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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

时间:2023-12-11 11:46:49 作者:曼珠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模板15篇)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调整工作计划,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希望通过阅读这些工作汇报范文,能够激发大家的创新思维和工作激情,共同追求更高的工作目标。

法院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恶势力,根据《遂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遂教字〔2018〕42号)文件要求,我校早准备、早谋划、早落实、在全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校首先召开中层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随后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本次活动组长由校长李俊套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组长由副校长李冬梅担任,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员有全校班主任、中层领导。

二、加强扫黑除恶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收集线索。

(一)强化舆论宣传。

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教师报道典型案例,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学校南大门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在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学生教室、办公楼led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扫黑除恶流动标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扫黑除恶资料,全校各班举行扫黑除恶、平安校园、防欺凌等为主题的班会,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师生和群众。

(三)全面收集线索,建立排查台账。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了走访、摸底排查,全面收集线索,同时制定了《遂平一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统计表》、《遂平一高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信息登记表》、《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转递单》、《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审批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排查工作: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以上三方面基本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5)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3、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社会黑势力进行了排查。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8年09月09日。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xxx区良好社会发展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区扫黑办的要求,xxx区委统战部积极组织并参与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统战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团体等统战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活动,围绕当前形势下党中央“扫黑除恶”政策措施等基础知识进行了宣讲;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xxx区统一战线微信群、qq群等广泛宣传,着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效。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xxx区委统战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制定一系列举报受理、汇总、处理流程,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并落实重大时期值班制度,全力保障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xxx区统战系统第一时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党员干部们纷纷做出郑重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签订了《xxx区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三是召开了统战系统扫黑除恶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统一战线各团体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自我反省,仔细查摆问题,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黑恶势力及其苗头,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途径。

今年以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市场扫黑除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做出重要部署后,xx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zd委书记和政府副区长、xx公安分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全面深入细致摸排线索。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基础,重点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行动,结合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摸排核查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20条。

三是依法严厉精准打击。紧紧聚焦中央梳理确定出威胁政治安全、欺行霸市等10类重点打击对象和自治区、我市梳理确定出“围胡”、暴力讨债等6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坚持依法严惩,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截至目前,我区共侦破涉恶类案件31起(没有涉黑案件),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97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散发宣传单、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利用巡逻车、宣传车循环播放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强化巡察监督执纪和“两委”换届指导。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抓手,重点加强了对村“两委”成员排查和“两委”换届指导把关,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在成效,为全街道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重视摸底排查工作。坚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二是突出摸排重点。要突出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10种黑恶势力作为摸排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坚决把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三是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在配合打击黑恶犯罪过程中,要积极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通过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认真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街道综治办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市城管局转发的《北海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处积极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意识。

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2月7日,我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宣传《方案》精神,让干部职工深刻了解开展“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北海市“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处结合实际,列出任务清单及制定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主要有两项:。

(一)认真排查城市照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报告。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工作措施主要有三项。

(一)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自查,全体党员干部配合市纪委和市城管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检查,按方案推进专项工作,如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强化责任追究。把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科室、维修站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给予批评。

(三)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和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的意识。

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个人谈话和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自查,目前,我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法院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汇报

黑恶势力是社会和谐的大敌,是社会稳定的大敌,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建设平安武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行动。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挥这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次专项斗争中,我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司法为民要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把参与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谋划好、组织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要精心部署。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市县领导的讲话,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法步骤,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要依法严惩。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依法严厉扫击,决不手软。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其他罪行的,要实行数罪并罚,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同时,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

三要严肃执法。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准确定罪和量刑。案件构成什么罪,就按照什么罪定性,构成几个罪就认定几个罪。定罪量刑要充分体现国家法制的严肃性。审判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被告人法定诉讼权利的行使。

四要严格证据。要把坚持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两个基本”的精神实质,就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办案,必须讲事实,重证据,但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

