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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读书心得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7 09:33:17 作者:ZS文王个人的读书心得大全(17篇)

读书心得是展示自己阅读能力和思考深度的一种方式,通过写作可以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观点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收集了一些精选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材料。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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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体会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的确是被名字迷惑了,一直以为是份古老的名著,一个人这词,赋予了特殊性,朝圣更是给人以伟大的感觉,把人拒绝之外了,带着很大压力才去读。实际上,就是部很轻松的故事。一点喜欢,一点迷人,一点感动,一点激励。作者是个剧作家,文笔和逻辑都很好,而带给人的思考却很妙。

在我的视角里,关键词有:原生家庭,婚恋,友谊,亲子关系,普通人,平凡生活,英国平民阶层。但正如柴静说的,大致是平凡的世界里才出真实的故事。

简介——主人公以一封旧友的信为导火索,开始了从南走到北去见癌症晚期的旧友的故事。

我觉得,为什么是一个人的朝圣,因为主人公人生到了退休年纪,前大半辈子都是属于群居的人,如大多数人一样,而突然萌发的不平凡的决定,也是因由退休,给了他时间和机会,安然去上路,他起初不过是一点冲动,也如大多数人一样,是偶然间,他找到了不一样的信念,走出了一段传奇。

我觉得,他另一方面,不是在为queenie而走,而是在给他自己一个时间和空间去回忆,去治愈。对于queenie的描述,少之又少,甚至是结尾,都只是在表面上点过去,而更多地,是他对她的理解,他印象中和她在一起的故事,这出发点都是主人公自己的。

故事的结尾,给我“海边的曼彻斯特”的感觉,有点悲伤,也带着温暖。主人公是伤痕累累般到达了终点。我所说的伤痕累累,是他这一路通过回忆这一辈子的记忆来解剖自己,像外科手术刀,在切开表层后,将内里赤裸开来地看(他无趣无味的婚姻,他和儿子的隔阂,他和自己父母的鸿沟,这一切表面都是风平浪静,其实大多数人一样。);他的伤痕累累,是接受这一路的洗礼,是他把自己从一个“社会人”,需要物质和人际,还有社交的形态,改变成一个“野人”,如”肌肉纤维的撕裂重组“(他慢慢地已经不需要我们所谓的生活必需品,日常的无用社交也变得没有必要,他甚至不需要名声,和陪伴,他一个人的时候,很舒适,很坦然。)。

很开心他这87天627里路使他自我治愈了,queenie也是开心的,她等到他了,实际上,无形中也帮助在他,又一次帮助了他;很开心他解脱了,”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至少,在最后,他和妻子找回了初见时候,最纯粹的浪漫。看到上竟然有话题去研究,他们到底在酒吧里说的是怎么样的一句话,能那么好笑,这,真的有必要吗。作者都已经描述了——“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我觉得这是作者的内心话,也是将故事升华,让主人公变得不平凡的一句“平凡话”。我想这本书虽然看起来这么普通,虽然中文译名如此地不合时宜,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是因为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如主人公一样平凡,一样地过着表面妥帖,内里各种糜烂却不愿面对的生活,而却少有人有主人公一样的勇气去“解剖人生“吧,他们依然会安然无恙地活下去,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在世界里,不留痕迹。

读《一个人的朝圣》心得感悟_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翻开《一个人的村庄》,就有一股乡村的气息扑面而来,文中所描摹的景状、人物、生活都是在城市中难以见到的、泛着香喷喷的土味儿。

这本散文集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这也就是刘亮程的与众不同之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一直就很喜欢刘亮程这些寓意深邃的语句,虽说这些对生命的回顾与检讨在内容上并不讨巧,未经过世事的人看不懂,饱经沧桑的人又不敢看,然而这并不降低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

