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方案>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汇总21篇)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汇总21篇)

时间:2023-11-28 05:40:51 作者:FS文字使者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方案(汇总21篇)

计划书是企业或个人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方案。接下来是一些成功实施计划的案例,希望能为大家的编写提供一些参考。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近日,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同时明确了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建设的基石,对于中小学生的教育一直以来都是重点工作。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确保教育方向、教育大局观的坚实基础。

党组织作用践行到学校管理中去。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把政治标准融会贯通与教书育人中去,是把政治要求放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和学校管理中去。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养是我们应该着力去做的事情,正所谓,好的老师成就学生的一生。教育工作者良好的政治素养必将为祖国培养强国之才。

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所赋予的新使命。现阶段全民提倡重视教育,教育对于个人、对于家庭、对于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教育可以让一个家庭改变家风,成为更加幸福美满的家庭,教育更可以复兴民族大业、振兴国家之希望。无论从那个角度来看,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育事业被赋予了新的使命,那就是把实施到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贯穿其中,立德树人是最根本的任务,尊重教育的规律是基础,并用科学的、差异化的教育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教育的魅力。

加强党组织在教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学生们的爱国情怀。我们的教育是为了更好的培养人才,而培养怎样的人才,是教育工作者们深深思考的问题。为党育人、为国国育人,才能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融入到基础教学中去,让学生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让学生们更多的了解党成立及发展的故事,追寻前辈们的足迹,做更好的自己。让学生们在党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下,形成良好的爱国情怀和爱国之心,把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奉献自己的思想基石深深印在心里。

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仅仅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的校园中去,才会更有意义。校长负责制就是为每一个教师团队配备一个思想领路人,让新时代的新精神很好的传达到教师队伍中去。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根据我xx市教育部上级部门以及领导要求,我xx幼儿园对我幼儿园有关于建设规范幼儿园以及预防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工作作出具体总结并制成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现将我xx幼儿园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报告如下:

自国务院颁发下达对当前教育发展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以来。我xx市各所幼儿园皆积极贯彻国务院文件的相关内容,加强幼儿教育的组织与管理,进一步使规范化幼儿教育工作落实与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我xx幼儿园更是主动参与到整改活动之中,我xx幼儿园坚持全面展开规范办园的建设活动,认真学习我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根据国务院下发文件的总体要求,将规范办园工作和预防“小学化”倾向全面落实于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之中,全力建设成为一所开发幼儿智力,保障幼儿健康,陪同幼儿开了成长的规范型幼儿园。

我xx幼儿园一直坚持以端正的教学理念,建设规范型幼儿园。我xx幼儿园再启蒙教育的实践工作中,树立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主要指导,以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快乐教育为办学方针的教学目标。坚持“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开发具有特色意味的科学启蒙教育教学模式,以有趣的教学方式,创新的教学活动,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的兴趣以及学习能力,强化幼儿娱乐式体育活动,在带给幼儿快乐的同时,强健幼儿的体制,为幼儿的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建设严格规范办园制度。

我xx幼儿园自建园以来就十分重视幼儿安全,以幼儿的健康成长作为我园的重要目标。因此,我要首先对园内的安全措施方面做出重点建设,我幼儿园建设于远离污染与噪音的安全地带之内,我园园舍独立,具备有齐全的安全消防工具,在房屋,墙面以及各个设施的角落地带设立有安全保障设施,对于尖角物品以及园内设施都包有较厚的海绵护垫,以预防儿童在玩耍时的安全隐患,提供较高的安全保障。我园设立安全责任制度,安排定期定点人员准时定点对室内进行排毒通风措施,保证教室场地干燥,以提高儿童在我园内的安全性活动。

2、规范办园规模教育。

我园在重视保障儿童安全生长的同时,还加强了幼儿的活动场所建设,以及教师质量建设。我园设有较大的户外活动场所,利用此场地开展一些例如羽毛球赛,跳绳比赛等赛事活动,让儿童不仅仅在室内的小空间,小范围里娱乐,学习,还可以在室外开展小型球类运动等文娱活动,来丰富儿童的园内学习生活,除此之外,我院还设有指定的办公房幼儿厕所以及其他备用房。

在教学教师质量方面,我园进行了严格的教师选择,淘选具有极强的责任心,耐心,亲和力以及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建设师资力量强大的教学队伍。再教育实施方面我园坚持依法办学,娱乐教学,以保障幼儿的学前教育得以良好的发展。在收取学费方面,我园坚定优质公价,公正平等的园内财务制度,保障我园的财务规范。

在现阶段的幼儿启蒙教育教学中,有越来越多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偏向“小学化教学”发展,例如某些幼儿园开展了与小学课程紧密衔接的学前班教学,开设了小学数学,国学。自然等小学教学科目,并减少了幼儿的运动娱乐时间,使得幼儿的学习负担加重,娱乐兴趣减少,这十分不利于幼儿的健康与快乐成长。为防止幼儿园教学偏向“小学化”发展,我园特开设具有特色的娱乐教学活动,以运动娱乐,文艺娱乐等活动方式,在为幼儿制造快乐课堂的同时深化基础的学前教育知识,使幼儿能够“寓教于乐”,记忆深刻。与此同时我院还深化了幼儿的素质教育,积极开发新颖的本园课程,开设音教,英教,体教等教学科目,有针对性的培养儿童的多方面兴趣,创建科学的教学模式。与此同时我园还加强了社会管理教育资源,增加了幼儿园各级领导与教师与幼儿家长的紧密联系,提供园内与家长共同交流的平台,使得我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与社会,与家长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使得儿童都能够得到更好的成长与发展。

全面建设规范幼圆,用爱心与素质教育幼儿,使得幼儿能够健康成长,是我园一直以来的办园目标,我园将在未来的教育工作中不懈努力,为儿童的快勒,与健壮付出全部努力,使得儿童茁壮成长。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党支部要立足基本任务,紧紧围绕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坚持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在“强引领、创示范、勤学习、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夯实组织基础,筑强战斗堡垒。

