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综合利用资源来实现最佳效果。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中的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和借鉴其他人的经验。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的《xx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排查和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指导。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
(三)注重情况收集,建立基础台帐。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收集报送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隐患点的相关信息,要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镇规划建设办。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省、宜春市及市委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1386”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聚焦“路、车、人”全面预防和减少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伤亡人数得到明显下降。
(一)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城管队重点负责排查集镇主、次干道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平交路口、红绿灯路口以及路灯缺失、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隐患;交通站重点负责排查高胡路、聂荷路、珠贾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派出所重点负责排查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二是进行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力争在一月中旬之前治理到位。对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增设警示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简易安全防护设施,向社会进行公告,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各村(居)要落实隐患治理的属地责任,并负责做好途经穿村过组、人口密集的村庄(厂矿企业)的辖区路段的路灯安装。
(二)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电动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封存我乡各销售点现有的库存“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各销售点只能销售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辆,发现违法销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二是强化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在赶集日、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等重要时段以及农贸市场、企业、车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和劝导工作。严厉打击二、三、四轮电动车超员(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2人)、电动车非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汽运产业办负责督促运输企业按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重点对我乡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及时予以布控查扣,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确保隐患车辆“无路可逃”。
四是强化面包车和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的面包车和货运车辆依法如期年检、如期报废,做到不脱保的同时购足商业险。
五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明确告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重点做好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及安全管理,同时查找涉及违法载送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三轮农用车、拖拉机载送学生,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七是强化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进企业、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严管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余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是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辆安全管理。派出所要严查酒(醉)驾、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要严管摩托车(摩的)、非机动车、三轮车辆,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
(三)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2月27日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运用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宣传“非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要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辖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开展道路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所有交通参与者“知险避险”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乡营造浓厚整顿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小喇叭”的宣传作用,在每个村(组)每天播放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每个村(组)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针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劝导学生家长不驾驶“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要求每个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
(一)加强组织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第一副组长:xxx;常务副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市场监管站负责人、城南中队队长、交通办干事、城管队队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交通办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举办各类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地址:xx乡交通办。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趋利”执法,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处理具体问题“推”、“拖”、“糊”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为了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宾海同志兼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同时也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日志,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确保问题查摆工作见底到边。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单位可采取约谈教育、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其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运用好电话投诉举报功能,即报即查、即报即办,加强跟踪督办和意见反馈,确保群众反映的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局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在全系统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3、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诉求,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抓好党史教育和专题教育。要把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和“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作为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
2、组织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党风政风廉政警示教育作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提出修订意见,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统一将意见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和剖析典型案例的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局队合一”的体制,制定“三定方案”,划转执法人员,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争取早日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要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流程模拟演示,提高一线执法员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底至6月初)。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6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要把执法顽瘴痼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合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1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单位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8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局将成立督查组,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剖析、约谈,并向全行业通报,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整治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结合区安委会印发的《茂名市电白区系统规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市平安办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度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镇(街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x、(常务副镇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播、展板、横幅、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摩托车、三轮车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帽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宣传警示去年及近期我镇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指出存在的危害性,有效提升辖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办、派出所配合)。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因道路维修等原因导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现象;二是整治村道与圩街交叉路口、镇圩与228国道交叉路口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交通警示标志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三是清理整治乡道、村道路面石块及坑洼现象;四是整治其他道路安全隐患情况。(由综治办牵头,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配合)。
(三)强化“两员两站”交通文明劝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每村(社区)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000人次。在各辖区主要路段、路口和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对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进行文明劝导和批评教育。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由违法行为人填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和《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由农业办牵头,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点加强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运载企业车辆和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财政经济办、中心学校、各村委会配合)。
