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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7 10:32:04 作者:飞雪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通用21篇)

读书心得是我通过读书所获得的思考和感悟的结晶,它能够让我更好地记住和应用所学的知识。下面是一些读书心得的摘录,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引导大家更好地进行阅读和写作。

高一的论语心得读书笔记

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大家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但是请想一想:纵观世界历史,有哪一位思想家象孔子这样两千多年还被后人这样仰慕和传诵?孔子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汉初,大儒叔孙通向刘邦说“夫儒者,难于变革,可与守成”。斯言一出,遂使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成为两千多年来各朝代长治久安的“守成”之学。建国已五十多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就应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进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用心乐观,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

人生,就要有用心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给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

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高一的论语心得读书笔记

论语读后感800字。

论语读后感范文。

《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前年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

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因此,它仍是一本好书,孔子也毫无疑问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之一。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典籍不计其数,他们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其中《论语》就是对人们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

学习《论语》内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每一位华夏子孙的本分。本学期我们的教材中就列出了《论语》十句经典,让我感慨最深的就是这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这一句是孔圣人在河流边感叹的,他告诫我们:时间就像河水一样不停的流逝,要珍惜宝贵的时间。是啊!时间飞速流逝,一去不复返。有一句名言:请珍惜时间吧!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只有抓住了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们才会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延长,出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崇拜“游戏英雄”,整天抑郁不振,导致学业荒废,这是非常可惜的。如此美妙的花样年华,却被白白浪费在虚拟的游戏中,被白白浪费在浑浑噩噩中。年轻时代,时间不能太随性去支配,要让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过得踏踏实实。

我国现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确实惜时如命,他把别人喝咖啡、谈天的时间都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以各种形式来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和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惜时如命的精神,鲁迅在他56岁的生命旅途中,广泛涉及自然、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一生著、译一千多万字,留给后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纵观古今,没有哪一位对国家,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伟人不是珍惜时间,忘我勤奋的楷模。时下,不少中学生缺乏的就是时间观念,他们没有人生理想,学习态度不端正,一上课就萎靡不振,无心听讲。基本的学习时间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用业余时间让自己有所作为。长此以往,岂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光明的未来,为了自己充实的人生,让我们携手,一起珍惜时间,一道务实奋进。来展现自己靓丽的青春,实现自己成功的人生。

论语读后感800字。

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论语读后感范文。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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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人人拥有一好书,人人读一本好书的读书工程的号召下,我买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的自己》。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工作总结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__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的自己就是成功。

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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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想法,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

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__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反抗,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渴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居里夫人是近代科学的一个奇迹,她犹如一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划过科学的星空,留下永久的光耀。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勇气和毅力,谱写了史无前例的科学篇章,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如果没有居里夫人的努力,人类可能晚发现镭元素几十年,那将不知有多少生命由于缺少有效的诊疗手段而白白丧失,也不知会有多少重大的相关发现因缺少镭的启示而迟迟不能面世,原子能时代也不会来得如此迅捷。这样非凡卓越的贡献,竟是由一位当时很少见的女科学家在难以想象的艰苦条件下做出的,这使我对她的背景、她的人生、他的性格、她的为人、她的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情形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跟随着作者的视角,似乎被带到了居里夫人的实际生活和工作场景当中,近距离地观察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行为举止、工作精神、处世态度和崇高品质。

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起初她忘我地投身救治战争伤员;后来,她为学生奉献出自己的全部时间、知识和智慧,为世界各国来向她求学的未来科学家们奉献出自己的精力。

她从不看重财富,对于不得不接受的荣誉,态度也很漠然。完成历史交给她的使命后,她心力交瘁而辞世。爱因斯坦评论道:“在所有着名人物中,只有居里夫人没有受到荣誉的腐蚀。”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居里夫人是一个大家熟悉的大科学家,她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那就是镭。看了这本书之后,这个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是一个令我敬仰、值得我学习的女科学家。