五要协调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扫击合力。

六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入手,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禁干警作为一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不懈,决不因专项斗争的结束,而放松对黑恶势力的扫击。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肃黑除恶,就是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咬牙切齿,恨骨头。各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金明为组长,副局长钟民枢、黄志坚、赖平仔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及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政权建设、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以及涉军队伍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并利用下属有关单位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3、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进行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4、加强对社会组织及涉军队伍人员进行深入探访,了解实情,及时掌握有关各类情况的进展和有关动态。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及社会机构,是否存在有行业垄断,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固基。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作用,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有关最新动态,发现问题靠前办公,了解排查,分析情况,及时上报、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结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的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3、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史泽森为组长的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川乡扫黑除恶办公室,闫运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相继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高川乡扫黑办与33个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组织村干部、全体机关干部组织收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3月1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召开了学习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全乡政法信访工作会议,制定了《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全体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14日高川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村委会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6月1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由全乡支部书记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全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100多条,利用村委会换届这一契机,在各村选举现场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15000余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患者)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高川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通过群众举报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6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召开“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二十家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成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全镇上下共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书写永久性标语,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二十家子镇居民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党委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从全乡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我乡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和场镇宣传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同时我乡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在全乡干部中加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伊始,xx乡党委政府就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研究部署,对重点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要求乡域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宣传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福委发〔2020〕8号)落实跟进排查结果。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持续收集线索、了解情况。2020年1月截止报告时间,我乡对4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走访、摸排和调查求证。其中有3起为政策不清不晓,造成部分群众对干部或单位误解,通过政策教育和工作安排已化解,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1起为群众个人纠纷,通过大调解和司法程序进行化解。我乡暂无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福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余太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文珍,党委副书记林杰为副组长,日兴派出所、乡大调解、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xx乡小学、xx乡供电所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杰任办公室主任,邓雷、余清泉为成员。加强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力争取得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年终综治治理考核工作去。通过以上举措,我乡执法办案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资料档案管理将纳入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传下达、记录考察等工作。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底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六条,有黑扫黑,无黑治乱,无乱治点,扫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一是通过早晚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在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人员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

2020年4月初至4月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乡政府通过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从而极大的震慑黑恶势力的不法份子,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此项整改落实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5月初至6月底奖励举报线索和惩处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在乡政府大门、和村(居)活动室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张贴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等群众易于接受、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二是要加大案件惩处力度。乡纪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要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积极提请县纪委直接督办。三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应当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摸排打击不够精准的村(居)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六种重点打击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收取保护费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要加大力度摸排统计,涉及人和事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乡各部门、各村将对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行迟缓,整改不力,以致让黑恶势力继续滋生蔓延的村委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扫黑除恶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始终。年终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村(居)、各单位的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省扫黑除恶办第3次分片区调研问题的通知》仪扫黑办〔2020〕13号文件,我乡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从全乡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我乡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和场镇宣传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同时我乡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在全乡干部中加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伊始,xx乡党委政府就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研究部署,对重点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要求乡域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宣传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福委发〔2020〕8号)落实跟进排查结果。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持续收集线索、了解情况。2020年1月截止报告时间,我乡对4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走访、摸排和调查求证。其中有3起为政策不清不晓,造成部分群众对干部或单位误解,通过政策教育和工作安排已化解,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1起为群众个人纠纷,通过大调解和司法程序进行化解。我乡暂无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福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余太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文珍,党委副书记林杰为副组长,日兴派出所、乡大调解、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xx乡小学、xx乡供电所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杰任办公室主任,邓雷、余清泉为成员。加强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力争取得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年终综治治理考核工作去。通过以上举措,我乡执法办案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资料档案管理将纳入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传下达、记录考察等工作。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底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六条,有黑扫黑,无黑治乱,无乱治点,扫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一是通过早晚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在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人员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

2020年4月初至4月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乡政府通过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从而极大的震慑黑恶势力的不法份子,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此项整改落实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5月初至6月底奖励举报线索和惩处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在乡政府大门、和村(居)活动室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张贴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等群众易于接受、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二是要加大案件惩处力度。乡纪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要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积极提请县纪委直接督办。三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应当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摸排打击不够精准的村(居)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六种重点打击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收取保护费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要加大力度摸排统计,涉及人和事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乡各部门、各村将对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行迟缓,整改不力,以致让黑恶势力继续滋生蔓延的村委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扫黑除恶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始终。年终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村(居)、各单位的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一年来,xx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56件,判处罪犯990余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36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持之以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6场次,与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发挥了尊重司法、带头守法的良好示范效应。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清理违法占地,以行政审判助推土地整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率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资源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致力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道交法庭,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对接,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37场次,惠及师生、职工和社会群众6000余人。设立020为民服务受理站,依托县020为民服务平台,对诉前、诉中所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土地、劳动争议等问题,协同调处解决。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官说典视频、以案说典图文等60余件次,增进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法院姓党”属性认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县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稳步前进。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梁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新局面。对所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集约化、专业化。坚持深挖彻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参与社会创新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任务,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抽调100余名干警参与防疫,筑牢社区防线。扛牢维稳责任,高度重视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确立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接负责等制度,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上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服务县域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建优化营商环境迎评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树立特色金融消费诉前化解新品牌,让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及时化解,实现金融机构清收债权成本最小、用时最短、效果最优。落实员额法官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座谈、法律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家防控风险能力。

   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作风不够扎实,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诉讼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校园法治宣传”“民法典宣讲”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要扛牢服务大局时代新使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高水平平安梁山建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力梁山新发展格局,践行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审判模式,服务金融系统改革发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助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要深化平安梁山建设新实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长办案制度,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密切关注基层民生诉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州、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实行平时检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共组织专项检查5次以上,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农民夜校、党员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书;张贴公告50余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100多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横幅7条。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精准扶贫入户走访为载体,各驻村干部、脱产干部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3、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