强引领上奋力作为。习近平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首要的就是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引领奋力作为,确保办学领航。要建立完善党在学校的组织机构,健全议事决策、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工作机制,切实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教育思想、党的教育方针融会于学校实际,提出科学教育理念,统揽引领学校发展全局,打造书香校园文化,统一全体党员及教职工的思想、行动,确保工作有目标,前进有方向,价值取向统一,努力办出区域性最好的学校。

创示范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示范作用,创建示范奋力作为,确保队伍先进。以党员教师为核心成员,以学科教研组为基本单元,开展做关爱学生的示范、做高效课堂的示范、做教育扶贫的示范“三个示范”活动,逐步打造形成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先进、业务领先的党员教师队伍,影响和促进全体教师以高涨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教书育人的事业之中。

勤学习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提升带动作用,勤于学习奋力作为,确保素养提升。基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育目标,从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搭好载体入手,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新教育理念、家庭教育理念等,提升党员教师队伍素养,让每个党员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科建设、校本课程、特色项目、管理服务等方面含蕴智慧、练就能力,带动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整体上升。

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精兵强将作用,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确保育人优质。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在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各个领域,勇担当能担当,以扛任在肩、走在前头、争创一流树立标杆。总是以饱满的激情走上讲台,总是以亲和的态度辅导学生,总是以专业的精神充实每个课堂,总是以青春的姿态投入每项活动,让学生时时分享教育之光,让每一堂课成为学生成长的沃土。严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有理想信念、有高尚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典范,以模范遵守法纪法规显担当,以底线意识、“零过失”意识显风采,坚决反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到盈利性补习机构兼职兼薪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教育是立国之本,而中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基础性工程。贯彻落实《条例》,突出抓好“四作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党支部建设,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战斗力,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学校党支部的护航引领之下,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142处,教职工8633人,党员2349人。设党委的学校2个,设党总支的学校7个,设党支部的学校133个。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教育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教育事业全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实现了双促进,共提升,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山东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潍坊市学习型党组织、高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提升实施素质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为此,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教好学生、抓好质量”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抓党建,创新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抓重点,强班子。一是选好班长,配好班子。遵照“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学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进取精神强”原则,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中,保证了党的基层组织在教育教学上的威信,很好地发挥了对教育中心工作的引领、促进和服务。各中小学校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为契机,针对学校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支部成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进行班子整顿,增强了支部班子的整体实力。二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干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和警示教育等,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强化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自律意识。目前,各基层党组织讲团结、讲大局、讲协作、讲奉献,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带领党员干部,细细排查学校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带头带班带岗,不辞辛苦,确保了学校师生生命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很高的威信,赢得了群众衷心拥护。

2.抓关键,强队伍。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党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党员教师管理中,对在职党员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对于离退休党员,建立登记制度,保持经常联系,加强学习指导。在党员教师教育中,坚持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坚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持真理原则,弘扬正气;坚持严谨治学,精细实恒;坚持无私奉献,为人师表。强化思想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促使党员教师的自律意识提高、责任感增强、进取心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中小学业务骨干、教学标兵党员教师占到80%以上。在学校党员中设立了“党员先锋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教师勇挑重担,率先搞教研、搞课改,在省市教学技能比赛活动中屡屡获奖,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3.抓活动,强实效。全市各中小学党建工作方法活、方式新、效果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开展党内活动。将德育总体目标与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以党建促德育,以德育促教学,以教学促党建。以“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为载体,在党员教师中开展了“党员先锋岗”、“教科研标兵”、“礼仪标兵”、“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建立了“党员创先争优奉献群众积分卡”,持续开展了“一个支部一面旗,一个党员一颗星”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党员在引领发展、服务师生中作表率、当先锋,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形成了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4.抓制度,强机制。各中小学校基层支部全力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支部抓班子,班子抓党员,党员带教师的良好格局。局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学习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等,使党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基层支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通过实行“党内议事”制度,妥善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了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

5.抓投入,强阵地。全市教育各级党组织注重阵地建设,在时间、精力和资金上加大投入,给予保障。各中小学校在党员活动主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上,在注重强软件建设的同时,强化重硬件建设,配备了多媒体学习设备,制作了指导性和实用性很强的活动展示板,内容不断充实、更新,为党员学习、进行组织生活以及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档案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在强阵地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的先进典型。阵地建设的加强,使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得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了质量,保证了效果。

6.抓党风,强廉政。局党委将乱收费、有偿家教、安全稳定作为“三条红线”,不断建立健全规矩纪律,用铁的纪律规范教育行风。印发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承诺书》,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依法治教、推行阳光招生、加强监督检查等八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的通知》、《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关于谢绝“谢师宴”的通知》等文件,以及督学责任区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师德考核前置制度等文件规定,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体系。严格纪律约束机制,召开全市教育干部会议,对暑假招生、教师有偿家教、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启动了“谁主管、谁负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广大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引导教师廉洁从教、文明从教,立德树人,树立文明师表形象,打造优秀教育行风。

我市中小学党建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虽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党建工作发展还不很平衡。由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党员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以及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党建工作开展的不是十分平衡。整体来看,城区学校的党建工作要好于边远农村等地区的学校。

2.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上存在着一定的保守思想,有些活动只局限在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范围内,主动性创新性不强,在渗透新理念、启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上做得还不够。

3.某些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专职党干数量较少,身兼数职居多,党支部书记多由校长兼任,时间精力有限,重行政,轻党建,在一定程度党的工作受到影响。