居里夫人生在波兰,她的名字叫玛丽·居里,小时候的家园被沙皇统治着。居里夫人十岁的那年,母亲就因病去世了。她去世前对孩子们和丈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爱你们。”最重要的亲人不在了,他们的生活立刻变成了灰色,对于小玛丽来说,没有比这更悲伤、更痛苦的了。不过她并没有退缩,不断地在学习和工作中努力。

有一次,在她读书时,几个顽皮的孩子用椅子把她围了起来——她身子的左面、右面、后面各放一张椅子。在这三张上面,又放了两张,最后还在她的头上放一张。在整个过程之中,她竟然没有听到一丁点声音。知道看完书。她一抬头,整个用椅子搭成的“建筑物”轰然倒塌。紧接着伴随的就是孩子们的哄堂大笑。在1898年4月12日,居里夫人正是发表了这样的科学报告:“沥青铀矿和铜铀云母比铀自身里的放射性还要强得多。这种事实值得我们关注,同时我们确信,这些矿石可能含有一种放射性强得多的化学元素……”虽然我不懂元素是什么,但通过阅读这本书,却使我感到了它的份量。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铀矿渣中提炼出镭,居里夫人要将矿渣一锅一锅地煮沸、一刻不停地搅拌;一瓶瓶地倒进倒出、一丁点一丁点地结晶。她每天穿着沾满灰尘和酸液染渍的工作服,站在大锅旁,烟熏火燎,眼睛流泪,喉咙刺痒……就这样,她整整奋斗了45个月,1300多天,这是多么繁重的劳动,需要何等坚韧不拔的毅力啊!在1920年,居里夫妇发现了一种人们还不知道的物质,那就是镭共,他们同获得了世界闻名的诺贝尔奖,在1920年,居里夫人又发现_射线对医疗工作上的作用,在战争年代,她到处进行疗伤,为人类的医疗学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由于居里夫人十分“亲密”的接触了镭和_射线,在1934的时候不幸去世。读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语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因此,从平时开始,就要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居里夫人的顽强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

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古往今来历史长河中有关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提起《学习雷锋好榜样》,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雷锋爷爷是战士们眼中合格的好军人;百姓们眼中热心的好人民;孩子们眼中学习的好榜样。在我眼中,雷锋爷爷是一个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坚持不懈的人。

雷锋爷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生活习惯。雷锋在去外地执行任务时,中途坐火车还一个劲地做好事:他帮列车员一起忙前忙后;帮一位丢失车票的大嫂补票;帮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找到儿子;送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回到家……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便在人民群众中传开了。

有人说,雷锋是个傻子。可我觉得,这样的“傻子”是值得敬佩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历有识之士从家族兴衰、社稷兴亡、朝代更替的无数经验中得到的深刻警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百折不挠,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积少可以成多,滴水可以成河。让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米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

雷锋爷爷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他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我们学习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爱的胸怀、感恩的情愫和驰而不息的精神。

雷锋精神是过去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国家民族的瑰宝。在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弘扬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早已渗透到了中国文化肌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雷锋精神是一种人间大爱,温暖了人们的心灵。

从今以后我决心做一个勤俭朴素、热爱劳动、热爱集体和关心他人的好学生。学习雷锋爷爷钉子般的精神。以雷锋爷爷为榜样,踏着雷锋爷爷走过的光明大道不断前进。

让我们铭记并践行雷锋精神,因为雷锋精神曾像阳光一样温暖了你,温暖了我。如今,让你我一起,让温暖的雷锋精神继续温暖他人,温暖社会。

最近我身边的朋友都在看《白雾》这本书,听说特别好看。于是我就买了一本回来,看了以后,确实觉得很不错,让人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要内容是:深秋时节,霜寒雾重,主人公男孩冬冬跟随母亲几经辗转,来到遥远的白雾村。虽然村落里隐约流传着父亲远走西北的消息,但单纯的冬冬把思念和疑虑深埋心底,凭着自己爱玩爱探险的天性,一股脑儿投入淳朴的乡村生活中。在这里,他结识了性格迥异的乡村玩伴,闯进了广阔神秘的山林野地,经历了新奇陌生的田间探险......就在他醉心于白雾村的美景、伙伴、游戏等一切美好事物时,父亲突然来信,冬冬的乡村生活戛然而止,他即将和熟悉的一切告别......

