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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演讲稿(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4 14:51:48 作者:紫薇儿大学生法律意识演讲稿(模板19篇)

大学生撰写演讲稿可以培养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考能力,提升口头表达的能力。如果你正在准备大学生演讲稿,以下是一些范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大学生法律演讲稿范文

讲作为知识分子民俗,其口头表演艺术及其言说策略需要在学术层面进行讨论。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法律。

仅供参考。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说是唐太宗贞观年间,长安城西的一家磨坊里,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它们是好朋友,马在外面拉东西,驴子在屋里推磨。贞观三年,这匹马被玄奖大师选中,出发经西域前往印度取经。

20xx年后,这匹马驮着佛经回到长安。它重回到磨坊见驴子朋友,并谈起这次旅途的见闻:浩瀚无边的沙漠,高入云霄的山峰,晶莹的冰雪„„使驴子听了大为羡慕。驴子惊叹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

“其实,”老马说,“我们跨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剐,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玄奖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按照始终如一的方向前进,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被蒙住了眼睛,一生就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也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迷惑,那是我刚入大学的时候,没了高中时简单而直接的目标——考上大学,我在自由的近似无人管的大学里,几乎迷失了方向,甚至迷恋起网络游戏。直到一节宪法课,老师问我们:“如果理想是心灵的一盏灯,你们的灯是什么?是考公务员当官?做律师挣钱?还是为法制的进步而学习法律呢?”

当时,我们都沉默了。我想起了我的父亲。父亲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经历过豆腐加白饭的求学生活后,他却在毕业时,放弃了在城市工作的优越条件,回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一干,就是二十年。年幼的我不懂父亲的选择。直到有一天,我翻出了父亲的工作。

日记。

父亲写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这里更需要我,所以从回来了”

那一刻,我读懂了父亲,读懂,他心中的那盏灯——他与许多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一样,无私奉献,以建设家乡、普及教育为己任,一直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至今。如今,我们已经长大,那我们的理想是什么呢?于是,我踏上了自己的寻灯之路。

我从法律的书海里寻找。从古代的巴比伦法典到当今的法律法规,法律一直在用最严谨的语言,讲述着公平与正义的故事,记录着社会的梦想。渐渐地,我迷恋上了这样的语言。我到前辈那儿去寻找。去听学者讲座,与学长辩论。当看到他们会为明确一个法条而废寝忘食,会因争论一个案件开一夜的卧谈会时,我找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信仰和精神,也确定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也从实践中去寻找。署假回家时,我做了一名普法志愿者,到村里去出板报,封田间去做调研。我为自己学以致用而快乐,也为看到许多人因不懂法造成的悲剧而难过。我才懂得,让全社会的人都懂法、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有力的保证。

渐渐地,我找到了心中的那盏灯。这个社会需要法律,更需要普及法律的人。我告诉自己,我要成为共和国的一名法官,做法律的守护者,做法律的探索者,做法律的传播者。老师、同学们,今天,当我提着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律课本穿梭于教室、图书馆的时候,当我迈着自信的步子走上每一个舞台的时候,我并不害怕其中的艰苦,更不畏惧将来的艰难,因为我知道:我找到了我心中的那盏灯,那盏灯照亮了我的大学,也将照亮我的未来,而我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找到心中的那盏灯吧。然后用我们的热情、热血来守护那盏灯,用我们的刻苦、努力来燃烧那盏灯。当所有的人都拥有了理想,当人与人都在为理想而奋斗,当所有的灯都在心间靠拢,我们拥有的就不只是一份充实的生活,国家拥有的也不只是一个个拥有理想的奋斗者,而是一个由个体组成的为着理想共同进步的和谐社。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的肖宇翔,很荣幸能进行这次演讲。

今天我站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知道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大学是一个人人生中最后的免费试验田!”所以我很感谢老师给我的这次机会,让我把想法说出来,谢谢!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仅是一门必修课,他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我在大学以来的学习和实践中的收获和感悟,与大家交流一下。

知识的缺乏才是阻碍我们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思修这门课正是弥补我们思想上的不完善与法律知识的缺乏的重要课程。我们是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创者,我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通过理论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很大进步,对待一些问题及社会现象有了新的理解。一个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得有价值,有内容,也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会使自己真正发展起来,我们都痛恨自己无知无用,所以只有这样才能不做一个无知无用的人。

道德与法律,二者缺一不可。道德的重要性,我想没有人回去怀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却是部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很不过关,或是被独生子女家庭娇生惯养得宠坏,或是学习教育的忽视,使他们目前的思想道德水平很不容乐观。例如,少年犯罪的比例一直在上升,无数惨案发生在懵懂的青少年身上。让人痛心和惋惜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形成的。现在学校为我们的人格素质着想,开设了思修这门课,我们不是更应该好好把握吗?现在还有多少大学仍然这样细致得一切为学生着想,一切为我们的整体素质和我们的未来计划呢?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懂的,正是这门课,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同学们,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去做吧!

同时,当今社会,不懂法是寸步难行的。同学们,你们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怎样的认识呢?你认为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了吗?中国是实行法制的国家,并且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我们更是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自觉遵法,守法,护法。法律在每一位人民心中的地位一直在不断上升,很多家长也在期待自己的孩子成为一名司法界的良材。现在,我们的思修老师丁老师是一位多么优秀的老师啊,我们学校法律基础不是就更有信心了吗?我们是很幸运的呀!

道德与法律到底是怎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呢?下面我将举出我们身边的具体事例与大家分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xx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电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这些案例都是在我们大学生身边发生的。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谅解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更应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被社会接纳。

现实总是走在法律前面。一般情况下,立法机构只有在一个问题已经造成广泛的不便、引起巨大的争议的时候,才可能考虑对其立法。相应地,司法也总是滞后于社会的急迫需要,对于大量的不当行为,一些法院束手无策。既然体制上仍有缺陷,时时有变化,时时有需要,我们更应该积极努力地去认识和学习,以求将漏洞降到最低,将伤害降到最小。既然有了方向,我们就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举起“道德”与“法律”两面大旗,做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一名优秀的公民,那将无愧一生!

与大家共同分享与交流是件快乐的事,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大学生法律演讲稿范文

国务院于20xx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关于法律的。

仅供参考。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同学们,上午好!

