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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报告(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2 04:47:01 作者:FS文字使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报告(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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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营造社会和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带来扫黑除恶工作总结,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县公安局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常态化。该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文奇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我局按照“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成立了以宣教科和扫黑办牵头,各科所室队具体实施的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定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是纵深推进,宣传载体多样化。该局通过“**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微博等自媒体推送“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内容及举报方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村广播、村公告栏、上门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实现了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

三是多面发力,宣传渠道特色化。主动协调利用各类户外视频、街面led屏等媒介循环播放《**市扫黑除恶宣传片》。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入户宣传。宣传同时,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提供犯罪线索。

截至目前,该局共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56条、固定宣传展板236块、张贴两高两部通告668份、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及举报奖励办法489次、公安新媒体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42条。通过多项举措,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表明了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h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

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普法网站及**法治**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洪恩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强化制度保证。按照县委政府要求,1月31日组织召开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月22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23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20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之后又召开了三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组织保证。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6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对重点人员突出管理,为扫黑除恶织就天罗地网。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今后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年*月*日,**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

(一)排查矛盾,消除黑恶势力隐患。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黑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严惩,严查“微腐败”。严格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对每起线索,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责。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按照中、省、市要求,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坚决扛起责任,坚决担当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这场硬仗。

二是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和网络等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斗争氛围的同时,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巡察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在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注重对公安部门已侦破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深挖彻查后面“保护伞”。

三是聚焦斗争重点严惩“保护伞”。聚焦纪委监委主责主业,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后面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这一斗争重点,不断完善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机制,同步立案查处机制,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坚决严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形成强大震慑,以查处案件的实际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xx个督导组,采取一月一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予以查处问责。并将督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范畴,倒逼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五是利剑高悬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既查黑恶势力犯罪,又查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还查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和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尽责,为打赢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双向反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文件,与政法机关每月双向移送问题线索,每月反馈查处结果。二是建立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三是建立重点问题会商挂牌督办机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坚决严肃查处。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

(一)少数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视不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般性工作来认识和对待,工作研究不多,谋划不深,部署不实,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问题。

(二)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不够,落实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不力,对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力度有待加强。

(三)发现有价值问题线索不多。截至目前,市纪委核查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基本都查否,问题线索主要表现为“贴标签”多。部分地方、单位线索摸排不力、挖掘不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前期有等靠思想,问题线索基本都是依赖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到看守所和国土、住建等相关单位摸排问题线索不够。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

纪委监委将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作为重点任务,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每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监督责任。一是立足职责定位,制定实施办法。省、市纪委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后,市纪委迅速印发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任组长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的领导、指导、协调、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部室,尤其是信访室、案管室、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组宣部精准定位职责,明确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区纪委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委抽调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业务人员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了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上级交办和市扫黑办等部门移交的每起问题线索调查处置过程以及每起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扣围绕“七五普法”宣传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xx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xx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xx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年度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xx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报告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务求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侵害群众、蚕食政权的“脓疮”和“毒瘤”。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党中央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于1983年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行打击,首要打击目标就是黑恶势力犯罪。此后,党中央又于1996年、2001年和2010年分别在全国开展了三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严打”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外国政要和境内外专家认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是中国向世界展示的两大奇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广大人民群众,甚至不少外国友人都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黑恶犯罪仍处于活跃期、多发期,黑恶犯罪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动向和特点。这次在全国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历年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虽仅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意在全局,突出源头治理,更强调与反腐败的紧密结合,与基层治理的紧密结合,从源头上拔掉黑恶势力再生的“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中央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参与,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可见此次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及其深远影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迫切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热切期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黑恶势力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经济发展。黑恶势力不断涉足经济领域,扩张经济实力,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不择手段、疯狂接取经济利益。要创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毒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各类涉黑涉恶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社会无序和秩序混乱,影响了社会融合与社会稳定,动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凡是基层政权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腐败问题严重的地方,黑恶势力就会形成气候。一些地方之所以黑恶势力犯罪猖獗,根本原因在于黑恶势力具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具有适宜滋生的土壤。如任其发展下去,必然危害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执政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入新的伟大时代,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任,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xx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二、扫黑险恶攻坚战打什么?怎么打?