看完这本书的简介后,我不禁有点为冬冬感到伤心。

在白雾村里冬冬认识了几位朋友,有十分讲义气的树墩哥哥、聪明的童木、调皮捣蛋的张得月。

这本书中描写了很多让人开心、气愤、伤心、感动的事。

其中令我最气愤的一件事是:那时正在下大雪,冬冬禁不住跟童木说他爸爸那里早就下大雪了,一位同学问冬冬爸爸是在哪里?干什么的?冬冬说:“我爸爸是地质队员,在大西北为国家找石油。”同学们都很羡慕。但张得月却说:“有什么厉害的!你们不知道,他爸爸不要他和他的妈妈了。他的妈妈正和吴童木爸爸搞对象!”冬冬哭了,心想:明明我对张得月很好,还经常给他水果糖吃,他还这样说我爸爸,何况我爸爸也是为了国家找石油呢!

读到这里我心里想:“生活中就是有像张得月这样的人,平时你对他很好,但他当面或背后还会说你的坏话,甚至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让人气愤。”

还有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树墩带着冬冬和童木去砍树枝、削陀螺、做鞭子,在去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黑狗朝他们旺旺大叫,童木和冬冬都被吓到了,树墩却勇敢的拿起从家里带来的鞭子抽了一下大黑狗。大黑狗夹着尾巴跑了。但是他们回来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到了大黑狗那儿时,冬冬准备想对树墩说点什么,一回头,突然,一道黑影像闪电般地扑到了树墩的身上,树墩为了保护冬冬和童木,身体被狗咬了三个血窟窿。

读到这里让我感慨万分,树墩是一位勇敢的人,在危机关头,敢于冲在最前面,为别人挺身而出,哪怕自己受到伤害,也毫不犹豫和退缩。树墩被狗咬的一幕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的人,比如我们的消防员战士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2020年的疫情,我们的白衣天使不顾个人安危支援武汉,勇敢的与病毒作斗争。他们都是为了保护我们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地方。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向最美逆行者致敬!

大黑狗之所以在回来的路上报复了他们,是因为它没有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和尊严。让我懂得了:动物和人一样,你尊重它,它才会尊重你!学会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做一个有爱的人,才能换得更多的尊重!

但是令我伤心是:童木和他爸爸要离开白雾村去小鹿村照顾得了精神病的妈妈了,冬冬听到这个消息都快哭了,临走时,童木送给了冬冬一份礼物——风筝,童木说:“你见到它,就想到我了,你一拽它,我就回来了。”冬冬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俩的友谊就像李白的《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种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

当然还有让我最开心和欣慰的就是张得月变好了,因为在赶集的那一天,张得月跟随他爸爸和冬冬的姥爷一起去赶集,可是冬冬也想去,但是姥姥却不让去,于是张得月便偷偷带着冬冬赶到了冬冬的姥爷那,所以姥姥只好让他去了。他们在赶集的时候,张得月买了一些好玩的玩具给冬冬,还送给冬冬一个纸灯笼,那个灯笼是张得月姐姐做给他自己的礼物。

这本书,是英国进步资产阶级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这本书就是《牛虻》。

《牛虻》以19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民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疾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青年。