而我要说,宽容些吧,这世界既然容得下欺骗与肮脏,那么也应容得下那些虽说有些自欺欺人的梦想。我们需要这样一片村庄来修养身息,虽然你可以指出这片村庄太过于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但你却不能否认你也向往拥有这样一片村庄,向往手持一把好镰刀割草,向往丢掉城市里那些太多太重的包袱,只是向一朵花微笑就足够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有没有突然的一瞬间,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仅仅凭着“我相信”三个字,并且想一直坚持,没有三分钟热度、没有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书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临时决定,毫无准备的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60多岁的老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双帆船鞋,徒步从英国的最南边走到了最北边,在一步一步的行进中他开始回想和思考。为了一个老朋友,他希望通过自己虔诚且身体力行的方式,鼓励朋友战胜病魔。在坚韧不拔的过程中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忆重新回到脑海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励朋友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

在他的心里有着失去的痛,有着无言的压抑,还有着得过且过的倦。跟妻子过着毫无生气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无力改变,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经历太多,积怨难返。当他得知曾经帮助过他的老友即将离世,仅仅用几行短字给予回复,不是他想要的,这一次他不想对这苍白无力的生活妥协,他想要为这个老友做些什么,当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路人的点拨下,他选择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条漫长且久远的路,也是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索性他的身体足以坚持远足,只是脚上磨出了许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祷朋友能够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条通往心灵的道路上,记忆总是占据他的头脑,童年、少年、恋爱、婚姻、孩子等,几乎把这一生所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想了个遍。

最终他见到了老友,他预想了许多见面时的场景,但是现实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样,没有春暖花开的明媚,只有忧伤。妻子赶去目的地见他,坐在海边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伤心,这一次他勇敢表达了内心,夫妻俩一起走在沙滩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模样......

人,大多时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会犯错,做一些让身边的人不开心的事,这些无心的错事和遗憾像枷锁,像有毒的藤蔓一样缠绕住我们的灵魂,时时让我们内疚自责。但,我们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万物里的一粒尘埃而已,犯了错及时改正和弥补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诚的放下心中的石头,原谅自己,然后身心轻盈的继续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三天时间断断续续的读了《一个人的朝圣》前40%的内容,三个小时,看完了剩余的60%。这本书越读到后面,越想快快把它读完,从读到差不多一半开始,好几次想,要不要翻到最后看男主倒底有没有见到奎妮,再翻回来读,无奈过程的描述太精彩,也不愿放弃,生生的按捺住这种渴望,一页一页地读到结局。

作者把两条线的谜底放在了最后一章,儿子戴维的去处和最终男主是否见到奎妮,一死一生,一悲一喜。尽管在书本的前半部分,我就猜测戴维早已过世,当看到男主描写戴维死时的惨状,妻子的怨怼,不禁为男人伤心疾首,他承受太多不可名状的痛苦,但人生在世,谁又何尝不是。

总有一些痛苦似乎没办法组织成语言,就算你组织好语言,往往又不知与谁去说,那就安放到心中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这些痛苦兀自生长,直到某天,它长大到你无法不去直视时,是不被他的枝藤缠绕得越来越紧,行动受阻意志脆弱,要不你狠下心,连根拨起,把它扔至烈日40度高温下暴晒,待它枯萎之时,便是你重生之日。生长时日已久的痛苦,根深深的扎进身体,婴儿在母体生长十月,临盆已是十级痛苦指数最高级。痛苦在身体生长了几十年,把它连根拨起时有多痛,自不必言说。

这是一本发人深思、余味无穷的书,作者文笔流畅细腻、让人身临其境,看到、听到、闻到、尝到、感觉到,阅读的过程,跟着男主人哈罗德临时意起,义无反顾地开始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对于世俗常人,这是嘴动、心动但不行动的念头,当哈罗德在决定自己步行,跨过n座城市,亲自把那封信送到奎妮手上时,一个籍籍无名的平凡人在这段行程中有了不平凡的光环。