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这三年工作的重点分别是: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打什么?这次扫黑除恶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主要包括哪几类人呢?

明确了十大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怎么打?按照中央总要求,结合我市治安状况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认为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部门要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时数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为依据,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要把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列为打击惩处重点: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在深化专项打击的同时,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强化农村治安防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扭转一些地方治安混乱面貌。

要统一悬挂张贴标语、口号,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

要组织足够力量下基层,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地区,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要发布通告,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二是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从执法数据、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司法个案、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重点从七个方面收集线索。

1.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村“两委”成员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责任。既要管行业、管场所,也要管情况收集上报;

要落实核查甄别责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十天内向公安通报、移送第一批线索情况。

(三)落实“按需上案”机制,专案专班专攻。公安机关侦查力量、侦查资源要向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倾斜,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行为轨迹、社会关系的信息研判、情报收集,查明全部犯罪成员,查清所有犯罪事实,挖深挖透挖彻底,使每起案件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专案一律组成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根据案件需要,抽调足够力量组织侦办,动用一切侦查手段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坚决依法及时查封、冻结涉黑涉恶资金、帐户、财产。

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财产,要及时交由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管。国土资源、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三、扫黑除恶要强化担当形成合力。

这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确保专项斗争稳扎稳打,全战全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揭盖子”,坚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不准通风报讯说情干扰办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取证,坚决防止发生执法安全问题。要把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实行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对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予以提拔重用。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着力形成横扫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释放正能量。对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要把握好时、度、效,有选择地进行曝光,充分彰显法治权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同志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提振精神、合力攻坚,以决战决胜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

一是持续压实“两个责任”。xx月初,将各地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有关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组建xx个专班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始终坚持“三个一律”。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优先受理。对上级交办、政法机关移送和本级摸排的问题线索,一律当天受理、当天分流处置。一律提级查处。所有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律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提级查处。一律优先查处。安排精干力量,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并实行领导挂号督办,审查调查室负责一查到底,案管室跟踪销号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报告

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党委组织召开了环林领域扫黑除恶动员专题研究部署会,全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均到场参加会议。会议上局长同志对环林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股室针对各自业务领域进行摸底排查黑恶势力,强调要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突出位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要充分利用局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环保和林业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二是向三期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加油站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知识。

四、加强摸底排查,突出管理。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环林领域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系列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统计局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自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决定成立由局长铁军为组长,负责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副局长余芳、吴雪、统计师徐斌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铁军局长传达了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深刻地剖析,并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我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事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自查,整改到位。

全局领导干部对照县政法委下发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处理问题不公的、与民争利的、服务意识差、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幕后策划指使或放纵他人干扰政府管理和经济行为的、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奢侈浪费的以及其他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涉乱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全面治理我局干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铁军局长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县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台账》,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填报的《线索摸排台账》,统计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没有出现专项治理范围内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自查活动有效地展开。通过自查,我局未发现任何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报告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5月10日晚,xx县xx小学召开全体教师“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并制定“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主要活动总结如下:。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学校工作贴近群众优势,通过走访、询问、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主动性。通过到村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不断提高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运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考试等方式,将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应知应会知识掌握到位,全面提高教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认识。召开教师动员会,传达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和知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专题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状,开展学习测试和谈话活动。

加大摸排力度,深挖线索根源。深入摸排教职工工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全力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张贴扫黑除恶举报公告,建立联合督查小组及线索研判机制,一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接到举报,及时研判,及时按照线索“双向”汇报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向县扫黑除恶办和公安机关报告。

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研判群众举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确保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我县以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六清”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xx件,办结xx件,打掉涉恶团伙xx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xx个,破获刑事案件xx起,抓获犯罪嫌疑人xx件,批捕xx件xx人,移送审查起诉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判决xx件xx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恶案件xx件xx人,结案xx件,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xx个,排查违纪违法村干部xx人,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干部xx人。

