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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初二(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2 04:05:35 作者:字海致我们终将逝去的初二(专业16篇)

优秀作文应当有独特的视角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以吸引读者的注意和兴趣,留下深刻的印象。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初二

还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天空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也刮着微风,真的好凉爽。我匆匆忙忙的跑进教学楼里,刚想开始找我的班级,乐乐就跑过来对我说:“哎,我们是四班,就是二楼的东边第二个教室。”唉,还真是一点悬念都不给我留,我就这样按照他说的去了。从此“四班”这个班级的名称就一直在我耳边萦绕。

开学的第三天晚上(我好像记不清是哪天晚上了),班主任抱着电脑走进了教室,听同学们说,他要教我们唱歌。具体唱什么歌我也不知道。当他播放那首歌的前奏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涌上了眼眶。那首歌叫做《萍聚》。老师说,他会交给他的每一届学生。然后他就一句一句的教我们唱了起来(是用电脑。)。看到周围的同学都和自己的.小学同学或者是认识的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我就特别伤心。我的班里没有一个我的知心朋友。我看着周围的每一个陌生人。还在想啊,这接下来的三年要怎么度过呀。我就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从那首歌的前奏开始我就哭到那首歌学完。

不知不觉间,这两年已经过完了,我们每个人都还很茫然,每个人都还在期待,最后的一年应该要怎么度过。但是一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降临在了我们的暑假:我们开学要分班!!!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再是同学了。我们以后不可能再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学习。我们有可能会从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变成,陌路人。这是多么的可怕。但是,我们每一个同学都改变不了领导的决定。我们要乖乖的分班。我只要一想到,以后不能再和那些同学打打闹闹,嬉戏玩耍,一起学习,共同进步。我就好像又找回了初一时的那种揪心的感觉。

可能很多大人都会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不要留恋着过去,要展望未来。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情谊到底有多深。我们舍不得彼此,舍不得四班的每一个人。

当然还有我的男同学们,我舍不得那个长的贼眉鼠眼却很善良,搞笑而不讨厌的贾,舍不得那个个子比我还矮,可爱到掉渣的,被我授予“最可爱的人”的封号的颜,舍不得高高的,也很搞笑,但管起纪律又有点可怕的班长王,还有总是给我用计算机,帮我搬书,又总是叫我小徐,和我一起讨论筷子兄弟的张,还有那个总是八卦,给我讲数学题,数学棒的小黑,小胖颜......

说起来最最最要好的,最最最舍不得的,那自然少不了我亲爱的同桌,算起来我从初一的上学期的第三次月考后就和她一桌了。两年了,在这两年之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当然在这两年的生活中我们也有过争吵,也有过欢乐,但是争吵一般不会超过一分钟。我们知道我们要吵起来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都闭嘴。所以争吵不会超过一分钟,争吵过后又是晴天,又见彩虹。他总是在我被数学题困住的时候为我讲解,他总是在我气馁的时候鼓励我,为我加油。每当我自卑的时候,她就会告诉我他,她比我还差。在初中三年的路上,同桌已经陪伴了我走过了两年。真希望他还能,和我一起走完初中。

不管怎样,该结束的终究会结束的,即便你怎样的费尽力气,也不会抓住时间的脚步,更不可能改变一些事情,我们能够做的恐怕就只有向前看,走一步,看一步。把未来想象的美好一些,让自己憧憬一些,把过去忘记一些,使自己快乐一些,这样也许就会进步一些。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时针它不停在转动;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小雨它拍打着水花;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是不是还会牵挂他;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有几滴眼泪已落下;但是伤心的泪儿无人擦,只好整理好心情再出发;放心吧,还会有人把你牵挂!!

和好朋友分开的同学们,不要伤心,为了他们,fighting!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在转瞬而过的岁月里,在最浪漫的年华里,在充满幻想的时光里,我们带着满脸懵懂与茫然长大。

青春是一场美丽的疼痛。我们还是一群拥有天真梦想的孩子,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摔得遍体鳞伤,我们开始成熟、思考。学会如何在每一场暗战中保护自己,当你站得很高时,突然发现寂寞,或许,这就是青春的味道吧!

青春是一段灿烂的忧伤。在成人的世界中,青春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字眼,相反,青春是叛逆的代言词。我们喜欢在青春这场狂欢的盛宴里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我们总是把最绚丽的一面留给别人,可当我们背对着这个世界时,即使阳光照在身上,折射出的也是暗淡的光芒,明媚而忧伤。

生命是一列列车,当我们经过一段曲折的小路后,那个叫青春的小站已经被远远地抛在身后,当我们回忆起那一段长长的过程,回忆里满是温暖的力量。

这些年,不是你一个人在成长,你有你的安慰,你有你的港湾。总有一个人会在你伤心的时候陪伴你,尽管当你阳光明媚时不在身旁;总有一个人会在你失败的时候鼓励你,尽管当你周围充满鲜花掌声时不再身旁,总有一个人在你迷惘的时候引领你;尽管当你走平坦大路时不再身旁,总有一个人在所有人都怀疑你的时候相信你;尽管当你充满力量时不再身旁。

诗人说:青春除了年轻,一无所有。但我们还有梦想,还有希望,还有爱,因为年轻,所以我们的未来有无限种可能。

那些年,当我们走过年少所有不同凡响的旅程,青春在后方对你轻轻挥手。(琼湖中学c1001班陈艺)。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青春,就是少年最向往的春天:有新鲜的空气,有耀眼的阳光,还有一群爱笑的少年。有许多人在快要满出来的时间里的一点闲暇中会托着腮帮子像天真小孩搬回忆“那些年我。”呵呵,一个人会傻笑起来,可是眼角挂着晶莹的液体。

我应该庆幸,我正处这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常常都是这样:在阳光下一个活泼的身影,唱着漫美的歌谣,但是这份光彩已慢慢暗淡,仿佛还留在身边,伸手却又抓不牢,它好像会跑会飞,而我就像是在它身后紧紧追随的一个信仰者。我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单纯小女孩随着时光引导者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我不会再喜欢洋娃娃,或者是和同龄的男生一起疯一起笑,反而变成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是喜欢吧!是青春的懵懂,就像是沙漠中的甘泉,烈日下的清风,总会让自己有种莫名的舒心。

有时候我会害怕,害怕自己有天累了,不想再去疯了,那个时候一向都觉得世界是美好的我会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了单纯的心,就像一朵浓艳的玫瑰,外表艳美,却浑身带刺,让人不敢靠近,还是像一朵毒蘑菇有着绝美的点缀,剥开伪装,却是藏着剧毒的心。

有时候我好像感觉我向往的青春即将逝去。我会在某一段时间用自己认为最美好的时光给这逝去的青春写一封信,我要告诉它我有多么舍不得还有感谢,还有……自己对浪费青春的忏悔。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暑假

每分每秒中我都能听到那一刻我们自行车轮碾过树叶的声音,听到我们发自内心的笑声在时空中久久回荡。

———题记。

暑假,我们有好一段时间没见,再见面时,暑假,已走了一大步。

再次见面的那天,太阳公公又无所事事的在闲逛,大地像个蒸笼。下了车,停下重复的动作后,抬头望见了你,你还是那个你,只是出落得更加温婉秀丽了。而我们,还是默契地捶了捶对方的肩,开始了久违的聊天。

我们彼此都称赞对方长得更美了,而又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你见到我身旁停着一辆自行车,自信满满地说:“我们来比赛吧!”我面带难色,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要不好意思呀,比场赛嘛!”我鼓起勇气,快速地说:“我还不太会骑自行车!”“原来是这样呀!没事啊,我来教你!”说完,你扶起车龙头,“上车吧!我教你!”我颤颤巍巍地跨上自行车,不敢告诉你,我之前摔过多少次。

在灼人的烈焰下,我们开始了!“对!很好,不要怕,大胆地骑去,我会把着龙头的,左脚先骑......”“哎,我怎么就是学不会呢?我真是没用,不练了,不练了!”“别灰心,我当初学骑车的时候比你骑得还差呢!”说完,她做了一个很搞笑的姿势!“我当初就是这么骑的!”我“扑哧”一声笑了。“那我们继续吧!”她试探地问着。“嗯”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在烈日下,你不辞辛苦地教我学车,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滚落,而你却说不热;看见我有汗水就用纸巾帮我擦去,而自己却不舍得用一张;看我有点儿累了就得停下来休息,而你累得气喘吁吁时却不舍得停下前进的脚步。

“你真是个好老师,瞧,我现在就会了!”“哪有,是你聪明!”“那我们比赛吧!”“好!”.........你明明可以比我骑得快,可你却把成功让给了我,看着我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成功的喜悦,你却默默地站在角落里,欣慰的笑着。这个暑假,庆幸有了你-----我的朋友,你处处让着我,却表现出要将我打败的样子,激起我的斗志。我不懂时,你总是在我背后默默地帮我,支持我,有你,真好!

是的,暑假最终要过去,而你也终将要离开。

愿每一个暑假都能有你,我们可以一起编织说不尽的快乐。

暑假终将逝去,而你我的友情将永在!有你,真好!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青春究竟是什么东西呢?青春也许是被搁置在小黑屋中的那台黑白电视机。青春也许是那被磨得失去光泽的玻璃球。青春是浮躁不安的,青春却也是宁静致远的。

我们还年轻,因为我们还是90后。但是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无缘无故的开始怀恋小时候那5毛钱一根的冰棍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开始怀恋小时候掏鸟窝从树上掉下来的经历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开始怀恋小时候玩泥巴弄得满身泥却无忧无虑的那张笑脸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当我们看着挂在墙壁上的液晶电视时,开始回忆起老电视机里那忽上忽下忽明忽暗的辐条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开始憧憬未来,谋划出路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开始说“生亦何欢,死亦何惧”的大道理了。我们好像老了,因为我们再也不拘束于别人的看法,决定的事就一定会去做了。

然而,我们毕竟还是太年轻。不是因为其他种种,只是因为我们经历太少。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还不叫青春,且把它叫做童年的影子吧。我们现在之所以紧锁这个叫做童年的东西,就是为了真正老去的时候,我们所拥有的不仅仅有青春那段“静如瘫痪,动如癫痫”的浮躁。我们可以回忆的还有童年的那一点点纯真,那一点点如水般的纯洁。

我们还是90后,我们毕竟是太年轻,因为我们接受不了太多的挫折与不幸。不成熟的人有一个共通的毛病,那就是在遭遇极大的打击后会表现得极为狂躁,就像小时候被父母误幼稚会后被责骂后的表现一样。我们毕竟是太年轻,因为我们明明一无所有,却还总天真的幻想着主宰世界。我们过于幼稚,总是幻想着拯救全世界,但到头来却发现就是全世界也就不了我我们。我们毕竟太年轻,因为我们还没过爱做梦的那个年龄,我们爱做梦,而且是那些不切实际,充满幻想的美梦。这也许也是我们不成熟的一个标志吧。

也许,待到那一天我们不爱做梦了,而是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际,而不是寄托于梦中。那么我想我们就真的成熟了。但到了那时,我们也彻底失去了我们的童年了。到了那时,我们也应该停下来回头望望后头浮躁的青春和纯真的童年了。