1.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对加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学校党组织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中小学党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成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党政工团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的良好局面。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组织班子。一个支部的好坏,关键是书记。从全市党的组织状况来看,大多数党支部书记都是校长兼任,因此,建设一支复合型的高素质党组织班子势在必行。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贯彻“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思想,把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干净干事的领导群体。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是建立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把学习培训活动与当前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争做科学育人先锋”活动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素质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建立典型示范机制。采取帮扶指导的方法,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感召的作用,形成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4.加大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探索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局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学校党建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真正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创新,抓热点,解难点,办实事。建立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要进一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广大教师党员的积极性。一是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围绕立德树人,聚焦主责主业。活动分:抓全员学习,促素质提升;抓课堂管理,重教学效益;抓特色活动,求创新突破;抓宣传推介,树模范典型四部分。引领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培养学习兴趣,坚定理想信念,争当先锋模范,推动高密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全面加强“三线五风”建设。在活动中深入推进严守法律底线、遵守规矩红线、追求道德高线,培班风、育学风、促教风、正校风、树行风的“三线五风”建设,教育广大干部教师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实干善干,乐于奉献,真干巧干,从最简单、最平凡、最普通的小事做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细做精,做得出彩,做出成绩。三是积极创新学习活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考促学”活动,组织党章知识考试。各支部开展一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对照“十二查十二看”标准,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深、做实、做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利用暑假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培训活动,增强干事创业本领,带领广大教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中小学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部分,其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多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教育局党委带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携手并进、同心同德、务本求实、开拓创新,推动了中小学党组织建设的稳步发展。今后,让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校长的职责。

第四条校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等职能,服务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校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在民主推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独立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如政治思想、教育教学、体育卫生、总务后勤、安全保卫、教职工聘任、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第三章决议范围。

第九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所批示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第十条讨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第十一条研究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教学评估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讨论落实建立以校长和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第十四条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预算内变更和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完善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的聘任、解聘和学生的学籍处理,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第十六条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

第十七条讨论处理教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

第十八条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并报校长,在征求校委会意见后由校长确定。议题确定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1-3天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会前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人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第二十一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向校长提出。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作出的决定。会议结束以后,由校长办公室整理好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及时存档。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室议事时,如涉及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一题一议,有提出议题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汇报初步意见后,出席会议人员即可对该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列席人员也可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校长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和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归纳集中,作出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严重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会议内容要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出(列)席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六章??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少数成员如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上级主管部门、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未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改变原决定时,由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复议。复议后仍未形成统一意见,提请校委会讨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第三十条??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校长、副校长抓紧落实,明确由职能部门执行的,一般由校长办公室催办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根据会议决定,需要印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由校长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起草、校长办公室核稿后,由校长或副校长签发上报或下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如有与今后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作为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区,东城区确定了5所市级试点校和5所区级试点校,坚持系统研究与实践推进同向发力、体制创新与机制完善同步推进、把关定向与办学治校同频共振的原则,重点围绕“教育集团化学校试点策略”进行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全面落实中小学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突出重点,改革领导体制。

改革中小学领导体制,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功能是本次试点的重点。东城区委教育工委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探索在教育集团和党员百人以上的党组织成立党委,出台了《党的基层委员会成立工作方案》,升建了一批党委、党总支,率先在史家教育集团和北京五中教育集团两个改革试点集团成立了党委。制定了《教育集团党委管理办法》,厘清了教育集团化学校党委的职责权限,发挥了党委的领导作用,确立了党委在学校的领导地位,围绕“把方向、管大局”,进一步细化了集团党委的领导职责。

教育集团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握好学校的思想方向、政策方向和行动方向。立足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大局,研制实施教育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校,推动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教育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突破难点,健全运行机制。

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围绕切实发挥教育集团化学校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完善教育集团党委运行机制的制度。修订议事规则,对党委会决策事项、议事规则以及与校长办公会(行政会)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校长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集团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完善“三全育人”机制,探索完善党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学生德育工作机制、教师思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育人水平。

教育集团党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规范建设内设支部,把党支部建在年级组、学科组等教书育人一线,选拔“双强型”教师任支部书记,合理调整党支部设置方式和活动形式,把支部建设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党支部的队伍、阵地和制度建设,把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到教书育人第一线,有效缓解了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教育集团党委探索设立党建中心(党办)、德育和思政中心,由集团党委委员担任中心负责人,保证党委领导有依托、有抓手。

找准焦点,完善人才梯队。

《东城区教育系统“青年成长营”实施方案》,在区校两级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潜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3年系统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为持续深化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在此基础上,针对教育集团化学校的特点,结合试点要求和队伍实际,进一步加大了书记的配备力度。两个试点集团的党委书记和总校长都是“一肩挑”,在集团成员校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上,坚持选优配强,选用了一批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书记。集团党委重视内设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安排一批讲党性、业务强的优秀党员教师任年级(学科)组长兼书记,并强化组长、书记的“一岗双责”,抓好内设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解决基层党建“最后一百米”问题的有益探索,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同时,也锻炼了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

下一步,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结合教育集团化学校的实际,探索形成务实、有效的改革方案。

落实“支部建在连上”,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中,西城区委教育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建引领和组织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区域探索和学校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党建课题研究。

区委教育工委结合西城区教育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党支部作用发挥为切入点,开展“支部建在连上——新时代中小学校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构建具有普适性、典型性和推广性的基层党建模式,把学校党支部建在年级组上,落实“最后一公里”,健全“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支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西城区委的领导下,区委教育工委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选取北京育才学校、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北京小学和黄城根小学作为试点校,在推进过程中,突出组织体系、干部选拔、特色推动和课题研究四个方面,力求抓住关键、精准施策、试出成效。

区委教育工委建立与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相适应的党组织班子配备制度,出台《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分工设置规定》,结合党组织换届工作,党员校长任副书记,非党员校长列席有关党组织会议,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原则,加强评价体系建设。一是党组织层面出台《西城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内容涉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自身建设等七方面,77个评价要点,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党组织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党支部层面(党委、党总支所属的二级党支部)建立《西城区党支部建设评星定级考核标准》,以“四个有力”:党支部班子有凝聚力、党员队伍有活力、工作机制有约束力、发挥作用有战斗力,“四个认同”:工作认同、干部认同、组织认同,思想认同作为评价标准,涉及“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工作认可度”五个方面,18个评价要素。评价体系建设确保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实现了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等各项工作的一体化,既推动了学校的中心工作,也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建立处级干部联系点,及时听取基层呼声,了解需求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检查清单等文件要求,切实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坚持实践探索,切实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

