随之在日趋复杂的链条上不断被交易和传递,从而最终的投资者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全面了解自己最终面对的风险,金融衍生品的最初发行者也很难完成对于风险的度量和掌控。本来,金融衍生品如cdo的买卖还需要信用评级,以对其的风险进行适度的了解。但是,伴随着信用评级机构的资金来源由投资咨询服务转向了issuer-paysmodel,即发行人付费模式,利益冲突出现了。“当从债券发行人处获得报酬时,信用评级机构便牺牲了其独立性”。加之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无所作为,于是,很多原本bb等级的资产被贴上了aaa级的标签,而投资者在投资时看到的又只是资产的aaa评级,因而很难量化其中的风险。实际上,真正的风险就在这样的过程中被沉淀下来,形成了巨大的漏洞。对于美国投资银行风险管理缺陷的思考在证券销售的过程中,制作金融衍生品时层层包装,使得危机来临前毫无察觉,危机到来时又极度恐慌。为了回笼资金,进入下一个房贷循环,金融机构往往设计出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产品。
三、对资产证券化合理规范发展的建议。
作为一种非常有生命力的金融创新工具,资产证券化本身并非罪孽,它的设计意图主要在于减少融资阻力,促进资产融通。这种创新不仅能降低融资者的筹资成本还可以改善融资者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者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状况。融资者可以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资产选择,剔除不受欢迎的资产,调整产业结构等。然而金融危机的爆发让我们看到尽管资产证券化有这么多的优点但决不能被滥用,理性应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必须遵循金融发展的一些基本原则。既然原始资产的质量和证券化的结构都构成了证券化风险的来源,所以对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控制需要着重从这个两个方面下手。首先,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建立包括准入机制在内的方式规避风险。一方面并非所有金融机构都适合参与此业务,应该限制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和社会福利性质的基金参与;另一方面,在资产池的筛选方面,需要强调资产质量,进行证券化的资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适于证券化的理想资产最关键而且最基本的条件是能够带来可预测的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否则投资者难以得到预期的收益,从而增加了相应的风险。其次,监管当局应该进一步完善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资本要求、信息披露标准、风险隔离安排、评级和担保制度等方面的监管,并维护监管当局的监管独立性,及时监测、防范和化解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只有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才能提高资产证券化的透明度,从而有效的控制结构风险。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论文
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是会计确认问题,在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多年的实践中,已产生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问题的一系列财务会计准则。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相关制度将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顺利开展。
资产证券化实质上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系列的合约安排和特殊的交易结构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为发起人达到转移风险、创造信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对于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商业银行而言,对资产证券化涉及的基础资产是否终止确认,将直接影响到其是否可以达到降低资金成本、降低负债比率、改善资本充足率、扩大融资对象、延长融资期限以及增加服务收入等目的,因此会计确认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
如果将证券化资产作为出售处理(表外处理),则该资产将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发起人可以根据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确认处置资产的收益或损失,此时发起人的风险资产将减少,有可能改善资本充足率。如果资产证券化不是作为出售,而是作为担保融资处理(表内处理),那么基础资产仍将存在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内,发起人不能确认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损益,对资本充足率没有影响。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只有在将基础资产终止确认后才有可能实现。
西方国家会计准则中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主要运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两类处理方法。
(一)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美国会计准则fasb77以及国际会计准则ias40、ias32中有关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内容中体现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的原则。这类方法规定如果发起人仍保留已转让资产实质上所有的收益和风险,则资产证券化应被视作担保融资,基础资产仍需确认为资产,证券发行收入确认为负债。如果发起人转让了相关资产实质上所有的收益和风险,则资产证券化应视作销售,证券发行收入确认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损益。在与资产有关的所有实质性的风险和报酬都已经转移出发起人,任何留存的风险和报酬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潜在的权利或义务已经实施、解除、取消或终止的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将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并去除。
国际会计准则ias39对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如下:当且仅当对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权利失去控制时,企业才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该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如果出现转让方有权回购已转让资产等情况,则说明转让方尚未失去对已转让资产的控制,因此不能终止确认该资产。
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涉及到的信贷资产与传统意义上的资产相比有其特殊性,它预期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量。而且在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安排,作为发起人的商业银行通常要获得新的权利,承担新的义务。因此对这些资产的终止确认标准就与传统的以权责发生制和收入实现制为基础的资产确认标准有所差异,需要对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交易产生的新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如果无法对商业银行证券化资产进行准确的界定,将使得许多资产证券化业务最终还需要进行表内处理,失去了借资产证券化业务转移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在制订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处理规定时,可以综合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中风险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中的基本原则,分别从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及控制权两方面考虑发起人是否能够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会计确认的问题。风险报酬分析法比较直观,对简单的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言,资产上的风险与报酬一般是与资产的所有权不可分割的,实质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即意味着资产所有权的转让。而日益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往往使资产的控制权与风险和报酬相分离,资产证券化的各参与方往往能够通过交易合约的设计来掩饰交易的经济实质,增加实际操作中会计确认的难度和主观性,在这种情况下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来进行会计确认就更加有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于试点阶段,对于相对简单的交易结构,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比较简单、明确,只要发起银行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就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的效率;但对逐步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也需要通过金融合成分析法来进行会计确认,即应判断发起银行是否能对资产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保留控制权。这样做基本上可以满足现阶段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对会计确认问题产生的不同层次的需求。
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逐步深入,必然需要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状况逐步制订、补充、修改相关会计准则,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定义、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以及与其他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相融合等问题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功能完整的金融会计处理体系,以系统、全面地解决包括会计确认在内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规范商业银行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为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也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有效监管、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奠定基础。
金融证券论文
