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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用工保障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7 10:24:13 作者:纸韵人员用工保障方案(精选16篇)

用工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和劳动条件的书面文件。以下是用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用工保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宜州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6号)精神,宜州区作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示范县试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工人发展制改革、提升产业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适合宜州区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循环经济强区,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依托宜州区丰富的自然、农业、人文等产业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措施,着力打造“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完善支持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缓解宜州区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20xx年3月—20xx年8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摸底调查、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8月15日)。完成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总结示范县试点建设经验,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形成典型材料。

(一)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统筹各部门资源,全面摸清宜州区产业特别是“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区内劳务服务企业;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及电商、信息等企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和物流企业;区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区文广体旅局负责服务行业企业;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桑蚕企业;确保底数精准、需求精准。二是建立企业用工台账。梳理调查摸底情况,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三是及时研判,精准施策。定期收集新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充分运用台账数据,分析、研判宜州区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宜州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并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二是有效融合宜州刘三姐山歌文化,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指引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潜力军积极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行动中,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1.实施育才工程,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一是企业自主育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能力培训等多种形式技能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终身职业教育培训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二是试点带动育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到20xx年11月底,推荐1—2家重点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三是校企合作育才。借浙江大学对口支援河池学院项目之机,依托专家教授矩阵开展“传帮带”,培训桑蚕产业技术人才;依托“宜州—南开大学实践基地”和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引导南开、中山大学等高校师生到桑蚕生产基地、茧丝绸企业调研实践,献智宜州;依托河池学院、河池市技工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本地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联盟,在人才培训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专业精准培训。四是产学研融合育才。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河池市茧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国家蚕桑技术体系团队、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引进茧丝绸检测中心、河池学院重点实验室、桑蚕茧丝绸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服务机构,与宜州专家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坚和合作经营。五是品牌引领育才。强化劳务品牌意识,以宜州区现有的自治区级“挡车工”劳务品牌为引领,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岗位练兵、竞赛育才。鼓励集群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推动各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

2.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探索和建立健全“10+3+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体系。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招工”服务方式,通过直播带岗、提升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及其他各类媒体,密集发布宜州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促进技能人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就业管家”服务企业模式,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工人培养和支持用工方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统筹区内外资源,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一是统筹宜州区产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搭建企业之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企业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二是抓好产业工人队伍日常跟踪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区内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结合宜州区实际,建立县际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探索与周边县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为本地企业输入产业工人。

4.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用工。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设立为宜州区就业见习基地,支持企业搭建产业工人实践锻炼和培养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在产业工人中的比例,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二是在《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市促进丝绸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xx〕14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宜州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xx〕76号)的'基础上,配套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三是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四是探索出台落实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方面政策。五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技术人员确定待遇,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六是落实就业补贴等政策。强化惠企政策统一汇聚,常态化开展更新发布奖补政策及快速兑付等工作,结合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用工。七是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用工留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三是支持和引导企业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文体活动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四是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格化工作机制,推广“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狠抓根治欠薪工作,畅通信访、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不断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力度,优化用工留工环境。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政企协同、上下协同、试点协同的机制,形成推进的整体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区政府办(高校办):负责对接高校,统筹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构建产学研平台。

区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建立台账;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接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做好各类专场招聘会。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专项行动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协助区人社局、总工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园区外企业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企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区住建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推进和改善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解决产业工人出行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园区体育、文娱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负责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产业工人子女入学、就近入学问题,进入校园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用工环境治理和整治,以及提供在宜州区注册的企业台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园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相关工作。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优化园区用工留工环境,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做好园区内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上报区人社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

区工商联: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宣传栏和显示屏,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组织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类专场招聘会;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着力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戚啸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韦景超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樊仲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炳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彬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员:甘露珠,联系电话:3188027。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事项。

(二)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对标工作任务,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完善政策配套。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宜州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与自治区、河池市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就业、培训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专项行动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加强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经费。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方案,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

(六)加强总结推广。要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和传播平台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用工保障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新昌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行动方案(20xx-20xx)》,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落实重大项目全要素保障,为新昌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深刻领会在新发展格局下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紧迫性,通过建立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平台、政策、环境等,构建完备的引人体系、厚重的育人体系、温情的留人体系,打造人力资源要素集聚地,为我县成为“重要窗口”中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人力资源需求,实施“天姥雁栖”计划,聚焦企业用工“引、育、留”各环节,推出八大专项行动,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匹配,职工生活环境与发展环境双提升的用工保障机制,实现县外产业工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翻一番”。到20xx年,全县工业企业稳岗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产业工人住房保障达到70%以上,新增产业工人中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新增产业工人3万人以上,基本满足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

(一)实施内拓外引以人强产行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主推,推动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对为新昌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县外产业工人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大力引进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壮大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济贡献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全力提升“一站式、个性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力争到20xx年,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家,其中规上企业15家,服务规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每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外来产业工人3000人以上。

(二)实施扩展布局深度协作行动。

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强化劳务协作力度,实施“310”工程,即在10个劳务输出大市(县)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与10所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办学,在10所全国工科类大学建立引才联络站,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人员定向输入渠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劳务协作站、职业技术院校和引才联络站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确保每年招引外来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智慧就业智联招聘行动。

