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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形象读后感(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8 12:41:14 作者:薇儿神的形象读后感(汇总18篇)

每本书都有它的独特之处,而读后感则是根据我们对书中内涵的理解和发掘,通过文字来展现我们的思考和感悟。以下是一些读后感范文的精选,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名人传人物形象读后感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整本书共有三个部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从《名人传》中,使我们看到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人生最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名人在他们的丰功伟绩背后,也同样存在着许多常人难以了解的酸楚。

其中我最喜欢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容貌丑陋,这使他自己都感到伤心绝望,但他绝对真诚可靠,勇于尽责,胸中燃照着热情之义和爱国之心,为了自己的祖国他甘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在文学上他是一个巨匠,他想法独特﹑大胆,精力充沛,永不放弃艺术,从没有中断他的艺术创作。但他时时对自己贵族出身的无聊的骄傲和自大,会本能的反对大家所承认的一切判断,对于一般的潮流感到厌恶,对于人群表现出猜疑,对于人类理性暗藏着轻蔑,他永不相信别人的真诚。但他伟大,因为他博爱,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同情群众,从不以斗争的态度对付他的含有挑战性的对手。托尔斯泰诚实,倔强,是一个有着一颗纯粹的基督使徒灵魂的英雄。

想要成为一名为众人所知的人,付出的要多于常人很多很多的辛苦和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学习,这样才能为国家效力,成为有用的人。要学习那些名人的忍耐和付出。不说苦,不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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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比如《围城》确实不错。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围城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他的围城,我也会成为她的围城?

读到方鸿渐听到孙柔嘉姑母背着他讲一些话时,意识到接下来的吵闹刺耳,我实在熬不过去,深深睡了下去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继续故事,却没想到钱先生将故事戛然而止,容我试想,故事的后来,方鸿渐慢慢被潜意识中的自己逼迫着寻找孙小姐,求得原谅,两人吵吵闹闹,爱意若有若无的度过一生,或是他一心记挂唐小姐,不曾有过的勇气占据了他,白月光貌似也紧握在手中;可故事的故事,还是停在了那个大吵过后的夜晚,杨绛先生说,钱老写围城时是他本痴人的状态,有人说,围城的真义一定要最后沉在唐小姐身上才极好,要我说,如若钱老有一点点他考究学者的样貌,要有多少人像我一般不再偏好方鸿渐更不再偏爱唐小姐,没有这些偏,那故事又如何存在。

有些人,总是不太相信爱情,可当它真的来临那天,相信我你要张开双臂,用尽全力去拥抱,如果,我也会的唐小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围城》书名顾名思义,城被包围起来。被包围的城里有家庭,各种人口,有物品,有人精神的愿望。城,小而言之是一个城市,大而言之是社会。围城体现城内人与物,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

但城绝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由于人精神的愿望在追求理想中,人在不同梦想的城市辗转。跨越种族国籍,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走入各自神往的城市。

有城墙房屋街道,有人群商场各种机构与场所之地谓城。但也有无形的城,功名利禄之地,亲情友爱之所,爱情婚恋之乡,谓之另一种城。精神上的城乡,灵魂上前进之地。

人们奔这个地方前去,学习,工作,交友,恋爱,以期在各个理想之城实现。有自己在城里安身立命,理想在城里扎根。能像将军攻城掠地,突破一处处城池,成为胜利之者。

但一番孙猴子上山学艺连蹦带跳,以为会了七十二变下来。一入人群之中,却是最难攻的是人心,不是学习,事业,而是人与人相处之难。在人心之城,所有美丽的梦想如高天的云彩,美而抓不住。天空有乌云,有闪电,有雷雨,使头顶的天空不是永远光明与宁静。云怎么变幻形状裹不住月亮,月亮圆了又缺。在香桂的枝头,飘然而落。情泛伤,人难做。仰望大海的豪情变得低在尘埃里。以低姿态在城市生存,帆降落似的靠岸,以跳动的眼前的彼岸生活。又似流水翻动不止。

人生存难,生活更难。为了种种目标入城,挣扎一番,在精神物质的城里不堪,又想出城。冲出种种欲望之城。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苏文纨。

人人都在一座围城之中,并且无法逃脱他的束缚。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产生的感情纠纷,一次次因自己的懦弱,刚张开嘴,却又欲言又止。自己却毫不知情,自己挣一步步落入孙柔嘉所设计的圈套,最终自食恶果。感情这座美丽的城池,曾使方鸿渐无限向往,但进入之后,却又无奈与城中的无聊。当他离开自己所在的大学时,迎来的却是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等许许多多构成的混杂的围城,使他感觉力不从心,似乎自己正在被一股力量操控着,只能无奈的面对各种生活的压力,却又无法冲破。唯独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能看出他似乎有一点想冲破命运囚牢的思作文/想,剩下的只有他对命运的屈服和软弱无能而已。

书中另一位男角色也希望能够进入苏文纨这座围城,他就是赵辛楣,可却又无法离开结婚生子这座城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围城,都只是为了一个面子,但也没有人能够冲破城墙,呼吸到城外的新鲜空气,最终只能等待这些封建思想和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人生就是一座最大的围城,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束缚,所有人必定在冰冷的城墙下度完一生,既然无法逃脱命运的控制,那么就看你在城墙下活的是否快乐,生活是否精彩。那些想冲破城墙的人,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

在书中,“待人接物高贵人,起心动念恶心人”,这是很大的讽刺吧。后面他们结婚以后的情节故事,将夫妻俩的“勾心斗角”表现的很突出,我感觉很难受,一对结了婚的夫妻,何以非至此,想到小时候我的父母也经常如此这般,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就想,他们为什么都不能更加的理解彼此,关爱彼此,都做一个宽容的,包容的人,这不就更好吗?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大部分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所以是关键在个人吧,关键在自己愿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丑恶嘴脸”。

文章的结尾我个人感觉还可以写下去的,有些戛然而止的感觉,作者就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大的想象空间吧,我是蛮希望故事会有个好结局。在走到某种境地之后,他们都幡然醒悟,其实自己都可以做一个更好的人;不仅仅是书中人物,也更是现实中人。

有的书读了,不用思考什么,就权当是娱乐消遣;有的书读了,确实得思考些什么,当我看着书中人物的生活,我也会想到我的生活,当我为书中的人物感到悲哀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我的现实生活能不能少些悲哀,多些快乐。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从书中,我不仅仅领略了大家的文笔,更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关于人性的更深层次的感悟。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推荐大家去阅读这本经典小说——《围城》。在书中,能够使自己追寻更高境界。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共同体会书的博大,体会文的乐趣!