1、坚持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升级加力,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如期全面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深刻对照反思,逐项梳理分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件件落地见效。3、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前,着想长远,边扫治边建,强化源头治理,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4、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勇于担当担责,切实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协同性、计划性、针对性、指导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一茬接着一茬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场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1、思想认识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

2、政治责任方面。扫黑除恶成员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3、深挖线索方面。在线索摸排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4、宣传力度方面。宣传工作不强化,宣传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强,方法比较单一。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弄懂弄通,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了我场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以更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专项斗争。

2、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斗争全面开展。

我场主要领导认真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我场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的全方面和各方面,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额专项斗争攻坚战。

3、深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失效。

针对部署不够深入具体、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要及时跟踪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提出符合我场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深化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采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大力宣传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我场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我场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5、加强摸排力度,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发展。

强化线索摸排,下基层了解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没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没有掌握的黑恶势力线索。对重点地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实行日常排查、滚动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理,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领域,特别是电信诈骗、“套路贷”、“黄赌毒”等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和各成员各负其责,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

2、加强统筹协调。各小组成员强化大局观念,坚持协同作战,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充实力量、抓好工作谋划推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三年来,人民法院扎实有序推进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可以肯定地说,在这场大考中,人民法院交出了高分答卷。

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始终聚焦案件办理主责主业,探索高效办案模式,创新疫情防控下的庭审方式,一批黑恶势力受到严惩,社会毒瘤得以清除。同时,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打虎拍蝇”同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打伞破网”成效明显。

鲜活的案例、翔实的数据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用坚强有力的审判实现了公平正义,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守护了一方平安。

现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圆满收官,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将扫黑除恶工作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这是专项斗争的延续深化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俗话说,老百姓过日子就盼着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希望人民法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人民群众构建起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决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日前,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宁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

王宁,现任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宝力法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民二庭庭长等职务,在29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曾2次被铁岭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次被铁岭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铁岭市中级法院先进个人,1次被评为昌图县十大优秀青年,2次被评为昌图县委、县政府先进个人,3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法官,15次被评为本院办案能手,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信息调研员,16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

个人事迹。

作为昌图法院扫黑办直接责任人,面对黑恶势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准绳和刑罚政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打,敢于亮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他审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他打财断血,判处没收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财产及罚金共200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昌图县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期间,他与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共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结案率95%,历年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在铁岭市基层法院位列前茅,昌图法院刑事庭在2019年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快审快结严惩黑恶。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王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发扬专案快办精神,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实现快审快结,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王宁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作为刑事庭法官,我们有责任竭尽全力尽快审结案件,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方安宁。”

在他审理的仉某等人涉黑犯罪中,被告人达13名之多,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单是辩护律师即达18人,卷宗达60余册,堆叠起来足有两人多高,不仅阅卷任务极其繁重,而且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自2019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后,王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完成送达、阅卷、通知辩护律师等大量准备工作。由于时值疫情,无法实地开庭,经相关部门协调于2020年6月4日起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审理,这是铁岭市首例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的涉黑案件。为降低参与庭审的干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风险,尽量缩短审理时间,王宁连续审理三天,最后一天从上午八点一直审理到晚上十点,共历时3天6个小时审理完毕。开完庭后,本身就腰脱严重,走路都要弯身托腰的王宁又马不停蹄、加班加点制作了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21页的判决文书,并于2020年6月30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权威,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士气。

公正审判彰显正义。

王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定罪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罪名较多的情况下,分门别类组织认定事实和证据,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公正裁判,不枉不纵。慑于法律威严和王宁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所审理的两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不再上诉,均一审终结。

被告人肖某长期与涉恶团伙纠集在一起,在宝力镇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仅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不到一年时间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高达12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付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这两起案件经昌图法院立案受理后,王宁反复进行线索排查、前期筛查,全面理清案件头绪,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两起案件的依法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

心有天平,熠熠生辉。

面对各种荣誉,王宁谦虚地说:“我只是昌图法院大集体中的普通一员,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高压态势,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远发光。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团伙犯罪案件数、省级督办案件数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市中院刑一庭获评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广州法院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广州法院作了哪些新的部署和安排?9月24日,在广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30项措施。

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广州法院继续保持原有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为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广州中院在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30项工作措施,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机制举措:办牢“铁案”保质保速。

一是聚焦案件质量。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证据补强、漏罪漏诉等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将黑恶案件的办理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优先办理。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定期清查审理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着力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尽快结案。

延伸审判职能:围绕五大行业发送司法建议。

今年将重点围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大行业领域发送司法建议。

二是通过以案说法、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严打的威慑作用。三是在完成《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构建》重大课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调查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助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xx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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