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园区管委会管理制度大全(20篇)

园区管委会管理制度大全(20篇)

时间:2023-12-05 05:35:51 作者:飞雪园区管委会管理制度大全(20篇)

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应该清晰明确,避免因模糊不清而引发纠纷和争议。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提升的过程,我们希望以下范文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

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

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园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使生产、生活得到有序保障,特制定本规定。凡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园区均需遵守本规定,安保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1、本公司人员进出入公司园区应佩挂工卡;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进行外出登记(见附表一:人员外出登记表)和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2、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应佩挂工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入园时未戴胸章,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扣压以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保安核对后入园;保安于次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由人事部门存查;年累计借用满3次以上者,对当事人的直接上级罚款500元。

3、因公需经常出入本公司的人员,经行政部核准颁发特制工卡(并登记发放人员资料、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发放有效期),凭此卡可自由出入园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园区”条件时,应立即办理注销手续。

4、遗失工卡应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并交工卡工本制作费;年累积补发达3次以上者,人事部门应视情节当众警告。

5、使用他人工卡或伪造、涂改工卡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伪造涂改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

6、工程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需进入园区施工的,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厂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主办部门负责人及保安核准后,一份送行政部审核,一份送保安主管部门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

7、厂商、客户前来洽谈业务时,外来人员要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并得到当事人许可,登记(见附表二:会客登记表)后放行,安保人员或前台人员应先将其安排到会客室,并用电话通知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立即派员前来;接待部门应开具“车辆/人员出入证”,经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核签后送保安室作为放行凭据。

1、公司车辆凭行政部门制作的公司车辆通行证,由门卫核实之后方可进出。

2、外来交货车辆凭交货单,由印发部负责人核实签字的.“交货清单”放行。

3、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印发经理核发“货物品出入证”,经守卫核查签注时间后,进入厂区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需经守卫核查,并签注时间后离开。

1、为加强公司物品清点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责权根据单据对物品进行清点。

2、各种材料、下脚料、退回供料单位的书卷材料等,出园应凭交货清单(见附表三:交货清单),经印发主管人员核签后填注“车行”、“车号”、“随车人数”,经保安签注入园重量、时间后,送货部门出货;经出货部门主管签章并登帐后出园。

3、凡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包装等用具出园时,应凭印发部主管核签的“免列帐物品放行单”(见附表四:免列账物品放行单),经保安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4、来园区施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和物料入园,由其填具“物品出入登记单”(见附表五:物品出入登记单),经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出。

1、车辆、物品出入园时间为每日(早7时―晚20时);遇特殊情况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园,主管部门需事先填写“物品逾时出厂申请单”,经主管签章,在下午17时前送保安部门备案,由保安部门通知保安室。

2、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园,经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特准者例外,但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界限。

3、公司出入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园区停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 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 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 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 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 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 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 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 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占地面积

总投资额

提交申请

有关材料

1.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电子文本)和停车位图;

2.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3.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

规划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城-管局

审批意见

停 车 场 验 收 表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设置地点

占地面积

车位设施

配置情况

规划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物价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城-管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分享:  分享到微米  分享到新浪qing   

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园管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园管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园管会协调帮助办理。

物流园区保安管理制度

对保安岗位的配备进行有效管理,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证所管理区域安全。

保安人员所用对讲机、手电或应急灯、巡更棒、橡胶棒的管理。

3.1保安队长负责保安岗位配置的管理。

3.2保安人员负责正确使用岗位配置。

4.1对讲机的使用及管理:。

4.1.1佩带:上班期间,对讲机一律挂置于右后侧腰装带上或持于左手。

4.1.2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对队员所持对讲机建立台帐,对每台对讲机进行统一编号。各班长对本班对讲机的使用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1.3使用:使用人严格按规定使用对讲机,严禁私自改变频率;严禁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用对讲机相互开玩笑、讲脏话;对讲机未使用时,任何持机者不准随意使用其他功能键,以免发出强烈电流声,影响他人通讯联络。严禁任何队员用手提对讲机绳或摇晃天线。

4.1.4呼叫:保安队长负责制定岗位代号,凡遇工作之事需呼叫对方,一律使用代号,呼叫时口齿清晰,使用普通话,用语标准、简练,有礼貌,语气轻松自然,严禁大呼大叫,拿腔拿调,装腔作势,萎靡不振。