伴随着xx届四中全会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征程,上周我校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从3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20xx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年的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发展进步。

由于时间关系,在此我简要地与同学们了解了解我国国旗: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联松设计。其中红色象征革命;五星呈黄色,有象征中国人为黄种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原“士、农、工、商”之所谓“四民”,但依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四颗小星环拱于大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人民对党的拥护。因此,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是国家及其民族精神的象征。人们在举行各种活动时,常常举行升旗仪式,以表示对国旗的热爱和尊重。

最后,我个人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载着民族复兴梦想的“中国号”列车,必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驶向更加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去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月4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对当代大学生地法制意识进行了分析,了解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了几点建设性意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二)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在调查中,被问到“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只有31.6%的少数有过维权经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缺少践行法律行为,没有形成法律习惯。回答“当您权利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只有26.5%的学生会想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关系来解决,但也有10.5%的学生会采用武力或者是忍气吞声。可见,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更加倾向于通过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体现,这种靠人际关系的观念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这种扭曲的观念不利于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值得我们反思。有些学生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武力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对法律有所关注,关心中国法制,但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四)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四)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结果显示:

1、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2、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大学。

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

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

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在整个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生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所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

文化。

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

法律知识。

),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相关论文。

范文。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建立民主法治社会。培养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推动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就成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基础性工程。

当代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的栋梁,是中华民族腾飞的希望,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作用。了解当代中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意识的大学生群体,对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虽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在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状况及其原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途径是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从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般理论分析入手,首先阐明了法律意识的内涵、结构和功能,揭示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所具有的一些特点。然后,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主要表现,并着重从社会、学校和大学生自身方面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就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了具体探讨。其中着重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意义;要重点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法律至上意识;积极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途径,主要是改进高校法制。

教育。

坚持依法治校和优化社会法制环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社会的有序运转需要法治来保障,但法治社会的实现又受到公民法律意识现代化水平的影响。所以,培养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推动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就成为实施“依法治圈”战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基础性工程。

当代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的栋梁,是中华民族腾飞的希望,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作用。了解当代中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意识的大学生群体,对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1.1是大学生健康成长、顺利发展的需要。

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人才素质必须具有综合性、一体性和专业性。大学生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并发挥主动创造作用,必须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法律素质是这一综合素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有效地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形成相应的法律素质,促成其综合素质的提升与发展。学习法律是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观念的需要;是使大学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因此,除了专业性知识背景,大学生还必须具备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适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1.1.2是促进社会治安、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近几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校大学生犯罪率逐年攀升且类型多样化、高科技犯罪的趋势是高校管理和社会治安面临的一个难题。虽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但也从侧面反映大学生法律意识不高、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研究和法律意识教育对于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安全和谐和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1.1.3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需要。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市场经济的特征是自由交易、公平竞争,就必然是一种法治经济。当代大学生只有具备相应的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和平等意识,树立起权利与义务的正确观念,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才能保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大学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是否具有现代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法治社会能否顺利发展重要因素。

1.1.4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的社会行为规范,两者都是为了维护一定团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而将人们的行为约束在社会允许范围之内,对行为均产生指引、评价、抑制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社会主义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社会主义法律的不足。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做到守法、护法。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应有之义,而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的社会成员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尊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就得不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也不可能得以实现。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而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社会发的现象的主管把握方式和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从大学生对社会法律现象的把握方式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五个方面的内容。

从纵深结构上看法律意识主要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三个层次所构成,它们形成由深层到表层的法律意识的结构体,同时,也体现了法律意识逐步定型化、稳定化和理论化的过程。

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2.2.1法律知识不足。

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2.2法制观念淡薄。

现在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

2.2.3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

3.1.1青年强烈的自我意识。

现在大学生多是80后、90后出生,他们比起长辈更加注重自我发展。自身发展是当代大学生关注的最重要的主题。市场经济改变了资源配给方式,充分调动了个体的竞争意识和主体意识。当代大学生面临着太多矛盾的选择,因此,当代青年的众多问题中尤以心理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和职业选择问题突出,扩招造成的就业压力,贫富分化造成的心理压力,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人际沟通压力,等等,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在大学里面都有体现和预演。过早的接触竞争激烈、现实冰冷的社会使得大学生们犹如困在笼中的野兽,他们渴望释放压力,过着自由无约束的生活。

3.1.2法律心理的脆弱。

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之关键时期的大学生,他们犹如温室里的花朵,美好但脆弱,面对狂风暴雨不堪一击。他们对思想信仰有着本能的需求,需要一套世界观和。

方法。

论来帮助他们解释人生和社会现象。进而把握人生进程和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大学生在接受主流价值观念教育熏陶的同时,也面对着。

其它。

思想观念的吸引和诱惑,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心态反映在法律意识上大多就是摇摆不定、及其脆弱的法律心理。

3.1.3人生观的影响。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他们正处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其心理上具有明显的成长特征。情绪、情感的自控力较差,喜欢用批判的、怀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会使他们感到无所适从。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3.2社会环境的影响。

3.2.1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

大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态,这有利于他们学习知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造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主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顾搞所谓的“自我设计”、“自我完善”,从而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钱万能、享乐至上”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就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3.2.2社会法制体制的不完善导致法律意识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法治建设经历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理念嬗变,不论从导向、舆论、司法执法的各个层面、个案的执法效果、各种法律活动的社会影响,主体上都体现了法治的精神。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但在这个进程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缺失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到依法行政的开展,更深刻地影响到依法治国的方略的实现。更是直接的影响了每个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致使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

3.3.1具有较高的求知欲望,但对待法律主动学习不强。

青年大学生的旺盛的求知欲望,使他们学习的能力很强,但是对于法律知识的需要和渴望不是很主动。所以说当代大学生具有十分强烈的求知意识,但是他们对法律本身就显得兴趣不够浓厚。只有极少部分的同学主要的法律知识来源是通过自己主动汲取,这个现状如实反映了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不强,主要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这个从侧面反映了高校法治教育教与学的尴尬。