牛虻原名亚瑟,出生于意大利的一个英裔富商家庭,他从小受到家人的歧视和排挤,在苦闷和忧伤中度过了童年。身边能给他安慰和关怀的,只有神父蒙泰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受奥地利的殖民统治,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思想和行动,吸引着当时的热血青年,亚瑟决心献身于这项事业。亚瑟好了偷渡去了南美洲。在南美洲他漂泊流浪,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生活。13年的流浪生活让亚瑟的相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至于连蒙泰尼里和琼玛都认不出他来了,当他再次踏上意大利的土地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以“牛虻”为笔名的革命党先锋了。他用犀利的语言和笔墨为武器,继续与反动势力斗争着。他还积极的为起义做准备,他组织战友到山区偷运军火的途中,被暗探和骑警包围,亚瑟开枪射击掩护队友撤离,却让自己进了监狱。在监狱里蒙泰尼里试图劝说牛虻放弃革命时,牛虻揭露了他的伪善,狱警帮牛虻带信给琼玛,在信中牛虻承认自己就是亚瑟。让琼玛悲痛欲绝。刑场上,牛虻亲自指着颤抖的刽子手们对自己开枪,慷慨就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仍然是一个胜利者!通过牛虻那坚定信念,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精神,让我想到了革命烈士赵一曼。

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日军追上,落入日军的手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日本军队的警察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1936年8月1日,日军将她押往珠河。8月2日,日军将其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赵一曼牺牲之前,面对敌人的屠刀,她高呼“_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中央时,几个军队的警察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队的警察们猛一挥手,罪恶的子弹射进赵一曼的躯体,牺牲于珠河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许多像牛虻这样的革命先烈们为了建设祖国献出了生命。百年来,在强国梦的激励下,他们为国家富强而奋斗,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为祖国为社会献出我们的绵薄之力!《牛虻》不仅是一部惊心动魄的革命书籍,又是一部高雅纯粹的文学名著。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和对人性、人情的深刻描写,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轻年人。他体现出的对于革命理想的激情,他所引起的心灵震撼和共鸣,使得我每次翻阅都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牛虻虽然已经逝去,但是牛虻精神却永垂不朽!

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作者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位广博的学者,一个平实的凡人,一位真切的彻悟者,丰子恺,不仅能以其简洁白描般的漫画引人深思,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最近刚刚读完了《简爱》,之后我深有感触。以下是我的读书报告,表达我的感触与想法:

不平凡的人生磨砺了她坚韧的性格,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的平等,这种精神为广大读者欣赏,赞美和感动当然也包括我简爱虽然经历不幸,却始终热爱生活,并把爱戴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的,纯粹的爱,她毅然放弃了渴慕已久、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美丽的

小说始终洋溢着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情感,这与作者自传体的叙事语气密不可分。读这部小说时,我不由得设身处地的体验简爱的人生经历和内心世界。

《简爱》主要通过女主人公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的形象。

最让我入迷的部分是:简爱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包括海伦也患肺病去世,于是简开始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还有最后结局: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些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倚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为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间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以下是我对重要人物的分析:

简爱:一个性格,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以她女性的成熟和智慧,终于走出自己的道路。

罗切斯特:一个热情奔放、敢做敢为、敢爱敢恨又具有同情心的人。他虽然生长在富贵家庭,却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子弟。由于在年轻时受骗,娶了一个有疯病的女人为妻,使他受尽磨难,感情一波三折。

里德太太:溺爱自己的孩子却痛恨简爱。她的性格固执刻薄冷酷。

圣约翰:乐于帮助贫苦的人,有崇高的理想,把他的全部身心都献给了_的传教事业。他缺乏人们之间的那种温情,坚强又顽固,敏锐又严肃,过分的理智,控制欲极强。

《简爱》以浓郁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的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简爱》的读书感受。

体会。

10。

已经忘记翻开书页时的心情,脑子里响着的,是夏日草丛里,蟋蟀的细语。

字里行间往往能折射出作者的影子,细细推敲句段时,总是恍若跨越百年时光,来到法布尔先生的面前。我看到一个鬓发须白的老人,枯黄瘦弱的手颤巍巍地抓着放大镜,一身衣装不华却十分素净,那双被褶皱包围的眼睛里,放射出与年纪不符的、极其灿烂的光。