4.1.5交接:上下岗位交接时,各班长要认真检查对讲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以便妥善处理。

4.1.6责任:持机者因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机头、电池、天线、功能键等)者,按价值给予赔偿。在交接中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场处理。

4.1.7在22:00时至次日07:00时每个岗位不少于每小时报更一次,对讲机的通话声应调小,尽量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3橡胶棒的使用规定:。

4.3.1橡胶棒由保安班长保管,应做好备案登记;。

4.3.4橡胶棒只用于自卫或制止犯罪行为,使用时应避免敲击头部和要害部位。

4.4手电及应急灯的使用规定:持有队员在使用前应检查并保证手电或应急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时应避免直射对方的眼睛,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能开启应急灯警报器。

4.5巡更棒的使用及管理:。

4.5.2巡更棒只能用于采集数据,禁作他用;。

4.5.3巡更棒的使用严格按相关使用说明书进行;。

4.5.4巡更棒每周按时送管理处读取数据一次。

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再递交综合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必须在用车之前和用完交车时对里程进行登记。

第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所有车辆的外出必须经得办公室的同意,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的安排。凡是未经得办公室允许,而私自调配车辆,此次出车费用及责任由此次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相关年检证件、保险证件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钥匙在第一时间归还综合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部门有需车辆出差外地时,须在《出差申请表》中“拟搭乘交通工具”一栏填写清楚;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出差申请表》须经得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实行谁用车谁报销原则。所有车辆加油(原则上只允许使用加油卡,)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最后必须凭借发票报销。发票上必须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及车牌号码。为确保燃油费用最低化、合理化,办公室对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数进行详细登记,由财务部审核。

第六条

外单位借车,需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条

车辆年检由办公室负责(仓库的车辆由赵海平负责),逾期未正常年检的,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赵海平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负责人赔偿。

第八条

车辆如需送厂保养、修理,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经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准。且保养、修理过程当中需有公司内部人员至少1人同时在场。

第九条

各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务必谨遵交通法规,切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否则,对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用车人自行负责损失和赔偿,对于各项违章记录将根据用车登记表核实追究到每个人。

第十条

办公室将会对车辆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对每次车辆的进出做好严格登记,并定期对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记录一一核查并追究到个人。

第二章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三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十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十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一定金额的处罚或是对当事人当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于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损失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项目及计算方法:

1、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同时补助1.5元/公里,每月报销一次。

2、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实际记录的里程数为基准,并拍下里程数为依据,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签字。

3、公司总助以上人员实行车补制度,补助标准为1.4元/公里;要求该车辆长期在公司使用,并且为总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车后结算的方式,由办公室人员抄表,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实际里程数及时地认真拍照做好记录,随车人员或第二人监督签字;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驾乘险)等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随车携带备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上述所需证件的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及时对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疲劳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二十九条

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1、制定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记录。电梯外委维保时,要专人学习和监督检查验收。

2、制定电梯机房的值班制度和出入制度,保证机房设备的安全。

3、排除电梯的一般故障,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4、执行电梯的周期性保养,并按规定内容准确记录填写维护检查表。

5、负责电梯电源开关柜及机房照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指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强化员工消防法制意识,提高员工消防技能。

4.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及时组织灭火成员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6.协助主管部门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制定详细符合公司实用的消防演练预案,每年定期举行一次中型消防演练。

8.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工作、学习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9.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对在消防工作中涌现的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10.熟悉辖区的地形与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不得损坏消防设施。

11.每月定时巡查园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喉、是否过期、完好),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2.会同工程部检查水泵供电系统及控制系统,如电压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的水压是否正常。

13.检查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如:在安全出口或在紧急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14.检查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消防广播等设施的完好度,是否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15.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有火灾、爆炸等危险隐患的场所动用明火。

16.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软件工作,建立规范的消防工作档案,积极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1、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准因病、有事不能上班或上班后外出办事必须请假。批准权限为:半天以内的'由各组负责人批,一天以上的由筹建办主任批准。

3、服从组长指挥调度和筹建办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提高效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组尤其是基建组要把每天的工作情况以日志形式记录下来。

5、紧密团结、搞好配合,工作上认真负责,及时沟通。

6、讲文明,懂礼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7、认真做好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卫生。