以智慧就业为抓手,建立线上智能匹配对接、线下精准高效就业的`招聘机制,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和推广“天姥雁栖云平台”,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通过对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供需双方进行精准画像、自动匹配、智能推送,实现“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的双向互动服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拓宽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在继续开展好县人力资源市场“周六招聘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灵活招聘形式,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夜市”等,积极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实现人岗有效对接,每年组织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实施以老带新亲情招工行动。

充分发挥“亲缘”“地缘”在招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入渠道,加大招工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引导企业、商(协)会采取“以亲带亲”“以老乡带老乡”等行之有效的“以老带新”招工方式,形成“招一个带一批”的招工倍增效应。以地域为单位选聘“招工大师”,定期返乡开展招工活动。对招工工作突出的“招工大师”予以奖励,并对首次来新就业人员给予交通和就业补贴。充分挖掘典型,每年召开全县产业工人工作推进大会,开展“十佳招工大师”“十佳产业工人”(“十佳‘金蓝领’”)等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确保每年通过“以老带新”招引外来产业工人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

(五)实施校企合作精准对接行动。

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新发展。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与省内外职业技术院校合作,扩建或新建职业院校校区,进一步扩大新昌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通过留新补助、生活补助、招生补助及外地学生留新过渡性宿舍分配等支持政策,大力实施“来新实习计划”“联合办班计划”“直接招生计划”,吸引省内外学生来新就读就业,不断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我县职业院校招生数量每年递增10%,到20xx年达到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技师学院。

(六)实施工匠培育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扎实推进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加大对“金蓝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百企万岗大练兵”、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加大产教融合力度每年吸引县外技工院校学生500人到企业实践、顶岗、就业、实习、见习;发挥技师学院办学优势,加大高级工、技师培养培训力度,每年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800人次以上。

(七)实施安居保障稳岗乐业行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解决外来产业工人过渡性住宿问题,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在新昌“安心、安身、安业”的“浙里新安”社区36万平方米,围绕社区生活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邻里、教育、交通等场景创新为引领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其中,高新园区在东西区块新建职工之家16万平方米;通过回购、返租、改造低效厂房和鼓励新供地或已供地企业内部通过自建、改造、改建增加宿舍楼20万平方米,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更具归属感、舒适感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落实外来产业工人租房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县建设局。

(八)实施公共服务同城共享行动。

建立外来产业工人同城化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关心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景区游览、交通出行、在新落户待遇同城化,切实增强外来产业工人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产业工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好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适当增加参与协商的外来产业工人代表占比。不断丰富外来产业工人的文化生活,向外来产业工人免费开放职工活动场所,举办外来产业工人专属节日活动、婚恋专场及趣味运动会。加强省、市、县各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创建评比和典型宣传,每年开展“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优秀示范性企业相应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县人力社保局成立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协调开展外来产业工人引、育、留工作,持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2.强化政策创新。梳理整合现有用工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协作、房租减免等条款,加快完善竞争力强、惠及面广、吸引力大的用工保障“新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倍数增加。明确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优化政策落实机制。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宣传报道,构思好的宣传载体,塑造城市用工品牌,喊响“乐业新昌职等你来”城市口号。制作专题宣传片,联动县内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同步宣传我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企业优化用工环境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用工保障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招工引才规模,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现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集中利用20xx年一年时间,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着眼当前、放眼长远,注重发挥有为政府职能和有效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健全岗位供需信息摸排机制。

1、建立缺工企业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2、建立求职需求动态监测机制。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资源共享,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动态掌握本地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匹配。

(二)健全市场招工有效对接机制。

1、完善岗位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统计和“一网五点”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数据的典型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定期发布全省“紧缺”职业排行,更好服务于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加强与沪苏浙等地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要统筹开设招工复工服务专区。

2、健全市场化人岗对接机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

3、健全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平衡企业淡旺季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政府用工引导促进机制。

1、建立招工服务领导机制。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原则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1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2户,一般干部联系重点缺工企业不少于3户。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2、完善多方参与职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

3、探索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保障企业招引创造好的用工环境。

(四)健全用工保障奖惩激励机制。

1、建立企业招工服务调度机制。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

2、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提供用工服务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一)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1月25日至3月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以“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因地制宜实施“稳岗留工”“接您回家”“送您上岗”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行动,充分利用市场化资源,为有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次以上招聘会,帮助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10000人以上。

(二)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助企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各市按照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模式,积极组织本地aaa以上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按规定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三)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跨省招工行动。加强与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按照“点对点、县对县、市对市、省对省”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建立“沪苏浙皖结对帮扶市人力资源共享联盟”,引进发达地区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共享。深化皖北、皖江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输入地要积极与输出地定期共同举办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技术,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输入地企业与输出地求职信息跨区域共享、对接,提升对接工作实效。结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活动,常态化组织有需求的企业组团赴外省高校、人力资源市场等招工,每个市每年不少于10次,并积极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招聘宣传、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开展技能培训助企行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促进职工更加稳定就业。加强校企合作,每个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技术工人培养对接活动,集中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共同培养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新成长劳动力在我省就业比例。积极组织院校毕业生来皖开展顶岗实习、上岗实践,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给予院校相应支持。

(五)开展企业用工环境提升行动。综合运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解读新发展理念、当前经济形势、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每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人社部门专业人员、人力资源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应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术,提高识人选人的精准度、有效性。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园区、企业员工住宿、就业、子女就近上学、婴幼儿托管等配套政策、设施,指导企业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提高薪资待遇,增进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待遇留人、环境留人、事业留人、精神凝聚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地要成立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拓展服务渠道。要运用网站、微信、微博、送岗上门等多种途径,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各类企业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公众号、各类招聘会以及社会招聘中介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供需有效对接。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员用工保障方案【】