赢在形象力读后感

古语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好读书者,不需要刻意装扮,也会由内而外散发出独特气质,如果在注重外貌,内外皆修,那么成功近在咫尺,难怪李昀女士所言“当大家拥有同样的资质与能力,形象力就是你的决胜关键,当你穿得像成功者,说得像成功者,做得像成功者,你将赢得成功。”

李昀女士是华人世界最知名的形象管理大师,20年来一直从事形象管理工作,并且开创性地将吸引力法则引入形象管理,一个想成功的人,先要相信自己就是成功者,必须先将自己装扮成成功者的样子,包括衣着、谈吐、礼仪等,以自己最好的状态与人接触,一定能够获得更好的机会,获得更多的肯定,如此良性循环有助于提升自信,完胜职场,这也就是想你所想,用吸引力法则,将成功吸引到你身边,使你决胜于职场。

信手翻开书页,跟随李昀女士的目光,探寻形象管理6部曲,本书由新世纪的形象管理拉开帷幕,先穿得像,先动得像等等,最后落笔于形象成功操作法则,6部曲环环相扣,讲解取得成功的形象礼仪。

人们发现物质的丰富并没有带来更多的满足,唯有内在的.自信、自由与爱才能使人真正感到喜悦,身体层面使人美丽优雅,心理层面使人适性自在,社会层面使人得体从容,精神层面使人身心富足,这就是形象成功学。

书中写道,假使你认为你是“职场成功者”,将在职场上的成功设定为你的人生目标,就要相信自己就是成功者,而且必须先做的好像成功者的样子,不久就能将成功吸引到你的身边,于是就真的成功了。只要相信形象良性循环,就会知道形象管理对人的重要性了。

三十五岁以前,我比较注重外在形象,喜欢女性化装扮,蕾丝边、高跟鞋,从不离左右,三十五岁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素面朝天,高跟鞋换成运动鞋,裙装换成裤装,越穿越休闲,由于运动量加大,食欲大增,身材走形,闲逛商场,看上的服装,都穿不上,也懒得去买服装,继续躺在我的书堆中,沉迷其中,优哉游哉。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我们要多点想想好的。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是曹文轩所写的,大多数人都十分了解,明白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淘气的小桑桑做出的傻事,和同学之间的趣事,生动的写出了田园中的快乐,无忧无虑。

读了《草房子》深深的感受到了桑桑的天真,桑桑那呆呆的情感,他一次次做完错事死活也不肯承认,让人哭笑不得,而我发现了一颗田园中天真的心,令我感动。如今,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天真,把心灵和外表没有统一,可能外表对你好,内心却要害你,再也没有童年的那份天真,从不掩盖自己的内心,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从来没有当过两面人,人人都掩盖自己的真心,怕别人看透自己。有的人想得到童年的天真,可是根本不行,他们可能会传出你的秘密,随时可能伤害你,所以人人都把自己的内心掩盖着,不为人看透。

桑桑在草房子中,与他的那一只只鸽子,贯穿文章的始末,都写出了桑桑与鸽子的情感,他与鸽子们心连心,信赖对方,这正是人与动物之间缺乏的。有人用枪打猎伤害动物,破坏森林,使动物无家可归,迫使动物与人类不信赖对方,动物深知人类不可信,而桑桑却和鸽子们有了信赖,这是多么值得珍惜的一种情感呀!

这本书能令现代人体会到《草房子》中人们生活的快乐,感受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的信任,无忧无虑,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读了了曹文轩大伯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像十分刻骨铭心,很长时间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翁叫桑桑,这一部著作便是紧紧围绕他写的,写了他难以忘怀,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道路早期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看到了高傲的杜小康对运势的顽强。在这其中,我体会到杜小康和恶运斗争时的悲沧和雅致,更体会到他对专业知识的期盼。

在这里里边,令我体会深刻的人是秦大奶奶,她一直遭受院校里的的眼白,但是,最终却为了更好地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冬瓜而献上了性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性命的最后一刻所闪亮的人格特质风彩。

在里面,我认为我很像里边的桑桑一样,十分的顽皮,有时候也会心胸狭隘。在我念书的情况下,看见了一个同学的朋友十分多,因此就很妒忌他。他常常送一些小玩具或糖块给其他小孩子,我认为他是拿东西来收卖盆友。找到他不对的地区,因为我逐渐仿效他并后悔莫及,取出自身的零花钱和信用卡小玩具去收购她们,让别人不必跟他玩。实际上因为我了解那样的友情是创建在物质条件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十分像,让我明白了为人处事不必心胸狭隘。真正的友谊是要对他人真心实意投入无私奉献,他人也会真心实意对你。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认为大家应当爱惜童年时光,用真心去体会身边的人和事。

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桑桑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桑桑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桑桑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桑桑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爸爸妈妈的一顿责骂;桑桑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陆鹤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陆鹤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艾地那一章中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固执的一个人,她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的人把她抬回新家,她又跑回艾地躺着,在大人们的眼里,她就是一个可恶的老太婆,经常把鸡鸭放进学校。可在一个春季,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落水的乔乔,而她自己却生病咯,经过人们的细心照顾,半个月后才勉强能下床。从那以后,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鸡鸭,用拐杖关够不着的窗户,后来,她为了油麻地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并且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小学的人们,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变化?那就是——油麻地人们对她的淳朴和爱。

桑桑是个淘气、聪明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把文帐改成鱼网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都非常有意思,经常是使我捧腹大笑。

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肚小康她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可一夜之间,他家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不得不退学,和父亲一起放鸽子。尽管希望一次次破灭,但他十分的勇敢坚强,在校门口摆起了小地摊,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完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美妙的世界,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如果你们喜欢,那就一起来读一读《草房子》这本书吧!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孩子,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拥有着村子里少有的自行车,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他害怕过,无助过,忧伤过,但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肩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承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过早地成熟,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美丽。

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

《草房子》就是用这些最纯真的情告诉我们、感动我们:彩虹总在风雨后,上天给每个人的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会有过挫折、失败、背叛······但,只要微笑着面对,你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可怕。

那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坪,在那里有金色的草房子,有苦苦的艾叶,有静静的大河,还有一座油麻地小学,最重要的是,那里有着几个孩子:桑桑、秃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等。这正是我在这个暑假看完的《草房子》,书中对这几个孩子生活以及学习生活的描写,给了我很多和自己生活完全不同的感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成长的意义。

曹文轩的这本《草房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也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比如倔强的陆鹤,孩子气的桑桑,坚强的杜小康和温柔文静的纸月。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他体验了令他刻骨铭心的小学生活。他有孩子的稚气,是非分明但又调皮好动。捣蛋的他剪过家里的蚊帐去捞鱼,也砸过家里的铁锅去换铁卖钱,还有一次居然锯了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窝。但是当他亲眼目睹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后,他又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他那个小脑瓜里总是令人猜不透。曹文轩说桑桑的形象其实是按照他自己设置的,其实桑桑的形象又何尝不是为我们每一个人设置的,从懵懂到成长蜕变,正是这么一个过程。

这一路走来,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不懂事渐渐长大,在经历了更多事情后,变得懂事了。桑桑在生命的陨落间,对生命才有了深切的体悟,并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好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在一次次历练中得到提升,知道更多的道理,这才是成长的真正意义。

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阅读了一本关于女巫的童话书,书的作者是英国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

书中讲到世界上有很多的女巫,她们最切齿痛恨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特别是那些穿着干净整齐讨人喜欢的小朋友。女巫们预定一星期干掉一个孩子,少了她们就不顺心,并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她们无处不在和平平常常的女人一样工作、生活,并不是童话里戴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的女巫。也许她们就在你的身边呢!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本书主人公就是在女巫们开大会的时候,让女巫大王发现他在偷听到她宣布86号慢性变鼠药配方,女巫大王抓住了他并把他做实验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毫不畏惧的信念,把86号慢性变鼠药巧妙地又放在了女巫们的青菜汤里,让她们也通通变成了老鼠,最终消灭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勇敢的去面对她们,用我们的爱和勇气干掉她们。

我读过许多罗尔德.达尔写的儿童文学作品,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女巫》。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抓子、唾液是蓝色的、脚是方的。当他和姥姥在旅馆里住下时,终于有天他在里面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两只宠物老鼠时,听见有人进来,就躲起看看是什么人,谁知道,进来的全是女巫!他听到了女巫的密秘,但是却被女巫发现并变成老鼠。后来在他姥姥的帮助下,也把女巫们变成了老鼠,让她们不再害人!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是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们。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被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又善良的心所感动。因为他并没有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面对它,永不退缩!