8、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适应工地建设的需要。

9、管理好公共财物,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10、不准在施工现场进行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明确职责分工。宿迁粮食物流中心筹建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即综合及设备组、基建组和财务组。综合及设备组负责粮食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技术统揽把关、审查、指导,省市相关部门各种手续报批和关系协调,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收支存管理及与土建水电工程的技术衔接;基建组负责工地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把关,与设计、监理、质量检测与监督、施工单位关系协调及管理,与宿城区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等;财务组负责资金概算,资金筹集与管理,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协调衔接。

2、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组职责范围内工作由组长统一安排、处理并承担责任。对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筹建办主任协调和处理。筹建办主任难以处理的,再报党组研究解决。如自身难以处理、又未及时报告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均由各组组长负责。

3、加强协调配合。各组之间联系工作和要求对方配合的工作一律以联系单方式,由组长签字后送相关组,相关组组长必须签收并对联系单中要求办理或配合的工作给予积极、迅速办理。凡因推诿拖拉或处置不力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展、质量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组长的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为了加强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期间财务的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合法有效,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工程及大宗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

2、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均应经党组研究决定,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核批。

3、筹建经费管理。

3.1 筹建办所需办公用品由各组根据需要,排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3.2 差旅费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返回后三天内结清帐目。

3.3 业务招待费由筹建办主任统一扎口管理。各组因公确须公务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后办理手续。考虑到三个组情况不同,综合及设备组、财务组公务接待在请示同意后到筹建办主任处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基建组公务接待先电话请示筹建办主任,由筹建办主任明确接待档次和标准后记录到工作日志中,并自行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然后不定期报筹建办主任审核并补办批准手续。

3.4 其他费用开支必须经筹建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4、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均采用非现金结算。

1、采购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器材设备采购要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拿出采购清单。

3、备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筹建办主任任组长,筹建办相关人员为组员。

4、器材设备采购要按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5、器材设备到货后,要按合同及清单认真组织验收。检查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证、准用证、使用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

6、器材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形式体现。

7、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准确、全方位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施工及检查工作;了解掌握材料设备的使用、运转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

8、器材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器材设备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采购活动的记录,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园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其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人员共同遵守。

嘉豪物业公司设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与全力支持和配合。

四、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瓜壳等;

八、不得在树干、栏杆上晾晒衣物和被褥;

十二、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者停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十三、坚持周末清洁日活动,清除白色污染,消灭"四害"。人人动手,人人有责,共同保护小区环境卫生。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新条例,遵循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安全停放。

2、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一律在办公室等候,保证随叫随到,有事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填写假条。

3、车辆出发归来后一律停放在院内,对私自在外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4、驾驶员在驾车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辞退。

5、驾驶员一律不准私自捎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征得用车人统一,不准在用车人开会、办事期间,不打招呼私自离开。

6、驾驶员如果累计出现三次违反上述规定,予以辞退。

7、驾驶员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以备突发事件出车。

8、坚持每月一次驾驶员例会制度。每次例会,通报燃油数和行车里程数及维修情况。

1、车辆的使用范围是公务用车,由行政办统一调度派发。

3、原则上镇内工作不予派车,个别科室因特殊工作性质用车,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办统一安排派车。

4、外埠用车须先到行政办填写外埠用车登记簿,由分管及主管领导签字后,统一安排出车。

5、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任何司机不得擅自载人出行。

6、机关所有车辆,午休、晚休和公休日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后院停车场,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经由办公室核实后方可外出。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车。

2、公务用车不得转接给他人使用,如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为私,均有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驾驶员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液、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现象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处理。

四、车辆的保养、维修及燃油。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有问题及时汇报,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到行政办填写维修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单次维修500以上,需报批主要领导,经批准后进行维修。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更换零件单次超过300元以上的,应与办公室取得联系请求批示。

4、车辆内部需要增加的所有配饰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形成固定资产统计,阶段时间内不予重复购买,其中包括(车坐垫、把套、香水、加热垫、脚垫、后备箱工具等),如有驾驶员擅自添加物品,办公室不予核销。

5、所有驾驶员要对已经配置的物品精心保管,如有丢失或者由于不尽心保管引起的损坏,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6、车辆加油必须经由办公室批准,所有驾驶员不得私自到指定油站签字加油。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辆擅自借于他人。

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的处罚,由驾驶人负责。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机关共同负担。

4、所有车辆的保险日期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汇报,再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费用报销。

