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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的整治方案(优秀23篇)

时间:2023-12-03 07:38:00 作者:MJ笔神校园食品安全的整治方案(优秀23篇)

食品是人类维持生命所必需的物质,它能够提供身体所需的能量和养分。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特色的地方美食,让您体验不同地域的风味。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根据县局《关于印发《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食药监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队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有步骤分阶段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队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划分了检查小组,共分了东西两队,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统一了检查内容、时间及有关要求。

本次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公示栏是否上墙;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按规定实施食品留样;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是否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并规范使用;食堂内外是否环境整洁;餐厨废弃油脂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对我辖区内5个学校的7家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首先,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了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了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未发现超许可范围制售凉拌菜情况、未发现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高风险食品,未发现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堂均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许可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其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等问题,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造成了一定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局积极会同教育部门不断加强跟踪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营造让广大师生更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最后,检查中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县7家学校食堂进行了20xx年第一季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做了该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档案记录。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1、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餐厨废弃垃圾处置不规范、未坚持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队执法监督人员下达了餐饮服务巡查表6份,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1、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措施,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明确责任,强化校内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自身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垃圾处置的管理。

3、密切联系当地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的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及重要性,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安全隐患。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和范围。

三、具体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农民进一步规范种植行为;要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和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大蔬菜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农资和非法使用农资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二)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准入制度,全面开展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尝食品批发单位、超市、副食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等制度,加大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餐馆、农家乐的整治力度,严查全县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严厉打击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指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行食品流通现代化。

(六)畜牧部门要开展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及药物残留整治,引导畜禽养殖户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和非法使用兽药、饲料的行为,防止畜禽产品源头污染;严格畜禽上市检疫制度,坚决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禽肉品食用安全。

(七)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加工、贮存等环节,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市场检查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严格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节假日期间饮食安全。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制定节假日食品市场整治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明确。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居)委会、自然村,对食品批发单位、副食店、食品加工作坊、酒厂、学校食堂、餐馆、饮食摊点、农家乐和饮用水水源、供水点、集贸市场等逐一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登记和监管工作,并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3·15期间(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州庆期间(4月5日至20日);

(三)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7月10日);

(四)火把节期间(8月1日至8月10日);

(五)野生菌美食文化节期间(7月至8月);

(六)中秋、国庆期间(9月15日至10月10日);

(七)元旦、春节期间(12月20日至202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制定节假日食品市场整治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并积极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在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的同时,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赶集、节假日等机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切实加强信息沟通,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按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见《**县年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时间表》。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了加强对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2022年x月x日-x月x日。

全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零售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优质、高效。

(二)镇创卫办负责联合属地村(居)委会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卫生资格证的检查办理,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检查、督查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学校食堂肉类制品等相关检查工作。

(四)镇中心学校及中学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因食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经营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防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对全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有效规范各类食品经营行为,督促其完善食品经营条件,敦促其取得市场准入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

整治内容。

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此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全面检查、排除隐患为基本,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以违法违规整治为重点,促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一)校园内食品经营秩序。

是否全部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否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游商小贩等、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彻底取缔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

(三)联合部门整治经营秩序。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非法网吧、棋牌室、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等的整治,协助打击校园周边歌舞厅、美容美发店、保健用品店的违法行为,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整治中,各股室、派出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队、派出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在整治中按职能职责,扎实工作,要加强内部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整治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相应制度,巩固整治效果。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多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响应上级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指示精神,特制定我校此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如下:

1、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小卖部的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我校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和主管领导持有有效《健康证》。

3、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我校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4、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5、加大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家长及学生乘车安全意识。做到自觉不乘从超员、超速、“三无”、拖拉机、农用车等危险车辆上下学。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校成立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全体班子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导检查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动员部署阶段。此阶段,我校将及时召开三个会,即领导班子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学生会议。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制定我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主题班会、校信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在此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我校在食品安全工作和住宿生周假回家、周日返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好自查整改台帐和相关档案。

(三)全面动员、深入排查,提升安全、卫生水平。在此阶段,我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食堂、小卖部、学校大门口等关键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整治。

(四)全面总结阶段。对全校整个阶段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总结。对表现好的处室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整改。

1、召开会议。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之后、全面深入、总结动员时,用来对上段工作的总结、对下段工作的布置。