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一把老骨头,两条脚,一个时而坚定时而退缩的信念,这样说,有些矛盾,但在面对一个目标的时候,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全世界反对时,很坚持,当全世界信任时,反倒表现得坦怯。

哈罗德的离家,说是去见一个濒死的故人,更像是一种对现实真相的逃避。自从退休在家,他不得不整日面对和太太表面温馨和睦,实则分崩离析的相处关系,太太的言行举止,也时刻提醒着他,20年前独子在家中前院上吊自杀身亡的过去、他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上司嫌弃,被儿子辱骂。哈罗德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失败者,他记忆中母亲就对他笑过一次,还不是善意的,16岁,父亲给了他一件破旧的大衣,便把他赶出了家门,他见过父亲众多不一的女朋友,他最后一次去看父亲,父亲把勺子扔了一地,对护士大叫:我没有儿子、我没有儿子。终于,他有了一个温馨甜美丽的家,儿子聪明得让人嫉妒,考上了剑桥,好日子没有持续太久,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儿子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吸毒、酗酒,最终上吊自尽。父母的家,自已的家,都成为他痛苦的发源地。他没有几个朋友,奎妮是唯一一个见证他从幸福走向悲惨、从整洁变成糟糕的人,选择与多年未联系的奎妮的再次链接,真正的是在探索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自己都无法忍受的自己。

男主踏上去见奎妮的路上,刚开始想着是否要把帆布鞋换成行走鞋、是否要换套衣服、是否要住好一些的宾馆、吃好些的食物,在经历一次次身体的剧痛,他开始有意的送走一些随身物品,手电筒、洗衣粉、牙膏….,把钱包寄回家,后来,他无意的遗失一些物品,剃须刀、指南针。他学会从大自然得到免费的食物、免费的住处,他需要的物质越来越少,对他人的期待越来越小,精疲力尽、一无所有,他想到的还是不要麻烦别人,自己还有什么能给别人,一步一步走的越远,他人性中善良、真我、无私、奉献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放大。

从一个人走,到一群人和一只小狗的跟随,然后那群人消失了,最后狗也消失了,又只剩下他一个人走。在家庭中,有妻儿为伴,他是孤独的,在工作中,有奎妮为同事,他是孤独的,在路途中,他见过很多人,听过很多故事,他还是孤独的,他孤独的来到临终关怀院,见到了同样孤独的奎妮。此时,他已经不再孤独。

哈罗德像《西游记》的唐僧师徒取经一样,历尽九九八十一难,见到了瘦到脱相、做了手术割去舌头、因肿瘤过大像长了两个头、被癌症折磨到只剩下一口气的奎妮,他们已经不能有任何语言交流,但此处无声胜有声,在眼神对视中,他们懂得了对方,一生无憾。一个生命或一件物品出现在你生命中是偶尔,你们这段关系消失却是必然,只是次序不一,不是他先离开,就是你先离开,我们总要学会接纳各种无常。

设想,哈罗德没有收到那封信,他会持续过一种怎样的生活?太太活在与儿子交流的世界里,这个世界容不下他。他活在被埋怨、自责中,孤独终老,两人共处一室,熟视无睹,待一方过世,另一方麻木不仁地直至离世。这种生活听起来像一瓶过滤掉的所有矿物质地纯净水一般寡淡无味。但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生活。有几人能像男主一样,斩断内心的桎梏,毫无顾忌地走出去,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病痛、诸多未知的危险。

一位平凡的普通老人,在65岁时,他做了恣意妄为的决定,最终,他和太太重新找回了初恋的那份默契与甜蜜。失去到无可失去时,便是得到的开始。一个好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读这文字,我总想起《岁月神偷》那个可爱的小孩的声音,彷佛是他在给我朗读,那声音,稚嫩,天真,纯净。我很少回想过去,这文字却让我看到了小时候的许多回忆——那些回忆,原来可以这么美好地呈现,而小时候,总是无忧无虑,从未去察觉过这种生活的可贵之处。