1、司机外出产生费用全凭正式发票核销,并填写清楚出差事由、人员、餐旅费明细等。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二、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均为公司及小区应急时使用,在未经得管理处经理同意之下,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设备。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由保安部消防中心专人管理,每月要定期对小区及中心会所、停车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将器材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安部主管,以便领导及时了解器材、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严格作好器材进出的'登记情况,如有外单位或部门借用的消防器材,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借用,并注明器材的归还时间和其它事项,如有丢失或损坏,借用部门和个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员工要爱惜器材,在训练中,应熟练掌握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防止不当操作而导致器材和设备的损坏。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使生产经营等活动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安全用电,所有供电导线、接头、开关、配电箱等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满足用电负荷需要,避免过载产生发热引起导线失火。用电设备、电器等工作停止时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以免用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导致失火。

2.使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必须注意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购置、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

3.园区企业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质、木质、纸质、塑料膜等)应按国家仓储标准储存和安全使用,杜绝周边火种,并根据其燃烧性质每30平方米范围配置一个针对性(如abc干粉)灭火器。

4.园区企业应按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在所属范围内配备充足齐备的、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选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不燃、阻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

6.动火和明火要遵守《工业园区用火管理规定》。

7.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安全疏散路线图、标识指示要清晰明显,应急照明设备应保证功能正常。

8.非火警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公共部位的灭火器材、设施以及动用消防水。否则按重新购置、安装所需费用赔偿。

9.厂房、仓库、宿舍等要按其设计功能使用,严禁与居住功能混合使用。

10.擅自改变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专用助能,最高罚款壹万元。

二、园区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具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学习,并定期做全面的检查。对所属范围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养护、试运行和更换。

三、园区内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接受街道安监办与辖区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为贯彻消防责任的落实,与管理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违反各项规定的,已列明罚则的按相应罚则执行。未列罚则的,责令整改,消除隐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惩处。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规范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适用于消防泵房管理。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作好日常运行的巡查、点检、抄表及状态监控,并做记录。

2、消防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工程部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维护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运转下,选择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

4、消防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接触器主开关每月检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切换操作检查。每季度对电动机进行一次绝缘摇测。

6、消防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7、严禁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用水。

园区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以下简称园区)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园区公司的组织、协调、管控、服务等职能,规范园区生产、建设、监管三大体系的值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园区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反应机制,提高发展区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公司值班人员。各入园企业参照本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值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公司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评工作。

第二章 值班组织体系

第四条 园区公司值班管理实行每周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统一带班,园区公司值班人员、各入园企业(酒库或车间)值班人员、酒管中心人员、消-防-队人员、维修公司人员、建设指挥部各专业口人员共同协同值班。

第五条 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实行值周制,每人轮流值班一周,值班期间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六条 园区公司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

1、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白班由公司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9.0017.00。

2、夜班由园区公司男性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17.009.00。

3、值夜班人员原则不安排值白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七条 值班地点及电话:

(1)白班:值班地点:服务中心,电话:3652015;维保部,电话:3652172。

(2)夜班:值班地点:警务室值班室,电话:3652110。

第八条 值班待遇:

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补贴标准统一为:每班60元/人,不补休。

第九条 值班安排:

1、管理部逐月排出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表,于每月30日前交投资服务中心,并由投资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到人和各入园企业。

2、工作时间值班人员由投资服务中心人员兼任。

第十条 值班职责:

公司实行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当值人员担任,值班职责如下:

1、负责值班期间园区生产、经营、建设等情况的信息沟通和联系,确保园区内外系统联络畅通。

2、负责值班期间园区各类信息的收集和上传下达。

3、负责值班期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协调和处理;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4、负责监督、掌握园区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违反值班管理制度的情形,及时纠正。

5、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或收集的信息,及时归集,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6、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 园区各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自行安排值班工作,并逐月排出值班表,于每月30日前报发展区公司投资服务中心备案。投资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单位按时提交值班表。

第三章  值班素质要求

第十二条 各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思想端正,纪律性强,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自觉熟悉园区各业态工作性质和业务流程,掌握各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熟悉各单位重要部位、报警装置、安全出口、水电闸阀、灭火基本常识等操作方法。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须参加投资服务中心组织的值班人员岗前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值班;考试未合格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章 值班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值班考勤制度:

值班人员应按时签到,不得代签;不得无故缺岗、迟到或早退。

因特殊情况换班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换班;因故不能值班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岗。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等;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应使用文明用语,做好电话记录。值班时,电话不得用于个人私事。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区域内的“四防”、“四熟悉”、和“四清楚”工作。

