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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矫正报告(优质18篇)

时间:2023-11-25 07:07:52 作者:飞雪社区的矫正报告(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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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抓好治理庸、懒、散工作,我社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张x任组长,副主任彭x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评估和治理庸懒散工作的领导;同时,争对治理的重点,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治理方案,要求各股室责任人要认真领会各阶段精神和工作安排,尤其是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严查庸、懒、散等问题,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爱岗敬业、务实干事的要大张旗鼓宣传、鼓励;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公开警示,问题严重将进行查处。

一是抓宣传、发动。我们结合本社干部职工人员机构情况,围绕区纪委、监察局列举的重点治理方面,即:

治庸提能力。克服平庸作风,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对区委、区政府决策和部署不能坚决贯彻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混乱,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达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用条条框框限制市场主体合法行为,影响经济发展等问题。

治懒增效率。克服懒惰作风,重点治理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对遇到的新困难和群众反映的新问题不积极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等问题。

治散正风气。克服散漫作风,重点治理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意串岗脱岗,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首先,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宣传发动;随后,在党员中开展了认真查摆,对照检查,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各股、室对照各项制度和庸、懒、散表现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庸懒散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曝光庸懒散等反面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工作。

二是端正态度,领导带头。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我社班子成员把带头查找问题作为加强本单位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首先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做到从自身做起,从履职抓起,从分管的工作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抓教育。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注重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每名干部职工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使干部职工通过自身找、别人提、领导点等方式,找准存在的问题,为集中整改做准备。

对照区纪委、监察局列举庸、懒、散的重点表现,我社通过查找,目前存在以下3种问题:

(一)、从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看,突出表现在自觉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还没有形成浓厚的氛围,自我加压不够,缺乏科学安排持续学习的时间和机会,导致一些知识深入学习的不够;有的干部职工对一些专业问题说不清道不明,不能马上解决;创新意识比较淡薄,只能满足做好一般性的工作,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于加强。

(二)、从提高工作效率上看,突出表现在全员工作制不完善,没有ab岗位意识。当出现具体岗位(a岗位)人员出差或休假时,该岗位的日常事务工作缺乏(b岗位)人员抓,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个别干部职工有时会对涉及协调多部门的工作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

(三)、从端正工作作风上看。突出表现在工作的紧迫感及责任意识有待于加强,个别干部职工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激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凭经验考虑问题多,超前意识较弱。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是:

(一)、围绕“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按照“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的思路.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专题导读、讨论与参与培训相结合、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与实地调研总结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建立问事机制。坚持问事必问人,事事落实到人,股室要细化月工作计划,人与事对号入座,事不虚设、人不浮于事,形成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要努力干好的干事办事良好氛围。

(三)、不断增强限时办结制意识。要求干部职工做到,对上级交办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对需领导签字的上报材料,必须提前办结;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情况特殊的确需延时办理的,必须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经同意。

(四)、不断完善问责机制。坚持问人必问责,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奖惩分明;努力在干部职工形成想负责、能负责、敢负责的办事风格。

(五)、立足制度建设,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完善、落实ab岗位制;尤其是在重要时节,关键时段要确保ab岗不挂空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面向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作风,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竞相赶超的工作氛围。

解除社区矫正申请报告

本人名叫xxx,生于198x年x月,去年5月因在xx受朋友教唆“教训”了一名不认识的人,以致让其受到伤害,也让自己被法院追究了责任,是一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判一缓一的犯罪人员,“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司法所领导和村干部们的帮助;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我这个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让我自然接受改变,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迈步向新的生活。

对于曾经的过往,我一直自责,我现在是在后悔中长大,在后悔中学会坚强,在后悔中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希望在生命尽头之时能微笑的对自已说:后半身生我无惭了。请相信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只要这种意识不改变,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这段时间里,司法所领导和小林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部分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申请人:

201x年11月15日。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学会了遵守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在生活中,我时刻铭记“法纪第一、道德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社会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努力做一名品德高尚、思想正确、行为规范的公民。

【思想汇报】守纪律,远离罪恶。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的过程中,我因为没有守纪律,而陷入了罪恶的泥淖。现在,我明白了遵守规定,严格遵守社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会远离罪恶,向着更光明的未来前进。

【思想汇报】从自己做起,建设和谐社区。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个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去建设和谐社区。不要总是抱怨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是要从自己做起,去积极改善社区环境,为社会做出贡献。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让社区更加美好、和谐。

【思想汇报】沟通交流,增进理解和友谊。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周围的居民进行沟通和交流,这让我感到很新鲜。通过了解周围的人的想法和需求,我更能够理解这个社区,同时也能够增进他们之间的友谊。我会继续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积极交流,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思想汇报】志愿服务,回报社区。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意识到,自己身为社会成员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我选择去做一些志愿服务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能帮助别人,而且还能让我更加深入的了解社区,更好地回报社区。

【思想汇报】不追求潮流,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个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追求任何一时的潮流,而是要树立整个人生的正确导向。我将努力践行这一信条,去寻找更加有价值的事情,争取在我的人生中创造更多的价值。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加大,由于衔接、监管等原因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社区稳定的隐患。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是中央确定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是衡量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事关我国刑法的正确实施,事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77人(司法局专职工作人员3人,专职司法助理员74人),社会志愿者422人。截至5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95人,累计解除矫正290人,因迁居移交外地3人,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402人。所列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家庭里、工作中及社会上表现良好,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具体做法。