我们叫90后,我们很骄傲。因为我们出生不久就跨越了一个世纪,我们走这一遭也够了,因为我们跨越了一个世纪的距离。90后是一个时代的句号,却也是一个时代的开始,我们终将证明这究竟是谁的时代。正因为我们拥有的这种特殊地位。所以我们很执着,只要认为是可以做的,我们就会不达目的不罢休。以至于让别人说我们叛逆。但因为执着,我们让90后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符号,我们让90后成为了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是我们成就了它。也许也是因为我们的特殊,我们身上表现出了一种堪称淋漓尽致的老成。连换了一个地方就不知道太阳明天会从哪升起的我们,却怀揣大志,立志要周游列国,环游寰宇。连生命从哪来都不知道的我们,却口口声声说着看破红尘的大话。

我们玩世不恭,我们却深谙人世的是是非非。我们多愁善感,却也经得起世情的大起大落。我们貌似风流,却也把浮情当做过往云烟。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初三

我本一普通人,自进入精中以来,改变极大。精中令人惊叹的高质量教学吸引了无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送子来之,它教学的优越性使学生的压力也同步剧增,负荷超重,而我,也是如此。

鄙人笔名旧忆,何来旧忆?这就要追溯到现在所处的阶段——一名初三应届毕业生。

旧物,旧地,旧事。

初到此地,本人因不适应次环境,身心俱疲,所以也暗暗地说了不少关于此地的坏话。不过,现在的态度已截然不同,至于原因,想必大家都心里有数。初到精中,“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此地绿化确实让人感到赏心悦目;初见大气,精中的“精忠报国”和升旗仪式自然也是精中的标志,其每周“国旗下的教育”,也总会让人感触颇多。

忆人,忆故,忆师。

“距中考还有**天”,这句话自然是每届初三、高三毕业生都耳熟能详的,每个班的黑板上都有这句话。然而随着数字的减少,我们与老师、同学相处的时间也就越少,老师对我们的“监视”也一天比一天松,因为用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全靠自觉”。是啊,都到这个时候了,如果我们再不想看,再不想学,那不管老师再怎么逼,也学不到心里!然而我们,平日里连一句话都不讲的人,也都相互开起玩笑,平日里的“仇敌”,也都开始并肩作战了。因为我们都知道,马上要毕业了!

念悟,念旧,念忆。

毕业了,即使花开了;毕业了,即使天晴了;毕业了,因为人散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即使暂时分开,也终将会有团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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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我是分割线@_@。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当记忆依旧停留在那年夏天操场上盛开的栀子花,年华却已悄然逝去。我们便忽然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回望身后单薄而明亮的时光。

梦中仍旧是穿着蓝色百褶裙的女孩与白色衬衫的男孩并肩站在香樟树下,初夏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斑驳的洒在他们身上,灼灼生辉,宛若童话中徐徐走出的天使。时光的脚步就这样慢慢掠过。多希望永远生活在这干净透明的梦境中。然而时光的脚步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终有一天,这些,将会变成此生难以企及的回忆。

抬起头,仰望那片湛蓝的苍穹,是不是蓄满的泪水便不会落下?是不是对过去的留恋,对现实的无奈,以及对未来的恐惧便会随风而逝?大朵大朵的云彩散在空中,恰若这明媚青春中的点点忧伤,虽不会侵蚀心灵,却依旧会让人感到切肤的疼痛。我们便在这一点一滴的忧伤,与一丝一缕的欣喜中逐渐成长。

惨黄的灯光将大树透下寂寞的身影,我的心一点一点的被孤独吞噬。不自觉的用左手握紧右手,以为这样便可以驱赶那份由心底滋生的寒冷。却依旧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成长的日子连这皮,带着肉。那阵阵失落浸入骨子中,一次次,痛倒极致,寒倒结冰。不禁感叹一句: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

或许在很多年以后,阅遍人间沧桑,历尽世态炎凉,我们都已忘了这青春岁月中若隐若现忧伤,时有时无的寂寞。荼蘼花凋尽的暮春时分,手捧这些记载了年少单纯时光的泛黄纸张,不禁会泪流满面。

致我们会心的笑及突然溢出的泪;

致我们写下的这些华丽的篇章;

作文。

500字。

都说青春是美好的,我看一点都不像。

曾经很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认真地为他写过字。虽然大多时候是这样:我们写的字感动了自己,感动了不想感动的人,却唯独没有感动我们想感动的人。

少年,关于你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我想直到我老去,变成老婆婆坐在靠椅上慢慢摇,会有温暖又明媚的阳光拥抱着我,然后唤醒这份回忆,重温了你。毕竟,我是爱过的,且那么认真。

少年,你不必讶异。曾经多次楼梯口的“偶遇”并非偶遇。原谅我,我只是想多看看你,看清你,然后把你深深地烙进心里。

我想我还是会记得,曾经在那里,一边偷偷地等待着你,一边假装看风景的样子。那些最初的等待,最初的心动,都随着当时的阳光慢慢晒进了树的年轮。少年,我想知道,当时的我,在你眼中会是什么样子。

少年,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你的世界我来过,却从未进去。当时的你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我,然而我却没有掉泪,仿佛那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时间逐渐苍老,我最终明白你是对的。如果换作接受,我们的结局又会是另一种味道。但庆幸你拒绝了我,我可以把这份单纯又美好的感情永远放在内心深处。少年,多谢你!

而后我终于能把我对你的感情释怀了。现在的我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这种自然简单的关系,恰是我想要的。

少年,你、我都已长大成人。我的青春多亏有了你,你就像一道彩虹,让这出沉默的舞台剧顿时绚烂生辉。感谢你带给我的欢乐与苦痛,这些都是我生命中珍贵的财富。

这个世界,会有很多相似的你,可是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你。不管那个人长得多么像你,他依然不是你。你就是我世界里唯一的你。你是我小小的男生,是我大大的疼痛。

这份新鲜的回忆在我的笔下再次扑面而来,我笑了,写给我们逆风而跑的年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都说青春是美好的,我想,是的。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初二作文

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曾经的“六大天后”一起欢笑一起快乐,各奔东西的她们在青春无限的大学时光里,懂得了流泪,懂得一些青春就是用力的奔跑,然后华丽的摔倒。

——题记。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年华似水,总感觉触摸不到痕迹。

十八岁,郑微对阮阮说:“我是谁,我是天下无敌玉面小飞龙,还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

二十二岁,郑微在老魁树下,埋葬了她的安徒生和小飞龙,泪流满面。

二十七岁,郑微笑起来:“阮阮,只有你,只有你的青春不腐朽。”

一步步成长,一点点老去。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正是如此。郑微是如此,陈孝正是如此。他们错过彼此,她微醺,看着他:“我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相信你,不可能。”

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曾经的“六大天后”一起欢笑一起快乐,各奔东西的她们在青春无限的大学时光里,懂得了流泪,懂得一些青春易逝。我们每天都在抱着书读着,听爸爸妈妈念着,听老师说着,把作业写着…有时候真的有一种冲动,厌了,烦了,多想一个人静一静,一个人放松,不管世事,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任由自己畅想,可现实不允许,我们是青少年,我们每天要为以后的生活奋斗,每天有一大堆的作业等着我们,有一大堆的唠叨等着我们去听,学校里有考试,大家都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烦,多想自己能够每天不为考试,学习而烦恼。

青春哪,如此多情。我们有一大堆的事要做,我们的思想多么不单纯,想的事有多么多,不管长得多么大,我们都是青春期,青春真的没有彩排,过去了就罢,不要去怀恋,曾经我们拥有过,我们都是孩子!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儿去。

大家一起经历了初中这三年,现在要分开了,或多或少真的会舍不得吧……毕竟再冷血的人也是有感情的……预备的时候,我们懵懵懂懂走进了这个班级,我们总是喜欢拉帮结派的来显示自己有多么强大,却早已忘记我们是一个集体,现在的我们又是多么想要珍惜这份友情。

这三年我们一起拿别人开玩笑,某些人装强悍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人看着不爽要来闹,有些到最后打起来了,但是我们的友谊还是一样美好,我们可能还会在背后议论别人的不好,却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女生们吵架用心机,男生解决事情用拳头,现在看来这些只是我们用别样的方法表达着自己的感情。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总是憧憬着跟高年级的大哥哥的邂逅。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我们无聊的绯闻制造机,惹得那些人气得直跺脚。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我们嚷嚷着作业好多,可是这些作业能和初三的作业比吗?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我们女生喜欢和自己的好闺蜜一起写日记,然后互相交换看,替彼此保守秘密。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当被班主任训的时候,我们班级里死一般的安静。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当年物理课的任课老师很温柔很好看,我们班一群男生都喜欢去欺负那个老师。

多年后还有谁记得期末考试前语文课每天要担心着老师抽背昨天作业……。

10年后,还有谁会记得我们班上每个人的名字……。

10年后,还有谁会记得要约我们初中同学一起去聚会……。

10年后,还有谁会记得曾经谁喜欢过谁,谁又被谁追嘛……。

10年后,还有谁会记得曾经我们闹过的八卦绯闻……。

我们从一楼到四楼,换过老师,走过同学。可能天哭了,真就是烘托那些悲伤的气氛吧。那天之后。我们分道扬镳,分班之后,又有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可却不在让我有朋友的感觉。

这就是青春: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期待、志愿,充满着求知和斗争的志向,充满着希望、信心的青春。

十八岁的女孩就像是五线谱,谱出生活的酸甜苦辣;谱出生活的巧妙绝伦;谱出了她们自己的天空。十八岁的天空,充满着春天的柔情与夏天的豪情。十八岁的天空,是花朵和阳光的一串串组合排列。十八岁的天空,是欢声和笑语的天空。

在这个梦一般美好的年华,应该是快乐的、积极的、不怕困难的,应该有一种就像刚出生的牛黩不怕虎一样的精神。青春应该怎样度过?有的如同烈火,永远照耀别人。有的却像荧光,甚至也照不亮自己!不同的生活理想,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一个人在战斗中站的位置。青春不仅仅是月亮、林荫、交谊舞,也不仅仅是为了使地球多一个高等动物。假如你能让青春放逐出自己的思维,让它驰骋在大自然纷繁的境地,回旋在物质的`深层结构,奔波在宇宙无限的区域,那么你会为之迷恋,为之振奋,为之倾注出自已的全部热血。

当你看到那些成功的伟人时,你可否知道他们的成功正是用这如金子般美好的青春换来的。青春并不像一袭新衣,好像我们仔细少穿一点就可以保持簇新似的。

青春,当我们有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每天穿用它,而它则很快就会消逝。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在明天驰骋风云,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充实虚幻的明天,只有把握现在,才能造就明天的辉煌!时间好象一把尺子,它能衡量奋斗者前进的进程。时间如同一架天平,它能称量奋斗者成果的重量;间就像一把皮鞭,它能鞭策我们追赶人生的目标。时间犹如一面战鼓,它能激励我们加快前进的脚步。时间好比一个万花筒,它能让我们看到世间百相。时间好比一块试金石,它能帮助我们分辩出真善美和假丑恶;间好比一本教科书,它能帮助我们阅尽人世的沧桑。时间如同一口百宝箱,它将让我们尽情领略生活的幸福。

