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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总结汇报(专业12篇)

时间:2023-11-27 08:11:09 作者:FS文字使者机构编制工作总结汇报(专业12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和总结出工作的规律和模式,从而做到事半功倍。考虑到大家在写月工作总结时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下面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总结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津编办发〔〕125号、津编办发〔2012〕126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完善档案、纠正问题、建章立制等方式,对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含工勤人员)和编外用人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自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机构设置审批文件完整,机构实际设置情况与审批文件相一致。主要文件如下:

2.《关于分校调整的`实施意见》(津党教[1992]108号);。

4.《关于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津党[]19号);。

5.《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4]124号)。

经核查,我校实际设置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隶属关系、主要职责、经费渠道、内设机构、批准文号等均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内设机构规格、增设或变更内设机构等情况。

二、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我校对编制、实有人员、超(空)编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精神,确定事业编制数为2556,其中管理岗位数383,专业技术岗位数2045,工勤岗位数128。实有人员情况为:管理人员273人,专业技术人员1214人,工勤人员209人,合计为1696人。实际使用编制的类别与审批文件一致,人员调整均按规范程序办理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实有人数在规定的编制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四校合并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工勤岗位实有人数超过编制数,但随着自然减员近两年内将调控至编制数以内。

三、领导职数及领导干部情况。

我校为正局级事业单位,厅局级正职职数为2,现有2人,厅局级副职职数为7,现有7人;县处级正职42,现有40人,县处级副职职数83,现有60人;乡科级正职职数153,现有126人,乡科级副职职数58,现有43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四、编外用人情况。

经核查,我单位没有编外用人情况。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江苏省xx市编办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做好20xx年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统计模式,领会年报工作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召开县区编办年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填报说明",统一数据口径,明确上报时限。

组织机构编制年报统计业务培训,对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年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本年度年报的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规范填报格式,对填报中的疑点难点进行解答释疑,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年报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县区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据负总责,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健全实名制数据年报工作网络。

xx市编办按照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要求,对实名制系统中单位的台帐、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同时对各单位上报的个人信息变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与机构编制台账、报表等数据的'一致,确保年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控编减编工作,河南省xx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有关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为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市编办按照专题专案方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推进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即统计数据向实名制数据转变,统计数据汇总向综合管理转变,年初统计数据向可追溯历史的转变,为确保统计质量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20xx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上报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查数据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和核查数据的一致性;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和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审定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印发专门通知明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严格按照《关于xx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均以此次改革后印发的“三定”规定及相应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填报。分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单位一套报表,不得几个单位合并报表。各主管部门先对下属单位的报表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印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可单独报送,但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对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xx〕15号)的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通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低保股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一、努力完成省市督办目标任务。

(一)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完成20xx年度省政府重点督办目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0号)“今年,省政府目标办把城市低保月均补差达53元”的精神,我们加强了对城镇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勤把审核关,并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全县目前有低保对象4680户,10237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28.3万元,人均月累计补差达53.16元,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的督办目标任务。

(二)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xx]30号)和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低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民发[20xx]45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县征地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经反复核实,及时将已申请,并按低保程序审核的381户、762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二、动态管理,规范运行。

(一)理顺关系,建立低保评审制。为了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在各居委会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程序施行全过程评审。同时,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了申请承诺、收入申报、审批程序、资金核发、定期走访、数据统计、资金管理、资料归档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这样,使我县城市低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二是实行阳光作业,每个居委会建立公示栏,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对象、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工作要求上坚持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低保标准尽量提高,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的原则。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三级审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

(三)积极推进分类施保。3月,对全县已享受的4834户10038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已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分类登记,共分为特困(含“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困难、较困难的a、b、c、d四大类,不搞平均主义。重点对a类人员补差到位及个别可突破保障补助标准,然后再由b到c、d,按家庭收入据实补差,重点对特困家庭中重病家庭实施医疗救助。到目前,全县共为100户发放医疗救助7万元。同时,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城乡特困户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蓬委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用资12万元,为442户低保户实施了医疗保险。

三、低保信息网络管理已初步建立。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基础数据普查和建立低保信息数据库的通知》(川民发[20xx]89号)文件下发后,一是5月份组织130名工作人员对全县低保基础数据进行普查和收集,确定应普查的对象,即:

1、已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

2、向当地居委会提交了低保申请,经居委会初步审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需进一步审核的家庭及其家庭成员。二是以县级为数据库中心,及时将全县低保对象普查资料和低保对象档案纳入微机管理,并按《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要求认真录入低保基础数据库资料。三是按《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库审查表》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低保信息化建设统计表》,要求认真校对数据,及时与省厅低保处实现数据并网。6月底,已初步实现了我县低保工作信息网络化管理。

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控编减编工作,河南省xx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有关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保障工作。为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市编办按照专题专案方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推进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即统计数据向实名制数据转变,统计数据汇总向综合管理转变,年初统计数据向可追溯历史的转变,为确保统计质量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20xx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上报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查数据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和核查数据的一致性;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和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审定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按要求报送数据。印发专门通知明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严格按照《关于xx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均以此次改革后印发的“三定”规定及相应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填报。分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单位一套报表,不得几个单位合并报表。各主管部门先对下属单位的报表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印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可单独报送,但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对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xx〕15号)的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通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

根据省市编办统一部署,湖北省xx市襄州区编办采取多项举措,顺利完成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会议召开后,区编办立即行动,从科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年报工作小组,同时下发文件,对全区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是强化规范操作。在安排部署年报统计工作期间,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工作要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分管领导带领组织工作人员,对20xx年度统计工作的填报范围、填报内容以及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机构编制统计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到遇到问题及时解决,统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严格核实数据。严肃统计年报工作纪律,切实按照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结合省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对本区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情况,重点对实有人员变动情况,与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台帐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年报数据准确无误。

四是开展统计分析。将20xx年全区现有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据与上年度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对比和全面分析,客观评价本区机构编制管理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资料。

自“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xx市编办积极钻研、多次尝试、认真操作,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工作。

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基础上,准确掌握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内容、口径、指标设定、操作流程、操作权限、更新说明、注意事项等。

依据市编委、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机构编制调整、领导任职、人员调动等文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机构人员编制事项,经呼伦贝尔市、自治区编办按权限审核通过后,及时对“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实现了用编申请、用编审批、编制使用、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的动态化管理。

以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据,深入挖掘其统计分析功能,科学分析全市及各单位人员状况,既为每年的拟定招录计划把好入口关,又为市委、政府和编委领导决策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参考依据。四、发现问题,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在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中,发现此系统人员异地划转过程中存在遗漏或重复现象,针对此问题,我们建议由自治区编办出台人员异地划转的相关规定,对“减员出编”、“增员入编”人员办理程序和手续做出指导性规定,同时对办理时限进行明确,确保人员异地划转无“丢失”、“重复”现象。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十五届十七次全会要求,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为建设锦绣**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持续在《**融媒》《**党建网》《**机构编制》各大门户网站开辟学习专栏,再次掀起《条例》学习高潮。

2.坚定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归口管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县委编办的政治属性和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意识,依法、依规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市场监管驻镇派出机构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厘清了县直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考核分工、经费保障方式和人员流动管理规范等,夯实了实行所长负责制和部门管理为主、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机制,推动了派出机构接受驻地镇党委政府日常管理和统一协调指挥实施镇综合行政执法。

2.积极探索深化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执法工作,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实施镇级综合执法“三张清单”事项95项。创新建立“村社区吹哨、执法队报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报批城关、涧池、平梁、蒲溪四个镇综合执法队作为全市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先行试点单位,确定为副科级机构,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组织召开镇综合执法推进会议,为执法队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服装。

3.统筹编制资源服务教育事业发展。对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各阶段在校学生数、班级数、课程设置及教职工在编在岗情况、教师承担课时情况、教职工流转去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批准设立县第四幼儿园,动态调整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50名,解决四幼、恒大、凤台等学校因开园、生源流动扩班补充教师问题。

报批规范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机构设置;

优化了县委组织部内设机构设置;

落实县文旅广电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调整优化了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三个群团机关的编制资源配置,将其3个群团机关使用的行政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进一步统筹盘活全县行政事业编制资源。