1.1金融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
一方面,虽然不少金融行业企业愿意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但是他们却不愿意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活动。在与学校的合作过程中,企业普遍认为“造船不如买船”,也担心自己为竞争对手培养人才,为他人做嫁衣。另一方面,金融证券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业务都是商业秘密,企业的保密意识强,不愿意企业外的员工接触其业务活动,不愿意接收学生在企业实习。即使企业同意接收学生实习,也不会让学生接触到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
1.2高职院校的知名度不高
高职院校的最重要的资源是各类教学资源,包括学校的师资、科研条件等。与传统的高等院校相比较,除了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特色之外,人才培养资源没有优势,高职院校对金融企业的吸引力不强,学校很难与企业开展深层次的合作。目前大多数学校通过私人关系与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满足了一时的教学需要。但是运用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缺乏稳定性,如果学校或企业发生人事变动,这种关系就不能维持下去。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在学校理事会的领导下,建立了金融证券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系领导、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负责指导金融保险专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订单培养,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深入探索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与企业长期合作的新机制。
2.1深化与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机制
首先,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方共同分析市场人才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共同分析企业岗位对能力、知识和素质的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分析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其次,根据企业人才需求状况,与企业合作开办订单班。学校与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中心支公司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和学生就业协议,分别开办了“农信班”和“平保班”,为企业量身制作人才培养方案。最后,设立“厂中校”、“校中厂”。与农业银行九江分行合作,建立了“农业银行九江分行财院分理处”,由学院出场地,银行出设备,双方共同出资建设“校中行”,为学院师生及附近居民办理一般金融业务。“校中行”为学校的学生提供各种实习的机会。
2.2完善互聘互兼机制
学校与企业协商,一方面,学校聘请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学校制定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激励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指导学生的各种实习活动。另一方面,学校选派专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主动参与企业需求的科研项目,发挥专业教师理论知识功底深厚的特长,帮助企业建立职业培训班,为企业员工进行理论培训和各种考试辅导。学校与企业互聘人员,实现互利共赢。
2.3健全校企合作过程共管机制
建立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管理机制,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供制度保障。企业协助学校制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手册,指导学生实习和考核学生实习成绩。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行业、企业、学院多方参与评价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
2.4强化项目合作开发、成果共享机制
校企双方寻找校企合作双赢的利益结合点,完善利益驱动、成果共享机制。首先,面向企业开放学校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学校主动为企业提供教学资源,为企业员工培训、查阅资料等提供便利条件。根据行业企业的需求,学院组织师生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和技能培训。其次,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合作发展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目标。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寻求双方利益的结合点,企业和学校都能从合作中受益,调动了企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积极性。2.5完善校企合作责任共担机制针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运用法律合同和道德两个方面约束双方的行为,为校企合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首先,校企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其次,校企合作双方立足构建“利益共同体”,保证双方合作的利益。最后,共同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建立金融保险专业的就业状况监测和预警体系,主动调整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以适应人才市场需求。
学校与企业建立开放式的互利互惠的校企合作机制,将推动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促进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活动。完善人才共育机制,互聘互兼、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为校企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要制订鼓励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活动的政策,既要给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也要刚性约束企业的行为,这才能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证券投资分析论文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xx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总经理: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总经理: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成立日期:1954年10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5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20xx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20xx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10%(不含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通讯方式开会。
通讯方式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3、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现场开会或通讯方式开会的条件,则对同一议题可履行再次开会的程序,再次开会日期的提前通知期限为10天,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利登记日不应发生变化。
4、属于以现场开会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5、属于以通讯表决方式再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基金合同、决定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不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提交召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现场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5天的间隔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应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5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不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需由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0%(不含2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款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天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不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作出。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进行要求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自履行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除非本《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基金管理人辞任,但新的管理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2)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银行监管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基金托管人辞任的,但新的托管人确定之前,其仍须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原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代表每只基金50%以上(不含5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还需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中国证监会不指定且没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公告时,代表10%以上(不含10%)基金份额的并且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交接:原基金管理人应作出处理基金事务的报告,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事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