为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区、制造强区之路,加快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发挥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提升企业用工保障力度,为江门市打造大湾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勇当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力军提供持续稳定的人力保障,特制定以下保障企业用工工作措施。

(一)建设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市场。20xx年建成我区首个室内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市场,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搭建招聘、求职、岗位发布、职业指导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在区内流动人口较为密集地段建设户外招聘市场,满足企业蓝领工人招聘需要。定期举办区内、区外、校园公益性招聘会,每年举办场次不少于10场。(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设智能化人力资源信息发布平台。探索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的模式,打造人社智能化人力资源发布平台。信息化平台具备系统集成、招聘信息发布(实现国内知名招聘网站同步发布功能)、工资指导价位、人力资源动态监测、劳资纠纷信息动态监测、就业补贴申领及精准推送信息等多种智能化、人性化功能,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减轻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成本。(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建设村居招聘发布平台。切实发挥村居的终端末梢作用,在劳动力较多或人员密集的村居建设招工信息发布宣传阵地,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设施及时向辖区居民输送企业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补贴政策,畅通招工就业渠道。对建设专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含宣传栏或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街道、村居,按每个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支持校企合作办班。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我区企业开展订单班、项目班、顶岗实习班等产学融合项目,向我区企业输送实习学生。对与我区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设订单班、项目班或顶岗实习班等产学融合项目,输送学生到我区企业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职业技工院校校企合作补贴,每家院校、企业或负责组织对接的第三方机构每年获得校企合作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教育局)。

(五)鼓励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区企业实习就业。对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到我区企业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技工院校学生,一次性给予1500元/人的实习补贴;对实习期满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满3个月)的技工院校学生再给予1500元/人的实习留用补贴。(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海区教育局)。

(六)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跨区域劳务对接宣传活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辖区企业进行跨区域劳务对接、赴外招聘或校园宣讲活动,对经与区人社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组织10家及以上辖区企业赴外开展的相关对接活动,按照省内市外1万元/场、省外2万元/场标准给予活动经费补贴。(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建设劳务输出服务站。支持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在劳动力输出大省设立劳务输出服务站,服务站主要功能为宣传我区就业创业环境、为本区企业代理招聘和组织辖区企业到当地招聘。每个服务站每年总服务费用不超过20万,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成功为我区企业输送务工人员50人以上,划拨首期即50%工作经费,成功帮我区企业招聘员工达300人以上的(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职购买社保一个月以上为条件),再给予总额50%工作经费。企业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代理招聘协议,职业介绍费、员工往返企业交通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对集中组织异地务工人员乘车到本区企业就业的,据实给予交通费补贴。(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提升企业员工归属感。加强对企业务工人员关爱,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文体交流、联谊活动,区内公共娱乐设施可适时向企业员工免费开放。鼓励辖区商家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企业员工提供消费折扣服务。(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业园公司)。

(九)安居保障。对夫妻双方均在我区企业就业,非江门户籍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且在我区租赁房屋居住的(不包括企业提供住宿的人员和在三区自有住房人员),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0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责任部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子女教育保障。对夫妻双方均在我区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非江门户籍),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其子女可统筹安排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责任部门:江海区教育局)。

(十一)加强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建立服务跟踪台账,根据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优先向区内重点企业推荐。(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强化信息对接,畅通企业招聘渠道。积极与企业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用缺工信息,在网上用工平台登记的同时,多渠道匹配人力资源,通过设点摆摊、线上招聘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调临时用工等方式,畅通企业招聘用工渠道,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单位: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本方案提及的保障企业用工措施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从区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企业及个人已享受其他同类型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措施所提及的补贴。(责任部门:江海区财政局,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措施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实施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国家、省和市新出台的政策,对上述政策有调整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规定执行。

用工保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231”产业集群,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当前企业用工形势,扎实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三张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组织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资源共享,综合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全面动态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求职人员等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和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梳理汇总缺工企业情况,建立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抓好五项计划,做到方法实、措施准。

4.实施“双百”招聘计划。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做到月月有专场、日日有招聘。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继续开展“项目专场”“行业专场”“企业专场”招聘,推动校园招聘定制化、精准化。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场以上招聘会,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周至少开展1场招聘会。同时,要建立招聘会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跟踪汇总后续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5.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助力计划”。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成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到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进行访问对接,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6.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依托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深入企业开展针对性用工需求调研,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指导技工教育集团通过安排企业面试、学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助力企业解决阶段性用工缺口。(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7.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企业培训需求调查,摸清企业培训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建立需求信息库。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聚焦我市产业结构和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展直播销售员、新媒体运营等培训,增强针对性,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8.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收集当地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健全三个机制,做到机制顺、服务优。

9.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定期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开展“聚能·汇才”大型招聘系列活动,助力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10.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做大做强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健全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决策机制,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稳定在7000人以上。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推尽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1.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编制企业薪酬分配指导手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为企业、职工合理确定薪酬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等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带头摸清辖区用工需求,带头研究推进措施,带头督导责任落实,真正发挥好“头雁”作用。要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全面摸排辖区企业缺工、劳动者求职情况,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缺工数量和类型等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要加强调度督导,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用工保障方案