下,去努力了解那些在人们眼里不起眼的小东西,这一观察研究,也就走过了一生。为了弄清楚某一种稀有昆虫的生活习性,光是寻寻觅觅就过了几载云烟;描写昆虫动作场景的文字精彩且精确,背后是废寝忘食细致入微的观察;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费尽心力,始终坚定如一积极乐观;试着站在小东西们的角度看待问题,通过不计其数的试验触碰到了和我们大相径庭的世界观……

“我们所谓的丑美脏净,在大自然那里是没有意义的。”法布尔先生曾如是写道。一个忽明忽暗的轮廓在脑海中渐渐浮现,先生大概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吧。

我无法做到透过表象看穿本质,但溢出书册的,对生命的尊敬和热爱让人无法视而不见。我尝试着,去理解去想象昆虫的世界。透过纸张,仿佛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小家伙们引起了情感上的共鸣。

人和昆虫都是大自然的产物,人性与虫性自是有相通之处,在角落里毫不吸睛的小家伙们眼里,我感受到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风雨江湖。

大孔雀蝶的生命短暂,却穷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伴侣,它们跋山涉水,穿过黑暗,越过障碍,发现自己的意中人。如果不能遂愿,便缩到角落里,清心寡欲,长眠不醒。幻想的破灭宣告着苦难结束。令人心疼,也唏嘘。但是,没有真情实感,自然也不算有血有肉了。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在昆虫的世界里,也是一样的道理。雌性蜜蜂在失去生育能力后就当上了看门人,站岗放哨是她们的任务。如有外来生物做出疑似入侵的举动,她们便会飞出洞去,扑向不知好歹的大胆狂徒,推搡并驱赶。隧蜂门卫们一丝不苟,忠于职守,疲惫地度过一个个春夏秋冬。

嘘,有些答案,不是确数,才没有拘束。

说来,法布尔先生同昆虫,让我禁不住想起俞伯牙和钟子期。当先生困顿沮丧的时候,也许还牢牢记得,世界角落里那些,“拥有人性的蛋白质”。

我有些好奇,在先生贫苦无趣的少年时代,是不是曾骄傲地抬起头,眼里星光熠熠地和伙伴们分享宝藏:那些昆虫们——他的渺小知音。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

当拿起《日出》的剧本,必须要整理好自己的心绪,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年代,才有办法切切实实的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个扭曲心灵的形成,也才有办法真正体会到曹禺老先生写这个四幕悲剧剧本的真正含义。

我特别喜欢读《日出》,无论它用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心中,它是那么细腻与自然,也让我们现代人可以永远铭刻那段悲惨的历史。

当我读到这样一个个细腻的情节,会让我不由得佩服曹禺老先生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与笔下那最真实的文字,因为他通过一个四幕的剧本,通过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悲情的剧情里,让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可以对那个时代感同身受了,并且对那个黑暗的社会表示愤愤不平,当出现一些让我心觉痛恨的对话时,我甚至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剧本中很少涉及欢乐的场面,我想,曹禺先生不是缺少会写欢乐场面的心,而是那个时代,再大的喜都是从悲中来,只有用浓浓的悲情的色彩,更可以烘托出时代的特征。

年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才华横溢,其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买了他写的所有的书。其中的《狼王梦》和《第七条猎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这几天,我再次读了《第七条猎狗》,感受到了很多,也发现了以前读这本书时被忽略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狗的忠诚和人的自以为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者在一起,使我感受到人与狗是多么的不公平。人有自私、骄傲、虚伪等许多毛病,狗则有忠诚这个优点,人却依然凌驾于狗之上。我读了这本书后,立刻反省了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并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的严重性,我应该尽力去改正它们。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高一读书心得感悟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20__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20__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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