同学们,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那还有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小男生,他一向跟着他的姥姥生活在一齐。姥姥给他讲了关于女巫的故事,还告诉他如何辨别女巫,因为女巫十分恨小朋友她们会将小朋友们从地球上消失,这样,她们就会感到心满意足,十分高兴。

一天,这个小男孩在一家旅店的大厅里玩,忽然来了一大群女人,他赶快躲到了屏风后面,他发现这是一群女巫在开大会,他吓得一声也不敢吭,但是,他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给他喝了一大瓶变鼠药,让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之后他把这一切告诉了姥姥,在姥姥的帮助之下,成功地从女巫的房间了拿了一瓶变鼠药,在女巫们吃饭时,把药滴进了汤里,让女巫们变成了老鼠,回家以后,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一刻也没停,继续寻找女巫,并消灭了她们。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慌张,要勇敢地去应对,努力得想办法,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成功。因为,有爱和勇气,再大的困难也能够克服。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本书,名叫《香草女巫》。

故事里面说:香草是一个女巫,为什么叫香草女巫呢,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

香草虽然是一个女巫,但女巫也得每天早上像小学生一样上学。香草每天很辛苦,需要早晨凌晨3点就得起来去上学。后来,香草女巫想起了魔法老师教给她怎样变出一条龙。可是香草落下一段咒语,所以她变出来的龙像蝌蚪一样短。蝌蚪龙帮香草要来了一把红扫帚。香草念出咒语,让红扫帚带她飞起来,从此香草再也不用早起上学了。

有一天,魔法老师生病了,所以女巫们就放假了。香草女巫来到人间学校看孩子们学习什么。香草女巫看见学生在跳皮筋,她想,这个游戏可以带到女巫学校去。有一个叫瑞诺的小男孩很调皮,他欺负其他同学时,香草用魔法让他变成了绿鼻子,香草女巫告诉瑞诺,在圣诞节之前只要做好事,鼻子的绿颜色就会变浅,最后瑞诺鼻子的绿颜色变浅了,瑞诺以后再也不欺负同学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香草女巫。我喜欢读这本书。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最近,我看了罗尔德达尔的《女巫》,这是一本充满童话色彩的书,书中的故事又精彩又有趣,让我爱不释手。

《女巫》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女巫痛恨小朋友,比你们能想象的切齿痛恨还要加十分牙齿,真是咬得嘎嘎响。女巫们只想把小朋友们都给清除掉,他们无论在干什么都在想这件事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使她得到的乐趣,就像吃了一盘奶油草莓一样。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座右铭。

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这个故事让我深刻明白,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他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考试考了89分,我的内心很惊慌很害怕,我以往的自信心好像被“女巫”绑架了一样,低着头苦闷着。我觉得所有人都在嘲笑我,自尊心也像个巫婆,拉扯着我,不愿意跟别人交流沟通。

我胆战心惊地回到家后,妈妈不仅没有骂我,还详细地指导我,这道题怎么做,分析错的原因。她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给了我大大的拥抱,我突然感受到深深的爱和勇气。从此我更加努力了,考不好也不怕了。因为我知道,妈妈永远会给我爱和勇气。

我有一套罗尔德·达尔故事书,都非常的好看。这两天我看了其中的一本——《女巫》。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去世后就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告诉他女巫都是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还有唾液是蓝色的。女巫们经常去抓小孩来试验她们的新药。

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去旅行,住在了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下。一天,他惊奇的发现,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坐满了女士,而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躲了起来,听到了她们的秘密,可是最后还是被女巫们发现了。女巫大王强迫小男孩喝下了变鼠药,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在姥姥的帮助下,男孩变的小老鼠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也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虽然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草房子》是我觉得最精彩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所写的。

书中主要讲述了在油麻地发生的种种趣事奇事,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有聪明调皮的`桑桑、温柔贤淑的纸月、头上无发的秃鹤所有的趣事奇事都在他们的身上发生。

在这些人物中,我对秃鹤的印象较深。他本名叫陆鹤,因他的头上没有头发,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叫他秃鹤,也常常嘲笑,可他毫不在意。一次,校里举行文艺汇演,已定好许多角色,唯独一个角色是演伪军连长。本定好柳三下演,因这角色是个秃子,想了很多办法都没用,最后只能给柳三下剃光头,柳三下知道了就不愿演了。秃鹤得知,去找老师问:“老师我可不可以试演一下?”老师和校长商量了一下同意了。秃鹤没有演过戏,这次他下定决心要演好,令人意外的是,他是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就担起了这个角色。演的那一天,秃鹤演得最好,把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到这儿时,我想到我的一个好朋友,她自幼就喜爱唱歌。不管在哪里,不管在什么时候,她总是哼着小曲,脸上总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耍。她唱了一首歌,唱完后,大家都说他是个噪音大王,她毫不在意。回去的时候,她还是哼着自己编的小曲。星期天到了,她打电话和我说:“我报了一个歌唱班,从今天起,我就开始学唱歌了。”我心里默默地想,她竟然爱唱歌爱到这种地步。之后每个星期天她都不在家,都去学唱歌了。过了一段时日,她唱歌给我们听,竟然能唱出非常美妙的歌声了,我们都陶醉在她的歌声中了。她可真是厉害呀!真佩服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有你下定决心,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去学去做,这样你就能有一番大大的成就。

水浒传人物形象读后感

在前不久,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施耐庵。这本名著十分好看,我深有感触。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北宋宋徽宗年间,朝廷腐败无能、奸臣当道。宋江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占领水泊梁山,与朝廷抵抗,最后被招安,南征北伐,最后土崩瓦解的故事。

书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无辜的卢俊义被陷害,但宋江等英雄却不惜一切代价山前去搭救,最终成功救出他。他们为什么会去搭救卢俊义呢?那是因为他们之间情义深厚。虽然搭救卢俊义很有可能会失败,还会丢了性命,但宋江等好汉仍然舍生忘死地去救他,这不正是表现他们情义重的例子吗?所以我们也应当学习他们,在同学或朋友遇到困难时,不应当视而不见,而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相信一定会结下深厚的友谊!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也有这样的例子吗?记得那天大雨倾盆,有一位同学没有带雨伞,家长也迟迟没来接,而我却把仅有的一把雨伞借给了他,虽然最后被淋成了“落汤鸡”,却没有丝毫的后悔,最终我与他结成了深厚的友谊。这件小事不就是一个能够证明这个道理的例子吗?想与朋友结下深厚的友谊,不一定需要做什么大事或者送他金钱礼物等,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也能打动朋友的心呢!

总而言之,《水浒转》这本书很精彩,既能读到引人入胜的故事又能懂得做人的道理!读读《水浒传》吧,那荡气回肠的文字一定会让您手不释卷!