3.3.2理性的法律理念不足。

经验。

来判断法律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他们的法律认知是感性的,而这一特点又与他们自身对法律的非理性诉求存在一定矛盾。有时候他们明知违法却仍为之,说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只停留在感性的认知阶段,没有形成守法护法的法律理念。清华学生刘海洋伤熊事件也从某种角度折射出大学生法律认知与法律行为的矛盾、这就是感性和理性的反差,体现着当代大学生对法律没有足够的理性认知。这就是大学法制教育缺失的一种必然结果。

3.3.3现代公民意识的缺乏。

公民意识就是作为一个公民应具有的意识,其内涵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公民意识的基础内涵是主体意识和国家意识。二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是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三是公民意识的延伸内涵包括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等。而当面对违法行为时,大多数同学往往采取了漠视和回避的态度,说明一部分大学生缺乏现代社会公民意识中维护法律权威的理念。

3.3.4教育。

教学方法。

不恰当。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必修课,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3个部分。但是,法律本身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法律实践教学在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在教学的过程中,强化实践教学的内容,才是高等学校法律教学面临的难题。实际上,现在高校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理论上的教与学,很少有实践上的结合,所以现在高校的法制教育手段缺乏,方法单一,往往达不到良好的教育目的。

4.1加强高校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4.1.1丰富法治教学内容。

我国大学法律基础教育是在职权主义诉讼理念基础上展开的,偏重于法的适用的工具主义,所以在课程内容设置中,反映出重现行规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刑法轻民法、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因此,要调整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理念,重视法的多重价值的认识与教育,重视法的多重价值的认识与教育。

在法律基础类型的课程内容设置中:一要始终把法理学、宪法学作为法律基础知识的重点,必须把法理精髓、法治理念根植大学生的脑海,这是大学生宪政以适合公民意谈缺乏的需要,也是我的法治建设的要求;二是增加民商法的内容,强化大学生对私法的认知;三是要增添国际法的内容,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另外可增设各类法律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作为选修课,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4.1.2推行先进的教学方法。

法律本身是一门应用性学科,法律实践教学在培养合格的公民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在培养大学生的过程中,强化实践教学的内容,才是高等学校法律教学正确方向。鉴于法学的应用特征,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应该注重于实践教学环节。例如以下方法:

1、通过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推理和辨析,将理论、案例和实际运爝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模式。

2、实行角色体验式教学,经由不同情景的模拟和各种角色设定,引导学生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的作用,培养法律感情。

3、要利用现代传媒、网络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兴趣。

4.1.3拓展法治教学手段。

应该在高校中运用各种教学手段,让学生摆脱枯燥无味的教学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法律教育形式。例如以下方法:

心理。

健康知识。

讲座和大学生法律心理交流座谈会,针对高校大学生心理特点,引导大学生心理向健康方向发展,及时掌握其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方向。

2、开设高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大学生在获取最新的法律资讯的同时学会控制自身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

3、强化的法治文化建设,营造立体式法治氛围。

4.2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4.2.1从家庭层面。

要从家庭层面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律意识氛围。父母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就不会有认真教育孩子的行动。个人法律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家长淡薄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子女法律意识的建构和发展。家庭是青少年法制启蒙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法律老师。家庭如果能够从小就重视。

对子。

女的法治教育,那么,就必然可以大大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起正确的法治观念。

4.2.2从高校层面。

一方面高校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学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按照规章条例办事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管理等问题上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学生树立起良好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创建法治校园文化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或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监狱、开展法律心理咨询和法律社会调查等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4.2.3从社会层面。

一方面要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以及法律监督的制度化,能实现依法治国。大学生思想开放,其观念具有激进性和时代性的特点,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因此,要培养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建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社会舆论、道德环境。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在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典型案例,进行生动的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2.4法律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在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史中,宗教、法律、道德、礼仪是合为一体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现代社会,法律与道德具有很多共同的调整对象,在功能上形成互补关系。法律以权利义务的机制安排和协调入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道德则宣扬责任和友爱,进入际和谐;两者相互支持相互呼应,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所以法律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会收到良好的教育教学目的,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全民的法律意识的提升具有重大的示范意义。同时对建设法治国家、完善市场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保障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意识的教育理应是大学教育的内容之一,但是遗憾的是目前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尚未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在大学教育理论中也只是作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认识程度显然对提高大学生乃至全民法律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不断加强对提高法律意识教育的研究,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和法律情感培育,以包含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主要内容之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中心,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思想体系,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加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是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那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我们小组带着这些疑问对我校机电工程分院的大一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5月,我们队机电工程分院的的大一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对性主要是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情况如下:

(1)、你的生长地方()

a 、农村74% b、城市19% c、农村、城市兼有7%

(2)、在你所有经历中,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 、有21% b、没有79%

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大部分学生还没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没有通过法律的途径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更明显地体现在农村大学生这一群体。

(3)大学生能否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23% b不一定能37%

c分不清5% d大部分情况能51%

(4)你认为目前法律学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a、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就不会用31%

b、法律知识不足42%

c、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27%

(5)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会、经常11% b、偶尔63%

c、一不小心会听说些22% d、不会,没那精力3%

只有11%的大学生经常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3%的大学生根本不会去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这也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法律离自己很远,可懂可不懂;另一方面也反映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不够。

(6)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多久吗?()

a、三个月22% b、六个月48% c、一年30%

这一选项的结果让我们知道还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可见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

(7)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22%

b、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48%

c、我基本不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除非迫不得已;30%

d、没觉得有作用0

从中我们发现只有2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很重要,并主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48%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比较重要,但只是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而30%的大学生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映了虽然我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只是水平却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8)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拒绝77% b、果对方态度强硬只好接受3%

c、完全接受20%

(9)假如你的亲人欠基金会的钱没能力还偿,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来把你亲人抓去关起来,说要拿钱来还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吞声忍气,凑钱去把人领回来7%

b、倒民政局去理论,要求放人15%

c、去求基金会的人0

d、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8%

(10)当你参加勤工组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67% b、没有33%

从(8)、(9)、(10)的结果可以发现:还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

根据调查了解,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而且,法律知识又是那么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议要求考试过关就行了。逐渐形成不良的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缺乏远见性

“人无远虑,必有后忧。”没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调查,很多大学生没有这种意识,只是觉得大学时间很自由,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行再像高中那样过,直到毕业后,要签合同,要买房子等,才知道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是那么重要。

(3)缺乏实践性

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习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少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而在我们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地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他们知识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知识流于形式。