时间可以摧毁世界上的一切,可以把最坚固的城堡化作历史的残迹,可以把人类的偶像和权威化成灰烬,可以把英雄的利剑化作孩子的玩物,可以把布满大森林的山脉变成布满珊瑚丛的无边的海洋。然而,时间也可以造就一切,可以给猿人居住的洞穴变成金碧辉煌的高楼,可以给曾是残破的荒村变成繁华的城市,也可以使无知的孩子变成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自己的心中展开一个智慧的大星空。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青春无语,却焕发出活力,鲜花无语,却散发出芬芳,春雨无语,却滋润着大地。

还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天空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也刮着微风,真的好凉爽。我匆匆忙忙的跑进教学楼里,刚想开始找我的班级,乐乐就跑过来对我说:“哎,我们是四班,就是二楼的东边第二个教室。”唉,还真是一点悬念都不给我留,我就这样按照他说的去了。从此“四班”这个班级的名称就一直在我耳边萦绕。

开学的第三天晚上(我好像记不清是哪天晚上了),班主任抱着电脑走进了教室,听同学们说,他要教我们唱歌。具体唱什么歌我也不知道。当他播放那首歌的前奏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涌上了眼眶。那首歌叫做《萍聚》。老师说,他会交给他的每一届学生。然后他就一句一句的教我们唱了起来(是用电脑。)。看到周围的同学都和自己的.小学同学或者是认识的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我就特别伤心。我的班里没有一个我的知心朋友。我看着周围的每一个陌生人。还在想啊,这接下来的三年要怎么度过呀。我就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从那首歌的前奏开始我就哭到那首歌学完。

不知不觉间,这两年已经过完了,我们每个人都还很茫然,每个人都还在期待,最后的一年应该要怎么度过。但是一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降临在了我们的暑假:我们开学要分班!!!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再是同学了。我们以后不可能再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学习。我们有可能会从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变成,陌路人。这是多么的可怕。但是,我们每一个同学都改变不了领导的决定。我们要乖乖的分班。我只要一想到,以后不能再和那些同学打打闹闹,嬉戏玩耍,一起学习,共同进步。我就好像又找回了初一时的那种揪心的感觉。

可能很多大人都会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不要留恋着过去,要展望未来。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情谊到底有多深。我们舍不得彼此,舍不得四班的每一个人。

当然还有我的男同学们,我舍不得那个长的贼眉鼠眼却很善良,搞笑而不讨厌的贾,舍不得那个个子比我还矮,可爱到掉渣的,被我授予“最可爱的人”的封号的颜,舍不得高高的,也很搞笑,但管起纪律又有点可怕的班长王,还有总是给我用计算机,帮我搬书,又总是叫我小徐,和我一起讨论筷子兄弟的张,还有那个总是八卦,给我讲数学题,数学棒的小黑,小胖颜......

说起来最最最要好的,最最最舍不得的,那自然少不了我亲爱的同桌,算起来我从初一的上学期的第三次月考后就和她一桌了。两年了,在这两年之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当然在这两年的生活中我们也有过争吵,也有过欢乐,但是争吵一般不会超过一分钟。我们知道我们要吵起来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都闭嘴。所以争吵不会超过一分钟,争吵过后又是晴天,又见彩虹。他总是在我被数学题困住的时候为我讲解,他总是在我气馁的时候鼓励我,为我加油。每当我自卑的时候,她就会告诉我他,她比我还差。在初中三年的路上,同桌已经陪伴了我走过了两年。真希望他还能,和我一起走完初中。

不管怎样,该结束的终究会结束的,即便你怎样的费尽力气,也不会抓住时间的脚步,更不可能改变一些事情,我们能够做的恐怕就只有向前看,走一步,看一步。把未来想象的美好一些,让自己憧憬一些,把过去忘记一些,使自己快乐一些,这样也许就会进步一些。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时针它不停在转动;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小雨它拍打着水花;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是不是还会牵挂他;滴答滴答滴答滴答,有几滴眼泪已落下;但是伤心的泪儿无人擦,只好整理好心情再出发;放心吧,还会有人把你牵挂!!

和好朋友分开的同学们,不要伤心,为了他们,fighting!

青春,是一场修行。

令人寻味的旅途。花儿在枝头绽放,美不胜收。但花儿自己清楚,再美的容颜,时光逃走了,那也不过是一瞬间。同样,青春也会有渐衰的容颜。青春,是美好的。屋檐下的贝壳风铃做它的伴奏,青春谱下一曲曲乐章,踏着一个个音符迈向阳光。我们在它面前,从不轻言放弃。就像蛹羽化成蝶,要经过很长的时间,要经过很痛的磨难,才可以在花间起舞。

我们的青春,在操场上挥洒汗水,在自然中沐浴阳光,在红旗下泛滥泪水。因为青春,是透明的,在秋天中踩踏落叶的响声,是青春路过的证明。多姿,迷茫,懵懂,落泪是青春的记忆,承载青春的梦度过黑夜。我们无怨无悔地付出努力去回报青春。酸甜苦辣,尝遍人生百态,才会懂得其中之意。原以为自己读懂了青春,回头一望,那上面有着不清不楚的黑点,会后悔自己未珍惜青春,会后悔挥霍青春吗?自己幼稚的想法,会让青春嘲笑,我们只是嫩芽,对于历经世态炎凉的人来说,长成大树还需很久。真正的强壮还未展现。

青春,当你逝去的那一天,请告诉我。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都说青春是美好的,我看一点都不像。

曾经很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认真地为他写过字。虽然大多时候是这样:我们写的字感动了自己,感动了不想感动的人,却唯独没有感动我们想感动的人。

少年,关于你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我想直到我老去,变成老婆婆坐在靠椅上慢慢摇,会有温暖又明媚的阳光拥抱着我,然后唤醒这份回忆,重温了你。毕竟,我是爱过的,且那么认真。

少年,你不必讶异。曾经多次楼梯口的“偶遇”并非偶遇。原谅我,我只是想多看看你,看清你,然后把你深深地烙进心里。

我想我还是会记得,曾经在那里,一边偷偷地等待着你,一边假装看风景的样子。那些最初的等待,最初的心动,都随着当时的阳光慢慢晒进了树的年轮。少年,我想知道,当时的我,在你眼中会是什么样子。

少年,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你的世界我来过,却从未进去。当时的你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我,然而我却没有掉泪,仿佛那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时间逐渐苍老,我最终明白你是对的。如果换作接受,我们的结局又会是另一种味道。但庆幸你拒绝了我,我可以把这份单纯又美好的感情永远放在内心深处。少年,多谢你!

而后我终于能把我对你的感情释怀了。现在的我们,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这种自然简单的关系,恰是我想要的。

少年,你、我都已长大成人。我的青春多亏有了你,你就像一道彩虹,让这出沉默的舞台剧顿时绚烂生辉。感谢你带给我的欢乐与苦痛,这些都是我生命中珍贵的财富。

这个世界,会有很多相似的你,可是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你。不管那个人长得多么像你,他依然不是你。你就是我世界里唯一的你。你是我小小的男生,是我大大的疼痛。

这份新鲜的回忆在我的笔下再次扑面而来,我笑了,写给我们逆风而跑的年少,。

都说青春是美好的`,我想,是的。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很喜欢一个电影,从它的名字开始——《》。

人说,人不轻狂惘少年。可是,人还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对于青春,我们被人云亦云俘虏。然后为之肝脑涂地。结果,可能是受益匪浅,但更多的是追悔莫及。

我后悔。

后悔任时光匆匆。

后悔任性情随意冲动。

后悔凡事轻易放手。

我后悔,

后悔不够坚持。

后悔不够明智。

后悔不够清醒。

可是,我无悔!无悔青春这一遭。

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那个时光,真的很珍贵。无价至极。

其实想想,我不过24周岁,25虚岁,何必一副历尽沧桑的感觉,真的很令人讨厌!很讨厌!

原来,我也不过俗人一个。

我会为回忆后悔;我也会为未来忧愁。

以前我想,我为什么要烦恼?

这件事情为什么是我来做?

为什么总是以我不说话、落下峰来结束争吵?

为什么总是我来忍受别人莫名其妙的言语攻击?

后来,我才知道,还好是我!

那是人生的必修课。

那是那个情绪敏感的年龄段不可或缺的学习阶段。

原来,我们都在一点点的学着长大。

学着学着,我们便失去了自己。

学着学着,便学会了争!

学着学着,便学会了世俗。

我还能再相信生活吗?

青春过后,我们还剩下什么?

我还能再相信什么?

青春,无忧无虑的青春,我还是失去了你。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一般不大去读校园青春爱情小说,总感觉大部分都是一个套路,很浅俗的东西。《》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不像铁凝的文字那样在深深地痛里流淌着深沉而又崇高的大爱,也不似路遥手笔那样酣畅淋漓,在平凡的世界中孕育着伟大的灵魂,读过之后荡气回肠。它是小温馨的,很多情节让我们可以联想到自己的大学生活。

读的过程中,字里行间给人一种淡淡的忧伤,抹不去的惆怅,这何尝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缩影呢。我觉得文中有句话很经典,“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是生活的全部,但对于男人来说,那只是他的生活的一小部分,不管当初他给过怎样的承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们永远比女人现实而理性。

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其实只是一片点缀的白云,他偶尔会赞叹它的无暇和美好,也会对它留恋,但决不会为了它而放弃浩瀚的天空。当然,还有更聪明一些的男人,可以踏着云彩叠成的阶梯一步登天,又或者在风雨来临之前,希望在云下得有片刻安身之地。”是的,林静和陈孝正为了事业可以弃郑微而去,让她品够了爱情的苦酒,郑微的青春里有太多的眼泪是为他们而流,每一次她都真心付出,每一次都逃不过他们给她的劫难。她就像只受伤的的小鸟,躲在僻静的角落黯然泪流。在她生命最重要最美好的年华里,他们两个都玩起了缺席,他们从未考虑她的感受,或许是太高估于她的能力。对女生而言,的确很残酷,却也很现实。阮菀,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曾受到众多男孩子的追捧,把爱情看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最后还是死在了追寻爱人的路上。

不管怎样,辛夷坞还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小说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一部好的小说,不仅仅是情节吸引人,语言充满魅力,更应该让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有共鸣,在大悲大喜中能够超脱,获得升华。亦能在平淡中体会到简单的幸福,一种温馨。所以推荐大家看一下《》,一起感受青春年华里的泪雨伤痕。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童年