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我们会记住书中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昆虫记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法布尔不仅是个昆虫学家,还是一个文学家。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耐读正和他那细腻风趣的文笔有关。很显然,在他的眼里,这个昆虫的世界是如此有趣,他是那么地热爱这些昆虫,所以笔下的昆虫都是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的。他对昆虫充满了感情,在这里,昆虫就是他的朋友。

当他想去挖黄蜂的窠巢时,选择早上动手,因为这时候“我希望清晨的冷气多少可以为它们降降火气,削弱它们的恼怒和气焰。”他说“螳螂天生就有着一副娴美且优雅的身材。”说到蜜蜂的寄生虫,法布尔愤愤不平:“这些心狠手辣的强盗鸠占鹊巢,把别人的家占为己有,却毫无羞愧之心。到了来年,巢穴的主人早已惨遭不幸,而坏事做尽的恶棍却顺利地迎来了自己的幼虫。”清道的甲虫犀头母亲时时刻刻照顾自己的孩子,连续四个月不吃不喝,实在困了就在旁边睡上一小会儿,打个小盹。法布尔对这样的牺牲精神赞赏有加:“这位母亲就是这样辛苦地看守它的卵,为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真是操碎了一颗心。”这样的文字,读起来会是觉得在读科普文章吗?不,这就是文学作品,有趣神奇的文学作品。

读着《昆虫记》,我不得不为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和牺牲精神所震撼。他可以为了观察捕蝇蜂,站在烈日下半天不动;他可以为了了解蜣螂的做球过程,躺在地上与蜣螂为伍,脏?那算什么;他可以冒着被黄蜂蜇伤的危险(实际上经常被蜇),无遮无挡地站在蜂窝旁看蜜蜂如何喂养它们的孩子;他可以在松树林里和松毛虫相伴到深夜;他可以整天整天地呆在昆虫室,眼睛不敢眨一下地观察那些幼虫的孵化过程……也许任何人的人生都该这样吧,一生只做好一件事,为之付出,为之牺牲,才能最终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我相信他是快乐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再多的苦,也是一种乐趣。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感谢法布尔,因为这世界有这么个奇人,有他一辈子的观察和研究,我们才可以读到这本奇特的书。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我惊叹于作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细腻的写作手法。这些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像人一样有灵性,肚子饿了它是闷声不响,捕到昆虫吃起来又风卷残云一扫而光,吃饱了它又会高兴地“瞿瞿瞿”地高唱起来。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孔雀蛾的描写,只见它“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有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我想到了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在贝格尔号舰上旅行了5年,一路仔细地观察和记录,采集了大量多的珍贵的样本。他就是通过仔细地观察,最终才得出了伟大的结论——《生物进化论》。我又想到了新中国初期,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通过千山万水对多地地质的采样,仔细地观察和研究,预测到中国60年内将有4次特大地震,且都一一应验。

联想到自己,我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每次老师叫我写作文时,总是想不到好的题材。有一次,我在小区里,一阵风吹过,树枝被吹得歪歪斜斜,一只蚂蚁摔倒妈妈的衣服上,地上也有多个摔下的蚂蚁。哦,蚂蚁是被大风从树上吹下来的,经过仔细观察,蚂蚁们在搬家,它们都急急忙忙的排着队搬着东西往树上赶。妈妈说:“看这情况,蚂蚁往树上搬家,是天要下大雨了。”果不然,天气预报明天有大到暴雨。想不到小小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需要细心观察,更需要理性思考,从而获取鲜活而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写作素材,这是我读完《昆虫记》后的感想。

相信大家都见过昆虫吧,昆虫在大千世界无处不在和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星球上,它们大小不同,形态各异,颜色各异,习性各异,有益虫也有害虫,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

正是因为昆虫种类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足足三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对昆虫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终于写成了共十卷的昆虫巨作——《昆虫记》。书中记载了各种各样昆虫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奥秘。像禅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却只能在阳光下活五个多星期;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心理战术制服敌人;切叶蜂能够不凭借任何工具,精准地剪下大小适当的圆叶片来做巢穴de盖子:食粪虫的粪球的奥秘所在……为了研究这些昆虫的独特习性,法布尔长期坚持追踪昆虫才知道的。一般的昆虫学家是把昆虫关在木盒里,浸在酒精里,然后观察昆虫的样子,或是开膛破肚进行研究,而不去注意去思考它们的生活习性和本能。但是法布尔则和他们不同,他不是简单的把昆虫抓来放在实验室进行研究,而是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昆虫,长年累月和它们朝夕相处、耐心细致的观察它们的生活规律、习性爱好,把对昆虫的了解做到了极致,对昆虫的了解就好像他是它们其中的一份子。正是他对自己理想和信念的坚持、执着使他的这本《昆虫记》获得了大家的喜欢和认可,让这本书成为人们了解昆虫的窗口。

作者法布尔对每种昆虫都观察的非常细致入微,描写的手法也令我们耳目一新,把原本百无聊赖的昆虫介绍描写的生动有趣,他对昆虫的形态、习性、劳作、繁衍和死亡无不显的让我们普通读者一下子就了解了看似普普通通的昆虫其实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是丰富多彩的、生机无限,使我们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些平淡无奇的昆虫,昆虫的世界也是精彩的!在书中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对自然万物的赞美,正是这些可爱的昆虫给我们的世界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今天我偶然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刚读完第一个故事,我立刻被书中各种各样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昆虫深深吸引了,嘴中不由惊叹:“大自然是多么奇妙无穷啊”!

在法布尔的笔下,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凶猛的狼蛛……这些昆虫仿佛都活了过来。在你面前嬉戏、捕食,让你身临其境,留恋忘返。

粪金龟是大自然的清洁工,关于他的故事法布尔费了不少心思,当粪金龟搬运它的圆球时,作者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与出色的观察力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它用后腿抓紧这个圆球,再用前腿行走,倒退着前进,每次他都选择走险峻的斜坡,攀登那些简直不可能上去的地方。他一步一步艰苦的到了相当高的高度。一不小心,努力便成为泡影。此时一个固执勤劳的形象,跃然纸上,我钦佩不已。

我不禁想到,作者能用笔将昆虫们的一举一动记录的如此详细,难道不是依靠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观察吗?看来《昆虫记》不仅教会了我众多的昆虫知识,还有发现昆虫的秘密的诀窍---耐心和观察。当你对昆虫看久了,再回忆起来昆虫的样子,名称、生活习性都已烂熟于心,水到渠成了。

我又想到,昆虫记这本名著,是建立在“有昆虫”这一层面上的,如果人类肆意破坏森林、河流、田地,那么昆虫变成了化石,往昔一切不复存在,那还怎么观察昆虫?《昆虫记》中各式各样的昆虫,包括法布尔在内,他们都不想让这部著作消失吧!

昆虫记用那奇幻的语言带我走进昆虫们的世界,它包含了各式各样生机勃勃的昆虫,让我懂得珍惜自然的可贵;他记述了昆虫复杂多变的生活习性,使我学到了知识、明白耐心观察的重要性。读到它,真是我的幸运。

有那样一本书,它即是一本认真细致的科普书,也是一部唯美的文学类经典著作。也许你猜猜到,它便是“虫类萨福”法布尔的佳作——《昆虫记》。

法布尔从小钟爱亲近大自然,他不管不顾别人讽刺,一心一意地科学研究这些小昆虫和各种各样花草植物———日夜不停的演唱家蝉,田园风光中的钢琴家蝈蝈,自然界的舞姬孔雀蝶……在他眼里全是最亲密无间的盆友,在他唯美的语言表达上都看起来那麼活泼开朗。

大家总把要锲而不舍啦,求真务实啦,仔细观察啦挂在嘴上,可真真正正切切实实去贯彻落实的人却非常少,可是法布尔却保证了。从书中的希望之弦都能反映出他观察的专心致志、细腻,把小宝贝们叙述得这般谨小入微。想来是没见过的人,也可以根据惟妙惟肖的描绘对虫类有很品牌形象的掌握吧。它从随便得出结论一直历经了不计其数次试验,要到铁证如山,才肯罢手。这种观察试验也是极其艰辛又艰辛的,他的这一份毅力是多么的极大啊,可以说前空后绝,过去没人做了,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敢想敢干吧!