一、制定整改方案,压实部门责任。

全县成立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工作开展了全面督查中央督导“回头看”以来,xx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xx次县委常委会、xx次政府常务会、xx次领导小组会、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及2020年度政法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促进思想行动再对标、再看齐、再提升,坚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决心。

县委书记xx、县长xx同志均对开展x“操场埋尸案”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xx县关于开展x“操场埋尸案”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xx县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扩大)会、县纪委全会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县扫黑办召开“以案促改”重点部门工作交办会政法各部门和教育系统分别组织干警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召开警示教育会,全县xx位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x“操场埋尸案”为鉴,形成自我剖析材料,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和治本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各单位对历史遗留积案、涉法信访事项开展“回头看”,共清理出xx起。

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责督导谈话。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情况,并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县平安建设和绩效工作考核。结合年终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综治述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述职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住建、教育、水利等行业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加强部门协调,加快案件办理。

各部门开展对扫黑除恶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重点就国家监委、两高两部颁布的八个意见和新型领域涉黑涉恶案件侦办进行培训,全县xx余名干警参与,提升扫黑除恶队伍专业能力水平,为办理案件提供专业支撑。召集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扫黑除恶一线办案干警,参加全国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系列视频培训会议。坚持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进一步加强扫黑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县扫黑办探索建立执纪执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联合办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执纪执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互相联系、互相配合的制度,确保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分别发放监察建议书xx份、检察建议书xx份、公安机关提示函xx份,并开展跟踪问效。

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核查机制。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双向移送线索xx条,其中,中央督导“回头看”以来,县公安局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xx条,县检察院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xx条。

中央督导回头看以来,新摸排线索xx条,核查xx条,新挖恶势力集团xx个,立刑事案件xx起,抓获犯罪嫌疑人xx人对中央督导、全国扫黑线索平台、省扫黑办交办的xx条线索进行逐案交办,围绕“四要四看”即要责任上肩、要清单管理、要逐案过筛、要举一反三,看核查内容是否漏项、看查否证据是否闭合、看处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看信访举报人是否满意,扎实开展线索回头看整改工作。

我县公安局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刑拘xx人、监视居住xx人。目前,我县打掉的xx个涉恶团伙(集团),已诉xx件xx人,已判xx件xx人。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要论述摘编。截止目前,全县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恶案件xx件xx人,结案xx件,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在2019年10月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将整治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各级各部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充当保护伞问题整治期间,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xx件xx人,结案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

批捕xx件xx人,移送审查起诉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判决xx件xx人,全部判处实刑并处财产刑xx万元。

我县共立刑事案件xx起,刑事拘留xx人,受理行政案件xx起,行政处罚xx人,其中,涉经济类犯罪立案xx起,刑事拘留xx人,涉电信诈骗类立案xx起,刑事拘留xx人。已查封资产xx处,冻结银行帐户资金和暂扣赃款xx万元,逮捕xx人,起诉xx人。目前共排查出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xx处,道路隐患xx处,标识标牌xx多处,事故多发路段xx处,桥梁风险点段xx多处,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占道堆物作业xx处,形成了问题清单,建立了隐患台账,并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治目标和整治时间。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xx台,查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xx起,排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xx台,查处超限车辆xx台,卸货xx吨。同时,完成xx处有搬迁条件的集镇市场搬迁工作,新建、改(扩)建集贸市场xx处。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我们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住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基层政法干警、社区工作者这三类关键少数,成立了以街道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工作制度》、《职责分工》、《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五个文件,努力增强此“三类人员”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责任感、使命感,使其主动承担任务、不被不良“关系网”网住、为群众撑起“保护伞”,做到科学组织谋划、全面撒网实施,确保政策不变形、不走偏,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确保不给涉黑涉恶腐败等违法行为留任何可乘之机。