为更好地为我市园区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提供就业服务,尽快建立我市园区企业就业服务和用工保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为重点,逐步建立网络健全、政策优惠、工作常态化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精准引育技工、抢招人才和优化用人环境上下功夫,集中力量,重点完成“招进来”“留下来”工作目标任务。

“招进来”工作目标:根据产业园区的建设需求,努力为园区企业提供良好的用工服务,每年招工任务根据当前企业用工需求制定和分解下达。

近期目标任务:力争20xx年第四季度保障用工2000人。

中期目标任务:力争20xx年保障用工10000人,20xx年保障用工20000人。

“留下来”工作目标: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和引导企业加强稳工工作,确保园区企业员工流失率控制在10%以内。

(一)建立三张清单。

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化、实时化、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清单,精准摸清企业用工需求。

1.缺工企业清单。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园区规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缺工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2.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村、社区开展闲置劳动力及赴市外务工人员基础信息摸排登记,逐步探索闲置劳动力及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及市内就业引导机制,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引导劳动力市内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3.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把重点企业项目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的重中之重,在全市各园区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站,确定市、镇、园区三级专人作为人力服务特派员,指导、协助企业制订人力资源配置规划,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专员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1.常态招聘保障一批行动。统筹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发就业服务资源平台,线上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开展“直播带货”“直播推岗”“直播进厂”等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活动,线下结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横向对接防城港市其他区县,纵向面向防城港市外广西区外,组织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开展精准招聘。每年至少举办防城港市内大型招聘会、防城港市外广西区外点对点专场招聘会各2次以上,并针对新建、新投产大项目等企业用人需求,按需举办企业专场招聘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三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2.整合资源保障一批行动。整合当前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源,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市内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对接全市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合作洽谈会,鼓励缺工企业尝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新兴用工及管理模式,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对支持我市输入人力资源,为重点企业招收到一定用工人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地方财政按照政策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企业)。

3.校企对接保障一批行动。开展校企对接合作,推动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合作,重点针对本市范围内(乃至扩大到钦北防范围)高等职校,搭建校企顶岗实习机制,组织合作的职业院校在校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对企业阶段性、临时性用工需求,通过职业院校在校生工学交替,实践教学等方式予以解决。每年组织1—2次校企供需见面会,及时共享岗位人才信息,并针对学习应届毕业生集中推送企业岗位信息,促进就业用工双保障。(牵头单位: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相关企业)。

4.亲友互荐保障一批行动。借鉴东部老人带新人奖励机制,引导企业动员本企业员工利用亲缘、友缘、地缘、校缘等社会关系,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入园参观。探索建立“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对引荐亲友到务工企业就业的员工适当给予奖励。(牵头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共享用工保障一批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特别是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和阶段性生产变化较大的企业,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变的情况,支持企业借出和借用富余职工,缓解双方企业的用工负担。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监督企业规范共享用工,协调借出借用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职工借出期间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权益分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跨境劳务合作保障一批行动。深入推进中越跨境劳务合作,总结分析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以来对解决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问题的经验和困难,探索如何在疫情常态化管理下科学、安全、高效地推进我市继续开展跨境劳务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东兴海关;配合单位:跨境劳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开展中国东兴与越南芒街两市的交流会晤,形成双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跨境劳务合作共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争取,在确保做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保障前提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跨境劳务合作实施细则和入境劳工的管理细则,按照“政府统筹、组团入境、统一派遣、集中管理”的模式,分批逐步恢复中越跨境劳务合作事项。

劳务合作模式:建立跨境劳务用工“一对一”服务模式,中方负责收集企业用工需求,越方负责根据中方提供的用工需求组织入境劳务人员并建立入境人员信息库,跨境劳务服务中心对企业需求和信息库内拟入境务工人员信息进行备案。越方政府组织在备案信息库内的务工人员分批次组团入境,中方由边检、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入境人员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工作。隔离期结束后,由人社部门指定1—2家跨境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健康务工人员办理务工手续,并结合备案企业需求对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制度措施保障:

(1)人社部门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提供组织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的政策依据。

(2)人社、卫健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由市卫健部门对组织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管控情况、入境人员隔离容纳条件、核酸检测医疗条件等,做出每次允许越南外籍劳工入境人数的决定,并预测下一批次入境的间隔时间。

(3)建立企业使用跨境务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细则。由卫健、边检、人社等相关部门对企业使用和管理跨境务工人员的条件进行评估,符合疫情防控管理需要的企业方可到跨境劳务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申请用工。建立完善入境劳工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企业使用入境务工人员的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定期对企业使用入境务工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落实配套政策。

1.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服务市级重点企业,并建立“一对一”服务制度。对在自然年度内累计为市级重点企业推荐员工500人以上并达成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10万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服务期2年。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

2.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用工介绍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为园区企业一次性引进职工5人以上20人一下(含20人)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机构800元/人补贴,一次性引进2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元/人,一次性引进50人以上且就业6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至2000元/人。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每家机构一个自然年内的补贴累计不得超过20万。

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补贴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用工介绍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3.企业用工稳岗补贴政策。对列入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扶持企业,在扶持期内自主招聘新员工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由本级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500元/人。鼓励新录用人员稳岗就业,对于在重点扶持企业就业满一年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4.市外务工人员返乡探亲交通补贴政策。针对在市重点企业务工且时间达到1年以上(含1年)的市外务工人员,按照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的返乡探亲交通补贴。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支付。