统筹编制加强文化产业工作力量,明确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及编制配置;

调研论证报批县政府教育总督学、县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领导职数设置等方案。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1.稳妥推进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机构设置调整。按期落实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由林业局管理为主调整为公安局管理为主,圆满完成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下达县林业局行政编制2名,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股,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

2.统筹做好了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调整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了纪检监察“三化”建设改革,同步统筹做好了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报批落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由11个整合调整为9个,明确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各1名。

4.积极做好陕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规范报批。贯彻落实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将中共**县月河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县月河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规格,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核定**经开区工委、**经开区管委会领导职数2正3副。

5.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动与县司法局对接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设置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编制配置,对近年来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确保我县按时按要求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工作。

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努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对7个部门申请使用事业单位周转池编制进行调研审核,批准县融媒体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使用周转池编制11名,用于招录引进紧缺人才,为调整干部队伍结构提供了保障。

为县外调入、调出县外及县内流动的354名机关干部办理了工资转移及上下编手续,为退休、辞职、辞退的122人办理了下编手续。

五、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1.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和实名制管理。按照中、省、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核查程序、严把五个环节,历时2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任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目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五有四统一”要求,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册》和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台账,做到系统、管理册、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实现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人册一致,册机相符”目标,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控编减编提供了坚实基础。

2.做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四有四公开”建设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要求,进一步改进优化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共受理核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15家、变更登记47家、注销登记17家。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全流程网络监测,对年报时限、质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共下达催办函3份,行政处罚决定1份,圆满完成纳入登记的174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3.做强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扎实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职能,重点对上年度年报交叉评审得分靠后及涉及改革的部分事业单位共11个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依法予以网上公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起草了《**县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办法》,聚焦行业执法、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对县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所属12个事业单位开展履职评估,履职评估考核结果在机构编制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直接应用。

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1.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在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与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接,联合下发了《关于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巡察主体及对象、方式方法、巡察内容及结果运用,通过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2.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工作。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明确了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举报方式、举报电话、接访责任领导、接访股室及办理要求,为依规依纪依法受理信访举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把机构编制督查和机构编制审批放在同等位置,树立“向监管要效益”的思想,对工作中发现和审计反馈的县林业局、蒲溪镇、漩涡镇等单位违规设置机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七、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积极参与市委编办举办的党史故事颂读、党史知识竞赛、党史专题征文比赛,县委宣传部举办的红歌大合唱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党的建设统揽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追寻足迹学党史、不忘初心强党性”实践教育活动、“祭英烈、学党史、知党恩、强党性”和“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红色教育活动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组织生活方式和活动内容。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批评诫勉谈话频次,教育干部适应从严管党新常态,律己担当干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对标组工干部标准,以“六有”干部队伍建设为载体,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常态化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持续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开展节约型机关、健康机关、市级无烟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

2022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将继续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持续巩固各项机构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四化”进程,不断优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努力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中共东郭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编办的正确指导和关心帮助下,扎实抓好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构编制效益;积极稳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我县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县事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委编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并下发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扎实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到农业、教育、卫生、住建、交通、水务、林业、财政等系统开展实地调研,做好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目前各部门(乡镇)已完成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申报方案的报送。县委编办严格把握政策尺度,拟定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已完成x家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占事业单位总量的x%。

(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按照全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县委编办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抓好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按时完成“三定”规定的印发。涉及改革的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职能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资产物资移交等各项工作。通过改革有效充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理清了体制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衔接。通过改革共调整整合职责x项,加强职责x项,划转行政编制和行政人员x名,为食品药品执法机构调剂编制x名,整个改革工作在已全面完成。

(三)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调研工作。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我县抓紧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对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与试点镇党委政府和法制部门进行了沟通,抓紧做好试点方案的拟定。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构编制效益。