第五章  值班工作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设置园区系统网络状况分布显示图,值班人员可进入“园区工作状况显示图”(暂定),并及时更新当天的水、电、气、弱电、管道的开、闭状态,施工作业、在建状态,园区各生产企业经营状态。

第二十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值班期间巡查工作,主动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方式到园区巡查(巡查次数不少于5次)。以了解园区内的监控系统运转效果、消防、电力、水管、设备运行情况、各企业生产状态、各单位值班情况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车辆进出状况等。

每次巡查重点:园区行政大楼、室内外酒库、酒检中心、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各施工工地、污水处理站、宏图物流仓库、园区出入口、建设指挥部等。

第二十一条 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尽力维护园区利益。

遇突发事件(停水、停电)、自然灾害(洪水、冰雹、地震等),应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抢险,尽力维护园区及各单位的利益。

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保护好案发现场,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协调、处理、或制止园区及周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可统一调配园区内各种力量。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时,对不服从询问、检查、登记或无理取闹者,可实施规劝,态度恶劣的可按园区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值班长应在监控中心值班,做好门禁出入、车辆(汽车、摩托、自行车)控制情况登记,维护园区治安稳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记录,关好设备闸阀,锁好库房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五条 园区值班人员在对各单位值班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值班人员未在岗或脱岗,可提请园区公司对该企业通报批评。

第六章 值班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构建园区值班信息平台。当值人员可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服务需求、意见等信息,掌握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员工的思想动态。

第二十七条 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准确记载值班时间、地点、发生事件、事件原因、解决措施、领导意见、处理结果、值班车辆状态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值班信息处理与反馈。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或收集的信息,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

1、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信息,应视情况轻重缓急分级、分层次、分部门向值班领导报告或移送相关部门承办;对急、重、特大信息,需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的,原则上需先报园区公司领导同意。

2、职责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或信息即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或信息,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就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公司安全管-理-员每日查看值班记录表,对前一天值班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写出处理结果,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二十九条 值周领导在值班期满后,就当周值班记录情况,在值班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第七章 值班交接及物品管理

第三十条 值班交接: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值班地点,保证准点接-班;交-班人员应将值班记录本、值班室门锁钥匙、对讲机及充电器、值班电筒、值班车钥匙等值班物品完整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可离岗;对值班期间未解决事项应如实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说明原因,作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值班物品。下班离开值班室应关闭电视机、vcd、空调、电脑等电源,发生物品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 值班车辆管理:

值班人员使用值班车辆(电瓶警车、越野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电瓶警车巡查园区时要注意安全,并负责对车辆的及时保养(充电、维护、卫生清洗等)。

2、越野车为值班应急机动车,驾驶人员须持c照方能驾驶。越野车钥匙须于次日上午9点交到服务中心,由持有驾驶证的接-班人员在下午4:30在服务中心领取。车辆管理谁值班谁负责(含卫生清洁、证件移交、保管)。

3、值班人员使用车辆应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醉酒驾驶;禁止驶离园区,若因特殊情况确需驶离园区的,应经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  责  任

第三十三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考勤制度,无故缺岗、迟到、早退,视同旷工、迟到、早退,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纪律,值班期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饮酒的,一经发现,处以50元1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登记职责,对事件记录不清楚,造成责任分辨不清的,每发生一次处当班人员5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交接-班制度,未及时移交值班物品或移交不清楚,影响接-班人员值班工作开展的,每发生一次,处5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值班人员违规使用值班车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因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或擅自驶离园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经理会审核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颁布的泸酒集中发[2015]16号《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值班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1、值班人员要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值班表经本公司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压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应保持三人。

2、服从上级运行值班人员的调度操作保命令(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外)。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工程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值班岗位上除按规定时间收听天气预报、新闻节目外,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不打瞌睡、不睡觉(有规定除外),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任务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看杂志、做功课等)。

4、变电高压室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聊天。值班时间内值班负责人不能离开到外面就餐,应由值班人员代买饭菜带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仪表的变化,准时抄表,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6、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乱涂、伪造数据等。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在门房间会客,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高压室。

7、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时间内衣着要整齐,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视或操作时不准穿背心、短裤及裙子,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不准在运行设备附近挂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对用户进行"吃、拿、要"等不正当行为。

10、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吸烟。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以及《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第三条 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条 防汛抗旱值班时间自6月1日至9月20日。