(二)教师方面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

在学校,为大一学生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老师都不会很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地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只要保持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白到底法律有多重要,基本按照教学大纲讲述书本上的知识。老是不够重视,学生也会跟着懒惰,这样的情况,大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就更少了。

(2)课堂气氛不活跃

法律知识相对其他学文科而言,比较枯燥,大多情况下,老师只是按教学要求讲课,很少结合,以至课堂气氛不活跃。

(三)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和实际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欲望。

(2)加强学习

除了课堂教学,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时间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知。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在整个2012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生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所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的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守法与护法意识、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计25道题。该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30份。

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摘要:本次调查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情况。

法律是维护我们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那大学生法律意识如何?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如何?我们小组带着这些疑问对我校机电工程分院的大一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20xx年5月,我们队机电工程分院的的大一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对性主要是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情况如下:

(1)、你的生长地方()。

a、农村74%b、城市19%c、农村、城市兼有7%。

(2)、在你所有经历中,曾经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21%b、没有79%。

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大部分学生还没有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没有通过法律的途径的进行解决,这一问题更明显地体现在农村大学生这一群体。

(3)大学生能否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23%b不一定能37%。

c分不清5%d大部分情况能51%。

(4)你认为目前法律学习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a、有了法律知识但联系实际就不会用31%。

b、法律知识不足42%。

c、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27%。

(5)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会、经常11%b、偶尔63%。

c、一不小心会听说些22%d、不会,没那精力3%。

只有11%的大学生经常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3%的大学生根本不会去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这也说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法律离自己很远,可懂可不懂;另一方面也反映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程度不够。

(6)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多久吗?()。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这一选项的结果让我们知道还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可见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并不多。

(7)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22%。

b、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48%。

c、我基本不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除非迫不得已;30%。

d、没觉得有作用0。

从中我们发现只有2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很重要,并主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48%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比较重要,但只是有时会尝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而30%的大学生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反映了虽然我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只是水平却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8)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拒绝77%b、果对方态度强硬只好接受3%。

c、完全接受20%。

(9)假如你的亲人欠基金会的钱没能力还偿,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来把你亲人抓去关起来,说要拿钱来还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吞声忍气,凑钱去把人领回来7%。

b、倒民政局去理论,要求放人15%。

c、去求基金会的人0。

d、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8%。

(10)当你参加勤工组学活动或者是工作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67%b、没有33%。

从(8)、(9)、(10)的结果可以发现:还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

根据调查了解,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会把更多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

他们认为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知识。而且,法律知识又是那么的枯燥,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有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是议要求考试过关就行了。逐渐形成不良的风气,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大多数大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缺乏远见性。

“人无远虑,必有后忧。”没有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调查,很多大学生没有这种意识,只是觉得大学时间很自由,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行再像高中那样过,直到毕业后,要签合同,要买房子等,才知道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是那么重要。

(3)缺乏实践性。

在调查过程中,也有一部分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好像离我们很远,我们在课堂学习的知识长时间不用,缺少实践,很快也就忘记了。而在我们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地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却没有经实践考验。他们知识学习一些理论知识,却不懂得如何运用,知识流于形式。

(二)教师方面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

在学校,为大一学生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老师都不会很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地看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只要保持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白到底法律有多重要,基本按照教学大纲讲述书本上的知识。老是不够重视,学生也会跟着懒惰,这样的情况,大学生学到的法律知识就更少了。

(2)课堂气氛不活跃。

法律知识相对其他学文科而言,比较枯燥,大多情况下,老师只是按教学要求讲课,很少结合,以至课堂气氛不活跃。

(三)建议。

(1)提高认识。

学习法律知识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信仰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结合现实生活和实际中的例子,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打破课堂教学局限,组织主题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法律的重要性,更能激发学习欲望。

(2)加强学习。

除了课堂教学,还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让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主题活动等,这样效果会比课堂教学好很多。

(3)重视实践。

学以致用,学到的东西要用时间来检验其是否正确,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意义,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认知。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与思考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1、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1997年,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目标,而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公民法律意识,它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大学生群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后备军。这个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

二、当前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象牙塔”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1、温州高教园区2017年在校大学生生法律意识状况调查。

2017年,笔者对温州高教园区三所高校04、05和06三个年级共580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其结果显示:

(1)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

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5.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0.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8.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2)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2%,无意向的人占38%;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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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中国正逐步向一个法治国家迈进,在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进程中,公民法制观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决定性的因素。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法制观念更需加强。为了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大学生法制意识的问卷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状况,我们在浙江农林大学的学生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了问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为95%。对问卷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得出如下结果:

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知晓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对“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表示满意,可见当代大学生对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认识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水平也相对较低。在“你知道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调查中,仍有15.8%的学生认为我国的根本法不是宪法而是其他法,可见对这一基础的法律知识还有学生不太了解,虽然大学里我们学过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但大多数学生都只顾及自己专业的学习而缺少对法律知识的关注,我们说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

法律信仰不高,没有形成法律习惯

会是大学生的追求,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很关心的。被问到“你认为我国法律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是”,居然有78.9%的学生认为是由于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及一些领导与干部不守法。可见大学生现在的法制现状表示不乐观,官员不守法的风气影响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官员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的调查中,有57.9%的学生认为只能解决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学生认为走法律途径只会使问题进一步恶化,可以看出我们学生对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学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法制的现状,他们对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诉诸于法律,可见,大多数人选择依靠人际关系解决问题和执法机关自身执法不严以及官员不守法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法制现状缺乏信心。

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印象较负面在“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你的态度是”的调查中,有10.5%的学生不信任,36.8%的学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们打交道,对公检法等执法机关的信任度只有52.6%,没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对这些执法机关不太了解,对这些部门抱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在“你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有效的”的调查中,认为应该群众监督有效的多达89.5%,而媒体监督与党委,政府等领导监督的分别为78.9%和57.9%,只有少数人认为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是有效的,可见大学生对执法机关内部机关监督表示不满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众和媒体来监督这些机关对法律的执行。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不乐观,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更倾向于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同时对法律的关注程度还不够,同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而复杂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因此,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必须实施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其次,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并且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

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组织大学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录像,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亲身体验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生动且深刻的法制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大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诉讼程序,震撼心灵,提高守法意识;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竞赛,加大普法的力度,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司法机关应该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