牢固树立“矫正为本,安全为先”的意识,认真抓好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排查整治、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应急处置、执法监督等项工作,积极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监管安全的各类隐患,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严格执行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衔接配合新机制。一是建立法律文书交接回执和服刑人员交付执行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太和县法院判决缓刑或决定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服刑人员一并在太和县司法局进行交接;外地法院判决缓刑或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直接到县司法局或司法所报到而法律文书未送达的,县司法局或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人员本人提供的法律文书先行办理登记接收手续,纳入监管;收到外地法院或监狱寄送的法律文书后,县司法局及时登记建档并将法律文书复印件转送到辖区司法所,由辖区司法所按照法律文书提供的姓名、地址通知社区矫正人员按规定时限到县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见档不见人的,司法所及时向县司法局和辖区派出所通报,并通过社区矫正人员家人或村委会干部进行查找,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查找不到的,及时通报决定机关。二是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列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符合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假释条件的,我局及时给予警告、提请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后,我局对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1人,提请原判法院撤销缓刑1人。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定期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做到每月一排查,重大节日必须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二是认真做好动态分析。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归纳,根据不同情况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将安全隐患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有的社区矫正人员因为不能外出务工,对采取的监管措施不理解,司法所就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主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联系在本地就业。有的矫正人员因为长期在监狱服刑导致家庭关系出现紧张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其家人沟通,并教育矫正人员端正思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换取家人的谅解等等。三是积极查找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如我局赵庙司法所在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出4名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在核实基本情况后,及时将其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全县累计排查出13名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共责令32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时接受教育矫正,将30名社区服刑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监管。

了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工作的开展。2012年2月21日,xx市司法局以《关于开展非监禁刑审前调查工作注意事项及要求的通知》(阜司通【2012】10号)文件,在全市推广实施。

开展非监禁刑审前评估工作。并要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要有2-3份规范的调查笔录(按《评估办法》规定的调查内容进行调查询问);(2)要有担保人。要求同时具备有责任心、威信高的村干部担保和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或罪犯亲属进行担保。(3)要有被调查对象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证明被调查对象的身份。(4)要按照《评估办法》的要求(第八、九、十、十一条)填写《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经县局审核后寄送委托机关。

针对外省或监狱要求的评估调查表格与我省评估调查表格不一致的情况,要求司法所严格按照外地要求出具《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连同我省统一要求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一同报县局审核后寄送委托机关。不允许以司法所的名义,不经县局审核,私自为当事人提供的表格盖章(有的省和监狱不要求县局盖章)。截止目前,我县共成功办理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案件75件,收到良好工作效果。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周汇报、月总结、季评议、年鉴定以及走访帮教、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制度。对每一名矫正人员实行“5+1”的监管模式(由司法所、公安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或亲属结对帮教一个矫正人员),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矫正质量。注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同时,建立重点人员监管工作机制。对重新犯罪风险较高、有故意脱离监管或有抗拒改造倾向、判处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管控力度,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帮困扶助工作。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帮扶解困体系,完善了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和扶持社区矫正人员在本地就业。同时,经常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定期走访、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家庭的帮困解难工作,争取社区矫正人员家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六)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水平。要求司法所按时登录司法所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照书面档案材料,查漏补缺,逐一核实,及时增补、更新社区服刑人员个人信息,做到书面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数据与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积极推行技术防范手段,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及通讯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矫正人员实时动态跟踪管理。目前,司法所拥有社区矫正手机29部,全部安装了社区矫正人员定位及通讯管理系统,并加强学习应用,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

(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011年12月5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太和县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各乡镇根据《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纳入司法所节假日值班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明确了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八)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安全。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每年定期两次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进行专项工作检查。所检查的单位包括法院刑庭、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检查范围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矫正教育等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由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6月7日至8日,我局会同县检察院对部分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将县司法局、检察院监所科登记台帐与司法所登记台帐进行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查阅社区矫正卷宗,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情况;将社区矫正卷宗与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相对照,并进行谈话教育,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私自允许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现象以及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等。同时,检查组还分别在部分乡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监管安全意识和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水平。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力量配备不足。我局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73人,事业编制1人,每所平均2.3人。目前,大部分乡镇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多达20人以上,城关、坟台镇的社区服刑人员多达30人以上。全县社区服刑矫正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平均比例是6:1。部分司法所平均比例超过10:1。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依法治理、参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大部分司法所人员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现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工作难到位、容易出问题。

(二)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难管理。目前,对于外出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如何进行日常矫正的问题,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外出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请假不超过7天的,由司法所批准;七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县司法局批准。那么,对于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因家庭困难提出外出务工申请的,我们只能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禁止其外出。目前,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不经批准擅自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我们还是缺乏较好的监管措施。

(三)法律文书传递不畅,造成脱管漏管。异地审判机关、监狱对监外罪犯执行的法律文书的交接过程存在脱节现象。一是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社区矫正人员已到司法局或司法所报到,而执行文书、法律文书未到;二是有的根本没有送达,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收到执行文书和法律文书。三是有的收到法律文书而社区服刑人员未按规定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司法所接到法律文书后只能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查找,出现见档不见人现象。

(四)社区矫正工作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还有待加强。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在从事这项工作时,如果没有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工作中也时常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尴尬境况。

如我县蔡庙镇有一名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八个月缓刑一年的社区服刑人员,该名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长达5个多月。2012年5月29日,我局派员赴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当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对太和县司法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了认定,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出撤销罪犯吴某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刑事裁定书。这也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后全省首例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撤销缓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案件。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问题是该名社区服刑人员人员犯罪地在淮北,户籍地、矫正地在我县蔡庙镇。如收监,罪犯是在犯罪地看守所执行,还是在户籍地看守所执行?况且,该名社区服刑目前下落不明。如无公安部门协助配合,刑事裁定书也无法执行。为保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我局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县公安局查找该名社区矫正人员。

(五)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不平衡,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一些乡镇社区矫正机构未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六)社会力量参与效果有待提高。目前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主要是村(居)、社区干部等。社区矫正志愿者可用资源较少,缺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精神鼓励和物质待遇引导。实际工作中,社会志愿者帮扶教育持续性不强,作用发挥有限。

(七)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县是人口大县,社区服刑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业务培训、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等等,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阜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应按每名社区矫正每年1000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但从现实来看,财政保障力度还远不能达到标准。