(五)提升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清理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和路边树木、杂物,整治g228两边排水沟及盖板,在g228国道穿过村道、乡道及主要出入路口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推进g228国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全面梳理g228国道沿线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对缺失、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治办、农业办、各村委会配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提高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吸取我镇20xx年度9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对突出问题实行系统、全面、有效地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保持重点时点、重点路段劝导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影像取证,及时上报镇交通管理站,由镇交通管理站联合区交警大队、马踏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重点打击,严肃处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要紧紧围绕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严格落实经常性、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1、各村(社区)发放镇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和镇政府印发的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社区)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辖区内客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案件教训,严肃认真做好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塑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新形象,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铸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铁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升。在思想政治上进一步净化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在作风纪律上进一步整顿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严整执法风纪,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三)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在宗旨意识上进一步淬炼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为民情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四)业务本领明显增强。在素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意识,练好执法基本功,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在价值理念上进一步纯洁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在服务质效上进一步培育队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执法实践中提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排查整治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淡,不理不睬,让群众坐“冷板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问题;执法观念不端正、“重处罚、轻引导”,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排查整治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监管失之于“粗”,措施失之于“虚”,没有形成“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的工作格局的问题。
(三)排查整治执法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仅凭行政处罚法设定的处罚情形,脱离行业法律已确定的处罚幅度,随意确定处罚金额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排查整治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执法暴露的问题,仅仅满足于完成调查追责,缺乏持续跟踪整改,没有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没有起到惩前毖后效果的问题。
(五)排查整治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不按照法定职权,滥用职权,越权替代其他部门处罚的问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一)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方面。
2.加强沟通和联系的新载体。开通执法领域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群众可通过平台获取交通执法动态、政策法规等官方发布的信息,也可编发由图片和文字组成的简单微信,向交通执法部门反映发生在身边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提升执法效率。
3.开展以“学党史、当先锋、护公路、优服务”为主题的20xx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局分管领导带队,带领相关单位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联媒体”主题宣传,分别落实进学校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讲解、进重点源头企业召开路政法律法规宣讲座谈会;制作《动漫路政宣传手册》,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4.完善便民利民执法服务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定期开放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源头企业代表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
(二)保持良好工作作风方面。
1.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2.组织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本单位法治讲堂、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执法提升学习培训,利用每周五半天时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等文件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晰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对执法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个,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局政策法规股将组织相关股室以互检互查方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会同纪检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采用明查、暗访或者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暗查暗访,及时纠正和查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新闻热线类节目、12328服务电话等听取群众建议,及时反馈情况。
(三)提升依法执法本领方面。
1.深入开展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和执法队伍业务轮训。所有执法人员统一规范使用部省共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执法队伍培训大纲和轮训工作方案,详细制定本系统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20xx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轮训。
2.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期限等要求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严格执行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规定,做到合法、客观、全面、有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妥善保管并依法处理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执法终端等装备配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完善综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港航服务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建立我县交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公路、港航、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质量等机构的业务协作能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成效,实现交通行政执法与行业指导工作的有效衔接,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方面。
1.坚持依法处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事不再罚、适应违法行为等原则,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教育行政相对人遵守行政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或者畸轻畸重。
2.健全执法内部工作流程。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结束各执法程序环节的快速有效衔接和权力制约机制,明确各环节岗位的流程、职责,严禁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总结梳理、细化调整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要经法制审核、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
3.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督办机制。制定投诉受理流程和规范,通过12328服务电话投诉、上级转办、媒体曝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反映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线索,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处理结果要整理归档。
4.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降低执法风险。
(五)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服务意识,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处罚与办公经费挂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杜绝趋利执法。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压实执法责任。要切实将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压实执法单位、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法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廉洁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4.严肃问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下旬)。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时限及责任分工,召开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下旬至6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执法领域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初至9月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于7月31日前将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并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9日前报局办公室。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系统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研判我县综合执法形势,直面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坚决打好这场铁腕治军、正风肃纪的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强化领导,迅速行动,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成立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任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三)扎实推进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舒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本实施方案,把市交通运输局方案中明确的五项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与重点整治问题相对照、同推进,从实际出发,创新标本兼治、务实管用的整治措施、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推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树立执法形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工作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磐 雷张涛
副 组 长:赵 凯 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组长:王志红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直接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校外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6、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驶。
7、校门口禁止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5.14”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以及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决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紧扣“人、车、路、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全街道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18日至5月21日)。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村(社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8月5日)。各村(社区)、交管站要集中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行动,严厉整治人、车、路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交警、公安开展道路执法,严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完结时间:5月31日,整改完结时间:7月31日)。