不断暴露的司法不公问题,司法腐败现象,领导与干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要加强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执法机关自身做好表率,加强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坚决杜绝“走后门”、“拉关系”等不良风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从而让大学生树立更加正确的世界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为的依赖人际关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普法在大学生中的深入。

结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深远的意义。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能否顺利推进。针对目前大学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成为了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而且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党和国家的支持,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良好环境,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良性发展,使青年学子成为一个有理想、负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目标。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各高校大学生。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人:电大北校区秋法学专科学员周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然而,根据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大学生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归类分析,对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对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计策。我还通过直访大学生,更加直接、清楚地了解到大学生的心里话,从而更加深入了解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对新疆各大院校学生进行了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0份,收回68份。男女比列1:1。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里的总和。法制观点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现象的概括和总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决定着大学生,甚至是以后走入社会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当前,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判断意识、淡薄的法制观念。在这种错误意识和观念支配下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无法预料。

(三)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任何法律都不在乎是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主体的权利观念的强弱,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既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要求,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行,大学生越来越关注一些法律现象,在事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尤其是身边的涉法问题时,他们能首先想到应该运用法律。但是,当他们自身遇到问题时,却因缺乏权利意识而极力回避,既缺乏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又缺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另一方面,在事关自己的利益时,比如说在评优评奖、入党、就业、担任干部等具体切身利益面前,却一马当先,采取尽可能的手段,逃规避法为自己谋利,有时甚至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一方面,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时,比如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经允许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考试作弊等,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极力逃避,推卸责任,企望能法外开恩、法理容情,缺乏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的勇气。

(四)法律意识层面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应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因而多数学生对基础课只有到了考试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大学生就不可能把法律基础课上好,就不会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同时,除了法学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础课课时过少,教师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识,大学生也只不过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因此,造成了他们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错误的法律观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权与法不分、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大于法;二是违法与犯罪界限不清,把二者等同起来;三是道德与法的界限不清,把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规范,把道德情感当作法律准则,认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就是违法,淡薄的法制观念主要表现在: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类似保护自己。或者不相信法律,放弃法律武器。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二、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大学生犯罪率高的客观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有的家长教育方法不好,有些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有些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甚至赶出家门。另外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的也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学校教育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虽然学校有教给学生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却只局限与课本或书面上,未能真正教会学生运用法律,导致学生只会口头上的法律知识。

(三)、社会诱因的侵蚀。

近几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大学生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另外,当前社会很多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这种社会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下,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重视,导致有些大学生由于存在侥幸心里而走上的犯罪的道路。

三、大学生犯罪率高的主观原因有以下三个。

(一)有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加上他们有的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

(二)有的大学生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三)有的大学生虽然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受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背景影响,往往会因为克制不住私欲而忽视了法律做出违法的事情。

由此可见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有很多。根据调查显示,有的大学生认为家庭对他们法律意识的影响较大。他们觉得父母是孩子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目前我国一部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些大学生虽然认识法律知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未能将其合理运用,这也是当前大学生在法律层面上的一大弊病。

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

论文摘要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以前有明显提高,但在根本上还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本文从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理论三个层面来探讨如何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本文提出,加强对大学生的媒介法律信息辨析引导,关注并支持大学生的社会法律生活实践,促使大学生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通过校纪校规层面、法律社团层面、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生申诉处理环节,来实现法律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课外多渠道传播;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利用新媒体有选择的做好法律理论营销工作。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豍因此,一国法律能否被严格地执行和积极地遵守,根本上取决于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普法教育的深入,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但在根本上还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

张文显教授在他主编的《法的一般理论》一书中把法律意识定位为“是与群体或个体心理特征相联系的、人们关于法现象的认知、情绪和意志的总和。它在内容上包括人们对法现象的知晓、理解和把握;对法规范和法行为的情感、评价和态度;对法现象的意愿、要求和期待。在形式上表现为人们关于法现象的心态、观念、理论。”?豎本文将从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理论三个层面来探讨如何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

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传统文化氛围下,根据自己的社会法律生活的实践和感受而形成的对法律的直观的、表面的、片面的、零散的认识、感情、情绪、体验等主观心理活动和反映。法律心理是法律观念的精神源头,是法律理论传播的的潜在动力。而当今存在的法律无用心理、惧讼心理、法治民心理等,严重阻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要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积极引导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这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首要任务。

研究表明,在现代社会中,媒介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最重要的来源之一,人们头脑中关于“社会图景”的信息80%以上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获知的。?豏大众传媒的传播信息可以分解为两个层面——表层意义和深层意义。处于象牙塔中的大学生对媒介本质知之甚少,对于媒介法律信息的理解容易停留在表层意义上,往往无法解读出信息背后深层次的内涵,容易受控于媒介法律信息。因此,高校法律意识培养,要重视对大学生媒介法律信息辨析能力的培养,即大学生面对各种媒介法律信息时所表现出的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的培养,促使大学生能正确地理解媒介法律信息,形成正确的法律心理。

高校可以通过思政教师联系二级学院的方式,通过事件传播法加强对大学生的媒介法律信息辨析的引导。这些事件传播的信息传播载体应该是大学生感兴趣的社会热点问题。利用大学生受众对于新闻的信任程度远高于灌输的特点,有效地降低他们的心理排斥度,帮助学生发现法律发挥作用的实效。大学生在主动关注事件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接收了相关的法律信息,还不会因此产生反感。但是,大学生平时看到听到的媒介法律信息中,不少可能是反面信息。因此在采集事件信息的过程中,引导者要深刻地挖掘隐藏在那些反面信息背后的相关内容,适当做好媒介法律信息的辨析引导,让大学生通过实例自己去判断法律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法律到底是控制公权力的工具还是制约私权利的手段,法律究竟是否无用,法律到底有无缺陷等。这个辨析判断的过程,对大学生正确法律心理的塑造应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此外,高校内部应考虑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关注大学生的校外勤工俭学、生活消费、校外实习、自主创业等社会法律生活实践,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问题解惑,让他们时常意识到法律的价值存在。