四、对策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3月16日,省“两院两厅”《评估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省只有蚌埠监狱和xx监狱依据《评估暂行办法》委托我局开展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接到省内法院的社区影响评估委托。自开展非监禁刑审前评估工作以来,我局接受委托调查评估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江苏省和浙江省的监狱和法院发函委托的。浙江省、江苏省非监禁刑审前评估工作开展较好,而我省“两院两厅”《评估暂行办法》未得到认真执行。建议县法院按照省两院两厅《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启动社区影响评估工作,使社区矫正提前介入审判程序,进一步提高矫正效果和刑罚执行效果。

(二)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公、检、法、司各机关应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太和县检察院设立驻司法行政系统检察室,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如绩溪县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颖泉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三)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不足,应增加投入,优化保障。按照xx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按上社区服刑人员数每人每年1000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专职专用问题,确保有专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四)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或称社区矫正协管员),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属于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在现有条件下,如增加80到100名专职社工(按照上级要求的标准,要按县总人口的万分之二配置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可有效解决司法行政干警不足的矛盾。

(五)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进一步促进公、检、法、司之间衔接配合,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行为。

(六)将监外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属地管辖、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七)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推广实施技术防范手段,争取每个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手机2至3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及通讯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控,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在xx年5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有其社区、家属签署的保证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100%。另外,我所目前24人有稳定的工作,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他因为年纪大、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生活、学习、工作、家庭、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字迹潦草,完全是应付差事。就这个问题,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报刊,但仍然收效甚微。矫正对象说,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回家后事情很多,忙这忙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所以写不好。下一步,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在正在缓刑期间,我很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帮助。在这段时间里,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也了解到了自己应该如何去改变。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反省,我想将我的想法和感悟与您分享。

首先,我意识到,我犯罪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错误判断和贪念,没有正确对待人生的诱惑和压力。我曾经对自己说谎,把自己陷入了困境,伤害了家人和社会。现在,我想认真修正自己,从而重新获得自由和尊严。

其次,我深入反省自己的初衷,回想当初犯罪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我在短期内追求一些物质上的利益,而忽略了正义和道德。我现在明白,追求财富、权力和名利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要做一个正直、善良、有责任感的人,给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多的价值。

此外,我也感到自己与社会的关系很重要。我要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指导,并向社会表达我的歉意和诚意。我会接受社会对我的监督,认真遵守法纪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杂志,发挥余热,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

总之,这段时间的矫正过程让我得到了更多的思考和反省。我会以积极的态度去转变自己,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更有价值。让自己不再成为家庭、社会的负担。同时,我也感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我的帮助和关爱,感谢领导对我的关注。我会加倍努力,做好缓刑期的各项工作,争取早日达到从良,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帮助。在矫正过程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应该如何改变自己。首先,我意识到自己以往的行为都是源于一些错误的想法,因为错误的想法导致了错误的行为。现在,我决定摆正自己的心态,以正视听,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建议,并积极做出改变,重新回到社会中。

【思想汇报】正视问题,化解社区矛盾。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尝试去改正自己的行为。我也注意到社区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对社区造成恶劣影响,我认为我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去化解这些矛盾。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

【思想汇报】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家人的帮助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积极努力做出改变。在面对这一切挑战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只要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就一定能够成功。

【思想汇报】坚定信心,走向成功。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我已经拥有了自己想要走向成功的梦想,并坚定了信心,去努力实现这个梦想。我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

【思想汇报】遵守纪律,规范自身行为。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也意识到了改变的必要性。目前在缓刑期间,我将以此为契机,更加努力地改正自己的行为,做出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

首先,我要深刻反思自己过去的错误行为。我曾经因为自己的冲动和欲望而犯下了错误,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困扰和伤害。我认识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并深感悔恨。我已经积极寻求矫正,接受了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发誓要坚持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其次,我要坚定信念,正视问题,积极面对挑战。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改变自己的能力,只要努力学习、改变思维方式、提高自我意识,就能够实现自我完善。在矫正过程中,我遇到了很多挑战和难点,但我始终坚信只要自己肯努力,就能够克服一切困难。

最后,我要以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矫正是一项长期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并且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会积极加强自己的学习和培训,向好人好事学习,逐步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这样,我才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大家庭,成为一个合格、有用的公民。

总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也意识到了改变的必要性。在缓刑期间,我将积极寻求帮助,持续改善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出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最终与社会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汇报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强化责任需要。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区社区矫小组的要求,我所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漏虚管人员、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召开所全体干部、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是规避治安风险、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采取“多方协作、联合布控、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办法,防止矫正对象脱漏虚管和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做到信息畅通、行动一致,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通过电话、当面、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同时,密切监督,严防死守,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在矫正工作中,我们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二是通过自查自纠,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三是针对以上不足,切实整改,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共10人,没有1人脱管、漏管、虚管,没有1人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书面思想报告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要始终铭记自己的过去和现在,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并积极行动改变自己,走向更加健康、充实、正面的人生。

首先,我会从内心深处找到自己的问题所在。通过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和思维方式,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他人尊重和关心的问题。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会注重沟通和交流,学会倾听他人的声音,并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在社交中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其次,我会积极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课程,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职场竞争力。同时,我也会抓住每一个机会拓展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见识和阅历,以便更好地适应日常生活和工作。

最后,我也会注重家庭和社会责任。我认为,一个好的人必须懂得尊重并回报父母、关心并支持家人,同时也要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会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多一些爱心和关爱,让身边的人更加幸福和快乐。