西城区教育系统在区域探索和学校实践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和宝贵经验。西城区中小学基层党组织现有党委20个(中学13个,小学7个),所属二级支部131个;党总支17个(中学10个,小学7个),所属二级支部64个,将支部建在年级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聚成强大推动力,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在年级支部建设方面,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党委高三党支部将党支部机构与年级组管理有效融合,实现交叉任职;共研教育教学管理,形成有指导性的工作方案。

在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北京市第八中学党委践行“你的父母守卫人民,老师来守护你”,各年级建立守护白衣战士子女的“党员导师制”爱心团队,对学生进行一对一贴心指导。

在党建品牌建设方面,北京育才学校党委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的使命担当,传承延安精神,打造“红色气质育英才”党建品牌。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小学党委把党组织的领导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总结出“六化”工作法,即工作政治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全程化、标准科学化、机制创新化、筹谋战略化。

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黄城根小学党委从“课程体系”和“课外活动”两条教育途径发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学科和跨学科课程,实施“在感动中收获,在责任中成长”的育人策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朝阳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区委教育工委牵头,根据区域实际、学校特点,从137个中小学中选择5个不同类型的学校,从2021年7月起,启动实施了为期半年的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启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党的领导,探索形成试点工作四级联动体系。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经与朝阳区委组织部沟通,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工委谋划领导-办公室统筹推动-入校工作组协同指导-基层试点学校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定期会商、沟通协商、指导督查的工作机制,分“前期筹备-探索实践-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试点工作。

聚焦建强组织,探索打通党政班子选优配好路径。

建强党组织、选优秀干部、配好领导班子,是更有效地发挥组织优势,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自2020年全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朝阳区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多轮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台账、党务工作者数据库,并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推动学校按照校区、学段、年级组等方式设置党组织,进一步强化了“支部建在连上”的意识;制定超100人党总支升建党委的分批实施计划,明确了责任权限;调整党组织委员配备,强化了参与决策的权威性,2021年一年,全系统中委员为普通党员的党组织从52个减少至25个,减幅为52,与此同时,委员均为校级干部的党组织占比大幅上升。

与此同时,按照“党委、总支党政分设,党支部‘一肩挑’”的原则,区委教育工委通过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方式,调整55个单位的正职干部39人、副职干部55人,形成了从中层干部多岗位锻炼到正职干部交叉任职的培养模式,保证了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履职经历较为丰富、梯队层次衔接有序。

聚焦完善机制,探索打造试点学校多元改革特色。

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特色创新是活力和源泉。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抓住改革契机,在指导各试点校参照示范文本,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具体职责等的同时,充分尊重基层学校的首创精神,支持试点学校围绕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构建不同特点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阶段性成果。

垂杨柳中心小学在完善系列制度机制的同时,着力打造“党政同心立德树人”的特色,围绕“党组织领导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构建了党组织结构体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决策及执行体系、党管德育工作体系和教育戏剧育人课程体系,完善了师德正负面清单、师德评优办法、年度考核评优办法、“三星”班主任评选、正副班主任家访五项教职工思想建设制度。朝阳区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抓准“全面领导”这个核心点,按照“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要求,坚持“五个一”学习研讨模式,不断提高干部教师的“政治三力”;形成“八有工作推进法”,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通过“六融合”,建立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的组织体系,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通过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推进五个“深度融合”,建立了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广泛参与的学校治理架构,更好地激发了学校的办学活力。

聚焦服务发展,探索丰富领导作用发挥的内外载体。

改革试点的出发点是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点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而落脚点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此,区委教育工委要求各试点校要始终自觉站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朝阳教育工作,抓决策落实、抓改革创新、抓机遇促发展,切实当好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陈经纶中学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三融三分”思想,强化“三个建设”,推进“三个作用”发挥,实现“三个突破”策略的经验。作为党政“一肩挑”代表的芳草地国际学校远洋小学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管理机制更加高效,队伍建设更加成熟,群团协同更加有力,党组织党员在重大任务中的作用发挥更加彰显。

下一步,朝阳区将以中央和北京市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引,继续围绕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边实践、边研究、边调整、边总结,努力形成具有朝阳特色的改革路径,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

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5.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院长人选。

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

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是学院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

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

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院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

3.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xx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5.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6.决定学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

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

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院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第十四条学院党委和院长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院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结合自己对文件学习和工作实践,就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时代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九个坚持”,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应发挥领导作用的要求。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党中央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现了时代要求,中小学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落实。

(二)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要求。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标和重要任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按照总书记指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新型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演历大致经历了六种形态:1953年,我国中小学实行了“校长责任制”。到了1957年,我国开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实质可以说是党支部负责制。到了1963年,实行了“地区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中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地区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学又实行了“革命委员会制”,替代了校长负责制。1978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小学校实行的第七种领导体制形态,需要我们坚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确把握理论阐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态度积极落实。

从概念上来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的学校领导体制。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理解。

(一)明确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学校党组织是干什么的?《意见》表述:“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一表述明确了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机构,《意见》规定,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组织讨论决定,这里有三个主要含义:一是学校党组织是集体领导,决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不允许个人专断。二是学校党组织是一个领导集体,其核心职责在于领导而非管理。党组织领导学校不是具体管理学校,必须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权。三是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群团组织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二)明确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校长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的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校长职责,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切实实施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行使管理权力。二是校长是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对决策结果负责。

(三)明确党组织全面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是党组织领导,关键是校长负责,制度设计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党政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好。