小时候的那片星空,繁星璀璨,让人怀念。那时候的乡下,很多人家住的'是狭窄的平房,我们家也是。夏天,天气炎热,当夜晚来临,很多人会拿了席子,被子,枕头,到祠堂前面的空地上乘凉,睡觉。小孩子三三两两地玩闹嬉戏,可听见他们的欢笑声。大人,老人和小孩相比,总显得沉静,他们常常用平和的语调在聊天。繁星闪烁着,在寒来暑往中固执着它们的轨迹,夜晚的时光在小孩子的玩闹中,在大人们的谈话中,在蟋蟀的喃喃自语中,缓缓流淌。有时候,什么也不做,静静躺着,看星星,会冒出许多问题:白天星星都到哪里去了,天上有多少颗星星,还有,哪颗星星是你自己(记得姐姐讲过,天上的一颗星星代表着地上的一个人)。

那时候,豆浆和油条的味道令人难以忘怀,还可以吃到自然成熟的香蕉和芒果。邻里之间总是情意充沛,常常会互赠一些食物。不知哪天,邻居送的一碗煮好的四季豆,那味道让人久久难忘。

那时候,物质匮乏,但人是懂得珍惜和开心的。

那时候,还可以夜不闭户。

……。

一切的变化有如沧海桑田,你很难想象过去有过那样的一种生活,好像现在的一切都找不到过去的痕迹了。在经济的狂奔中,美好的农耕文明远去了,那个宁静的村庄慢慢地消亡了。很多人搬进了大房子,夏天也不用出来乘凉了,夜晚变得冷清。而今,那个村庄,年轻人都奔向了城市,只剩下老人和一些小孩,孤寂冷清。

我也一样,高中开始,离家求学,奔向城市,很少回去。

个人的读书心得体会

狐狸爱美,大家都知道,可它却为换套漂亮的白色外套而被白马拖得皮开肉绽,我读完狐狸和小白兔这个故事,明白了一个道理。

我们现在学习生活条件都很好,不能因为同学有了漂亮的东西,自己也想得到,这样是不对的。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明白,美好的`东西有许多,但不一定都适合自己,所以,不要贪求太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就足够了。

个人的读书心得

著名作家大仲马的儿子小仲马潜心写作,虽然寄出的稿子总被退回,却毫不气馁,他不但拒绝借助父亲的盛名来给自己带来好处,而且为了隐瞒这种关系而给自己起了十几个笔名,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创作出著名的长篇小说《茶花女》。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只想拥有“真实的高度”。也正因为他始终要求自己拥有“真实的高度”,不怕挫折,不依赖长辈,长自己的本领,走自己的路,奋发创作,才最终获得成功。

对于小仲马这种崇高的思想行为,我的心里油然地生出敬佩之情。我认为小仲马的做法非常正确,即使结果怎样也得不到别人的认同,那也当作是汲取一次教训,知道自己的不足,再用学来的知识将它补上就行了。相反,如果是靠揩借别人的光彩,那得来的赞赏也是虚伪的,自己又不知道自己的'短处,永远都补不上。前一阵子,电视上报道过一宗新闻:在广州,有一些小学生在早上躲在一些晦暗的小巷道里,互相抄袭作业。当时我感到不以为然,现在我觉得他们与小仲马比起来是多么渺小啊!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但无论谁借谁的光,恐怕最长期限也不会超过三十年。惟有靠自己“真实的高度”,才可能赢得长久的尊重。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有个文友推荐我看看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好喜欢这个书名,找到这本书便一口气看完了。

看之前没对本书的梗概进行了解,害怕那样会影响了阅读体验。可能因为书名的原因,对这本书的期待有些过高了,看完后略有些失落之感。

主人公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现已默默退休,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妻子与他分居多年,夫妻疏离,隔阂很深。曾经有过一个儿子,与之相处也不融洽,且早已过世多年。看到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老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风雨飘摇中晚秋的残叶,摇摇欲坠!一个极平凡极普通的老人,没有亲情温热的滋润,没有友情善解的支持,只能独自枯萎,独自凋零,不得不让人心酸!