总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将不断思考自己,认真接受矫正并积极改变自己,回归正常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状态。我相信,只要坚持信念,做好自己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积极行动和努力拼搏,朝着美好未来迈进就在眼前。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进步。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下,在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中,在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下,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教育人性化,对于构建“和谐**”、“平安**”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近期,市委政研室、市司法局联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立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自2007年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夯基础、重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法规范运作与管理,积极探索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新经验新做法,走在了**市前列。截止2013年7月底,全市累计接受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264人,按期解除矫正869人。目前,仍在矫395人。在矫期间,无一例因脱管漏管而重新犯罪,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六年来的社区矫正实践,着重把握好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理顺关系。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只有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矫正措施落到实处。**市在具体实践中,把握好了两个方面关系。一方面理顺横向的协同合作关系。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市公、检、法、司四个主要成员单位逐渐摸索出一套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在严格履行组织实施、判决裁定、依法监督和刑罚执行职能的同时,各部门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积极沟通,力求配合默契。如法院在审判前,会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审前评估,并认真采纳评估意见;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另一方面理顺纵向的业务管理关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矫正业务管理中的指导与隶属关系。2012年7月份,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司法局对基层司法的“三权上收”,实行完全垂直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了社区矫正的业务管理关系。

二是规范执法。在市司法局的牵头协调下,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全面抓好了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权利行使限制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档案管理,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力求创新。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仍然属于新生事物,积极探索、力求创新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向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在创新工作理念上,针对我市基层司法所干警不足的现状,市司法局积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在宽严相济的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按日常表现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类,实行区别对待,对部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尝试特殊帮扶,体现人性关怀。在创新管理手段上,我市在**地区率先尝试使用社区服刑人员gps手机定位系统,及时掌握部分严格管控对象的行踪,并作出反馈。同时,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金神镇一园林企业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对在矫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臵帮教过渡性安臵基地,目前各项尝试已初见成效。

二、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矫正这种社会化、人性化的刑罚方式加速了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有效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和犯罪人员再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矫正环境方面,社会认同与群众支持不足。从全市的社区矫正推行情况看,无论是价值理念取向还是社会意识接纳方面,都没有很好的环境支持,矫正工作缺乏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群众认为罪犯就永远是“坏人”,损害他人危害社会,所以关押、重罚是“最解恨”的处理方式,认为监禁是理所当然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是对“坏人”的迁就和放纵,是对被害人的不公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甚至对社区服刑人员产生“恐慌”和“抵触”心理,敬而远之,更遑论日常工作生活中帮助支持矫正工作。在这种认知环境下,非监禁的社区矫正思想很难引起民众的共鸣,缺乏公众基础,加上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社区承载力偏低,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功能大大削弱。

二是矫正对象方面,法律意识与思想认识淡薄。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状态、认罪态度和再次危害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会认为执行日常矫正管理的司法局(所)缺乏强制力,对执行机关的监管行为心存抵触,不服从监管改造;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犯了罪,没有脸面继续在居住地抛头露面,想尽办法逃避监管;还有的矫正对象迫于生计,外出务工,以致不能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数月不交思想汇报,甚至不请假外出,脱离监管。

三是矫正执行方面,强制执法与重新收监困难。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司法所具体执行。由于《社区矫正法》还在研讨之中,司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处于“责任很重、依据不足、手段不硬”的状况。当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需要抓捕时,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执行。对不服从日常管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需要经过繁琐的程序认定,收集证据更是困难重重。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规,强制力不足,从根本上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四是矫正力量方面,专业队伍与经费保障缺乏。目前,我市15个基层司法所警力普遍不足,多数司法所仅配有1名干警,他们需要承担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臵帮教及综治维稳等多项职能任务,人手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在经费保障上,我市从2011年将每年8万元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按照现有的在矫人员规模,每名罪犯的管理经费仅200元左右,与省政府规定的年人均管理经费2000元的标准相差甚远,难以维持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

三、多维视角下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社区矫正制度是当前刑罚社会化和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和必然需求,只有紧随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积极夯实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环境来看:

一要变“管控”为“管理”。从“管控”到“管理”,表面看是一字之差,实质上是从“控制得住”到“管理得好”的理念革新。实现这一转变,要增强人力保障和财力投入。人力财力不足是调研中被提及最多的问题。从管控到管理将意味着要做更多、更深入、更细致的工作,就要求从人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以投入成本的增加来换取矫正者再次犯罪的社会成本的降低。实现这一转变,要探索部门善管和矫正者服管的体制机制。逐步摒弃原有“监控-维稳”的管控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管理、社会支持和自我控制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调研中,基层司法所提出可要求矫正对象交纳“社区矫正保证金”,从而对不主动积极服从管理的矫正人员有一定的惩戒手段。

二要变“对接”为“链接”。我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格局中基本做到了“无缝对接”,但在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共享方面,还没有做到“实时链接”,这容易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被公安机关逮捕时,刑罚执行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却不知情。实现这一转变,迫切需要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整合档案管理、矫正操作、工作审批等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内容,真正的推进部门间“工作对接”向“信息链接”转变,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全天候在线”。

从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来看:

一要变“抵触”为“接触”。群众是服刑人员的“监督者”,更是社区矫正活动的“参与者”。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才能真正的接“地气”、显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众法治理念的转变,理解和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理解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在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力求群众参与,在审前评估阶段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在矫正日常管理中积极邀请社区群众参与监督,在整个社区营造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与帮扶氛围,培养社区居民对矫正管理的主动参与意识,变平时“抵触”为主动“接触”。

二要变“来访”为“走访”。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是执行者,更是帮扶者;矫正的对象是服刑人员,也是一名“特殊群众”。这就要求刑罚执行机关用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在社区服刑人员“定时来访”报告情况的同时,主动“登门走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困难,从而拉近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营造和谐的社区矫正氛围。

从以人为本理念的时代主题来看:

一要变“服从”为“服务”。受传统理念及维稳、防脱管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更重视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只能是被动的服从。然而,对于一些因犯罪而导致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陷入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维持生计将成为其在矫期间面临的首要问题,往往也是导致其不得不暂时“脱管、漏管”现象的客观原因。对于这类矫正对象,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协助其在本地解决就业问题,比加重监管更能有效转变其思想观点,更能促使其主动配合矫正工作。