二、法律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课外多渠道传播。

“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豐大学生普遍重视法律的实用工具价值,却缺乏对理性、正义、秩序、平等等法律核心价值的认同。当代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根本上就是由于缺乏法律价值观念的认同。因此,在法律信息传播过程中,要格外注重法律观念的传播,尤其是课外传播。毕竟,个体偏好最佳的唤醒水平,过低和过高的刺激水平都不能够使个体满意,而中等水平的刺激能够使个体得到令其满意的唤醒水平,从而使个体能够有足够的行为驱力,课堂上的重复刺激将使唤醒水平降低,而多种形式的法律观念课外传播,能达到对大学生的最佳唤醒水平。

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现象反映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比较自觉、比较稳定,并含有一定理性成分的意识层面。它处于法律意识的中间层次,是联系法律心理和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高校应重视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课外传播,尤其是法律至上、平等适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观念的课外传播。缺乏正确法律观念的支撑,大学生对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的宣传更多的将是被动的接受,很难被固定的思维方式内化获得认同。因此,法律观念的传播应该是法律信息传播的重点。

(一)校纪校规层面上的法律观念传播。

1.引入科学民主的校纪校规制定程序,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纪校规的制定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相衔接,与大学生成长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制度体系。”显然,该意见要求高校科学制定校纪校规,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高校校规的大部分内容是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规则,或者是在法律法规尚未涉及的方面,根据习惯做法或创新生成的规则。于是在合法前提下,高校校规可以看作是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校规虽然不等于狭义的法律,但是二者在实体价值、形式价值乃至规范的特征上都无本质的不同,它们的特性都在于旨在通过一整套完整的实体与程序的规则来指引和调节人们的行为和解决纷争”?豑。因此,校纪校规的制定也应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交涉性等几大立法程序属性。

但据了解,很多高校广泛实施的与大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校纪校规,都是由学生主管部门酝酿拟定的,在提交审议前,基本上既不征求学生意见,也不组织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然而,现代程序中的信息应该是多样的,也就是说信息来源应是多元化的。因此,基于依法治校的需要,引入科学民主的校纪校规制定程序,就必须以组织学生参与校纪校规制定过程为必要条件。

2.组织师生对现有校纪校规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和正当性审查。

校园法律观念传播要重视审查校纪校规内容的合法性正当性,尤其是要审查学位学历的授予、违纪处分、荣誉评定等方面,是否限制了学生的基本权利。毕竟有权限制学生基本权利的,只能是国家的狭义法律,即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外,其他都不得对学生的基本权利加以限制。

高校教育活动的目的是把大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因此,任何校纪校规在内容上都要从全面发展的学生整体利益出发,代表学生整体利益行使校纪校规的制定权,从而来平衡学生个体利益和学校利益之间的矛盾。基于学生整体利益的校纪校规制定权的立场中立化,于是校纪校规的目标及内容就越合理越正当。如今很多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存在典型的将学生整体利益等同于学校利益的做法,这是极其错误的。

高校可以通过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二级学院等各个层面,组织师生对现有校纪校规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和正当性审查,并勇于对不合法不正当的内容承认并纠正,以便让依法治校真正成为可能。并以此为契机,在各二级学院、主管部门中开展学习《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手册》等,不断增强师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学校和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

美国高校非常注重大学生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成立各种课外活动团体。他们认为,大学生教育的效果是与学生在校园里度过的时光以及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质量成正比。我们国内的高校也应积极抓住学生社团活动这个环节。美国传播学者宣韦伯在他的《传媒-信息与人》一书中,早就提醒人们:“参加传、受关系的人,都带着一个装满一生经验的头脑来,用以解释收到的信息,决定怎样反应。两个人若要有效地互通,必须双方存储的经验有若干共同的地方。”?豒因此,对大学生法律观念传播的任务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大学生群体中的“意见领袖”的传播活动来完成,而这些意见领袖基本上就可以确定为法律社团的学生干部。尽管这些意见领袖是少数,但积极发挥他们的“扩散”作用,能起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美国传播学家罗杰斯提出了创新扩散理论,他指出,创新事物在一个社会系统中继续扩散下去,首先必须有10%-20%的人采纳这种创新物,当创新扩散的比例达到了“临界大多数”的点上时,扩散就会进入快速扩散阶段。高校可以通过给予法律社团特殊的社团地位,来充分发挥法律社团能起到的“扩散”作用。例如,高校可以要求各班设立法律宣传委员,法律宣传委员受法律社团的统一管理。通过法律社团努力发展起一批具有正确法律观念的法律宣传委员,再通过他们不断扩散开去,直至到达“临界大多数”。

高校可以通过团委、学生处、社科部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社团运作的有效管理和支持,法律社团应重点突出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传播与普及。为什么呢?并非所有的高校都设有法律系,法律社团成员未必具有良好法律素养,而且成员自身在接受法律信息中可能会有信息的遗漏和缺失,这些传播者往往会把记忆的法律信息按照自己的理解重新组织、重新加工,于是“大道消息”就容易变成“小道消息”,小道消息”的偏差对大学生法治主体性建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大学生的思维结构介入了需要解决的众多具体问题,因而其思维带有更多的直观性和具体性。也就是说,大学生的思维结构是感知模式。因此,高校要引导法律社团积极组织法律体验活动。比如组织大学生参观监狱、旁听审判、参与社区矫正的志愿者工作,或者组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就社会治安问题、物业纠纷、家庭纠纷、新法在当地实施情况等与法律相关的问题进行社会调研。让大学生通过参加校外法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地树立起法律至上等法律观念。

(三)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的法律观念传播。

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走上社会前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大学生在课外完成的综合性独立作业。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过程中,学生必须在收集、比较、借鉴相关问题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论文正文等。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要学生高质量地完成以上内容,尤其是撰写出富有创新性的论文,没有以前的铺垫,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所有高校都有必要引入学年论文制度,要求学生在大二、大三学年撰写学年论文,如果三年制的,那就只限大二撰写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利用指导教师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借助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的运用,对学生作品创作的独立性、创新性严格要求。这样把著作权法意识植入学生的学术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无形中起到了双重效果,不仅保证了论文质量,而且加强了学生的权利本位观念,切实地从保障权利出发带动义务的履行。