他的悲剧源于他的性格,他的性格源于他的原生家庭。在没有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没有品尝过爱的滋味,没有体验过被爱的温暖,你叫他怎能学会去爱?他没有学会爱自己,爱别人,爱这个美妙的世界,就只好一直徘徊于自我的孤独深渊中,苦苦挣扎着。

在他六十五岁的一天早晨,岁月的余辉快落尽山谷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老友奎妮的信,他们已有二十年没见面了。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在他悲痛震惊之余,灵魂深处的某根弦也被触动了。他突然心生徒步过去跟老友告别的信念,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凭着这个信念,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时87天,全程627英里。路途中,他结识了一些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故事,让他对自我对他人都有了新的认识。他还学会了与自己相处,与自然相处,通过回忆一些悲伤亦或幸福的过往,对自我进行了一番审视,通过独自与自然的相处,融入自然后他感受到了生的力量,生命的喜悦。

最后,他终于见到了奎妮。他改变不了无情的事实,奎妮最终还是死了,临终前的脸色却是平静安详的,没有丝毫的痛苦。

在这一过程中,他与妻子的内心都发生了变化,他们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都认识到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份量,将会相依携手走过晚年。

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平凡朴实,略显温馨圆满!但我的内心并不是平静的,因为我知道故事还将继续,携手的两个老人中,总有一个走着走着就先倒下了,另一个人还要继续孤独地前行。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很多事情只能孤独地去面对,孤独地从虚无中走来,孤独地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最后孤独地死去。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

无论在同一场筵席上,同一个屋檐下,同眠与一张床上,表面的喧闹,肉体的亲密无间,只是为了麻醉自己,好让自己在忘却自我中也能忘却孤独。

好多作品都想用爱来拯救孤独,爱真的能拯救孤独吗?对这个结论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晨练时,看到一朵朵的月季花开得正艳,便随手拍了几张相邻两朵竞相开放的照片,并配上“花开两朵,各自灿烂”的文字发到了朋友圈。

当时我在想:无论是自然界的植物,还是人类自身,爱只是陪伴守望,偶尔的灵魂碰撞而已,并不能拯救孤独。也许每个生命只有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找到自我,内心才能宁静,才能在孤独中尽情地绽放生命,消融孤独!

个人读书心得

近日,单位开展全员读书谈体会找差距活动,我认真阅读了《责任胜于能力》这本书,书中运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以责任、忠诚、能力为重点,体现了求真务实精神,其深刻的内涵,浅显易懂的道理,特别是其中一系列的案例,阐述了忠诚与责任的深刻内涵、责任与能力 的辩证关系,以及责任感对培养道德品质、对工作成效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等,使我深受教育。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可真正能负责人的'、能将责任作为义务的人才却寥寥无几。如今的工作中太多的只是借口、抱怨和不满,而这些人的结果往往也是以失败而告终,正如书中所说你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你对人生的态度;你在工作中的表现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表现;你在工作中的成就决定了你在人生中的成就。只有责任与能力并有的人才才是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如果一个所谓的人才对待自己的工作只有能力而没有任何责任心,那么他的工作再努力其业绩也不会有质的提高,更不会出色。每天也就是枯燥的重复着机械的工作,然而只有将责任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运用自己的能力与激情去努力才能产出最高效率,才能释放出自己的巨大潜能,才能使自己的工作充满活力,使工作生动而有趣。责任是一切行动的根源,是工作效率的基础,只有具备了责任心的工作才能出色,也只有具备责任心的人才能胜任。