二要变“关注”为“关怀”。思想上的教育、心理上的帮助和日常矫正监管是社区矫正的三大功能。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众,在社区中将会被更多的予以关注,但是对一些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矫正对象,思想与精神上的关怀比关注更为重要。在矫正过程中,要积极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变化和心路历程,及时为部分情绪消极、容易动怒甚至仇视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健康心理治疗服务,协助他们学会调节自身情绪,缓解社会压力,切实改变长期关注为日常关怀,让其真切的感受到思想和心理上的支持,转变自身思想认识,以便高质量的完成矫正任务。

社区矫正

一、名词解释:

1、深度访问法:

又称临床式访问,它是为搜集个人特定经验(例如:偷窃、吸毒、自杀)的过程及其动机和情感资料所作的访问。最初常用于个案工作的调查、囚犯的调查和精神病人的调查,其目的时作出临床诊断,挽救罪犯和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后来广泛应用于对一般个人生活史及有关个人行为、动机态度等的深入调查。

2、重点访问法(集中访问法)。

它是集中对某一经验及其影响的访问。重点访问法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基础之上的,即透过某种刺激可使调查对象在情景中产生特殊反应,矫正工作者从这些反应中获得信息,再加以解释。

3、结构功能分析法。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就是把事物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分析系统内各要素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要素的不同关系、使系统表现出来的补同特征、发挥出来的不同作用,探讨事物存在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心,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参考):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科学的价值观念和工作方法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过程。

5、非理性信念。

指把那些特定场景中的经验绝对、普遍、抽象化之后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想法和观点。

6、自我效能感。

由班杜拉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所谓自我效能,是指个人对自己在特定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个行为的期望,它包括两个成分,即结果预期和效能预期,其中结果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导致什么样结果的推测,效能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

7、因果分析法。

因果关系是世界上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分析矫正对象的各种资料,其目的就是为了弄清这些资料中存在的因果关系,找出形成矫正对象偏差行为或观念的根本原因。因此,因果分析是分析矫正对象资料的重要方法。

二、简答。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内进行改造、矫正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5中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面对的一般问题类型。

矫正对象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矫正对象个人问题、家庭问题及社会问题三类。

(1)个人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自身在生理、认知、心理、生存、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家庭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由此形成的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问题。

(3)社会问题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性问题;二是社会中存在的可能诱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一些问题;三是矫正对象与社会互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

3、社会支持程度的影响要素包括发展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发展因素是指个人过去经验会影响现在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支持程度;个人因素指个人特质例如自尊程度、社会性、自主性、控制力等;环境因素指个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环境。(发展: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社会支持,其关键问题在于过去的经验如何影响其今后的社会生活;个人:主要是指个人的人格因素对发展和使用社会支持的影响;环境:在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中的作用体现于不同类型的生活环境)。

4、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理念和价值伦理。

(1)人与环境的构成状态时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介入理念。即从矫正对象与环境的关系入寻,了解环境对个人的要求,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个人在环境中的资源。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理念——问题导向;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矫正对象参与矫正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伦理——平等、尊重;

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伦理——保密。

5、如何培养自我效能。

6、质疑非理性信念的方法。

三、案例和论述。

(一)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的基本资料。

3、收集解决问题的动机资料。

动机是解决问题,改善现状的内驱力,也是社工最重要的改变现状的资源。例如:对象有希望获得改变的动机,高某希望在有生之年提早完成服刑期;陈某对于所犯错误十分悔恨,其父母也希望能够改变教育方式,一起帮助陈某度过服刑期。

4、需要探索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能力如果发现矫正对象的实际能力与表现之间出现明显的差距,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仔细分析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

(二)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

环境是指矫正对象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系统,以及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系统,社会系统:对象的家庭、亲属、邻居、学校、单位等(重要人物对于矫正对象持有希望和支持,以及他们帮助矫正对象的能力对矫正对象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个人与环境交互层面的资料。

资料收集:

1、周某的个人基本资料(年龄、文化程度、服刑经历)。

2、周某的环境资料(家庭环境:父母的关系、周某与父母的关系、周某与哥哥的关系、家中的主要支持资源)(与原来各门的关系、与现在邻居的关系、同事、居委会的关系)。

3、与环境的交互作用。

(3)居委会是目前给予帮助的主要组织。

(4)最低生活补助是目前获得的重要生活资源(5)同事的和睦关系给予周某较大的支持。

二、社会网络的构建。

(2)社会资源:个人社会网络中的人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个人关系网络的广度,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二)社会支持是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所提供的感知的和实际的工具性或表达性支持。

1、感知支持:

(2)社会网络:个人可以接触到的一些人(亲戚、同事、朋友)。

(3)亲密伙伴:个人生活中的一种紧密关系(关系中的人认可和期待彼此负有责任感)。

2、实际支持:

(2)表达性支持:既可以是手段也可以使目的,它涉及分享感受、发泄情绪和挫折、寻求对问题或议题的了解、肯定自己和他人的价值与尊严等。包括心理支持、情绪支持、自尊支持、情感支持和认可等。

(三)介入:

评估社会支持网络:

(1)个人层面:网络所包括的人员的生活领域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些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重要性)。

(2)社会层面:(所生活的社区、一般社区)(正式、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资源)(两者之间的关系,现有资源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建立专业关系,秉守平等、接纳、尊重的原则。

(一)专业助人关系。

2、专业助人关系式一个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这种关系不是双方见面就能建立的,它将矫正关系融入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关系的元素,矫正社会工作者凭借其专业技能,给矫正对象注入了一种改变的动力。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矫正对象之间会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关系,这对形成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观念、对矫正对象形成自我矫正动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矫正工作者与对象是双向互动过程)。