(一)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编制前置管理,切实控制财政人员增长,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完善与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存量,现有编制潜能大幅度提升,消化行政超编工作成效显着,全年消化行政超编x余名,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实现了负增长。开展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通过组织解聘和自愿辞聘x余名。积极参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抽调专人参与实地清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抓紧做好“12310”机构编制网络举报平台建设,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我县严格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不新增机构编制的要求,机构编制基本实现内部调剂。一年来,共有近x余项涉及新增机构编制、提升机构规格的事项未获批准。20审批设立的事业机构仅x个,较去年相比减少x%。对需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事项主要采取更名、增挂牌子、内部调编、明确职责等方式。撤销整合部分事业单位,精简机构数额,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撤一建一”模式,坚决不突破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对全县未核定领导职数和未设立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领的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进行规范,有效遏制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行为。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除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增部分内设机构外,行政机构、编制、职数均无增加,同时对市编委下达我县的三批政法专项编制予以分配落实。

(三)完成控编减编方案制定。按照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完善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可行的.工作计划,控编减编工作有序推进。

三、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业务培训会,对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完成信息入库工作并用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目前,正组织各单位对在编在职人员信息进行校对核实,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力争在市上实名制管理系统开通运行前完成数据核实工作。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工作,将实名制管理与上下编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信息网络中心配齐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机构编制信息变化和上下编管理实现了网上操作,对遏制机构编制违纪,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

四、全面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和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经费和两年的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目前相关费用已经到位。不断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宣传登记法规,提高认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截止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全部实行网上操作,共登记事业单位x家,网上登记率为x%,年年检工作基本完成;扎实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域名注册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注册工作,目前已完成x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注册缴费工作,正抓紧督促各单位进行集中注册。

五、切实提升机构编制保障能力。

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县委提出的“xxx”战略,全力保障各行各业人才引进和调整的用编需要,圆满完成了公务员考录、事业招聘事业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等人才引进工作的用编审批,为县人才储备中心调剂储备事业编制x名,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我办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并根据退役士兵特长,拟定安置方案,共安置退役士兵x人,被县政府表彰为xx工作先进集体;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为理顺公安机关职责和机构设置,对县公安局“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

六、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一)实行领导职数前置管理和编制结构化审查。为有效遏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我县实行科级以下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并将领导职数使用与干部任免、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明了工作纪律;在编制前置审批方面,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程序,探索开展编制制结构化审查,对各部门(单位)申请编制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人员的年龄、学历、岗位进行了明确规范,将待入编人数和减员趋势纳入编制申报管理范围,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二)加强编外用工管理。针对我县编外用工不规范现象,县委编办会同人社部门,抓紧拟定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编外人员的聘用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在部分事业单位探索后勤人员社会化管理,效果良好。例如在xx单位核定后勤人员控制数,将管理人员编制和后勤人员控制数分开核定,后勤人员实行社会化招聘,增强了编制使用的灵活性,进一步减轻了财政负担。

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国梦”主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编办将为“xxxx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作为活动的目的和出发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强化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能力测试,开展业务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评估。

二是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拟定和报批工作。

三是按要求和进度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开展改革前期调研。

四是全面落实控编减编制方案,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消化超编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和年审工作,制定并出台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六是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按市上要求和进度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四部门间的协作管理机制。配合市上做好编办网站建设和“12310”举报平台建设。

七是全面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抓紧完成中文域名注册任务。

八是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XX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按照《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xx县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着力推进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我县围绕xx办〔xx〕xx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县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主要做法是:

1、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编委办在第一时间向县编委领导汇报,编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吃透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为贯彻落实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县编委领导组织编委成员以及县编委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并通过会议、研讨等形式保证人人都能吃透文件精神,做到掌握精神不曲解、贯彻精神不截留、执行精神不走样。

位上报材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有力,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取得实效

近年来,县编委办和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前移管理关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严格维护机构改革成果。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类机构改革精神,能够按照经上级批准后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全县各机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下发的“三定”规定执行。设置内设机构总体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尤其在2017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没有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2、机构编制管理把关到位。一是严格控制单位机构增加。全县设置工作部门x个,部门管理机构x个,管理事业局x个;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x个,县政府管理事业局x个。全县共设立事业单位xxx家,其中含科级事业单位xx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xx家(含上级尚未审批事业单位),无违规审批成立机构。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全县共核定行政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全县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三是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全县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xx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xx名,实际缺额xx名。我县大多数机关单位实现编制空缺,超编进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深入调研,排查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