(三)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5日至8月15日)。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全面梳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一)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交管站迅速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乡、村道路无死角、全覆盖。
排点: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标志是否完好完备。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6.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完备。
整改要求:1.完善生命防护工程。对使用超过15年的波形梁钢护栏、使用超过20年的.混凝土护栏,以及通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护栏开展性能评价,排查护栏高度及安装固定情况,高度不符合要求、安装出现松动的要及时整改。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要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对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要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完善护栏端头安全处理。2.补齐安全警示设施。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做好农村流量大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进一步健全禁令、指示、警告等交通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加强交通标线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对夜间事故多发路段要增设主动发光设施;对长下坡路段要增设限速标志和设施。3.治理汛期隐患路段。提前对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隧道排水不畅、消防等道路进行整治,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治理,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贯穿汛期防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逐一建档汇总,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点,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牵头单位:街道交管站、派出所、交警队、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农业办、各村(社区))。
(二)开展源头风险隐患“大入户、大清理”。
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全覆盖“大入户”排查、源头隐患大清理。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开展整改,对于街道、村(社区)两级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交管站汇总后报县道安办。
各村(社区)牵头组织“两站两员”、社区民警深入辖区走村入户上门排查,全面排查村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变型拖拉机使用情况,做好台账登记,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众不超员、不酒驾、不违法载人及无牌无证车报废宣传工作,严防严控农村地区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牵头部门:交管站、各村(社区)、派出所、交警队)。
(三)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大上路、大查处”。街道交管站配合县级相关执法部门要针对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事故规律特点分析研究,通过集中整治、区域联动、夜间假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防苗头、打露头,保持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
整治重点:1.客货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等突出违法行为。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关闭干扰动态监控设备、站外揽客、非法营运。3.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无审批、不规范运行等行为。4.存量变型拖拉机逾期年检审、逾期未报废等行为。5.农村地区面包车、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变形拖拉机、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整治要求:
1.街道交管站要全面配合县级部门启动执法站、超限站、执勤点,将勤务部署向事故多发时段倾斜、向夜间时段延伸,针对辖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严密普通国省道、货运主要通道、超限超载多发路段管控,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扭转肇事多发势头。
2.要针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对三超一疲劳、酒醉驾、不按车道行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等7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的打击。(牵头单位:交管站、派出所)。
3.各村(社区)切实要发挥出“两站两员”作用,全面启动劝导站,集中在早晚时段、学生上放学期间、居民赶场、“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在出村、入山等重点路段,紧盯摩托车、面包车、校车、变形拖拉机,全面开展路面大劝导工作,守住出村、出场和进山、进干道的关口,确保摩托车驾乘人员上路必须戴头盔,对载客2人以上三四轮车、摩托车必须劝导下车。要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和上门劝导制度,加强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严防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要牵头组织开展好农村流动执法突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两站两员”上路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传农交安系统app和道安微信工作群。(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4.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亡人交通事故现场警示教育,针对辖区每起死亡交通事故,由街道领导组织派出所、交管站和死者属地村组干部、肇事车辆所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制定一份整改清单、组织一场村民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牵头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
(四)开展隐患问题大督导、大约谈。
1.大督导。街道交管站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延伸检查内容,开展督查,特别是要加强前期市、县道安办通报过的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检查及整改完成情况要及时反馈导。
2.大约谈。对检查中发现企摩托车超员、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交管站汇总后一律上报街道纪委,由街道纪委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报街道党工委进行挂牌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不到位和劝导不到位的村(社区),一律由街道党工委扣减对不到位的村(社区)年底目标绩效,同时由街道纪委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治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村(社区)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专项行动。
(二)落实清单管理。街道交管站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务必形成清单制闭环管理,明确整改完结时限和要求,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三)做好信息上报。相关站办所、村(社区)要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至街道工作微信群,各村上报时间为7月28日,由街道道安办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缓解我校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保证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工作责任,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缓解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特别是处在交通要道上的学校周边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治理,对舆情、热线等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重点治理。按照“六类设施齐全(交通标志,隔离设施、隔离墩或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设备),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及各联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压实学校主体责任。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组织开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课程教材,通过德育课、法治课、安全课、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交通文明宣讲员、社区民警、志愿者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绿色出行育,提高全体学生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绿色出行方面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纳入中小学养成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督查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期间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对违规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并告知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快速。
3.加强对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教育。通过家长会、小手拉大手、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家长提高公德意识,带头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
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力度,全力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我镇决定自202-年11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协助县有关部门在元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协助严查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减农村务农务工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治理期间,实现全镇农村地区公路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50%以上,死亡人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至少50%。
(一)重点车辆: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私家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通往果园茶园、养殖场、田地、厂区工地的主要道路,进出镇村交通运输主要路段。
(四)重点时间:农村交通运输“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周末及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时段;协助县有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统一行动。
(一)全面加强研判分析。
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农村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协助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持续开展督办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各村、企业加大对长大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改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到位。协助县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平安村口”建设,确保年内建设率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行动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产销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的时段、路段,以及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频次和密度,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和引导,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每月“逢十”为全镇协助县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深入农村地区道路加强执勤执法,严格检查重点车辆,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等违法行为要比平日增长15%以上。
(五)全面加强部门协作。
要充分发挥属地职责作用,对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违法的,一律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班车涉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协助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查清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个人责任,推动督办整改,促进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平安村口”“一灯一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点村领导带头上路劝导,组织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车、超员载人摩托车出村上路。协助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农村客运班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宣传曝光。