一是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定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因此,中小学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最终要达到用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建设学校党政团结协作的关系。我觉得总体上把握三点:一是靠制度。比如,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明确了,书记的职责也要明确;原来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现在党政联席会没有了,具有决策功能的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应建立起来;还有,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非常重要,通过制度切实保证党政主要领导能及时交流思想,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特别是个别酝酿的环节,在会议议题、决策事项、观点立场等方面要严谨严肃做好会前酝酿,确实体现互相支持,体现主动性。二是靠纪律。上级组织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要加强考核和评议,要加强巡察监督,落实组织纪律的要求,体现落实的纪律约束。三是靠情怀和党性。教育事业是千家万户的事业,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事,是老百姓急难愁盼所在,任何时候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都要把个人的利益、好恶和情绪置于师生家长、国家和事业之后,要把办好学校、为国家多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任务摆在最前面,有了这样的情怀和格局,党政协调配合遇到困难时,都会自行解决好。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见》的深入领会。在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央的顶层设计,是一项重要改革,尽管《意见》全面细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机制和方法,但受旧管理观念、管理方式的影响,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内涵和理论诠释显得极为重要,只有党组织、书记、校长正确领会和把握了《意见》的精神,才能保证实践和行动的正确。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称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是指校长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直接负责,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完整的领导体制。

二、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为了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确保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

四、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l)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确保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校长、行政人员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行政干部的教育、考察、管理和监督,培养和推荐后备干部。

(5)领导教代会和工会等群众组织,领导和关心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工作,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支持这些组织,独立的开展工作。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吸收教职工以及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7)党支部领导要参与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当党支部和校长发生意见分歧时,党支部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

(8)党支部要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开展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校长与教代会及群众组织的关系,保证学校党、政、工、团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办好学校面共同努力。

(9)学校每年的“选好评优”、年终考评、职称评定等工作,党支部应该积极参与严格把关。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和青海大学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青大党办字〔2014〕25号)的通知要求,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铁生年教授于2015年1月7日,在行政楼c区三楼会议室作了关于“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习体会”的报告和大家进行了广泛的互动交流。

中心党支部书记铁生年教授紧紧围绕四个方面的内容与全体中心成员交流了自己对高校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学习体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发展历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总体设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调现在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问题的意义,即坚持教育改革、发展和创新,特别是教育理论创新和教育制度、体制创新,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在高校就要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和管理能力。认为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教授治学是根本,制度建设是保证的总体设计。探讨教授治学与学术自由发展中的“五学”之间关系,即学者、学科、学术、学风、学生。

大家认为: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提出和实施,这就是在法律上确立了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在高校,党委是政治领导核心,是高校行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者。高校党委领导体制是一个关乎高校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这种体制的正确提出和实施对高校今后综合改革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党和国家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基础在中小学。长期以来,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总书记指出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新时代更好发挥校长负责制的积极作用赋予了新的要求。各级中小学党组织要进一步扛责任、担重任,为校长负责“把关”“定向”“赋能”,全面加强党组织领导作用,让党的组织优势充分彰显,推动广大中小学校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让每一名学生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结合起来。要引导校长理直气壮开展“红色教育”,从点滴开始、从细微入手,采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将“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在学校教学中潜移默化带入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要深挖“特色”,个性化培育校史校风文化、学校精神文化、特色地域文化,在教室、寝室、食堂等每处阵地营造校内党建氛围,让“红心向党”易见易闻易感。

从硬性规范入手,定好“前进向”,让校长负责有保障。“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是发挥“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校长行政负责"”两个优势的重要基础。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组织体系,明确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职能定位,规范党组织设置,推动中小学校党的领导“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要明确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前置程序”,推动党组织站在战略高度规划学校未来,引领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要发挥党组织监督“利剑”作用,监管好学校招生、人事、经费等关键大事,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严格做好学校干部选拔、教育、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学校经费预决算和使用监管,更好保障校长负责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使中小学校长敢于有所为、能够有所为、激励有所为、保障有所为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机制保障。

从弹性管理入手,聚好“干事能”,让校长负责有力量。“成事在要、关键在人,众所周知,一位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一名好教师成就一所好学校,中小学党组织理应在凝聚人才合力、**学校难事上更加担当负责。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探索学校校长书记“一肩挑”、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要根据个人履历、性格禀性精准搭配班子,把一批思想素质好、作风硬、业务水平高的党员、教师推选到学校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让有为者有位。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要引导党员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亮身份树能力、亮承诺树作风、亮形象树业绩,把本职工作做好、做到过硬,力求达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的办学总目标。

党组织领导的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xx〕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近年来,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之本,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带动引领,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努力建设高质量的丹寨基础教育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有力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跨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夯实学校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执行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重大策略,教育工委、县教科局明确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

二是切实完善学校党建工作的制度保障,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是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的班子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学习和实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进一步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

四是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创新实施党建带业务、书记带班子、党员带教师、优师带弱教的党建引领“四带”工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之本,有效破解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和“两张皮”难题,实现了党建与业务两手抓双促进,推动了中小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党建带业务,思想领航促业务提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政治理论学习等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听取党建汇报,做到程序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成效保证,不走过场。统筹抓好党建带工建、团建、队建和妇建等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坚持把规矩挺在前,推动法纪意识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党纪国法教育和党内有关制度的落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营造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争做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表率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功能,推动党员先锋模范扎根业务各领域。坚持党员教师“亮身份做表率”示范活动,推动教育教育重点工作高效实施。要求党员教职工要戴党徽亮身份进校园、进课堂,以业务和管理的高标准落实,驱动广大教职工对党员身份认可,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2021年以来,共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3000余人次,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40个党支部,打造丹寨民族高级中学文科支部等13个示范党支部。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411人次,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森林管护区”创建,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2次,干部任前提醒约谈30人次,干部职工常态化集体约谈8次290余人。