以前,爸爸给我买来植物种籽,规定写观察纪录。最初,深厚的兴趣爱好支撑点了我一个星期,求知欲一过,我便懒散起来了。这植物一天、二天不都一个样吗?每日不全是只高了一点点,变大一丢丢,何苦在意这若有若无的一丁点呢?再加上循环往复的浇灌、照阳,使我十分烦厌。便把管理方法植物的重担卸给了母亲,日记也就估计着胡写一通做为适应。一天,读了到《昆虫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段。书中说法布尔在“荒石园”废尽思绪培养出来了一种植物,平常常去观察、搬石,忽然,我想起了家里的那盆植物,禁不住后悔莫及起自身对它的不承担,也感受到坚持不懈这个词说说非常容易,做一做难,这更为深了我对法布尔优秀品格的钦佩。

说《昆虫记》是科普小知识的一部优秀作品绝不算过,而法布尔唯美简约语言表达的应用和启发性的讨论也是将这一部书推上去了文学类宝殿的顶峰,变成人们中国文学史上的灿烂耀眼明珠!

黑骏马人物形象读后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会让你增长见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课外知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内心世界。我很爱读书。这几天利用课余时间我又读了一本新书,就如同交了一个新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黑骏马》。我对这篇小说十分有体会和感受。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本书的作者是安娜·西韦尔,她从小就对小动物有强烈的爱心。尤其是对马儿。十四岁她落下了残疾,还坚持创作了这部书。为的是让人们对动物像对待人一样去对待。这部书很详细地介绍了一匹血统高贵、纯正的黑骏马如何在人类家庭里度过一生的。它遇到过好人,也遇到过马的坏人。可以想像它从小就受到人类的管教,天天被关在马厩里,一点儿也不自由。

更坏的事情还在后面,主人家里有了变故,家里人因病得去国外,它只好随着它的伙伴一块被主人卖掉。它的厄运现在才刚刚开始。它住的马厩被烧、折断了腿、沦为出租马车,时刻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它在这段时间里,换过很多次家,接触过许多种人:有一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还有只会让马受尽折磨的一些无理的人。他们一点儿也没考虑到马的感受,根本不把马当回事儿。对于他们那些无理的行为,也有很多爱马的人士去阻止他们。这些人士之所以去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懂得马心里的想法,他们痛恨这种虐马的行为。

在黑骏马眼里和心里,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它消极过,失落过,可它却从未失去过生存的希望!最后,终于被卖给了一个好人家,从此终于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

马也是一种动物,也是一条生命,也需要保护,我们是有义务和责任去爱护它们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之下,为什么要自己的同伴呢?我们应该善待它们,一直共享这美丽而又充满情趣和欢乐的世界吧!

活着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01故事从这里开始。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02我们一直在路上。

联系实际生活,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不用为生存而过分担忧,因而我们很少提到“活着”这个词,似乎“活着”仅仅是一种维持生命的方式。相反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都在拼命地想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提到更多的是“生活”,我们往往忽视了生命的脆弱性,往往会忘记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

”可是我想说,不正是这些困难险阻让我们不断成长了吗?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在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挣扎,当我们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我们不曾想过其实是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差了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但请记得,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在一个和平年代里活着更是一种幸福无论我们将来会遇到什么不如意之事,最起码我们手里握着活着的幸福而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保护好这最基本的幸福,之后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获得更大的幸福。

03愿你活出自我。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所以在这个美好奇妙的过程中,让我们把握美好青春年华,努力让自己的人生熠熠生辉!

草房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在里,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书里叙述了主角桑桑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桑桑经历了很多,长大以后很多,成熟了很多。他往往成长,是由于在这里六年里,他亲眼看到了一串串撼动人的内心的小故事,这种小故事使他沉积,使他发展。总而言之,这本书要我终身难忘。

现在我也是中小学环节,我仍在这里启蒙教育六年中,但大家早已渐渐地“完善”,人的一生就从这里开始,很多亮点从此问世。例如与学生们交往的一点一滴、我们之间珍贵的友情,都使我们难以忘怀,就算是在日趋生疏、日趋淡漠的全球中,也足够我使们难以忘怀、爱惜。

对啊,大家始终是最天真、最无邪的,成年人不明白大家,由于大家天不怕,地不害怕,大家勇于去造就。由于大家未满十八岁,做很多事儿都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儿。我只有说:“《草房子》要我动之以情,让我懂得要在厄运中相扶、在窘境中相帮,在孤单中了解、在冷淡中的脉脉温暖和殷殷情爱。总得来说,《草房子》带来我的打动还远远地不仅,他让我明白,我们要爱惜儿时、爱惜友情。

对啊,书里的角色比大家更艰难,但也比大家更顽强。尤其是一个看起来文弱的小女孩——纸月,她长期和姥姥一起不离不弃,在离家10公里念书中途翻山,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当代人最缺乏的物品——顽强和不错的恒心。

这本书还告知我要做一个锲而不舍的人。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严于律己,仅有那样,才可以使大家更为爱惜大家珍贵的友情。

黑骏马人物形象读后感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黑骏马人物形象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详细的说明主人公“黑骏马”在人类家里度过的,一生,他遇到过好人,让他接受良好的训练,从不让他太劳累,但也遇到过外行的人,不会驾驶马车的。

小说主人公“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从小他就生活在贵族人家,吃着优良的饲料,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十分的温顺和善良。并且他聪明、机智、勇敢,主人和他的家人都十分喜欢他。但是好景不长,主人家里有变故,黑骏马被迫被卖掉,他一连被买过很多次,在这段时间里,他接触过各种人:一喝多就拿马撒气的醉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一直紧紧的`拉着马车缰绳,从来不让马的嘴巴松弛一下,也不给马一点点自由行动的空间,那些赶车人觉得只有这样做,才稳妥。

还有一种人就是松松垮垮的驾驶马车,连缰绳都不拉的,自己的双手懒洋洋的搭在膝盖上。有不把动物当回事儿的坏人,还有把动物当作自己最亲的朋友,保护他们,爱护他们。许多的马匹在十分恶劣的情况下为人类干活,他们的处境很悲惨,有些马是因为干活太劳累而活活累死的,还有些马竟然是因为一种十分残忍的时尚而疼死的。比如说他们为使自己家的马“更加的有精神”,而连肉带骨头剪短他们的尾巴,这在当时竟然还是一种普遍的时尚。

马也是一种动物,不管他是什么动物,我们都应该去保护他们,就像课文上说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这个大地不能没有动物、植物,也不能没有人类,我们和动物、植物是兄弟姐妹,但是在现在,我们却在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难道我们人类就是这么的残忍吗?我们应该爱护动物,给动物们一个美好的家园,而不是一个充满自己鲜血的家园。