(四)学生申诉处理环节中的法律观念传播。

法治涵义中的“理想社会秩序或状态”,即是指行政权力在合法且合理的范围内行使,个体权益得到保障的状态。法律观念的校园有效传播,必然要求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救济制度的完善。目前高校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救济制度主要是校内申诉制度,即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学生,因不服学校的处分(或处理)决定,在法定申诉期限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简称“学申委”)提出申诉,请求学申委进行复查并做出决定的制度。

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设立的校内申诉制度,过于简化,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许多学校都自行制定了申诉的实施细则,但显示的不当程序规定较多。如果我们根据法律程序与实体规则的善恶情况的变化来排列,可以出现四级模式:一级模式是“有正当程序的善法”,二级模式是“有正当程序的恶法”,三级模式是“有不正当程序的善法”,四级模式是“无程序的善法”。其中,二级模式的效果是“当事人可容忍”,三级模式的效果是“当事人埋怨执法不公”。?豓可见,设立公正合理的校内申诉程序,要比制定良好的校纪校规实体性规定更重要。公正合理的适用程序,对于当事人及其他参与申诉程序的大学生以后的行为态度会起到信念上的暗示作用,他们会相信在这种正当程序下作出的适用结论是公正的,有助于树立大学生的平等适用、正当程序等法律观念。

为更好地传播法律观念,现有校内申诉制度尚需完善以下几方面:

1.建立具有中立性和代表性的学申委。该机构应独立于学校的管理机关,组成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法律思维水平,尤其是善于通过程序进行思考,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注重推理的逻辑性,能谨慎对待情感情理等。因此,学申委的组成人员中不能有学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而是应由法律专门人士,以及具备较好法律思维水平的校外知名教育专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按一定比例组成。

2.完善校内申诉程序。学申委审查申诉案件的程序应该公开,不得暗箱操作,并且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应引入回避制度、听证制度等,以保证结果的公开公正。

3.明确校内申诉机构的权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按此规定,学申委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学申委形同虚设。因此,赋予学申委一定的变更学校原处分决定的权力,是依法治校的需要。事实上,此种情形下也只有学申委基于其独立的地位,通过理性思维,作出超然行动,才能使其复查决定更具权威性。

三、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利用新媒体有选择的做好法律理论营销工作。

法律理论是人们对法律现象反映过程中所形成的系统化、理性化、自觉化的思维形式,它包括人们认识法的一系列概念、范畴、观点、原理、原则等。它处于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具有明显的概括性、指导性和体系化的特征。法律观念固然重要,但法律信仰的形成绝对离不开法律理论的修养。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更说明了新媒体的最大特点就是强调分享与互动。在信息资源共享的时代,大学生对信息拥有强大的选择权,高校不能再像以往那样以理论灌输的方式进行法律理论的传播,而应积极利用大学生热衷的新媒体,潜移默化地将最新法律信息传递给我们的大学生。其实这并不意味着传播的难度加大,相反,互联网使大学生开始“重新分众化”,在分众内部可以进行多点的交流,传播变得更容易。学校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学生会创建“学生法律信息网站”。由现在大学生感知模式的思维结构,决定了法律信息传播的精准化、碎片化正在成为大学生法律信息传播的一种倾向。正如营销大师菲利浦·科特勒所说:“只有在面对更小范围的受众时,广告才能获得最佳效果。”同理,“学生法律信息网站”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社会篇、求学篇、就业篇、情感篇等,由意见领袖型的学生分块负责更新具体内容和互动,学校指派专业老师具体指导并把关即可。该网站办的不必过分专业化,若网站进行法律理论传播的动机过强,访问该网站的大学生将会处于机体的高度紧张状态,他们的注意和知觉的范围变得狭窄,反而限制了正常的网站法律信息学习活动,这样也就会使得网站的法律理论传播效果大大降低。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实践报告

实习时间:

地点:律师事务所。

在律师事务所,在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下,熟练掌握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了解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实习期间,我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我还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

到律师事务的第一堂课就是跟随着办案律师到天意网吧进行取证。在取证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学到的关于取证及甄别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只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理论和实践还是有相当差距的,需要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幸好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

在此了解到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尽量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节约诉讼成本;对必要提起诉讼的案件,接待律师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走进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还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律师一起办理了另外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李律师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三)文书写作:

实习期间除随主办律师跟进案件,还负责律所前台接待工作。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运用到实践,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提升自己写作应用水平。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

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学习到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让法官能听清我方律师的证据,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机关运行工作:

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机关打交道。在实习过程中,我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一个多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增强我通过司法考试从事律师的坚强信念,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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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结果显示:

1.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2.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大学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法律意识属于历史范畴,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政治性。法律意识也属于法律文化范畴,它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蕴涵着个人及群体的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

法律意识培养的必要性、紧迫性

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一)通过学习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灌输基本法律规范,帮助青少年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初步形成。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对有轻微违法的行为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性行为规范,《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只不过《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所针对的行使处罚权的部门及程序、处罚对象、违法的轻重程度、处罚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从鲜活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让其自我教育,明辨是非,理论密切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青少年权利的双重目的。

(二)通过对《宪法》的学习,促进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形成。

权利文化是与人道主义文化、科技文化一起构成当今世界三大文化主流的文化之一。权利文化的核心是权利本位的理论。权利本位的思想有两大内涵。其一,它是解决公民和国家主体关系的理论。主仆型文化产生义务本位。在这种本位中,国家主宰一切,公民只有无条件服从的义务。权利本位则不然,它把公民对国家的关系颠倒过来,认为公民有权主宰国家,国家以保证公民主人地位的获得为绝对义务。其二,它是解决权利与权力互动关系的理论。国家权力的行使以公民创设权利的实现条件为目的,权力的行使如果背离了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宗旨,权力便会得到改造。国家权力以公民权利为运行界限。而两者界限由法律明定之。权利本位思想的实质是个人权利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人与国家具有三种关系,即义务领域里的服从,自由领域里的排斥,权利领域里的依靠和参与,于是就产生社会和谐。

权利文化的形成有赖于公民的权利意识的勃发。所以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必须从小着手进行。而青少年公民的权利意识则必须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树立宪法至高无上,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一基本的观念。我们不仅要让青少年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们更应让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众所周知的是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但这一结论却主要是就国家管理的角度而言,因而与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统一;事实上,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中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列宁也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故由此可知,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也可以从宪法的发展历史和宪法的基本内容中的到证明。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青少年就可以理解到: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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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演讲稿范文范例