3、专业助人关系的特点(目标性、非平等性、控制性、代表性)。

(二)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的角色。

(三)专业关系建立阶段。

(四)建立专业关系的技巧。

影响专业关系建立的因素。

1、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技巧;对自身角色的把握;自身资源;价值理念、与对象互动、对对象问题的评估)。

2、矫正对象(自我认识、配合与否、态度)。

3、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社区矫正

2010年12月,康平开始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按照康平城市人口中进行社区矫正的比例比农村相对较多的特点,设立了康平镇和东关屯镇两个乡镇进行试点矫正。试点地区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并认真落实上级会议的指示精神,较好的完成了社区矫正工作。至2011年9月,康平镇共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人:其中缓刑38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保外就医1人;东关屯镇共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人,其中缓刑8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为其他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鉴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收效良好,2011年10月份,依据上级文件的指示精神,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回其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要及时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接续帮教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对于个别未能按期报到的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要上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对流动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动态信息登记制度,落实“双列管”和异地帮教措施。

(三)切实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

要切实加强对衔接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查处失职单位和人员。各司法所每月30日前将本月释解人员衔接情况统计表报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每季度将存在的问题通报有关单位。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司法所要给予批评警告,并限期整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种犯罪:

基本法律常识、刑事常用法律条文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学习,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四)加强对市区矫正人员的心理治疗,增强他们感恩心理。

通过心理治疗,加上教育过程中主打“亲情”牌,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感恩意识,使他们改变以前错误想法,从内心深处感恩父母、感恩家庭、感恩社会;珍惜在社会服刑的机会,以良好的表现回报父母、家庭和社会。

(五)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勤劳致富观念。

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观念,克服不劳而获或一夜暴富的思想。着重加强对犯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使他们清醒认识到只有通过辛勤劳动,才能创造美好的人生。

四、做好后期档案建立工作。

社区矫正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转化效果,帮助矫正对象树立学法、守法意识,提高矫正工作质量。8月23日上午,马山司法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司法所闫所长针对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社区矫正工作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社区矫正必须敢于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的工作思路,以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开展心理矫治等有效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改造,帮助他们修复人格上、心理上的缺陷,消除心理上的失落感和自卑感,认真接受改造和监督,找回自己做人的尊严,更好地回归社会。

二是法律上注重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严格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各项矫正规定,做到有章可循。特别是要通过入矫谈话教育这一关键环节,使矫正对象明白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认罪服判。

象的资料信息。

四是思想上注重关心,强化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部分矫正对象或因在狱中服刑与外界隔离多年,或因犯罪后受到歧视,或自身心理上的自卑心态及愧疚感,或对法院判决不能理解,导致其心理上出现一定的障碍,甚至少数矫正对象对改造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

社会的关怀,更快地融入社会。

员迅速迈向自己的新人生。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20xx年初,xx区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x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xx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xx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雄州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社区矫正

3月5日,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管理,市矫正办制定并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明确规定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动态分析、管理的方法和时限,同时还届定了“重点人”范围,明确了对“重点人”监督控制及教育的方法和措施。随后,市矫正修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衔接规定(试行)》。制定下发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工作暂行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关于防范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的若干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的试行意见》等,全年共修订、制发的13项制度形成了较严密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为基层提供了工作的操作准则,规范了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使我市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2、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全面开展。

4月1日“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经过半年试点后,在我市全面铺开,此举标致标志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迈入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我市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探寻教育矫正规律,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一次积极有效探索。分类管理借鉴国外经验,以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为标准,结合其回归社会的趋向程度,将服刑人员分为三类,并分别实施不同强度的管理。分阶段教育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确保全程教育质量。

3、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

成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区服刑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积极探索。全市各区县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立足地区实际,突出特色,努力探索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科学有效的构建模式和运行机制,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截止05年年底,全市已经建立了11家区县级、7家街道(乡镇)级矫正中心。

今年上半年大兴区利用劳动就业政策,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渠道----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随后,平谷区、延庆、顺义等区县相继开展了社区矫正协管员招聘工作,逐步建立了一支有组织的、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力量,扩大了社会参与的程度,缓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压力,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这一做法被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作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一条重要措施写入市委文件。

5、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视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4月11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肖建章等一行到京视察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部张军副部长、市政协王长连副主席陪同视察。市矫正办全面介绍了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罗副主席充分肯定了北京的工作并提出殷切的希望,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开展的时间不长,但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与模式,初步建立了一支矫正力量,积累了一定经验,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罗豪才副主席的视察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

6、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研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5月23日,由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为组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社区矫正专题调研组一行十人来京调研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矫正办介绍了我市社区工作整体情况,并就社区矫正立法及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等问题做了专题汇报。调研组组长张苏军主任在讲话指出:此次调研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精神,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为社区矫正立法做好准备。北京试点工作启动早、覆盖范围大,在社区服刑人员组织机构、管理等方面建立较完善的体系,为全国社区试点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较好成果,并希望北京继续发扬进取精神,积累更多的经验。

7、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联合大检查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05年6月市矫正办组织市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监狱等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对全市十八个区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工作开展程序规范,社区矫正取得初步效果,并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统一,高度重视,二是组织机构、工作队伍健全,协调有力,三是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四是矫正教育方法多样,矫正效果初步显现。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8、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考察北京社区矫正工作。

8月30日,联合国人权办公室高级专员路易斯.阿博尔女士、高专特别助理、高专办能力建设司司长、高专项目办官员等一行在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及外交部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考察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一行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情况,参观了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并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来京考察充分表明北京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9、开展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两周年系列活动。