假期里我读了很多十分好看又有意思的书,这些书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一本书是跟我最喜欢的动物“马”有关的,书的名字叫作《黑骏马》。

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了黑骏马的一生,黑骏马出生在一个贵族的庄园里,它强健高贵,拥有着贵族的血统,它每天跟妈妈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里,庄园里有丰富的草场和美丽的湖泊,天热的时候它们就站在湖泊边避暑,天冷的时候它们就在小屋里取暖,它每天都像是生活在天堂里一样,受到了庄园主人的厚待。但幸福没有一直陪伴着它,后来黑骏马先后经历了几次被卖,在这期间黑骏马遭受到了很多苦难,差点儿对生活都失去了信心。它去过马市,被人虐待过,也被戴过让它无法忍受的短缰绳,曾经还被一些粗暴野蛮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生活从天堂一下子变成了地狱,还好它最终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归宿。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美丑,书中黑骏马每一次的不幸遭遇都让我为之揪心,当最后黑骏马有了好的归宿时我又为它高兴。

这本书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作为人类我们应该爱护并保护动物,不能去伤害虐待动物,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我们应该和动物和平相处。

《黑骏马》是一部有趣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的黑马是英国女作家安娜。休厄尔塑造的主人公,它的名字叫黑骊,它直觉敏锐,性情温和,任劳任怨,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黑骊曾经有过多次“旅游”,它遇到过善良的主人,去过马市,被人欺负过,也被戴过短缰绳,还和好朋友生姜生活过一段时间……它曾经救过善待它的主人一命,也曾经被一些粗暴的人折磨得伤痕累累。通过它酸甜苦辣的经历,从中看到了人类的善恶丑美,作者的目的是呼吁大家爱护动物。

我觉得人类不能光为了自身的利益让具有生命的动物象机器一样的使用,欺负它们。我们应该珍惜动物,动物也有感情,它给我们也带来了快乐,在日常生活中,人类在许多方面都缺少不了动物,我们要以一颗爱心去对待它们,相信也会获得善意的回报。

在作家笔下,动物们的心里描写细腻生动,黑骊活生生的象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有时会比人更加仔细,更加机智。人与动物的交流水乳相融,写得真实而亲切,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今天,当我看完了《黑骏马》这本书时,心里思潮起伏,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花了8年时间完成的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著作。我觉得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的。听爸爸说,这本书被世人称为“第一部真正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讲了一匹黑骏马辗转多人、遭受了不同人的不同待遇的故事。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马儿们的痛苦经历,读到这本书最后一点的时候我为黑骏马找到了一个善待自己的家而高兴。这引发了我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对动物的漠视和不屑一顾,对动物进行的欺负,这是我们人类最大的悲哀!

这本书让知道了一个信息——动物也有感情。为此,我强烈地呼吁:我们要爱护动物,善待动物,关爱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每一条生命!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篇关于动物的小说——《黑骏马》。

《黑骏马》出自英国作家安娜?西韦尔笔下,从黑骏马的角度观察人间的善恶美丑。主要讲了一匹优种黑马因一次意外摔坏了膝盖,从此被多次转卖,饱尝人间冷暖,也见识了许多人:骗子、小偷、车夫、伦敦佬……值得庆幸的是,黑骏马最终被卖到一个庄园,主人答应永远不会卖掉它。

《黑骏马》中有许多感人的情节,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情节:一座小桥被洪水冲断了。夜晚,黑骏马拉着马车要过桥,车上坐着主人。黑骏马刚一踏上桥头,就感觉不对劲儿,无论主人怎样喝斥,黑骏马也不愿向前半步。最终,桥对面的管理员告诉了主人真相。主人很是欣慰。读到这里,我真替黑骏马感到骄傲,对它的聪明赞叹不已。正如书中所说:“你不得不承认,在有些方面,动物比人类要强许多。”我甚至也想拥有这样一匹聪明优秀的马儿来作为日夜陪伴我的伙伴。

但黑骏马之后的遭遇令我十分伤心。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会让你增长见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课外知识;多读书,会丰富你的内心世界。我很爱读书。这几天利用课余时间我又读了一本新书,就如同交了一个新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黑骏马》。我对这篇小说十分有体会和感受。

《黑骏马》是一部十九世纪轰动欧洲文坛的经典小说。本书的作者是安娜·西韦尔,她从小就对小动物有强烈的爱心。尤其是对马儿。十四岁她落下了残疾,还坚持创作了这部书。为的是让人们对动物像对待人一样去对待。这部书很详细地介绍了一匹血统高贵、纯正的黑骏马如何在人类家庭里度过一生的。它遇到过好人,也遇到过马的坏人。可以想像它从小就受到人类的管教,天天被关在马厩里,一点儿也不自由。

更坏的事情还在后面,主人家里有了变故,家里人因病得去国外,它只好随着它的伙伴一块被主人卖掉。它的厄运现在才刚刚开始。它住的马厩被烧、折断了腿、沦为出租马车,时刻都在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它在这段时间里,换过很多次家,接触过许多种人:有一喝多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不会驾驶马车的外行人,还有只会让马受尽折磨的一些无理的人。他们一点儿也没考虑到马的感受,根本不把马当回事儿。对于他们那些无理的行为,也有很多爱马的人士去阻止他们。这些人士之所以去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懂得马心里的想法,他们痛恨这种虐马的行为。

在黑骏马眼里和心里,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看法。它消极过,失落过,可它却从未失去过生存的希望!最后,终于被卖给了一个好人家,从此终于过上了幸福、安宁的生活。

马也是一种动物,也是一条生命,也需要保护,我们是有义务和责任去爱护它们的。我们和动物是共同属于一个家园。在同一片蓝天白云之下,为什么要自己的同伴呢?我们应该善待它们,一直共享这美丽而又充满情趣和欢乐的世界吧!

大家也许知道,在整个世界当中,人类占了许多,因此,人们自以为是地球的主宰者,对于一些小动物来说,人类说是他们的奴隶,为了自己的便利,而不顾他人的伤害,让许许多多的小生命从此在世界上消失……然而,在我们人类,也有着许多的人,已经醒悟,开始知道其他的生物是多么的重要。在作者安娜·塞维尔《黑骏马》这个故事当中,安娜·塞维尔体现了他对马的热爱,也为人类不公平的对待马而抗议。

黑骏马受过良好的训练,他总是举止得体。他知道自己永远不能踢、不能要或是逃跑。不管多累多饿,他永远都得服从命令。但是,当他从一个主人被卖到另一个主人,他懂得了一匹马的一生是多么艰难,而有的人又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残酷……就这样,黑骏马凭着自己的毅力,将自己的命运改变了。

人人都是平等的,包括动物,我们应该去好好的关心动物们,而不是将动物们视为自己的奴隶。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上帝在这个世界上,创造生物,那么其他的生物是是为了方便人类吗?那是大错特错的想法,只不过是人们误解了把自己当做成地球的主宰者,将动物们的反抗当做耳边风。就像故事中的的黑骏马一样,它作为一匹骏马,被人欺负,而情节中的坏人,又有那个会幸运呢?让我们记住一句话:是世界任何生物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包括细菌。

今天,看完《黑骏马》这本书,我心潮澎湃,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安娜·西维尔花了8年时间完成的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著作。

我觉得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也适合成年人看。

妈妈说,这本书被世人称为“第一部真正的动物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黑骏马遭受不同人不同待遇的故事。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感受到黑骏马的痛苦经历。最后,黑骏马有了一个好的归宿。我为黑骏马找到一个温暖的家而高兴。这引发了我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对动物的漠视是我们人类最大的悲哀。