人处在社会的角色不同,所肩负的责任也不同,有家庭的、社会的、工作的等等,但不管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它,扛着它就是扛着生命的信念,由此我联想到了我以前的工作,由于年龄较大一些,而且我也满足于现状,我认为工作是责任,常常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在执行力和创造力等方面积极性也不是很高。书中说假如你非常热爱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正是因这句话让我彻底觉醒,我要改变、我必须改变,现在,我彻底改变以前那种消极的态度,以一种全新的富有激情的、具备责任感的精神去投入工作、去体现自己的价值、去实现自我。因为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任的人。 关键是你是否主动,只要你想做、你愿意做、你就会做的很好。就象书中所说对于一个人来说,拥有热情就如同生命。凭借热情我们可以释放出潜在的巨大能量,发展出一种坚强的个性;凭借热情我们可以把枯燥无味的工作变的生动有趣,使自己充满活力,培养自己对事业的狂热追求;凭借热情,我们可以感染周围的同事,让他们理解你、支持你,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凭借热情,我们可以获得老板的提拔和重用,赢得珍贵的成长和发展机会。

责任从大的方面来讲是一个人从事工作的基本准则,最起码的敬业精神;从小的方面来说是一个人对工作态度的基本准则。同样一个调查问题,让不同的三个人去做调查结果,由于责任心的不同却有三种不同的结果反馈。关键就是你有没有责任心,我想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聘用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作为公司的一名领导干部,即使他的能力再强也不会录用。就象西点军校要求的那样:没有责任感的军官不是好军官;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是优秀员工;没有责任感的公民不是好公民。要想工作出色你就必须加倍努力,要想工作卓著,你就必须富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只是一个空想而已。

热情来源于我们对工做的责任感,其实成败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在于你是否去做了,你是否用心去做了,你是否负责任的去做了。书中说一个员工能力再强,如果他不愿意付出,他就不能为企业实现价值,而一个全身心愿意为企业付 出的员工即使能力稍逊一筹,也能够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来。当企业将一个团队交给你来带领,如果你全身心的投入的去带领,运用你的能力极具责任心的去带领你的团队,去奋斗,去努力那么你所得到不仅仅是整个团队的信任,更是成功的阶梯;而当你漫不经心的,没有责任心的去带领你的团队那么你将失去的不仅仅是失败,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责任首先是你对待工作的态度,一位成功大师说过认清自己在做什么,你就已经完成一半的责任,责任不是与身与身俱 来的,它是一种态度,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一种态度,一种习惯,是尽职尽责的重要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的我将立足本岗,脚踏实地、勤奋苦干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让自己的工作充满激情,富有责任,让自己的表现缔造出色,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实干,去努力,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去实现公司的愿景,从自身去体现公司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加强自身品德、素养从而让自己具备做一个企业领导干部的优秀品德,更高素养。

书中说团队最需要的是成员们的协作和彼此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团队的目 标才能最终实现,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成员对团队的责任感,成员的成功靠的是彼此的责任感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关键是你如何的去发挥,如何去调动,如何去以身作则,如何负起你的责任。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能不能领导好一个企业,首先取决于他的责任与能力,责任决定工作,决定成果,决定一个企业成败的关键。

让我们承担起属于自己的甚至更多的责任;为了自己,为了荣誉而努力,对待工作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为责任而工作,就是为自己,为将来而努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直致卓越,全力以赴,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自己就向成功更迈进了一步。

教师个人的读书心得

歌德这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安奈特·l·布鲁肖的《给教师的101条推荐》捧读此书,给我很多收获,带给我教学上许多推荐,在原先教学中的许多疑虑一下烟消云散,里面收入了101个教育小故事,涉及教育的各个方面,有教师教育孩子的心得,有课堂上意外发生后的随想,有转变观念的体会,有关爱孩子的收获。

读着书中的故事,我不由联想到了自己,如果我遇到了类似的`状况,我会如故事中老师一样对待如此的学生吗?当意外发生时,当学生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底线,我会如何呢?我会和故事中的老师一样一笑了之,灵活的对付,还是会大发雷霆,以自己的威严压载学生个性的闪现?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已经在慢慢转变我自己,慢慢融入到孩子们中间,成为他们最为可亲的朋友。