小时候,我们尽情的操场上玩耍,那时的我们从不知道时间是何等珍贵。但现在我们已经如同上了马达的机器人,每天重复乏味的生活。

两点一线,家里——学校,曾经听过一个笑话,一个同学对另一个同学说“我每天就是两点一线,家里——学校。”另一个同学说“你中间上个厕所不就是三点一线了”这虽然只是一个笑话,但这却真实反映出了初中生的生活是多么悲催,现在的我们,竟有些羡慕童年时光了,那时候,我们天真快乐、无忧无虑。每当看到楼底下的小孩儿,都会感叹时光蹉跎,时间是一个看不见的恶魔(至少我们看来是这样),它能使少女变老,使石块变成沙粒,它是永恒的代名词,它可以让沧海变成桑田,也可以让桑田变成沧海,就像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中所说,时间悄悄地溜走了。我们的时间正在一步步减少,人类永远不可能打破自然规律,人类也不可能长生不老,人类永远只是一个高级动物,现在有许多人自诩说我们已经是造物主了,但我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我们应珍惜童年,把握青春的美好。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们总是在彷徨中度过,我们总是在自己创造的小小世界中度过,我们总是在自己以为的繁华世界,我们总是这样的天真,以为得到了一点,就得到了全世界。然而当青春狠狠地给你一巴掌时,你才会懂得,这世界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且行且珍惜吧。或许,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或许那个人让你感动,或许那个人让你感到温暖,或许,你们之间只是擦肩而过,或许你们之间水火不容,但遇到了,便是一种缘分,便是值得珍惜。

有这么一个人,傻傻的,呆呆的,总是以为只要自己多做一些,只要自己好好配合别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只要自己取得别人的信任,那么她就不会那么孤单,那么她就不会一直一个人。而这一切只是她以为……结果呢,她的善良成了别人利用的资本,她的心一次次的在无形中被好听似的话语扎的残破不堪。而她浪费了青春,失了自己的心。

有这么一个人,正值风华,而她却为了一个刚刚认识的人付出一切,失了青春。或许是难过,或许是觉得放不下,或许是觉得不甘心,或许这一切只是源自于我愿意这三个字,然而,青春不等人,就算你是成功,就算你是失败,就算你有再大的不甘心,它说走就走,绝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半分。

而我想说,如今的我正值青春,正看它在我指尖悄悄溜走,而我也绝不这样让它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或许接下来的时光会不好度过,或许,接下来遇到的人我会不知道怎么应对,但是,我会努力过好每一天,珍惜每一分钟。终将逝去的青春呐,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色彩,我也知道你好似那寒冰,不暖人心,可是我的青春,不想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度过,青春易逝,年华易逝,而人心,而情却长存,既然选择了远方,我便不顾风雨兼程,青春呐,无论你是怎样的你,或好或坏,我都愿赌上这时光,换你一分色彩,一分暖心。

文档为doc格式。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几天时间看完《》,看之前,竟未想到会有如次震撼的感受。

17号,从中午一直到深夜,我整个人都一直陷入了这本书中。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是那么生动,人物又是那么真实,还有它透露出的种种真切认识,无不让自己心情变得五味杂陈。

第一章,从认识聪明伶俐的郑微开始,然后到她莫名其妙喜欢上陈孝正,我一直很充满希望地看小说,就连在刚看小说的第二天,我也心情颇好地起床锻炼。因为一开始那里面描述了一个美好的大学世界,对于憧憬已久的我来说,它真实而简单,也抹掉了很多我的茫然。然后故事进入到郑微开始向陈孝正发起进攻,她的搞怪和讨厌,众人看来再幼稚不过的把戏,竟然误打误撞让陈孝正开始关注她,直到两人关系慢慢进展。陈孝正是一个刻板而严肃的人,对任何事都要求一丝不苟,连这样的他竟然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烂漫的郑微。看到这里,我只觉心中为郑微高兴,也越看越有兴趣。可是后来的内容,这样的心情早已消失,残酷的社会现实已经慢慢侵入这些年轻人,少不更事的他们也在打击下开始发生变化。和郑微喜欢了17年的邻家哥哥林静一样,陈孝正选择离开郑微,出国留学。事情出现转折,饱受打击的郑微开始进入社会,逃避伤心的现实。若干年后,她在工作中渐渐认清了社会的真面目,棱角分明的她也开始变得世故圆滑,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开始不那么单纯,但就在这时,两个出国的人都回到了她身边。但此时的她早不是从前那个单纯活泼的少女,她变成了学会变通的理性女人。她深爱陈孝正,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但由于陈孝正的出生和性格决定他为事业的心总是多于感情,两人走到感情边缘。我再次看到,变心中产生阵阵酸楚,为陈孝正,也为那些过往的青春。郑微最后选择了林静,因为林静依然爱她,更有力量保护她,在她感情的空虚中,林静悄悄进驻,最终,郑微选择了爱她的人,而非她爱的人。

有些事,并非总是我们所想的那样。我们的生活参杂了太多有关现实,有关宿命,有关感性与理性。一个人的成长也如此,从最初的天真慢慢蜕变成成熟,其间不知要经历多少伤痛打击,人总要步入社会,直到后来才会发现原来社会是如此深奥的学问,太多我们想不通的道理,太多我们难以适应的规则。社会也不过是一台打磨机,每个有轮廓的东西进入里面总会被打磨得光亮而圆滑,人情世故,成为我们被打磨的主要因素。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我们为成长也要付出太多的代价,世界总守恒,有得到也会有失去,就要看我们怎样割舍。

每个人都在割舍着,艰难而痛苦地割舍,我们无法预知未来,我们也不能得知今日的割舍,是否能换来明日的美好。每个人都曾在社会上初来乍到,又怎么知道,我们日夜期待的未来,要靠一次又一次的磨练,蜕变,洗礼才会来到,那些在指尖流逝的青春岁月,也只有每个人自己最清楚其间的苦痛。

曾一度认为理性高于一切,但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有理性固然是件聪明的工具,可是往往我们不需要太多聪明,有时傻着,也会有好处。有些甜蜜,需要沉溺,不需自拔,有些爱情,需要付出,不需衡量,有些回忆,需要珍藏,不需审视,有些人,需要信任和等待,不需怀疑和代价。青春是筹码,永远赌不了永恒,每段青春,都会有最终腐朽的一天,何不为青春奉献一把?懵懂的恋爱也好,不为人知的奋斗也好,每个人只有一次青春,谁都知道拥有时不在乎,失去后才哀叹的悲哀。陈孝正,他作了正确的选择,他没有错,追求梦想不是每个热血青年所热衷的吗?心存一份宝贵记忆不是每个恋爱的人所期待的吗?他选择了一个正确的方向。可错就错在,他有个不好的宿命。自幼的成长让他知道母亲养育的艰辛,他要感恩,要争得一番成就,他也注定在没有父亲的生活中,他缺乏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安全感。这也是导致他失去郑微的重要因素。所以,人生就是有命中注定一说,命运有时不像贝多芬说得那么轻巧,有些事,我们无法改变。

书中说得好,女人就是奇怪,常为一些别人的故事而流下自己的眼泪。看完后,我哭了,哭得很伤心,因为陈孝正,他让我钦佩也让我为他感到心痛,那个曾以为是他和郑微的爱的小家,被他一手拆毁,他的心又是那么脆弱,以致让他心碎,也让人心碎。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童年

仔细地想来,童年时代的许多事,竟都与堂哥有关。如果说我小时候有一个偶像的话,那么这人,就该是我的堂哥了。

堂哥那个时候,总喜欢拉着我们一帮小兄弟,一道去小水沟里捉鱼。我们为了捉鱼,真是跋山涉水,不辞辛苦。杂草丛生的田间小道上,经常有蛇出没。听大人们说,有一种青色的蛇,毒性极大,要是不幸被咬伤,那可是致命的。大人们耳提面命般地相劝,可惜的是,全被我们当成了耳旁风。当着面唯唯诺诺,背地里我行我素。我们的.确曾经遇到过大人们所说的青色的蛇,那蛇爬得极快,只不过,它是见到我们便逃。现在想来倒是后怕,倘若那青色的东西是颇具攻击性的虫类,我们恐怕是难以幸免的吧。

堂哥说,田间大部分都是水蛇。水蛇咬伤了人,就跟蚊子差不多,最多在被咬伤处起个小包包而已,过几天就没事了。他怎么会懂的这么多的,我并不知道,只是对此深信不疑的。

堂哥,真有办法!水沟里的水那么多,鱼在里面到处乱蹿的,那是很难抓得到的。堂哥早有准备了!他让我们都带了脸盆,桶子,显然是有考虑的。堂哥的做法是,将一条水沟分成了两半,就是在水沟的中间砌起一堵泥墙。然后,我们用手上工具脸盆或者是桶子将一边的水弄到另一边去。堂哥,那时扮演的角色大约是类似于指挥官的,他为我们分派了任务的。我只记得,我是必须一次做完三十桶水的工作量。可惜的是,我们不是抽水泵,我们是实在的自力更生,耗的全部都是自己的体力。好歹,能够看到那半沟水越变越浅了。只要功夫深,铁棒也能磨成针,果真说得没有错!待到最后,沟水已经变得很浅,那些小鱼儿都已经清晰可见了。它们好像知道自己已经是瓮中之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乖乖躺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张嘴呼吸。而我们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易地将它们兜进了桶子里。实在快哉!

捉到这许多鱼,却很少能够见诸于我们家的菜桌上。想来,也是奇怪的。只计付出,不求回报,实是我之谓也!

堂哥,还擅长捕蝉的。他经常捕到蝉就到我们家去玩。满脸高兴的样子,不知道他对那蝉使了什么招,教它叫个不停,那声音是那般清脆。可是,我向他要,他又偏偏不给。交换条件往往是一本书或者两本书。幸亏,我爸爸是读过高中的人,也当过老师,家里还有一些藏书。我随手就可以拿出一本书来,反正当时我也还不识字。古典名著,唐诗宋词,现当代文学,在我的眼里全不如一只蝉来得重要!