要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协助县有关部门定期深入运营农村班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以超员违法和系安全带为教育主题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农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本地近期发生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图文、视频等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深入种植养殖厂、厂区工地、乡村学校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一)精心组织部署。
临近年终岁末,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增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要把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统筹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的执勤安排,多点发力,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形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规范执勤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对农村地区群众执法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群众有不理解甚至对抗情绪的,应采取克制和耐心说服的执法策略,防止因执法产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农村地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工作,科学设置执勤点位,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摆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执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
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月上路检查,跟车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
健全县级政府负总责。
乡镇(街道)负主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xx〕43号)。
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
强化调度督查。
推动工作落实。
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委政法委、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
建立人、车、路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
逐一对账销号。
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
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
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
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
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
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
按程序进行公布。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
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
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
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
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
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
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
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
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
数据准确可靠。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
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
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
深入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
动态消除事故隐患。
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
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
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
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
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
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
确保隐患消除到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
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逐一组织整改。
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
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
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
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
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
优化交通组织。
科学渠化设计。
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
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
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
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
20xx年完成危桥改造2座(息烽县董家坪桥、潮水小桥)。
完成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不少于134公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
加强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
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
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
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
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
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
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
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
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应急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
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
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
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
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
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5.严格依法惩戒。
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提升头盔配戴率。
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
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公安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
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
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
消除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
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校车等重点车辆。
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
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
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
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
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
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
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
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
降低事故死亡率。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
进一步完善直升机快速救援机制。
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
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
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
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
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
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
以“守法知礼让。
美丽乡村行”为主题。
宣讲交通安全常识。
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
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加强公益广告宣传。
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学城街道筹建委员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
成立工作专班。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
集中办公。
由市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制定整治方案。
强化专班建设。
(三)强化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
加强跟踪督查。
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
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
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
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以及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
坚决按程序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
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强化总结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
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
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省专班等报告我市好经验、好做法。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学生交通安全涉及民生,是一项社会化工作,要求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社会一定要把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社会工程,切实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协调,安监、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性的工作机制,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作为一项保民生、促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坚持用制度规范各自的履责行为,恪尽职守,亲力亲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给学生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结合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状况、车流量、交通设施安装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深入细致的排查,摸清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状况,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到政府对工作的支持,由财政部门划拨专款,更新、健全、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人行横道线,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一是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和“牵手平安行”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杜绝事故伤害,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二是学校把学生交通安全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意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进一步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模式,针对中小学生的喜好,因地制宜的采取适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强化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一是保持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管控力度,让学生互相监督成立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等形式,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巡逻,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