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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质20篇)

时间:2023-11-24 14:05:08 作者:曼珠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质20篇)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改进的空间。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月工作总结的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财政厅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我厅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了《xx财政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阶段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厅形成厅党组部署、各处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长效管理。

(二)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一事通办”改革步伐,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出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明和盖章环节的事项37项,取消证明事项20项。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形成财政系统“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后补”6个事项共17份材料。三是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网上开办率达100%,2020年共有131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四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速度,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5%,(其中会计类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并通过邮寄办事结果等方式实现所有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2020年,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65件,全部按时办结,平均实际办结时间3.6个工作日,办理提速约59.77%。接受企业及群众现场业务咨询约50余次,电话咨询约400余次。零超时、零投诉,办结满意率100%。

(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搭建xx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于8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创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完善xx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表和支出决算表、开发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审核功能、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标识等措施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从而在2020年起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查询。由于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基础较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主动作为,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经过严格筛选,中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本级作为全国改革联系点(全国共选择12个市县)。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见面会以及在xx日报刊登专题报道等方式介绍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塑造了防城港市教育局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南宁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等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通过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研检查,了解掌握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四)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拟订积极、稳妥的税费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和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税费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税费法律、法规授权,遵循税费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防风险原则,提出了3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优惠政策,完成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5月27日,经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xx党委常委会同意,xx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每年减轻我区企业税费负担超过170亿元,推动我区税费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5月,《若干措施》经受住了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专项开展的合法性审查。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我厅法制部门审核了我厅制定的制度规定40多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同时,对12份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对《xx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支持特定地域服务业的表述提出修改意见,避免有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其余11份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按照xx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自查自纠和涉及证明事项的专项清理工作,审核拟废止和修改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66件,并上报xx人民政府审定,其中: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5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4件。

(六)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制定了全区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适用规则,细化、量化4项财政部门行政许可、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征收等行为的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2020年我厅作出了13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进行处罚。所有执法决定均严格按照《xx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保证我厅执法合法合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规范我厅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更新,并公示在我厅门户网站。组织参加干部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我厅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规。同时做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努力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

(八)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学习。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干部培训班,加强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制干部业务素质。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全厅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为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打好基础。二是落实普法责任。编制我厅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指导我区各级财政落实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有部署、有组织、有实施,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xx法治政府建设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我厅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根据财政部和xx法制办要求,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继续聘请厅机关法律顾问。我厅自2020年开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资深律师常年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共参与审核厅机关法律事务文书和各类经济合同52件,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接受委托代理法律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咨询,预防规避法律风险。

(二)聘请政府采购专业法律顾问。针对政府采购领域法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社会关注度高、案件较为复杂的现状,2020年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精通政府采购法律实务的律师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2020年受理投诉事项36起,办理信访举报27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咨询事项100多件,有力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在厅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对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引导,加强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调解不成的,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正当权利,依法依规作出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行政应诉案件,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配合,积极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财政厅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厅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努力建设法治财政。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一事通办”改革成果,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权力事项的调整情况,对财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规范,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动态调整。