我已经记不得,我爸爸的多少书,是被我这样暗中交易掉了。他应该略有所闻的,只是他从未当面置问过我。只是记得有一次,他自言自语道,家里以前的许多书都无缘故地没有了。那些书,现在何处,怕是只有天知道了。

堂哥,打弹珠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比得上的。那个时候,他赢得了许多弹珠,还反过去卖给那小卖部的老板。小卖部的那个老头可真是“老奸巨滑”(略有夸张,我希望他不会见怪),他向堂哥买一角钱10颗,却卖给我们一角钱4颗。而堂哥每次却能卖好几块钱,由此见得,周围数十里的弹珠大概全部已经囊括在他手中了吧!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当我们知道他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转让了那些弹珠的时候,对自己的后知后觉,真是痛悔不已!怎么竟让那老头捡了便宜。

堂哥读书,也是十分聪明的。五年级的时候,他是全班唯一的一个考进镇上的奥赛班的学生。可是后来,因为家里经济的原因,他未能继续升学。他将读书的机会给了堂弟。当堂弟上初中的时候,堂哥能以自己仅有的小学学历,帮助堂哥解决一些数学上的难题。堂哥的聪明,由此可见一斑了。

时隔多年以后,堂弟已经从武汉理工大学以优异成绩毕业了,而堂哥终于再也没有机会读书。

我常想,我这样智商平平的人,都能够混到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文凭,后来又以超出清华和北大的研考成绩考上研究生。那么,以堂哥的聪明,他应该至少能够考个清华或者北大吧。可是,历史已经不可以再回去,也容不得我们再去做什么假设了。

我与她不相见已经十几年了。

那时,我们叫她莹莹。莹莹的外公外婆是我们村的。她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中学的教师。她那时留着短头发,像个假小子一样。我们这帮小男孩也从不把她当女孩来看。我们在她面前说话,也是不大讲究的。而她当然也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这其实是不大容易做到的,而她既然能够做到,也就说明了她的不一般。我们很自然地把莹莹列入了我们死党的行列。我们有祸共闯,有难共当,是一帮讲义气的“铁哥们”。

其实,莹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点子特别多。她在玩的方面,很有自己的思路。最有意思的事情应该要算“躲猫猫”了吧。起初,我们是不玩这个的,在我们那里比较流行的是“打架”。一帮小男孩分两派,然后进行“生死搏斗”。本来是打着好玩的,但常常是,假戏真做,最后真正地导致了两败俱伤的局面。现在看来,这其实并不好玩。

“躲猫猫”就因为莹莹而渐渐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那时常常就在她的外公外婆家里东躲西藏的。在那里,翻箱倒柜都是常有的事。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不被人发现。我们玩得不亦乐乎。可是,作为代价,整个屋子,最后变得乱糟糟,秩序全无,也是拜我们所赐的。莹莹那时,大概也被她的外公外婆恶狠狠地教育过吧,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只是猜测。那样不堪入目的“战场”岂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得了的。

我们爬树的时候,莹莹也会跟着去。她不会爬树,就在下面看我们玩。我们在树上做房子,在树上聊天,全当她不存在,她也不会不高兴。那个时候,怎么没有想到,教她爬树呢?作为我们死党的一员,她应该具备这个最基本的技能。可惜,我们的死党队伍早已解散,这个想法,只能是永久的遗憾了。

莹莹,也很喜欢与我们一起烧“哥拉巴火”。这也再一次证明,她确实能与我们玩得到一起。那泥巴那么脏,她也不怕。她同我们一起用树叶子当菜,用树枝当锅铲,用泥巴当米饭。她也同我们一起用破砖瓦来盖房子。我们会了的,她全会,我们不会的,她还能够创造性地搞出些花样来。

假小子有的时候还喜欢玩火。有天晚上,她在她外公家门外搭起了小帐篷。在里面放起了蜡烛。照得那片地亮亮的。真是妙计!这样即便有风也不怕了。我们问她是在做什么,她说,只是觉得很好玩而已!

假小子,后来慢慢长大了,也开始穿裙子了。我们这帮男孩才意识到,她原来还是个女孩。我们男孩之间的台词,有一些是不方便说给她来听的。我们终于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做死党了。

后来,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甚大!我们一群孩子在外面堆雪人。没有想到,莹莹不声不响地加入了我们。那雪人的眼睛倒是莹莹加上去的。她就地取材,抓地上的泥,搓成两个栯圆状,贴到雪人的头上,正好。看上去,很是滑稽!我说,莹莹,你为我们的雪人做的这个眼睛真是不错!她笑了笑,似乎有话,却并没有说出口。

现在,与假小子已经多年不见了。想必已经是出落得婷婷玉立的大姑娘了。不知道,她现在生活得怎样。

但是,我们都会记得,我们的死党里面,曾经有过一个假小子,我们都叫她莹莹。

荡荡很有“小大人”之风范。他会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大概是因为他喜欢学大人们讲道理,做事会思考再三,他也很少参与我们的恶作剧。我以为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他是最乖的那一个。

荡荡那时是个小胖子,我们都叫他“荡肥”。他并不因此而生气。时间长了,他也习惯我们这么叫他。荡肥其实严格来说,也并不是太胖,只是比较之下,他略微有那么一点胖而已。钱钟书先生在他的《读伊索寓言》里有这么一句话“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我现在来看,小胖子,其实心眼也不大。荡肥好像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小器的。他有什么好吃的东西,我们去要,常常都是无功而返的。经历了几次打击之后,我们也便了解他了,确实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当然,这些事情并不影响我们玩得开心。该打架时,还在一起打架。我们打的都是“玩架”。并不动真格,适可而止。烧“哥拉巴火”必定要把荡荡也叫上。少了他就不好玩了。我们烧“哥拉巴火”也是有明确的分工的,有森严的等级差别的。荡荡很是聪明,他总是要挑一些有地位的角色。太脏太累的活儿,他是断然不会去做的。相比之下,我们大部分小伙伴似乎就显得“傻子”了些。不过,话说回来,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脏活累活也得有人去干!

我那个时候与许多的小伙伴都起过争执,甚至动过武,可是却怎么也记不得,何时与荡荡有过什么矛盾。他应该是不屑于与我一般见识吧。我说他是“小大人”并非没有道理的。在荡肥眼中,我们其他人都是一群只懂得调皮捣蛋的小毛孩。

荡荡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他看到爸爸妈妈忙完农事回来,会抢着去帮忙拿东西。而我们那时,还没有这根神经呢!那与我们,有何相干呢?我们应该好好地玩,好好地长大,才是正事!而荡肥与我们的思维显然是不一样的,因为他在那个时候,就懂得了一些道理,即使他不明白什么大道理,至少他在行动上已经证实了某种道理。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可是在这方面,确实比他逊了许多。那个时候,怎么没有好好向他学习呢?世说,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可是那个时候,我们的眼中,哪里有什么老师之说?想必,我们那个时候都太不可一世了,太唯我独尊了吧。

我和荡荡是同一年上的学前班。那个时候在我们农村里面不兴幼儿园。上学前班,其实是很好玩的。老师管得不严,作业比较少。我们回到家,常常是在一起写作业。不一会儿,就写完了。写完了作业,就可以出去好好玩一场。玩的游戏比较多,我也记不清楚全部了。其中,有“过家家”吧,荡荡好像当过那个新娘子。

上学之后,有许多的事渐渐地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因为该长大了吧,上学前与上学之后,应该有所不同。是老师的教导起了作用,还是自己真正地成长了?不甚清楚。

我和荡荡从上学前班直至二年级都是同班同学。二年级升三年级的那一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期末考试成绩不是太理想,被迫留了一级。我们那时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同学,都难逃留级的命运。而我比较幸运地升入了三年级。从此后,便与荡荡不再同一个班了。但是放学后,我们还是同从前一样,并无丝毫改变。

后来,我们不再叫他荡肥了。上了中学以后,我们更习惯于叫他李荡。李荡已经比以前更为成熟了,他做事总是很慎重,说话总是格外小心。以至于在他的面前,我感觉我们都越来越像一群小孩子了。

现在,荡荡已经大学毕业了,在武汉找了份工作。我们常有联系。在电话里,他说话还是那样地有分寸。透过那话语,我仿佛还能看见多年以前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那时的他,是个“小大人”,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大人了!

在我们的死党队伍里面有一个相貌出众的人,生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这个人就是李科。我们那个时候叫他科科。

科科与我们一般人是不同的,他特别爱干净。并且特别喜欢穿漂亮衣服。喜欢穿漂亮衣服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只不过他穿了漂亮衣服,爱在我们面前显摆一下:“看看,我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好看吧!”这个坏毛病可真是要命,关键是在那个时候我们很少有新衣服可以穿。但是想想他也只是想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我们只好笑笑:“是啊,你的衣服真的好漂亮!”我还记得,他那个时候有一双皮鞋,是一双大头皮鞋,黑黑的,天天都擦得亮亮的。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擦的。他与我们在一起,我们都是穿着布鞋。他会有意地把脚步放得很沉,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仿佛他就是那位神奇的小王子,而我们俨然是他的老百姓,那可真是相形见绌啊!

科科的爸爸妈妈长年都在外面做生意,听说已经开了自己的家具厂,是很有钱的人。我们也很少见到他们回来。只是经常会有一些东西从外面寄回来。有的时候是新书包。再有的时候是新衣服。我们那个时候,真是很羡慕的。我想,每一个小孩子,大概都有过一段苦涩的记忆吧,这种记忆来自于不平等的成长经历,我们无从改变。

科科很喜欢玩扑克。对于各种玩法全部都可以了如指掌。而且他在玩扑克牌的时候,非常投入。他是真正把玩扑克当成一件事情在做,可以连饭都不吃,所谓废寝忘食,说的也正是科科。我们玩扑克牌,大多只是觉得好玩,闲来无事可以拿来打发时间。而他却能达到“忘我”的境界,真是不简单!还记得有那么一次,他的爷爷拿着根竹鞭子就过来了:“叫你回来吃饭,叫了几遍了?你长耳朵了么?”说罢,那竹鞭子就开始乱挥了,科科为了玩扑克而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

科科似乎不是那么喜欢读书的孩子。我们上了学以后,每天都会照例地写作业。而他是不怎么写的。他更喜欢看看电视,与我们聊天的话题更多的也是电视。看了什么武侠片,什么枪战片,他会谈得有声有色,津津有味的。

科科后来就去了很远的地方。听说是去了他的爸爸妈妈那里。这个时候,我已经上了中学了。我们好多年不见面了。后来,又听说他在那里没有读两年书,就不读了。我们都不是太相信,因为他还那么小。可是,事实已经摆在了眼前。科科没有上过高中。在我们都还在为学业而努力的时候,他提前退出了,他没有同我们一起走到最后,没有兑现我们曾经说过的要一起考大学的承诺。

最后的一次见到科科时,我已经读军校二年级了。他的样子并不怎么精神,我不知道他这些年在外面都经历了什么,也没有问。

听说,他已经结了婚,现在都当了爸爸了。他已经在城市里面买了房子,可能以后回村子里的机会不会太多了。我只能真心地祝他幸福。

科科,能够记得的关于你的事情确实已经不多。我不能还原一个完整的你了。我手中的拙笔也只能够写到这里。末了,还想问你一句:“你那个时候怎么那样臭美呢?我们都是一群大老粗,你难道看不出来么?”