第五条 值班人员由园区管委会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入园企业安全负责人等组成值班小组,值班必须要有领导带班。

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第七条 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1、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河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城市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2、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4、对水旱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6、处理业务要认真,接待来访要热情,接听和拨打电话要礼貌,接受询问要耐心。

7、值班人员应办事认真、作风严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不准使用“不知道”、“我们不管”等语言,要体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

8、上级领导来人、来电询问水情、雨情、工情、灾情时,要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按要求准确汇报,详细记录有关指示,并报告值班领导。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

第九条 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则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一条凡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各企业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往后每年各企业至少对每一名员工体检一次。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定期开展园区生产安全检查,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的物品、粉尘、气体等安全管理,要有保养记录、有防护设施,有安全标志。

第三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本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第六条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第九条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确保工艺技术安全可靠。企业技术员要严格按设计施工,落实设计中各项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第十一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一条进入园区员工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否则,保安有权不让进入园区。第二条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须在门卫保安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才能进入园区。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园区内各企业的人员外出,要有本企业相关人员签发的《员工外出放行条》,方能放行。

第四条员工入园上班,不准穿背心、不准穿短裤,不准穿拖鞋。第五条员工应对工作服装应勤洗、勤烫,保持服装整洁、笔挺。

第六条车辆进入园区,要经门卫室同意,并进行登记,且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对超高、超重、超长的车辆不能进入园区;若入园车辆损坏园区设施的,要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第七条进出园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园区内禁止鸣笛。

第八条无牌、无证、非法车辆严禁进入园区,值班人员有责任对进入园区的此类车辆做报警处理。

第九条严禁任何人在公共道路和停车区域进行有碍交通或危害停放车辆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对违规行车和停放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采取包括警告、拖车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辆出园区要出示《车辆放行条》,并进行检查核实后,方能放行。第十二条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放行凭证,并由所在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经值班人员核对物品名称及数量后方可放行。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每日定时、定点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防盗意识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麻痹大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甚至被盗案件的,将给予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下班时门窗必须关闭,各部门、组须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下班后门窗的关闭。

第一条园区内各栋厂房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水,坚决不能用于工业与生活用水;一经发现1000元/次。

第二条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条严禁任何人在非指定地点使用明火,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

相关范文推荐
  • 12-05 与宾馆签的合同范文(16篇)
    合同协议是在法律框架下,双方就某项事务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如果您对合同协议不太了解,不妨看一下下面的范文,或许可以帮助到您。经营地址____________
  • 12-05 疫情防控巾帼志愿者事迹材料(专业16篇)
    通过记录事迹材料,我们可以激发自身的动力,树立远大的目标。下面是一些经典的事迹材料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一个团队就是一个坚
  • 12-05 百年孤独读后感初中(精选24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和思想,深化对文学作品的品味和欣赏。下面是一些读者们的感受和思考,你会发现每个人对同一本书的理解都是不同的。
  • 12-05 敢创新演讲稿参考范文(15篇)
    演讲稿需要通过举例、引用名言等方式增加其说服力和可信度。演讲稿范文中的故事和事例可以作为我们演讲时的引用,增强演讲的说服力和可信度。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创新必须
  • 12-05 查字典比赛查字典比赛活动(优秀21篇)
    参加比赛可以培养我们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让我们在面对问题时能够迅速找到解决方案。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比赛案例和策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活动目的:
  • 12-05 小学一年级半命题我发现了(汇总18篇)
    作文是一种展示语言表达能力和思考能力的重要方式,写好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每个学生的目标。在写作优秀作文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从中学习优秀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 12-05 评工程师工作报告范文(16篇)
    通过写工作报告,我们可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更加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实现个人和团队的成长与发展。以下是一些工作报告的写作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的写
  • 12-05 小学生冬天的雪(优秀20篇)
    优秀学生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了卓越成绩,还展现出了积极向上的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学生在学习中的思考和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 12-05 快乐过中秋小学生(专业19篇)
    优秀作文是作者内心世界的抒发,它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片段摘抄,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今天是中秋!傍晚,想念的外公外婆却没有
  • 12-05 守望给未来的自己(专业14篇)
    优秀作文应该注重细节描写和形象感染,使得作品生动有趣。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选段,让我们一起来品味文字的魅力吧。朦胧中,一张中国航天局的工作证出现在我眼前。“啊!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