二是书记带班子,支部领头促教育党建业务融合提升。推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班长”角色定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上下沟通、密切配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从政治、辩证、历史、发展、关键、细节、实绩等多维度培养使用干部。准确把握干部成长规律,严慈相济加强培养。积极推荐、使用和激励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对新任职或年轻干部对加强培养教育,注重严管厚爱,授之以道,敢于批评,做到包容不纵容、用长不用短、人尽其才。坚持制度管人,注重化解矛盾、协调配合。

三是党员带教师,党员领跑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把优秀党员教师用在副校长、处(室)主任、教研组长、课题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重要的岗位上,认真开展“四亮”“我是党员,向我看齐,为党旗争光添彩”、党员“名师工程”等党建载体。成立“教学质量提升党员先锋队”和“乡村教育振兴先锋队”,在教研教改、校本研修、学校管理、控辍保学、后进生转化和义务活动中,发挥好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传帮带提升业务。党员教师积极帮助普通教师补短板、强弱项、提素质,在教学技能、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党员教师主动作为,做好的“传帮带”,当好“精兵”,带好“新兵”。涌现出王进军、王绍邦等一批州级“名校长”和王青、徐俊等“名教师”。

四是优师带弱教,骨干领衔促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以组团式、集团化、互帮互助组、“1+n”、“n+n”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校内优秀教师、校际优秀教师在本校的辐射带动和引领指导作用。优秀教师通过经验交流会、成果分享会、课堂教学技能展示、专题研究报告等形式,展示个人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比、学、赶、改、超”的行动自觉。鼓励弱教教师诚心查找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多与优秀教师分析问题根源,建立专业思想,寻求破解难题办法,从本质上创新变革,虚心求教,勤于反思,多向沟通,不断拓宽和深化专业知识结构,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和技能、表达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教师发挥作用和成长成材。各基层党组织在研究制定各类激励机制时,在一定程度上向优秀教师倾斜,对帮助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成长进步较快的被帮助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增强广大教师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自信心,进一步激发教师干事创业、悉心钻研和安心教育的激情,“弱教”蜕变成“强将”。

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思政工作精神,把思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一是聚焦党史进校园,突出红色基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思政课,积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清明节“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的“六一”儿童节活动、烈士纪念日党史宣讲活动,以及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红色经典传唱、讲述红色故事、办红色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传承和弘扬革命历史优良传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是聚焦队伍建设,提升育人能力。重视教师在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六个要”标准,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全体思政课教师集中培训,邀请德育专家和优秀思政教师到场讲座,解读新时代思政课教师职业素养和要求,指导思政课课堂教学和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等。加强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题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对照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以及师德师风失范的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大剖析。以案为鉴,认真梳理和深刻检视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三是聚焦活动载体,增强德育实效。开展劳动教育进课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城关一小、金山小学等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荒地开垦等30多处劳动教育基地,马寨小学、烧茶小学等学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联办万达扶贫茶园劳动实践基地、贵州茅台(丹寨)蓝莓劳动实践基地、金泉街道松茸劳动实践基地等,开展喜闻乐见的特色劳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培养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精神。

抓好团队、社团活动。积极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学习实践活动、“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建队日活动、“我和国旗合个影我与祖国共成长”活动、“红领巾争章”等活动,整合学科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培养少先队员的强烈的仪式感、时代感和责任感,主动抢占精神高地,为青少年成长打好“人生底色”。

深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组织“墨香书韵,诗意童年”亲子阅读、“诵读红色家书,传承革命精神”家庭阅读、“小手做家务,劳动最光荣”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家庭之间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定期组织开展家长培训讲座,为倡导和谐家风,引导平和家教,树立良好家风而不断努力。

四是聚焦思政课堂,激活创新能力。转变教学观念。大力推荐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政课教学模式,巧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进行课堂教学,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活动相结合,讲授法与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等形式,努力让思政课堂实现互动式、启发式教学,提升思政课育人效果。

立足课堂,创新教学。以“把思政课上成学生喜欢的课程”为基础目标,实施全县中小学思政课创优行动,打造思政精品课。每学期至少1次以上的专题思政课教学研讨活动,通过开足开好思政课,用好思政课统编版教材,精选教学案例,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挖掘、提炼“思政元素”,凸显学科的综合性、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充分发挥思政课的德育功能。

教研互助,资源共享。开展“班主任经验交流”“班队会观摩课”“德育沙龙”、送教到校、名师交流等活动,从德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思政课模式等方面进行学习和交流,形成县域内优势互补、教研互动的新局面,积极探索课程思政与德育实践一体化育人新模式。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集合

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宏观大背景的演变,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多次变革,总体来说可分为七个阶段:1950-1956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这种体制下,校长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并负责学校内部的所有工作,代表学校直接向政府负责;1956-1961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校务委员会的职能未能完全体现;1961-1966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和校务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再由校长执行,这种体制是在前一种体制上的改进,既充分发挥了党委的统一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兼顾了校长的作用和行政系统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办学效益;1966-1978年,“*****”开始后,教育战线受到了严重冲击,高校的领导体制混乱,在1971年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取消了校长的存在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否定和破坏了党委的集体领导;1978-1985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责任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党委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增加了校长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行政问题上主要由校长负责,但这种体制导致正副校长都对党委负责的错误理解,没有明确校长的职责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政不分的状况;1985-1995年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存,在1989年“**风波”之前多数高校试行校长负责制,之后则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居多;1995年至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纵观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历史沿革,不难看出,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演变同中国共产党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这也证明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艰辛探索的必然结果,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实际的不二选择。

中外大学领导体制对比。

比较国内外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各高校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具有自己特色且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总结起来,当前世界各高校的领导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英德等欧洲国家主要实行“代表校内各方权利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欧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的权力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和财政预算,推选校长和副校长,再由校长、副校长和一名政府任命的常务秘书组成校长委员会来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日本主要实行“政府任命的校长负责制”,即“日本模式”,其国立高校的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负责人,由政府直接任命,依法管理学校的事务,但有关大学的重大事务校长必须提交校务会商议;美国高校主要实行“代表校外利益集团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被称为“美国模式”;此外便是中国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中国模式”。本次我们主要对中美高校领导体制进行对比分析。