自xx年以来,我县经过几轮县、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机关主要职能转变已取得了较大成果,经济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完善,但随着县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在实际运行中,仍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行政机构整合尚未完全到位。按照xx年县政府机构

改革精神,我县撤并了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农开局,重新整合组建县农委;撤并了县建设局、城-管局、房产管理局、拆迁办,重新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由于整合单位职能差异较大、传统习惯等原因,这些新组建部门未能真正整合到位,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仍然独立运行。

2、部分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明显。如县教育、卫生、

水利、民政、建设等部门,由于行政编制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其局机关内部行政机构与下属事业单位混为一体,使很多单位实名管理无法一时落实到位。由于行政人员比例小,事业人员偏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实质上承担的是业务科室的工作,履行的是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难以完全到位。同时,由于人、财、物均未真正独立,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一级法人真正的独立开展工作,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困难,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超编进人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国家政策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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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集合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于2020年8月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党机构编制工作进入新阶段。《条例》共8章,共33条。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我党制度建党的另一个重要文件,重点突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而且重点是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没有系统规范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公布也是我们制度建设党深入的必然要求,明确了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基本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行为。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优选

20__年,我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按照单位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单位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上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__年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

20__年,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以此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在思想上与单位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我在工作上除了学习政治理论外,重点是学习单位的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及业务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单位的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及基本业务知识与技能,增强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与时俱进,增强大单位观,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完成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二、开拓创新,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我是单位出纳,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人事、工资关系管理、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20__年主要解决了村上的灌溉渠问题。工作期间我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它,务必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推动单位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人事、工资关系管理。我树立服务意识,搞好后工作,为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加强,努力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按照领导要求做好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工作。做到管理高效,切实便民利民;公文做到及时准确流转,应收不漏,急件急办,为退休干部、扶贫困高效处理提供前提条件。

由于自己认真努力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绩,本人被评为,本人所在单位被评为。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努力工作,各方面都有进步,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比如:学习还不够,工作细节考虑不够周密,组织能力还有待提高,自身执行力还需要加强。这些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提高和改进。

四、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对自己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实现单位各项工作发展的同时也发挥出个人自身价值。一要勤奋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国家政策法律和单位工作精神,学好科学文化与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本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提高素质,从业务学习、业务知识培训上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改正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认真努力工作,做好单位下达、布置我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20__年已经过去,展望新的20__年,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掌握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求真务实,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我区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年机构编制工作总结集合

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机构编制集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于2020年8月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党机构编制工作进入新阶段。《条例》共8章,共33条。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我党制度建党的另一个重要文件,重点突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而且重点是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没有系统规范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公布也是我们制度建设党深入的必然要求,明确了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基本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行为。

中共中央发行了《中国共产党机构制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追责。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四)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五条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五)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上述单位厅局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并以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审定地方行政编制总额、机构限额和职能配置的重要调整,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的设置。

(八)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九)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研究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

(十)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第三章 动议。

第八条 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

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四章 论证。

第十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论证。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有利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有利于推动各类组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十一条 机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能够与现有机构的职能协调衔接。

统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应当同中央基本对应。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地方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地方可以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设置和调整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 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

第十三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五章 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应当按程序报批,严格遵守管理权限。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必须报党中央审议批准。

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需报上一级党委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按程序报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授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

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机构限额由党中央统一规定。地方党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由有相应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在审议后应当向上一级党委请示报告,上一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主要就以下内容对机构编制议题进行审议:

(一)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

(五)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

提请审议机构编制议题时,有关部门应当对照前款规定逐项作出说明。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实施工作由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并对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 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下级党委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任务的情况,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主动协调解决,超出权限的应当按程序请示,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决定。

各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条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

第二十一条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采用科学方法,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必要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督查。

第二十六条 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下行为:

(四)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伪造、虚报、瞒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信息和核查数据;

(六)实施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权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

对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和纠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及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追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大胆推进改革,强化服务保障,圆满完成了上级所赋予的各项任务。