(五)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同志亲自担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多次对财政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财政法治工作要突出亮点、体现特色、发出声音。我厅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写入《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湖北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治财政建设制度性、框架性文件,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重大改革立法先行。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出“28项措施”,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机制,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二是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起草《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制定《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参与制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报请省政府出台《湖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四是制定《机构改革期间省直部门经费资产保障工作方案》,保障省级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预算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完善省级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编制部门三年滚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决算分析利用,决算编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采取提前预拨、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完善库款目标余额制度,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对支出执行不力、财政八项支出数据质量不高、数据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盘活财政资金。全面清理省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政策,规定期限内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统一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预算执行慢的部门,继续适当核减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基数。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省人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市县财政预算合规性审核制度,推进市县政府预算编制全面、科学、规范。开展脱贫攻坚、水利“补短板”、预决算公开、财政票据、会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改革办事处管理模式,按照“四个不变”“五个统一”要求实施集中片区管理,统筹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管。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出台“1+3”制度文件,推行单位财务开支模板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务卡结算,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推进财务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预算单位财务开支风险控制。强化公务开支制度建设,修订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制定《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会计管理。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智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力度,推进管理会计体系、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五是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履职风险和能力建设问题。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坚持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生命线,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中心网站+app+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提示+现场信息发布”的多维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实现交易信息“点对面”“点对点”推送,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公开、透明、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0年,利用“中国·xx”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充分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计9000余条。积极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推动实现交易信息从电子交易云平台向市基层公开平台的自动实时推送。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落实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厅党组印发了《省财政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坚持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订《湖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法规税政处为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我厅出台的53件政策文件均由合法性审查机构认真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促进财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公平竞争、证明事项和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清理,对财政厅159件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宣布废止16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出台《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厅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厅财政制度体系规范完整、协调一致。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立足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定位,持续优化交易流程和工作机制,完成交易服务制度“回头看”,修订制度39项,新建制度21项。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着力点,全面推行“不跑也能办”改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1%,其余事项全部实现“仅跑一次”“马上办”。推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常态化,设立28个评价终端,实行服务效能“一对一”即时评价和“靶向”监督。重大项目进场实行专人跟进、全程跟踪、上门服务,高效保障tod一体化项目、天府国际机场、凤凰家园安置小区、天府绿道等一系列重大产业化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在交易环节“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助推我市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企业降费减负,设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窗口,全年帮助79家民营企业融资1.82亿元,严格执行交易服务费减收政策,全年减收3.74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标书编制工具,据测算,每年为投标人节约交易成本约500万元。深化“互联网+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以交易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电子交易云平台优化升级。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新建工业用地出租系统、政府采购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系统,优化网上竞价系统,拓宽电商模式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品目,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便捷性,节约了交易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强。2020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交易18447个,交易金额4129.67亿元,同比增长35.14%,通过市场化配置方式实现溢价115.43亿元,溢价率11.37%,节约资金69.88亿元,节约率4.2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印发《省财政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普法内容、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座谈会,针对难点和焦点问题,研究深入推进措施,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宣传教育与财政管理实践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

(二)精心组织“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根据“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全省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计分标准》(鄂财办法[2020]127号),制定了中期督导工作方案,抽调部分市县同志组成5个督导组,督导检查全省17个市州财政部门,抽查16个县(市、区)财政部门,查看部分乡镇财政所,通过开展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全省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全省财政部门普法工作抓紧抓实。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惠农政策进乡村。厅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五峰县渔洋关镇,进村入户实地调研,给当地村民送政策、送科技、送文化、送温暖,积极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指导脱贫帮扶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将财政惠农政策“一对一”地送到贫困户家里。二是税收政策进基层。每年编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10000多册,向省内高新技术重点企业和基层财政部门免费发放,提供国家最新税收政策,便于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降税减费政策进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向企业家代表讲解宣传我省降税减费政策,宣传支持创新发展、支持绿色发展、支持共享发展的税收政策,受到企业家的好评。四是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进专业机构。结合国家新颁布的《资产评估法》,购买《资产评估法释义》,编印《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文件汇编》,向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机构和各市州财政部门免费发放,宣传解释政策。五是《预算法》宣传进网络社区。聘请专业机构制作了《预算法》宣传动画《小明带你看账本》,向省普法办选送,在各网络平台在线宣传播放。六是财会知识进单位。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对口各部门预算单位相继开展财政财会法律知识宣传讲解,指导各部门编制预算,受到各单位好评。

(四)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宣讲活动。贯彻落实财政“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作用,2020年成立了财政厅“七五”普法讲师团,聘请省委法规室、省政府法制办、省普法办、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一批专家教授作为我厅普法讲师团成员。讲师团成员奔赴恩施、鄂州、咸宁等地开展财政普法宣讲工作,宣讲《宪法》《民法总则》和财政法律法规,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我省财政改革发展。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厅机关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在厅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建立法治文化主题墙和法治财政文化宣传阵地。厅机关设立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信息,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向市县财政部门征集法治宣传小视频或微电影,向财政部和省普法办选送。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和普法微视频制作展播等活动,选取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制作的优秀普法微视频作品在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展播,扩大宣传效果。