在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周年之际,市矫正办精心策划组织了两周年系列活动。一是8月16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阶段工作会,吉林副市长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监狱、劳教等10个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矫正办关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北京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吉林副市长对下阶段试点工作作出了指示;二是组织召开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市、区县矫正办成员、抽调干警领队、基层工作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邀请研究所、大学的专家分别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开展”做了专题报告。部分区县和代表汇报了本区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部分抽调干警代表汇报了有关做好缓刑罪犯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矫正工作的体会。三是隆重召开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副市长吉林等部、市领导出席大会。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同志近千人参加了大会。会上,对一年来北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部署了下阶段任务;四是9月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宣传周”活动,以内外宣传相结合、工作与宣传结合、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为原则,采用研讨会、交流会,现场咨询、媒体宣传、社区宣传及各类活动等各种不同的方式,全面深入地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为了全面了解北京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两年多来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成效,市矫正办与零点调查公司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公众调查活动。调查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地域范围覆盖全市十八个区县,采用入户访问、电话访问和深度访谈的形式随机访问了普通居民、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村(居)委会干部及专家学者。此次调查显示,67.8%的居民接受社区矫正制度,40.3%的居民愿意成为志愿者,85%的居民认为社区矫正取得明显效果,97.2%的社区服刑人员对矫正工作表示满意。

我市开展的社区矫正公众调查在全国尚属首次,调查结果充分表明我市社区矫正开展两年来效果显著,而且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效果评估机制的初步确立。

----北京市司法局。

如北京市建立起三级矫正组织网络,形成了“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在天津,成立了由市公、检、法、司、监狱、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分管领导和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上海则形成了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体制,并在市司法局下设了“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12、通过建章立制促进社区矫正规范运作。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和规范进行,六省(市)在社区矫正试点中,十分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出台了四十余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如北京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苏制定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在总结各试点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于2004年5月出台了《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包括机构和职责划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措施适用、解除矫正等。

13、在队伍建设方面初见成效。

社区矫正的发展有赖于高素质的矫正工作队伍。为此,各试点省(市)都很重视队伍建设工作。北京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导力量,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分批分期进行培训。在上海,已分批对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委托有关高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各地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积极借助社团力量,实行社会化管理。如上海成立了专门的民间社团组织———“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参与社区矫正。“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实行董事会负责制,按照政府的委托和授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社团组织在各区设立社工工作站,依靠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跟踪帮教、就业指导等服务。

15、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

在北京,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办理低保,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安置就业或就学。在江苏,建立了专门的教育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对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并建立过渡性的就业基地,安置暂时无工作的矫正对象。

各地在试点工作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强调“宽松式管理、引导式教育、人性化改造”的矫正理念,积极探索各种矫正手段与措施,如制定矫治个案、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等。

上海在社区矫正试点中,进行了风险评估工作的探索,运用统计学知识,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转化为直观的数字,确定危险等级,如“稳定”、“一般”、“重点关注”、“高危”,从而为服刑人员“度身定做”阶段性的社区矫正方案提供参考。上海还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在心理学专家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制定相应的心理矫正计划。在北京,除了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管理外,还进行了分阶段教育的探索,即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根据服刑人员在三个阶段不同的心理、行为特征和需求,设定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冯卫国文集17健全机构,建章立制。从全市层面上,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在区和街道层面上成立了相应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矫正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监狱警察予以配合。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社区矫正工作者手册》《社区矫正对象手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得到了初步的落实和建立。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的基础工作,规范矫正对象本人和档案的同步接受,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较完整的矫正档案,统一印章,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因人而异的制定矫正方案。定期家访和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在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促使其完成社区义务劳动。同时给予矫正对象实际意义的生活帮助和尽可能的解决其就业的困难。

成效:一是把握刑罚执行活动性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以司法所为工作主体,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以社区为载体,社会化运作进一步推进;四是紧紧围绕矫正质量核心,矫正效果进一步显现。在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区县、街道乡镇之间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对社区矫正规律的研究还不够深,矫正的方法和手段还比较单一,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不高,等等。下一阶段,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将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根据现存问题,在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以继续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社会力量多元化、工作队伍专业化、矫正工作规范化、矫正方法科学化、管理工作信息化等“五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对北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手早,起点高,运作规范。北京市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一年来,北京市的社区矫正试点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和专业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建立了评估体系,深入扎实做好对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张苏军主任结合全国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的试点工作提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指导管理力度,不断探索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践经验。二是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制度建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四是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

最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时候,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强卫书记就如何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的密切关系,充分认识能否做好这项工作是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检验,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扎扎实实把社区矫正工作引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项投入和保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经常听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要认真督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在这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各项投入,不断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认真解决司法所业务经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高度,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克服为难情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是政法系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积极履行职能、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四是要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这一核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牢牢把握社区矫正是在社区进行刑罚执行的特点,进一步挖掘和发动社会力量。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性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正确处理好宽与严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正确处理好落实与创新的关系,在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图创新、谋发展。正确处理专业化与社会化的关系,做到专业化与社会化并重。

自2012年2月项目启动后,工作组通过开展面谈、家访、小组活动、督导会、专项培训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给社区服刑人员关注希望、建立信心、反思自我、连接社会支持网络,搭建起更生的桥梁,引导出其社会恢复的力量。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六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增强了抗逆力,并发现了各自的生活目标,转化成效显著。另一方面,工作组参与人员也通过参与此次项目认识到如何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贯穿到整个矫正过程,从而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原因:(一)党政领导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伊始,上至市、区县,下至街乡镇,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公、检、法、司、民政、劳动、财政、宣传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司法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不仅保障必要的人财物,而且将试点工作纳入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试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相互配合,形成了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一体化”工作链条。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专业矫正队伍,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需要专业的矫正队伍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为加强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的责任和力量,市司法局从监狱局和劳教局抽调365名警察到全市各街乡镇司法所,与司法助理员共同组成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全市招聘了751名司法社工,协助管理和帮教罪犯。形成了以司法助理员、抽调民警为主,司法社工为辅的“三结合”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各区县相继成立了公益性社团组织———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中心由各区县司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发动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罪犯提供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各类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罪犯的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朝阳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建立了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狱警察开展社区矫正的“3+n”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和矫正志愿者为代表的社会力量,逐渐成为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社区矫正整改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并肩作战的同志们:

你们好!感谢领导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够静下心来总结、反思一年的工作,并向大家汇报自己的思想,下面是我的述职总结,不妥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一、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深深懂得新形势下学习的重要性。我把学习作为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把注重学用结合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

1、政治学习做到主动。我十分注重政治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今年以来,我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政治的高标准。通过认真学习,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了讲纪律、讲原则、讲风格,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

2、业务学习做到经常。一年来,我尽可能多地从较为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边工作边学习。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在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经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业余时间我经常翻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书籍、文章、法规,对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好的了解,带动了我对工作的热情。

二、认真工作,追求完美。

__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年初布置的工作路线,结合各项活动稳步开展。

20__镇共接收矫正对象30人,到期解矫22人。截止2010年12月31日__在册矫正对象共40人。

完善台帐资料整理工作。所有矫正对象已经建立“一人一档”,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

加强连云港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建设。今年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在完成“一人一档”的同时,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了移动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并动员矫正期限半年以上的矫正对象购买定位手机。以前入矫的矫正对象也在不断完善台帐资料和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现在已经做到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电话汇报、请销假情况等都能在网络上有查询记录。

认真落实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在定期接受汇报的同时,把握每次和矫正对象个别谈话的机会。在所有矫正方法中,个别谈话是对矫正对象罪有影响的方式之一,通过个别谈话可以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在他的心里加筑安全防线,即让他保持对以前所做的违法事情有罪恶感,又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引导他改邪归正。这是我在日常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希望和同志们互相学习探讨一下。

严格执行公益劳动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使其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积极探索公益劳动与教育矫正相结合的新思路,运用公益劳动的手段,提升教育矫正的效果。通过公益劳动增强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意识、环保意识,更是对他们进行了特殊的感化教育,对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

认真实施集中教育制度。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意识。向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的工作内涵和进行帮助教育改造的工作理念,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更加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自觉性。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服从意识。会议从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讲解了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等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安排。三要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会议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会议还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心出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融归社会、汇报社会。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今年共有6名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没有发生不假外出和未按时销假的情况。为确保世博会、亚运会安全,世博会、亚运会期间一律不批准矫正对象外出前往主办地及主办地周边城市,没有发生矫正对象在主办地以及主办地周边城市逗留的现象。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月考核季评审,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了表扬,同时也对不配合或者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给予了相应的批评和处罚,以体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

通过清查整治活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加了解,虽然未发生脱漏管现象,但是个别矫正对象的联系方式陈旧,联系时间较长。

开展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2、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2010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人,所有接收人员均已安置落实责任田。

做好排查接收工作。主动与各村安置帮教小组保持联系,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能联系上,都能配合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回归人员,以前有责任田的要落实责任田,没有责任田的我们负责介绍至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的记录,制定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组建帮教小组。要做好日常的四项工作: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法律读本,加强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日常知识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灌输和传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一般人员定期回访,重点人员定期、不定期回访,给予帮教对象及其生活上的关爱和帮扶;同时,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与社区签订帮教责任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就业途径和申请低保,做好生活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的管控工作,尽量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和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加强在就业岗位上的优势,激发帮教对象参加劳动、积极就业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渠道,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家庭走访、谈话谈心、交流感想等多样化、人性化的手段,注重加强心理疏通,为帮教对象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心里疏导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__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1、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

2、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是具体组织实施社区矫正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

3、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司法所来进行,但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司法所人员不足。

4、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并在台账中体现。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目前台账工作千篇一律,没有突出每个矫正对象的特点。

5、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识不足。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中,“罪犯”意味着“坐牢”(监禁),认为只有把罪犯关在监狱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担心把罪犯放在社会上不安全,不容易管理而失控或者罪犯会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认为罪犯被判刑后却仍然留在社会上就等于没有受到刑罚处罚,或最起码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6、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作用。目前公益劳动的教育性质没有得到发挥,矫正对象大部分还是报以完成任务的心理。

7、让走访常态化。走访互动可以更加了解对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环境,__镇目前有矫正对象40人,分布在全部16个行政村中的13个,现行按月每人走访工作难度较大。

8、提高集中教育质量。目前__镇采取的集中教育形式是集中学习一起上课,不论多少统一都上一样的课,先入矫的内容与后入矫矫正内容完全一样,教育效果不理想。

四、改正措施。

1、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2、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协调与派出所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3、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4、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5、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改变教育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按入矫时间、已学内容等各方面划分教育层次,制定教育方案。通过不断的思想教育来改变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并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

7、改善走访模式,采取个别走访与集中走访相结合的形式,这样可以减少路途奔波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我的述职,有不到和不妥之处,欢迎同志们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人将虚心接受。

社区矫正整改报告

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20年社区矫正工作规划: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举报、举报、请假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电话举报制度,加强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有关规定,坚持周报、月报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制度规定的同时,要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来对待具体问题,如公益劳动、思想月报表格等。如果某些矫正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考虑,一方面给予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强化改革思路。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纠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并对社会上的罪犯进行忏悔和悔过、形势与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的服刑人员进行定期的个别教育。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绩效考核体系。特别是要特别注意对矫正对象的教育,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从各方面收集信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有很多招聘信息,但也有很多没有工作的修正对象。通常,我们会继续观察和关注它们。如果有招聘信息,我们会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纠正对象。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为以后的改错工作打好基础。

四、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数据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管理和维护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根据区矫正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和维护工作。有些矫正对象寿命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做好个人资料的同时,每年年底制作当年的纸质档案资料。一方面可以及时获得纸质资料信息,另一方面批改对象在批改完的时候也不需要一次性做那么多纸质资料,既及时掌握了情况,又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了方便。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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