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而灵活地设计。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一些规章制度的实际应用情况,供大家参考学习。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外接插头,私自使用热得快和照明灯.私自使用取暖器、电炉式电风扇;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学校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食堂用气做饭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煤管道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并要按规定定期检修。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已承担一切责任损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用水、用电、管网、管线、设备、设施等正常使用,规范水电维修与服务工作,特制定水电维修班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晚上6:30至第二天早上8:00钟。
二、值班人员:
水电班统一安排,每班次安排2人(配电房、678#变压值班房各一人)。
三、值班具体要求:
1、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喝酒、打牌,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值班室,不能擅离工作岗位。
3、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等设施具体情况,按时对学校内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告。
4、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抢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分管干部汇报。
5、非值班人员在接到值班期间突发事件电话通知后,应保证及时回学校参加抢修工作,不得无故延误。
6、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7、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包括接听电话、处理一般性问题的记录),并签字,书写要工整,要看得清读得懂。
四、值班巡查安排:
巡查时间:
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
备注:
早上6:30至7:30。
寝室、教室:
供电是否正常。
晚上6:25至7:20。
教室、办公室、艺术馆、科技楼:
1、各室的照明、用电情况(违规用电);
2、路灯、指示灯、饮水机等。
晚上7:30至8:10。
学生宿舍、操场:
1、供水是否正常;
2、走廊路灯、指示灯、射灯等。
晚上9:40至10:20。
教室、学生宿舍:
1、供电、供水是否正常;
2、空调、电扇等设施。
1、两位同志值班分工合作,遇有突发事故两人必须一起按操作程序处置,不能处置必须通知其它电工并按程序报告。
2、配电房值班人员侧重检查教室、办公室、科技楼;678#值班人员侧重检查男女生院、操场、艺术馆、抽水房、食堂商店。
3、值班人员对关键时间段要重点检查,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五、值班检查:
学校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总务处副主任每周抽查一次。
六、处罚规定:
1、对值班不到位的第一次扣发值班费,当月第二次以上加重处罚,具体金额由领导组研究定。
2、对值班不遵守劳动纪律,到岗不履职的.,学校将批评教育,若屡教不改将扣发值班费或从重处罚。
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达到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的要求,节约水资源、电能源,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节约风气,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尚。每栋宿舍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使“人离关灯、关水”成为学生的习惯。宿管人员要严格管理和教育,制止浪费水电现象。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褥等高负荷的电器,不得擅自安装空调机,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如有发现以上违禁物品,宿管人员有权收缴,并通报批评。
3、合理使用接线板。学生宿舍不得将电脑、电器安置在床上,不得将电线、电插板拉装在床上,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对违规者宿管人员有权催促其整改。如因违章造成意外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4、爱护水电设施,不得破坏水电设施,违者全校通报批评,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私自拆改电路、更换保险、私自启封电表,私自增减水电设施,严禁各种偷电行为,违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宿管人员或维修人员有权进入宿舍内检查用电情况。受检宿舍应积极配合。
7、学生宿舍的水电、电梯和热开水设备、消防系统等设备维护、修理均有专业部门和宿管部负责。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用水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一、节约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以免漏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发现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向总务科保修。
十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学校为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气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气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气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气。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校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教学生活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培养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增强节水节电意识,提高能源利用率,创建节约型校园,制定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建立健全节水节电领导小组。明确节水节电责任人,经常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二、各教学、生活、公共等场所不私接供电线路,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应上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后勤部门将组织水电维修人员,经常到各水电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水电行为进行排查,保证水电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学、宿舍、商业单位和个人,应按学院规定使用供水供电设备。需要使用超额水电,须向学院申报批准后,由后勤部门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容。
五、增强人人自身节约意识,室内白天日光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具,需要开灯照明时,做到人走熄灯。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晚自习应集中上课,人少上课时,应视情况减少开灯数量,课后随即关闭灯具。
七、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它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经学校批准的,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暖气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违者除没收电气设备外,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八、单位寝室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后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九、教学楼、寝室等公共场所,熄灯前应检查供电、供水、供暖情况,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
十、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时节约用水,洗漱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应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洁员节水节电情况作为当月卫生保洁考核项目之一。
十二、各单位要经常开展节水节电活动,进一步培养师生、员工的节水节电意识。随手关闭不需要的水电开关。并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三、经常维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减少大功率、大能耗水电设备使用。推广节电、节水、节煤设备。
员工宿舍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探访。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5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员工宿舍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热毯、室内线路荷载未达到负荷要求时,禁止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
2、禁止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宿舍内燃烧物品。
4、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笔记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录机、电脑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拔掉插头。
5、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空调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6、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望全体员工严格要求,自觉遵守!