文文其实是科科的弟弟。科科就是上面所写的李科。科科和文文那个时候经常为些小事而吵架。科科总是想彰显一下自己当哥哥的威严。他喜欢对文文颐指气使的,许多事情,都希望文文能够替他做了。在我们看来,科科更希望文文是他的一个小奴才,他恨不能让文文对他唯命是从的。只可惜,文文也不是吃素的,怎么可能乖乖就犯呢!这样一段争吵便是在所难免的了。

现在想想,他们吵架的原因也甚为有趣。科科说:“你去给我把门锁了!”文文便不服气道:“凭什么每次都是我去!”科科便道:“因为我比你出门快!”文文很委屈:“不行,我就是不去!”“你到底去不去?”“不去!不去!”……无奈之下,科科使出杀手锏来了:“你不去是吧!那好,以后你别跟着我了!”文文据理力争:“为什么不要我跟,我偏要跟!”两兄弟,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那门到底是谁去关的,倒是记不清楚了。只是,他们为了这小事,有一段时间会相互不予理睬。

文文究竟是弟弟,他会寻找合适的机会主动去与科科和好。而这当然无法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的问题在于,科科始终想要捍卫他自以为是的“统治者的地位”,在他看来,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牢不可破的,他想要维护自己在文文面前的绝对权威。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便有反抗。文文似乎也觉得受制于人是一种奇耻大辱,他变得更为反判,他学会了对科科的“独裁专制”进行针锋相对地批判与否定。在这样一种势不两立的情形之下,兄弟俩之间的“战争”便是此起彼伏,销烟不断。那个时候,他们俩兄弟就如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这一方想着决定那一方,反过来,那一方又必定牵制和影响这一方,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关系也在发展。就如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始终都在寻求一个最合适的平衡点位一样,兄弟俩之间的矛盾也便慢慢趋于缓和。这不过,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正如同唯物辩证法里面所讲的,事态的发展总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想来,文文总是受气最多的那一个孩子。我们那个时候,总是喜欢有意地疏远他。去什么地方,不喜欢让他也跟着,总是觉得,他可能会去砸了我们的场子。而我们的决意,是得到了科科的充分认可的。这使得我们的行为变得更为理直气壮。而文文是那样的执着,他决不会轻易地放弃与我们一起“走南闯北”的念头。于是,我们便会想出种种办法,让他跟不上我们的节奏。我们可能会故意地躲起来,让他找不到我们。但是文文确实够聪明的,他会不惜一切地找到我们,弄到最后,还让我们甚是尴尬,有一种做贼心虚的窘迫。又有时,我们可能会有意地跑得很快,想把他远远地甩在后面。可我们到底低估了他,跑到最后,他大气都不喘一下,我们倒是上气不接下气了。然后他会很诡秘地一笑:“你们在做什么啊?”一句话,真是问得我们哑口无言。

文文,似乎是不太有主见的。许多的事情,他会选择跟风,更准确地说,他是喜欢学他的哥哥,也就是科科。这或许,也是导致他们兄弟之间多年来矛盾不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正好比一个人总是会不自觉地讨厌别人与他做同样的事情一样。我可以做的事情,偏偏不能让你做。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是说的这个道理。

但是也不尽然。起码,文文在读书上是用功的。这与科科是迥然不同的。文文后来也去了他的爸爸妈妈那里,听说他在那里的学习是非常用功的,而学习成绩也非常好。再后来,文文也顺利地考取了大学。

这些年,我与他见面的机会也不多。读军校三年级的时候,回家过年,我们匆匆地见过一面。他的样子,已经变了许多。个子已经长得很高,比他的哥哥还要高了,看上去,他更像是哥哥了。只不过,多年不见,他变得更加沉默了。与他的哥哥是很不一样了。

不知道他大学毕业后,有没有继续上研究生。我当时应该留下一个联系方式的,可是,竟然把这事情给忘了。

我相信,文文应该会过得非常好。这样的自信,并非没有根据可言。他是一个执着的人,我想他在那个时候,可以为了跟着我们而奋不顾身,现在也会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目标而坚持不懈的。

每个人的路都不尽相同。既然你们选择了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其实也不需要后悔。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题记。

我原来的打算是为每个一起长大的死党们都写一篇类似于个人传记的文章,可是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发觉有一些死党可以作“合并同类项”的处理,因为他们的经历是何其相似,以至于我无法将他们割裂开来去写,否则便会丧失了故事客观上的整体性。

垚垚和磊磊其实是亲兄弟。他们个子相当,秉性相似。兄弟两个常常是形影不离的。磊磊是哥哥,偶尔也喜欢在垚垚面前施展一下他当哥哥的威严。不过,很少见他们有吵架的时候。

垚垚和磊磊,是我们引以为傲的两兄弟,我以为如果没有了他们,那么我们的童年会减去一半的色彩。

对了,忘了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在住砖瓦房子的时候,他们家就已经住上平房了。我们小时候称平房为楼房。我们常常去他们家楼顶上玩。经常在那里玩,总会于无意间发现一点什么情况。而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是,他们兄弟俩经常在做的事情,竟然是在抄写课文。后来,才知道是老师罚写的。其中原因,我们就不清楚了。只是感觉他们那个时候,是不太爱写的。写一会,便要与我们打闹一阵子。他们那么聪明,会被老师罚抄课文,我想大概只有一种原因,就是没有认真去写作业了。

按理说,他们兄弟俩比我们大,我们应该叫哥哥。他们应该常常保护着我们,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我居然曾经也与他们打过架,我们打架也只为一些小事。大多数时候,这样的打架,在我们眼里只是家常便饭。可是,有一次比较严重。那一次,垚垚拿块砖,把我的头给砸破了,鲜血直流出来。去医院里面,医生还给缝了几针。伤好了之后,打架的事情,便忘了。我们还是一起玩游戏。就跟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还是经常去他们家楼顶上玩。

垚垚和磊磊,最后都没有读多大的书。其实,以他们的聪明,如果认真地读下去,应该都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可是,他们那个时候,心思全然不在学习上面。最终,早早地离开了学校。

现在,兄弟俩都已经成了家,都已经是当了父亲的人了。几年前,回家的时候,见过他们。他们都有一些后悔当年没有认真地多读几年书。我说,每个人的路都不尽相同。既然你们选择了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其实也不需要后悔。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先设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

人生本来就是多元的,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我也只能够在这里祝愿你们兄弟俩生活得快乐和幸福!最后,想送给你们一句话:“你们永远会是我们引以为傲的‘李氏双雄\'!”

写了许多的回忆文字,都是关于一群孩子欢乐无忧的童年,我不知道这会不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今天我要写一点稍微严肃一点的东西。今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两兄弟,他们是李方和李智。李方是哥哥,李智是弟弟。

他们很少发生争吵。而这似乎是天性使然的,他们应该有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决不会将精力耗在那些无用事情之上。

他们那时候,除了学习之外,最热衷的事情应该是打乒乓球。

那个时候,他们家门前的禾场上经常搭建着简易的乒乓球台。这乒乓球台,其实就是用两条长板凳架上两扇门,再在门的中央码上几块砖。可是那个时候,却已经算得我们的小乐园了。冬天的时候,那里总是聚满了人。有打乒乓球的人,也有观看打乒乓球的人。他们两兄弟都可以称得上是高手,可以轮着当那个“擂主”。我们那时候打乒乓球,赢了的人,就称他为“擂主”。大家都想当那个擂主,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技术实力的。想要成为擂主,首先必须要向现任擂主赢得第一个球,赢了,那就称作“争到了六球”,因为我们打球的规则是,六个球之内,赢球多的一方为胜者也就是成为了擂主,“争到了六球”一说,便是由此而来的。如果第一个球便输了,那就只能宣告下台,由另一个人来挑战现任擂主。也就是说只有赢了第一个球才有机会继续与现任擂主相较量,也才有可能击败他成为新任擂主。

说来实在是惭愧,我那个时候最大的目标竟然只是能够“争到六球”,我是从来不敢妄想去当那个什么擂主的。那于我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因为我绝对是个新手,而且我的悟性天生就极差,花在那上面的时间不少,只不过长进甚微。

他们很少参与我们的什么事情。当然,这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他们年岁比我们长得太多,我们做的许多事情,在他们看来未免显得太过幼稚。

他们的确已经与我们走在了不一样的路上。去他们家的堂屋里面一看,左右两面墙上全部贴满了奖状。一面贴的是李方的奖状,一面贴的是李智的奖状。我们经常进去看看那些奖状,在几年级什么科目考了第一名,又是在几年级什么科考了第一名。

那个时候,我也想着哪一天也得张奖状贴在自家的墙上。只可惜,我们家的墙上从我入学以来到我上一年级,一直都是光光的。我想,大概在二年级以前,我的智商还处于未开发状态,任凭我怎么努力,我还是考不到前五名,考不到前五名,就拿不到奖状。而在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竟然奇迹般地考了第一名,我终于拿到了我读书以来的第一张奖状。只不过,这与他们哥俩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他们那时候在我们那儿被称为最聪明的学生。很多年后,李方从市重点高中顺利地考取了武汉的一所知名的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又顺利地考取了另一所知名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已经在武汉市买了房子了。

而李智上高中的那一年,正好赶上李方上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他毅然选择了退学。他跟着父母外出打工去了。在李方大学毕业之后,他又选择了重新回到学校。而这时他外出打工已经三年多了。我不知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才可以做得到。而他却做到了。

李智的高中是在东北读的。据说,他刚入学的时候,校长看他已经这个年龄,不是太想要他,还让他交了一些额外的费用。而一个学期之后,校长就完全改变了看法,因为李智的考试成绩已经远远在他的带教老师之上。后来,还免除了他接下来几年的学习费用。李智终于没有令学校失望,在三年以后的高考中,他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分690多。已经远超清华和北大。据说清华招生办的老师去过他们家。最后,他却选择了就读成都的电子科技大学。听说电子科技大学免除了他大学四年的全部学习费用。再后来,李智也读了研究生。我很佩服他,因为他一直没有放弃努力。现在李智也在武汉参加了工作了,也买了自己的房子了。我想他会走得很远。就和他的哥哥一样。

还能写点什么呢,到这里似乎就该结尾了。但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我相信,他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他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我在前面写过《一本正经李荡荡》,而今天要写的人是李荡的哥哥,他叫李维。我将他们俩兄弟分两篇来写,而不能像写垚垚和磊磊及写李智和李方那样合在一起来写,是有用意的。因为他们俩有着太大的不同。

按理说,荡荡和维维他们在辈份上要比我们高一辈的。不过,那个时候听到年龄相当的小伙伴们叫他们是“荡爷”“维爷”的,我总是感觉怪怪的。我们虽然都姓李,不过,听长辈们说,在族谱里我们并不同房。但是许多年前我们是一家人,应该为不争的事实了。我是一个辈份观念淡薄的人,因此我常常是有一点“没大没小”的,我会这样地直呼其名:荡荡,维维。

后来,我们都慢慢长大了。再直呼其名的,总是感觉不那么对,我改了口,我不再叫维维了,而叫李维是维哥。他还答应,这证明他并不介意我降低了他的辈份。

维哥,曾经有过一个木鱼的。他经常拿着那个木鱼来敲。他的后面总跟着一帮小兄弟。那可真有气势!