从中美两国高校领导决策体制的基本要素上看,美国高校的权力机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高管理者,高校董事会依据法律框架统一构建,是大学的法人机构,其权利的行使主要受法律约束;我国的领导权利属于高校党委,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我国高校的权利机构受到法律和政治两种框架的制约。从权利机构的产生方式上看,美国公立高校董事会成员以行政管理及其委任人员居多,多以任命产生,而私立大学董事会成员中校外成员占多数,可包括企业首脑,商业名流及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我国公立高校的领导决策系统成员多以任命选举产生。从职权范围来看,美国高校董事会抓大事,如学校重要人员任免、财产地产处理及学校的治理等,校长管具体校内事务;我国高校党委对学校进行宏观领导,而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则由校长来负责。在决策机制上,中美两国高校均通过“会议决定”的方式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但是运作机制却不同,美国高校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将行政与决策分开;我国高校则采取党委下设工作机构的运作方式。

综合分析中美高校的领导决策机制,发现其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上存在差异,美国高校理顺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核心原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协调各方力量,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办学的坚持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如何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推进法制建设,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二,在治理与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我国高校采取党政领导下的法人(校长)负责制,美国高校采取的是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明确党委在高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校长在学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体制之中,党委领导是核心要素。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的来说,党委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抓决策、抓监督、抓党建三个方面,以此总揽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其次,校长负责是关键因素。校长是学校全部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落实党委领导相关事宜的关键。党委领导一般是宏观性、方向新、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体现在学校的具体事项中,是中观、微观且操作性较强的。《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校长的职权,包括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及解聘教师以及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校长负责的事务十分详尽具体,主要负责把党委的决议转化为具体的行政行为。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高效运行的另一个关键是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的协调,高校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这便会难免领导和行政工作之间的冲突和交叉,如不能及时做好协调,对于高校的平稳发展会有很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度,只有双方目标一致,职责明确,相互支持,及时高效沟通,才能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33次提及“法制”,19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列为第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目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顺高校外部关系,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从以往的高校治理实践中可以看出,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有助于有效防范权利专断,避免高校治理异化为贯彻个别意识主导下的“工具”,从而违背高等教育规律或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对于高校治理而言,应该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首先,随着高校治理实践的推进,各项有关的制度规范必须不断完善;其次,与高校法制有关的规则并非是高校管理者进行治理的工具,而是治理的准则,任何主体均应处于规则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严格执行依法治校是解决当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关键,同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内涵应该是依法领导,高校党委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理念在高校内部的实行。

严格执行依法治校,高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该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这就要求包括党委和校长在内的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以身作则,依法依章办事;第二,依法治校应该加强对权利的规制,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规范各权利机构的运行机制,协调好政治权利、行政权利,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善各权利机构的合理配置,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三,依法治校必须遵循正当程序,高校各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等,最大限度地保障有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综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而依法治校是为了完善这种体制而存在的规范,只有遵循规范来践行体制,将这二者合理融合起来,才会更有利于我国高校的长远发展,为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助力。

通过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的以上几点探讨,结合新时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我们做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首先,明确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如前文所述,“党委领导”一般都是宏观的、方向性的、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表现为中观的、微观的、具体且操作性较强的领导。“校长负责”是对“党委领导”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产生绩效的关键,但“校长负责”并不是“校长执行”,校长在解决学校的重大问题时享有重要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因此,高校党委和校长均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党政的职责做好分内之事;党委要支持和尊重校长独立行使职责的权利,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校长需要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不能削弱更不能脱离党委领导。但是由于高校的管理工作存在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在一些校内事务的处理上很难完全理清是党务还是行政工作,面对这样的具体事务,就要求党委和校长之间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处理。因此,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双方要始终保持目标一致,相互支持,同时明确各自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一体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在明确“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二者关系的同时,还应加强学校内部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是高校的领导核心和战斗指挥部,对于高校的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好领导班子,并选好班长;其次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一个领导组织有力,职能分工明确,综合素质过硬的高校领导集体才能保证高校平稳快速发展。

其次,健全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在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需要分别研究制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二者的定位。首先,要明确议事决策主体,保证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其次,要规范相关程序,以程序性制度建设来规范整个议事过程;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调研和咨询制度,切实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议事决策机制。

要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需要充分完善协调运行机制,这就要求班子成员及时就相关工作展开沟通交流。因此,高校需要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书记与校长、书记校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协商机制,以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最后,加强高校制度章程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等学校的生动体现,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高校内部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高等院校依法治校的实现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各学校内部制定的法规,目前我国高校治理主要依据的法律是《高等教育法》,高校党政之间的活动要切实按照法律要求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全面实行依法治校的核心是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高等教育法》对于校长的职责规定得比较具体,为校长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其对高校党委的职责规定过于概括、抽象、模糊,使得党委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高校内部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在《高等教育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且易于操作和执行的条例和制度。此外,全面实现依法治校,还需要在《高等教育法》的框架下制定各种符合学校实际的其他规章制度。高校制度章程的建设涉及到广大在校师生和学校员工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制度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群策群力。加强和完善高校内部制度章程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高校党委和校长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这一领导体制丰富内涵的认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和基础。