5.“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建立“亲友带工”奖励政策。对介绍引荐亲友到企业就业的员工,按照企业奖励政策,本级财政给予企业奖励标准30%的补贴。

6.园区优惠配套措施。通过租房、购房优惠政策,优化公交路线等措施,增强员工归属感,吸引和留住企业员工。对夫妻双方均在园区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可以优先申请一套成套公租房。对在园区企业稳定就业2周年以上的劳动力,在市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商品房,凭契税发票和不动产证按已缴纳契税50%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根据园区企业员工居住地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线,在上下班高峰期增加公交车数量和停靠点。

7.优先安排子女就学。明确园区企业负责人、中层技术、管理骨干和普通员工的子女城区入学政策。在每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中,对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园区企业员工子女,有在城区就读需求的,按区域划分在城区安排就近入学;园区企业负责人、中层技术和管理骨干的子女享受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政策。

8.其他政策按照国家现行就业补助有关政策执行。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促进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江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项目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企业用工协调服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用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分产业板块建立企业急需岗位信息库和就业需求人员信息库,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分解下达招工任务,组织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实行“一对一”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制度。对全市有招工需求的企业落实处级领导挂点、市直单位负责的“一对一”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招工任务分解、考核通报和适当奖励制度。实行招工任务分解,各责任单位的招工任务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申报核实材料为依据。

(1)申报。市直责任单位为园区企业新招的员工,要先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进行姓名、身份证号、就业企业等信息登记,一个劳动力一年内只能申报登记一次。经申报的员工在企业务工满3个月的,计入招工完成任务数;对务工未满3个月离职或者转入其他企业的人员,不予以登记,也不计入招工任务。未经申报或者企业自主招收的员工一律不予以统计。

(2)核实。企业用工协调服务专班办公室定期到企业开展核实工作,核实时对照招工责任单位申报所登记的资料,于员工身份证件、工资表进行一一核实。经审核无误且务工时间满3个月的计入招工任务完成数。

(3)考核通报。每季度对各单位招工实绩进行认定,认定工作由市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兴市招商促进局和各园区配合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企业用工协调服务专班最终认定。认定后由专班办公室对招工工作进度和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4)奖励。对招工实绩认定排名前五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建立服务园区招工联系会议制度。由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集一次企业用工联席会议,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加强园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为企业员工提供吃、住、行、医疗、健身、休闲、娱乐、子女入托入学等基础性服务,为企业员工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要坚持“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理念,增强员工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要逐步提高员工工作待遇和福利待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加文化娱乐设施,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四)经费保障。

本级财政每年在年初预算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给予专班工作经费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活动、日常办公、大型招聘活动、其他招工活动、专项补贴以及考核奖励经费。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年。具体配套政策管理办法和招工实绩奖励办法另行印发。

人员用工保障方案【】

紧急解决前期110家失业动态监测企业缺工问题,优先解决其他“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缺工的基础上,逐步将辖区内所有用工企业缺工纳入保障服务范围,统筹全市人社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切实缓解用工难题,实行销号制度,确保行动成效。努力实现保障企业用工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双赢”,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3月29日——6月30日。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各县(市、区)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缺工数量、招工计划、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等用工信息,建立不少于50家企业缺工清单(附件2),确保全市缺工清单企业数不少于500家。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人社基层服务平台职能作用,对富余劳动力开展摸排登记,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建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给清单(附件3)。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大数据部门、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摸清应届毕业生就业求职情况,切实做到供需有效对接。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建立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制度,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备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四)建立人社政策服务清单。定期梳理人社部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人社政策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根据人社政策服务清单,协助办理政策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及时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对重点企业招用工后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就业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要主动服务,一并办理。

(五)强化招聘用工服务。充分利用“线下+线上+直播”等多种方式,积极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在滨州就业人才网设立重点企业招聘专区,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优先发布重点企业岗位信息。线下结合“2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牵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每县(市、区)组织不少于6场招聘会,确保活动期间全市解决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举办50场以上,帮助至少500家缺工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六)持续开展“三进四送”活动。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主体,加强与基层社会组织的配合,深入开展“三进四送”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或失业居民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促进他们通过此次行动尽快实现就业,缓解企业用工压力。

(七)拓宽解决用工渠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对招工数量多和效果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简化审批流程,及时落实职业介绍补贴等各项就业服务政策。

(八)鼓励学生实习实践。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组织各级各类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在校生,通过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缓解用工缺口。

(九)加大职业培训支持力度。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聚焦“十强产业”,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急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长期缺口较大的职业(工种),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备类职业培训机构等,采用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开展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做大“金蓝领”培训项目,解决企业缺乏技能型人才问题。

(十)推动实施企业间共享用工模式。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支持企业建立共享用工联盟,开展共享用工,提供共享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服务,保障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要积极推动全市共享用工平台搭建,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