维哥,平时给大家的印象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会去给你讲道理。他与荡荡总能够和睦相处,我几乎没有见他们发生过哪怕是小小的争论。

我记得他经常给荡荡讲解题目,很有老师的派头。他们家的墙壁上,还贴了一些奖状。都是维哥在校期间获的奖,这证明他的学习也是很不错的。

小时候的我们,每个春天都会去野外放风筝。维哥的风筝是做得极好的。他做风筝的时候,我会在一旁看着。回家以后,我自己也做了一个风筝,可是我的风筝竟然飞不起来。我琢磨了很久,改来改去的,风筝就是飞不起来。最后没有办法,我只好去向维哥请教。维哥说,你的风筝线安装的有问题,所以飞不起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帮我作了重新安装,风筝终于就可以飞起来了。我们那个时候,差不多人人都持有一个风筝,我们经常在放学以后,就去野外放风筝,我们会开展放风筝比赛,看谁的风筝飞得高。而很少有人可以赛过维哥的。他的风筝永远都是飞得最高的那一个。

我还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维哥已经初中毕业了。他那一年的中考发挥失常,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重点高中。后来又因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就不再念了,真的很可惜。维哥的学习成绩那么好,他如果能够坚持到最后,也可以考上很好的大学。

我还记得那个冬天。我念初一了。初中的时候,我就开始在学校住读了,每周放假一天。每一次回来,我必定会加入维哥的夜间捕鸟行动。那个时候,他手持着电筒,带着我们去鸟出没的地方,一处一处地仔细看。我们从来也没有抓到过鸟。我不知道维哥何以还能坚持下去,他每天晚上还是例行地将所有的鸟儿们出没的地方都巡视一遍。他或许并不想真正地抓到鸟。他或许只是在寻找一个奇迹。

一年以后,维哥去了很远的地方。我听说他在外面省吃俭用地挣钱。这个年龄的人能够做到这样,是很不易的事情。但是维哥,却做到了。他一定有自己的理想要去实现。

现在,维哥也已经成了家了,有了一个小孩了。我们在网上偶有联系。听他说现在好忙。我们在网上聊天,他好久才可以跟我说一句话。我笑了笑。我说,维哥,你现在确实很忙,不过也很幸福啊!

我只是感叹时间过得好快。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许多年。我真的很担心会有这样的一天,一不小心发现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而我们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去做,我们还有许多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还有许多想见的人,却没有见到。

但是看到了维哥现在的生活,我还是慢慢地放下了许多的想法。人生就只有这一回,我们有太多的欲望,那是永远永远也不可能都得到实现的。其实该满足的只是我们自己的心。只要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是平平淡淡的日子,那也是最大的幸福了。

未来的路很远,我还是希望他可以更好地走下去。祝愿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来。他是一个生性好强的人,我相信他会以这样的精神去成就自己别样的人生。

--题记。

超超是我的堂弟。在我的记忆里,他那时不常与我们大部队在一起,在许多时候,他总是一个人。也许他生性便是孤独的。

那个时候的他,经常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就在某一处地方睡着了。我们常会在无意间发现他躺在地上,睡得很甜,而没有一个人会去吵醒他。这样的随遇而安,在当时,恐怕除了他,就没有第二个人了。

超超,是很喜欢看书的。拿到一本书,他就如获至宝一样,不过,他每天只看那样一点点。有一次,我很不解地问他:“这书你这样喜欢,为什么每天又只看那么一点点?”他的回答是:“我怕看完了,以后便没有书看了!”有的时候,我见他会把一些喜欢的句子默背下来,他很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自足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超超的学习是不错的。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在频频获奖。尤其是数学,可称得上是他的强项。我那时比他高一级,我们经常会在一起比赛,看看谁又考了第一名。有一次比赛,我竟然赢了他。我五年级的时候,期中考试,语文和数学都考了第一名,而他那次只考了一个第一名。不过,我们这样的比赛就是为了好玩而已。

超超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他敏感而好胜,从来不会轻易地向人示弱。在学习上,他对自己的要求极严,在其他一些事情上,他同样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我记得,他那个时候和村里一个大学毕业生在下围棋。那个大学毕业生围棋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了。起初,超超当然不是他的对手。在下棋的前一个阶段,基本是充满了超超的“屈辱史”的。但是,他没有气馁,他天天去和那个大学生下围棋。再到后来的时候,他们的水平已经不相上下了。甚至,有时候他还可以胜过那个大学生。我们那时都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超超小学升初中的那一年,因为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而险些失学。是堂哥的坚持才让他得以继续读下去。堂哥靠着自己在外面打工挣的钱,一直在提供弟弟读书的费用。而超超也没有令堂哥失望,在学校的成绩一直保持着优秀。读初中的时候,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奥赛,获得了全国三等奖,是全校唯一的一个获奖学生。

超超读高中时,同我一样,也是三年学费全免的。他很努力地学习。三年以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武汉理工大学,就读于计算机系。

由于家里经济方面的原因,他大学四年是贷款上的学。本科毕业的时候,他本想继续升造,再念三年的研究生。但是考虑到实际的情况,他只好暂时放弃了读研的想法。

如今,超超在武汉工作已经好几年了。他做的主要是编程方面的工作,经常与电脑打交道。听他说工作十分辛苦,甚至有一些神经衰弱的表现。作为医生,我只能够为他提供一些建议。我不知道,他的健康状况现在怎么样了。工作性质太特殊,其实只有自己去合理调整了。

他平时不大喜欢与人联系。即便是有空上网,他的qq也永远是隐着身的。只在我们有空的时候打电话给他,问到他的情况,他才会说一些关于他的事情。

他似乎与小时候一样,还是那样的孤独。还是喜欢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现在的他,在工作之余喜欢玩玩游戏,或许这是他排遣内心孤独的一种方式,而他似乎更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未来的路很远,我还是希望他可以更好地走下去。祝愿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来。他是一个生性好强的人,我相信他会以这样的精神去成就自己别样的人生。

朋友们,你们见过春蚕吗?它们长得白白的胖胖的,我想你们如果没有见过的,见到了一定会非常喜欢它们。

我记得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一篇课文《春蚕》,讲的是一位勤劳的母亲,她靠着养蚕卖钱来供自己的两个孩子读书。如果你们读过了这篇课文了,你们一定会更加喜欢它们了。

我们小的时候也非常地喜欢春蚕,我们那时就称它们为“蚕宝宝”!我要感激我的堂哥,是他最先把这个可爱的小东西引入了我们的生活。

大约在我念小学二年级的那一年,有一天堂哥来我家找我玩,他神神秘秘地对我说:“有个好东西要让你来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呢?待堂哥小心翼翼地从他的胳肢窝里面取出来一个小盒子来,轻轻地打开了一看,我才发现是一些黑黑的像毛毛虫一样的小东西!“原来是毛毛虫啊!”我对堂哥说,“这有什么稀奇的呀,就是一些毛毛虫呀!”堂哥说:“不对不对,这可不是普通的毛毛虫啊!这个叫春蚕,它们还会吐丝呢!而且吞出来的丝是可以织布做衣服的!”“哦!”我恍然大悟一般,“原来这小东西这么有趣啊,它们竟然能吐丝呢!”“那你能够送我几只么?”我问堂哥。“当然不行,我自己的都不多了,不过我可以卖给你几个蚕卵。”堂哥说。“蚕卵要怎么才能够变成蚕呢?”我不解地问。“哦,你就像我这样,找个小盒子来,把蚕卵放在盒子里面,然后将盒子放在胳肢窝下面,过几天就会变成蚕了!”堂哥回答道。“那好吧,我懂了,不过你这蚕卵怎么卖呢?”我又问。“一毛钱5个蚕卵。”堂哥说罢,还做出一个“5”的手势来。“啊?这样贵啊,我每天过早吃的馍馍才2毛钱呢!”我想看看堂哥能不能便宜点卖给我。“不行!你要是不想买,那就算了!”堂哥没有想要让步的意思。看来,他一定是窥透了我的心思--我很喜欢这些小东西--不怕我不买了。“好吧,一毛钱5个蚕卵,我要10个,我们成交!”就是这样,我用次日过早用的两毛钱向堂哥买了10个蚕卵。

买来了蚕卵以后,我就在家里找了个小盒子,我也学着堂哥的方法,把盒子放到了胳肢窝下面。果真如堂哥所说的那样,几天以后那些黑黑的小东西便从蚕卵里面爬出来了。我便高兴地跑去拿给堂哥看:“快看看!快看看!我的蚕宝宝出卵了!”“好啊,不过以后你可要辛苦了!”堂哥打趣地说。“嗯?辛苦?什么意思?”我感觉很诧异。“蚕宝宝出来了就要开始吃东西了啊?”堂哥笑着说。“哦,是哦,它们和我们一样要吃东西!那它们能吃米饭吗?”我说。“哈哈,我可从没有听说过蚕宝宝吃米饭的,它们只吃桑叶的。”堂哥答道。“哦,我明白了,以后我就天天给蚕宝宝喂桑叶吃!”我说。“这就对了,你要是真给蚕宝宝们吃米饭,非得把它们吃出个好歹来不可!”堂哥笑着说。

原来,蚕宝宝们是要吃桑叶的!我要好好地喂它们,让它们能够快快长大。那个时候找桑叶可不是轻松活儿。由于我们的蚕宝宝出生得太早,桑叶才刚刚萌芽呢!起初,我们还可以勉强摘下几颗嫩芽来给蚕宝宝们吃,看着它们吃得蛮开心的。再后来的时候,周围为数不多的几棵桑树上面连嫩芽都找不到一个了。怎么办呢?蚕宝宝们不吃东西是肯定不行的。我们既然养了它们,就当然要为它们负责任。于是,每天放学以后,我们的第一件事情就不再是写作业了,而是到很远的地方去寻找桑叶。只要能够看到蚕宝宝们快乐地吃桑叶的样子,我们再多辛苦也是不怕的。

眼见着蚕宝宝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从开始的黑色的毛毛的小东西,变成了白白的胖胖的蚕宝宝了。它们还脱皮呢!每一次脱皮前,它们就会躺在那里不动不动地,身上的旧皮肤会慢慢地变黑,脱下旧皮肤以后的蚕宝宝,变得异样的白。几天没有吃东西的它们,会拼命地吃桑叶,就像小孩子挨过饿了一样。吃饱了以后,它们便停下来休息一会,又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我们经常用手摸摸它们,它们也并不怕。由此可见,蚕宝宝们与一般的毛毛虫是决不一样的。毛毛虫看见人了就拼命地爬,想要逃命,生怕我们会把它们怎么着了。而蚕宝宝,它们与我们是有感情的,你摸着它,它都可以不动声色的。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蚕宝宝们已经长到小拇指那么粗了。它们的食量也变得很大。每天早上去学校之前,我要给它们喂一次,中午回来的时候,见桑叶已经差不多吃光了,我又赶忙去给它们喂一次,待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我第一件事情,还是去给它们喂食,生怕它们会饿着了肚子。每一次喂食都要把上一餐没有吃完的剩下来的叶子清理出来,全部换上新鲜的桑叶,这样蚕宝宝们才会吃得很欢!

为了能够方便地喂食蚕宝宝们,我想办法把许多桑树都弄到家里的墙院里来了,栽成一排排的,刚采回来的时候,才一点点的小苗子,后来就长得赛过我了,长得枝繁叶茂的,看着都令人欣喜。这样我便不用再去很远的地方去采桑叶了。

有一天,蚕宝宝们不再吃桑叶了。我给它们换了最新鲜的桑叶,它们也不吃了。我很着急,怕它们是生病了,便赶紧跑去找堂哥。“我的蚕宝宝们好像是生病了,它们不吃东西了,怎么办?”我焦急地问堂哥。堂哥笑着说:“它们怕是要吐丝结茧子了吧!”“嗯,结茧子啊,哦,就是你以前告诉我的它们都会吐丝?”我高兴地问道。“是啊,它们吐丝结茧,结好的茧子可以卖人,以后还可以织成布,做衣服!”堂哥告诉我。我再跑回去一看,果真蚕宝宝们都开始寻找合适的角落在结茧子了。它们真是最完美的建筑高手!先是在一个角落里横着竖着牵了许多的丝,这是打牢基础。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再环形的牵起许多线,它们非常勤劳,一刻不停地干活。几天以后,一个成形的椭圆形的茧子便出来了。看上去就像是它们的象牙塔一样。有白色的象牙塔,也有黄色的象牙塔,还有橙色的象牙塔,漂亮极了!蚕宝宝们就会在这神奇的象牙塔里面,慢慢地蜕变成美丽的蝴蝶了!