在作家笔下,动物的心理描写细腻生动,黑骏马像人一样有情感、会思考。人与动物的交流场景真实而感人。这是一本令人回味的书。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我们要爱护动物,善待动物,关爱生活在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

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田园牧歌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表白爱情,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父与子人物形象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把书合上之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父与子人物形象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就在读一本漫画,叫《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人,他以漫画的形式画出了一个又一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但他在让我们捧腹大笑的同时,又通过一个个深刻却又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例子,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的道理并深深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爱。

书中的爸爸讲信用,胸怀开阔,经常与儿子做游戏,总是以理服人。儿子虽然淘气,却十分诚实,有责任感。虽然书的标题叫做《父与子》,可在我心中父亲与儿子却是朋友关系。父亲悄悄的将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儿子,儿子又悄悄的将它回馈给父亲。

父亲陪儿子一起捣蛋的那个情节我永远也忘不了:父亲和儿子玩战争游戏,疯狂的跑来跑去,那碍事的枪突然碰倒了花瓶,碎片割伤了爸爸的手,留了许多血,儿子马上飞奔向爸爸,爸爸却抱紧了儿子。

这浓浓的父子情不正如我和爸爸吗?爸爸一直无私的为我奉献着,把最好的爱都给了我。

爸爸与我不正如文中的儿子和父亲吗?爸爸风趣幽默,而我静静的感受着父爱。我想天下所有的父子都与此相同吧!父子的情义,将在这世间永远的传递下去!我也要说一声:爸爸,我爱您!

暑假到了,妈妈带我去森林书屋借了一本叫做《父与子》的漫画书。这本书特别有趣,我拿回家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书里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漫画故事,总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记得里面有一个最有趣的漫画故事叫“一误再误”。讲的是父亲和儿子一起踢球,父亲踢给儿子,儿子踢给父亲,玩的不亦乐乎。因为儿子踢的太用力,不小心把球踢到下水道里去了,父亲只好爬下去捡球。当儿子看到球露出地面一半时,着急的一脚踢上去,砰!只见父亲的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原来踢中的是父亲的光头!儿子伤心的哭着说:“爸爸对不起”!父亲说:“没关系”。父亲抱起了儿子和球到别的地方去玩儿去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我们犯了多大的错误,父亲都会原谅我们,继续爱着我们的。

还有一个好玩的漫画故事是“骇目惊心”。父亲和儿子突发奇想,要搞个特别引人注目的装扮。儿子看着地球仪,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把地球仪刷成肉色,粘上胡子、眉毛,画上眼睛,做了一个和爸爸的头一模一样的模型。父亲用纸做了一个高领的衬衫领,领子刚好可以把头和脖子遮住。做好后,父亲就把衬衫领套在衣服里就好像一个没有头的人在走路。儿子把这个地球仪套在了自己的头和身体上,只露二只脚好像头在走。路旁的人都惊讶不已,说:“天啊,这是真的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假象所迷惑,看到的不一定都是真的。

我很喜爱这本有趣的漫画书,书中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等着我们去品读。我们一起去读读吧!

很多与我同龄的孩子们都读过《父与子》。虽然整本书没有一句话,但作者简单易懂的画面使我们觉得十分清新,有趣,一翻开它,就迫不及待的想读完整本书,马上就上瘾了,实在很好看!它的作者一定是一位非常幽默可亲的人。

书中讲述了一对父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有时候有趣的故事不一定要用文字来表达,用美丽的画面更使我们入迷。慈祥、又令人发笑的父亲,调皮、特别会动歪脑筋的儿子,他们的形象全都展现在我们眼前,我特别想感叹一句:父子情深啊!这对怪异的父子的性格也十分相近,他们有着对事情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处理方式,使读者们看着看着就不禁大笑起来。书中有讲到一个故事,父子俩在一次乘船旅行时救了一个“人”,结果救上的却是一个指路标,却不幸使自己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面对困难,父子俩还是相依为命,他们甚至都没有感到绝望,这种心态令人佩服啊!他们努力在小岛上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父子俩不但没有颓废,还过得十分有乐趣。读着这个故事,我甚至也希望有一次这样的漂流经历了!

儿子的调皮使我们欢笑阵阵,他为了不做作业、不上学,想了许多有趣的办法。一次失火,他顺便把自己的作业全都扔进火里烧了,还有一次装病,父亲为他请假,但他其实活力十足,还在床上荡起秋千了呢!

是的,这是一位奇怪的父亲,这是一位奇怪的儿子,合起来就是超级奇怪父与子!这是一本让人忍俊不禁的书,这也是一本讲述父子俩真挚感情的书,一翻开,便喜欢上,这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

这一本书应该邀请爸爸和孩子一起阅读,让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对比一下书中的爸爸,看看自己是否像书中的爸爸那么亲近宠爱孩子。看了这一本书,我很喜欢书中的爸爸,有严厉也有慈爱,有睿智也有低能,有幽默也有古板……这是一个多面的惹人喜爱的爸爸,每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爸爸和书中的爸爸一个样。

书里的爸爸是像个孩子似的,两父子一起做了一件又件让人捧腹大笑的傻事,别人眼里的傻事,父子俩却乐此不疲津津有味。书里的爸爸和孩子相处时就把自己变成孩子,他是孩子的朋友,怀着孩子的好奇冲动,一起策划一件件搞笑的事情。特别是父子俩一起骑马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为爸爸的童心未泯而感动。

最让自己印象深刻的是父子俩困在荒岛的画面,虽然身处荒岛他们却没有怨天尤人坐以待毙,而是想方设法在荒岛求生。他们即使在荒岛也同样充满了欢乐,驯服野马,猴子穿爸爸的衣服,用音乐制服猴子……父子俩遇到的种种困难都没有摧毁心底的乐观和坚强,身处绝境却不绝望这是一种何等强大的精神境界。

成长中有爸爸陪伴的孩子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也有研究证明爸爸陪伴成长的孩子智商更高,父亲对于孩子的成长像妈妈一样重要。现实生活中的爸爸却往往忙着为一家生计奔波,根本无心育儿之事。但是我相信时间是挤出来的,只要有心去做就一定能做到。我们8090这些孩子的童年几乎都是没有父亲陪伴的,让我们缺失了很多快乐,也拉远了父与子彼此的距离。我希望我们孩子的成长有爸爸陪伴的身影,让父爱不再深沉厚重,而是让孩子沐浴在父爱中成长。

最近几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书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其中几个小故事。

故事1——《梦游》。

故事中的儿子很想吃糖,于是他就假装梦游好让大人给自己买糖吃,最后他的办法成功了,他吃到了糖。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想得到自己的东西就必须付出劳动,不能投机取巧。虽然儿子最后吃到了糖,但是这个方法一点也不好,会让他养成不劳而获的习惯。

故事2——《想逃学的儿子》。

故事中的儿子为了逃避上学,就假装头疼,当他爸爸识破他的计谋后十分的生气,最后还是让他去上学。

现在其实很多小朋友为了不想上学也想出了很多办法,其中就包括在家里装病。如果家长发现我们装病不上学,以后就算是我们真的生病了,爸爸妈妈也会认为我们的在装病,最后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