(十一)加强人力资源区域协作。选择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市,加强城市间人力资源流动。在活动期间,组织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重点企业代表等赴黄河流域人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市加强沟通交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有效解决我市企业缺工难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人社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检验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要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调度督导。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排辖区企业缺工、劳动者求职情况,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缺工数量和类型等内容,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确保有的放矢。市人社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请各县市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4月8日前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每周四汇总员工规模、企业类型等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解决用工数量及渠道、缺工数量及原因等重点企业用工情况以及“四张清单”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市人社局每月通报各县(市、区)用工服务情况,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市人社局将对县(市、区)报送的“四张清单”逐项分析,对政策清单及时调整并通过局官网、市就业人才网,滨州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滨州智慧人社app对外公布。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攻坚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同时,宣传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的重点企业,树立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其他重大情况及时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工厂春节期间人员保障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20xx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四十天。为做好我公司20xx年春运工作,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条件,保证旅客走得及时、安全,科学有效地防止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紧张,圆满完成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保障任务,结合本公司实际,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指挥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质到位、施救及时,提高道路运输事故快速救援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旅客滞留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春运期间我公司道路交通运输状况安全、有序、畅通、便捷。

为切实加强我公司春运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安全、顺利、有序地推进春运工作,特成立公司春运工作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春运期间,我公司现有县内客运线路二条,每天投入营运车辆七辆,一般情况下运力足够保障,如遇有雨、雪、雾、低温等恶劣天气特殊情况,发生运力不足或者其它突发事故,我公司还另外配备适量的机动运力作为应急之用,参与公司的应急车辆由贵exxxx、贵exxxx、贵exxxx、贵exxxx、贵exxxx成共计5辆组成。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要经常保持技术状况良好,按时进行例检、审验,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岁,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春运期间,容易出现雨雪雾、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天气,造成道路封、堵、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影响班车正常发车或停班,造成旅客滞留的情况;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者肇事,旅客急需疏送。一旦发生以上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做好社会公告、旅客分流安置等工作,并确保储备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迅速投入使用。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了解事态发展情况,做好相应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各春运车辆从业人员、应急车队救援人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随时待命。

1、参与应急救援的客运班车简单配备普通应急药品、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如车辆发生事故或路堵时供旅客使用,停车时间过长,关闭窗户,车内有空调设备的必须开启空调,保证车内温度适宜。

2、公司充分利用车辆监控平台与车辆司乘人员之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如遇车辆无法按时返回,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告知预测返回时间。如期间有等候旅客,应及时做好等候乘客的解释、安抚工作;若延误时间过长,不能及时投入营运,等候乘客较多,旅客严重滞留,为防止发生问题,公司应向上级部门申请同意,立即派应急运力顶替发班。

3、出现车辆故障或事故,出现旅客严重滞留等事件及时逐级上报,在取得上级同意后,由春运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机动运力,在短时间内赴突发地,配合、协助做好输送、分流旅客工作,故障车辆应立即拖至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上路。

4、春运期间正值严寒季节,雨、雾、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如雨雪天气影响车辆运行,造成旅客滞留,应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安抚工作,并向公司报告处理。

(二)信息发布。

通过车辆监控平台、乘务员宣传、信息网络、宣传喇叭等方式,及时发布气象、路况、班次等春运动态信息,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旅客理性选择出行时间,共同创造良好的春运和节日期间运输秩序。

春运期间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值班电话xx。

要保持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掌握辖区运力储备情况,接到应急救援报告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当前,受梅雨季节强降雨影响,xx市运河水位创出历史新高,外围河道水位大幅高于粮库地面,致使部分粮库受淹,防汛工作进入紧要关头。7月3日下午,省x在xx组织召开了苏南苏中粮食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陈杰局长就做好粮食防汛工作提出了"三个确保一个加强",明确要求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粮库不进水,确保损失最小,确保灾情不再重现。根据市委、市x的要求和省局的指导意见,xx市x出台五大措施全面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周密部署防汛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在x的统一领导下,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摸清情况,加强巡查,逐个库点排查险情;做好防汛器材、物资、队伍的准备;遇有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预案开展自救,并立即上报当地x和上级主管部门;强化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全天候畅通,汛期每天上午九点前报情况,重大灾情险情随时随报;强化科学安全抢险,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摸清库区粮食状况各地区各库点要及时摸清、掌握受灾库点的粮食状况,包括粮食数量、粮食性质、受灾受损程度,根据粮权属性分别向x部门及有关单位汇报。同时,各地区各库点要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力求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本库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受灾粮食处置方案。

科学处置受灾粮食为防止没有受潮的粮食因底层潮气的传递而受损,各地区各库点要趁雨停间隙抢运转移在库粮食,腾仓并库,减少风险;充分利用仓储作业设施,整晒烘干受潮粮食;积极联系销售渠道。

分类作出相应处置各地区各库点针对库区内粮食的不同性质,分类处置。对受灾的中央储备粮,包括临时储备的托市粮,要及时与中央储备粮江苏分公司取得联系,如实汇报受灾情况,进行沟通、协商,按必要的程序进行处置。对受灾的地方储备粮,要及时向当地x、财政进行汇报,有关腾并费用、受灾损失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

切实降低经济损失对已投保的受灾受损粮食,各地区各库点要全过程留足受灾影像资料,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申请现场踏勘,进行受损评估,尽力争取理赔。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按照《市20xx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推动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扶贫中劳务组织化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劳动力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协作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从自发输出向精准输出转变、从无序输出向有序输出转变、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省外输出贫困劳动力10人,省内输出贫困劳动力20人;市帮扶劳务输出或就近就地就业5人,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5人;组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场,送岗下乡活动15场次。