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和有针对性的领导。首先,党委是一个集体,实行集体决策而非个人领导。学校党委即学校党的委员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是一个集体,在这个集体中,不存在任何个人特权,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防止个人专断。而且,党委的决策形式是民主集中制,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历经“民主—集中—民主”三个阶段,即决策前首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更大范围、以更多形式走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各方利益诉求、汇聚群众智慧,通过集中来形成统一的集体意志,最后再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之所以必须重视这个决策程序,就是要防止缺乏前期基础、片面强调会议决策的“集体专断”,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第二,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主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从组织功能上讲,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而不是管理团队,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领导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领导偏重方向、偏重目标、偏重战略,而管理偏重方法、偏重效率、偏重战术;领导重在出主意、做决策,要求正向(即方向不能错)、正义(即不能干邪恶之事)、正确(即不能做错事),而管理重在管人、管财、管物、管事,要求做到人尽其能、财尽其值、物尽其用、事尽其善。因此,党委领导学校绝非党委管理学校。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第三,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但领导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组织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虽然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学术、民主党派、群团等各方面工作,但针对不同性质的组织,具体领导方式是有差异的。比如,对党的组织,包括党的机关、院级党委等,党委是直接领导,全抓全管、实抓细管;对行政组织,党委是从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进行宏观领导,主要抓重大事项决策,管全局、管方向、管大事;对学术组织,党委主要是政治领导,确保学术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弘扬学术道德;对教代会工作,党委主要是方向性领导,支持教代会发挥好参与管理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对民主党派工作,党委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进行政治领导,用真诚的合作激发各民主党派投身学校建设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等等。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委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权力,依法依规(包括学校章程)对校务及事关师生员工现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或形成议案提交党委研究决策。其二,行政系统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主要运用行政权力推进工作。在现代社会,高校面临来自外部需求和内部变革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强有力的行政系统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行政系统具有科层制属性,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最高首长,拥有最大的行政权力。因此,虽然校长要及时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就拟定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等议题,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但作出最终决策的人只能是校长,他必须对决策结果负责。这也是校长和党委在决策方式上的显著区别。同时,为保证管理效率,行政系统特别强调所有管理层级从上到下的意志统一和令行禁止,主要通过规定、命令、督促、检查、奖惩等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工作,用行政权力保证学校各项建设发展任务的完成。

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形成党政合力需要制度保障,重在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内部领导体制,旨在从制度上规范学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规定党委领导权力和校长行政权力的运行边界和实现形式,既保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又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落实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党委决策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二者不是“混合物”而是“化合物”: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形成党政合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规约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制度,健全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规范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健全党委书记与校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

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的原则,按照“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教研组(年级组)’’的目标,及时、合理设置党支部,努力探寻组织设置与教学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力求通过调整,建立一个能覆盖各个区域、每一名党.员的较为完善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以有效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学校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五)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作用,通过组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举办党建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教育理念新、业务水平精的党员教师,真正发挥他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创新中的“领头雁’’、“排头兵”的作用。要在教师党员中深入开展“政治明白人,教育导航人、学科带头人、一学生引路人、家长贴心人、“党员示范课’’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在教学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采取专职配、兼职聘等办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至少有一名政治辅导员。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活动,使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通过发挥好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好地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在教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有效途径。

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方要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身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日常工作中,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从思想上引导、x-作上指导、行为上监督、绩效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作为协管方要把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那些作风霸道、闹不团结、在班子内部搞无原则纠纷、搞拉帮结派、涣散班子力量、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发展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一经查实,将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作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自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17号)实施以来,**区积极探索学校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共识。通过工作会议、论坛研讨、调查问卷、座谈访谈等途径,持续释放改革“信号”,了解基层学校对此项重大改革的思想认识,分析研判潜在的困难问题,梳理汇总各方建议,形成广泛共识。调研显示,区内超过85%的受访者赞同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加强理论研究。坚持用党建理论研究带动基层实践创新,立项实施或参与研究《健全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可行性研究》《**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4项市级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直接参与了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起草,深刻把握改革的核心要义。

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将配强干部推进改革作为关键举措,稳妥推进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具备建立独立支部条件的单位基本建立独立支部,并合理配置(总)支部委员;优化班子配备,书记、校长“一肩挑”比例达x%;推进校级副职交叉任职,副书记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党员校级干部基本进入支委班子,学校党建与行政力量实现整合;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强化党务、行政岗位“双重”锻炼。

建强组织体系。坚持建强组织体系,完善组织制度。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作用、权责、工作方式等,并组织小班化专题培训提升(总)支部委员履职能力,开展专项督查检验全覆盖落实。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相关范文推荐
  • 11-28 新郎幽默的婚礼致辞范文(16篇)
    致辞的目的是通过语言交流,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和谐。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很高兴能够在这个特别的场合上与大家分享我的思考和感受。各位亲朋好友:大
  • 11-28 小学心理健康排查工作总结大全(18篇)
    月工作总结不仅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回顾,更是制定下一个月工作计划的基础。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中的经验和做法。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
  • 11-28 春节期间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总15篇)
    通过安全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工作中频繁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原因,帮助提升工作安全水平。小编搜集了一些安全工作总结的实用经验,希望对大家的总结工作有所帮助。
  • 11-28 大学生军训个人心得总结(专业18篇)
    个人总结是衡量个人发展和成长的重要指标,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以下是一些精选的个人总结范文,你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和思维的技巧。尊敬的部队首长,尊敬的
  • 11-28 应聘国企自我介绍(精选15篇)
    自我介绍是向他人展示自己身份和个人特点的方式,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接下来是一些常用的自我介绍语句,希望能够帮到你更好地展示自己。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
  • 11-28 物业管理客服个人工作总结(模板20篇)
    月工作总结有助于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是多年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对于我们写作月工作总结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 11-28 商场导购员年终工作总结(通用18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并思考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方法与途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时间在不经意中从指间划过,转瞬间
  • 11-28 新手社工培训心得体会(优秀20篇)
    培训心得体会是我不断成长的见证,每一次总结都帮助我更好地发展自身潜力。想要写一篇有深度、有思考的培训心得体会,不妨参考以下范文,找找灵感吧。社工作为一种社会公益
  • 11-28 高校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汇总20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工作成果、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的一种评估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月工作总结样本,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了,回想过去的一年,
  • 11-28 环保的讲话稿(优质22篇)
    讲话稿是一种在特定场合中用来演讲的文字材料,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实用性。最重要的是,无论我们参考了多少范文,都要记住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和原创性,让自己的讲话有个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