(二)强化“三个全面”宣传措施,形成全民参与局面。

为按照一切工作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在扫黑除恶方面我们狠抓全民动员、全域宣传、全面排查“三个全”的宣传发动措施,召开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应知应会”培训和信息录入、线索排查会议,通过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扳报、网络微信、led标语”等新老平台、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广泛开展扫黑除恶进小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工地、进市场等“七进”活动,印发、张贴宣传资料10000余份,提供扫黑除恶知识咨询100余人次,并第一时间向全街道公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使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调动了辖区全体群众搜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积极性。

(三)紧盯“三大领域”摸排线索,及时建台帐报线索。

自开展扫黑除恶活动以来,我们在涉及民计民生、工程项目、信访维稳三大重点领域启动“红袖套”开展治安巡逻,进行扫黑除恶线索巡查摸排活动37次。

一是在民计民生领域方面,我们重点排查了、二市场有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扰乱市场秩序等现象;辖区内有无黄赌毒、非法融资现象;物业管理有无强占强管、乱收物管费等现象;房地产有无非法建设销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现象。

二是在工程项目方面,有无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拆强建、恶意阻工等现象和违反规划、阻挠执法、实施违法建设的涉黑涉恶行为;在征地拆迁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有无漫天要价、煽动闹事、乱要好处的现象。

三是信访维稳方面,对近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涉稳线索的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清仓起底、全面梳理排查,采取走街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稳定方面的举报途径;看在社区换届、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是否存在“蝇贪、社霸、保护伞”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四是统筹内外关系,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和线索移交机制。对发现、收集到的和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和重点人员,指派专人负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和档案,实行按账处置、对账销号,做到问题线索当日受理、当日汇总、当日报告。对日常检查、受理举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保护伞”线索做到发现一起、移交一起,及时移交区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甄别处置,不讲人情、不留“活口”,确保工作扎实、有序、高效。目前,共摸排出线索4条,尚未发现重大涉黑涉恶势力。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2019年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

1、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高司发〔2018〕50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在法律进学校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法律进乡村(社区)中,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配合发布扫黑除恶指导性案例,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3、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监管。

1、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在2018年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2019年起要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的各项规定,对不适合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引导当事人少上审判庭,多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1、督导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接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委托前,要严格审查。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要在5日内向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三是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意见。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要严格管理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和涉黑涉恶案件的档案管理。

2、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并对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全面掌握我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派员旁听,做好现场监督指导。

3、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发现违规执业律师,要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报市律协给予行业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心及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前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三、下步打算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自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教育系统16类治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县教育体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领导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教体系统实际,以“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通过学生、家长、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二是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股,明确了工作人员和职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及××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教通【××××】×××号)新修定并下发了教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暨领导“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教体通【××××】××号),实行局领导挂片,局机关工作人员挂学校,从3月初每月起,局领导及干部每月至少到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一次,强化督查指导。四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安排部署了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五是制作印发了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宣传单,致家长的公开信。六是开展了标语、板报、电子显示屏、校会、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校讯通、qq群、法治进校园等形式的扫黑除恶专题宣传。七是组织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责任书,进行了扫黑除恶知识问卷与测试。八是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统计上报。九是逐级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十是通过家长会、教师入户家访、辍学劝返、“三清”工作等将扫黑除恶知识直接宣传到村到社到户,还利用学校教职工qq群,微信群,各班级学生家长qq群,微信群等信息工具,多种方式,时时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知识,全面开展对学生、对家长的点对点宣传工作。十一是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及扫黑除恶工作督促检查。十二是按照市教育体育系统16类问题线索逐一展开排查,现已排查收集到涉黑涉恶及其他问题线索6条、治安乱点101条。

从局机关到学校在思想认识层面上都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政法部门的事情,与教育部门关系不大,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当作日常的安全工作来抓,没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把扫黑除恶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和重要日程来研究谋划,普遍认为教育系统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工作浮于面上,泛泛推动,没有落实,没有成效,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不正常状态。