读过此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节:不要放下任何一个孩子。

其中讲到“优秀的老师,让差生变好,让好生更优秀。学生失败的同时,我们也失败了。”反省自己,我所教的班里差生较多,每次上课他们都会思想开小差,跟不上进度,久而久之,他们就成了我的眼中钉,肉中刺,轻者无视他们的存在,重者惩罚他们,此刻想来感到很惭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都有自己的分工,自己的生存方式,何必强求十指一样长呢?我们作为教师,不是只培养参天大树,而是让每朵小花都开得灿烂。他爱音乐,就让他成为一名音乐家;他爱美术,就让他成为一名小画家。那样,我们才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为了一切学生。

个人的读书心得体会

很偶然的机会,打开了这本《迷恋人的成长——20位教师的课堂发现》。刚刚打开就被书中的精彩描述深深吸引,无法放下。深吟浅唱地翻过书中的每一页,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生命化教育”。在字里行间不停地穿梭,就不由得把“生命化教育”当作一种信仰。这是一本让人流泪着又微笑着、痛并快乐着的书,但不管你是流泪还是欢喜,这本书都会让你迷恋上人的成长…….

这本书其实是福建20位教师践行“生命化教育”以后得出的教育智慧的结晶。书中篇篇精品,当然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的话,你打开扉页或是任意一篇都会给你一个很好的证明。可以很明确地说,只要你读了《迷恋人的成长》,你心中就会充满了对“生命化教育”的信仰。书中的20位教师都是众人皆知的名师,他们是积极的生活者、真正的博学者和优秀的教育者。他们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生命的珍视,通过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亲切自然,让我这个刚从高校毕业的新人在踏入教师队伍之前就感受到新课程理念下的新型教师形象。他们对学生、对教育工作的爱,达到一种迷恋的程度,因此,能在如此平凡琐碎的工作中得到如此多的精彩发现。现在选取几个“发现”的片断,与大家共同感受“生命化教育”的魅力。

发现一:“回想我十年来的教学生涯屯有不少理智控制不住感情的冲动行为,也有不少在情急之下所做出的莽撞行为,现在是后悔莫及呀!但我庆幸,参与生命化教育实验,我不再粗暴,不再简单,我变得成熟,变得有智慧了!在今后漫长的教育生涯中,我将直面人生,以成全每一个富有个性的人的发展为自己的价值取向。”

一个教师,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一些错误,但很少有人能这样勇敢地分析、解剖自己,这样真诚地直面错误,立下要培养富有个性的人的诤诤誓言。

发现二:真诚的“美化”。

教师的爱能创设一个愉快的教育情境。心理学研究表明,烦恼、焦虑、紧张、害怕、反感等情绪是心理疲劳的主要因素,在这种脾气和情感状况下学习,将会抑制智力的活跃;相反,在愉快、心平气和的心境下学习,则往往伴随血液循环的亢进、大脑皮层得到丰富的营养,从而使注意、记忆、想象、思维等心理活动处于积极的状态下而不易疲劳。当教师微笑着走进课堂时,学生们便也露出笑脸,教室里阳光灿烂,课堂上学生的学习情绪高涨、思维活跃。因此,我想,任何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艺术,用智慧、用技巧、真诚地去“美化”学生的过错行为,用尊重、信任、激励去唤醒每个生命个体。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对学生的错误行为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具有说服力的批评,这些做法,乍看起来都是为了把学生教育好。但是善良的动机,或者说仅仅靠善良的动机,未必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因为,每对孩子进行一次批语实际上就是让他又一次加深了自己是坏孩子、恶劣孩子、十分讨人嫌的孩子的印象。”

如果所有的教师都能勤于研究,勇于实践,把自己对生命教育的深刻理解运用于实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师生关系会更和谐,我们的课堂会更加富有人性。