用电用水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本场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 目的
加强消防水系统管理,保证火灾情况下正常使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消防水系统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负责消防水系统的`监督管理。
3.2 技术处负责紧急、异常状态下消防水系统的协调。
3.3 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水系统维修计划的落实。
3.4 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水管网、阀门的管理、消防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公司消防水系统由消防水设施及消防水管网组成,消防水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等消防水设施。
4.2 消防水设施应纳入单位设备管理,非事故状态下,严禁私自动用。
4.3 稳高压消防水管网压力不低于0.7mpa。
4.4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管理
4.4.1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的阀门、转动件应定期润滑,保持启闭、转向灵活,附件齐全、完好。
4.4.2 不得损坏、埋压、圈占、停用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等消防设施。
4.4.3 单位确因生产急需使用公司消防水(含低压、高压消火栓)时,由安全环保处审批。
4.4.4 消火栓使用完毕,用水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安全环保处;事故状态下用水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4.4.5 消火栓使用期间应设专人看管,做到不跑水、不漏水;使用后确保完好无泄漏。
4.5 安全环保处组织对消防水设施每半年试运一次,建立试运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4.6 事故状态下各单位确保消防水设施的正确使用。
4.7 维修、更换消防设施、管网需停消防水时,由所属单位提出包括停水时间、停水区域、影响消火栓范围等内容的停水申请,报技术处和安全环保处同意后方可停水。
5 相关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部负责解释。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电器线路。
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7、明火作业管理
(一)禁止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三)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营业区与维修区之间进行防火分隔, 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四)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写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 电源。安全管-理-员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8、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者说kva、5a),收增容费600元,凡不足1kw(或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表计算基数按20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20度/月按20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五、已获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其缴纳的费用不退还。
六、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七、有以下现象有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气容量,且造成电气线路故障的,作每增容1kw(1kva)罚款300元—800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1000元—20xx元罚款。
(3)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每次还将罚款1000元—20xx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处以其10倍的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包括通迅、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每项罚款500元—1000元。
八、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职工宿舍生活用水用电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按季度向教职工收取水、电费,抄表及收费时间定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内。
二、各住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配合抄表人员认真核实所用数量。
三、水电费核实后,请各住户按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财会缴纳。
四、如在规定的抄表时段内,住户不予配合者,或不按时缴费,学校将采取断电断水处理。
五、受学校断水断电处理的住户需要接通时请到总务处交清欠款后,本人需写出申请,报学校同意后并交纳通电、通水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费后,总务处及时派人安装。
六、如教职工发现自己的水电表损坏,请及时告知总务处落实,否则结算时将按最高用量核算收费。
七、凡已取得房产权的住户如水电设施需要更换维修的,人工、材料费自行负责。
为了方便教职工,各住户需按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自己的水表吨位数粘贴在自家门上。根据年底所查水表底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若有不清楚的或需要咨询的,请及时与学校总务处取得联系。
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针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凡属小区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部分)一律由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管理;管理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介入。
二、住户出门前应当将电器、燃气和水阀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需要改动应报请物业服务中心备案,造成损失由住户承担。
四、室内总电器功率不要超过规定的最大千瓦数,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五、如有偷电、偷水、偷气行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法规处罚。
六、住户违反安全用电、水、气规定,拒绝物业服务中心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水、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供电、供水以及供气部门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住宅小区做出如下规定。
1、住宅每户电表设计容量为10a,请业户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负荷,须申请增容。
2、请业户检查电线回路负荷,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业户用电过程中,若发现电线未接好,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丝是否接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4、每隔一段时间,请业户按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是否可靠。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公共用电场所、消防、绿化用水场所私自接电、用水,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电、气、水管线及排水管道已按设计精心安装,请住户不要随便改动,如确需更改,请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7、住户若暗埋给水管道,须先试压,不渗不漏才可批灰隐蔽。
8、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以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9、请业户安全使用燃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离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燃气管道、器具。
10、业户出门前应将燃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因业户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户承担。
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根据省、市用电用水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具体情况,对供电供水规定如下:
1、凡经本管理处接管或未办移交手续而暂交本管理处管理的供水供电系统一律由本管理处管理,其它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私自进行接驳管线,按偷电、偷水论处。如系统未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进入,亦须管理处同意方得进入工作。
2、园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公用水、电费用由园区内所有业主(住户)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有关规定分摊。
3、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电费,按广州市政府有关规定,设独立计量表,由所有使用该电梯和设备的业主(住户)合理分摊。
4、除突然事故外,管理处在停水、停电前24小时向业主(住户)下发书面通知,以便业主(住户)提前做好准备。
5、本管理处自身将会严格执行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造成后果将按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接用水、电,必须向本管理处申请,经检查不影响居民用水、用电情况,又符合安全要求,才可供水或供电。
6、如业主(住户)认为原来电表容量不够,需要增容的,可向供电局提出申请,并在我处备案。
7、凡未经批准接驳用电、用水视为偷电、偷水,应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接驳水管的,除暂停供电供水外,并按每增容一千瓦(千伏安)赔偿600元,每用水10吨赔偿人民币600元,并要重新申请增容、接管,经批准按增容管理规定办理。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除按30度/天,30立方米/天追计补电费、水费外,并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额外赔偿。
(3)私自启动和改变电力计量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量程,影响准确的计量的,每次赔偿本处300至500元。私自停用计量器的,不管其停用的时间长短,最少按6个月追补电费、水费。
(4)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或拒绝我处进行水电检查和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供电或对别的用户造成损失的,要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5)在园区供电线路、供水管路上私自接线接管用电、用水和绕过电度表、水表用电、用水,除当场停止供电、供水外,应按私接容量6个月以上时间追补电费、水费,并按其应补水、电费的1至10倍,额外计赔。
8、业主(住户)需要换水电表必须由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施工。
9、业主在入住时应详细检查水电表,对水、电表的损坏和计量错误及时报管理处维修,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业主(住户)承担。
10、业主(住户)家中无人时,出门前请关闭水、电总掣,否则,由于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电视机屏幕应用柔软干净的软布擦拭,含水不宜过多,最好用酒精擦拭;。
3、电视机应避免与有油污、酸、碱性的东西接触;。
4、电视机上不可堆放物品。
1、要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2、空调内、外机上不可堆放物品;。
3、空调清洁时,应注意擦拭风叶的动作要轻,不可用力搬动风叶。
1、要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
2、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修理,确保供水正常。
1、珍惜粮食,不浪费饭菜。
2、不乱涂桌椅、不乱吐饭菜,不乱扔杂物、面纸等。
3、就餐完毕,确保人走桌面整洁、地面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