(六)全方位开展财政干部普法教育培训。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加强岗位培训普法教育力度,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建立新上岗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财政系统录用、遴选公务员,由人事教育机构统一安排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将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作为重要内容。2020年我厅在省委党校、中南财大开展35个培训班,培训各级财政干部4600多人次。将党内法规和财政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财政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把握形势、清晰思路,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竞争软实力。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坚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要求厅机关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2020年厅党组中心组共开展了12次集体学习研讨活动,采取厅党组成员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等方式,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实施细则》,每年组织宪法宣誓仪式。2020年2月7日,组织职级晋升和新任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共210人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陈明副厅长领誓,厅党组书记、龙正才厅长监誓。通过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学习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宪法、预算法进公共场所,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利用多种媒体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等系列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四)积极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购买《监察法》《资产评估法》等学法资料向全厅干部职工发放。三是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2020厅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习参与率达到90%以上,考试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xxxx年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坚持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做到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办公室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请示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制度。每年按规定做好年度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将年度报告在x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制定了《x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分工。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聚焦特殊群体,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我局为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xx%;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在审批大厅窗口对应制作设置便民模板,开展了优质便民服务。

我局全面实施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编制了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从轻处罚事项等三个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x类,减轻处罚事项x类,从轻处罚事项x类。“三张清单”制度提出了包容审慎执法的适用范围。今年以来,开展养老机构检查x次、殡葬行业检查x次、公墓守法检查x次,社会组织检查x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规范了行政权力清单xx项,完善了权力清单的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监督电话、服务态度,规范了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标准,促进了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发展。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是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对象、高龄老年人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婚姻登记服务等,逐一建立规范操作规程,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程序。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对本行政机关执法无接过投诉,也未出现过错案。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

(三)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理政工作,及时、高效、快捷办理来电来信,督促相关科室办理,确保了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办结率达xxx%;诉求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xx%以上。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程序,落实备案制度、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每月清理,及时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清理结果。今年以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x个。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x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以及《x县民政局集体审批制度》,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合法性审查队伍,规范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流程,做到应审必审。

聘请智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世铭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中,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截至目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xxx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和诚信建设工作。一是完善法人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开展法人资格培训,增强法人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社会组织成立时要在银行建立基本对公账户,进一步清理协会和行政单位的混管现象。三是规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严禁摊派和强拉赞助现象。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信访平台。

(三)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机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巩固依法行政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根据年初制定的法制讲课计划表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四是利用重大节假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慈善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我县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培训xx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发展壮大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以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将继续发扬“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民政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x打造“川藏铁路第一港、国际生态公园城”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一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出台了xx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设立了营商环境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举报平台。大力压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时限,将企业开办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0.8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市级先后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4项,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向xx高新区委托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6项、委托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项。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了华州区、蒲城县、高新区、经开区等县区改革试点。三是大力精简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市级仅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3项,精简近60%;开通了“网上中介超市”,制定了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四是积极清理证明事项。对“奇葩证明”、“扰民证明”等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向省政府建议取消46项、保留18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五是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xx市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意见,从党建政务等8个方面,梳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70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20xx年法治工作要点,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20xx年至20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黄冈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黄冈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7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36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家,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中,镇街15家,村居515家,企事业单位9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53件,调解成功2449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6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54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00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3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建立健全了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知识产权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制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以及《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流程图》,加强对食品、药品、小商品、家电行业等流通领域的单位专利侵权的执法。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证件按规定进行换证考试,严格持证执法。积极对接“两法”平台,及时上传执法信息。积极配合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0年,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专项执法检查9次,检查大型超市8家,药店4家,检查商品4000余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及标注不规范案件152件,已办结128件,同比增长16.9%。调处专利侵权纠纷1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指数,按照任务分解目标,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目前228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220项,占总目标的96.5%。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时,将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承标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制定了考核细则,确保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得到全面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共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向市政府备案9件、政府部门备案2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87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城管局,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六)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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