(一)夯实基础。依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底数和就业状况。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采取网上、微信、电话等联系方法,对贫困劳动力逐一开展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做好汇总工作,掌握贫困劳动力培训现状及需求。

(二)市对口劳务协作。一是充分发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线上为贫困劳动力提供用工岗位,同时通过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等各类活动发布用工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二是依托市现有成熟的劳务输出品牌及输出基地,带动贫困劳动力多渠道有效转移就业。三是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依托市成熟培训机构,分类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准培训水平。四是发挥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的创业服务功能,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项目、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创业帮扶措施,实现创业脱贫。

(三)市扶贫劳务输出。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输出地和输入地要切实履行政府推动职责,搞好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主动与输入地建立跨省有组织扶贫劳务协作机制,促进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

(四)加强外出服务保障。以权益维护和稳定就业为主要工作内容,加强与输入地人社部门对接,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举办扶贫专场招聘。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网上发布用工岗位在线招聘,同时定期开展送岗下乡活动,适时在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区域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岗发布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帮助贫困劳动力找准从业定位,推荐适合的工作岗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扶贫劳务协作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统筹协调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

(二)实行动态管理。输出地要主动与输入地进行联系,定期进行信息数据交换对比,确保双方数据精准,口径统一,并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及时反应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措施,宣传积极就业理念和就业文化,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推广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搞好督促检查。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扶贫劳务协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本县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对工作重视,任务完成好地方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工厂春节期间人员保障方案范文

4、客服部联系各公司节日期间到大厦值班、加班的人员名单,报保安部备案。

2、按照各公司提供的节日加班值班人员名单核对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6、节日期间进出大厦顶层平台的,必须上报总值,经总值同意后方可进入;

7、节日期间进出大厦的车辆,一律凭有效的停车证及车卡进出,无车证车卡的车辆禁止进入,特殊情况下经部门领导同意的允许进入。

1、严格按照部门的巡视路线及巡视时间进行巡视,不得漏巡及倒签;

2、对重点区域重点巡视,特别是施工区域、外围、至高点及各楼层机房的巡视;

3、检查各楼层门户是否锁好,关闭楼层窗户及公共区域照明;

6、政府部门人员及公司领导(股份公司、人寿中心、养老金、国寿投)到广场检查工作或者来访时,必须核对身份,身份核对明确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部门经理,后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由值班领导或中控人员陪同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照相存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1、驻场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保安公司及广场的各项规定;

2、所有驻场人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遵守请消制度,按时返回广场;

4、禁止邀请朋友、亲人等人员到广场住宿、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管好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不去;

7、中控换班及加岗人员,服从领班的岗位安排,做好各岗岗位职责的各项工作。

1、春节期间(年三十至正月十六)广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燃放者将其劝离广场区域,a座、b座及公寓大堂临时增配灭火器各8具备用。

2、、发生火灾报警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火情确认;

3、巡视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做好设备的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4、每日对重点区域的巡视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做好巡视记录,排除安全隐患。

1、做好公共区域钥匙的借用管理,并检查现场房门是否锁好;

3、顶层平台钥匙禁止外借,必须使用时经主管批准后值班人员到场开启,做好使用登记,人员离开后将门锁好。

4、大通门禁卡使用时,必须经总务处领导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启用,做好登记工作,人员离开后锁闭门户。

3、易燃易爆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禁止放在大厦过夜,必须当日清离大厦;

1、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总值和部门领导,并通知应急人员做好准备;

2、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及重要物资,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4、照相存档,留存证据备查,书写事故报告;

5、及时报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的准备工作。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为切实发挥就业服务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三张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辖区内“十强”产业、“四上”企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缺工企业、人力资源情况,建立缺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用工服务专员“三张清单”,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一)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村、居),要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缺工项目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二)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各区县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三)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前期已对用工服务专员进行调整充实,要进一步发挥人社用工服务专员作用,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强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企业用工,既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又关系就业工作大局,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既要立足当前、尽力而为,强化服务保障,着力缓解供需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加强系统谋划,做到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把企业用工保障专项服务行动作为就业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用工服务专员、“网格员”的作用,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同向发力、分工合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三项清单”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突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劳务人员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委托单位(甲方):劳务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施工区域:合同金额:

劳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承揽合同规定,为防止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主动向甲方获取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传达到乙方员工,教育员工遵守。

2、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教育。

3、乙方必须作好危害和环境因素辩识,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污染控制措施、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劳务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及时查处现场违章和隐患。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现场管理员应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4、乙方必须作好劳务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记录。新招(更换)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要有一定的学徒期,才能独立上岗操作,同时必须向甲方区域部门书面报告并经甲方进行分厂、工段、班组安全培训。特殊岗位应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

企业用工保障措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用工难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以下简称《支持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探索建设适合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产业工人队伍新经验,全面推动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以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鹿寨县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开展,边试边行。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

(一)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

(二)各县、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按网格管理模式,将用工服务延伸下沉至重点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重点企业或院校。

(一)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

制定《柳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县区级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工作组和工作专班。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3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自治区专项行动指挥部。

调查摸底,收集服务需求(4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投促局、税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向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各行业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结合柳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由各县区工作组和工作专班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企业内部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分析研判本地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需在3月20日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组织实施,开展各项服务(5月―11月)