1、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得到巩固。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锡编〔20xx〕46号),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小组。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汇报会、座谈会、个别访谈、民主测评、资料查阅和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市经信、信电、商务、科技等4个部门和江阴市进行了现场评估,重点针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编制限额管理、部门“三定”规定和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进行了检查和评估。5月初,省编办评估组一行到我市进行现场评估,对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情况表示满意,特别对我市探索实行编制规范管理和总量控制、存量优化的做法和成果表示肯定。二是组织举办了政府机构绩效考核评估创新专题研修班,来自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市各相关部门承担机构编制工作的处室负责人,以及被列入国家和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的负责人等共50余人参加培训。又组织17名同志赴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了为期21天的第二阶段的国外培训,为逐步建立具有无锡特点的政府机构绩效考核评估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2、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我市各市(县)、区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按方案组织实施到位。改革后,街道在职责上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注重与社区建设、社区扁平化管理的有效对接与互相促进,在内部建设上着重加强了机构综合设置,在运行机制上着重理顺了上下层级之间的关系。在做好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合理调整了我市的城管体制。目前,全市各市(县)、区均已单独设置了城市管理局,城区城管执法队伍实行了垂直管理,市、区、乡镇、街道关于城市管理的职责分工已经明确,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

3、经济发达镇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江阴市徐霞客镇作为中央确定的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方案于12月中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宜兴市丁蜀镇作为省确定的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单位,改革草案形成后已与省编办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宜兴市委、市政府正在按省编办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研究。

4、“双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市级机关及市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有效推进。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我们与市财政局多次沟通协商,形成了市级机关编外用工指标核定办法,提出了各部门指标核定的具体意见,4月底,以市编委名义下达给了各部门单位。6月底,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共撤并转事业单位108家,占总数的27.8%;核减事业编制3943名,占总编制的26.2%,圆满完成了清理规范的目标任务。7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市(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推进会议,10月底前完成了各市(县)、区清理规范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两市(县)七区共减少事业单位133家,精简比例为13%,核减事业编制3813名,精简比例为20%。目前,《无锡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已制订完成,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5、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准备工作有序进行。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文件下发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研究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办法。应邀参加了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我市近年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做法。

6、行业体制改革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全力配合、保障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全市市(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全面完成,会同人保局、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补充卫技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效率。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幼儿园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调查摸底工作,为学前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及其体制调整奠定基础。调整房屋产权登记体制,会同市人保局、房管局对市区、滨湖、锡山、惠山的房屋产权登记职能进行了归并整合。

7、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得到完善和加强。一是加强机构编制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按要求下发并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中编办联合编印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习读本,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和法规意识,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未发生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二是扎实推进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协同组织和审计部门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共对全市2市(县)区、2个乡(镇)、8个街道、38个党政机关和8个事业单位的69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机构编制责任情况进行了审核,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性。三是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建设,开展了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维护培训,加强了出入编网上管理工作,为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提供了准确、实时、动态性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军转干部安置、公车清理规范等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工作。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提交研究论文10篇。五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的变更、撤销登记审批等工作。

8、编办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统一行动,牢固确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班子成员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带领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扎实有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关于经济发达镇试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当前改革热点的政策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秉公用权,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坚持上党课,适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树立了机构编制部门干部的形象。四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好作风,机构编制工作做到了工作目标切实、工作措施扎实、工作作风务实,对决定了的事情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落实,增强了决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真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的力量还比较薄弱。尤其是不少市(县)、区编办的力量比较薄弱,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二是职能作用的发挥还有待于加强。

局机构编制工作总结

xx年,我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乡党委、府组织的治理论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积极性,杜绝纪律松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促使职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和“站兴我荣,站衰我耻”的高尚情操,杜绝行业不正之风,做到人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我乡群众文化素质低,对各种作物的管理较差,甚至不进行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我站适时举办科技培训,利用党员干部会、群众会、团员青年、妇女干部培训会等机会和方式将各种经济、生态林木的适用栽培技术传授给林农,使林农对科学管理有了新的认识,一年来共举办科技培训45期3800人次,出黑板报5期。

种植科技样板地100亩,为我县引种提供科学依据,品种有罗丹---5号,兴黄丹等,产量高,口感好。

在做好本职的同时,积极参加府的中心工作,在申请文明城市,举办电影周等工作上,做出了成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在农业工作上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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