我觉得从小我们就应该做个诚实的孩子,如果养成撒谎这个习惯,身边的人会认为我们是骗子,以后无论我们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都不会被人相信的。当大家不再相信我们,我们就会交不到朋友,没有朋友的生活会让我们很可怜的。

故事3——《领带还是领结》。

故事中的儿子不小心把镜子打破了,他怕被父母骂,就画了一幅领结的画挂在镜框上面。当他爸爸打着领带去照镜子时,发现镜子里面的领带变成了领结时,吓了一大跳。

虽然这是个好笑的故事,但我从故事中也学到了一个道理,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去道歉,不能怕挨骂就隐瞒。打破镜子是个小事情,如果我们不能坦诚的面对,以后更大的事情我们也会如此对待。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勇于担当,做错事情我们改正就好了,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是这个道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父与子》全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幽默搞笑,充满温情,我经常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父与子之间发生的故事处处蕴含着父亲与儿子之间深深的爱。而我更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在漫画《绘画的局限》中儿子的顽皮捣蛋和机灵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曲棍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曲棍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观察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还有一集特别好玩,父亲带着孩子去拾破烂,被门前的管家拦住了,管家气愤的说道:“唉,唉这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父亲愤怒的拉着孩子走掉,换了一件新衣服。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管家见了忙说:“贵宾,你请。”到了里面父亲说了一句:“这下可以安心捡破烂了吧!”

其实这篇小说没有说明什么,它也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记录了一对父子的美好生活,记录了这位父亲对孩子的付出,父亲对孩子的期盼。他带领着孩子跨向了成功的道路!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家埃。奥。普拉恩的作品。

当我拿到这本书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把鲸鱼当成金鱼养、偷偷在表演者屁屁上钉上钉子的儿子,躲雨蹭伞把别人举到肩上、喝醉酒买了四张儿童票的父亲,以及把父子屁屁的照片改成头像的摄影师……都让我笑得前仰后合。

《父与子》讲的是一个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和一个留着刺头、淘气、聪明、可爱的儿子发生的有趣又搞笑的生活故事,一个个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书中我看到了一对像朋友一样的父与子,他们这种善良、幽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父与子像一束阳光,始终照耀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因为在那里,孕育着一颗爱的种子。

水浒传人物形象读后感

我听到老师说我们要读水浒传的时候,心里非常激动。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传说中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了。

但事实没有那么简单。可能因为买这本书的人太多,所以开始读水浒传好几天了,书还没来到我手里,我只好借其他同学的书来读。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宋江出兵攻打淮西,宋江故意把军队驻扎在树林里让敌方烧。结果烧完后敌方才发现中计,可已经晚了。宋江的军队杀了出来,把淮西打败了。为什么我觉得这件事印象最深刻呢?因为宋江办法很多,先把敌方引过来,再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攻击,很容易就取胜了。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宋江,因为我很喜欢他疾恶如仇的性格。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宋江写了反诗,结果被人发现了,马上就要被斩首。梁山好汉们听说了,都要来救宋江。成功救下宋江,以后,宋江让梁山好汉再帮他一次忙。这次宋江要让梁山好汉帮他干什么呢?原来,宋江本来没有想造反,结果差点被黄文炳害死,宋江要报仇,想把黄文炳杀了。

我非常佩服这本书里面的“智多星”吴用,他能想出那么多的点子。一次,宋江攻不下祝家庄,愁眉苦脸的。吴用献上了一条计策,让人假装拜访,潜入祝家庄,然后用里应外合攻破祝家庄。一切按照吴用的计划进行,非常顺利。

我们王老师开了一个走班课,叫做一起读水浒。在那里,王老师会给你讲解水浒传的原著。听说后,我非常想知道水浒传的原著是什么样的。

水浒传人物形象读后感

《水浒传》讲的是一群民间农民与地方官吏在现实的逼迫下,陆续被逼上梁山,随后又进行了一次起义。

《水浒传》的情节跌宕起伏,振奋人心,荡气回肠,使读者不由自主的想下去,而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读完了它。

《水浒传》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将每个小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书写了一场壮烈的起义。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文章就是《武松打虎》了。这篇文章写的就是武二郎武松要回家,探望它的哥哥,路过景阳冈喝醉酒上山时遇到了一只老虎,然后他凭借高超的武艺及醉酒后强大的胆量战胜了老虎,我觉得这个文章用各种描写把武松和老虎的特点。由“泰山压顶”“扑上去”等等的词突显出了老虎的凶猛饥饿和强壮;由“迎上去”“挥一棒”等等的词反衬出武松的英勇无畏和本领高超。看见书里描写的老虎,我脑海里不禁幻想出来了一副镜像:老虎在草丛里寻找猎物,它一边“嗷嗷”叫,一边朝我慢慢走来。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看来武松这本领真是高强,这么凶猛的老虎都能战胜,真不负他八十万禁军教头的名号。怪不得这一事被世人所传颂呢!

由这个故事也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人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不惧心中的害怕,为达到自己期望的目标而努力解决困难,重新出发,离自己的目标更进一步。

《神的形象》读后感字

圣经《创世记》上说,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所造,所以人有受造的尊荣。

在书中,杨腓力以极其高超的叙事技巧,深入浅出地把医学、真理和班德医生的行医经历融入对身体奥妙的解说中,生动地揭示了我们的身体各部分是多么复杂和智慧地彼此服务,成为一体,使我们对“形象”“血”“头”“灵”“痛”的意义有了崭新而深入的思考。

《神的形象》这本书是由身为宣教士后代、一生致力于医学实践和信仰思考两者之中的班德医生,在七十岁高龄时,把毕生精华交给擅长写故事而文笔极其流畅的杨腓力而写成的。

这本书把生物医学和属灵信仰结合起来,虽然在文中作者把一些生物原理讲的很明白仔细,但是作为非医学科班生来说,真的是难,所以这本书的挑战真的很大。

作者通过班德医生的工作经历,从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的描述把耶稣信仰结合起来,让我们深刻明白我们的身体是神形象的一种表现。

看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想起了圣经里面的这么一句话:“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因为神住在我们当中”。我们身体的每个部分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都是有神的样式,这句话现在变得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自己的身体都不好好照顾,那真的是亏欠神的创造啊!

在书中的像、血、头、灵、痛五大部分中,感受最深的是血这一部分,血在我们的身体中是一种能力,一种生命,具有清洁的功能,如果我们缺血了,那我们很快就会死去,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血是多么的核心!结合了我们做圣餐礼拜时,无酵饼象征着耶稣的身体,葡萄酒作为耶稣的血的例子,来说明我们吃主的血就像我们身体里面的血对于我们所做过的事情一样。

“像”这个部分一共分为3个小部分,分别是形象、镜子、复原。

像,也就是神的形象和人的形象,创世纪1: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这句圣经里面的话,作为基督徒应该都很熟悉,但我们却没有仔细去思考过这句话的含义。从《神的形象》这本书里面,作者阐述了神的形象到底是什么,神的形象和人的形象的区别。

书中说的神的形象却是内在的散发出来的美好品德,良善,信实的等等,这里我把它理解为圣灵所结的果子,作者也举了他这一生遇到的3个人来代表神的形象的人,他们分别是传道人朗威立(willielong)、外科医生玛丽-魏姬(maryverghese)和作者的妈妈,人称班德奶奶。他们长得都很普通,但是他们一生在为上帝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活出了上帝的样式,影响了当时身边的人。

受戒人物形象读后感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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