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整体推进,明确时间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7日前各县区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市级指挥部,市级指挥部按照自治区指挥部工作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汇总报送阶段情况。柳北区作为区级试点单位,每月报送工作进度,6月20日前报送阶段进度情况,8月20日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在专项行动中注重总结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深入挖掘行动中的有效方法和亮点,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至市级指挥部,汇总全市情况后上报至自治区指挥部。对于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巩固提高,建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走过场“一阵风”。

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投资促进、工会等部门资源,制定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一)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多形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专项招聘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可组织企业带岗下乡镇、进小区、进校园和市外招聘等。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就业优势,利用“柳州人社”公众号、农民工远程招聘视频系统等,开设线上招聘专区、举办直播带岗招聘会等,实现云端揽才,拓宽就业信息推送渠道,促进供需双方快速达成用工协议。

(二)开展“技能广西行动”。发挥企业培养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培训机构结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大型企业利用内部培训中心或依托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主开展本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支持开展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并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培训补贴。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吸纳就业的用工主体(包括就业帮扶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协议,由用工主体用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

(三)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龙城金蓝领”培训计划2。0版本,积极落实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坚持在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企业技术带头人,各县区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部分补助。各县区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第二届“龙城杯”职业技能大赛第七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全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挖掘好苗子。

(四)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依托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师资和技能人才培训,精准对接家政、建筑、米粉企业输送技能人才,实现培训即上岗,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做好劳务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展示劳务品牌形象,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擦亮劳务品牌名片。

(五)建立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托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组织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批30―50家),在全市935个行政村(社区),与村集体建立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形成人力资源网格化服务模式。搭建县区将劳务协作平台,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结对子”,推动用工信息共享。

(六)落实各项惠企补贴政策。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七)优化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不断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子女出行、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工信、市场监管、投促、农业农村、住建、统计、工会等部门,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会商解决,加强与市级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指挥部的沟通汇报请示,及时答复企业。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站、微信平台、新闻发布等渠道,加强稳岗用工、就业培训等惠企政策宣传,主动向媒体提供专项行动开展动态、典型经验以及有影响力活动事项的新闻素材或稿件,展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稳岗稳就业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强化督促落实。对照专项行动任务目标,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压实各县、区责任。加大跟踪推进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方及时提醒、通报、约谈。

用工保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摸清企业缺工情况,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以“十强”产业、“四上”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稳定。

(一)建立三项清单。

1.全面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局等部门,汇集“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名单,形成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企业服务名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名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组织企业通过青岛市企业急需紧缺用工对接平台填报缺工信息,或将岗位需求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措施做好就业服务。

2.强化人力资源数据归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纳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运用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有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大力收集求职者信息,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劳动者,要将其求职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进一步丰富全市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匹配奠定基础。

3.发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企业数量,选择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用工指导、需求发布等服务,企业有需求也可随时联系就业人才服务专员,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提供精准就业人才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立督导联络员制度,为每个区(市)安排1名处级干部作为督导联络员,协调解决区(市)在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专项活动。

1.密集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20xx年青岛市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摸排,利用100天时间,分行业、分领域、分专业、分群体举办各类特色招聘专场。全市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其中组织民营企业招聘专场100场。依托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青岛人才网,举办“青岛市20xx年综合性人才招聘会”等现场招聘会13场,“我为企业找人才”系列线上招聘会10场。聚焦我市13条重点产业链,与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业的系列招才引智活动。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企业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招才引智名校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蓝洽会”等促就业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校企联动联合等形式,联合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举办青岛市重点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洽谈会,开展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服务外包等精准服务,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建立服务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机制,调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和专业方向,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组织技工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技校生上岗实践,解决企业用工缺口。调整和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加大校企合作和招生力度,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的急需紧缺用工需求。

4.举办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大会。加强与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和对口协作地区对接,搭建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院校间开展劳务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储备和供给。到20xx年底前,在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以及我市对口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不少于100个。

5.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政策。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用活用好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培训。对接乡村振兴攻势,推广乡村技能培训夜校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流动课堂,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训便利度。全年开展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

6.启用灵活就业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创建、市场运作”的原则,创建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依托平台建立灵活就业岗位和人员信息库,开展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扩大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社保等政策供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7.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集中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动态跟踪服务台账。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体系,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咨询等精准帮扶,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搭建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校企合作渠道,为院校、企业、学生提供岗位对接、补贴申报、提升能力等“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用人育人难题。

8.开展共享用工对接服务。通过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共享用工需求,将具有工作性质相近、工资待遇相近、技能要求相近等同质化特点的员工通过系统匹配,提高用工效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共享用工指导,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明确释明法律边界,妥善处理共享用工劳动关系问题。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搭建“hr线上直通车”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招聘服务环境。强化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合作地区有关单位、机构关系,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派出技术人才、建立培训基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为劳务合作地区就业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整合资源促进东西劳务协作。

2.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机制。鼓励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学历与技能双元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3万人以上。大力实施青岛市职业院校“领航计划”“扬帆计划”建设项目,着力在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优质专业。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指导,为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工资宏观调控指导,落实最低工资调整工作,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主要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变化相匹配。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提供决策支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市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市)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提升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通过引入ai远程招聘系统,实现岗位实时发布,面试实时进行,数据实时统计,人岗实时匹配,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推广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劳务人员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临时用工协议时间:经协商,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2、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3、甲方按元/天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5、协议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赔偿。

6、乙方被雇佣时必须明确表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得隐瞒,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7、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8、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临时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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