2、全面排查。主要是在自查阶段、深入排查阶段。排查时,参与部门要做到深入仔细,不留死角,建立排查台帐。对制度方面、设施方面、人员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限期处理。

3、签订责任书。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阶段,要求全体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使责任明确。

4、板报、广播、校信通。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对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温馨提示。

5、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在校门口附近,制造舆论、营造氛围。

6、其他方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其他方式。但是,不论什么方式,都必须服务于实际工作需要。

总之,在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中,我校一定要提高认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消除隐患,使食品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做出应的的积极的贡献。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x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x号)和xx省《关于开展x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食药监食【20xx】x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x月至x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x月—x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x月—x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x月—x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学校于x月底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报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毕节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食安委发[2016]17号)、纳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纳雍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纳食安委通[2016]7号)及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纳教字[2016]86号的和中心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1

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

3

4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1

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2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重大事故,除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责任外,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x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x号)和xx省《关于开展x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xx食药监食【20xx】x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x月至x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x月—x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x月—x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x月—x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学校于x月底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报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校园食品安全的整治方案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山东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20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正式出台。今年,山东省将重点围绕农药使用、畜禽水产品、集体用餐、“三小”食品和农村食品安全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据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省食安委全体会议精神,按照“一年抓好几件事、几年抓好一件事”的思路,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安山东”品牌建设。

一是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贯彻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设立农药生产和经营许可,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限制使用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将所有农药经营店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加快特色作物和小宗作物使用农药登记步伐,深入开展农药残留调查和超标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行为。

二是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

以牛肉、羊肉、大菱鲆、乌鳢、鳜鱼为重点产品,以畜禽水产品养殖单位、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牛羊肉以假充真等行为。

三是集体用餐专项整治。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继续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高速路服务区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监管,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严肃查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超效期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推进“三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掺假造假、腐败变质、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商登记、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提升行动,结合实际编制正面与负面清单,全面规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围绕农村群众日常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针对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超过保质期、商标侵权和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相关区域及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要将农村集市、庙会等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纳入监管范围,强化农村食品游商的.监管,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

《方案》要求,各市要更加突出地方实际,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风险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整治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注重风险防范,制定针对性的抽检监测计划;注重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双安双创”;注重严惩重处,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督导检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

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组长:任永明。

副组长:陈锋。

成员:栾景林、兰景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xxxx,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5日)。

认真学习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范,分析查找自已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进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因地制宜,采取组织讲座培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整治重点和意义所在,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形成维护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合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6日—15日)。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方案要求,从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健康证明、采购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务于3月16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后报县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股。

(三)督导整改阶段(3月16日—5月31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和排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条件,对已办证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经营,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并对食堂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符合发证条件的,加强申报指导,由县食药监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1日—15日)。

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整顿工作中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对因工作不力、不配合,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扶优汰劣,引导广大师生安全消费。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进一步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组织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互走、互比、互看、互学”活动。对食品安全状况好的学校食堂,实行流动加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牌匾方式进行奖励;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市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印发了《安康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以春季学校开学为重点时段,以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市县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情况和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是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和学生校外托餐场所的监督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到符合托餐条件的场所进行就餐。四是强化对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桶装饮用水的'监管,确保学生吃上放心配送餐、喝上放心饮用水。五是对所有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开学初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刊、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学校食堂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向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各级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整顿规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全民参与,共同监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60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xxxx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校园食品安全周方案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食品安全。

6月11日至17日。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所取得的成果及注意事项;加大对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猪肉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及促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校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刊、校刊、黑板报、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一)启动仪式。6月13日,我校在本校组织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或展板,在校园展示,设立宣传咨询台引导学生宣传。

(二)深入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前、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进行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学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校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宣传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学校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抓住与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学生群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操作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学校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务求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74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xx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完成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__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__县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我镇于9月1日—9月5日期间对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对全镇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镇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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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要以打促建。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不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边打边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追根溯原,查找症结,及时抄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要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街道、社区、老师、学生及家长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经验、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20xx年x月起至20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20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校园食品安全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办发20xx30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情况。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销售“问题五毛零食”、仿冒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各班自查和学校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5月19日至31日)。各班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要按照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至7月)。学校要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彻底整改。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耿幸福副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学校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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