局领导班子成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研究和部署力度不足,总体研究思考不够,带头动员部署,督查指导,亲自推动不够,局机关带头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不到位,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无明确的任务与目标,有专门的会议,无专门的会议记录,有检查部署,无检查结果的整改汇总。扫黑除恶工作未纳入考核内容,工作经费不足,方案、制度不完善,保障力度有限。

从局机关到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效果,但普遍存在宣传发动方式简单、形式单调,主要停留于打标语、贴海报、发信息、出板报,开主题班会等宣传,开展邀请公检法进校园宣讲,以案例宣讲,集中宣讲、文艺活动载体宣传,演讲知识竞赛等宣传方式运用较少,宣传内容结合教育实际不紧密,宣传手段缺乏创新,宣传效果不明显,宣传的对象主要针对学生,缺乏对教职工、临聘人员(保安、宿管、食堂从业人员)及家长的有效宣传,师生对扫黑除恶知识知晓率不高,参与度不宽。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部门各学校都有一些信访问题,矛盾纠纷,打架斗殴问题,但都未及时按要求上报,对一些突出问题,教育、法规、安全等部门和学校没有进行倒查,深入开展线索清理,存在只将问题简单化解处理于校内,对与校内事件有关的其它人员和因素未拓宽摸排上报公安机关,致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秩序长期得不到解决。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局机关到学校做了一定的档案资料,但档案建设共性的问题是资料不齐全,归类不清楚,装档不规范。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人员抓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住建领域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燃气、自来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保持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力量,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施工、商混、监理等参与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一是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招投标全部采用电子招标;二是按州住建局要求3000万以上采用经评审的抽签定价评标办法;三是按州发改局要求3000万以下采用随机确定中标人标准招标。四是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

一是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劳动用工、考勤记录、现场监管、工资支付等网络信息化建设;二是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根治欠薪实施方案》,加强行业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我县根治欠薪工作,避免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杜绝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

在工程报建时,严格实行资金证明制度,要保证建设资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事件。

5、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一是对在建项目人员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时抽查现场人员是否为备案人员,人员是否在场。二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质量突检,做好建筑工作施工设施质量监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建设工程现场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施工围挡、散装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达到100%全覆盖。

6、加强建设违规行政处罚决定力度。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违规检查,针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省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截止目前,共检查3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并对2家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金额12050元整。

1、规范了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的现象,杜绝购房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是严厉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的现象,截止上半年检查了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家中介机构。

三是禁止强迫交易、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虚假广告、信息等问题。

四是禁止非法集资。3月15日在政府广场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在县电视台新闻联播后进行为期1周的宣传,利用移动公司在中心大道的电子显示屏进行长期不间断宣传。在县城主要小区及公共场所粘贴宣传画册100余份。

2、加强物业宣传引导。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物业小区宣传引导,组织物业公司对各小区进行疫情管控,严格执行出入门登记造册,加强小区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及消毒工作,指导物业小区规范管理,做好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3、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等违法法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要求,今年共审查和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18家。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共办理报建手续15家,办理施工许可证12家,总建筑面积3.53万平方米。协助州局对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和人员挂证进行清理。截止2020年5月底在注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企业共 128 家,其中有65家未营业,均为三级企业,监理企业3家,设计企业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商品混凝土站2家,人员挂证还有24人未整改。

4、规范举报箱管理。

在广泛征集线索的基础上,规范举报箱管理制度,每月派专人开箱两次,严格做好登记工作,加大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截止目前,已开举报箱12次,无举报信息。

“扫黑除恶”还在路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来之不易,但对照组织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政治站位还不高。对上级指示精神领悟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工作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当前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动不够,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推进举措还不够有力。

(二)宣传动员还不深入。各责任单位排查的方式和发现的涉黑线索比较单一,排查的深度和力度有待加强。对重点区域矛盾高发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对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掌握不够全面。

(三)主动协作配合还不紧密。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整治合力与联动机制还未形成,同时在贯彻上级扫黑除恶指导文件上没有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一是加强建筑市场领域方面宣传督导、日常线索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排查建筑领域和城市建设内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宣传督导、线索摸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排查房地产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积极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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