大学生法律演讲稿范文大学生法律演讲稿范文一:亲爱的老师,同学们:下午好!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说是唐太宗贞观年间,长安城西的一家磨坊里,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它们是好朋友,马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说是唐太宗贞观年间,长安城西的一家磨坊里,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它们是好朋友,马在外面拉东西,驴子在屋里推磨。贞观三年,这匹马被玄奖大师选中,出发经西域前往印度取经。

17年后,这匹马驮着佛经回到长安。它重回到磨坊见驴子朋友,并谈起这次旅途的见闻:浩瀚无边的沙漠,高入云霄的山峰,晶莹的冰雪??使驴子听了大为羡慕。驴子惊叹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

“其实,”老马说,“我们跨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剐,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玄奖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按照始终如一的方向前进,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被蒙住了眼睛,一生就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也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迷惑,那是我刚入大学的时候,没了高中时简单而直接的目标——考上大学,我在自由的近似无人管的大学里,几乎迷失了方向,甚至迷恋起网络游戏。直到一节宪法课,老师问我们:“如果理想是心灵的一盏灯,你们的灯是什么?是考公务员当官?做律师挣钱?还是为法制的进步而学习法律呢?”

当时,我们都沉默了。我想起了我的父亲。父亲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经历过豆腐加白饭的求学生活后,他却在毕业时,放弃了在城市工作的优越条件,回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一干,就是二十年。年幼的我不懂父亲的选择。直到有一天,我翻出了父亲的工作日记。父亲写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这里更需要我,所以从回来了。”

那一刻,我读懂了父亲,读懂,他心中的那盏灯——他与许多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一样,无私奉献,以建设家乡、普及教育为己任,一直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至今。如今,我们已经长大,那我们的理想是什么呢?于是,我踏上了自己的寻灯之路。

我从法律的书海里寻找。从古代的巴比伦法典到当今的法律法规,法律一直在用最严谨的语言,讲述着公平与正义的故事,记录着社会的梦想。渐渐地,我迷恋上了这样的语言。

我到前辈那儿去寻找。去听学者讲座,与学长辩论。当看到他们会为明确一个法条而废寝忘食,会因争论一个案件开一夜的卧谈会时,我找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信仰和精神,也确定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也从实践中去寻找。署假回家时,我做了一名普法志愿者,到村里去出板报,封田间去做调研。我为自己学以致用而快乐,也为看到许多人因不懂法造成的悲剧而难过。我才懂得,让全社会的人都懂法、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有力的保证。

渐渐地,我找到了心中的那盏灯。这个社会需要法律,更需要普及法律的人。我告诉自己,我要成为共和国的一名法官,做法律的守护者,做法律的探索者,做法律的传播者。

老师、同学们,今天,当我提着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律课本穿梭于教室、图书馆的时候,当我迈着自信的步子走上每一个舞台的时候,我并不害怕其中的艰苦,更不畏惧将来的艰难,因为我知道:我找到了我心中的那盏灯,那盏灯照亮了我的大学,也将照亮我的未来,而我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找到心中的那盏灯吧。然后用我们的热情、热血来守护那盏灯,用我们的刻苦、努力来燃烧那盏灯。当所有的人都拥有了理想,当人与人都在为理想而奋斗,当所有的灯都在心间靠拢,我们拥有的就不只是一份充实的生活,国家拥有的也不只是一个个拥有理想的奋斗者,而是一个由个体组成的为着理想共同进步的和谐社。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麽?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第四是相信人间美好。社会风气日下,但有无数仁人志士的智慧,有我们国家领导人的伟大领导,公平正义一定会挥手金钱的诱惑。法律面前,不管财富如何,不管地位如何,人民最终一定能够人人平平等。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的肖宇翔,很荣幸能进行这次演讲。

今天我站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知道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大学是一个人人生中最后的免费试验田!”所以我很感谢老师给我的这次机会,让我把想法说出来,谢谢!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仅是一门必修课,他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我在大学以来的学习和实践中的收获和感悟,与大家交流一下。

知识的缺乏才是阻碍我们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思修这门课正是弥补我们思想上的不完善与法律知识的缺乏的重要课程。我们是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创者,我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通过理论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很大进步,对待一些问题及社会现象有了新的理解。一个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得有价值,有内容,也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会使自己真正发展起来,我们都痛恨自己无知无用,所以只有这样才能不做一个无知无用的人。

道德与法律,二者缺一不可。道德的重要性,我想没有人回去怀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却是部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很不过关,或是被独生子女家庭娇生惯养得宠坏,或是学习教育的忽视,使他们目前的思想道德水平很不容乐观。例如,少年犯罪的比例一直在上升,无数惨案发生在懵懂的青少年身上。让人痛心和惋惜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形成的。现在学校为我们的人格素质着想,开设了思修这门课,我们不是更应该好好把握吗?现在还有多少大学仍然这样细致得一切为学生着想,一切为我们的整体素质和我们的未来计划呢?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懂的,正是这门课,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同学们,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去做吧!

同时,当今社会,不懂法是寸步难行的。同学们,你们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怎样的认识呢?你认为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了吗?中国是实行法制的国家,并且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我们更是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自觉遵法,守法,护法。法律在每一位人民心中的地位一直在不断上升,很多家长也在期待自己的孩子成为一名司法界的良材。现在,我们的思修老师丁老师是一位多么优秀的老师啊,我们学校法律基础不是就更有信心了吗?我们是很幸运的呀!

道德与法律到底是怎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呢?下面我将举出我们身边的具体事例与大家分享。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电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多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这些案例都是在我们大学生身边发生的。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谅解息息相关。因此,我们更应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被社会接纳。

现实总是走在法律前面。一般情况下,立法机构只有在一个问题已经造成广泛的不便、引起巨大的争议的时候,才可能考虑对其立法。相应地,司法也总是滞后于社会的急迫需要,对于大量的不当行为,一些法院束手无策。既然体制上仍有缺陷,时时有变化,时时有需要,我们更应该积极努力地去认识和学习,以求将漏洞降到最低,将伤害降到最小。既然有了方向,我们就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举起“道德”与“法律”两面大旗,做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一名优秀的公民,那将无愧一生!

与大家共同分享与交流是件快乐的事,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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