发现三:只有回到生命,才可能理解作为生命表达的教育。回到生命,就意味着回到了教育的本源。

马克斯?范梅南(加拿大)说:“教育智慧与其说是一种知识,不如说是对孩子们的关心。”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指出:“请你记住,教育——首先是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孩子们的心灵。”教育的智慧,不在乎教给孩子多少知识,而在乎如何协助孩子培养智慧,因为知识都是旧的,生命却是新的。学习是种迈向未知的智慧和勇气,只有时刻注重孩子的体验、感受,让孩子们真正地“做自己”,教师才能因着孩子的快乐而快乐,师生才能共享生命化的教学课堂。

发现四:把课堂当成生命中的一种美丽探险。黄瑞夷老师说,其实教师日常上课在愚钝和机敏之间往往也是这一念之差。全力关注学生我们就机灵了,全心关注教学环节我们就愚钝了。看来要让课堂富有生命的活力,教师必须做到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的:只有当教师所要教的教材在他看来浅显得如同识字课本一样时,他才能把精力从教材上转到学生身上,才是用一辈子来备课。

教师教学要从关注“错”与“对”中转向关注差异,只有关注学生的差异才能成全学生,才算尊重个性,才是“目中有人”的教学,反过来学生的差异也成全了教师,一个教师的成长必是在错综的学生差异中获得成就的。让不一样的学生都有相应的发展,是对教师的挑战,挑战使他变得敏感、聪慧、富有才华;关注学生差异的课堂是开放的、是无法预设的,它只能凭教师的才情、文化的底蕴、教学的素养、生活的积淀,依学生的个性艺术化、个别化地处置,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成长。关注“错”与“对”的教学,只能使教师的匠气日益加深,教学会让教师没有灵气,甚至走向反教育的一面,自然对学生是一种摧残。因此,生命化教育课堂提倡成全学生就是要成全学生的个别、成全学生的差异,做到“目中有人”的教学、生命飞扬的教学。

这20位老师的这些质朴真切的文字,来自于他们对生命及工作的深切感悟、智慧与激情。这些文字告诉我们:那个能够不断启发、感动、刺激教师的课堂其实是教师生命的一部分,无论从哪一页打开,都充满了对人的成长秘密的感叹和眷恋。教育的发端是爱和责任:对自己、对所有的生命、对探求未知的努力、对我们虔诚地期待又无法预知的未来。

生命化教育行动沉潜而细致地深入到这20位教师的课堂。他们的教育智慧和创造力,他们富有生命真情的文字,以他们的坚韧与耐心,预示着生命教育值得肯定的美好可能。

最后,我想用这本书的主编张文质先生的一段话与已经在教育岗位上奋斗和即将加入教育大军的同学们共勉:

从关注每一位学生开始,

从尊重每一位学生开始;

从善待每一位学生开始;

从满足每一位学生的要求开始;

从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情感开始;

从培养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开始。

轻轻地合上书,另一个教育世界却在我的世界打开。“生命化教育”留下的智慧不由地在我脑中激荡。当然书中也有缺点,诚如体系比较混乱,没有对“生命化教育”作系统诠释。但这丝毫不损它的魅力。捧起书的瞬间感悟,正如“漆黑的夜里,一根火柴划亮了,你的眼前一片光辉”;追寻中的豁然开朗,就像“走进五月的果园,各色各样的果子累累垂挂在枝头,你打开你记忆的袋子,任意盛装采撷来的美好的果实”;掩卷后的理性思考,又似“走进上帝的伊甸园,你大胆摘食了智慧的果子,于是你通晓了一切。”

那种对生命意识的尊重,会使你在潜默化的被“生命化教育”感动直至把你的生命意识唤醒,同时又悄然地把“生命化教育”作为你对教育的信仰。打开《迷恋人的成长》,开始迷恋人的成长吧!让我们一起体验与学生共同成长的喜悦,感受美丽的教育人生!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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