蚕宝宝们静静地在房子里睡了许多天。我天天都去看,我盼望着它们能够早点出来。我很想看看它们变成蝴蝶之后是什么样子。终于有一天放学回来的时候,我跑去一看,有几个房子已经开了门了,跑出来几只白色的蝴蝶。看得出来,它们在里面憋坏了,在外面到处走,到处看。我仔细地打量着它们,它们的个子长得并不大,翅膀小小的,肚子胖胖的。看上去并不会飞,但是全身都是那样的洁白。堂哥告诉我说:“肚子特别大的是母蚕蛾,肚子稍小的是公蚕蛾。”几天以后,所有的房子都开门了,它们都破茧成蝶了!再到后来,在堂哥的指引下,我在盒子里放了几张报纸。堂哥告诉我,将报纸放在盒子下面,母蚕蛾就会将卵产在报纸上,等来年了,又可以生出许多蚕宝宝来。“那产完卵以后的蚕蛾会怎么样呢?”我又问堂哥。“唉!产完了卵,它们慢慢就会死去了,它们的一生就这么短啊!”堂哥叹息道。“有什么法子可以让它们不死吗?”我追问道。“我也不知道,到现在也没有人发现什么好办法啊!”堂哥也表现出一脸的无奈。

我最不愿意看到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天,放学回来的时候,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赶紧跑过去看蚕蛾,发现有几只蚕蛾已经静静地躺在那里了,一动不动的,它们悄悄地走了。我小心地把它们掩埋了起来。可爱的蚕宝宝们,一生就这样过去了。

到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我们都有经验了。其实蚕宝宝们是不需要我们用胳肢窝去孵化的。在温暖适宜的时候,它们自己会慢慢被孵化出来,而且这个时候,桑叶都已经长得很好,我们再也不用为了桑叶的事情而发愁了。等到蚕宝宝们出生之后,我们还是像过去一样地爱护它们,每天三次喂食,三次清理它们生活的小空间,让它们可以在清洁的环境里健康地成长。我们还是很喜欢去摸一下它们那白白胖胖的身子。它们还是表现得如往常一样的乖巧。正如我说的,蚕宝宝与毛毛虫是不一样的,毛毛虫是不可能让我们去碰的。

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了。我种下的桑树已经长得粗壮而挺拔起来。后来,还开始长起桑葚来了。我们搬来了扶梯,爬到上面去摘桑葚吃。红红的,甜甜的。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不养蚕已经好多年了,不单如此,我们好久都没有再见过蚕宝宝了。

自中学起,我就一直在外地求学。那个时候,我多想也带着蚕宝宝。可是,总是有诸多的不便。桑叶的来源是问题,时间上也是问题。最后,也只能作罢。

想想那些年的我们,为了养蚕,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用心。现在的小孩子们,他们已经不再养蚕,他们可能都没有见过真正的蚕。我突然明白起来,原来每一个年代的孩子,都会有属于他们的欢乐童年,而我们也不例外。我在想若能有一天再见到蚕宝宝,我还是会去看看它们狼吞虎咽吃桑叶的样子,还是会去摸摸它们白白胖胖的身子。

那个时候会喜欢放牛,并不因为我是个懂事的孩子,而是因为我看到了其他小孩子骑在牛背上那神气的样子。于是,我对爷爷说,我也要去放牛。爷爷便同意了。

每一次出去放牛的时候,爷爷就给我一个蛇皮袋垫在牛背上,然后他一把将我抱到牛背上去,再把穿在牛鼻子上的绳子交到我手上。他嘱咐我一声要把牛喂饱了才可以回来。我就同其他的小孩子们一起到后山上去放牛了。后山上的草很多,也生长得极快,我们那时天天去那儿放牛,都没有见少。

我们上山的途中要经过许多个稻田和麦子田。总有不听招唤的牛会不自觉地凑过去吃上几口。我总是以为我们家的那头水牛是最听话的。每当它要吃别人庄稼的时候,我就轻轻地动一下手头上的绳子,它就乖乖地把头收回来了,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继续往前走。那一路上,它都明白了我的意思,庄稼长得再好,它也不再动心思了。

那山并不远,走了没有多久便到了。到了山上,水牛们就可以尽情地吃草了,它们吃草的速度是极快的,看上去它们都没有嚼碎就咽到肚子里去了。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才知道牛吃东西还有个“反刍”的过程。

山上的景色是不错的。许多的野花开得很漂亮。我们骑在牛背上都能够闻到阵阵的花香。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小水洼,里面的水很清亮,水牛们口渴的时候,就会凑过去喝几口。我们那时候最怕的事情是水牛们喝完水了,呱嗒一下躺那里“洗个澡”。在炎热的夏天,这是常发生的事情。洗完澡的水牛,全身都是湿漉漉的,是断然不能再去骑的了。那个倒霉的孩子,便只能和他先前骑的水牛一起走回家去了。

喂饱了水牛,我们就都该回去了。为了能够在晚饭之前赶回家,我们有时会抄近路。但是抄近路,中途会遇到几个上坡和几个下坡。无论是上坡还是下坡,那时都叫我提心吊胆的。上坡的时候,担心会不小心从牛背上滑下去,于是我便紧紧地拽着手中的绳子,我想我拽得那么紧,牛的鼻子大概都被我拽痛了吧。而下坡的时候,我又担心会顺势滑到牛角上去,我便用爷爷教给我的方法,那就是紧紧地抓住牛的尾巴不放松,这一招果然奏效。我就如此安全地渡过了这一个又一个难关。

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是有过那么一次从牛背上摔下来的经历。摔得还不轻,腿上皮都已经破了,鲜血直流。我已经记不清是怎么摔下来的了,但我想这与我们家的水牛是无关的,因为它是一只很通人性,很善良的水牛。

放牛回来以后,爷爷会一把将我抱下来。他很高兴在家里那么忙的时候,我也为家里出了一份力。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做了什么呢?其实,即便是我不去放牛,它自己也会去,那座山在哪里,该怎么去,我们家的水牛比我更加清楚。我想我做的事情,大概只是监督它,叫它不要吃路边上的庄稼。而一次一次的监督,有没有让它记在心里呢?我倒不知道了。

我常常看见我们家的水牛在棚子里躺着,嘴里嚼着什么东西,这应该就是老师所说的“反刍”吧。

现在,我不知道那头水牛到哪里去了,我想永远也找不到它了。它为我们辛苦奔波了一辈子了,它慢慢地老了,需要好好地休息!留给我们的只有童年的记忆了,我们骑在牛背上的记忆!

好长时间以来,我都想写一些关于过去的文字。这一次,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此前,我给曾经的那帮死党们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有意写一些关于我们的故事。我问他们是否有意愿来写一写。他们的回答竟出奇地一致:没有心境来写。

我有这样的心境了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还是想努力写点东西,并且要让他们看到。

我已经记不得写过一些什么,我本来以为我可以写得很多,可是却发现能够忆起的已经很少。

亲爱的死党们,我不得不告诉你们《追忆我们的童年》系列今天就要写下句点了。这可能会让你们望到些许的失望。我以为如果你们来写,会写得比我更好,至少角度会与我很不一样,我是非常期待的。

《追忆我们的童年》系列是写给我自己的,也是写给你们的。

这已经是终篇了。此刻,我很想写一首诗,虽然我不大会写诗,但我想这个系列里面应该有一首诗。或许,会写得不伦不类,不过我的死党们应该可以理解,我已经是用心写的了。诗的题目就叫《童年》,简简单单。

《童年》。

童年是一首低回婉转的歌。

童年是一个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条细水长流的河。

童年是一捧常开不谢的菊。

我们曾经那样的芬芳过。

童年是那古老的小道。

我们曾经一遍又一遍地走过。

童年是那多变的流云。

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仰望。

童年是那闪烁的繁星。

我们曾经跳着想要摘下它们。

童年是那遥远的故事。

童年是手里的那支风筝。

我们曾经一起放飞。

童年是我们小小的约定。

我们曾经信誓旦旦。

许下承诺。

我们只能将它放在了心里。

童年是那再也无从回去。

却早已永恒的记忆。

童年是我们在不经意走过。

却早已定格的过去。

童年是一首我们总在读。

却终于无法理解的诗。

写到这里,算是写完了吧。可能还应该有一个结局,只是我不知道这个结局如何去写了。又或许是不能有结局的,这样才显得意味深长。在打电话给死党们的时候,他们中有一个问我:“你为什么要写呢?”我说,如果我现在不写,那么过很多年,我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了,到时我想写也写不了了。

其实即使没有回忆,我们的生活还是会正常地进行,太阳照常会升起。只是偶尔还是会去想,就像习惯一样难以摆脱。年岁愈长,这样的情感也愈深。

我们总是在遥望,又总是在回望。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怀念啊我们的青春啊,在记忆里生根发芽……”一首《怀念青春》勾起了我对往事的无限怀念。

后来我们都渐渐长大了,也开始了所谓的各奔东西。

有的同学开始踏入社会,开始接触新的事物,比如偶尔遇见的三两同学吧。他们有些有了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着,有些开始提前感受快乐,朋友圈里都是她们各种变化,总而言之,相比于从前,反倒都漂亮了不少,脱胎换骨这个词倒也恰到好处。

而有的依旧在学习的道路上走着,些许清晰些许迷茫,比如我。在长大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走着,最初的梦想华而不实,但我不盲目,我很努力很用心的在追寻,甚至那是我快乐的源泉。再后来,我没有梦想了,不是长大而胆怯,而是长大了才知道,那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日积月累的零碎努力根本配不上当初那个神圣而美好的梦想,我谈不上自甘堕落,却也消极懈怠了很久很久。

时光荏苒,岁月蹉跎,再回首,别有一番滋味。

现在我们好像不仅仅只是在长大,更多的是我们开始有了责任。

现在我好像开始理解了,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吧,也都有自己的选择,无关年龄无关心态。而那些美好的时光也被镌刻在了记忆深处,哪怕那时候只是不施粉黛,于你于我亦或于她,那都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亦是最美的我们最美好风景。不加修饰的美丽,就像老舍那句“以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只为情郎红”那般的不可多得的可贵。

也许每个回不去的日子都有它的道理吧。成长是必然的,无论好坏,我们都坦然接受。那些记忆深处的美好就此停笔吧,剩下的就该是我们新的续写了,希望我们都在各自的路上发着耀眼的光芒,像眼睛更像星星,一闪一闪的,慢慢汇成夜空后,就该是多年后的好久不见亦会是释怀后的就别重逢。

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也期待那时候的我们。

致青春也致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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